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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主任心得体会

时间:2015-02-18 03:46

求范文:《如何提高妇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抓机制 强培训 全面提高妇女干部整体素质 ——宝鸡市妇联主席巨来侠关于加强妇女干部教育培训的讲话 2007年08月27日10:42   加强妇女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妇女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宝鸡市妇联坚持以人为本,秉承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在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采取建机制、抓培训、强管理、常问效等措施,使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发挥了妇女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一、建机制,促规范。

  我们根据妇女干部的成长需要,结合实际,联合市委组织部每五年修订完善妇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按照规划要求,市妇联坚持每两年对12个县区妇联干部、138个乡镇妇联主席进行一次全面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一周时间。

规划实施以来,市妇联已连续举办了17期妇联干部培训班,培训人数达 2600人次。

县区妇联普遍制定了培训规划,依托县、乡党校和妇女学校,每年对村级妇代会主任进行一次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了能力,提高了水平。

在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市县妇联加强联系,及时总结培训经验,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每两年对全市妇女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妇女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使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二、抓培训,强素质。

  建立健全妇女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综合素质。

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培训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对妇女干部进行了培训。

首先,坚持输送优秀妇女干部参加高层次的培训。

近年来,先后选派90余名妇女干部参加了全国、省妇联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班;积极推荐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参加组织部门举办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后备干部培训班,各级先后选派140 余名优秀妇女干部参加市级以上培训。

其次,积极争取把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之中,结合贯彻上级有关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以提高基层女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为宗旨,与组织部门联合举办女领导干部培训班。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市县(区)两级妇联先后与组织部门联合举办女干部培训班16期,培训女干部1200余人次。

特别是2004年市妇联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05年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的宝鸡市妇女代表培训班,进一步拓宽了培训对象,提高了培训层次,又充分发挥了职能部门的优势,在全市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三、重创新,保质量。

  我们精心设计培训载体,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保证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培训中坚持做到了三个结合。

一是教育培训与发现人才相结合。

在培训工作中,我们注意发现优秀妇女人才,将其纳入妇女人才库,并进行重点培养,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努力促进形成教育—培养—提高—推荐使用的良好用人机制,使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妇女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二是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

培训中,我们要求妇女干部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政策参与,运用学过的知识,联系各自实际撰写心得体会、调查报告。

市妇联机关干部带头,先后就下岗女工再就业、救助贫困女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土地权益维护、家庭暴力、培养选拔女干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专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共写出调查报告50余份,其中多数在《中国妇女网》、陕西省《妇女工作通讯》和《宝鸡通讯》等刊物上发表,还有多篇分别荣获省妇联、市科协优秀调研成果奖,市委还批转了《妇女思想状况调查》、《基层妇女组织状况调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情况调查》、《妇女维权现状》、《农村妇女经济协作组织调查》等篇目,不仅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而且有力地指导了妇女工作的开展。

三是教育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在抓好短期教育培训的同时,各级妇联努力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经费紧张等困难,支持鼓励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

市妇联5名同志通过在职党校学习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大专以上学历达100%;县区级妇联干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0 %以上;95%的乡镇妇联干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此外,我们在全市妇联系统广泛开展了岗位读书和建设“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广大妇联干部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重点,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学习经济、科技、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自觉强化外语、普通话、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大力倡导“每天学习一小时”,坚持每年精读1—2本书,写出一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

现在,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终身学习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抓学习、练内功,成为每个妇联干部的发展需求和自觉行动。

  四、强管理,常问效。

  建立健全了妇女干部教育培训目标考核责任制,把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对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安排、定期考核、跟踪问效。

建立妇女干部教育培训考核档案,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妇女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调整级别和工资的重要依据,被考核评为优秀等级的,以适当形式予以奖励,政绩突出的作为优先提拔对象,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确定为后备干部。

这些做法得到了党委和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对策  我们在妇女教育培训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培训师资队伍有待壮大;培训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培训资金缺乏等。

今后,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妇女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体制建设。

继续提高妇女的学习力、执行力、创造力、竞争力为目标,认真贯彻妇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为妇女教育培训提供政策、机制、组织、等保障。

同时,加大对妇女教育培训机构、师资、教材、课程以及评价机制的建设,量化目标、细化责任、强化管理,努力构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广泛覆盖、按需施教的教育培训体制,使我市的妇女教育培训工作更加符合妇女人才开发规律、符合妇女自身发展需求、适合妇联组织优势发挥,推进妇女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加强对妇女教育问题和妇女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

继续发挥市县两级党校资源优势,强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法进党校、进课堂。

利用女性教育师资力量,对妇女教育培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探索符合妇女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妇女教育培训方法和途径,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目标和措施。

  三是整合社会资源,为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着“提高、优化、完善、共享”的原则,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妇联协作、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开放式、社会化的妇女教育培训格局。

发挥妇联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和协调优势,积极推动国民教育,参与社会教育,强化妇联教育。

充分利用和整合一切女性教育和培训资源,开展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培训,开发女性人才资源,提高女性整体素质,培养更多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女性人才。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把加强妇女教育培训、提高女性综合素质,作为妇女工作的长期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来源:宝鸡市妇联

村妇女主任参加县妇联创业培训的心得体会,电台采访怎样说话

自己学到的东西要带回去,不仅是技术上,要从思想上转变,不能看眼前,要长远规划,我们要以更高的起点,更积极主动的心态建设新农村。

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缺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予以免职,缺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或者选举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接到村民选举委员会通知表示参加选举或者书面委托他人投票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第十四条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并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具体选举办法和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理由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表决罢免要求的村民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表决有效;投票的村民过半数同意,始得罢免。

  罢免要求通过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缺额的补选。

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适用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

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举报,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作出认定,并责成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5日内完成工作移交。

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必要时,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二十二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工作;  (十)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一)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除前款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以外的事项。

  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五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村民小组组长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二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其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  (一)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五)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二十九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应当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并由村民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选举村务监督机构成员适用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罢免村务监督机构成员适用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

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

  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应当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应当启动罢免程序。

  第三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

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等。

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的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划拨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组织安排。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六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如何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在内蒙古教科所教育专家指导下,在教育局统筹安排下,通过教师进修学校精心组织、各学校积极参与,今天,我旗以教师培训为主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教师教学能力提高的研究》正式开题了

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最关键的是教师教学能力。

多年来,在教育局领导下,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和各中小学在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我旗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升。

在新的形势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教师教学能力必须更上一层楼,教师培训方式必须与时俱进。

为此,我们以《教师教学能力提高的研究》为课题开展教师岗位培训。

今天,我主要讲两点,一、提高教师教学能力,课题组安排教师学哪些内容;二、提高教师教学能力,课题组安排教师如何学习。

先谈第一点。

从我旗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实际出发,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教师应该学习什么内容

教师学历达标之后,有人认为教师培训的重点是继续拔高学历,小学教师专科化、本科化,初中教师本科化、研究生化。

课题组不反对教师学历合格之后再上新台阶,但是课题组不认为学历越高教学能力越强。

因为教师教学能力高低和合格之后的学历高低没有显著的正相关。

陈景润大学毕业不胜任教学工作,魏书生初中毕业成长为特级教师,这两个典型的例子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

研究教育心理学的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林崇德教授认为,教师所任教学科的知识,广博的百科知识,达到某种水平即可,过多学习这两类知识,对教师的教学并不一定起作用;广大教师所普遍缺乏的,是关于“学生身心发展的知识、教与学的知识和学生成绩评价的知识。

”本课题组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安排老师们以学习“教与学的知识”为主,同时兼顾“学生身心发展的知识”和“学生成绩评价的知识”。

“教与学的知识”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名师的教学经验、心得体会,另一类是教育科学著述、论文。

两类知识浩如烟海,相关著述汗牛充栋,穷毕生之精力和时间,难以遍读。

课题组认为,围绕“提高教师教学能力”这一核心任务,教师学习内容要精选。

学中医应该学习辨证论治、名医经验,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应该学习教学设计和名师、名校经验。

学习名师、名校的经验,起步比较容易,深入下去很难。

为什么

就像学习名医经验一样,别人治疗头痛十分有效的方剂,我们拿来给头痛病人服用未必见效。

因为我们学到的是皮毛——方、药、法,而不是精随——辨证论治。

中医理论的核心知识是辨证论治,教与学的知识海洋中,最核心的知识是什么

就是教学设计的原理。

医学界能够重复运用、大面积复制推广的是辨证论治而不是某法、某方、某药;同理,教育界能重复运用、复制推广的的不是某教学法、某教学模式,而是教学设计的原理。

掌握了教学设计的原理,就可以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而不是跟在名师、名校后面简单模仿,简单模仿的结果很可能是邯郸学步。

下面给大家推荐几本阐述教学设计基本原理的著作,仅供课题组老师们学习时参考: 《学习的条件和教学论》(作者:美国加涅。

皮连生等译。

) 《教学设计原理》(作者:美国加涅。

王小明等译。

) 《学习与教学》(作者:美国梅耶。

姚梅林译。

) 《学习心理学:面向教学的取向》(作者:美国德里斯科尔。

) 《学习、教学与评估的分类学: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作者:布卢姆等。

皮连生等译。

) 《系统化教学设计》(作者:美国迪克。

庞为国等译。

) 《教学设计》(作者:美国史密斯。

庞为国等译。

) 《学与教的心理学》(皮连生等著) 《智育心理学》(皮连生著) 以上为必读书目,以下为选读书目 《学科教学论新体系丛书》(本丛书共9册)(总主编:皮连生。

) 《尝试教学理论丛书》(邱学华编著) 《叶圣陶教育文集》(第二、三卷)。

《给教师的建议》(苏霍姆林斯基著。

杜殿坤编译。

) 有人会说,我从教20年了,没读过这些书,照样教出许多优秀学生;中华民族有几千年光辉灿烂的文明史和教育史,这些书没有出版前的中国教育模式下照样名家辈出,为何把洋鬼子撰写的教学设计专著也列在必读书目中

答:因为这些教学专著代表科学心理学和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最高水平。

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从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山顶洞人开始,几十万年来,中国人生孩子一直把住房作为产房。

那些大字不识一个的女性,因为有自己生孩子的丰富经验,也因为有帮助别人生孩子的丰富经验,他们当中的幸运者和姣姣者不是照样成为优秀接生员吗

中国不是照样成为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了吗

但是,近十年来,为何连农村妇女生孩子也要去体现洋鬼子医学文化的医院妇产科

因为前者是粗疏的经验,后者是先进的科学。

我们目前要学习的,就是代表先进教学文化的上述教学设计专著。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和宪法,是我们各项工作的指南。

) 接着谈第二点。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课题组安排教师如何学习。

向书本学习,要通读、读通;向实践学习,把理论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先谈向书本学习。

上面列出的参考书籍,参与课题研究的学校,平时组织老师利用业务学习的时间举办读书报告会,以促进教师日常阅读。

在平时的教师绩效考核中,把读书报告和上公开课同等重视。

把平时读书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记录下来,教师进修学校利用寒暑假或其它时间举办集中学习班,切磋学习中的问题,讨论学习中的疑难,也可以请相关的专家、教授进行集中辅导。

进修学校校长和教师,教研室主任和教研员,各校课题负责人,学校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都要带头学习,起榜样示范作用。

下一步,课题组从教师业务知识考试,从各校推出观摩课的质量、数量的和提交论文的质量和数量就可以评出哪些学校业务学习组织得好。

再谈向实践学习。

同志说,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

课题组成员阅读上述推荐书籍,就是为了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参与课题研究的学校,课题负责人和校长、副校长,不但要带头认真读书,还要经常深入课堂,看看老师们能否运用所学知识优化自己的课堂。

作为管理人员,在与老师们交换评课意见时,要给一线教师很专业、很懂行的印象,你们要成为学校里钻研教学的先进代表。

惟有如此,才能把这项课题在你们学校开展好。

课题组结合规范化管理常规检查,不定期深入学校检查各校教师读书、实践的情况,听教师的读书报告会,进课堂实地查看教师上课,查看教案和作业。

检查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教学目标的分析和陈述,教学目标的落实,教学任务分析,学生情况分析,课堂环节设计,学生自主学习的情况,等等。

根据平时检查的情况,根据集中活动的情况,根据论文的质量和数量,根据观摩课的质量和节次,评出课题组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打造高水平的教师和教学研究队伍,是本课题研究的核心任务,也是我旗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任务。

愿课题组成员在教育专家指导下认真读书,深入实践,为提高我旗教师的专业水平而发奋努力

求关于写老党员的感人事迹的文章,可以写老人为别人奉献牺牲及爱国情怀的

xxx同志是甘州区碱滩镇杨家庄村二社的老共产党员,今年xx岁。

xxxx年xx月的一场车使儿子截去了下肢,不能自理,儿媳因此弃子离家出走,家庭的重担压在了xxx一个人的肩上,但他并没有被困难所压倒,依然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

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初,村支部考虑到他家里的实际情况,决定让村主任与他结对,帮助他学习。

但他听说后,立即找到支部书记,谢绝了王书记的好意,要求与其他同志共同参加集中学习。

并说:“我做为一名共产党员,是党组织在我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让我重新坚定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现在还能走得动,能参加支部的活动是我的光荣,我自己不识字,只有参加学习才能领会党的最新政策,还能看到一些非常好的片子(电教片)。

况且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认真地搞这一项活动,我不能在这件事上落伍,更不能因为我拉了支部的后腿……”几句朴实的话,体现了一位普通老共产党员的风采。

从学习开始后,xxx每次都能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学习,从未因家里的事而耽误,尤其是看电教片《xxxx》、《xxxx》时,他热泪盈眶、自言自语地说:“党的好干部啊

”在他的带动下,全村党员积极投身到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大家都决心用实际行动来接受广大群众的检验。

怎样修谱

作者:袁明辉纂修族谱,古时祖先将其重要意义高度概括为“敬宗收族”。

“敬宗”当然是尊敬祖宗,“收族”,除有不遗漏每一个族人的意思外,更重要的是要在全体族人之中形成一股向心力,团结全体族人,使大家处於同一价值观念之下。

不成文的规矩:族谱宜三十年一修。

修谱,是一项系统工程。

要修好一次族谱,我以为有三个方面的工作要做好:组织、经费、编辑。

下面,我结合自己在一九九四年忝任萍乡市潭塘袁氏六修族谱主编的一些心得体会,分别从上述三个方面叙述之。

需要指出的是,我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名普通农村高中毕业生,自然才疏学浅,我族只有一千多人,不能算大族。

我现在以我主编族谱的经验谈论,确有不自量力和以偏概全的嫌疑。

但我仍然而为之,原因在於我觉得现在缺少一部修谱专论,特别是结合新时代现实的可具操作性的专论。

再,我接触了现在修的不少族谱,其中存在很多问题,也使我感觉到有必要写一篇专论,以期规范。

我的水准不高,但可以抛砖引玉,大家共同完善,所以,我也就不怕献丑了。

一、组织组织,实际上是组织者和组织实施的统称,通俗地说,就是由谁来倡议修谱,谁来组织修谱,采取什麼样的措施保证修谱能顺利完成。

解放前,组织修谱的是家族。

为著说明家族的概念,我在这裏要多费一点篇幅讲讲家族。

家族是一个泛指,也同时特指这个家族的权力机关,或曰宗族,或曰祠堂。

这个权力机关不一个是一个常设机构,它也许是一个议事机构,以祠堂作为议事地点(办公地点),由族长召集,各房份代表和知名人士参加的一个非常设议事机构。

家族一般都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一般是田产、林产、塘产和房产。

而流动资金的来源则是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如田租、房租)以及族人的捐献。

所以,家族是有一定经济来源和收入的。

它的支出主要是办公费用(维持宗族祠堂的正常运转)、祭祀、修谱、资助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的子弟上学等等。

家族的职责是处理和协调全族之内的宗族事务,族长的权威是很高的。

家族的权力很大,有时甚至兼具司法机关的一些职能,对族人的不良行为有处置权,最严厉的甚至可以处其死刑,如沉潭、火焚、窖闭等都是很严厉和残酷的。

行政司法机关对此亦不干预,因为家族的这些行为维护的是封建的等级制和伦理道德,而这些伦理道德在当时是主流的意识形态,它对维护社会稳定,提倡中华民族传统文明有著积极的意义。

但家族所奉行的毕竟是封建伦理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它扼杀了人的创造性,岐视妇女,从根本上维护妇女对男人的从属性质。

对於这些,无论政治家还是文学家早有足够的评论,我则不必多言。

修谱一般有倡修。

倡修者或为族长,更多的是在政治、经济上有一定发言权的杰出人士,也有对宗族事务非常热心的人。

既有人倡议,家族就开始组织:不外是召开各房份代表会议,筹措经费,确定编辑班子,印刷班子等等,然後是调查、编辑、汇总、成稿、印刷。

谱成之後,一般都要大摆宴席进行庆祝,全族人参加,称之“做谱酒”。

应该指出的是,旧时修一次谱,花费是非常巨大的,有些家族就是因为修了一次谱而倾尽族产,甚至举债。

上面说的是往事。

解放後,因为宗族位列“三座大山”,也为著社会安定,更因为意识形态的根本性变化,宗族和修谱一直是被政府严禁的,不但不能修谱,旧的家谱还在抄、烧之列。

很多人为保存一部家谱,费的心思,担的风险已非现在的年轻人可以想像。

重起修谱风潮是台湾开放老兵赴大陆探亲政策之後,台湾人回来後,很重视家谱,也从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这就使修谱有了必要性和可能性,政府在政治上的不断开明,学术界以族谱作为研究资料等因素,亦造成了政府对修谱“不提倡,不反对”的局面,於是,各族修谱之风潮骤起,这一时间,在一九八○年代後期,到一九九○年代达到顶峰。

新的时代必然有新的特点,现在,宗族已无实存的机构,那麼如何组织修谱呢

依然得有倡修。

每一件事的缘起总得有热心的人提议。

我粗略作了一个总结,现在的倡修者,首先是宗族事务的热心者居多,其次是本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然後是经济较富裕的族人和在政界有一定影响力的族人。

既然已经有人倡议,召开筹备会议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参加筹备会议的人员一定要具有代表性,首先是各房各份要有代表,其次是各地要有代表,再次是注意吸收各届的知名人士,尤以政、经为重。

筹备会议要产生的成果应该是二项:第一,统一思想,确定族谱一定要修;第二,成立纂修族谱委员会(理事会),选举负责人。

这个委员会(理事会)就是此次修谱的组织者。

委员会(理事会)的负责人,或曰主任,或曰理事长,举足轻重,他应该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辈份高,说话比较有影响。

这裏一般有二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这位元长者本身工作能力就比较强,那麼,由他负责班子的工作是很适宜的。

还有一种情况,这位元长者虽然辈份高,全族人也很尊敬他,也非得选他为主任(理事长)不可,但他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知识水准似乎不能胜任这个工作,这个时候可以考虑选举一位工作能力很强的执行主任(理事长),由他来做实际工作,这样,既照顾到了情绪,工作也有人抓了。

修谱班子确定了以後,必然是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会议事了。

主要的任务有以下几项:第一,确定以主编为首的编辑班子;第二,筹措经费,并确定开支范围和标准;第三,组织协调普查工作;第四,组织审查族谱草稿;第五,印刷;第六,发谱,并组织庆祝活动。

在日常组织管理之中,组织者会遇到很多困难和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经费不足,如寻根不顺利,如有族人不愿意参加修谱……凡此种种,需要组织者以热心、细心、耐心和高超的工作艺术,良好的协调能力去解决。

在修谱的组织工作中,最重要的是二件事:首先是筹款,因为这是修谱的基础和最重要的保证,这一点,我会在下一部分有详细论述;其次是协调,因为修谱委员会(理事会)的成员来自不同地区,各自的地位、身份、能力、性格、审美观、文化程度、热情等各个方面有很大的差异,全族的应修人员认识水准也不一,这需要负责人首先要团结、协调好修谱班子,然後依靠全体族人,以自身的热情带动整个班子和全体族人的热情,修谱才会善始善终。

修谱的最终成果是编纂出族谱。

所以,组织者最关注的莫过於编辑,为此,组织者要尽全力支持和配合编辑的工作,尊重编辑,不干涉他们的工作,尽量为编辑们特别是主编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经费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经费问题含有三重意思:经费的筹措、经费的开支、经费的管理。

先谈开支。

修谱当然要花钱,开支的范围大致有以下几项:1、印刷费。

主要是印刷族谱的费用,这是修谱中最大的一项开支。

2、办公费。

包括修谱委员会(理事会)日常开支、列印费、宣传费、通讯费、水电费等。

3、差旅费。

主要是外调人员赴外调查族人基本情况和编辑出外查询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4、伙食费。

主要是倡议修谱、集中议事和发谱、祭祖时聚餐的开支。

5、人员工资。

这项开支可有可无,主要是看大家议事时怎样决定,如果大家认为为修谱是对宗族尽爱心,无需报酬,这项费用即可不支出。

它主要包括支付给修谱委员会(理事会)成员、编辑、普查员等的报酬。

6、其他。

我之所以先说开支,是因为大家要清楚修一次谱大概要花这麼一些钱,据此来做一个预算,到底需要多少钱,从而为筹措经费提供依据。

经费从哪里来

不外以下几个方面:捐助:这是修谱的最大经济来源。

捐助者当然大都是本族中经济比较富裕的。

各族修谱总会有少数几个热心的族人首先站出来捐款,组织者要注意对这种行为给予足够的表扬和鼓励,树其为榜样,大力宣传。

然後在此基础上对全体族人的经济状况进行摸底,这个底一般是好摸的,因为修谱委员会(理事会)的成员本就是各地、各房份的代表组成的,他们当然会熟悉本地、本房份族人的经济状况。

拟出一份经济状况较好的族人名单,然後发请柬召集他们开会,鼓励他们为宗族献爱心,为此次修谱伸出热忱的双手。

开这样的会,要注意策略和方法。

首先,受邀请者一般都是经济比较富裕,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族人,所以,接待要热情、周到,但不能奢华;其次,会前要与几个比较有影响力的受邀者充分沟通,请他们作一些宣传,多讲鼓动的话,而且,要求他们捐款的数目尽量大一点,以此来带动全体受邀者;再次是要大力宣传和赞扬捐款的族人的善举,人家给了你钱,你要尽量给人家以名。

人丁费:委员会(理事会)可以开会议一个标准,规定凡为入谱物件的族人每人缴纳一定的费用。

标准不宜高,以每人五~二十元为妥,也可以分出男丁、女丁不同的标准,如果捐款的数目比较大,足以支付修谱的开支,这项收费当然可以不收。

售谱收入:即向族人征订族谱,拟定一个价格出售。

应该注意的是要鼓励各家各户都拥著族谱,所以,价格要大大低於印刷的成本价。

也同样,如果捐款的数目比较大,则可改为每户免费发放。

从上述的收支来看,经费的筹措应本著度支量收的原则。

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一定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完善开支计画、经手、审核、审批几道程式,定期公开明细帐目,让全体族人和捐款者放心。

有些地方的修谱就是因为发生了收入不入帐、不按规定开支、不公开帐目等行为,从而导致族人有意见,以至修族中途夭折的事情发生。

修谱结束之後,通过决算,经费一般都有盈馀。

这批钱数量不一,各族也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大致如下: 设立“助学基金”、“敬老基金”、“济贫基金”等; 修祠堂、修祖坟、祭祖; 追加修谱人员报酬。

三、编辑一次修谱,重点是编辑,关键也是编辑。

编辑应该是有一个班子的:主编一人,副主编若干,编辑若干。

担任编辑,特别是担任主编的人,应该在古汉语、文笔、民间习俗方面有一定的基础。

主编是编辑的核心,他应该负责全盤编辑工作,对各位编辑作出分工,对整本谱要构思一个整体思路,制定一个完整的计画和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步骤。

(一)编辑步骤:1、通读老谱。

首先要对老谱,特别是上一届老谱要仔细地阅读,摸清楚老谱的格式、风格,对本族的历史源流和支派世系有一个大致的瞭解。

2、绘制世系图。

也就是将上一届老谱上所载的人员按辈份全部画到纸上,一辈一辈用线连起来。

这项工作比较浩繁,但也很重要。

因为你只有画完了世系图你才可能对老谱所载人员的房份、辈份有一个清晰的瞭解,更重要的是,你在普查时不会遗漏人员。

画图用的是一卷很大的绘图纸,画很多横线分若干格(老谱有多少辈就分多少格),每格(横行)都写上这样的字辈;小方框中左边的字表示谱名,如“庇蕃”、“茂钧”、“养乾”、“养元”;右边是字或名,比如庇蕃,字福荫;茂钧(克诚)方框後括弧内的“普蕃3”,表示茂钧是普蕃的第三子,过继给庇蕃做儿子。

把这些名字连结起来,就是一辈一辈,庇蕃子一:茂钧,茂钧子二;养乾、养之。

画好了整个图後,在普查现有人口时,你心中就很清晰了,比如你要求普查员去养乾家、养元家……以後在编排齿录时也不会发生次序上的颠倒。

3、普查。

普查就是将上一次修谱还在世的族人、上次修谱後到本次修谱时出生的族人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

普查包括哪些内容呢

下面是我设计的一张普查表格:\ XX袁氏X修族谱普查表总编号:分类编号:字辈 谱名: 字: 号: 行:\ 住址: 县(区) 乡(镇) 村(街) 组(居委会)\ 父亲: 谱名: 字:\ 出生时间: 年月日时\ 逝世时间: 年月日时\ 葬於 年月日时 山 形 向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职务:职称简历配偶姓名:岳父姓名:地址:出生时间: 年月日时\ 逝世时间: 年月日时\ 葬於 年月日时 山 形 向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职务:职称:简历子:女:备注资料提供人(签名) 年 月 日普查中,不是每项内容都是必填的,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行的“谱名”,普查对象如果是老谱已载人员,当然应该填写,如果是老谱之後出生的人员,就不能填写,谱名待普查结束後统一安取。

4、整理普查资料。

根据每一份普查表,撰写每位族人的条文。

在整理普查资料时,要注意为族人安取谱名。

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字辈,同一辈份的人取一个相同的字以示标志。

这些作为辈份的字,连起来一般都是一首诗或格言警句。

依照字辈取的名字,叫做“谱名”。

每个人出生之後,父母都会为你取一个名字,或乳名,或长大以後的学名,这个名字也是你在日常工作当中的标志。

每个人的名字或体现了父母的意志和审美观,或体现了自己的审美观,五花八门,各式各样,如果仅仅根据这些名字,你无法判断同族中人的辈份,所以,谱名便应运而生了。

具体的做法是:同一辈份取这个相同的字,另用一个不同字组成谱名,他日常使用的名字作为名或字。

谱名应由主编统一安取,这样就不会发生重复的现象。

当然,有些人向主编提出他希望取一个什麼样的谱名,只要不重名,不发生冲突,一般主编是可以满足他的这种要求的。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有些人出生後取的名字,本就是依据字辈来取,那麼,取的人多了,就会发生重名的现象。

比如我族“茂”字辈,取“茂发”的有十几个人,他们也没有别的名字。

在修谱时,你又不能改他的名字,那怎麼办呢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就要采用同音字替代,替代的原则是老谱已取的不改,改动修老谱时还未出生的,同样都是在修老谱之後自取同一名字的,改年轻的,不改年长的,以此类推。

5、确定老谱内容的取舍范围。

解放前的老谱一般有序言、历次修谱序言、历次修谱人员名单、家规家训、坟山图、祠堂图、祀仪祀规、历史资料、艺文、跋、後记、齿录(即人口资料)等等,各族各次修谱不尽相同,但大致如此。

老谱的这些内容可以不全部录入新谱,孰留孰舍,主编要有一个基本态度,然後提交修谱委员会(理事会)讨论决定。

6、整理老谱内容。

老谱内各篇文章,全部是竖排、繁体字,没有标点符号,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人的阅读习惯。

我们要将决定留下来的所有文章进行整理:繁变简,加注标点符号,改正其中的错别字、异体字。

7、搜集资料,撰写源流考。

每族都有自己独特的世系源流,主编应根据老谱所载源流,搜集和参考近代本氏源流的研究成果,尽量将本族的世系源流考证详细和清楚,可单独成文,亦可列入序言之中。

8、撰写《序言》。

每次修谱都有一篇序言,序言很重要,它几乎是一部谱的象徵和门面,它反映了该次修谱的指导思想和价值观念。

序言撰写者一般是主编,但也可以请本族德高望重或学识渊博的人士撰写。

9、编定所有内容,初成文稿。

编排的次序名不相同,但大致如下:序言(这是一定要放在最前面的),历次修谱序言,源流考证,本次及历史修谱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捐款人名单及金额,凡例,历史资料、字辈排行、齿录、艺文、跋、後记、附注。

10、审稿。

审稿一般由修谱委员会(理事会)召集组织,邀请相关人员对草稿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即可定稿。

11、印刷发谱。

上述是编辑的基本工作流程及内容。

当然,各族都有自己不尽相同的情况,当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工作顺序及内容。

上述的工作步骤也可同时进行,次序也可颠倒,并无成规。

(二)齿录“齿录”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是“录用”的意思。

但在族谱中,它指的是人口资料。

我的理解,“齿”,本意牙齿,引申为人口,“录”意记录,连起来就是记录人口资料的意思。

齿录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为了记录每一位元族人的基本情况。

那麼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兹举我族四例:例一:101伟延次子家佐 字瑞和。

清同治八年(西元一八六九年,已巳)九月二十七日卯时生,一九一五年(乙卯)正月初一日子时殁。

葬漆家屋场凤形甲山庚向。

配张丁娘 灯芯桥盛立公女。

清光绪三年(西元一八七七年,丁丑)三月初十日吉时生,光绪二十七年(西元一九○一年,辛丑)七月初七日未时殁。

葬双园裏附家暄冢癸山丁向。

子二:道蕃;遵蕃(出为家暄嗣)女一:戊秀,适钦升一图六甲杨田万。

这是家佐的齿录。

第一栏“101”是“家”字辈编号;第二栏“伟延次子”表示家佐是伟延的第二个儿子,说明“身之所出”;第三栏“家佐”是他本人的谱名;第四栏是家佐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他的字(实际上就是日常大家称呼他的名字)、生卒时间、葬所志向,关於生卒时间的纪年方法,有庙号、西元、干支,老谱中只有庙号和干支,我们现在一定要加上西元,三种纪年方法可以一并使用,以便相互对照。

第二行,是家佐妻子的齿录。

第二栏“配”,表示这是家佐的妻子。

应该注意,不是所有的妻子都称“配”,“配”只指那些已经去世且没有改嫁的妻子,如果修谱时妻子还在世,叫“娶”,已经改嫁或离婚、出走的也叫“娶”;第三栏是家佐妻子的姓名,叫张丁娘;第四栏,首先是张丁娘的基本情况,与男丁不同的是,外娶媳妇首先要注明她的父亲姓名和娘家所在地,以示根源和尊敬,然後同样是生卒时间、葬所志向。

其次,在妻子之後,列出子女。

比如本例家佐和张丁娘育有二子一女,二子中,次子遵蕃出继给家暄做儿子,所以括弧内注明“出为家暄嗣”,那麼在撰写遵蕃的齿录时,就只能写“抚家佐次子为嗣”,然後是女儿,首先要写清楚女儿的名字,是戊秀,然後是注明她出嫁给了钦升一图六甲的杨田万为妻。

例二:55起蕃之子茂矩 字继儒,号季儿。

江西冶金学院毕业,高级工程师。

现任萍乡钢铁厂品质管制处处长。

一九四二年(壬年)十二月十八日寅时生娶洪叶青 排上石甲坊小山田相才公女。

一九五○年(庚寅)十月十四日申时生。

子二:养邈;养遥女一:洪滔;(待字)例2是茂矩的齿录。

第一栏“55”是“茂”字辈的编号,第二、三栏意思与前例同,第四栏内,注明了他毕业的院校名、职称、职务、字型大小、出生时间,他的妻子洪叶青,由於在世,所以注明“娶”,女儿洪滔括弧内的“待字”,是“待字闺阁”的简称,表示还未出嫁。

例三:122太蕃之子茂仁 字兴隆。

一九一九年(乙未)四月初十日亥时生。

配杨茂兰 礼万公女。

一九三○年(庚年)九月二十七日亥时生,一九五四年(甲午)十一月十三日寅时殁。

葬漆家屋场凤形。

女一:秀萍,适野鸡冲杨文成继娶贾秋连 登官文祥公女。

一九二六年(丙寅)七月十一日戊时生。

子二:养攸;养久女一:宪南适高坑李正启。

例三有些不同,因为茂仁先後有二位妻子,前妻杨茂兰去世後,他又娶贾秋连为妻,所以称杨茂兰为“配”,因为她已去世,称贾秋连为“继娶”,因为她还在世。

二位妻子各育有儿女,前妻育有一女,後妻育有二子一女,那麼在撰写齿录时特别要注意子女各随生母之後的原则。

例四:184业蕃赘婿茂笃 姓颜名思田。

一九四四年(甲申)四月十三日亥时生娶袁秋连 一九四七年(丁亥)七月十六日辰时生子三: 颜忠群;养年;颜根华女一:国珍(待字)。

例四与前三个例子则有更大的不同,因为茂笃他并不姓袁,而姓颜,他是业蕃入赘的女婿。

根据现行的《婚姻法》,男到女家落户、入赘,完全合法,他当然也应该视为本族之人。

不过,在撰写其齿录时,除统一编有谱名之外,还应该注明人家的原本姓名。

他的妻子袁秋连本就是本族之女,当然不必再注明她是何地何公之女。

他们育有三子一女,根据他们之间的协商,长子、三子随父姓颜,次子、女儿随母姓袁,那麼,我在撰其齿录时,首先将他们的四个子女名字全部标出,但到撰下一辈“养”字辈的齿录时,他的长子、三子就不再编写,因为人家姓颜,不是你袁氏的人。

上述四个例子,基本上全貌说明瞭齿录的撰写原则、格式、内容。

综合一下,用文字表达於下:1、谱名之左,用小字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

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4、於母之後,注明子女。

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

子女“夭”或“殇”,在其後加括弧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

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後加括弧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於人,亦在此子女之後加括弧注明“抚□□第几子为嗣”;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

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後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三)体例和格式1、体例:族谱大致有二种体例:欧体和蘇体。

二种体例,并无原则上的区别,只是齿录编排上有所不同。

欧体适合於房份较多,人口较多的情况。

它的原则是“五代一提”,具体做法是,在齿录前画出世系图,以备检索。

然後在编排齿录时,根据房份支派,将某房的某一支派五代安排为一个段落,编完了这一支,再编另一支的五代,编写了这五代,再编下一个五代,以此类推。

蘇体适合於房份不多,人口较少的情况。

它的原则是“一辈一辈”。

具体做法是:从第一世起,将所有同一字辈的人先後排列,再第二世、第三世……以此类推。

二种体例,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欧体,使人对自己的近亲的瞭解比较明瞭,蘇体对自己的同辈的瞭解比较明瞭。

我曾经作了比较,认为现在修谱,采用蘇体为宜,但在采用蘇体的同时,也应注意吸收欧体的长处,可以在齿录编排时详细注明房份支系,可以起到合二为一,优势互补的效果。

无论欧体还是蘇体,强化检索系统是关键。

编辑应在族谱的目录、书眉等地方详加标注,使阅读者能顺利地找到他所需要的资料。

2、格式族谱的格式应符合现代汉语的要求。

首先在印刷上,应采用横排,简化字,当然,如果需要照顾海外,特别是台港澳族人的习惯,经过众族商议同意,也可采用竖排、繁体字,其次,语言、语法、标点符号也应符合现代汉语的规范。

关於格式问题,有时会有争论。

我在主编族谱时就碰到了这个问题,有些族人坚决要求采用繁体字,还有极少数人要求竖排,态度很坚决。

我问他们为什麼,他们也说不出更多的理由,只是反复强调那样才显得有学问,我当时有点啼笑皆非,但还不能笑,只能作很耐心的解释工作,向他们说明学问的高低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上,谱不是用来显摆的,而是用来阅读的。

反正费了很大功夫,但主要还是由於我的坚持,争论才不了了之。

(四)女儿入谱问题这是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一个问题。

女儿能否入谱,并不是指女儿可不可以修入族谱(历代修谱,女儿本就记录在内了),而是指女儿能不能够作为本族的传承之人。

之所以说这是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在以前并不成为问题。

某人无子只有女儿,他当然算是“绝代”了,但这种情况不多,因为过去生育子女不受限制,而且,一定继续生,到生了儿子为止,“不孝有三,无後为大”,你不要以为这个无後是没有後代,它特指没有儿子。

没有儿子,意味著断了香火,不能以子传子,子子孙孙了。

从一九七○年代,特别是一九八○年代政府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二项基本国策被强制推行,特别是在城市,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样独女户的情况就多了起来。

我本人就只有一个女儿,估计这辈子也不可能有儿子了。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特别是只有女儿的人就提出,女儿也可以作为传承之人。

我的看法是,尽管无奈,尽管可以理解,但还是不行。

族谱说到底,是父亲氏族的一个产物,它有它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它一定只能是以子传子,子子孙孙。

这倒不是歧视妇女、男女不平等的问题,而是只能如此。

反过来如果现在是母系社会,你也只能采取以女传女的标准,不然的话,就会乱。

也就是说,你只能采用一个标准。

打个比方,我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当然姓袁,她长大以後,与一王姓男子结婚,结婚之後生了一个儿子,姓王。

如果我坚持要将我的女儿、女婿、外孙修入我袁氏的族谱,那我这个外甥是不是应该改姓

你要求改姓,他的爸爸、爷爷会同意吗

再如果此时王氏同时也修谱,那我的女婿和外孙修不修

所以,女儿入谱的问题没有办法。

倒是有一种情况是可以变通的。

那就是如果女儿、女婿育有二子,他同意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或者虽只有一个儿子,但他们同意随母亲姓,那麼这个时候就可以采用入赘的方式叙其齿录了。

但如果计划生育政策不放松,这种情况也会很少出现。

组织、经费、编辑只是修谱的三个不同侧面,其实紧密相连,合为一体的,不应人为割裂。

我从这三个方面分而论之,是为了思路更清晰。

短短一篇文章,不可能概括修谱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点滴。

各族修谱都有其独到之处,不必局於此篇之论。

而且拙文肯定有漏洞百出之处,还望读者不吝指教为感。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於佛山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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