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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导读童年读后感心得体会

时间:2014-01-13 22:15

跪求《管理名著导读》读后感(读书心得)以下任选。

(美)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管理学》读后感罗宾斯的《学》(第七版)是一本比典的管理学著作,从它的版数就能看得出来,一直经久不衰。

这么好得一本书,如果读完之后不写点什么岂不是跟没读一样。

虽说这篇文章的题目是读后感,但更确切的说是读书笔记,因为书里不仅有理论,而是还有很多案例,一边读总会想到些什么其他的东西,理解之后有的问题更是可以扩展的很远,一发而不可收拾,不仅仅限于管理学的范围了。

但在这篇文章里不会有扯得很远的东西,首先要说一些书中的理论,然后理论要联系实际,针对中国现在管理领域的一些问题,说自己一些浅薄的看法。

第一,书的结构。

本书共有六个部分,第一篇,绪论,主要是讲管理和管理者及迄今为止的管理理论;第二篇,没有题目,因为主要讲现今环境下管理的一些影响要素,包括组织文化,全球化环境,社会责任和管理道德;后四篇,按照管理过程论的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的顺序,分别讲解。

每一篇后面都要插入一个创业单元,也按照职能顺序分析;每一章后面的习题部分都有一个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管理这样一个思考单元。

书里讲了很多理论,但让读者思考的东西更多,比如道德和责任的问题,就像小标签一样,时不时出现提醒你,电子商务也是,现在的新趋势嘛,拓宽了读者的视野,而创业单元,就像一步步手把手教你创业一样,循序渐进,这让我想起另一本书的名字,《从优秀到卓越》,很有成就感,觉得自己学到了点东西。

书的结构安排合理,写的好不枯燥,让人有兴趣读下去。

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如果没有案例,无论是对教的还是对学的,都是不完整的。

中国的管理学学术方面一直没什么成果,一来是因为天生的劣势,二来,最重要的是,一缺态度,二没方法。

缺乏做学问的基本态度,据说有一个中国某大学的教授一年出了13本书,乐得不得了,觉得自己很行,可在外国呢,尤其在西方发达国家,一个教授可能13年才出一本书,人家出的书里有多少价值是不言自明的吧。

现在中国的社会整体都处在一种十分浮躁的心态下,有写手枪手,计算机的书最好看外国原版的,翻译的有的说的根本不是人话,不如不看,国内的书都是互相抄,抄点字,截个图就出书了,没有半点自己经验的总结。

大学里也是如此,实在不应该,论文互相抄袭,而教材竟也是这样,某大学的管理学教材,以为还不错,是自己学校编的出版的,翻开看里面的内容,基本上就是照这本《管理学》扒下来的,当然话是讲的更本土一点,但实质内容没有什么差别,这样怎么教书育人啊

你可能水平差一点,但你能研究出什么就写多少,这样一个理论体系才能慢慢的构建起来,中国现在确实没有管理实践很好的企业,但毕竟都在慢慢探索改进,这样才能找到适合中国的管理理论。

二是没方法,中国企业的实践在不断的印证这些经典理论,但缺乏足够的论据,有太多说不清的东西,关系了,人情了,这些在中国社会远比法和理更好使,没有法制观念,这是一个社会文化的影响,不是几本书几个人就能改变的,可这种文化及其严重的阻碍了中国的发展,在学术领域就是没有使用定性定量研究的习惯,还有教育体制的问题,总是在读别人的书,学别人的经验,没有创新。

第二,核心概念。

管理当然要从管理的定义和管理者讲起。

这本书对管理的定义是:一个协调工作的活动过程,以便能够有效率和有效果的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实现组织的目标。

这个定义可以分成几个层次,第一,管理是一个过程(引出管理职能理论)。

第二,管理要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有人说管理过程的核心是领导而领导的核心是激励)。

第三,管理既要有效率又要有效果(做正确的事和正确的做事)。

第四,管理的目的是实现组织目标(什么是组织和怎样实现目标就是决策及战略管理等)。

这个定义是高度概括和总结性的,包括了最重点的理论。

但定义这个事嘛,很有意思,因为,尤其是管理学,全世界恐怕有不下100种不同的定义,西方也没有定论,所以,定义这种东西是不宜深究的,理解他真正要说的就可以了,因为每一个定义都有它的侧重点,罗宾斯强调的,或者说看重的,是上面说的第二点——别人,他强调组织,领导,激励的作用,强调协作,团队。

这一部分是中国的企业最缺乏的,独生子女从小就没有团队意识,文化上还很喜欢窝里斗,正所谓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啊。

还有一些概念,管理者,组织等等就不想抄写在这里了,没什么太大意思,因为这些概念都大同小异。

第三,特色概念。

罗宾斯写的这本书,一是对前人概念的总结,其次就是他自己对这些理论的发展,提出了他很多自己的观点,这些我觉得有创建值得拿出来说说。

上外国文学名著导读(选修课)的心得体会1000字 急用啊 先谢谢

去街上找枪手写一篇.《奥赛罗》 威尼斯的元老布拉班修有个美丽女儿——德斯底蒙娜。

她爱上了一位摩尔人 ——一个黑人,这位黑人奥赛罗是个勇敢的将军,在元老布拉班修的反对下,他们俩还是结了婚。

奥赛罗的手下有一名旗手名唤依阿高,依阿高非常不满他提拔了另一名手下——卡西欧为副官,而设计陷害他们。

当奥赛罗正向大公及元老院说明他与德斯底蒙娜结婚的前因后果时,却有急报禀告土耳其军逼进塞浦路斯,而奥塞罗就立即被派往前线防御,德斯底蒙娜极力争取下,也获准与之同行。

依阿高的计谋终于开始了,他力劝正在值勤中的卡西欧喝得酩酊大醉,后在奥赛罗面前煽火,使奥赛罗免除卡西欧的职位。

这下,他又说服意志消没的卡西欧去求德斯度蒙娜,要她向她的丈夫美言,当德斯底蒙娜向奥赛罗求情时,阴险的依阿高警告说是卡西欧与德斯底蒙娜似乎有暧昧,接着,卡西欧不幸地因为一条依阿高设计陷害他的花手帕(德斯底蒙娜的),被奥赛罗“相信”了他与德斯底蒙娜的来 往,而对德斯底蒙娜的不贞痛心疾首,终于导向悲剧的路途。

他在床上闷死了他那可怜的妻子,另一方面,依阿高唆使易于受骗的罗大里高去杀卡西欧,罗大里高失败,被怕他走露风声的依阿高杀死了

依阿高的太太,也就是德斯底蒙娜的侍女爱蜜莉,看到自己的女主人屈死,一下子良心大发现,便主动地想向奥赛罗证明女主人是无辜的,不料被依阿高识破,死于依阿高的毒手;这时依阿高的奸计失败,因为他所派去的爪牙身上藏着他的教唆函,奥赛罗看了后,惊愤哀悔,自戕后倒在他那亲爱的妻子尸体上,咽了气,他的继任者最后以最严厉的刑罚把依阿高处了死刑。

26.《马克白》 苏格兰的贵族马克白与班珂平定了叛乱,在回程上遇见了三位魔女,她们预言马克白是未来的“国王”,而说班珂的子孙会世世代代成为君王,在对马克白的国王预言前尚说他会经过一个封号——葛拉密斯爵士、继而——考特爵士。

果然,这些都兑现了。

马克白开始对王位虎视眈 眈,希望王位早日降来。

而他的夫人比他的野心更大,便对她的丈夫进谗言,鼓动他杀掉国王邓肯父子。

在邓肯到他府邸作客之时,杀了熟睡中的老邓肯,使大家怀疑在逃的王子是凶手,而以最近的血亲关系坐上王座。

后来,马克白被幽灵缠住,时常疯言疯语,贵族们也开始用疑惑的眼光看他,马克白受不了,再度找到那三个魔女,要求她们再一次预言。

终于,这三位魔女找来三个鬼魂回答他,一个要他当心费辅伯爵——麦克德夫,一个说在森林移动时才会发生他恐惧的事,最后一个说凡是女人胎中生下的人不能灭亡他。

而他回到家仍是半疑半惧,听到麦克德夫逃到英国去 了,而一夕把麦克德夫全家杀光,这件事引起了许多贵族的背叛,马克白夫人终被罪恶感折磨,发疯、自杀了,自此以后,马克孔白失去了最后一个心腹,也日日期待着死亡的降临。

拥戴马尔孔的英格兰军进攻了,并且与苏格兰的贵族汇合在一起,当他们从巴南森林挥舞着树枝进攻时,看似整个森林在移动,马克白知道后大吃一惊,知道死期来临了。

他昔日的作战勇气象回光反照似的充斥着整个脑子。

在战场上他遇到了麦克德夫(费辅伯爵),后者在将他杀死之前说:“我麦克德夫不是女人胎中生来 的,而是不够月份就从母亲的肚子里取出来的。

”马克白死后,马尔也终于成为新王。

27.《失乐园》 弥尔顿是英国诗人,也是个思想家、革命家。

他的全名是约翰·弥尔顿。

统领天使鲁西佛嫉妒上帝把独生子基督提拔到比自己还崇高的地位,于是率领众天使反叛,但是,失败了

被上帝打入地狱中,过了九天,从永火中冒出来,发誓要报仇,并擅自改名为撒旦。

这本书也就是从撒旦盖了万魔殿,集合了众堕落天使,大家商议着如何报仇写起。

大家决定的复仇方式是以在乐园中享受幸福的人类祖先身上开始,教他们背叛上帝。

撒旦负此使命躲过了守护天使的眼线,潜入伊甸园,望着正在幸福世界中的亚当、夏娃,而说不出话来。

也许是弥尔顿没有尝到幸福的婚姻,很少人能象他那样,描写出如此美丽的夫妻之情。

上帝预先看出撒旦的阴谋,于是派了它的独生子来拯救世人,而基督出于自愿,愿意把自己当作牺牲品,献给那被上帝赶走,前途艰险的人类,也因为如 此,亚当和夏娃才免除自杀的下场,支撑了繁衍子孙的决心。

28.《鲁滨孙漂流记》 作者丹尼尔·狄福,英国作家。

——这是本长书名的著作。

“在约克出生的海员鲁滨孙·克鲁 梭,有个不可思议的惊人生涯,他是海难船上唯一的幸存者,在俄罗挪克河河口的孤岛上奋勇求生,单独地过了二十八年,终于被海盗船救起的详情记,全文以第一人称叙述。

”……我的名字本来叫做鲁滨孙·克鲁杜 那,但是,现在改名为鲁滨孙·克鲁梭。

一六三二年生于英国约克郡,为了兴趣不顾父母的反对而上船当海员,在海上遇难后被当成奴隶卖掉,后来脱逃,在巴西工作。

又在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为了贸易而航行到基尼亚时,在西印度群岛触礁,全船罹难,我独自漂到无人岛……这是同年九月底的事。

放眼望去,岛上一片凄凉,渺无人 烟,因而,我为它取名为绝望岛。

从第二天起,花了一、二天的时间把日用品及各种用具运回岛上去,在泉水附近的高地 上,我着手盖了一间木屋,而且在赤道上北纬九点二十二度的地方竖起一个标帜,每当一天逝去,我便在上面刻出个记号,我的生活是靠一柄猎枪,最原始的农牧方式维持,伴我度过晨昏的是一只鹦鹉及一只狗、一只猫。

有一天,我在沙滩上发现了一个人的脚印,惊悸尚末消除。

不久又在海边看到一堆白骨。

本来我一直渴望见到与我相同的人类,这会儿却觉得恐怖透了。

那年年底,我在望远镜中发现了大约有十个食人族登陆,并在海边起火,在他们离去后,又在海边看到一堆相同的白骨。

在过后一段时日,他们又要如法炮制,杀害一名黑人时,我开枪把他们赶走了,救了那个黑人。

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我就叫他“星期五”,留他住了下来。

隔了二十五年才和人说话(虽然言语不通),但是,却也别有一番兴奋。

和他生活了一阵子,不久,又从食人族的手中救出一位牧师及另一个黑人,没想到这个黑人竟是星期五的父亲。

终于盼到了英国船只,在第二十六年(岛上)的一六八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离开了这个岛,而在翌年的六月十一日到达祖国,回到与三十五年前相差甚巨的现代化的家乡。

〔续篇〕我带领外甥和星期五再度出海;而在绝望岛上遇到了星期五的父亲与土著正在“海战”,星期五插手后战死,我又一个人单独地留在马拉加西岛上。

经过许多危险后,旅行到中国、西伯利亚,十年后的一七零五年一月十日回到伦敦,这时,我已经七十三岁了,就决定在家乡享受余年。

29.《格列佛游记》 作者斯威夫特,英国讽刺作家。

雷米尔鲁·格列佛生于洛丁加姆州,从十四岁开始在英国与荷兰的大学中念 书,后来以外科医生的身份到船上工作,经过数次航行后在伦敦定居,和一位叫做玛丽·巴尔顿的女孩结婚,开业,在不久后的一六九九年五月四号乘羚羊号航向南方…… 船起初平安无事,后来,不幸在顺达列岛遇难,漂流到里里帕岛上。

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因此,和他这英国人相比较,他真是硕大无比啊

后来,他又起航,但却在巨人岛——布罗布丁鲁那克岛搁浅了。

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加里巴又变成“小人”了。

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 不久,他来到了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

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到过日本,也到过那古那古国。

在那古那古国又见到另一个奇怪的民族,这些人无论死神怎么纠缠,他们只需发出一种奇怪的哀鸣就不会死了。

主角对这种情形感到十分惊讶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费那鲁的地 方,那里的人外形好象马,有高度的智 慧、自制力、礼节,就象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知道他们是亚佛族,对人类十分排斥。

在岛上生活了一阵子后, 他回到故乡,这时,他竟被传染似的,连自己的家人他都觉得十分怪异。

30.《傲慢与偏见》 作者简·奥斯丁是英国女作家。

居住在哈特福特小村庄的贝聂特家,五姊妹中的老大、老二都已到了适婚的年龄。

长女洁茵,个性温顺,心地善良。

次女伊丽莎白是个不拘礼仪,才华横溢的女孩。

洁茵恋慕好青年彬格礼,但她却矜持的深藏这份爱情。

彬格礼的好友达西因不善于外交辞令,而被伊丽莎白误以为他是个自视甚高的骄傲男人。

达西渐渐的爱上开朗的伊丽莎白,但又无法忍受贝聂特夫人及她三个妹妹的愚笨,而怕和她们深入的交往。

于是,和私心恋慕洁茵的彬格礼一起离开哈特福特。

达西后来克服了身份的差异和对伊丽莎白家人的厌恶,而向伊丽莎白求婚,但伊丽莎白已心存对方是个骄傲者的“偏 见”,拒绝他的求婚,而和肯林斯交往。

肯林斯是个轻浮、里表不一的男人,伊丽莎白最后终能领悟第一印象是不可靠的。

后来由多方面知道达西实际上是一位很宽宏、体贴的人,于是她放弃了“偏见”,最后达西和伊丽莎白因彼此了解爱的尊严而结合。

达西也知道洁茵对彬格礼的一片真情,遂帮助他们结婚。

31.《呼啸山庄》 作者爱米莉·勃朗特,英国女作家。

她是夏绿蒂·勃朗特的妹妹。

这座山庄由于经常受烈风侵袭,所以被称为呼啸山庄。

约克夏的农场主人安 休,由利物浦带回一个孤儿,取名希斯克里夫。

安休将他和自己的孩子辛德礼、凯撒林一起抚养。

辛德礼一开始即敌视希斯克里夫,凡事虐待他。

但,凯撒林却基于原始的羁绊而和他紧紧的连在一起。

安休死后,辛德礼更加暴虐,但也因此,使得羁绊的力量更加强了。

辛德礼结婚后,生下黑尔顿,但对他自己的妻子也很暴虐。

凯撒林在一次偶然机会中,接触林顿家富裕的生活。

且为了脱离辛德礼所控制的黑暗生活,而接受了林顿家爱德卡的求爱。

当她将这事告诉女佣人聂莉时,希斯克里夫在无意中听到,而后便突告失踪。

凯撒林多次寻找未获结果,不久就和爱德卡结婚了。

希斯克里夫在三年后,回到呼啸山 庄,此时他已是富裕的绅士。

但,他内心仍燃烧着对凯撒林的热爱和对辛德礼及其他人复仇的念头。

他逼迫辛德礼,使他自暴自弃,更引诱他赌博,夺走他的财产。

同时,也虐待辛德礼的儿子,报复他过去对他的暴虐行为。

由于憎恶,还引诱爱德卡的妹妹伊莎贝拉成为他的妻子,甚而接近凯撒林,虽然物是人非,希斯克里夫对她的爱却未曾减退。

凯撒林生下爱德卡的女儿后没几年就去世了。

伊莎贝拉无法忍受希斯克里夫充满憎恶意识的生活,不久即离家出走,而在儿子林顿十二岁那年去世。

辛德礼也在失意中过世。

希斯克里夫为了辛德礼的财产,逼迫林顿和凯撒林的女儿结婚。

但,过了不久,林顿和爱德卡相继过世。

至此希斯克里夫复仇的念头才逐渐消退,终于也随凯撒林的怀念而离开人世。

现在,安休和林顿家所剩的仅是黑尔顿和与母亲同名的凯撒林而已,在这二人之间,发生了纯净的爱情,不久后就结婚了。

发生在呼啸山庄里而历经三代的爱和复仇的恩怨故事,总算就此结束了。

32.《简·爱》 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英国女作家。

简·爱在出生后不久,父母即告双亡。

由冷酷的婶婶抚养长大,而后入学洛乌特的技术学校。

该校严格限制自由的规定,使得简·爱非常苦恼。

开学不久, 简·爱即结识好友海伦,海伦时时的给予安慰劝导,但不久海伦病逝,从此简·爱更为狐独。

在该校就学六年后,又当过二年教师,十八岁那年简·爱受聘为罗切斯特家的家庭教师。

不久,她被丑陋却傲慢的男主人吸引,摒除了身份和地位的差异而和对方订婚了。

但是,在举行婚礼当天才得知罗切斯特有个已发疯的妻子,一直被藏在家 里。

顿时,简·爱跌入痛苦失望的深渊之中,而后带着沉痛的心离开了。

简·爱失意离家在濒临崩溃时,被里瓦斯所救,而后差点被逼迫和有强烈宗教热诚的牧师圣约翰结婚。

故事最后,她仍然和因火灾失去妻子、而心存感谢上帝,不怨天尤人的罗切斯特结合。

至此,简·爱在感情历程上的摸索始告一段落。

33.《名利场》 作者威廉·梅克匹斯·萨克雷,英国作家。

在一八一一年至一八一三年间,某一个六月的早上,从阿米里亚·雪特蕾和丽贝卡·夏普两位年轻女孩毕业的场面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家境富裕的阿米里亚·雪特蕾同身份虽低但富有才智的丽贝卡,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丽贝卡早即注意到阿米里亚的哥哥裘斯,而尽量博取对方的好感,结果却失败了。

不久后,丽贝卡住进某一男爵家,担任家庭教师。

在这地方,男爵为她娴淑温柔的外表着迷,而向她求婚,但她早已和放荡的次男秘密的结婚了。

阿米里亚的父亲经商失败后,阿米里亚和未婚夫乔治的婚约起了变化,后来由爱慕阿米里亚的多费的帮助,终于和乔治结婚了

滑铁卢战役开始,乔治不幸战 死,多费继续帮助阿米里亚。

在偶然的机会中,她发现已故的丈夫生前曾背叛她,而多费的真诚热情终于令她感动,不久后两人结婚开始新的生活。

丽贝卡很快的成了社交界的名花。

但当她和史达因幽会时,被丈夫发现,而后被迫离婚。

离婚后的丽贝卡落魂的在欧洲大陆各地流浪。

而当初曾陷入她所设陷阱的裘斯之死,她又涉嫌在内,使得亲人好友都不再理会她了

34.《大卫·科波菲尔》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英国作家。

大卫在父亲去世后出生,由慈祥的母亲和奶妈贝格细心照顾下长大。

不久,母亲再嫁冷酷的男人马特斯顿,从此,开始了他人生苦难的旅程。

他先被送往沙朗好斯,接受暴力式的屈辱教育,不久,即得悉母亲死亡的消息,而受到很大的打击。

离校后,他受雇于马特斯顿经营于泰晤士河畔的酒铺,其待遇非常的差,三餐难 继,经常以喝水止饿度日,一向温顺而有耐心的他,终于无法忍受,而下决心逃离了

离开酒铺后,他想前往多佛投靠性情古怪但有同情心的伯母。

这位心地善良的少年携带简单的行李和仅有财产一英镑,开始悲壮的旅行。

不幸的是,一开始他的行李和钱就被马夫偷走。

他以多佛为目标日夜赶路,白天他全身都是汗水和灰尘,晚上以稻草为枕而露宿郊外。

有时候因过于饥饿,不得不将外衣卖掉以换取一片面包。

每当艰苦难挨时,母亲的幻影便在脑海里浮现,成为支撑他往前迈进的力量。

沉默的大伯母收容了他,并支持他入学康塔贝里的学校。

在校的生活对于大卫的将来有了很大的影响。

离开学校后,在史宾罗·秋金斯法律事务所担任书记,而后和他的女儿多拉结婚。

多拉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孩,把她纯真的爱毫无保留的奉献给丈夫,但他们的婚姻生活非常的短 暂,多拉不久就与世长辞了,这是大卫生活中的一件憾事。

经历过这些事后,大卫已是个饱经世故的社会人了。

后来他再次和求学时期于律师威克菲尔特家认识的女孩阿克内斯结婚。

阿克内斯与多拉不同,是个少有的才女。

她不仅是个称职的家庭主妇,且能给予大卫精神上的鼓励,对大卫而言,她无疑是终生的好伴侣。

大卫后来能成为作家而闻名于世,也应归功于阿克内斯。

35.《双城记》 以法国革命为时代背景,律师席多尼·卡顿为中心,描写在他周遭出现的许多人物,从事拼命的行动,即是本故事的主要题材。

马内特医师由于掌握了横暴侯爵的不良行为的证据,而遭入陷害入狱。

在狱中度过长年的牢狱生活,被释放后就带着美丽的女儿露西前往伦敦生活。

而律师卡 顿,在偶然机会认识了露西,而逐渐产生私慕的恋情。

根据查访得来的消息,知道她已和身在英国的法国亡命贵族查理·得内订婚了。

得内是候爵的外甥,属贵族出身,因此由当时动荡不安的社会得知,他将会被新的革命政府逮捕。

由于他是反对法国贵族的横暴而离开法国的,这点颇令卡顿欣赏,而卡顿本身又是侠义心强烈的人,于是抛弃自己的私情,帮助他们结合。

曾得到马内特医师照顾,而后经营酒吧的多法尔滋夫妇,尤其多法尔滋夫人,因为一家曾受候爵的凌辱,所以非常诅咒一般的贵族。

于是对一般女子提倡“自 由、平等、博爱”,率先高喊革命的需要来煽动民众,最后导致候爵家的佣人卡贝尔及他的女儿玛莉被逮捕。

得内得知这种不合理的逮捕,非常气愤,乃奋不顾身的前往巴黎搭救他们,然不出所料也遭到逮捕。

后来,由于马内特医师的有力证言,曾一度被判无罪。

但 是,对贵族仍有余恨的多法尔滋夫人举出马内特医师在牢里写的秘密文件,证明得内是候爵的血缘,革命政府针对此点,宜判得内死刑。

断头台上行刑的声音,令人感到十分恐怖。

对于即将失去丈夫的露西,其心情的悲痛可想而知。

而卡顿也打算结束他长期的游荡生活,想为露西救出她的丈夫,当他发现自己和得内的外表酷似,于是设法进入牢中,替代得内而挽救了得内的生命。

36.《苔丝姑娘》 作者托马斯·哈代是英国的作家。

在英国南部地区威塞克斯这个小村 庄,有一位贫困而且愚笨的流浪商人约翰·大比飞尔特,其长女苔丝是一位天真无邪又美丽的村姑。

虽然约翰·大比飞尔特本人乃是古代骑士之家达巴威尔家庭的直系子孙,可是由于他的懒惰成性及嗜酒如命,而造成这个多子的家庭陷入窘境。

在情势所逼之下,苔丝到她家附近的一位亲戚家帮忙工作,这个亲戚的儿子亚雷克却诱惑她,使她珠胎暗结,苔丝只好饮恨回家。

可是她的婴儿在出世不久之后即夭折。

为了使自己有再度面对现实的勇气,苔丝便来到一处乳酪农场担任挤牛奶的工作。

在洋溢牧歌的大自然中,她开始获得再生的机会,与牧师的儿子安杰尔·克亚互恋了。

可是在新婚之夜,当她将过去的事对安杰尔坦白时,却没有得到他的谅解,而且安杰尔在一怒之下离开她而前往巴西。

尽管如此,苔丝仍然不向逆境屈服,她一心一意地盼望丈夫的归来。

可是由于接二连三地遭遇挫折,加上丈夫的归来遥遥无期,而为了要使失去父亲的家庭能够安定下来,她只好接受了亚雷克的保护。

但当她见到丈夫的归来时,她立刻下定主意杀死亚雷克而与丈夫逃亡。

他们开始面临新的恋爱与幸福的生活,可是命运却捉弄人,苔丝终究难逃法网,遭警方逮捕而被判以死刑。

至此命运对苔丝的戏弄总算结束。

跪求《管理名著导读》读后感(读书心得)以下任选。

(美)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管理学》读后感罗宾斯的《学》(第七版)是一本比典的管理学著作,从它的版数就能看得出来,一直经久不衰。

这么好得一本书,如果读完之后不写点什么岂不是跟没读一样。

虽说这篇文章的题目是读后感,但更确切的说是读书笔记,因为书里不仅有理论,而是还有很多案例,一边读总会想到些什么其他的东西,理解之后有的问题更是可以扩展的很远,一发而不可收拾,不仅仅限于管理学的范围了。

但在这篇文章里不会有扯得很远的东西,首先要说一些书中的理论,然后理论要联系实际,针对中国现在管理领域的一些问题,说自己一些浅薄的看法。

第一,书的结构。

本书共有六个部分,第一篇,绪论,主要是讲管理和管理者及迄今为止的管理理论;第二篇,没有题目,因为主要讲现今环境下管理的一些影响要素,包括组织文化,全球化环境,社会责任和管理道德;后四篇,按照管理过程论的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的顺序,分别讲解。

每一篇后面都要插入一个创业单元,也按照职能顺序分析;每一章后面的习题部分都有一个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管理这样一个思考单元。

书里讲了很多理论,但让读者思考的东西更多,比如道德和责任的问题,就像小标签一样,时不时出现提醒你,电子商务也是,现在的新趋势嘛,拓宽了读者的视野,而创业单元,就像一步步手把手教你创业一样,循序渐进,这让我想起另一本书的名字,《从优秀到卓越》,很有成就感,觉得自己学到了点东西。

书的结构安排合理,写的好不枯燥,让人有兴趣读下去。

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如果没有案例,无论是对教的还是对学的,都是不完整的。

中国的管理学学术方面一直没什么成果,一来是因为天生的劣势,二来,最重要的是,一缺态度,二没方法。

缺乏做学问的基本态度,据说有一个中国某大学的教授一年出了13本书,乐得不得了,觉得自己很行,可在外国呢,尤其在西方发达国家,一个教授可能13年才出一本书,人家出的书里有多少价值是不言自明的吧。

现在中国的社会整体都处在一种十分浮躁的心态下,有写手枪手,计算机的书最好看外国原版的,翻译的有的说的根本不是人话,不如不看,国内的书都是互相抄,抄点字,截个图就出书了,没有半点自己经验的总结。

大学里也是如此,实在不应该,论文互相抄袭,而教材竟也是这样,某大学的管理学教材,以为还不错,是自己学校编的出版的,翻开看里面的内容,基本上就是照这本《管理学》扒下来的,当然话是讲的更本土一点,但实质内容没有什么差别,这样怎么教书育人啊

你可能水平差一点,但你能研究出什么就写多少,这样一个理论体系才能慢慢的构建起来,中国现在确实没有管理实践很好的企业,但毕竟都在慢慢探索改进,这样才能找到适合中国的管理理论。

二是没方法,中国企业的实践在不断的印证这些经典理论,但缺乏足够的论据,有太多说不清的东西,关系了,人情了,这些在中国社会远比法和理更好使,没有法制观念,这是一个社会文化的影响,不是几本书几个人就能改变的,可这种文化及其严重的阻碍了中国的发展,在学术领域就是没有使用定性定量研究的习惯,还有教育体制的问题,总是在读别人的书,学别人的经验,没有创新。

第二,核心概念。

管理当然要从管理的定义和管理者讲起。

这本书对管理的定义是:一个协调工作的活动过程,以便能够有效率和有效果的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实现组织的目标。

这个定义可以分成几个层次,第一,管理是一个过程(引出管理职能理论)。

第二,管理要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有人说管理过程的核心是领导而领导的核心是激励)。

第三,管理既要有效率又要有效果(做正确的事和正确的做事)。

第四,管理的目的是实现组织目标(什么是组织和怎样实现目标就是决策及战略管理等)。

这个定义是高度概括和总结性的,包括了最重点的理论。

但定义这个事嘛,很有意思,因为,尤其是管理学,全世界恐怕有不下100种不同的定义,西方也没有定论,所以,定义这种东西是不宜深究的,理解他真正要说的就可以了,因为每一个定义都有它的侧重点,罗宾斯强调的,或者说看重的,是上面说的第二点——别人,他强调组织,领导,激励的作用,强调协作,团队。

这一部分是中国的企业最缺乏的,独生子女从小就没有团队意识,文化上还很喜欢窝里斗,正所谓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啊。

还有一些概念,管理者,组织等等就不想抄写在这里了,没什么太大意思,因为这些概念都大同小异。

第三,特色概念。

罗宾斯写的这本书,一是对前人概念的总结,其次就是他自己对这些理论的发展,提出了他很多自己的观点,这些我觉得有创建值得拿出来说说。

名著导读 童年

1外祖父家里年轻力壮的学徒(小茨冈 )身份很特殊。

而秃顶大胡子的( 格里戈里 )则经常受到捉弄。

2节日狂欢中,通常由(雅科夫舅舅 )弹琴、(外祖母 )表演的舞蹈则让大家如痴如醉 3大葱头 廖尼亚 廖尼卡

写有关名著导读的读书心得,一篇,500字左右,谢谢

水浒传读后感 共有范文四篇范文一: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二:刚接到这个题目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我看《水浒传》已经是3年前的事了,剧中人物早已忘了一大半;而且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水浒传》本来就没认真看.迫不得已,只得从网上下了一套好好研读,竟发现:其实水浒传真的是不错. 第一点,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点,就是书中那一百单八将.人物虽称不上个个性格鲜明,但也每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例如浪里白条张顺水性奇佳,玉臂匠金大坚石刻技术拔群,还有入云龙公孙胜令人闻风丧胆的魔法,哪一个不是人中奇才 有人说《水浒传》里108将是勉强凑齐的,就是为了凑传说中的108星.我也不否认这点,可如果要是真的有多少些写多少,那么不仅少了一份奇幻色彩,也丢失了一百单八将从天而降的意义,水浒传在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极品.第二点就是《水浒传》中对剧情的刻画描述.《水浒传》从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到一百单八将聚一堂,从宋江大破连环马到宋公明全夥受招安,中间事情的繁琐,人物的众多,令人望而生畏.可施耐庵却用自己优秀的文笔将如此长的故事娓娓道来却丝毫没有拖沓之感,而且一环套一环,使读者不由得继续往下看,仿佛自己到了真实的故事中去了一般,真是让人叹服. 第三点我要说的是《水浒传》对于历史的记述.大家可能都要笑我吧,这样一个类似于科幻神话的故事,根本就是瞎编,哪有什么真的历史.的确《水浒传》是神话故事,可他对当时民不聊生,奸臣当道,外敌入侵,军队战斗力下降的社会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进行了剖析.你们想,如果人民生活舒适,那么怎么会有100多好汉奋勇起义 如果忠臣当道,那么为什么高逑会当宰相 如果国家太平,那么金朝来干吗 如果军队丰足,那么何必招安呢 在我看来,水浒传不止是一本有意思的小说,更是一本反映当时社会的历史书. 我说了这么多,其实没什么用,只不过把《水浒传》好的地方举了出来而已,我还依旧喜欢《三国演义》.所以,每个人心目中的好书是不一样的,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喜爱的,有意义的好书. 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三:《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四: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

是为了劫富济贫

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

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水浒传》描述了当代英雄为国家赴汤蹈火,立下了赫赫战功,然而最终还是落个被奸臣所陷害的悲惨结局。

书中先描写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奸臣当道,皇帝全然不知。

接着作者施耐庵笔锋一转又写到以晁 盖为首的好汉的身家背景以及上梁山的经过,最具代表性的是宋江的经历。

全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宋江等忠义之士也被那不忠不义的封建社会吞噬了。

本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 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 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 个字:忠,义。

《红楼梦》500字读后感10篇★《红楼梦》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

主人公为贾宝玉,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

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

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

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

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楼梦读后感 :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

塞翁失马,焉之非福

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

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

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红楼梦读后感 :宝钗的悲剧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

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

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曹雪芹与其《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

与其说他是一步伟大的巨著,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

与其说那是写贵族的生活,不如说是当时时局的真实写照。

从一点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魅力体现出来,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

从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

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破绽。

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

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

不知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

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

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

好像每种都有一点。

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

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

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

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

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

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

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

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于是她无奈着,伤感着,终落得凄凉结局。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

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

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

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

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

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记《红楼梦》 《红楼梦》以贾、史、薛、王四大家族为背景,宝黛钗三人的爱情悲剧为明显,广泛的写了贾家荣、宁二府由盛转衰的过程。

小说刻画了一个个血肉丰满、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大到府中夫人,小到不起眼的丫鬟,我想书中的每个人无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林黛玉,她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她的才华。

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香”;一句“质本来洁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一句“冷月葬花魂”;一句“泪眼观花泪易干,泪干春尽花憔悴”……黛玉,你如那一池带着灵动而流过沁芳闸的活水,提锄揽篮,收一方落红;扶柳洒泪,送一池飘絮。

或许你就如水,生命似水的蔚蓝,心志似水的灵动。

可正是因为你又如水的娇弱,最终还是在真爱与他人的良辰之时泪尽而逝。

“木石前盟”伴着如雨般的泪水,化为永久的遗憾。

薛宝钗,这个二百年来饱受读者指责厌恶的任务,她又何尝从这段感情纠葛和婚姻中获得过快乐。

宝钗是一个早熟的女孩,可怜的她要为自己考虑更需要为整个家族着想。

宝钗聪明睿智,大方得体,但她却悲剧性的始终没有明白一场毫无爱情的婚姻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

二读红楼梦是,我便读懂了,宝钗其实比宝玉、黛玉更为痛苦,因为他们毕竟真心相爱过,不管最忠实泪尽而逝还是出家逃避。

而宝钗却从未被人真心爱过,她只不过是一枚任被封建制度摆弄的妻子,一枚最后被用作打扫残局的棋子。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对此我也不必用太多的语言来修饰。

读完它,我得到了《红楼梦》带给我的精神上的洗礼。

而今年暑假,是我第三次读《红楼梦》,此次我悟到了更多…. 宝黛的爱情悲剧始终如清澈的山泉,纯洁无暇,发自内心,两人更多的是在彼此理解基础上的情投意合,两人也互相猜忌过,争吵过。

但历经这些矛盾,两人最终达到了灵魂深处的信任与默契。

这与那些才子佳人、海誓山盟、雁传锦书的故事相比,更加真实,更能直达读者心弦。

可这水一般通透的感情,在一点点被封建制度吞噬着,玷污着,侵蚀着,那梦一般光亮的美好,也随之成为封建观念的殉葬品。

小说如一只哀婉凄伤的交响曲,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人生悲剧构成一个个不同音色的音符,所有的音符贯穿了人生的各个层面,曲谱上下都弥漫着凄清幽怨的感伤情调。

而曲中的高潮部分,自然是那刻骨铭心的爱情悲剧,从主子到奴仆,从宫廷到民间,从成人到少年,无不具有着一段哀伤的爱情。

或许正如小说第一回的绝句所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 ★在中国小说史上从来没有一部作品像《红楼梦》这样对一个贵族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了如此全面、精细而真实的描写,这些描写不仅构成情节的重要背景,而且深深楔入作品人物的意识,影响和左右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整个情节发展的动力之一。

贾家经济来源主要是地租,官俸和爵禄的数额很小,元春的赏赐也有限,贾家主要指望黑山村这样的庄园的地租。

但贾家的超经济的榨取已经严重破坏了生产力,这些贵族庄园本已凋敝,又加旱涝灾害侵袭,宁国府八九个庄子,一年中便旱涝了两处,黑山村收成较好,但也只有预计的一半。

收入日渐枯竭,可是贾家却不能将就省俭,他们不能不维持贵族应有的体面。

王熙凤主张裁减侍候小姐的丫鬟,王夫人认为如今小姐已没有了往日的排场,再要裁减就太不像样了。

探春模仿赖大家的花园的经营方式,想在大观园的花花草草上挣点银子,薛宝钗便立即提醒她不可见利忘义,失了贵族体统。

这是一幅典型的封建末世贵族地主经济的图景:贵族榨干庄户农民的血汗,还是满足不了自己的挥霍浪费。

到了后来,贾家中秋宴席上的米饭都要按人头定量;为了应付贾母八十寿辰,不得不变卖家用器皿;贾赦还不起暴发户孙绍祖的五千银子,竟将女儿迎春嫁他抵债;王熙凤的药方中须用二两人参,荣国府居然就拿不出来。

经济的恶化,加深和激化了贾家内外各种矛盾,造成缔结“金玉良姻”的客观情势。

★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总算被我肯完了,好辛苦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随机应变的王熙凤。

书中第三回描写王熙凤的出场就非同一般:在肃穆静寂的氛围里,先是凤姐那放纵无忌的笑声使黛玉在心里奇怪:“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

”让人一看便知凤姐在这个家中的地位非同一般。

接着写“恍若神妃仙子”凤姐“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使人初次见面就有三分敬畏七分驯服。

只见她初见黛玉,便携起她的手,细细打量后,仍送回座位上才夸奖她的美貌,以迎合老祖宗的欢心。

接着又道:“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鬟老婆子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

”显示出她的权势、威严,使黛玉觉得这既是关心,又是警告,警告自己往后的一举一动切不可迈错一步,因为这“只管”两字以将她束缚在王熙凤的管辖之内了。

写到她为黛玉丧母的不幸感到难过,用帕拭泪,等贾母一说“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等话时,她又马上转悲为喜,破涕为笑,眨眼工夫,就由哭变为笑,这功夫确是常人所不备。

一个虚伪、玲珑、见风使舵、曲意逢迎的面目已昭然如在眼前。

可见,王熙凤之所以能威压众人,大权独揽,不仅因为她是荣国府老爷贾政的内侄女,更因为她长于阿谀奉承,被家庭统治者所赏识,这就造就了她两面三刀、泼辣狡诈的性格,也一天天助长了她新毒手狠、口蜜腹剑、玩弄权术的本领。

由家庭推及社会,整个封建社会正是由这样的人把持着,难怪内乱四起,人民遭殃了。

王熙凤这一形象是封建社会、封建大家族的产物。

通过这个人物,我们不难看出封建制度的黑暗和封建家庭的没落 ★《红楼梦》读后感它让我们看到了古人对情感的激烈执着、凄怨哀美,在强有力的精神推动下展现了他们对爱情 在精神力上的质感。

我们看到的是镜中花、水中月,月朦胧、鸟朦胧的神秘情感境界。

他们那种精神上、肉体上的迷离情感,都含蕴着自己的愚蠢,封建思想的禁锢使得他们 都成为了爱情的奴隶、历史情感中的悲剧角色。

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疏离和冷淡。

转身走开,徒留下的却是自己那苍凉、惨痛,甚至是可悲、可怜的脚印。

他们在自己的世界和时空中表演着自己绚丽却也不失味道的情感。

即使遗憾,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灌溉;即使可悲,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寄托; 即使可怜,却拥有了他人后世的同情与怜叹;即使成为历史,却也拥有了后世人无尽的膜拜与赞叹。

转眼现在我们的这个繁荣、快速进步的现代社会。

我们以为我们很快乐,我们以为我们很幸福,我们以为我们 这样,就什么都比古代的一切还要完善。

也许,我们满足了物质的给予;也许我们满足了现在都市的喧嚣;也许 我们满足了周遭环境的科学与现代,可是我们却不知道,也许我们在精神方面却是贫瘠的、荒凉的。

我们有充实的科学知识,我们有古人根本不可有的见识,但是也许我们没有古人那种可以灰肥湮灭般的爱情真理。

也许是我们没有勇气去体验那种大悲大喜的、跌宕起伏的情感。

脍炙人口的巨作——《三国演义》读后感   “红脸的关公战长沙,黄脸的典韦,白脸的曹操,黑脸的张飞叫喳喳……”每当我听到这朗朗上口,京味十足的《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瑰宝。

  东汉末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动摇了东汉王朝的统治,中国进入了一个群雄争霸的时代。

《三国演义》艺术地再现了这一段历史画卷。

作者罗贯中用他那如椽的大笔,描绘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骁勇善战的关云长粗中带细的张翼德,浑身是胆的赵子龙,心胸狭窄的周公瑾以及阴险狡诈的曹孟德等人。

  《三国演义》里共有四十三章,每一章都情节曲折,生动形象。

我最喜欢《刘玄德三顾茅庐》这一章,它主要讲了刘备为了拜诸葛亮为军师,两次去山上请他,可都没看见孔明。

第三次他终于见到了诸葛亮,便诚恳地邀他去做军师,辅助自己,以恢复汉室。

  诸葛亮看他态度诚恳,便答应了。

刘备这种执着的精神感动了我。

他三次恭恭敬敬的地上山找他,不怕失颜面,即使关羽,张飞再怎么不屑,他也坚持以诚恳的态度去拜访诸葛亮,好打胜仗,保家卫国。

  在这400多个人物中,我最不喜欢的是奸雄曹操,几乎每次使出的计谋,都被诸葛亮破解了,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而且他好逸恶劳,心怀不轨,逼死皇后,独揽朝中大权,自立为王,简直可与董卓相提并论了。

我最敬佩的是刘备三兄弟,赵云和诸葛亮,我觉得这三国中,唯有蜀国属于比较正义的,虽说各国皇帝都有贪欲之心,可是只有刘备心怀大志,想要振兴汉室,而关、张、赵三人则骁勇善战,视死如归,忠心耿耿;孔明则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据说还有呼风唤雨之技,特别在《诸葛亮草船借箭》与《孔明借东风》二章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听大人们说,我的父辈们都是看《三国演义》长大的,这脍炙人口的旷世巨作,影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伴随着我们童年的成长,让我们的童年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名著导读《家》:我用眼泪写读后感

[名著导读《家》:我用眼泪写读后感]让我听你说(江西赣州)让我听你说文章列表刚刚接触到巴金的《家》,第一感觉,两百多页,真受不了,但是,当我有所目的的开始阅读和接触这部净化了我心灵的小说之后,我开始改变了我的看法,名著导读《家》:我用眼泪写读后感。

同时,对于这部小说,最初的时候,我也只是很肤浅的认为,又是以纯粹的记事为主旋律的时代宣泄,但是,我的眼泪证明,这是错的,这不仅仅是一部时代历史的写照,更是新青年,新家庭的一种新诠释。

那么,对于这部小说的阅读情感,就从我都她的第一次落泪说起吧。

鸣凤之死鸣凤,整个故事中的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小角色,不对,她不是,她是整本小说的一个重大转折,我记得,在我开始阅读这部小说之前的导言部分介绍,鸣凤和觉慧是恋爱关系,但在全文中甚至找不到他们恋爱的证据。

从鸣凤的出生到死亡都是如此的悲惨,他们相爱,爱的是那么的单纯。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和是一个也只比她大一两岁的少年相爱,他们没有任何的利害关系,他们没有什么的特殊目的,他们只希望更彼此关爱和呵护,我记得最深的是觉慧说会给鸣凤安全,不会让她出事儿,但是,觉慧由于自己的所谓工作,没有体会到鸣凤的暗示,最终,单纯的鸣凤用最单纯的方式结束了她一直以来的梦。

她的这个梦想是如此的纯洁,在这里,我想,现在的十五六岁的同学吗?也有很多会不顾家人的反对,产生一段段令人感触的恋情,但是这些,都是充斥在对一种虚荣,一种目的,一种对异性身体的渴望上面,又有多少是以纯洁的心灵和纯洁的目的交往呐

同时,鸣凤,在即将投河之时的内心独白,也再一次的证实了她的单纯与善良,这么可爱的一个少女,一个只想拥有属于自己爱情的少女,却,永远的离开我热爱她的觉慧和她所爱的一切。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真的感触颇深,有一种心痛的感觉,后来我读到觉慧做梦的那一段,我近忘记了这是在做梦,看见他和鸣凤在一起,鸣凤也得到了属于她的地位和尊严时,我真的由衷的祝福她,但是,这毕竟的梦,依旧,这也毕竟是小说。

但是,这也不更承托出了旧社会陋习的丑恶吗?说到这里,不由的又要说起鸣凤的出身,高家的背景,呵呵,在这里,我想,只有度过《家》的朋友才会有意读我的这篇文章,才会感悟《家》所折射出的情感,才会领悟这一滴滴泪水的含义,在此,我就无需多言了,读后感《名著导读《家》:我用眼泪写读后感》。

梅芬之死梅芬,一个可怜的女子,一生的不到她所希望得到的,就连死,也是死的如此的凄凉。

说到这里,我不由的想到了瑞珏的死,说到这里,我一直谈的都与死有关,或许,在如此丰富多彩的社会,也只有死才能换取我微薄的良知吧,我也很庆幸自己,还有如此美丽的良知。

这但到仅仅只是在说广大封建礼教制度下的牺牲品吗?我更觉得她是一种生活的写照,文字不仅仅如此的生动,细节描写如同绘画写生般的真实,让我不由的感触这到底还是不是一部小说。

同时,他们的生活,是曾经的那么熟悉,但有那么陌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这种味道,真的好象在什么地方见过,心中一阵酸痛,我打字的步伐开始加快,我知道了,这种感觉,这种感觉…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本来写文章就源于抒情,不好意思,恕我不能在这里继续为你完成原本属于这一段的文字的使命。

瑞珏之死一个被迫嫁到高家来的媳妇,从厌恶,到接受,再到喜爱。

这一路看起来是那么的合情合理,在则样一个复杂大家庭的背景下,她与大家的和谐相处又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在她遭受到离家的痛苦之后,依旧毫无怨言的来到了觉新为她精心准备的这套房子,依旧,没过多久,就顺产了,这一天,是那样的无助。

巴金在描写这一段的时候,运用许多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和细节描写,但是令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接生婆所说的这三个字手冷了令我浑身一震,同时,也正是由这三个字所引发的时空对话,真情流露,我想,这里也是为了觉慧的离家出铺垫吧。

瑞珏,觉新,是如此的恩爱,但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是这样呐,他们是如此的缠绵,如此的精彩,一起经历了炮战,一起经历了变故,他们的感情不能用感情这个词来形容,因为感觉这个词在现在看来,只要是个情窦初开的人,对着异性就能毫无顾忌的把这个词说出来,说的是如此的畅快,如此的果断,但是,对不起,我不配,我不配去承认你们用这个词,因为我太刻薄了,感情,并不是人人都能用,而现在,又有多少人,能够非常认真的,自豪的说,我没有欺骗过感情,我想,只有瑞珏和觉新,又或者是鸣凤与觉慧才配用,因为他们的单纯的,毫无顾忌的追求,去呵护他们所追求的爱。

觉慧之死觉慧的走成为了这篇的终结,读到最后的时候,开始痛恨为什么只有这么简简单单的二百多页,觉慧,带着我对觉民和琴的婚姻发展,带着对觉慧你自己未来的发展以及这个高家在经历和一次又一次的迫害之后的兴衰历程,永远的走了,留下了这个尚未终结的故事让我迟迟不能停止思绪。

这个故事到底该由谁来完成他的终结使命呢,又或者,他本不该有终结,或者,鸣凤真的没有死,又或者,不久高家就灭亡了,又或者…但是,在这篇小说的背后,也留下我最后一次精彩的泪水。

在这一段,让我不能忘记的便是觉新送给觉慧的那四瓶罐头,我记得文章在最后描写觉慧上船的时候还特意提到了。

这里,即使先前觉新和觉慧有过什么误会,但是,兄弟情表现的是如此的真挚,家庭的亲情所表达的如此的贴切。

家,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伤的时候,我会想到她…这里,我,真的不想读说了,就祝愿觉慧,一路走好吧。

或许这一篇和很多所谓的读后感不一样,又或者没有更多的透露出巴金老先生对旧家庭的批判,更或者,这不符合所谓由国家教育大纲的要求,但这,就是我读完《家》之后的第一反映,因为,因为。

这一部作品,真的很值得我们去细细的品位,去慢慢的琢磨,因为他不仅拥有值得我们付诸如此长的时间去专心品读,更重要的是,它是一部可以净化我们心灵的佳作。

故此,结束。

  〔名著导读《家》:我用眼泪写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名著导读 童年 练习

七年级名著导读试题  一、1、名著《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形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其它两部分分别为《在人间》和《我的大学》。

  2、《童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的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3、在如此艰难困苦、令人窒息的环境里,阿廖沙变成了一个什么样得人

  坚强、勇敢、善良的人  4、你从阿廖沙的变化中得到了什么启示

  正面教育对一个人的成长至关重要  5. 法布尔一生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在野外建立一个试验室。

  6.《伊索寓言》中你最喜欢哪几则故事请说说理由.(最少两则)  (1)《乌龟与老鹰》通过乌龟非要学飞翔不可,结果摔死的悲剧,说明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规律性,不可违背规律。

(2)《农夫和蛇》的故事就告诫人们,对恶人千万不能心慈手软  二、一部真实记录昆虫生活,谱写昆虫生命的诗篇,它是名著《昆虫记》。

该作品中昆虫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了人的思想感情。

  1、有人说,昆虫也是生灵,他们与人有着丝丝缕缕的相通之处。

你的看法呢

  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3.《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的第一部,其他两部为《在人间》《我的大学》。

  4.《童年》讲述的是阿瘳沙(作者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

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5.童年刻画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外祖父是一个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人,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

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

作品中,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主人公以力量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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