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心得: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工作心得: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两年多来,对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着深远的影响,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本文分析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检察监督的影响,基层民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剖析成因,提出强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对策与建议。
一、新法对民事检察监督的影响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方法及手段进行明确和强化。
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扩大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一是《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民事检察法律监督对象从民事审判活动扩大到民事诉讼;二是《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有关组织可以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讼制度”和人大授权13省区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提起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民行检察工作的新职能之一;三是《民事诉讼法》第198条和第207条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列入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之中;四是《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五是《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监督规定过于原则三、(四)合理设置数据通报制度
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凝神聚气,着力打造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检察队伍 在当前日新月异的时代,检察工作要实现激流勇进,需要打造一支团结一致、奋发向上的检察队伍。
在队伍建设上,丰台院重点围绕干部和人才两个层面,全面抓好精神信仰、能力水平、创新意识和良好氛围四个方面的建设。
干部是影响决策能力和执行效果的重要因素。
在干部队伍的建设上,应注重不断加强对中层干部队伍的能力培养,既要大胆提拔和使用年轻干部,又要用好经验丰富的老干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断激发中层干部队伍的工作活力;要完善公正公平公开的干部选拔和奖惩机制,真正做到了干部能上能下。
人才是决定检察工作发展质量和速度的关键因素。
在人才队伍的建设上,要注重构建人才队伍发展的梯次结构框架和计划,制定科学和完善的人才发展蓝图和工作机制。
更要注重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为锻炼人才和发现人才提供扎实的基础。
为了推进整体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还应当以不断规范和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来打造信仰坚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以不断强化和巩固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来打造思维活跃、善于发现、分析和解决各类执法问题的学习型队伍,有效促进执法队伍既能注重严格规范执法,又能积极能动地不断创新执法工作新机制,不断增加执法工作新效果。
二、缜密部署,着力围绕贯彻落实刑诉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自2012年以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各项检察工作均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检察机关应当将贯彻落实两法与推进严格规范执法相统一,化压力为动力,化机遇为挑战,以促使执法专业化水平取得新进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执法精细化管理步入新台阶。
一是全面开展执法调研。
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全面地调研新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新增职能情况。
从目前来看,基层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方面主要增加了批捕环节讯问、出庭支持简易程序案件公诉、电子证据搜集运用、证人鉴定人保护、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刑事和解、没收违法所得诉讼、强制医疗诉讼等十余项新职能;在诉讼监督方面主要增加了接受并审查诉讼参与人控告、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定监视居住监督以及和强制医疗监督等四项新职能。
围绕基层检察工作如何应对以上新要求和新挑战,应当组织调研骨干根据实际情况分成若干调研课题组开展专项调研,从而为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履行职能、落实两法规定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是努力推动执法标准统一。
应当立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切实提升区域刑事司法整体水平,主动加强公检法的沟通联系,推动围绕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尤其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加强研究和总结,就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移送、审查以及诉讼参与人的权益保障等重要问题形成共识,并签订统一执法标准的相关文件,为公检法在贯彻落实新刑诉法中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奠定扎实的制度基础。
三是着力加强内部执法管理。
充分发挥案件集中管理部门的功能和作用,加强统一接收分流案件,即由案件管理岗统一负责刑事案件的登记、受理和分案,促进分案工作的规范化和工作效率。
应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实行动态流程监控和预警,避免案件超期;并定期对案件受理、审结和积压等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业务部门的业务决策提供工作导向;对办结案件的文书格式和内容、赃证物接收和处理等开展评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敦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四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
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律师提出的各类辩护意见尤其是无罪辩护意见,并将听取律师意见纳入工作规范。
应考虑配备专人全职负责接待律师,延展律师接待时间。
全方位提供复印、扫描、拍照等阅卷方式,进一步方便律师阅卷。
可以考虑设置《听取律师意见簿》,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和反馈。
五是全面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应联合司法局等各相关单位会签各种工作办法,构建社会调查工作、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新型未成年检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应进一步制定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实施细则,明确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的区别与界限范围,确保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得以依照立法原意顺利开展。
应当考虑制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未成年被害人建立司法救助机制,加强对他们的社会救助和保护。
应不断加强理论研讨和交流,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是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和外部监督。
在加强诉讼监督方面,可以考虑会同区公安分局建立进驻派出所开展监督的新型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力度。
进一步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细则,规范并落实对在押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以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尽快与区公安分局共同研究指定监视居住情况通报机制,为依法监督指定监视居住措施奠定基础。
与区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机制,尽快推动加大财产刑的执行力度。
在加强外部监督方面,可以考虑围绕新刑诉法关于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听取诉讼参与人意见的规定,积极研究和探索不批捕或者不起诉听证的适用范围、启动方式、工作程序和后续处理模式,推动不批捕、不起诉等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和公开,主动加强外部监督。
三、找准制约性问题,推动检察执法和队伍建设齐头并进 在贯彻落实两法、全面推进队伍建设以不断加强执法工作的进程中,既要注重短期性的工作,注重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更要注重一些长期性的困难或者问题,并着力加以解决。
笔者认为,目前规范执法建设还面临着不小的难题,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办案理念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新刑诉法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和程序正当,同时对检察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多项新任务与新要求。
在应对原有工作压力的同时,还需进一步强化保障人权意识和程序正义意识,进一步增强理论研究和探索实践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二是执法办案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新刑诉法在赋予检察机关更多执法职能的同时,也进一步严格和规范了检察执法程序。
如何在法治的强力约束下圆满完成打击犯罪的任务是检察机关当前面临的重大挑战。
要破解这一难题,关键还是要尽快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尽快养成良好的执法办案新习惯。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可以考虑采取以下举措予以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和理论研讨。
一方面,要系统梳理一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以总结和推广。
另一方面,要重点研究如何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刑事案件批捕和公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完善执法办案责任追究制等重点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办案理念,以确保推进执法规范建设的科学性与持续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一方面,要通过实践不断健全完善已经建立的各项工作机制,使之真正转化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效力持久的工作模式。
另一方面,要针对尚未建立工作机制的新增执法任务和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尽快研究和制定执法细则或规范,不断提高严格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以确保推进执法规范建设的系统性与全面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
一方面,要继续强化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深化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管理效果。
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重点是要进一步规范检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进一步加强不起诉公开听证,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公开答复,不断提升检察执法办案的公信力,以确保推进执法规范建设的有效性与公正性。
基层检察院中层干部如何发挥工作能动作用
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是整个检察事业的基础,而作为基层检察院的中层干部,他们处在执法办案等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第一线,大量的实际工作都要通过他们来落实和执行。
他们在工作中承上启下,既要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又有一定的决策权。
他们既是领导者又是被领导者,既是业务指导者又是实践者、执行者。
一名中层干部素质的高低,工作能力和执行力的强弱,工作才能发挥的好坏,对他们所负责的科室是否创出一流的业绩,对于加强基层检察院的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一、 加强学习,树立学无止境意识 中层干部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努力使自己成为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善于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来研究和解决我们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与此同时还要积极认真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既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也能紧跟时代的步伐,才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检察工作方针,确保公正执法,认真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
更好地提高我们的理论素养,真正做到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明辨是非,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另外,无论是在政治还是业务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发扬“钉子”精神,养成挤时间学习的良好习惯,树立起终身学、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坚持做到在办案中学习,在办案中提高,正确运用法律分析研究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各样问题。
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勤奋专研、善于积累、讲政治、识大局、有知识、懂业务、办好案的明白人。
二、 钻研业务,发挥工作上带头人的作用 作为以实践为主的基层院中层干部,一定要注意在日常的相关具体业务工作中以实践为起点,不断深化认识和理性总结,提高对办案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学好、用好、用准法律。
因为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更新和制定,我们无论是对法律的理解还是在具体办案中都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中层干部一定要有一种紧迫感和危机感,在各项工作实践中更要走在前列,起好带头作用,以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同时还要善于在办案实践中培养和发展自己,切实做到在生动的检察实践中磨炼意志、陶冶情操、提高本领,特别是在办案的关键时刻发挥指挥员的关键性作用。
三、 提高能力,发挥管理上领导人的作用 作为一名基层院的中层干部,要胜任好管理者的工作,肯定有不小的压力。
而我们可以做且能做到的就是,首先去找准位置,培养自己相应的组织能力。
具体来说:如人事工作方面,就是要注意培养自己知道怎样用干警之长避干警之短的本领;团结他人方面,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去团结不敬佩你、不尊重你、不服从你甚至反对你的干警;而积极处理各种关系方面,就是要力争做到能很好地、灵活地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正确处理各种关系,亦即在办案和各项工作中具有计划布置、组织分工、人际沟通等活动的能力。
其次就是要注意培养自己一定的工作协调能力,协调应是中层干部的一项基本职能。
因为上下左右协调得好,就能减少内耗,减少矛盾,就能维护上下左右的团结,也就能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要做到多请示,如在处理重要工作或问题时,经过冷静思考后,凡属超越职权范围或拿不准的,必须立即向分管或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再处理,绝不可擅作主张盲目拍板,否则往往会造成被动局面;二要做到多汇报,如当一项工作或一件事情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向分管或主管领导汇报,有的要原原本本,有的要简明扼要,但不可隐藏不报,或者认为汇不汇报无所谓,否则容易产生误解,不利于顺利开展工作。
四、 廉洁奉公,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中层干部,自己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其所在部门的每一个干警,因此必须时时刻刻从严要求自己。
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干警做的,自己坚决不去做。
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一名管理者的表率作用。
具体来说,就是应提醒并要求自己坚持做到:一是要修身自律,拒腐防变,要增强党性锻炼,经得起繁重的工作、艰苦的工作、清苦的生活和各种复杂环境的考验,对检察纪律和禁令严格执行,模范遵守;二是不徇私情,公正执法,秉公办案。
做到不管什么人说情不听、不管什么人施加压力不屈、不管何种威胁不怕;三是要同甘共苦,带头实干,做到工作时候干在前、困难面前走在前。
如此,则能做到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使部门干警尊重、服从和支持你;才能取得工作中和生活中的主动权、指挥权。
五、统筹兼顾,发挥维护全院形象的作用 中层干部,必须站在全院甚至全市检察工作的高度,统筹兼顾、注重大局。
既要正确领会上级意图,支持上级工作;又要树立全局意识,避免顾此失彼,时刻树立全院一盘棋的大局服务意识。
一手抓办案,一手抓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从制度和机制上有效防止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发生。
在自己所领导的部门要坚持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要在部门内讲正气,反对歪风邪气。
要善于在平常的工作中坚持正面教育,正确引导,理解干警、关心干警、尊重干警,多同干警进行情感交流。
要注意把解决干警的思想问题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想干警所想,急干警所急,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因为只有管好了人,案子才能办好,工作才能干好,干警才不会犯错误,或者少犯错误。
才能既干好工作、又带好队伍,确保工作不会出问题,队伍不会出问题,案子不会出问题,也就能做到整体工作创一流,单项工作争第一。
基层检察院书记员的职责或工作内容是什么
发展晋升流程一般是怎样
书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和人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作和有项的人员。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法定人员之一。
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由本院检察长任命。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5、完成科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等。
晋升流程:1、(有法律资格证)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本院检察长任命)——检察员(本院报人大由人大任命)2、副科长——科长——副检察长以上3、副科级——正科级——
工作心得:基层院检委会工作存在四个问题
工作心得:基层院检委会工作存在四个问题X院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检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经过认真研究,发现基层检察院检委员会工作存在四个问题:一、机构设置不规范一是检察委员会届次不明。
关于检察委员会届次没有明文规定,实践中随意性较大。
二是委员任职期限不明。
实践中一旦担任了检察委员会委员,非因调离或自然减员等情况,一般形成事实上的职务终身制,容易造成委员结构老化、履行职责消极怠慢,影响检察委员会的决策能力。
三是人数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时有发生。
可能因工作调动、自然减员等原因而出现委员人数为双数的情形,有的出现此种情形后较长时间都得不到解决,形成“违规议事”、“违法决议”的持续状态。
四是基层院检察委员会来自办案一线的委员人数少。
在推行“内部整合改革”后,实行“扁平化管理”,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内设机构负责人。
实践中,如果没有配专职委员,基层院检察委员会几乎完全由本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院领导组成,有专业特长的年轻检察官很难进入检委会。
二、工作程序不规范一是议题提请程序不合规。
随意性很大,检委会委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充分了解案情、阅读案卷,很难作出正确判断。
还有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就是在即将开会时又有新的案件需要提交检委会讨论,检察长往往会决定一并讨论,使得前述问题更加突出。
二是对议题的审查不严格。
经检察长决定,同意将议题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的,检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对议题进行审查。
但在实践中往往有审查之名而无审
工作心得: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六条途径
工作心得: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六条途径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检察院和检察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检察工作服务大局职能作用的发挥。
检察机关只有自身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才能具有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执行力,才有资格去监督别人,才能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全面、正确、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一、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困境(一)思想认识不深。
当前,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检察业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对来说较为突出。
少数部门及干警包括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业务工作上,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有的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没有把廉政文化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思想教育工作不深入,接受教育的主动性不强,放松自我约束,忽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在消极腐朽思想面前经不起考验。
(二)针对性不强。
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更多强调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检教育,而忽视了对一般干警廉洁意识的灌输和廉洁从检行为的培养。
基层检察干警工作繁杂又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实际工作做得多,而静下心、坐下来参加学习的时间较少,导致一般干警从思想上认为廉洁从检是领导干部的事,事不关
浅谈如何提升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质
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是对基层检察院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识人用人能力以及交往协调能力等的有机结合。
提高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领导素质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 夫。
\ 一、强化宗旨意识,提升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加强政治修养,就是要求政法工作者特别是基层院检察长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在检察实践中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检察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把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 二、强化创新能力,规范执法和用权行为\ 检察长要崇尚检察机制创新,一是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来创新。
二是在检察实践中创新。
找出工作的不足与差距,找出方法和措施上存在的缺点,找出决策上存在的偏差,进而有针对性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
\ 三、强化务实作风,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一是要不断提高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能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办实事、求实效。
二是作风要务实,要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在干事创业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
三是为人要朴实厚道,待人要真诚善良,不矫情,不油滑,不霸道,做坦荡荡的君子,做人民拥戴的公仆。
\ 四、强化执法能力,提高办事效能\ 要提升执法能力,提高办事效能,首先,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解决队伍中的“自由散漫”问题;着力推动机关作风转变,解决“各自为政”问题;着力提高办事效率,解决“推诿拖拉”问题。
其次,要加强教育引导,形成队伍合力。
既要坚持正面引导,建立典型导向机制激励干警,加大规范管理教育力度,要规范化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正面激励,引导干警往前跑,又要通过负面激励,推着干警往前走。
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运用先进理论、科学方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规范各项制度,提高执法效率,以检察长自身执法能力的提高,促进全体干警执法能力的提升,丰富和完善执法的手段和形式,进而深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规律和特点,总结经验,探索新路,增强素质,培育并推出检察特色品牌,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作者系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是什么地位的职务,在检察院一般是几把手
根据中共中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人民检察院工决定》中规定,为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员会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专职委员2名左右,按照同级党政部门副职的规格和条件,从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符合任职条件的检察官中产生。
1、专职委员和副检察长是平级的,相当于检察院的副检察长。
在实际排序上在各位副检察长之后。
检委会专职委员,正常情况下,是检察院院党组成员,属于院领导序列; 2、至于其分管的工作,那要看院党组成员的分工了,一般是协助检察长分管反贪反渎或刑检; 3、检察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审议、决定在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重大问题; (二)审议、通过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和议案; (三)总结检察工作经验,研究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等;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地区检察业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五)审议、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六)审议、决定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的案件或者事项; (七)决定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八)其他需要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的案件或者事项。
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是什么职务
作者:胡长山 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和科学管理化体系建设重要载体的标准化建设,核心是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绩效考评三者的统一;要求是职能配置科学、岗位职责明确,实体处理得当、办事程序规范,基层工作扎实、基础保障有力,执法形象良好、三个效果统一;目标是形成工作有目标、干事有标准、办事有程序、奖惩有依据的工作局面。
基层检察院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其目的在于借鉴和应用各地的先进经验,着眼现实,立足长远,推动基层检察院标准化建设,实现增强法律监督能力、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
一要深刻领会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基本精神 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的基本精神,就是以公正高效树检察权威,以改革创新添机制活力,以人民满意为最终目标。
权威是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体现的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对不稳定分子的震慑力、对社会的公信力。
权威是发挥检察制度优越性的客观需要,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只有具有较高的权威,才能有力打击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和谐,有力促进经济发展,体现出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
权威的实现有赖于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刚直不阿、不偏不倚、迅速及时履行职能。
公正高效是体现检察公信力的实践基础。
加强机制建设是检察机关四个体系建设的重要落脚点,是保障各项工作充满生机、稳步推进的规范举措,是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基层检察实践看,要保障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不断注意对已有鲜活经验的客观总结,注意对内在规律的理性思考,逐步探索建立结构紧凑、具有逻辑性、操作性强的业务、队伍和事务标准化管理体系。
人民满意是检验和衡量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是体现社会主义检察机关先进性的重要指标,是体现检察机关核心价值的关键所在。
人民满意有赖于内强素质,不断改革创新,构建和完善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执法能力和水平;有赖于外塑形象,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彰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品质,从而内外互动,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尊重。
二要掌握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 基层院的标准化制度体系主要由办案流程化体系、岗位责任及工作标准、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文件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责任及工作标准是基础,是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具体依据;操作文件是落实制度的工作规范或操作规程,是具体的程序要求和实体标准,也是对办案流程体系的分解和细化;办案流程化体系是保障办案质量、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公正执法的核心标准。
在制度体系中规定了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分别对执行岗位责任、办案流程和各项制度进行考核,实现提高质量和效率、改进工作的目的。
基层院的制度体系将全部检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分解和组合,明确可测量和检验的岗位职责,明确各个岗位承担的过程、过程标准及检验标准。
以岗位为基点,运用过程方法对各个关键工作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工作过程的实施和实施结果符合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对全部工作岗位和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明确相互间的关系,对相互关联的工作过程作为系统加以明确识别,必要时进行过程再造,以提高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要制定具体、科学、规范的标准化制度体系 按照每个岗位职责明确、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工作目标清晰、每个办案流程科学严密、每个工作环节程序合理正确、过程控制主体明确、考核评价体系运转良好、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的标准,使整个制度体系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各基层检察院各项工作持续科学发展。
首先,对岗位责任和岗位标准制度体系进行量化和具体化,也是对各岗人员进行考核的具体标准,就是要对各项工作进行定岗、定责、定目标、定标准,以此为依据,应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和奖惩,达到促进工作、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的目的。
各基层院应根据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制定包括科长、副科长、内勤、综合、后勤等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及岗位标准。
岗位责任和工作标准中应具体规定从中层干部到每一名干警的具体工作责任、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及程序、质量、数量及时限等标准、从事本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等,是实行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的总抓手,也是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是进行考核和管理的基础性文件。
其二、各项业务工作办案流程是依据刑事诉讼法、高检院的执行刑事诉讼法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院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业务工作办案程序,具体规定了办案每一个过程、每一环节的程序要求,是办理各类案件必须遵守的程序规则。
办案流程分为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和办案流程图两个部分,办案流程中具体规定了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主要业务工作的办案流程;办案流程图则是办案流程的图表化,使办案流程更加直观,便于了解和掌握办案流程的全貌和主要节点。
各项工作流程与规章制度中的各项业务工作规程有重合和交叉的内容。
办案流程中重在规定办案各环节应当遵守的程序规定,工作规程重在解决业务基础方面的问题,应更为具体和明确。
其三、操作文件规定了全部检察工作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标准,既规定了业务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也规定了队伍管理和事务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标准,其中业务工作操作文件是办案流程的分解、具体化和细化,是落实办案流程的具体操作指南。
按照全部检察工作内容要求,应设计包括办公综合、调研、技术、队伍管理、纪检、后勤管理等各类别的操作文件。
每个操作文件分为操作程序和操作标准两个部分,操作程序应具体规定每一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的目的、适用范围、职责权限和工作记录,是具体的程序要求;操作标准具体规定每一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实体标准,这里的标准不是工作目标,而是各项工作在实体上应达到的标准。
而岗位责任中的工作标准则重在工作完成情况,也就是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
因此操作文件是程序和实体相结合的制度规定。
操作文件中的质量记录,是检查各项工作执行、落实和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也是对各项工作进行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其中引用的各项工作目标,是实行目标管理的重要抓手,使实行量化考核具有可操作性。
其四、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党组决策方面的党组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等会议制度和规则,特别是规定了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及其监督约束制度,是保障院党组进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的规范性文件。
办公综合制度包括政务工作管理制度、办公综合工作制度和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制度三个方面。
队伍管理制度包括干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党建、教育培训、奖励等项制度,其中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目标管理办法,是开展绩效管理考核和目标管理的具体操作规程和考核办法,包括对班子成员的考核办法和对干警的考核办法以及办案质量的考评标准等,以此来对执行各项制度、岗位责任和岗位标准进行考核和奖惩。
检察业务规章制度较多,包括控告申诉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其他业务工作制度四个方面,应根据上级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基层院的实际而制定。
廉政制度规定了各岗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担负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是保障队伍清正廉洁的制度规范。
后勤管理方面包括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赃款赃物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四要加强考核、持续改进,确保标准化建设体系有效运行 绩效考核是科学、动态地衡量干警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
是标准化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通过制定客观、有效的考核标准,可以全面了解和评估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绩效考核办法由考核组织、考核内容、考核对象、考核指标及标准、考核的程序、考核结果的运用等几部分构成。
部门和个人的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都将转换成相应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是以部门职能、部门指标和干警个人岗位责任及岗位标准为基础,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对基层院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要求,各基层院应把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通过院党组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一般干警之间充分的双向沟通,使院党组、部门负责人和一般干警全面参与考核指标的设置过程,并承诺考核指标的完成。
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是相辅相成的考核性文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与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协调进行,具体规定了目标管理的内容、目标管理的落实、目标管理的考核以及奖惩等内容。
基层院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可以借鉴一些外地的先进经验,但不能单纯的照抄照搬,更不能简单套用ISO质量标准,而是应从自身院实际出发,按照简单、实用、易于操作、便于掌握的原则进行。
对尚未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对已建立的制度要进行分析论证,力求科学实用,尽快完善制度体系框架。
要抓紧固定制度,尽早付诸实施,使制度体系全面运行,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
要抓好制度的落实,重点搞好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的考核工作,使标准化建设切实取得成效,达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协调有序、规范有力、激发合力、和谐共进,实现决策程序化、考核合理化、目标标准化、过程控制化、手段信息化,最终要建立起全体干警的责任心、形成全体干警的共同目标,实现自我管理、无为而治的最高标准,使各基层院真正成为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办案流程化管理的检察院,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