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心得体会
流星划破,与岁月的长河承接递进。
看不尽的,游不尽的河。
捧清水,品味生命漫溯;拾一粒卵石,抚触时间的脉络。
一叶卷知天下秋,寒鸦一渡冰雪舞。
感悟生命不由从连绵上浮起,从一脉一络中渗出,隐于细微。
生命的长河倒映出红花绿叶飘零积雪,变迁就着畔边丝丝色泽渐渐地前行,直至荡出星星点点涟漪,吞没视线。
大江东去,璀璨的生命镌刻着历史的痕迹,激荡着颗颗璀璨的珍珠。
当你明白人们活着的信念,多半是为了得到赞美,获得更多人的承认;当你发现你所承担的角色有高低之分时,你要快乐、勇敢、自珍,不要因为职业的低微而轻放自己,不要因为些微的不如意而自卑自弃,更不要因生活中出现的某种小插曲而暗淡生命。
你要怀有健康而珍惜的目光善待自己的生命,你应该用自己的热情去维护、浇灌自己的生命之花。
你的信念首先要告慰自己,不要因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而私下扭曲生命的辉煌,更不能轻言放弃生命的脉搏。
生命不是苦中醇蜜,烦中取乐,不是看花绣花,不能雾中看花,游戏生命;生命是由铁到钢的锻造过程,生命是走向人生辉煌的风帆;生命需要道路如高天,智者如流云。
生命犹如过往云烟,是短暂的,也是美好的,就象一样东西走红一样,红极而白,不被看好,但红过了一段时间,又被看好。
生命就是这样,当你有了,你就没有了。
在你留意生命、珍惜生命的旅程中,你会发现,当生命被生活推向极致时,往往会展现出一些从容之美,临乱世而不惊,处方舟而不躁,喜迎阴晴圆缺,笑傲风霜雨雪;你就会更明白,只有抱着一颗常人的平常之心,去看待生命,去珍惜生命,生命才会更有意义。
生命是美好的,当一个生命依恋另一个生命时,相依为命,结伴而行,会感觉到世界真的很美好,天空是那么的蓝,大地是那么的纯洁;会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自己曾经是多么孤独的漂流者,才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需要珍惜和感激,才会感到生命是那么的珍贵。
有时候觉得生命总是走得很累,迈步之前需要选择岔口,立起航向,每走一步,都需要调整步伐,追赶前列。
走累了歇歇的工夫里,又忍不住回首看看生命路上的那一串串自己的脚印,与他人一比,或许弯得人心颤,浅得人心酸,或许会迷惘,或许会生出丝丝的愁怅。
生命需要用真心演绎,需要尽全力走好每一步,需要用心呵斥,那生命的道路就是美的极致,每朵花都有其独特的色彩,每颗星都有其光芒的璀灿,每缕清风都会送来凉爽,每滴甘露都会滋润原野,都会留下不朽的诗篇。
生命是一个旅程,如果能够乘兴而行,不管路途多么遥远,都是幸福而饶有风味的。
如果能够体会乘兴而行是一种奔放的生活情趣,那么尽兴而归即体现了果敢、利落、勇于放弃的生活态度,蕴着处世济身的大智慧。
生命是短暂的、无常的,没有一个人敢保证自己能够活到明天,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珍惜,学会充分利用生命的价值。
如果有一天,清晨起来,你突然想到泰山顶上看日出,沿着石阶走了很多层,清脆的鸟鸣和清新的空气已足以让你惬意万分,那么,你尽可以将你的脚步打住。
站在山腰看日出一点也不逊色,展现在你眼前的未尝不会是一道绝美的风景。
你没有必要将自己搞得太累,太牵强,你要做的是唱着歌下来,悠然地走好下山的路。
敬畏生命,热爱生活,学会生存为话题,求一篇3000作文大赛
生命是有我们应该珍惜生命。
就一次一则新闻曾经这样报道有一个叫廉的女子,从小上了脑性麻痹症。
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
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
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
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
这些曾经给我们的人生以启迪,曾经给我们的心灵以慰藉或震撼,曾经让我们感动。
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需要领悟一些道理,以便使自己变得更加睿智;都需要接受一些感动,以便使生命充满激情。
看我打那么多给我一些分吧
珍爱生命敬畏生命善待生命600字感想
花费那么多种子,却只有一粒成为树木值得吗
也许不值得,但自然界中为了生息繁衍,即便万死一生,那树木也必须这样做,可见生命有多宝贵
人生不也是如此吗
人的生活中有许多机遇,只要我们把握住去拼搏,“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成败都不重要。
记得一次外出踏青的途中,我看见树干有一只蜗牛在艰难地爬行着,要知道树木对它而言有多么庞大
一次次滑落,又一次次翻身从头再来,它没有放弃。
这就是生命的可敬之处啊
生命本没有意义,是我们赋予了它意义,敬畏生命,为所当为是我们的责任
(敬畏生命),写一篇读后感
怀抱生命,拥抱青春——“非洲圣人”史怀泽《敬畏生命》推荐生命是一条永不逆流的河,无时无刻不在唱着欢快动听的歌往前奔去。
有些东西,踏着时光越走越黯淡,也有一些东西,让岁月越洗越明亮。
我们正处在雨水裹着栀子花香的青春岁月,一米阳光,一杯咖啡,一株薰衣草都足以让青春明媚如阳光。
在这个生机勃勃的春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非洲圣人”史怀泽的《敬畏生命》,给我们的青春增添一抹亮色,温暖我们的心灵,在我们内心激荡起微澜。
《敬畏生命》读后,给人的是一种震撼,一种对生命的敬畏!世界给予我们无限生机,塑造了生命的美丽、高贵和富饶,人类自以为是世界之最,更应该理解和尊重生命,感受自然之趣,感受自然的生命之美。
1915年,置身非洲丛林与河水间勃发的生命世界,追念第一次世界大战蔑视生命的悲剧,史怀泽提出了“敬畏生命”的理念,将伦理学的范围由人扩展到所有生命,成为生命伦理学的奠基人。
书中写道,史怀泽在非洲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所剩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珍贵和神圣。
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生出,并且成为他此后所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这也让我想起村上春树在《边境边景》中写到的:我与朋友在岛上过夜,水漫过了帐篷,我无心睡眠,起身看见海蟹游走,林中蝉鸣不停,偶尔鸟下觅食……只是静静看着,便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
想必,当时村上的心境正同于史怀泽吧。
感受生命,是一种
以“敬畏自然 热爱生命”为题的议论文该怎么写
热爱;热烈地爱。
形容爱的程度极深。
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
“敬”有“彬彬有礼”“恭恭敬敬”的意思,还指做事严肃认真,免犯错误; “畏”指“担心忧虑”,还形如“战战兢 兢”之态。
既敬重又害怕,对一切神圣的事物的敬畏 从内心中出发对其事物既尊敬而不敢逾越界限反而带有些害怕而非亲 切有听过 热爱父母的没听过 敬畏父母的敬畏=尊敬+畏惧+爱惜
求初中语文课本中的两篇短文:“敬畏生命”和“热爱生命”原文?
敬畏生命 张晓风 那是一个夏天的长的不能再长的下午,在印第安那州的一个湖边。
我起先是不经意地坐着看书,忽然发现湖边有几棵树。
正在飘散一些白色的纤维。
大团大团的,象棉花似的,有些飘在草地上,有些飘如湖水里。
我当时没有十分注意,只当时偶然风起所带来的。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情况简直令人吃惊。
好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些树仍旧浑然不觉地在飘送那些小型的云朵,倒好象是一座无限的云库似的。
整个下午,整个晚上漫天都是那种东西。
第二天的情形完全一样,我感到诧异和震撼。
其实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风力吹动纤维播送的。
但也只是知道一道测验题的答案而已,那几天真的看到了,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
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
(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
)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荫,但造物主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我至今仍然在沉思之际想起那一片柔媚的湖水,不知湖畔那群种子中有哪一颗成了小树。
至少,我知道,有一颗已经成长。
那颗种子曾遇见了一片土地,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蔚然成阴,教会她怎样敬畏生命。
热爱生命(节选) 杰克·伦敦 (九年级 下)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
这不是害怕自己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在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之前,他已经被凶残地摧毁了。
这地方的狼很多。
狼嚎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像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
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
但是都避着他。
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
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
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干干净净,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分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
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
生命就是这样吗,呃
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
只有活着才是痛苦。
死并没有什么难过。
死就等于睡觉。
它意味着结束,休息。
那么,为什么他不肯甘心地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
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
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
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
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
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了酱,然后吞到肚里。
匆忙之中,有时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他并不觉得很痛。
接下来是几天可怕的雨雪。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
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
他摔倒的时候就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
他已经不再像一个人那样挣扎了。
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
他也不再痛苦了。
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像和美妙的梦境。
不过,他老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带在身边的一点残屑。
他不再翻山越岭了,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大的浅谷的溪水走去。
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
他只看到幻像。
他的灵魂和肉体虽然在并排向前走,向前爬,但它们是分开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
太阳明朗暖和。
他听到远处有小驯鹿尖叫的声音。
他只隐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就不知道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温和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
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
也许,他可以想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
他痛苦地使劲翻过身子。
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的很宽的河。
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
他慢慢地顺着河望去,宽广的河湾蜿蜒在许多光秃秃的小荒山之间,比他往日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更荒凉,更低矮。
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或者至多也是抱着一种极偶然的兴致,顺着这条奇怪的河的流向,向天际望去,只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
他仍然不激动。
太奇怪了,他想道,这是幻像吧,也许是海市蜃楼吧——多半是幻像,是他的错乱的神经搞出来的把戏。
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只大船,就更加相信这是幻像。
他眼睛闭了一会再睁开。
奇怪,这种幻像竟会这样地持久
然而并不奇怪,他知道,在荒原中心绝不会有什么大海、大船,正像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到背后有一种吸鼻子的声音——仿佛喘不出气或者咳嗽的声音。
由于身体极端虚弱和僵硬,他极慢极慢地翻一个身。
他看不出附近有什么东西,但是他耐心地等着。
又听到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离他不到二十英尺远的两块巉岩之间,他隐约看到一只灰狼的头。
那双尖耳朵并不像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满布血丝;脑袋好像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
这个畜牲不断地在太阳光里眨眼。
它好像有病。
正当他瞧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面想着,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像蒙蔽的现实世界。
可是,远处仍旧是光辉的大海,那条船仍然可以清楚地看见。
难道这都是真的吗
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毕竟想出来了。
他一直在向北偏东走,他已经离开狄斯河,走到了铜矿谷。
这条流得很慢的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
那片光辉的大海是北冰洋。
那条船是一艘捕鲸船,本来应该驶往马肯齐河口,可是偏东了,太偏东了,目前停泊在加冕湾里。
他记起了很久以前他看到的那张哈得逊湾公司的地图,现在,对他来说,这完全是清清楚楚,合情合理的。
他坐起来,想着切身的事情。
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了,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是好肉。
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
枪和猎刀也不见了。
帽子也在什么地方丢了,帽圈里的那一小包火柴也跟着一块丢了,不过,贴胸放在烟草袋里的那用油纸包着的火柴还在,而且是干的。
他瞧了一下表。
时针指着十一点,表仍然在走。
很清楚,他一直没有忘了上表。
他很冷静,很沉着。
虽然身体衰弱已极,但是并没有痛苦的感觉。
他一点也不饿。
甚至想到食物也不会产生食欲。
现在,他无论做什么,都只凭理智。
他齐膝盖撕下了两截裤腿,用来裹脚。
他总算还保住了那个白铁罐子。
他打算先喝点热水,然后再开始向船走去,他已经料到这是一段可怕的路程。
他的动作很慢。
他好像半身不遂似的哆嗦着。
等到他预备去摘干苔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
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他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
有一次,他爬到了那只病狼附近。
那个畜牲一面很不情愿地避开他,一面用那条好像连弯一下的力气都没有的舌头舐着自己的牙床。
这个人注意到它的舌头并不是通常那种健康的红色,而是一种暗黄色,好像蒙着一层粗糙的、半干的黏膜。
这个人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像想像中的一个快死的人那样走路了。
他每走一两分钟,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
他的步子很软,很不稳,就像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
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辉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四英里不到。
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的咳嗽声。
有时候,他又听到了小驯鹿的叫声。
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健康而活跃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只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
早晨,他一睁开眼睛就看到这个畜牲正用一种饥渴的眼光瞪着他。
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好像一条可怜的倒霉的狗。
早晨的寒风吹得它直哆嗦,每逢这个人对它勉强发出一种低声咕噜似的吆喝,它就无精打采地咧咧嘴。
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这一早晨,他一直在踉踉跄跄地朝着光辉的海洋上的那条船走去。
天气好极了。
这是高纬度地方的那种短暂的晚秋。
它可能连续一个星期,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
下午,这个人发现了一些痕迹。
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
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
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
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
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
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
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
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绝不肯死。
正因为生命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泽中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
他顺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所留下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印。
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
他那无力的手已经拿不动这样沉重的袋子了,可是他到底把它提起来了。
比尔至死都带着它。
哈哈
他可以嘲笑比尔了。
他可以活下去,把它带到光辉的海洋里那条船上。
他的笑声粗厉可怕,跟乌鸦的怪叫一样,而那条病狼也随着他,一阵阵地惨嚎。
突然间,他不笑了。
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
如果这些有红有白,被啃得精光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
他转身走开了。
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
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的,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暗想着这些情形。
他走到了一个水坑旁边。
就在他弯下腰找鲦鱼的时候,他猛然仰起头,好像给什么刺了一下。
他瞧见了自己映在水里的脸。
脸色之可怕,竟然使他一时恢复了知觉,感到震惊。
这个坑里有三条鲦鱼,可是坑太大,不好舀;他用白铁罐子去捉,试了几次都不成,后来他不肯再试了。
他怕自己由于极度虚弱,会跌进去淹死。
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一层,他才没有跨上沿沙洲并排漂去的木头,让河水带着他走。
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英里;第二天,又缩短了两英里——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先前一样地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英里,而他每天连一英里也爬不到了。
晚秋的晴朗天气仍然继续,他于是继续爬,继续晕,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喘气。
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迹。
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迹,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
于是,一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么,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到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的胃里,他就觉得非常厌恶。
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 。
现在,他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又给幻像弄得迷迷糊糊,而神智清楚的时候也愈来愈少,也愈来愈短。
有一次,他在昏迷中给一个贴着他耳朵喘气的声音惊醒了。
只见那只狼一跛一跛地往回跳,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
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
他甚至也不害怕。
他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无力害怕了。
不过,这一会,他的头脑却很清醒,于是他躺在那儿,细细地想。
那条船离他不过四英里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见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
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英里路。
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
他知道他连半英里路也爬不了。
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
在经过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还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
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
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
也许,这种想法完全是发疯,不过,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
疲倦像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
这种要命的疲倦,很像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
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比较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
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像经过了漫长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
它已经到了他耳边。
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像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
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
他的指头弯得像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
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
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直是躺着不动,竭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它的东西。
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等着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
他静静地等着。
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
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
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
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
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抵紧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
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
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给灌下去的。
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关于敬畏生命的一些素材,,越多越好,,,急求
1人阿尔贝特•史怀泽,因斯坦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之一,创立了“敬畏生命”理学。
他认为,敬畏生命,生命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上的大事。
“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
”如果我们摆脱自己的偏见,抛弃我们对其他生命的疏远性,与我们周围的生命休戚与共,那么我们就是道德的。
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的人。
2敬畏生命张全民弘一法师在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化时被无辜烧死。
好几次看弘一法师的传记,读到这个细节,总是为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
上高中的时候,我家后院的墙角里经常有大老鼠出来偷吃东西。
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悄悄地躲在墙边,趁老鼠出来的时候,拿开水烫它。
结果,一只大老鼠被滚烫的开水烫着后,惨叫着缩进了墙洞。
我不知道它死了没有,但那时我并没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的心目中老鼠似乎有一千个应该死的理由。
然而,引起我内心最大触动和自责的还是在两个月后:我在后院又看到了那只大老鼠,它还活着,只是全身都是被烫伤之后留下的白斑,可是最让人痛苦和不安的是,它居然还怀着小老鼠,腆着个大肚子,动作迟钝地在地上寻觅着食物。
我无法表达我在那个时候的心情,我只觉得“生命”这个词在我的心中突然凸现得那么耀眼,我只觉得我曾经有过的行为是多么卑劣,这种感觉,在别人眼里也许会显得很可笑,但是对我来说,就是那个时候起,我逐渐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分量。
法国思想家史怀泽曾在《敬畏生命》一书写道: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里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
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产生,并且成了他此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其实,只有当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
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
我们也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的顿悟与喜悦。
因此,每当读到那些关于生命的故事,我的心中总会深切地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比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潭中;老羚羊为了使小羚羊逃生而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从而使小羚羊在它们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时始终弓起中间的身子,只是为了保护腹中的鱼卵;一只母狼望着在猎人的陷阱中死去的小狼而在凄冷的月夜下呜咽嗥叫……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神性的光辉。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
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
他认为自己这样做不仅仅因为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的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至于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原载《散文》)3魏霞于2005年被查出患有恶性脊髓瘤,丈夫无法接受着残酷的现实,带着女儿离她而去,70岁的妈妈照顾着她。
坚强的她,用微笑回报关心她的人。
今年8月4日,在社会各界的关爱下,魏霞被送到武汉长航总医院治疗。
期间,她签订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主动将心脏、肺、肝、肾、胰腺、眼角膜、骨骼、皮肤等器官连同遗体一起捐献。
2010年11月17号,魏霞安然离世,年仅33岁。
她的器官和眼角膜很快用在了三个重症病人身上,8000平方厘米皮肤被珍存起来,可以挽救3到5名烧伤患者的生命。
魏霞走了,她的精神财富长留人间。
最后,让我们一起来重温魏霞永不逝去的声音:魏霞:“我很简单就这个想法,有的时候金钱解决不了,这东西(遗体)也不是活人能够给的,如果我自己哪一天不行了,捐献出来可以帮助别人。
”——《生命中的大爱》4刘伟,“断臂钢琴师”、音乐人、第一季《中国达人秀》总冠军。
一句人生感悟“我的人生中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
”被广为传颂,坚韧不拔、积极乐观的精神感动了全世界,外媒争相报道,成为世人心中新一代的“精神偶像”。
10岁时因触电意外失去双臂,12岁学习游泳, 14岁获得全国游泳冠军,16岁学习打字, 19岁自学钢琴,仅用一年即可弹奏出相当于手弹钢琴专业7级水平的钢琴曲《梦中的婚礼》。
2008年,与刘德华共同为奥运加油,合作歌曲《天意》。
2010年,摘得东方卫视第一季《中国达人秀》总冠军。
——《断臂青年的生命交响曲》5野性的生命田雷曾经,被电视上的《动物世界》深深地吸引着,虽然并不那么喜欢看电视(而它至今仍是经久不衰的热门节目)。
喜欢它,并不是因为难得见到这些凶猛的大型野生动物的新鲜感,而是那在莽原旷野中,驰骋天地间的自由与彪悍,是那捍卫生命的勇猛搏斗和艰辛觅食的生命意志,是那份生命在我的独立、自尊和自信。
曾经见过一幅照片,并深深地为之而振奋。
那是雪地里一双狼的眼睛,凝神注视着我,坚定、深邃、英气逼人、摄人心魄。
它积聚着强悍的力量,蓄势待发,随时攻击觅食或者反应攻击,捍卫自己生命的存在和尊严。
还见过一幅荒漠上奔腾的两匹斑马的照片,地面上扬起的尘土更突出了它们高昂着头仰天嘶鸣的奔放向上的气势;其雄浑壮阔与豪迈,在铅灰色的沉沉乌云的映衬下,越发地激荡人心,如同风尘古道上一首回肠荡气的战歌。
而这里是海拔五千多米的高寒缺氧地带,任何动物都可能因缺氧衰竭而亡,生命的存在极其艰难,但是它们依然凭借着对生存的强烈渴望和不屈的生命意志,大范围地迁徒,艰苦地寻找水源和草场,在充满危险的静谧中顽强地生活着,构成茫茫草原上跳动的生命旋律,成为美丽草原上的生命风景线。
欣赏,是有的。
毕竟在城市中,生活在钢筋水泥构筑成的空间里,需要面临和应付工作中的压力以及人和人之间的竞争,是极其难得有机会见到野生动物的。
尤其是大型野生动物;更不要说亲眼目睹并亲临感受那山林间、草原上、旷野中自由地纵横驰聘的英豪气度。
但更多的是,常常地被这种野性的激情感染着;渴望如它们一样的盎然的生机勃勃,激扬奔放;聆听着它们强劲的生命节拍和旋律,在心灵深处荡起强烈的回应和信念,那可以追溯到原始人类时期与生俱来的对生命的真诚信仰,而终于领悟了生命。
正是由于自然界其他万物生灵(尤其是野生动物)的存在,才使人类在这个世界中不再孤独。
野生动物不仅仅是人类的朋友,它们更是世界中与人类一样的平等的生命,有个性,有灵魂,更有张扬的激情——为自己生命的尊严和追求奋斗拼搏的激情。
自由、自信、奔放、激昂,生命本该如此。
如果没有了野生动物,已经被文明越来越远的隔绝了自然的我们,又该从何、如何去欣赏生命的激扬,领悟生命的真谛呢
对于自然而言,每一个生灵都是平等的、自由的,生命是充满激情的。
自然界充满了残酷的竞争:有骄傲的胜利,有惨烈的失败,更有无情的死亡;有甘甜,更有艰辛和苦难;但是无论如何,不能也不会没有生命的激情。
自然竞争是残酷的、野性的,然而整个自然界是和谐的、完善的。
人类来到世界,也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分子,向往野性,回归自然是人类内心深处埋藏着的本性。
约束自己,善待生灵,敬重生命,保护自然。
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自己,地球也不只为人类而存在。
6生命是一张美丽的网峄 桐当人类的目光伸向宇宙的时候,我们发现,触目所及的是一片无尽的荒凉。
而当我们回首自己所居住的星球,则是一片五彩斑斓、生机盎然的景象,对于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类来讲,我们的周围是一片绿色的世界,而构成这绿色世界的,便是生生不息的亿万种生命——植物、动物、微生物,它们犹如一张美丽的网,在装点着这个荒凉的宇宙。
可是,60亿世界公民中,有几人时常意识到这一点
有几人在吃饭穿衣、劳作休闲的空隙里,感念过造化提供给我们的这一片美丽的花园
想到过要敬畏生命、爱惜自然,维护生命之网的长治久安
人类开始了解自身对地球的消极影响,结果让人触目惊心:地球上已无一块净土,珠峰雪样中含汞含锰,大西洋底有铅铬沉积,南极企鹅体内含苯,北极云雾在加浓变酸——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地球上每天有上百种生命灭绝……生命之网面临着巨大的人为灾难,地球人的生存已危如累卵。
1914年,苏格兰生物学家汤普逊率先提出了“生命之网”的概念。
密歇根大学的伊文斯说,总有一天,我们的子孙会明白,和人一样,动物也有不可剥夺的权利。
法国学者史怀泽更提出了“敬畏生命”这一全新的伦理价值观:当一个人把植物和动物的生命看得与他的生命同样重要的时候,他才是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
在海德格尔看来,人和动物植物一样,都是从属于大地和自然的,人不是自然和大地的主宰,而是他们的维护者,人应当学会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然而,在生存的压力之下,在贪婪的物欲甚嚣尘上的时候,伟人的呼声显得是那样的微弱。
现在每天都有一百多个物种从地球上消失,另有145种哺乳动物、437种鸟类、69种两栖类、400多种无脊椎动物和250种植物正处在灭绝的边缘。
残酷的现实让我们清醒,环境问题的实质,不是技术和经济问题,而是文化和价值取向问题,在于我们是否有一种对生命尊重的感情,那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感情。
其实,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界中新种的出现和老种的衰亡,速度大体上是一致的,但是人为的原因加速了物种的灭绝,由于每一个种都是大量遗传信息的贮藏者,所以每一个物种的灭绝都是生命之网的一个网眼的开裂,它给整个生命世界带来的危害难以估量。
因为在复杂的生命系统中,我们难以测算,一个与人类的功利距离较远的物种的消失,将会给生命之网的最终消失带来什么。
有个叫西雅图的印第安人的酋长,曾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话,我愿意拿来献给每一个活着的生命,并作为此文的结尾:人类属于大地,但大地不属于人类。
世界上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血液把我们身体的各个部分连结在一起。
生命之网并非人类所编织,人类不过是这个网络中的一根线,一个结。
但人类可做的一切,最终会影响到这个网络,也影响到人类本身。
(摘自《青岛环保》,有改动)7为所有动物不受虐待(节选)莽 萍人有许多种学习的方式,全看他们怎样看待世界。
如果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为人所用,人是一切生物的中心和主宰,就会无视其他生命的价值,就会把任意滥用和伤害能力低下的其他生物视为当然。
如果我们把自己看作地球生命共同体中的一员,就会发现,我们的许多做法都值得检讨。
譬如,在中学阶段就用小动物活体来做所谓实验,就是一个不人道的设计,对于学生的心灵是一种伤害,而不是健康的养料。
这一点,连有的学生都已经意识到了。
可是我们的教育体制和成人教师却没有反省。
有一位著名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因为反对这种残酷的实验课,跟学校和老师作了多次交涉,恳求老师能不能不要伤害青蛙,或者分成小组,共同解剖一只青蛙,而不是人手一只。
可是,她到底没有劝说成功,于是就决定在那一天拒绝到校上课。
那是她整个学期第一次请假不去学校。
她的勇气有没有引起注意,有没有成为下一次类似实验课的真正有意义的障碍,我不知道,但是,我真心为这个中学生的爱和勇气感到骄傲。
她不因为生命弱小就去欺负,不因为善小就不为。
现在许多国家都取消了小学和中学的动物活体实验。
这是近几十年来环境伦理观念和道德进步的结果。
生物学已经建立很多年了,写作的书籍成千上万,现在还有了各种模型、图谱和视听网络可以用来学习。
而我们却要在赶上“发达国家的实验水平”的口号下,努力设置活体动物实验课。
的确,在以往的历史上,一些西方国家有过名目繁多的残害动物的实验,但是,随着动物保护哲学和生命伦理观念的强烈冲击,动物福利组织的实际抗争得到极大的认同,中学里野蛮的动物实验课逐步被取消,换成观察动物在自然环境下的生活,或者解剖动物尸体来学习。
为什么我们非要做日渐被别人废除的残酷实验呢
在中学阶段,有什么知识是非要透过折磨动物来学习的呢
可能,我们需要赶上的不是生物课的实验水平,而是其他的东西,比如对待动物生命的态度。
香港环保先驱温石麟在回忆自己怎样走上以保护自然为己任的道路上来时,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生物老师——他大学预科的生物教授。
这位外籍老师是他爱护自然的最初的带领者。
一次,他们去香港海边作海岸生态考察。
那位老师站在退潮的烂泥里,告诉正在寻找生物样本的学生们:你们可以取上来观察,但是,完事后要放回原位,因为他们是属于这里的,我们是大自然的观察者,不应该破坏、扰乱大自然的平衡。
这位赤脚站在烂泥里的教师,一直引导着他的学生走向尊敬生命、爱护自然的生活。
我深信,这就是教育。
善待自然、善待动物是需要学习的,没有人天生具备这种态度。
(原载《中国青年报》) 8读毕淑敏《我敬畏生命的过程》有感认识毕淑敏,那时候还没当兵。
不敢说绿色情结源于毕淑敏的小说,但小说这一艺术形式对于鼓噪认知还是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其中当然不能排除毕淑敏的《昆仑殇》。
之后陆续读了她的《红处方》和《拯救乳房》,大有震撼之感。
恰如王蒙所说,毕淑敏有一种把对人的关怀和热情悲悯化为冷静的处方,集道德、文学、科学于一体的思维方式、写作方式和行为方式。
读毕淑敏,震撼总是从温婉中来,以一种泽被苍生的力道和厚度直逼人心。
《我敬畏生命的过程》不是小说,也不是散文,只是收集了近年来毕淑敏影响较大的演讲和访谈,书中所叙大多是对于心灵内壁的触碰和生命意义的思考。
在五台山先锋书店的文学板块,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这一本,不仅是因为这个书名,更因为毕淑敏,一个曾经景仰且近来常想亲近其思想的知性女作家。
大学期间,很难说我的成长没有受到《昆仑殇》和《红处方》的影响。
至今仍能记得“假如不是怀揣了藏北的雪,假如没有那些冰雪下长眠不起的英魂,假如没有父亲那殷殷的目光…”这样大气的叙述,还有“简方宁”那样特别的名字。
重读毕淑敏,已去十载。
这十年间,她读了北师大的硕士和博士,我则携笔从戎,完成了同样的学习生涯,且人过而立。
如果说之前读的是毕淑敏的小说,而今天读的,则是生命本身。
毕淑敏既是医生,还是作家,对人性有着极强的领悟力,凭了手中妙笔,又能够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读之有嚼劲,很畅快。
她的书,年青时可读,中年时亦可读,至于老年时读来如何,那要看自己的参透力了。
靠闲暇读完这本《我敬畏生命的过程》,不仅是一次心灵上的取暖,也是思想从鸿蒙走向成熟的印证。
对于人生和生命,我和毕淑敏有着很多相似的理解角度和处理方式。
“活在路上”、“重视生命质量”一直是她所坚持和认同的,对于快乐和幸福的理解也如出一辙。
有人问毕淑敏:“你是怎样度过人生的低潮期的
”她的回答只有五个字:安静地等待。
我悟来悟去后的结论何尝不是如此
记得毕业时的博士论坛,有师弟发问:“写论文很艰难,这个过程到底该如何度过
”我只送给他们一个字:熬。
人生最本质的东西往往是朴实无华的,活着的道理无须华丽包装同样掷地有声。
母亲拉家常,总会说起这么一句话:别慌,日子比树叶还长。
小时候不解,一片树叶有多长呢
怎会与过日子搭在一起
等积攒了有分量的人生过往,懂得了生活与做人的艰辛,自然也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我宁可听母亲的絮叨,却不去读郭敬明的书,原因也在这里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