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积极配合建筑管理处开展资质核查工作
为加强建工企业资质资格的动态管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5号)精神。
决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范围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施工一体化企业;已办理资质核验的省外入黔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施工一体化企业。
二、核查人员组成及方式(一)人员组成: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本行业专家组成核查工作组。
(二)核查方式:采取自查自纠与抽查方式相结合。
1.自查自纠,由施工企业自查,企业提供近2012年元月1日至2014年8月30日,公司承担工程(含竣工和正在施工)项目清单。
注册地在我省的企业填报的资料,报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外入黔的企业上报省厅建筑业管理处;2.实地抽查,一是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阶段(10月17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对本地区在建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并填写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记入不良记录。
二是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抽查阶段(11月7日前完成)。
按照不低于本地区在建项目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原则上各县(市)不得少于3个项目。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并将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填写《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并上报省厅。
三是省厅抽查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对各市(州)10个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并实地核查施工企业的办公场所。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记入不良记录并依法处理,同时对市(州)、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不力进行通报。
三、核查时间安排(一)自查自纠,时间2014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止;(二)实地抽查,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止。
四、核查内容(一)核查施工企业是否在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办公地点及设施是否满足施工业务开展的要求。
(二)核查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超越资质、挂靠、出借、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核查施工企业所开展的工程项目是否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无签订阴阳合同和明显恶性压价行为。
(四)核查施工企业所施工的项目履职履责情况。
是否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设立项目机构、配备施工人员和设施。
(五)核查现场施工人员是否到位履职、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守则,有无转让、出租、伪造、涂改施工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
(六)核查是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现场管理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一)动态考核涉及广大企业的切身利益,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省外入黔企业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动态核查的自查自纠资料(施工企业在黔承接工程项目明细表,省外入黔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自查表)报送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吴炫桦,电话(传真),0851—5360371;宁旭华,电话:0851—5360281,邮箱:gzjzaq@163.com),如企业不按时上报自查自纠资料的将全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作不良记录;企业要对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各企业应积极配合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工作,通知相关人员到场。
实地核查办公场所和在建项目时,企业负责人、(省外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已备案人员应到场。
对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人员不到场的,视为不接受核查。
(三)核查组在核查前应当组织核查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和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统一核查尺度。
核查结束半个月内,省厅组织考核人员形成核查报告,核查结果将在全省通报。
(四)核查组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认真对照相关标准和规定予以核查,不得漏查,也不得增设标准以外的条件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的条件。
在完成每家企业核查时,应当对核查情况当场反馈,双方签字认可。
(五)严守工作纪律。
核查组和核查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核查单位安排的就餐、宴请和住宿;不得参加被核查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六)认真完成工作。
核查组和核查人员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完成好工作任务。
要落实分工负责制,对各工作环节、每项工作任务都明确具体责任人,客观地记录和报告发现的问题,完整填写核查信息,做到不遗漏、不隐瞒。
对核查的问题要做到定性准确,结果真实。
资质动态核查如何办理
采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分级核查原则,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分级核查的职责,对照“三库一平台”数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涉及人员业绩的工程技术资料等情况进行核实。
核查人员进入核查企业的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相应页面,同时对照注册人员和工商登记等政务数据、企业提供的书面核查材料对入库信息进行逐项核查。
核查过程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资质标准,不得随意降低包括三级总包资质人员指标考核在内的国家资质管理要求,任何降低国家资质标准的做法均是违法违规行为。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资质核查的内容是什么
一、核查的主要内容(一)企业注册资金和净资产是否符合资质标准;(二)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人数、注册建造师的人数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具有的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等5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是否满足企业现有所涉及资质标准的要求,其中,要求相同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不累加,要求不同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分别考核。
(三)企业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四)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五)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管理、诚信等情况);(六)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七)近一年是否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章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以相关部门的处罚为依据)。
二、受核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企业社保缴费清单;(三)企业验资报告、2016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四)2016年企业完成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或备案资料;(五)企业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六)2016年企业所获荣誉证书、获奖工程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法违规被处罚文书;(七)企业章程、质量手册或管理制度汇编;(八)其它有关资料。
29家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该如何应对资质动态核查
资质动态核查的结果,不管是被清出建筑市场还是责令整改、撤销企业资质,对建筑企业来说,都是不小的损失。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资质动态核查中要注意以下事项:1、工程业绩自从226号文件取消了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对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后, 工程业绩就成了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等三项资质标准硬性指标中分量最重的一项。
住建部对资质申报和资质核查过程中,涉及到业绩弄虚作假的企业的处罚已经越来越严厉。
2、企业人员226号文件取消了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人员的考核指标,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资质都不要求有建造师等企业人员。
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对建造师等人员仍有要求,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企业保留技术负责人这一项要求。
因此,人员核查包括以下三项:1、三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2、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3、特级资质人员改动过后的要求还未出台。
除企业业绩和执业人员要求外,还包括企业资产情况、办公场所、技术装备、企业的市场拓展和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等统计数据上报情况、实地核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等。
随着国家对建筑资质改革的推进,不仅资质标准会做减法,审批流程也会不断做简化,所以肯定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18年,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将更加常态化,建筑企业一定要做好迎接动态核查的完全准备。
销售保健食品的商家需要准备什么资质
一、收入证明:贷款人还款能力的主要评估因素,一般还款月供不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半。
收入证明需注意以下细节:1.本公司固定格式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
2.收入证明上不能有涂改,有改动的地方必须另加盖章。
3.联系电话要求是座机,且保持畅通。
注意:贷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应是在职公司,主要原因如下:a.银行会通过工商局网站查询公司信息,按照工商局注册时所留联系电话查询借款人是否在该单位工作并核实相关信息。
b.银行也会查询征信系统上所记录的单位,如查到和开具收入证明的公司不一致情况,则需补离职证明。
4.收入证明必须保证是月供的两倍以上,否则影响贷款额度。
如果收入不够可以通过增加借款人或者开同行业的兼职证明补充。
(一般有兼职收入的大部分时教师或者IT人士)但是特殊行业是不可能有兼职收入的。
需要加兼职的补充收入的客户一定要提前和主办沟通。
5.如果有其他贷款尚未还清,收入证明需达到所有未结清贷款每月还款总额的两倍以上方能获批。
营业执照: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加盖公章(且通过当年年检)。
2.工作单位的注册资金较好不要低于50万,如果单位注册资金很少,请您提前与权证主办沟通,商讨解决方案。
3.如果客户在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则只需提供工作证或工牌即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无工作证,则需在职单位开具在职证明加盖公章或者人事章学历证:提供较高学历的相关材料(适用于大专以上学历)。
如果没有可以不带,学历证只是辅助批贷的材料,并不是必要件。
网签合同:目前所有银行已经把网签合同作为必要件审核,面签时需要提供网签合同,因为银行会依据房屋评估值与网签合同价孰低的原则进行贷款额度审批,网签合同价需要满足贷款金额要求。
在网签合同中,需要注意以下细节:1.如果有代理人请把代理人体现出来;2.商业贷款的贷款金额和年限不用填写,金额如必须体现,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3.贷款银行只打:银行。
贷款流程:报单后第2个工作日评估公司联系评估---看房后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网签生成后预约面签---面签件符合银行要求后5个工作日银行批贷---批贷函出具后过户---过户后3个工作日银行返抵押材料---5个工作日网申---抵押专员建委抵押----出他项权利证银行5个工作日排期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