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知识课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
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 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行动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
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
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
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
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普法教育心得体会
普法教育心得体会乐俭中学 吴建川在我校普法教育过程中,我校始终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教育局以及我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能力.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第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第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特别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成长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第三是自身建设有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是班级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学校建设的骨干力量,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班级的管理水平和班风的形成,对学生的成长进步有益,对教师的素质提高同样有很大的帮助.第四是学生家长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学生家长既要求学校依法治校,同时也要求教师合理管理好班级和学生.教师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校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学法要突出重点.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明确了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班级的重要意义!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学法用法过程中,我校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用法方面,体会是要做到三个坚持:第一是坚持依法进行决策.把遵守法律贯穿于班级管理的全过程,通过管理法制化,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了班级管理的持续性和连续性.第二是坚持依法推动工作.教师言行举止是无声的命令,身教远重于言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做到,为搞好班级的管理,推动全面工作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第三是坚持依法解决问题.班里的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不出问题才不正常.每当这时候,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教育,使孩子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错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防微杜渐,确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也要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的心灵,才能影响学生,感动学生.所以教师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教师还要有一颗爱心.教师的爱心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平时的教育教法中,日常生活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无论何时都不能歧视学生,更不能心罚或体罚学生.应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多伦多国际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的成长.总之,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工作中.学法应该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行动,不学法,就不知道相关法规的要求,就难以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熟知了各种法律法规,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进行妥善处理.同时,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我们教育工作者学法,知法,用法,维权既要坚持原则,又需灵活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保障学生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这应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乐而为之的. 2009.12.28...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
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
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
谁有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
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
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
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
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
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
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
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
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
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
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
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
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
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
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
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
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
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一种松散性的呢
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
江平教授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
民法典如何开放呢
我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
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
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
因此我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
如欺诈行为,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
这种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
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
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
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解方法。
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
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
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
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
直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
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
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
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
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
我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
同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
现在很多人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满足于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
一旦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
所以,不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
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
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
如何才能从轻处理
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
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笔记心得体会怎么写
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各种物质更加丰富多彩,这种状况也给身处闹市的基层消防部队官兵带来了极大的引诱性,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队伍的稳定发展,部队政治教育心得体会。
因此新世纪里,基层消防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性、时代性和先导性作用依然重要和突出;新环境下,我们必须适应队伍建设发展的要求,立足于“打得赢”、“不变质”两大历史性课题,以马列主义、毛的思想、邓的理论为指导,以部队官兵的身心健康为主题,在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上下功夫,及时有效的解决官兵的现实的思想问题,防止和克服不良的倾向,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官兵,用正确的言论引导官兵,坚定官兵的政治信念,从而确保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以全面提升部队的战斗力。
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工程,特别是在新世纪、新阶段,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浪潮中,社会大环境五颜六色,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潮流”层出不穷。
面对社会的挑战,青年官兵思想将更加活跃,关注的热点更加广泛,诸如社会热点、婚恋热点常常成为他们思考和争论的焦点。
由于社会阅历较浅,政治理论基础较弱,辨别是非、善恶、利害的能力还不够强,认识方式偏重直观,往往对一些“热点”问题思而不全,思而不正,思而不深,思而不解,遇到一些似是而非的难题,感到茫然和无奈。
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基层消防部队依然有赖于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
一、努力做一名知识的富有者 对于基层消防部队的政工干部来说,要用科学的理论和现代文化知识武装头脑,自己必须首先做一名知识的富有者,这样才有更多的资本来教育、引导基层官兵的良性健康发展。
知识是开展工作的基矗如今,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知识倍增的周期越来越短,知识、科技和个人素质特别是基层政工干部的素质在管理部队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知识越来越成为队伍发展的核心要素。
因此,每一个基层带兵人,必须学习新知识,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做到厚积薄发。
基层干部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必须立足本职工作的需要。
比如,如何帮助官兵增强政治辨别和行为控制能力;如何引导官兵确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等等,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新知识。
要学习创新理论,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信念,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要学习现代科技、经济、法学等知识,为开拓创新积累必要的知识储备。
只有这样,才能履行好职责,推进“两化建设”,才能以新的视角和改革的精神去解决基层消防部队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正确处理基层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基层消防部队地处各自辖区的繁华地段,官兵的头脑更加的活跃,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基层政工干部就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中的几点关系: 正确处理长效应与短效应的关系。
所谓长效应,就是长时间或长期对官兵思想起积极作用,帮助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所谓短效应,就是短时间内或较短时间内对官兵思想产生积极作用,调动官兵在短时期内工作、学习、生活的积极性。
作为基层的政工干部,要力求长效应,避免短效应,克服无效应,要防止和克服低格调,要防止将思想政治工作庸俗化;要防止和克服糊弄哄骗,防止对基层官兵思想产生误导,而是要将思想政治教育做到实处,正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
正确处理综合效应与局部效应的关系。
所谓综合效应,就是思想政治工作对官兵工作、学习、生活、训练以及生产、施工、劳动等各个方面都产生过积极作用;所谓局部效应,是指思想政治工作对官兵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训练的某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基层政工干部一定要学会正确处理好综合效应与局部效应的关系,既要帮助官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又要帮助官兵健全和完善自己的人格;既要引导官兵刻苦学习,又要鼓励他们努力工作;既要完成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的任务,又要做好经常性工作。
正确处理内在效应与外在效应的关系。
所谓内在效应,就是指体现官兵内在情感,调动官兵内在积极性;所谓外在效应,是官兵表现在日常工作、生活和训练等各方面显而易见的效应。
内在效应与外在效应是相互联系的,外在效应以内在效应为依托,内在效应要通过外在效应来表现。
因此,部队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强化内在效应上下功夫,要坚定官兵理想、信念、激发官兵的昂扬锐气和昂扬斗志,通过做思想工作,使官兵不怕挑战,勇于争先,开拓创新,战胜艰难困苦,以顽强拼搏的精神创造条件,干出一流成绩。
正确处理积极效应与消极效应的关系。
所谓积极效应,就是指能对官兵的日常工作、学习、训练、生活等方面起积极作用;所谓消极效应,就是官兵对思想政治工作的不认同、不理解、不配合,对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不高。
对于广大基层官兵而言,积极效应是主要的,但我们也应看到,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伴随着消极效应。
基层政工干部要结合官兵思想实际做政治工作,要善于解开官兵心中的“结”,使官兵能从教育中受启发;要认真倾听官兵意见,善于凝聚官兵的智慧,尊重官兵的创造精神,将基层思想政治教育搞得形式多样,有声有色。
只有这样,我们的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才会尽可能的增加其积极效应,使广大官兵乐于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乐于积极参与思想政治工作。
三、基层部队训练中的思想政治教育 围绕贯彻新时期队伍建设方针,积极做好训练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基层党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的落实,是激发部队练兵热情,培育战斗精神和优良作风的重要途径。
要充分认识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作用,切实解决好政治教育的摆位问题。
从当前消防部队面临的情况和任务看,应着重解决好:一是要明确做好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是基层队伍建设的优良传统。
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都是振奋官兵士气,激发练兵热情,增强军政素质,提高部队战斗力,进而出色完成各项战斗任务的重要保证。
训练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从根本上说是由业务训练的地位决定的,它的根本任务是保证业务训练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的落实,最大限度的调动官兵的练兵积极性,从而达到保证训练任务完成的目的。
初一年青春期心理教育讲座心得体会600字
青春期教育是学生进入青春期以后这一特定阶段根据其生理特点与需要所进行的针对性教育,教授对此有过精辟的阐述:青春期教育是针对青少年进入青春期生理和心理的特点进行的,从总体上说是人格教育、人生教育、思想、爱国主义教育、教育、性知识和性等方面的综合性教育。
性教育是青春期教育的核心,是对青少年进行的性健康教育。
这是人生性教育的关键阶段。
主要向青少年传授科学的性知识,纠正与性有关的认识和行为偏差,树立健康的性意识。
在性生理和性心理教育的基础上,将重点置于性的伦理道德、法制、情感、审美、人格等的素质培养教育上。
性知识教育可以指导青少年保持性的心理和心理健康;而性则能够帮助青少年在顺利完成青春期转折过程中建立起高尚的情操;在性观念上的自尊、自重、自爱教育,有利于青少年人格的健全发展。
因此青春期教育是运用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伦理学、美学、法学和医学等学科知识创立和建设的一门独立学科。
通过学习我了解了青春期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1.知识:即性生理学、性心理学、、性伦理学等方面的知识;2.技能:教会学生解决青春期困扰、疑惑及问题的实际技能,如怎样建立自信,如何发泄感情,如何与异性相处等等;3.态度:即对性别的态度和对性的态度,如男孩对女孩的平等态度,对性问题的科学态度等等; 目前,学校青春期教育存在很大问题。
高中学生专题课程不断增多,学生课程负担加重,教育部门对青春期等专题教材作了调整,学生青春期教育也削弱了。
一些学校的校长常以课时太紧张、没有教材又没有老师等借口不开青春期教育课,这种情况在远郊区县尤为严重。
现阶段多数学校每学期只安排一、两次青春期生理卫生课,很多学校甚至一次都没有,有的学校虽然很想向学生提供这方面的教育,但却苦于没有好的教材。
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套公认的、把握时代脉搏的青春期教育的教材。
事实上青春期教育教育的实施需要多种教材,小学高年级要有学生用书、教师用书,中学生要有自学用书,教师用书,最好同时配备相应的家长用书,使学校青春期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青春期教育的目标和任务:青春期教育就是要教会学生科学的性知识,培养他们正确的性观念和健康的性心理,告诉他们什么是具有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性行为,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自我概念、和谐的人际关系,养成良好的,塑造完整健全的人格。
学法心得体会
篇一:学法用法心得体会学法用法心得体会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全民普法教育为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巨大的法治保障作用。
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出发,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吸收世界上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念。
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同时根据我国国情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是国家安定社会进步的基石。
在整个普法期间,我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工作实际,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
在整个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一、坚持与时俱进的方针,在学法过程中讲究方法,有重点地学,切入关键,是学好法、用好法最重要的基础。
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要用好法,学好法是关键。
对于学法,必须要贯彻正确的学习方法,我始终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同时注重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使得自己的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学法一定要抓住正题,要突出重点。
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中非常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600字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
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
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
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