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片心得体会急
交通安全教育片观后感交通安全教育片观后感 近期队部组织我们学习观看了一部交通事故的教育片,通过这部影片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酒驾、超速和疲劳等不良驾驶的危害,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驾驶员的责任大于天。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生活质量标志之一的交通工具数量猛增,XX年交通事故总数7361起,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1XX人;XX年交通事故总数16000起,死亡人数3XX人,据统计,每六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车祸。
就我们公司而言,事故频发有着内外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1.交通运输工具激增,交通流量增大,道路交通运输压力增大,在武汉可以XX年不扩路,或者同一时间武汉三镇齐动员一起挖,搞得本来就不宽敞的马路更加拥挤。
2.道路的铺设、设计不合理,各种配套设施不完善也是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
尤其是一些陡坡、弯道、窄路等危险地段没有设置指示标志,无法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驾驶。
另外马路路面经过日晒雨淋,或者灰尘、泥土等,路面的刹车摩擦系数就会降低。
3.摩托车、电瓶车泛滥,行走无序,不避不让,忽视交通法规,无视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与机动车抢道,霸道。
社会机动车辆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驾驶技术低劣。
4.驾驶非机动车者及行人交通安全防范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对于以上4条,非我等能够解决之事,只有待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政策,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预防和宣传、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不好笑的是大学生甚至已经踏入社
学习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汽车的出现,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
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
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
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观看安全警示片后的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观后感xx科xx室xxx“让安全成为一种意识,让意识成为一种习惯”这是2017年10月5日我校组织全体人员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的活动后给大家留下的最深刻的一句话。
该安全警示教育片分别讲述了由交通事故、个体违章操作导致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等给人们生活和心灵带来的巨大创伤
观看了警示片,我们应该得到更多的启发,安全对于一个企业,一个家庭,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所以说安全是幸福的前提,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责任。
在工作岗位上,每一位职工都应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只有保证安全,工作才能顺利有效的开展,所以工作中要时时把安全摆在首位,不要以为安全是个人的小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是成就事业的保障,是每一位职工的责任,安全就是你我他幸福快乐的源泉,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为了家庭的温暖,让安全铭刻在心,真正做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直到我会安全,让安全时刻陪伴在我们身边,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警示教育片中的班长小王是个兢兢业业,对安全生产管理非常严格,他要求工作人员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注意什么,要安全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和侥幸心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到位,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我们应该深刻接受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
交通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韩秋霞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
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
造成事故的发生是多方面的。
驾驶人的违章作业常常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如在不应该或不允许超车的地方强行超车,或超车不提前鸣笛,前车尚未示意让路就超车。
驾驶人该让的车不让,甚至故意不让超车。
在交叉路口支线车不让干线车先行,转变车不让直行车先行等很容易造成事故。
在夜间会车不关闭大灯等。
车辆的自身的车况不好,比如经常出现故障的关键部位和系统主要有制动系统的转向系统。
这些关键部位都是会常常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
还有酒后驾车。
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的控制油门,啥车及方向盘,从而发生事故。
学习驾驶机动车,首先要心平气和,不可急躁,要谨慎冷静。
其次,要集中精力,不要走神。
第三,要多了解交通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第四,全身心投入,多加练习,不久就会得心
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录观后感 速度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录观后感 每当我们因交通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之前,都是要在交警分局的录像室内,组织违法司机进行观看《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录》,一起起血腥惨烈的交通事故,映入我们的眼帘,不禁使人触目惊心,难以忘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因驾驶员对安全行车的忽视,导致了群死群伤的严重交通事故。
我们在幼儿时,就学会了一首首脍炙人口的儿歌:绿灯行,红灯停,遇上黄灯等一等;过街口,走斑马线;左右观望,保平安。
在那些年代,从小培养的良好安全意识,确实给人们带来了出行的安全和平安。
可是时代在变化,经济在发展,道路建设速度总是满足不了车辆的增加。
这就给我们在参与交通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文明出行才是让我们享受到汽车便捷的同时,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我对在去年发生的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使人难以忘却..........。
在成都去年五月中旬的一天,凌晨时分,就在人们已经进入梦乡的时候,一辆桑塔纳轿车,驾驶人带着酒意飞速地撞上了停放在成都市三环路内侧主道处的一辆农用车。
在将农用车向前推行了10多米远后,桑塔纳停了下来。
车上6条年轻的生命就此戛然而止———他们中最大的26岁,最小的才19岁。
瞬间消失的6条生命,用血的代价再次敲响了车祸警钟。
活着是幸福的,6个人的生命,就在刹那间终结。
看着一具具死者的尸体往车外移,每移出一具尸体,不禁让人们揪心一次。
血淋淋的场面再次昭示:车祸猛于虎
“从来没见过这么惨烈的车祸,真是太让人惋惜了。
”目击者说。
这6名年轻的男子,或许他们的妻子,他们的女友,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孩子,正在梦乡中期盼他们回去,然而,这一切,就在瞬间化为乌有。
在惨烈的车祸现场,不禁让人心中油然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叹:生命,真是太脆弱了
看多了超速超载行驶,行人麻木了;开多了“飞车”,司机也麻木了。
然而,当一起又一起因超速超载引发的车祸在身边发生,当一个又一个家庭因车祸分崩离析,我们又怎么能无动于衷,处之泰然
不知哪位名家说过:活着是幸福的,工作着是美丽的。
就这个意义上讲,当我们活着的时候,就要把握幸福,更要珍惜生命。
而珍惜生命的前提,就是要把“安全第一”时刻记挂在心。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
近年来,从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中铁路、煤矿等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损失之重,影响之大,频率之高,令人胆战心惊。
剖析事故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难看出一些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着认识上、思想上的误区。
我公司是电力企业,工程点多、面广,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焊接作业等高危作业频繁,所以安全生产对于我们这个高风险行业来说,其意义更加重要。
管理能出效益,安全亦出效益,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
安全生产需要多管齐下警钟长鸣。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再先进的安全设施和机器也要靠人去操作、去控制、去维修,其科技含量愈高,对人的素质要求也愈高。
因此,安全生产必须以人为本,没有一支恪尽职守、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安全生产就没有最基本的保障。
提高人的素质,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
把公司“做精做强”创建一流电力企业需要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同样需要培养过硬的职工队伍。
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是切实提高职工政治思想水平的根本途径。
所以,我们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站在科学发展观和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来对待安全工作;除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外,还要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调动职工保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而且悲剧还继续着。
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
“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
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
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求一个“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情况记录表”里心得体会的例文。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而且悲剧还继续着。
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
“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
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宽阔的马路,先进的道路安全设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规,难道真能对交通安全起到持久稳固的作用吗
如果是,那为何交通事故还是年年不断的频繁发生
可见交通安全保障并没有达到真正的效果。
而这究竟又是谁的错呢
这是人们的错。
国家给了我们交通安全的保障,我们往往却只顾自己的方便,只顾自己的利益,并未能好好的遵守交通法规。
大家想过如此的后果会是怎样的吗
看
那辆超载的大卡车正吃力的前进着,司机见了红灯也不停车,随意乱闯,只是为了赶交差,得一笔工钱,不顾违章的后果。
可这位司机知道吗
只是为了这么一笔工钱违反交规,一刹那间就很有可能会葬送生命,而这无价的生命又岂是金钱可以买到的
看
那场悲剧终究还是上演了,鲜血染红了车轮,受害者的亲人悲痛万分…… 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
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沉浸在悲剧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
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人让车,让出一片温情,让出一片秩序;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让出一片理解。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与车互相谦让,才能尽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死亡的人数,珍爱宝贵的生命。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宣传心得体会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而且悲剧还继续着。
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
“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
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
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沉浸在悲剧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
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学习了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
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