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民警严肃纪律,规范行为,提升能力,公正文明执法的心得体会
民警 严肃纪律,规范行为,提升能力,公正文明执法的心得体会一要巩固宗旨,坚定信念,守护清正廉洁的决心。
身为一名公安干警,肩负维护社会稳定和的重任。
更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不忘把廉洁从政作为主线,提升自己身为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廉洁为民融入到全过程。
要不断地深入学习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以先进典型事迹鼓舞士气、弘扬正气,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激发自己不竭的工作热情;以反腐警示录里的典型案例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坚决消除不良思想,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不断增强自身理论素养和勤政廉政意识,使拒绝腐败的决心成为一种本能。
二要减少应酬,坚定廉洁奉公的信心。
身为执法人员,自身形象不再是个人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整个公安队伍的公信力。
我们务必要严以律己,慎用手中的权利。
明白权为民所赋、利为民而谋。
身为公安干警,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在减少交际、应酬上带头做表率,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
同时,加强对亲属的监管,申明底线和划清界线,在家庭会议上强调和各大项禁令,坚决不把个人群带关系和私利掺和到工作中去,防止。
三要摒除贪念,修身务实,维护一心为民的恒心。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我们手中的权利成为居心叵测者眼中发财致富的钥匙。
金钱、美色,时刻诱惑着我们。
我们务必要严以修身,剔除心中的贪念,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清廉自守,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日常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融入社会,了解群众疾苦,体会百姓不易,消除不满足、攀比、从众、侥幸等偏拗心理,求真务实,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
党中央正以刮骨疗伤、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力求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和谐社会。
这是中央和民意的共振
身为,借此整整衣冠、照照镜子、洗洗澡、看看病,强身健体正当时。
作为一名警察如何提高规范文明执法
民警 严肃纪律,行为,提升,公正文明执法的心得体会一要巩旨,坚定信念,守护清洁的决心。
身为一名公安干警,肩负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任。
更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不忘把廉洁从政作为主线,提升自己身为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廉洁为民融入到公安工作全过程。
要不断地深入学习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以先进典型事迹鼓舞士气、弘扬正气,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激发自己不竭的工作热情;以反腐警示录里的典型案例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坚决消除不良思想,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不断增强自身理论素养和勤政廉政意识,使拒绝腐败的决心成为一种本能。
二要减少应酬,坚定廉洁奉公的信心。
身为执法人员,自身形象不再是个人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整个公安队伍的公信力。
我们务必要严以律己,慎用手中的权利。
明白权为民所赋、利为民而谋。
身为公安干警,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在减少交际、应酬上带头做表率,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同时,加强对亲属的监管,申明底线和划清界线,在家庭会议上强调中央八项规定和各大项禁令,坚决不把个人群带关系和私利掺和到工作中去,防止后院起火。
三要摒除贪念,修身务实,维护一心为民的恒心。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我们手中的权利成为居心叵测者眼中发财致富的钥匙。
金钱、美色,时刻诱惑着我们。
我们务必要严以修身,剔除心中的贪念,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清廉自守,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坦坦荡荡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日常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融入社会,了解群众疾苦,体会百姓不易,消除不满足、攀比、从众、侥幸等偏拗心理,求真务实,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
如何加强公安交警部门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基层公安交警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和交通民警抵制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安交警队伍,是新时期、新形势、建设小康社会对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公安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依法治国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广大交通民警忘我工作,无私奉献,队伍形象总的来说是比较好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交警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率。
本人结合我县交警队伍管理现状和平时的调查研究,就如何加强基层公安交警队伍反腐倡廉建设作一些粗浅的探析。
一、突出政治建警,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理念。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交警队伍,最重要的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的统一,是交通民警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集中表现。
江泽民同志曾经多次指出:提高干部素质重要的一条,就是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马列主义、思想的素质。
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加强对民警进行不懈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它是各项工作的先导和动力,它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我们整个队伍的形象。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进步,社会上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必然映身到我们的队伍中来,特别是对于一线的民警的影响无时不有,而每一名民警也因素质各异表现不同,加之队伍组成复杂,没有经过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虽然人在队伍,满脑子想如何用好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更有甚者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围绕这个原则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武装交通民警头脑,从而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理想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严格执法的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的廉政观念。
要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明、奉献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打牢交通民警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进一步提高交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交通民警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坚定不移地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落实教育强警,扎实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要坚持教育育警的原则,逐步建设健全适应新时期公安交警工作需要的教育机制,要坚持公安教育为交警工作和队伍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各级交警领导要把交警教育训练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牢固树立向素质要警力,向素质要战斗力的思想,摒弃用兵不养兵的观念,把在职交警的教育训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加大警力录入推行“轮训轮值”、“战斗合 一”的训练模式,解决工训矛盾,提高队伍实战能力。
当前要扎实有效搞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就衡东而言,交警队伍党员占80%以上的优势结构,以搞好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建设来推动交警队伍基础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是树立交警良好形象的根本保证。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意见”,提高认识,把握内涵,明确要求,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加强基础性学习,应用性学习,前瞻性学习。
要必学必用,真学真用,会学会用,普学普用,常学常用,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特别注意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来开展,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来开展,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来开展。
要通过建设学习型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学习型党组织任务,全面提高交通民警的素质能力,改变党组织、党员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党员民警先进性,推动队伍基础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三、坚持从严治警,加大反腐倡廉力度。
从严治警是公安交警队伍管理的基本方针,从严治警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根本保证。
要进一步深化从严治警的认识,牢固树立“从严治警就是最好的从优待警”理念,始终坚持这个方针,严格加强队伍管理,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维护公安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推进公安交警各项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严是爱,宽是害,从严背后就是关爱”。
对队伍的严格管理就是对民警的最大爱护,严就可以使民警思想上高度警觉,少犯或不犯错误,少碰甚至不碰高压线,使每个民警“不能、不愿、不敢”违法。
“不能”就是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和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分解过分集中的权力,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不给一些“高危分子”钻空子,不给随意执法者以可乘之机。
“不愿”就是对一切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决不纵容袒护。
要让违法违纪者以牺牲自己政治前途甚至丢掉自己“饭碗”为代价,从而警示后者不愿去违法违纪。
“不敢”就是要切实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全程监督,将交通民警的一言一行置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监督下,要使违法者真正认识到法律是一柄双刃剑,运用不当伤人伤己,使其对法律充满敬畏,从而不敢轻举妄为。
宽容是对民警极大的不负责任,可以使民警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思想上松懈,作风上马虎,自由放纵,最后弄得毁了自己前程。
“从严治警”这根弘不能松动。
要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针对少数民警存在的执法徇私情、办人情案和关系案,钱权交易、办金钱案,利益驱动,索拿卡要等腐败问题,深入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促进队伍建设。
要正确处理好“六个”统一的关系。
即:一是在总体思想上既要“活血化淤”,又要“固本强根”,要处理“长”与“短”的关系,做到远效应与短效应的统一;二是在工作指导上既要抓“热点亮点”,又要抓“死角死面”,寻找“冷”与“热”的统一,做到抓“热”不忘抓“冷”,抓冷不忘抓热,不断发现解决新问题,掌握反腐倡廉教育的主动权;三是在工作部署上要刹风治标,又要釜底抽薪,实现“标”与“本”的统一,做到从根本上进行整治,使反腐倡廉取得实效;四是在手段上既要反腐清败,又要保廉养廉,要实行“堵”与“导”的统一。
反腐还必须保廉,养廉才能防腐,做到从严治警不忘从优待警,为廉政创造有利条件;五是在权力运行机制上,既要公开监督,又要制衡约束,谋求“制”与“法”的统一。
要建立长效机制反腐,立法养廉,强化权力的制衡约束。
六是在警示宣传上既要曝光揭短,又要弘扬正气,把握“正”与“负”的统一,准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度,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典型示范为重。
只有正确处理好“六个”统一,才能推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政建设,树立良好交警队伍交警形象。
道路交通安全总结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 落实人人参与的要求,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范文,欢迎阅读。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范文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确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我校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
开展一系列活动,现对活动作如下总结: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工职责明确,既分工又合作。
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各班主任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形成全体教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2.一次动员:全体教师利用第一周教师例会时间,有校长组织学习有关校园安全知识条例并签署安全责任状。
3\\\/9月2日,利用升旗仪式,举行“学生教育周”启动仪式,并由校长进行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4.一场视频教育: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警示实录”宣传片,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学生将铭记于心。
5.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让学生讲述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车祸的危险地段、时段,发动学生自己来分析应如何避免车祸事故的发生。
6.一期宣传:各班级出一期交通安全教育黑板报。
大队部通过宣传板块展示安全常识,以图文并茂、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全校师生都来了解、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
7.一张手抄报:举行一次以“关注安全,关注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手抄报比赛。
8.
浅谈公安交警部门如何以警务公开促执法规范化建设
警务公开是公关将担负的行政执法中与人民群众相关的执范(法定保密的除外)部向社会公开,接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保证公安机关公正、严格执法的一种制度。
公安交警部门推行警务公开是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公正、公平、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途径。
本文就当前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以警务公开促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一些简要地探讨。
一、当前公安交警部门规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思想认识不到位。
少数执勤交警没有把交通管理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存在以管理者自居的权势心理,执法态度不端正,在群众面前耍特权,抖威风,认为自己是管理者,交通违法人员就必须无条件接受处罚,重处罚轻教育,缺乏做细致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耐心,没有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寓教于管,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个别民警存在特权思想,常以管人者自居,没有清晰认识到执法工作的正确含义。
在日常的执勤、执法过程中,部分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不能够以平常心、公仆心对待群众,执法语言粗俗、执法态度恶劣,造成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不注重执法方式,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致使警民关系紧张,甚至出现种种警民间的不和谐音符。
\ (二)执法宗旨意识淡薄。
个别执勤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方式、方法简单,态度蛮横,以管人者自居。
执法时不使用规范用语,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不文明,不讲究策略和艺术,不注意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当事人的不理解缺乏耐心做细致的解释,工作方法简单粗糙。
没有认真学习落实公安部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处理事故时对待群众不耐烦,解释工作不到位,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不做进一步核实及解释。
个别民警态度冷漠,接待群众态度不够温和的现象,给交警形象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 (三)执法程序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使用法律文书不当,如应开具强制措施或违法通知书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适用简易程序简化处理;适用强制措施的违反程序规定随意扣留车辆、扣留驾驶证未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未履行告知义务或送达程序,如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时未向被处罚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理由等;未认真听取违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更不用说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违法扣留车辆和驾驶证、不按程序检查车辆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存在非执法主体直接从事执法工作,如协勤人员制作笔录,开具处罚决定书等问题。
\ (四)执法业务能力不强。
少数民警自身知识的更新跟不上时代,不懂业务,不学业务,继续沿用老一套工作思路和方法;有的民警对自己承担的责任不清,认为上路执法仅仅是查、扣、罚,而没有认清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压事故,保畅通;有的对事故处理工作单纯为了处理而处理,不去灵活主动地进行调解,达不到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的目的。
执法案卷质量不高,不及时收集物证和作询问笔录,导致丢失有效证据,有的调查不仔细,制作文书材料不规范,证据不全面,该收集的证据不收集,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等等,致使办案质量粗糙,案件质量没有明显提升。
\ (五)适用法律不透明。
有的民警在执法中对驾驶人态度不好的从重处罚,对提及熟人、拉关系的则减轻处罚,导致处罚依据与违法事实不相符。
执法中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的情况。
个别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活动中,发现熟人、亲戚、朋友交通违法时,视而不见,即便是查纠了,也只是简单地教育几句就放行,甚至当着其它违法人员放行,导致群众认为交警执法不公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严重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设。
有些民民警在接到领导、亲戚的说情电话后,不加思索便将违法人员放行,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正、公平,久而久之,失去了交警执法的严肃性,交警的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大打折扣。
二、公安交警部门推行警务公开的意义与需要注意的问题\ 警务公开是指将公安机关的职责、工作及其运作过程等所有与警察权能有关的信息以各种适当的形式公示于社会、社区或告知权利人。
警务知情权也可叫做警务知悉权或警务了解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获取、知晓有关公安机关警务工作及其他与警察权相关的活动信息的权利。
推行警务公开是为了增强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使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它对于促进民警公平、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依法行政,高效率、高质量地履行职责,防止和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警务公开作用于警务工作,主要体现在促进公正执法上。
警务公开是公正执法的客观要求。
\ (一)警务公开是对公正执法的检验和评判。
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工作是否公正,不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自身来衡量的,而是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表现的。
人民群众评价警务工作,其首要条件就是了解警务工作,并对警务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而警务公开正是起到了让群众了解并监督警务工作的作用。
在实施警务公开前,由于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缺乏足够的了解和监督,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就难以做出正确的评价。
因此,公安交警部门要让人民群众了解公安交管工作的真实情况,就必须实行警务公开。
\ (二)警务公开是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
公安交警部门作为执法者,同时也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接受外部监督,是促进公正执法的必要保证。
实行警务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警务工作、监督警务工作,及时发现、指出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公安交警部门予以解决。
\ (三)警务公开能促进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
由于实行警务公开,公安交警在警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将暴露在群众面前。
为避免问题的发生,公安交警也将因此着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公正执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 (四)警务公开能够为公安交警部门提供公正执法的执法环境。
执法环境是决定公安交警部门能否公正执法的一个重要外部因素。
实行警务公开,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了公安交警工作情况,掌握了法律知识,对公安交警工作将会更加支持,对公安交警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也会更加关注。
同时,警务公开也有利于预防职务犯罪。
\ (五)警务公开可以彰显正义。
警务公开才可以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群众既掌握标准,又看到操作过程,有理可以讲出来,有证据能够拿出来,公正、公道得以彰显,当事人才不会随意猜疑,对民警便不会误解,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才会心服口服,对公安工作,才会给予充分的理解、信任、支持和积极肯定的评价。
警务公开,还权于民,把民众享有的知情权、民主参与权、平等权、监督权等重要权利归还于民众,这种还权本身就是在确认民众的权利、是对正义的确认。
警务公开可以使公安机关更有效地依靠广大民众惩罚违法犯罪,以保障正义。
警务公开可以补救和恢复正义,使民众知道,在权利受到侵害之后,如何依据法律对受到侵害的权利寻求法律救济。
三、对公安交警部门如何以警务公开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
因此,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大力推行以警务公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执法形象、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 (一)要提高对警务公开的认识。
有的公安交警部门和民警对警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推行警务公开仅仅是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措施,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没有形成举全警合力之势;有的认为推行警务公开是上级交给的任务、目标,只要向群众公开了上级要求的内容就完成任务了;也有的认为公安机关有自己的权能、职责,虽然通过警务公开,人民群众可以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但对公安机关不可能有多大的促进作用;还有的认为,警务公开不仅无益于公安交警工作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还会阻碍正常的警务活动,难于推行警令、警务,有损于公安机关的权威。
其次,对警务公开的运作形式也存在模糊认识。
有的认为警务公开是下放权力,是还政于民,从而机械地在下放权力上面做文章;有的认为警务公开是为了解决警务运行中的梗阻现象,而一味地检查下级机关的权力运行渠道是否畅通并加以调整;更有甚者认为警务公开是赏赐于民,是公安机关授权给被服务对象予以监督公安机关的一种手段。
由于有上述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推行警务公开中存在畏难、怕麻烦、怕受约束等情绪或想法,影响警务公开的效果,更制约警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 (二)要加强执法过程的管理。
执法的管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加强执法管理,有助于确保公安交警执法活动安全高效运行。
要做好执法行为的管理,应该坚持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突出问题。
同时要建立科学机制,以科学化推动规范化,确保执法活动的高效率。
还要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支撑规范化,不断提升交警系统的执法效能。
加强执法制度化的管理,要从规范执法环节入手,狠抓制度建设,不断集中清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要制定完善警务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执法环节过程监管;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研判,分析执法制度建设的现状;要深入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对策;要进一步细化路面执法、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岗位执法标准,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基本动作和语言规范,明确窗口服务标准;要规范警务用语。
\ (三)要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隐性执法、暗箱操作必然有损公正。
因此,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必须加强执法监督,在创新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
要坚持警务公开。
结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的落实推进,深化警务公开,大力推行阳光警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建立重大行政管理决策、复杂疑难行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
通过政务信息查询、警营定期开放、公安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 (四)要提高民警执法素质。
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组织民警学习与公安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真正做到熟悉、掌握、会用,保证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担负的执法任务相适应。
组织民警针对易犯、易错、易忽视的问题,采取一案一评、以案析法等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法律业务知识考试、阅卷比赛等活动,使民警学有所得、学有所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实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民警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发给上岗证上岗执法。
民警执法质量的好坏,与民警的奖惩和提拔任用相挂钩,促使民警自觉学习法律、业务,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 (五)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
深化警务公开,依法公开交通管理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以及收费、处罚标准,实行事故处理证据公开。
深化警营开放,既宣传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建设工作,又听取群众对交通民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改进工作。
完善勤务检查制度,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重点,加强日常勤务检查,同时加强重大活动、专项行动的勤务检查,发现不规范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完善值日警官制度,随时接待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现场执勤执法或窗口服务的,立即督察解决,当天回复有关情况,强化对执法形象、执法态度的动态监督。
完善法制员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案卷法律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定期分析执法档案,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对执法质量的日常监督。
建立对民警执勤、执法现场督察制度,会同督察、法制部门,加强对执法突出问题的督察。
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会同纪委、监察部门,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依照执法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成浩)
遇到被交警贴条时应该怎么做?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
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
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
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