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做一个合格的责任督学
一、安全技术交种类 按照《安产法》、《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不同分为:业主对总承包方的安全交底、设计单位对总承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总承包方对专业分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专业分包队伍对职工和劳务分包者的安全技术交底等。
我这里所说的安全技术交底就是指专业分包对自有职工和劳务分包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总承包方直接对自有职工和劳务分包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的管理部分等。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企业管理自身的要求。
企业及项目部为保证员工和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按照管理要求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参与安全技术交底的主体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可以看出,专业施工方(直接总承包方)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或工长是交底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审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专业施工方项目安全员应进行见证监督。
接受交底人是施工作业班组中的每位作业人员。
双方相关人员都要签字确认。
四、安全技术交底的时间、项数和频次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进行划分。
所以,安全技术交底的项数和频次是很多的。
因为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时间、空间、人员、环境及气候等都发生一定变化,安全技术交底应重新进行,以符合动态管理的要求。
为了保证及时全面进行交底,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编制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的计划,把现场所有的生产过程系统全面地划分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并规定交底人、交底时间、监督人等。
五、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综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要求,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材料准备、周边环境、气候等情况简介。
2)作业场所、工作岗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
3)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现场防护设施的要求、工种和设备操作规程、材料安全、用电安全、防火要求、文明施工、工艺安全等,必要时用图表说明细节。
4)发现安全隐患后如何处置。
5)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含事故)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6)其他应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项。
六、安全技术交底的形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组织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口头讲解,同时签署书面文字材料。
七、安全技术交底后落实情况检查交底人应督促接底人严格遵照执行,对交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没有想到的、新出现的情况及时进行补充交底,对违反交底要求的及时制止、纠正。
项目安全员应加强巡查,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应定期巡视,项目经理在现场时也应对常识性、通用性安全交底内容进行抽查。
总之,安全技术交底非常重要,从项目开工时就应进行交底计划,制定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交底时间、交底人,严格按程序、形式,把详细的内容交给作业人员,并及时跟进指导检查,不断总结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将取得质的飞跃并带动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工程建设监理学习心得
工程师必须是一种复合型人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较高的政策水平,较高的交流沟通艺术,良好的品德,能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而且要能够组织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谈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一”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方也是我们单位发永恒主题。
只有安全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的发展。
因而,抓好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但是,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只有各方面因素达到平衡,我们才能真正讲安全工作。
在此,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首先,抓好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保障,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制”可以有两种含义。
一种较为狭义的解释是,“制”就是制度;而另一种较为广义的解释是,“制”就是机制。
制度往往体现为某些文字上的规定或程序,或某种不成文的,但被组织普遍接受的某种实践或工作过程。
机制则不仅仅包括制度的所有内容,更重要的是包含了确保制度得以有效落实,以及确保制度本身先进性的所有因素。
而我们要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应当是机制这一含义。
在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不仅仅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而且要制定保障这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得以执行和落实的保障措施。
我们制定制度的目的是使其得到有效落实,对我们的工作起到规范、约束和指导作用,而不是为了制定制度而制定制度。
只有有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可能规范开展,收到应有效果。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其次,抓好安全工作,要注重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是要通过职工的劳动来实现的,职工既是生产实践的主体,又是事故危害的对象。
为此,增强和规范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素质,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单位安全工作的主题,是安全生产的目的,是职工安全维权、生命维权的重要工作,是以人为本的重要理念。
工会作为职工的群众组织,要向广大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从而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进行宣传教育。
要让职工吃透精神,深刻领会,通过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个职工都清楚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安全法律知识,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安全作业、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上来。
二是结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宣传教育。
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工作重点,开展不同安全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配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编印发放有关宣传材料,张贴各类安全宣传画、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每条规章制度都要牢记在心、遵从在工作中,任何逾越都可能付出血的代价。
稳定的安全局面是单位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人本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工作中的第一要务,是单位的全方位的管理工作。
工会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单位安全管理多开展有益的活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充当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再次,抓好安全工作,需要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
在安全工作中,只有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而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找到好的切入点,找准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好的做法。
一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需要提炼一套具有自己单位特色的核心安全理念。
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如果只是泛泛地讲,不便记忆,在职工的脑海里没有很深的印象,嘱咐的话听了一大堆,一句也没记住,左耳进右耳出,往往是事倍功半。
对此,我们应当根据自己职工的文化层次、阅历能力等方面的特点,提炼一套职工易懂、易记,能被大家所接受的核心安全文化理念,通过核心安全理念的培育,利用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全体职工对核心安全理念的认识,达到培养全体职工自我安全意识的目的。
二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必须做到持之以恒。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态度,特别是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这种解决思想问题的东西,更需要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才能达到的。
如果今天讲这个重要,明天讲那个重要,使职工无所适从,认为是搞活动、一阵风。
“雨过地皮也不湿”。
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方面,更需要持之以恒地抓,不能今天看到这种现象管,明天就不管,或者有的人管,而有的人视而不见,这往往使职工误认为不管是正常、管就是吹毛求疵,是为了完成罚款指标,这样一来,也就起不到好的作用。
三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必须做到齐抓共管。
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不能只靠说服教育,也不能只靠行政手段一罚了之来解决。
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多种形式、方方面面的工作共同来完成。
既要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引导,也要有行政处罚手段作辅助,两者缺一不可。
因此,它需要齐抓共管,需要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需要每一名职工的广泛参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起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形成安全生产坚不可摧的防线。
第四,抓好安全工作,还需要提高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
仅仅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对于安全工作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在培养职工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注重提高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
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健全安全文化的基础,是真正能够实现安全生产投入最少,效果最好的一项工作,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而如何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通过会议、学习班等各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张贴安全宣传画、标语,使全体职工能够认识到现在国家、党和政府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使大家认识到,现在的安全生产,已经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是违法行为。
二是普及安全常识。
当职工的安全法律意识得到加强以后,迫切需要一些安全知识。
我们要让职工从了解安全常识入手,通过张贴安全宣传画、开办讲座,把一些常用的贴近生活的安全知识传授给他们,由于简单而贴近生活,容易被接受,效果好,容易得到职工理解和支持,安全工作就有了良好基础,职工的安全意识可以得到很大提高。
三是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着手。
要从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入手,这其中的内涵就是首先要保护好自己。
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安全,归根到底,就是每个职工不要受到伤害。
要告诉全体职工,安全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每个职工身心健康。
因为事关自身利益,职工容易理解和接受,也就能够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四是以身边耳熟能详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为教材。
提高安全意识,事故案例的教育效果非常明显,因为那都是活的血的教训,切忌空谈。
要以在社会上影响巨大或者是发生在身边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何防范,做到举一反三。
要把事故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划分清楚,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危害阐述完整,一定要让职工心灵受到震撼,切实知道安全事故的危害是终身的,是家庭的悲剧所在,是社会安定最大的敌人。
职工安全意识增强了,我们的安全工作才有了群众基础,我们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顺利得到执行,我们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才能有保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第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还应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的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到一个单位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夯实安全生产日常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突出重点,千方百计抓好车辆管理、工程施工和用电安全等重点工作;解放思想,进行安全生产创新;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展经济,而创造一个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活动参与意识,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开展的《交通安全百日赛》、《安全行车万里行》、《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考核》等各项活动,号召广大职工结合自己的岗位写出“我的安全责任”。
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广大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采取办培训班、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通过职工自学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达到安全生产目的明确、措施得力。
三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为使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必须做到机动车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所有设备资料齐全,达到安全生产资料规范化管理,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事故的救援机制,做到年初有安全生产计划、每月有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季度有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和小结,半年和年终有总结、考核、评比。
做到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分门别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操作员、各种机械设备要建档立案,使安全生产资料管理正规化、规范化。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长久性的系统工程,只有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好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建筑资料员工作内容
具体需要办的事情收集、整理各开发项目前期证照,合同等各类资料。
收集、归档整理各开发项目图纸、配套、预决算等各类资料。
安排建设工程项目的图纸及资料的收发工作。
收集各类技术书籍、杂志。
细化工作流程单据。
资料员负责资料文件如:管理文件、通知单、有关技术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工艺标准、施工规范、图集、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等的整理与保管。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如:施工技术交底、工程联系单、变更签证单、工程洽商记录、会议记要、工序检查表、设备安装检查表、调试记录、工程隐(预)检记录、设计变更的整理、保存和归档。
资料编写,工程预结算书等文本的处理。
干资料员有两个结果:一个是永远重复性的机械作业,用你的话说就是没有前途;一个就是努力工作,通过资料员工作全面了解、掌握你将来准备从事的工作。
资料员是建筑行业中最基础、最全面的工作。
我觉得刚入行的新员工要想有所发展,一定要从资料员开始干起。
资料员的工作看起来非常的琐碎,似乎是个人就能干的一项工作,但要想把资料员工作干好绝对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做到的。
资料员接触的面太广了,建筑行业里有关安全、质量、技术以及现场全面管理的东西都有,法律法规、施工质量规范、技术标准、安全标准规定等等,你都可以接触。
尤其是刚入行的新员工,只要你想好好干,至少资料员的工作给你提供了一个全面学习的高起点。
在资料员的工作过程中,你可以有目的有意识的多着重哪一部分内容学习,为自己以后的发展方向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是你逐渐展示自己某一领域才能的一个过程。
说了这些不知道你明白与否。
满满的悟吧。
望满意
建筑安装工程体会心得
近几年来,我国的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
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型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
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
一、施工人员素质低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大多是民工,这些民工普遍来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二、建筑市场不规范 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施工 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
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
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
为抢工程进度,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而亡。
四、材料机具质量不合格 塔机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
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
五、防护设施不全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
有的电梯井口无护栏,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
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 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
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
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班组安全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二、规范建筑业分包及完善安全法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
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
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施工企业在目前已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加强安全教育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2、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3、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验;4、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5、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与协调工程中标后,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要有施工技术员编写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人交代,特别是高空、有毒作业,必须有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
每日有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操作工序提出的安全要求。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
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加强条条、条块、块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五、加强现场安全监督 企业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违章指挥、操作,冒险作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规范项目的施工安全行为。
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人员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人,完善各种安全设施。
在施工作业面上设固定的安全管理员,对危险性大的脚手架,起重机搭设和拆除,机械设备吊装,用电设备工作,基础土方开挖等进行监督和控制。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
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
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
并经常性的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王英) 10回答者: maradonashan - 江湖少侠 七级 2008-1-23 21:00 我来评论>> 相关内容?? 昆明哪里有卖建筑现场施工安全教育光盘的??? 建筑行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资料?? 哪能下载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帮忙找一篇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急急急 更多相关问题>>查看同主题问题: 心得体会 建筑 其他回答 共 2 条安全帽一定要带 回答者: z8798260 - 试用期 一级 2008-1-22 20:44 这是我今年暑期在建筑工地的实习中的实习报告老师觉得还可以 当然摘录了一些网上和公司的资料希望你能满意浅谈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成因及防治对策 [摘 要] 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元凶,有效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对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事故树分析法,通过对近年来所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探讨了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防治对策,以期达到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目的。
[关键词] 高处坠落 事故树分析 对策 建筑施工的特点是高处作业工作量大,作业环境复杂多变,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多工种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事故,因此,建筑业在我国各行业中属危险性较大的行业。
安全生产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线,发生事故不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又会造成家庭的不幸和悲痛,影响企业的声誉,制约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为此,对建筑业的伤亡事故进行较为科学的分析,从中找出事故的成因及对策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
根据建设部公布的事故信息: 2003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519起,死亡582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240起,死亡25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6.24%和 44.16%;2004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69起,死亡199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88起,死亡9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 52.07%和48.74%。
事实表明,在建筑业“五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
因此,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
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通过对某地区1990年以来所发生的62起高处坠落事故所做的调查分析,并参考有关资料,就其成因和防治对策做以探讨。
1 高处坠落事故的成因分析 1.1 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十种方式 1.1.1“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不齐全而坠落。
1.1.2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防护设施不全、脚手板材质或铺设不符合要求而坠落。
1.1.3 拆除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时坠落。
1.1.4 起重吊装时坠落。
1.1.5 梯子上作业时坠落。
1.1.6 轻质板断裂导致坠落。
1.1.7 吊篮架、提升架、挂架坠落或失稳而坠落。
1.1.8 倒塌脚手架、模板支撑架、塔吊时坠落。
1.1.9 提升机吊篮乘人断绳或施工升降机梯笼坠落而坠落。
1.1.10 随楼板坍塌而坠落。
1.2 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下面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事故树分析法(即FTA法),对高处坠落事故做以定性分析,如下图所示 。
(....) 高处坠落事故事故树分析图 从以上事故树分析中可以看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2.1人的方面 1.2.1.1各级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会造成事故。
1.2.1.2监护人的失职、各项管理制度未得到落实,本可避免的事故就会发生。
1.2.1.3操作者本人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知识的缺乏,会造成大量的事故。
1.2.2物的方面 1.2.2.1没有防护或防护设施有缺陷,留下重大事故隐患。
1.2.2.2施工设施的安全度不满足,易发生多人伤亡事故。
根据事故统计分析,可能坠落高度一般在25米以下,尤其是15米以下,占所分析事故的96%以上。
同时,必须重视亚高处(2米以下)作业个体防护措施的落实。
2 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治对策和建议 2.1对策 2.1.1 各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1.2 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的要求,抓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法制意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专业技术素质,做好督促、监护和检查工作。
2.1.3坚持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入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劳务分包企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使教育培训工作既有针对性、又能保持经常性,防止走过场,使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
2.1.4企业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明确每个高处作业点的防护措施,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工程、吊装拆除工程(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工程、临边防护等都应作专门的施工方案。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
改变或拆除现场的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作业时做到自我保护和相互提醒。
2.1.5 切实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和零星安排的作业,都必须向操作者讲清楚施工环境、操作过程、操作工艺、操作方法的具体要求和应采用的防护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纪律和存在或潜在的危害及发生时采取的应急避险措施。
操作过程中必须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使每个操作者时时、处处重视安全。
2.1.6 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做好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及时对拆除的部位进行恢复,确保防护措施有效发挥作用。
2.1.7 对目前广泛使用的挂、挑、爬和吊篮脚手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和《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等的要求,在设施选用和方案编制时,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在使用前必须组织技术、安全、机械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或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架体制作和各安全装置、防护措施等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在检测合格后的30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
使用中必须经常检查各关键部位是否符合要求,操作人员是否有违章行为,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2.1.8 对模板支撑架,特别是4.5m以上的高支撑体系和特殊的支撑架(如超重、超大)必须进行专门的设计,在搭设之前,应确认钢管、扣件、脚手板的材质和立杆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检查验收立杆间距、接头方法及纵横向支撑、剪刀撑(包括水平)设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混凝土浇注时必须检查施工方法和施工荷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1.9 对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采购、租赁及使用必须严格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投入现场使用。
对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必须按照《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建筑机械操作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和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附墙装置、制动器、限速器、限位装置等的日常检查和维修,防止动作失灵。
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笼内的载荷,防止超载或物料放置偏移。
对物料提升机必须设置可靠的楼层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使用过程中不得乘人上下。
2.1.10 在恶劣的气候(如雨雪天、大雾、六级以上强风)和环境不良的条件下,禁止从事高处或洞口作业。
2.1.11 对利用登高设施或登高用具进行攀登作业的,作业前应对其材质和稳定性进行检查确认,对材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2.1.12 对现场的临时用房或工棚的瓦屋面应固定牢靠,防止雨天或大风天气进行抢修;同时不宜使用石棉瓦等易碎材料作为临设的屋面,避免铺设或维修过程的坠落事故。
2.2 建议 2.2.1 施工企业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同时,应当坚持安全生产的“一票否决”制,增强各级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2.2.2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要求,尽快做好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就位和安全认证,规范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的用工行为,对只顾赚钱、不管操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劳务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
2.2.3 对目前大量使用的双吊篮井字架简易物料提升机,大都无特种设备安全认可证、安全装置不全且安装过程危险性较大,建议应逐步清理出建筑工地。
2.2.4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认真负责的做好特种设备安装后的现场检测,对检测报告中要求的各项动作试验应现场检验,以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对检测重要性的认识。
2.2.5 施工企业应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力度,同时应加大安全技术的科研攻关,逐步淘汰安全隐患突出的施工设施和施工工艺,提高操作的本质安全化程度。
综上所述,在广泛采纳以上对策和建议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执行现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高处坠落事故是完全可以减少和避免的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的心得体会110月8日至10月9日,有幸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收获颇多,感悟也颇多。
作为项目上的一个经营管理人员,要牵涉大量的经济合同,通过这次会议的学习,让我系统地了解到企业法律总顾问整个体系,在企业经营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如何构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为今后做好项目经营工作,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提高企业项目作出贡献。
一、企业法律总顾问的定义及基本定位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取得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专业人员。
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法律总顾问是连结协调企业高层管理者,各业业务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的重要纽带。
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审核重点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关于施工项目,其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对其合法性的审核,主要审核其、资质证书、、授权、财务能力及履约能力等方面。
尤其注意资质的承揽范围是否满足工程分包的需要。
因此,在引进分包商时,一定要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了再根据需要引进。
2、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主要审查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危害了企业的利益,产生纠纷的处理方式等方面。
3、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 合同签订前,其合同文本必须经过各专业部门会签或会议审核,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
三、保障措施1、领导重视。
唯有领导重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审核,营造一个“”的大环境,推广全员法律审核,让企业所有员工都自觉地遵守法律审核,完善法律审核的程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2、制度体系。
法律审核的长效机制必须有科学的制度来维持。
因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全面的制度体系相当重要。
3、人员素质。
法务人员需要有全面的知识体系,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模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法务人员更要坚持学无止境,学无边界的态度,带动企业全员学习,打造,法制化企业。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的主要经营内容就是建筑工程投资、承包施工任务。
要投资、要承包施工任务,就离不开合同。
使用的合同不仅种类多,而且数量多,无处不在。
所以上海在中加强员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加强市场开发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培训等;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判、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来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同时通过对企业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同风险;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及时收集保存对外经营证据,从而在今后处理纠纷时使企业处于有利的地位。
企业在合同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招投标等各方面都有了法律顾问的把关,避免了法律漏洞,也就使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空子可钻,不得不自觉履约,从而也就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
今后即使发生诉讼纠纷,由于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也将使企业在诉讼中处于不败之地。
规避经营风险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总是不可避免的,遇到的风险更大、更多。
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小直至规避掉,是每个企业的共同愿望。
那如何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小或直至规避掉呢?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的帮助。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人员,在常年从事施工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本企业经营活动潜在的风险有着比他人更深刻的认识,从而直接可以为企业提供参谋。
另外,上海企业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挡箭牌”作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处理人情关系的“挡箭牌”。
人情关系大多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有时却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
有了法律顾问,在碰到类似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事我也拿不准主意,我们有法律顾问,要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巧妙地予以推托。
上海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法律事项代言人,在企业遇到各种刁难和麻烦时,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可以直接为企业出面处理。
有了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可以“有事找我们的法律顾问谈”为由,对不愿直接见面的当事人予以回避。
对执法不守法的震慑作用。
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有一定执法权的政府部门)以自己是政府执法部门身份和地位对施工企业要挟或从中作梗。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是国家承认的企业内部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就会给对方有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使对手不敢提出无理要求或有所收敛。
由于特殊身份,由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出面处理相关事宜时,更会给对手一种强大的压力,从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
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
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要从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看好财务报表、做好行业分析报告、查询关联企业工商档案信息、企业管理隐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
法律顾问服务如何体现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过诉讼帮企业挽回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之外,平时服务过程当中,书面化的工作报告、每个年度的工作报告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能体现律师对工作严谨负责的精神,更能成为你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一个事实根据。
综上所述,在过去,企业法律顾问或许只是帮企业审审合同,代理诉讼纠纷,企业家们根本体会不到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价值,为了减少经营成本,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会尽可能减少法律顾问方面的预算。
作为法律顾问的服务者,如果能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法律顾问的附加值,体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我深信,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赢得企业家们的信赖与支持
法律顾问服务市场也将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求一篇 学了建筑法规的体会 和感受 500个字啊 ~~~~~~~
通过一段时间对建筑法规课的学习,越发的认识到它在建设活动中重要的规范作用。
越来越多的土建类注册考试都对建设法则提出了更高的掌握要求。
尤其是近来对土建类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中,第四条和第六条都明确规定: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都必须设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
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
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
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
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毫无疑问,《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建筑法典,第一次把建筑市场的规范运作纳入法制轨道。
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
《建筑法规》用了民法通则中的连带民事责任概念,对建筑市场中相互推卸责任的混乱状态起到遏制作用。
以工程拖欠现象为例,《建筑法规》就能较好的解决此类问题。
首先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配合国家近年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符合刚颁布的《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另外, 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
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其次,要正确运用、行使对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
根据《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
再者,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
过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设工程后,发包方往往以其对外债权收不回来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往往无计可施。
而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债务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赋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偿的权利。
最后,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予以强制执行。
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手段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 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我觉得诚信缺失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
我们不仅仅要用法律来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来支撑诚信制度,维护良好秩序的屏障。
因此我建议在建筑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系统,将企业身份、工程质量安全和服务情况等信息记录在案,打造“诚信建筑”,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来完成市场主体行为的互相约束和自我约束,这将大大缓解由于供大于求造成的严重不公平交易、拖欠工程款、恶意压价等行为。
最后,通过立法来确保工程保险和担保的事实。
建筑与法律都在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之维。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更是在建筑市场中记着不可估量的监督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从事建筑行业的我们更要充分认清《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不光是我们为了考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是为了以后它在我们从事建筑行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个合格的建筑师不光是要设计好的图纸,更要合理建筑规范,保证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真正的为公民的切身利益着想,以建筑法规来指导自己的建设行为。
我在上课时听到老师讲解一条条建筑法,对我们国家在建筑方面法律制度的健全感到高兴,可是现实生活中的真的在按照法律规范执行那些法规吗
又真正有哪些人了解懂得这些法规呢
我们遇到麻烦时真的用这些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了吗
如果不是写这篇作业,也许我都不会了解这些规定,也不会知道如何利用法律要回工程拖欠款,可是原本不了解这些法规的人又何止我一个呢
如何让建筑法规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它,运用它,更好的发挥它的规范作用,恐怕是我们法制机构要完善的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