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狱人民警察九个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严禁违反规定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第二条 严禁殴打、体罚、虐待、侮辱罪犯或指使、纵容他人殴打、体罚、虐待、侮辱罪犯。
第三条 严禁在罪犯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劳动能力评估及病残鉴定等执法管理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
第四条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贿赂,借用、侵占罪犯及其亲属财物或参加罪犯亲属安排的吃请、娱乐等活动。
第五条 严禁携带手机等违禁品进入监管场所或违反规定允许罪犯使用通讯工具、为罪犯传递信息和物品。
第六条 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违反规定发布、传播反映监狱工作的信息。
第七条 严禁工作时间饮酒、酒后上岗或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机动车。
第八条 严禁参与非法借贷或违反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九条 严禁参与赌博或其他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活动。
凡违反上述禁令的监狱人民警察,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狱警察里得宣传教育职位的职责是什么
宣传教育职位该是于监狱政治处属于机关,但你如果考就是新招录,试用期必须下基层锻炼1年,还是要接触到改犯,这个职位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单位的宣传:比如简报、近期开展的各个专项活动的资料、实施方案、总结、工作动态等之类材料的撰写,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宣传监狱的各项工作的推进和开展,教育主要是负责全监狱的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个别监狱的政治处这个岗位还要负责警衔晋升、新警培训之类的工作。
如果你文笔功夫不特别好,你自己会感到很痛苦的。
祝好运
哪儿有监狱警察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2016年11月,我正式加入了监狱人民警察的队伍,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我从一个刚刚走出校园的学子,成长为一名奋斗在监管第一线的人民警察。
被安排到五监区后,自今年四月份起我成为了一名教育业务干警,在监区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逐步熟悉岗位知识,基本具备了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应有的素质。
但是我深知,与其他老干警相比,自己还有许多缺点和不足,工作能力方面还有待提高。
现将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坚定立场,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修养。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监狱人民警察,首先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刚刚召开完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等法律和司法部“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我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理论修养得到了提高,政治敏锐性得到了明显增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打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证。
二、求真务实,刻苦钻研,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在监狱人民警察工作中,我从最基础的带班、版本填写、教育业务、点名一点一滴做起,脚踏实地学习,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工作方法,不断开拓创新。
一年来,通过向书
监狱人民警察九个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严禁违反规定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第二条 严禁殴打、体罚、虐待、侮辱罪犯或指使、纵容他人殴打、体罚、虐待、侮辱罪犯。
第三条 严禁在罪犯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劳动能力评估及病残鉴定等执法管理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
第四条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贿赂,借用、侵占罪犯及其亲属财物或参加罪犯亲属安排的吃请、娱乐等活动。
第五条 严禁携带手机等违禁品进入监管场所或违反规定允许罪犯使用通讯工具、为罪犯传递信息和物品。
第六条 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违反规定发布、传播反映监狱工作的信息。
第七条 严禁工作时间饮酒、酒后上岗或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机动车。
第八条 严禁参与非法借贷或违反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九条 严禁参与赌博或其他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活动。
凡违反上述禁令的监狱人民警察,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9年监狱警察入党申请书两篇
监狱警察入党申请书两篇监狱警察入党申请书范文(一)敬爱的党组织:作为在党的领导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我很荣幸能有这个机会递交我的入党申请书。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自1921年建党至今,我们的党已经走过了近九十几年光荣的斗争道路。
这几十年,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不断发展壮大。
从建党之初的50多名党员,逐步发展到今天这一个拥有六千万党员的执政党。
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
中国共产党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是一名监狱人民警察。
在进入监狱系统后,我接触到了许多优秀的党员同志,他们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勤恳恳为党工作,从不叫苦叫累,我从他们的身上看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同时,我坚持在业余时间学习有关党的理论知识,思想上有了极大进步。
我很清楚,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既不是为了个人光彩而入了党;也不是随大流而要求入党;更不是把党票作为一种政治资本,通过入党在政治上找个靠山。
我加入
是不是在监狱里,警察都会打犯人呀
根据法律规定,罪犯在服刑改造,其人格不辱,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监民警察不得打骂体罚虐待罪犯,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狱法》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四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司法部那个文件要求监狱警察与占在押罪犯比例是18%阿
《司法部关于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和实施意见》规定:中队的警察人数达到所管押犯数的百分之八。
7—1监狱领导班子符合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和的要求,知识、年龄结构合理,大专以上的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平均年龄在五十岁以下。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形成有力的领导核心。
7—2监狱设置、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等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生产经营管理机构。
其中管教工作职能机构不能低于机关科室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7—3监狱各级领导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和相关专业知熟悉监狱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掌握生产管理业务和技术。
监狱正职领导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受过监狱专业正规培训;大、中队正职领导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受过专业学校监狱管理业务培训。
7—4队伍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新招收、调入的警察都必须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岗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7—5监狱有专人负责干警的工作,有健全的培训制度,培训经费按不低于警察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三予以保证。
7—6监狱按编制规定配备干警,不超编。
监狱大、中队警察的配备,不得少于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中队的警察人数达到所管押犯数的百分之八。
看守所民警行为规范
《看守所民警执勤规(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看守所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执勤行为,培养优良警风,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确保监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执勤行为,是指看守所民警执行职务时言行举止的总称。
第三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做到: (一)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二)清正廉洁,纪律严明; (三)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
第五条 看守所民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放在押人员; (二)玩忽职守; (三)索要、收受、侵占、借用在押人员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接受吃请;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侮辱在押人员;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在押人员;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在押人员提供劳务; (七)私自为在押人员传递口信、信件、物品,私自安排在押人员与亲友会见、送物、打电话; (八)将监管在押人员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 警 容 第六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警服,佩带执勤证,需携带警械装备的按规定携带,保持警容严整。
第七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保持仪容整洁。
不得染彩发、染指甲、化浓妆、戴首饰,男性民警不得蓄长发、留胡须,女性民警发辫不得过肩。
第八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举止庄重,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第九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自觉维护看守所环境、卫生和办公秩序,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内务规范,卫生整洁,秩序井然。
第四章 礼节、接待 第十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遵守下列礼节: (一)遇见领导视察、检查时,看守所民警应当行举手礼;因执勤需要不便行举手礼时,可以行注目礼。
(二)遇见本所领导和其他同事时,应当互相致意;交接岗时,应当互相敬礼。
第十一条 看守所民警接待办案人员、律师时,应当主动致意,热情服务,依法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耍态度。
对依法不能办理的事项,应当明确告之并耐心解释。
第十二条 看守所民警接待在押人员亲友时,应当主动致意,耐心解答提出的问题,并主动介绍看守所依法、文明管理的情况,同时征求对看守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会见、送物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安排,对不能安排的要明确说明理由,严禁冷、硬、横、推。
第十三条 看守所民警对外接待时,应当使用文明用语。
第五章 勤 务 第十四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工作规范、文明。
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聊天、饮酒、吃零食、娱乐或者从事其他有碍勤务的活动。
不得将移动电话带入监区,巡视或者进入监室时不得吸烟。
不得随意在监区内放置警服、警械、文件、工作证件、钥匙等。
第十五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接班民警应当提前到岗,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交接班时要交接清监内在押人员人数,当班时发生和发现的情况,已办完与未办完的事项,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值班物品。
第十六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进入监区开展管理、教育工作,对在押人员实行直接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直接负责在押人员的铺位安排、内务管理等事务,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
应当由女性民警管理女性在押人员。
男性民警不得单独进入女监区、女监室,不得单独和女性在押人员谈话。
第十七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熟悉掌握所分管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案情、诉讼进程和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敦促在押人员认罪服法,服从监管,主动坦白、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 看守所民警在管理、教育工作中应当注意方式、方法,做到依法文明管理。
(一)及时告知并切实保障在押人员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
处罚在押人员时,应当说明被处罚的事实、处罚的依据和程序。
(二)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和尊严,尊重少数民族、外国籍在押人员的生活习惯。
对在押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用语,必须称呼姓名或者编号,不得叫绰号或者使用其他侮辱、歧视性的语言。
认真回应在押人员的问好。
(三)充分调动在押人员接受监管和认罪服法的积极性,工作力求深入、细致,因人施管、施教,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真心挽救,真情感化,杜绝简单、粗暴的管理方法。
(四)关心在押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健康,依法认真解答在押人员提出的问题,解决在押人员的困难,对不符合规定或者看守所自身难以解决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患病的在押人员应当给予及时治疗和生活照顾。
第十九条 看守所民警执勤时应当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警惕性,严格遵守24小时双人以上值班巡视制度,对在押人员严密监视,严把每个工作环节的安全关,严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熟悉处置各类事故、事件的预案,积极参加演练。
发生事故、事件时,应当服从统一指挥调动,做到机智果敢、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第二十一条 除处置重大事故、事件等必要情况外,看守所民警不得携带武器进入监区。
第二十二条 看守所民警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戒具。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系统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民警。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范,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当场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