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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视导日心得体会

时间:2019-02-13 20:58

小学的大队委学习委员的个人总结以及工作展望(500字)。

跪求~~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五(二)班的王彬鑫。

今天我有幸参加这次大队干部的竞选,我感到很自豪。

我的心情无比激动,回想往事,此起彼伏,展望未来,信心百倍。

转瞬,我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思想品质、管理组织能力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没有什么不可以超越,也没有什么不能超越。

但是,最难的是超越自己。

我们不可以满足现状,为 为了不让别人赶超,我才决定竞选大队委。

如果我被选上大队长,我一定在今后的日子里,决不辜负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信任。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认真、仔细,为同学们着想。

发挥我的特长,为大家服务,为学校和班级争光。

戒骄戒躁,继续刻苦努力的学习,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为同学们树立好的榜样,不断进取,使自己各方面更加出色。

协助大队辅导员搞好少先队的各项工作,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好干部。

相信我,我完全有能力胜任大队委这个职务。

我为自己的勇气和信心鼓掌。

我想,大家也会为我的表现喝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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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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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路中学的办学方针

首先跟老师商量----然后自己在做决定,我个人认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说先解决主要矛盾,即看哪里的事情重要就先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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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拜神风俗

潮俗信仰:拜神  潮汕人的信仰对象是的,无一块石头,抑或是一株老树,只要人们觉有灵气,就会对它顶礼膜拜。

但从普遍崇拜的对象看,基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自然崇拜  自然神崇拜主要来源于远古。

在原始人眼里,强大的自然物如日月星辰、山川木石,鸟兽虫鱼等;神秘的自然力如风雨雷电、霓虹云雾等;都具有至高无上的灵性,往往能主宰人的命运,改变人们的生活。

因此,在人不能征服和认识它们的时候,就只好把它们当作有生命力的神灵加以顶礼膜拜。

这种原始的宗教信仰与活动,就叫做自然崇拜。

在潮汕人的崇拜对象中,其中不少是自然崇拜的遗留陈迹。

  在古代,对太阳的崇拜是非常普遍的宗教现象。

太阳普照大地,给人们以光明,使万物得以生长。

一旦没有太阳,天昏地黑,世界一片黑暗。

因此,在原始人眼中,太阳具有一种无比神秘的威力,因此对之无比敬畏。

潮汕人至今仍然把太阳当作崇拜对象,而且把每年的3月19日作为太阳公圣诞。

这一天,家家户户要用面条以及红糖祭祀。

  月神也是自然崇拜的对象。

祭祀月神最隆重的仪式是中秋。

在八月中秋到来之前,家家户户的家庭主妇都忙着用糯米粉末、糖制作月糕,或用花生米、糖、麦芽糖等制成桃形的“地豆桃”或四方形的“地豆方”。

这天晚上,玉兔初升,人们便在庭院中摆放供桌,农村人还会到田里取来两根甘蔗,在供桌上搭成一个拱门。

祭月一般由家庭主妇主祭,男人不祭月。

因为男人属阳,月属阴,阳不祭阴,怕产生冲撞。

妇女们祭月,先焚香祈告,并拿两片由竹头或木头制成的杯,摔到地上。

如果两片都成反面,便是“笑杯”;如果两面都成正面,则是“稳杯”,都不吉;如果一正一反,则为“圣杯”,是吉兆,预示着祈告内容可以实现。

小孩们总是喜欢将书包,崭新的课本用作业本、铅笔放在供桌上,以祈求读书聪明。

  星辰,在潮汕人看来,一颗星星便代表地球上的一个人。

人死了,则代表着这个人的这颗星星也随着殒落。

因此,每当人们看到流星坠落,总会说:“又有人死了。

” 风雨雷电诸神的崇拜,在原始人的头脑中,人们对风雨雷电等等自然现象感到不可理解,认为冥冥中必有神祗主宰着这一切。

特别是雷电,当烨烨闪电划破长空、隆隆雷声震撼大地之际,即使现在的人也不由胆颤心惊,更何况是古人。

当人们看到:随着霹雳一声巨响,即使是参天的古树也被劈成两半,即使是坚固的屋宇也要坍倒,即使是葱郁森林也会燃起熊熊大火......所以,人们对雷电的“神力”感到不可测量。

现在的潮汕人,仍然把雷电看成一个神秘的神祗,并尊称为雷公。

人们认为,雷公专司人间善恶,如果作恶多端者,必遭雷公惩罚。

  土地崇拜来源于远古时代,土地生长五谷,万民赖以生存。

因此,人们对土地感恩戴德,“凡土之所在,人皆赖之,故祭之也。

”(蔡邕《独断》)在过去,土地神称为社神。

社者,五土之总神。

祭土地之俗,潮汕人一直沿袭。

据《澄海县志》嘉庆本载:在社日,县官率所属官吏具备鼓乐到东门城郊,迎接土牛。

到立春日,县官鞭碎土牛,名叫“鞭春”。

人民争拾土牛碎片回来放在床上,说是可以压邪。

这里所载的,是人们在社日里的一些活动。

这些活动,表现了人们对土地的崇拜,不过,现在这些方式已经被时代所淘汰。

现存的方式有:每年的农历6月26日,是土地神圣诞。

这天,农民家家户户必须备办牲礼祭祀。

还有,每个农忙季节里,农民收割,播种时候,总忘不了带一些祭品置于田头,并焚香祈告。

在山里生活的人,他们认为土地神可能就依附在一些古老的树木上面。

因此,对这些树木往往十分恭敬,有的人用三块石头垒成临时土地庙。

于是,这就成了土地神位所在,上山的人不得在土地神位面前撒尿,更不允许男女在那里野合,以免亵渎神位,冒犯土地神。

  潮汕人在十月十五日还有一次祭祀五谷神的活动,有的农村地区尚有“五谷母”庙宇,神像赤身露体,只用树叶或兽皮扎于下身。

这一天,农民用新收获的米碾成粉末,然后制成扁担、箩筐等形状的馃品,天刚麻麻亮时,挑到田头祭祀。

这种习俗,跟土地崇拜也有密切的渊源关系。

  在潮汕地区,一些古老的树木,特别是一些生长在村头巷尾的古树,人们对其敬若神明。

因为人们普遍认为,这些古老的树,要么是已有了树的灵魂,要么是有别的神明依附于其中。

因此,较为隆重的是在树下筑庙建宇,并称为“树爷宫”。

于是,每年祭神祀鬼,也必须到“树爷宫”里祭祀一番,甚至要在宫前搭戏台子,为树爷演戏。

简单的,则用一块番薯作为插香的香座,便可祭祀了。

这种树,不准攀折,更不准砍伐。

否则的话,会导致整个村遭殃。

  关于鸟,在潮汕鸟类中,喜鹊、燕子和乌鸦三中都带有一点崇拜色彩。

喜鹊又称“客鸟”,相传是报喜的鸟。

因此,每当人们听到喜鹊叫声时,总满心欢喜。

燕子也是吉祥鸟,每年的二三月间,花红草绿,春燕剪柳,它们往往在这个季节南飞,并且最喜欢把巢筑在人家屋檐下,或者厅堂上。

在潮汕人眼中,燕子降临谁家,谁家就被视为家运将旺的征兆。

因此,人们不但不打扰它们,甚至为之提供方便。

即使每天必须为它们打扫粪便,也是乐此不疲。

至于乌鸦,同其它地区一样,潮汕人也将它视为不祥之物,即使打猎的人也不敢随便惹它,怕引来灾祸。

  值得一提的是,潮汕人盛行的祀蛇风俗。

在清代吴震方《岭南杂记》中,有一则关于潮州人祀蛇的记载:“潮州有蛇神,其像冠冕南面,尊曰游天大帝。

龛中皆石也,欲见之,庙祝致辞而后出,盘旋鼎俎间,或倒悬梁椽上,或以竹竿承之,蜿蜒纠结,不怖人亦不螫人。

长三尺许,苍翠可爱。

闻此自梧州而来,长年三老尤敬之。

”  在潮州的地方文献中,可以见到不少关于祀蛇的记载。

《潮州府志》卷十五:“青龙庙”条载:  “庙跨城南大堤,当韩江之冲,神灵素应。

常有灵物蜿蜒凭龛次香案间,其色青,是曰青龙。

”又说:“潮人睹青龙之来,辄谓之神降,奉益虔。

至不敢暧昧质诸祠下。

”《海阳县志》卷七“风俗”引黄钊《潮州神弦曲。

青龙神》:“兽皮冒烟日卓午,蜥蜴上天求作雨。

城南大堤挤士女,咒香作云蒸花础。

青龙蜿蜒谁敢侮,潮人奉神曰若禹......”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到,在清代,潮汕人崇拜青蛇,已经是蔚然成风了。

  潮汕人崇拜青蛇源于何时,这并没有确切的记载。

不过,从文字资料中知道,从宋明始便已有崇拜蛇的习俗了。

《浙江通志》载:“沈造,字次仲,缙云人。

政和中进士。

及制潮时,有韩山神,须男女以祭,造至即焚其庙,毁像,得巨蛇,得巨蛇而杀之,凶祀遂绝。

”  顺治《潮州府志》又载:“宋,胡颖为广东经略安抚使。

潮州僧寺有大蛇,前后仕潮皆信奉之。

前守去州,人以为未曾诣也。

已而旱,咸咎导不敬蛇所致。

后守不得已而诣焉。

蛇蜿蜒出。

守大惊,暴卒。

颖至广州,闻其事,檄潮州,令僧舁蛇至。

至则其大如柱而黑色,载以栏槛。

颖令之曰:‘尔有神灵,当三日见变怪。

过三日,则汝无神矣。

'及期,蠢然犹众蛇。

遂杀之,毁其寺并罪僧。

”  《宁国府志》载:“陈诠,太平人。

任潮州府照磨。

府城外有妖出大石下,每年祀以人。

诠怒,积薪石旁,火以石裂,震死一巨蟒,妖遂绝。

” 沈造任潮州通判是在南宋绍兴年间,胡颖任广东经略使在南宋咸淳年间,陈诠任潮州照磨在明正统年间,由此可知,宋明时代,潮州人已是相当崇拜蛇神了。

  现在的潮州已经没有如此大规模的祀蛇活动。

不过,在较为荒僻地方,特别是靠山的一些农村,对蛇还是十分敬畏的。

大多潮州人对蜥蜴、壁虎尤极尽爱护,认为蜥蜴是观音娘的宠物,而壁虎是灶王爷的信使,因此不能打它们。

  二、三教诸神崇拜  对三教神祗的崇拜,也是潮汕信仰民俗的重要内容,佛教方面,主要崇拜佛祖(即如来佛)和观音菩萨。

在潮汕大小各个庙宇里面,都供有佛祖法像。

规模较大的寺庙是潮州城里的开元寺。

开元寺始建于唐朝。

开元寺的僧众,在每年四月八日“浴佛节”一定要举行隆重仪式纪念佛祖寿诞。

一般寺院,庵堂就没有这种隆重仪式。

不过,在这天,众僧尼总要制作一种用黑芝麻、花生仁、爆米花、白糖等制成的“油麻圆”(潮州话的“圆”与“缘”字谐音),并将这些东西贡献佛前,然后广赠施主,取其与之结缘的意思。

  在潮汕人心目中,观音菩萨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普度四方的偶像。

现在人们不仅仅到庙里祭拜,而且将一尊一手扶玉瓶,一手执杨柳的观音请到家里,每日里焚香祈告,并祭以时鲜水果。

在观音娘娘面前,不能花言巧语,不能有恶言毒语,只有心诚才能得到她的保佑。

  道教诸神中,最受人欢迎的莫过于财神。

因此,在每年春节前后,人们都忙着置酒席、接财神,以祈求来年的好运气。

民间传说,财神共有几个:“正财神”赵玄坛元帅;“偏财神”五路财神;“文财神”财帛星君;“武财神”关圣帝君。

年画中,多数印上赵公元帅的形象,赵公元帅面似锅底,手执钢鞭,雄赳威武。

“五路财神:”传说是五个劫富济贫的大盗,死后被封为财神。

而“文财神”则经常与“福、禄、寿”三星及“喜”神并列放在一起,成为“福、禄、寿、财、喜”。

现在,最受欢迎的却是“武财神”关圣帝君。

关羽五咎长须,一手持刀,一手拿元宝,一副雄赳赳的样子。

普通人家总要买上一尊关羽像,然后拿到巫师家里念咒,将神像请回家后每日礼拜。

许多商店也都供奉着他的神像。

  道教最尊者是玉皇大帝,潮汕人俗称为“天公”,并把每年正月初九作为天公圣诞的日子。

在这一天,人家备糖、斋菜祭祀,并献以“天公金”(一种冥纸)。

  灶君也是道教中的一个神祗,地位不高,但是十分普遍。

几乎是每家每户都祭祀,神位就设在厨房。

农历的每月初一、十五两天,或婚、丧、生孩子、庆寿辰、逢时过节,都要烧香,供饭。

腊月二十三日晚,要用糯米、糍粑、糖作为祭品,焚香点烛烧纸钱,叩头礼拜送他上天向玉皇大帝反映这一家人的善恶。

平时忌在灶上烹煮或烘烤“秽物”,忌在厨房里骂人、吵嘴、打架,忌重放和磕碰锅、盆、碗、筷等。

  闽、粤、台、浙等省沿海地区的民众,普遍信奉妈祖。

妈祖是海神,能保佑船家行船平安。

过去,每当新船下水,船上的人都要到汕头港妈屿上的妈祖庙请香回来,在船中肚供置“天后圣妈祖”的香案,初一、十五上香烧元宝,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三日,还要隆重庆贺妈祖诞辰,祭以“五牲”或“三牲”。

上游来的船只临近潮州城时,要烧香祭拜“妈祖”,求其保佑平安过湘子桥。

船只顺利通过时,则对江鸣放鞭炮,答谢“妈祖”恩典。

现在,每年三月二十三日妈圣诞时,人们都到妈祖庙里请出神像来,抬在銮轿里游街。

家庭主妇则在沿路摆设香案叩拜。

那些想要得子的人,更是迫切期望能摸得着神轿、神像,以祈来年得子。

  张天师,据《三教搜神大全》记载:“天师者,汉张道陵也,子房八世孙,光武建武间,生于吴天目山,学长生法术。

又得秘本,通神变化,驱除鬼妖。

”在潮汕人心目中,张天师便是“驱除鬼妖”的神,因此,每当家中有人久病,或者暴病,药石无效疑为撞鬼见邪时,就有人去向“张天师”请符(由“张天师”落神到一个人身上。

)或者要搬迁新居时,也要到“张天师”处请符镇宅。

  对家神崇拜中,值得一提的是床公床母。

潮汕人将这对神祗尊称为“公婆”。

关于“公婆”的来历,有一传说:元朝时,元兵攻陷潮州之后,强迫三家人供养一个元兵。

元兵为非作歹,鱼肉百姓。

更甚的是,规定哪一个新娘出嫁之日,初夜权一定要归他们。

潮州人民忍无可忍,在中秋之夜,人们在饼中藏字条,写上一个“杀”,统一举事,把家中元兵都打死。

据说元兵的阴魂不散,时常作祟,对幼儿进行骚扰。

百姓无奈,只好尊他们为神,四时祭祀,并求他们保佑婴孩平安。

其实,床公床母在中原一带,自唐宋时期就已经有了。

那时候,新郎新娘入洞房时要拜床公床母。

妇女生产,儿童出疹出天花也要祭床公床母。

每逢年底照例要拜祭他们,跟现时潮汕人的祭祀方式基本一致。

  门神,按照传统说法,一种是秦琼、尉迟恭二将军,一种是神荼、郁垒两兄弟(详见第一辑《春节》)。

不过,大潮汕人心目中,门神是谁,这问题已经无关紧要了。

重要的是这门神要能够人们守门镇宅。

门神的祭祀极为简单,人们仅仅在祭祀神祗或者祖先时,拿两根插在门上,烧纸钱时多烧一点,并拿到大门口烧,如此而已。

  儒家崇拜对象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儒家学派的鼻祖孔子,另一个是为潮汕文化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的韩愈。

潮汕人过去的祭孔活动,自明朝洪武元年定仲春、秋上丁日(二月初四,八月初四)二祭以来,就严格依照古礼。

规模宏大,仪规复杂。

这种祭孔习俗到了近代,已经十分简单了,一般是学生入学这一天举行“进孔门”的仪式。

家长先给孩子做三道菜:猪肝炒芹菜、豆干炒大葱、鲮鱼。

潮州话肝与“官”,葱与“聪”,芹与“勤”谐音,意思是期望孩子聪明伶俐,勤奋读书,将来能出人头地。

  吃过这几道菜,家长就带孩子到学校,在孔子的灵位前供一盘“明糖”,教孩子焚香祭拜孔子,意为投靠在至圣先师孔子门下。

来到教室门口,向老师行礼后,又把“明糖”分给同学,表示进孔子门的孩子要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每年农历八月二十七日“孔子爷生”,即孔子诞辰,过去潮州学生要到“学宫”(孔庙)举行祭祀典礼。

  当然,现在已经不举行祭孔活动仪式了,但是孔子的治学精神,治学态度以及“不知老之将至”的勤学精神,仍然被潮汕人尊敬和学习。

  中国传统文化名人中,韩愈在潮汕地区的地位,是其它文化名人所不能比拟的。

唐宪宗元和年间,韩愈因一纸“谏迎佛骨”奏疏,触怒了当权者,被贬至潮州为刺史。

他在潮州前后虽只8个月之久,但对潮州的影响却十分深远。

  韩愈治潮政绩主要是“祭鳄鱼”和兴办乡学。

来潮之后,问民疾苦,他听说恶溪有鳄鱼为害,便作《祭鳄鱼文》令其徙走。

其次,他深感潮州教育事业的荒废,于是下决心狠抓教育,并捐出自己的俸禄。

后人为纪念他在潮八个月的功绩,在北宋咸平二年建祠以纪念。

  值得一提的是,在潮汕地区还有一方神圣叫“三山国王”,广为潮人所祭祀,其较大规模的神庙有揭西县霖田祖庙和饶平县程南乡三山国王庙等。

  关于三山国王的来源,有的说是位于潮州附近的巾山、明山、独山三座山神,有人说是潮州人祖先的始神,莫衷一是(参阅吴金夫《三山国王庙面面观》,载《汕头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

三山国王庙也称太湖神庙、明贶庙等。

虽然,大部分潮人并不明白三山国王究竟是何方神圣,但祭祀之风不辍。

在潮汕公路上行驶的载客巴士上,便可以经常看到车厢里贴有三山国王的神符。

  三、灵魂崇拜  在潮汕,灵魂崇拜的习俗颇流行。

人们普遍认为:一个人如果睡着了,他的灵魂就离开躯壳在空中游荡。

所以,一个人要是睡着,千万不要将他的脸涂抹成一个大花脸,不然,当他的灵魂回来时,会找不着躯壳。

特别是小孩,假如他在别的地方睡着,而家人要将孩子带回家去的时候,须对孩子说:“回家睡觉。

”以免灵魂找不到躯壳。

  如果是小孩跌到水里或者粪坑里而被人救起来,那这小孩的亲属必须买一包糖送给搭救的人。

这里不仅仅包含答谢的意思,而且包含着禳灾的意思。

因为小孩这时有难,人们总认为冥冥之中是什么来要他的灵魂,而搭救的人将小孩的魂救回来,那么恐怕冥冥中的这个幽灵会迁怒于这个搭救的人。

但只要被救者送给救人者一包糖就可以禳灾了。

答谢了救命恩人之后,那小孩的亲属(多是女性,祖母或母亲)必须给这小孩“捧精神”。

不少人认为孩子在哪儿跌下,他的“精神”会因为受惊吓而跌落,因此必须将他捧回。

办法是将受惊孩子带到跌落的地方坐着,将带去的五土钱━━五色纸条撒向四方,用手掌或者笊篱,向水面作舀状,然后将舀来的“精神”向孩子头上倒下十二次。

于是,孩子的精神就复位了。

  过去,富贵人家在家人将要死亡的时候,要举行一种“叫油火”的巫术仪式,也称为“叫代”,即叫人来代死。

如果有人代替,则可以挽救那个垂死的人的生命。

方法是:让一个作巫术的人用彩色的桐油绘成大花脸,仿照鬼魅之状,赤膊,系五色裙。

法器是一个念过魔咒的碗。

这个碗中,盛满油,点燃后由巫者托之,于更深夜静之中,在街巷间呼啸穿行,阴森森尤若鬼火游动。

若有人因恐惧而失声惊叫,这个巫者立即将手上的“油火”向墙摔去并叱曰:“呀呸!”这样“叫代”便成功。

代病人死去的就是夜间失声惊叫的人。

这种方式现已基本绝迹。

  在潮汕地区的乡村,经常可以在路边看到一只竹筛,其中放着几碗饭、几个蛋,有时还有一条鱼、一块猪肉。

但是,没有人去动它,因为这是有病人家祭路头的供品。

在农村,如果有人出门回来,忽然得了暴病,而又久医无效;或者小孩哭闹无度,那么其亲属便会以为这是同鬼“冲逢”,得罪了鬼魂。

这样,便得向懂巫术的人请教禳灾方法。

当巫者说出鬼魂所需要的纸钱数后,患病者的亲属就必须备足这个数目,然后由家中长辈(多是女性)拿着纸钱到患病者面前呈献,患病者有多大岁数就献上多少次。

献完,径直拿出门外,到了巷头村口将纸钱撒出,这叫做“标送”。

  如果是病情严重者,则必须“祭路头”,即将丰盛的饭菜摆在十字路口宴请鬼魂。

在煮这些东西时,为了表示虔诚,手要洗净,而且不能试生熟尝咸淡。

走路的人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不能恐慌害怕,可以目不斜视地走过去,千万不能回头看。

否则,病人的症状会移到他身上。

这些祭品,祭礼的人家是不会收回的,一般的人也不会拿去吃。

然而在饥荒年代,一些饥寒交迫者却管不了那么多,拿来吃了再说。

往往是有人在祭祀的时候,便有一两个饿汉在旁边等着。

真所谓人鬼争食,十分凄凉。

  在过去,潮汕农村一带还有几种“收魂”的仪式,“收魂”的对象大多是小孩。

就是说,如果一个小孩出门“冲逢”了鬼魂,那么,这个小孩的魂就会因恐惧而走散。

所以,若要小孩好转,必须举行“收魂”仪式。

  婴儿患病,必须采来茅根、仙草、桃叶、杉<艹加刺>,用一把雨伞骨结在一起,挂于门帘上,用避邪祛灾;还可再用一件男人的裤子倒悬在婴儿的蚊帐上,据说裤子是鬼魂的忌物,裤子倒悬可使鬼魂不敢靠近。

有的小孩发病,他的母亲还会到山上捡一块棺材板回来,然后跟12种花草一起煮,再用蕨叶蘸水洒在孩子身上,以祛病驱邪。

  另一种仪式是向牧童借牛鞭子,然后到孩子的卧室里将妖邪赶走。

还有一种是背着病孩出门,高声呼唤孩子的名字,把他的灵魂召回。

  潮汕人对梦兆的看法很独特。

梦中捞到大鱼,或在路上捡到金银财宝,或者梦见河水变浅,都认为是一种不祥的梦兆;相反,如果梦见人办丧事抬棺材、踩着牛粪、或者河水清且深,便是一种吉祥的梦兆。

倘若一个活着的人在你梦中死去,醒来时,可以说“杂七杂八梦,跌落粪桶缝”以禳灾。

而且,不能把梦的内容告诉那个人。

分析今日说法的案例20个,多了不给分。

我的三轮车  吕福山,西安是人力三轮车夫,无证经营。

被西安市交警一支队根据的通告没收了三轮车。

吕通过查阅,上面说对违规应处5元以下罚款,认为西安交警支队应该归还他的三轮车,并为此进行了5年的努力。

  专家认为,的通告只是一个地方性行政法规,他不能违反国家性的的规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终审判决吕胜诉,交警归还他的三轮车。

针对处罚过轻的情况,人大正在对进行修订。

  非常关系  福州市一个雇主经常虐待家里的小保姆,终于有一天将小保姆殴打致死。

为了毁尸灭迹,雇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将尸体火化。

法院判决,雇主死缓,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

  专家分析,雇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国家应该对劳动法进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这种存在个人雇佣关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现在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证。

另外,为了约束保姆的行为,雇主应该与保姆签定好合同,或者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

  后果真的很严重  陈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赶。

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

结果猝死。

小偷与他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

运动医学专家分析说他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然死亡的。

  专家分析说小偷的盗窃行为与陈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但是只构成盗窃罪。

量刑时可以酌情作为一个加重情节。

小偷对陈兵的死有过错,但是陈兵的家人并没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赔偿要求。

最后,小偷由于盗窃未遂被判4年,罚金3000。

  老吴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查出来。

最后在南京一家医院确诊为隐球菌肺炎。

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

老吴的楼上老丁养了很多鸽子,老丁把这些鸽子当宝贝一样。

老吴与老丁交涉多次让他把鸽棚拆了,老丁不同意。

双方各执一词。

无奈老吴将老丁告上法院。

老丁拿出一份鉴定材料说他的鸽子粪里不含隐球菌。

法院认为,本案一方为个人兴趣爱好,一方为人的身体健康,两权相争,应更重视人的身体健康。

因此法院判决老丁限期内拆掉鸽棚。

现在老丁家的鸽子暂时在朋友家寄养。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侵权案件。

虽然老丁养鸽子并不违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

关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专家认为一无法确认其开信机关是否具备鉴定资格,二即使具备鉴定资格关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视案情而定。

  你在哪里  一个18岁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来到沈阳。

一天,和小伙伴们去丁香湖边玩。

却被淹死在湖中。

据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说,他是为了救一个人才跳进湖里的。

他们说,那个人被救上来以后就跑了,他们只顾的去救小伙伴也没看清那个人什么样子。

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后,那个孩子被一个大浪打进湖中,再也没有上来。

他家里条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的唯一依靠。

他父亲咨询了民政机构,说可以申请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来做证。

他们一家人寻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

后来有几个湖边的工人愿意为孩子作证。

  专家分析说,对于见义勇为者,首先应该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他们补偿,被救者承担的义务比较小。

国家设立见义勇为基金,纳税人的一部分税就被用来做这个。

  今天的案例,很让人气愤。

  一个3岁的小孩子跟爸爸妈妈去酒店吃饭。

席间,孩子想喝饮料,妈妈出去买,想让孩子跟着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妈妈就把他领了下去。

后来,孩子跑到了马路上,酒店的一个服务员将孩子救了下来,但是自己却出车祸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开始说把孩子托给了吧台,后来又说托付给了这个服务员,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

他们认为服务员应该对孩子的被伤害负责。

  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司机承担80%的,小孩父母承担20%,共计死亡赔偿15万元,但赔偿者提出异议认为服务员是,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应按照农村的规格赔偿5万元。

  老人去世之迷  一个79岁的老人,在与一个30岁的年轻人发生了争执。

仅10个小时后,老人去世。

老人的家人说老人是被那个人打死了,而那个年轻人说是老人心脏病突发自己死的。

由于发生在院内屋后,双方都没有目击证人。

老人死亡后公安局来了人,但是坚持不做尸检,直接说老人是心脏病死的,让双方民事调解,赔了8000块钱了事。

记者问到有关如何认定是心脏病的证据,公安局一直没有,可能根本就是没法提供。

  后来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诉,县市两级公安局对老人开棺验尸,鉴定结论是老人服用毒鼠强自杀。

老人的家人对此很怀疑,并且自己偷弄了几份样本送到附近大学检验,结果是不含毒鼠强成分。

  经过家人的不断努力,几年后,老人第二次被开棺,省厅的鉴定结论是没有毒鼠强。

  记者想找到当初鉴定的两位法医,但是被拒绝了。

后来,公安局道歉,并赔了5万多块钱。

此事了结,老人怎么去世的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

  我不是小偷  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

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

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

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

其他任何人都无权。

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

被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

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

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

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

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

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对于超市被偷的问题,他们应自己购置防盗设备。

  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有一位于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

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

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

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

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这里是江苏省淮安市郊区的盐闸村,我们故事中的周老太太说2009年11月6日早上,她就是经过这里时看到地上有一些散落的钱。

周老太太说她刚捡起钱,村民王老汉走过来说,这些钱可能是他邻居丢的顺手就把钱拿走了。

卖完豆饼周老太太回到家,跟儿子讲起捡钱又被人拿走的事情,儿子听后担心被人骗了,于是两个人又找到王老汉。

果然,钱不是王老汉的邻居丢的,周老太太和儿子就又将这笔钱拿了回来,当时双方清点了一下一共是1500元,如有人来认领,钱还是归还人家。

一大早出门就捡了钱,周老太太家人认为这是个好兆头,而且周老太太告诉儿子,当时在将钱交给王老汉后,她发现自己脚底下还踩着200元钱,可王老汉已经走远了也就没有再叫他,这样她一共捡了1700元钱,那么这些钱会是谁丢的呢

第二天,有人找上门来了。

  主持人:找上门来的是村民周继伟,周继伟说老太太捡的那个钱应该是他的,而且多少钱呢

8200元,数字还挺大,一听这个数老太太就蒙了(懵了),为什么呢

就是她从王老汉那块儿取来的钱再加上脚底板黏着的那200元,加在一块多少钱 1700元,但是老太太转念又一想,她当时也没数钱就直接把钱交给了王老汉,那么是不是钱在王老汉那块儿发生了点什么问题呢

于是,老太太就跟周继伟说,说那你干脆去问问王老汉,但是对于老太太的这个建议,周继伟坚决地不同意。

  周继伟说反正只知道现在是周老太太捡钱了,自己肯定找她。

捡的钱数和人家丢的钱数对不上,这让周老太太很为难,周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两个孙子,儿子们在外打工,她和老伴儿两个人平常自家制作一些豆饼在村里卖,早出晚归的,一个月的收入也就七八百块钱。

周老太太说 8000多元钱这差不多相当于她和老伴儿一年的收入了,不过虽然自己收入少,可也做不出占别人便宜的事情,这一点可以去随便问问邻居。

  主持人:接下来周继伟做了一件让周老太太和其他村民无法理解的事情,周继伟把周老太和王老汉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返还自己丢失的8200块钱,那么周继伟为什么要这么做

  原来,周继伟希望通过法院一方面要回自己丢失的全部钱财,另一方面也想通过这个举动告诉乡邻,他绝不是要贪便宜。

那么捡钱的到底捡了多少钱,丢钱的到底丢了多少钱呢

记者找到了周老太太捡钱的地方,这里是盐闸村第二村民小组,也就是周继伟和王老汉他们村子中间的一条小道,如今正在拆迁,当时钱就丢在王老汉邻居家附近,因此王老汉一开始就以为是邻居家丢的,那么王老汉拿走的到底是多少钱呢

王老汉说1500块钱没错,钱虽然经他转手,但是他并没有私吞1分钱,并且有两个证人可以作证。

按照王老汉的说法,记者又分别找到了他所说的两个目击者,他们证实了王老汉的说法。

  丢钱的周继伟怀疑周老太太和王老汉两个人私分了捡到的钱,可我们的采访似乎又觉得两位捡钱人的说法也没有什么漏洞,为了进一步证实两位老人所说的话,记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钱,请他们做了个试验。

记者拿出8000多元钱,周老太太从中拿出一部分摆出当时的样子,记者数了一下地上的钱有1000多元钱,随后记者又拿出8000多元钱找到王老汉求证,王老汉所选择的也是1000多元钱。

  主持人:王老汉的说法和周老太的说法基本上是一致的,这钱一共也就是1000多块,和周继伟说到的那8200块真是有很大的差距,这个时候就有村民提出疑问了,说周继伟真的丢了8200块钱吗

老太太捡到的这个钱真的就是周继伟丢的吗

  周继伟说老太太捡钱的地方是自己回家经过的地方,而且还有一个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贪便宜,那就是自己在听说周老太太捡钱之前曾经到当地派出所报过警,说自己丢了钱。

记者来到派出所找到了他所说的报警记录,但是上面显示丢失的是4200元钱,并不是他对周老太太所说的8200元钱,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按照周继伟的描述,那日当晚19∶00左右,朋友还来4000多元钱,钱随手就揣在身上,因为当晚又喝了太多酒,第二天早上发现丢了钱。

看来周继伟确实是丢钱了,那么他为什么那么肯定地说周老太太捡的钱就是他所丢的呢

周继伟说因为在他妈妈第一次登门找周老太太要钱时,周老太太亲口讲过她捡到的钱是8000来块钱,就在我们就这个细节又向周老太太求证时,周继伟的妈妈也赶了过来。

捡钱的说自己确实只捡到1700元,丢钱的人家说她丢的就是8200元,于是便开始了一次次地上门催要,后来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周继伟拿着1700元钱走了,但是事情还没有完结。

  主持人:丢钱的人说自己丢了8200元,捡钱的人说自己捡了1700元,中间的差距很大,到底是谁在说谎呢

是周老太太说谎吗

可能性不是很大。

大家一定要注意,后边的200块钱只有周老太和她的家人知道,如果周老太根本不说那200块钱,说自己捡的是1500元,没有人会不相信,周老太太如果把那200块钱都主动地交了出来,而扣下了非常大的一笔数字,中间的这个逻辑关系好像并不顺畅。

是王老汉在撒谎吗

是王老汉在中间克扣了一部分吗

还是周继伟在撒谎,他根本就没有丢钱,或者他根本就没有丢那么多,到底事情的真相是什么

我们的记者也采访了当事人,希望能够得到更多、更真实也更准确的信息。

  周继伟说平时他做一些生意,月收入万元左右,不过记者在村里采访时平时在村子里也没惹过什么是非。

村民们说王老汉是个本分又热心肠的人,那么周老太太、王老汉、周继伟三个人似乎都没有说谎,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就在人们的议论声中,2009年12月7日,同一个村子的这三位村民走进了法院,陪同他们前来的是他们的亲戚和邻居,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告周继伟做出了撤诉的决定。

官司没了,但是周老太太和家人却高兴不起来。

而周继伟也在想着,以后怎样与周围的村民相处才更好。

就在我们结束这次采访时,在当地一家报纸上又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几位大学生看到钱不敢捡,冒雨苦等警察的到来。

  主持人:因为捡了钱平时无冤无仇的村民反而心里面结下了疙瘩,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怎么看这场官司,请导播帮我们来接通一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叶林教授。

叶老师,像人民币这种丢失的物品,应该怎么确认它的归属

  叶林:从一般的状况来讲,货币,因为它不记名没有其它特殊的标识,所以谁持有了这个货币,那么所有权就应该认定是谁的。

  主持人:周继伟说他丢了8200元,周老太说她捡了1700元,那么这1700元到底应不应该给周继伟呢

  叶林:首先一个,如果从诉讼的角度来说一个原告如果主张自己丢失了是8000块钱,而要求别人还8000元,那么这个时候他就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确实丢了8000元,事实上来讲这个证据就很难证明,因为谁都不会说我跟别人商量好了有旁证,在这种情况下再丢失东西,那么所以原告(周继伟)的主张实际上并不是一个主要的认定事实的依据。

在这个案件当中,实际上要根据捡拾者的情况来做判断,比如说捡到的人说我捡到了1700块钱,那么如果原告没有其它的证据做证明的话,那么也就只能认定1700块钱是丢失的钱,而不应该认定是8000块钱丢失了。

  主持人: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谁都证明不了这笔钱到底该归谁,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叶林:那么如果原告(周继伟)不能证明被告(周老太太)所捡到的钱就是原告的,被告(周老太太)也否认所捡到的钱是原告(周继伟)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我们现在《物权法》的规定,那么就应该收归国家所有。

  主持人:好,谢谢叶林老师跟我们电话连线。

一个人丢了钱心里面着急,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最终这个案件是以和解的方式结束了,这也让我们觉得很欣慰,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案件非常容易让我们联想起来前一段时间的很多事情。

比如,有人搀扶一个摔倒的老人最后却被老人告上了法庭;今天是有人捡钱还给别人最后也成为被告被推上法庭;再想一想前段时间,有几个年轻人看到地上有钱,宁可打着伞看着这个钱也不碰它直到警察来,为什么

有的时候好像好人做好事还需要有很多的证据来证明,这是不是为好人做好事,提出来了太高的要求,让好人付出了太大的成本,如果我们社会上的很多人是用这样的方法,这样的眼光和这样的心态来看待好人的话,那么做好人是不是也太难了一些。

  再多我也不知道了

给我加分啊

《没有声响的鸟笼》道理是什么

《乌塔》读后感学习了《乌塔》这篇课文后,我的感触颇深.从乌塔身上,我收获到了很多有益的知识.现在的中国孩子,在家里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家人百般呵护,什么事都不让做,而文中的乌塔却大不一样.这篇课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儿乌塔,自己一人游历欧洲的事情.课文中讲到乌塔为计划这次旅游,整整花了3年的时间来准备,每到一地就要先查警察局的电话号码,还要给家里寄张明信片或打个电话报平安.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乌塔自立、自强的精神.可我们呢?有的同学不仅自己不敢出远门,甚至连上学、放学都不愿自己走,更别说像乌塔那样游历欧洲了.乌塔之所以能自立、自强,是因为她之前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这时,我们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比如:周末之前是否制定了作息时间表?周末时又是否遵守了呢?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才能逐渐养成自立、自强的精神.课文中还提到乌塔的旅费全部都是自己在课余时间打工挣的,没有拿家里一分钱.可我们却每天都向父母要零花钱,而且都是一天花光,也没有攒钱,这实在是一种不好的行为.所以,我们应该向乌塔学习.乌塔曾经说过“光从电视和书本中认识世界总不完美”.我们写完作业后,能看一会儿电视,读一会儿课外书,就已经很不错了,大多数同学都是把笔一挥,直接就出去玩了.而从来不会想到去亲身体验一番.光从一些课外读物和电视节目中了解世界,是比不过亲身体验完美的,而且亲身经历总比听说到的记忆要深刻,所以,只有亲自体会才能有深刻的印象.从《乌塔》这篇课文的学习,我了解一个和我年龄相仿,但行为却大不一样的小女孩儿乌塔.这篇课文使我受益匪浅,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向乌塔学习,做一个自立、自强的好学生.《乌塔》读后感乌塔,仅仅是一个14岁的小姑娘,却自己一个人游历欧洲!这对于没有出过远门的孩子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在中国几乎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要是真有一个中国孩子要外出旅游,即使自己愿意,可是,他的父母一定是一千一万个不同意.怕孩子遇到危险啦,又怕孩子饿肚子啦.总觉得孩子永远长不大,把他们当成心肝宝贝儿来看待,含在嘴里怕化,抱在手上怕掉.可是乌塔,她难道就不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吗?不是的.可是她的父母又为什么同意让自己的孩子一个人独自游欧洲呢?这是因为西方的教育方法与中国的教育方法的截然不同.他们还是爱孩子,可是他们的爱是让孩子从小养成独立自主的的好习惯,是让孩子到社会里磨练,是让孩子成为大自然里生命力顽强的小草,是让孩子成为暴风雨里的雄鹰!而中国的父母,他们爱孩子是溺爱,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小王子,小公主,使孩子养成依赖思想,让孩子成为温室里的花儿,成为笼中之鸟!同学们,你愿意当温室里的花儿还是大自然里的小草,愿意当笼中之鸟还是愿意当暴风雨里的雄鹰?父母啊,请你们放开你们那温暖的双臂,让我们在蓝天中自由的飞翔在此,我呼吁:希望中国的教育方式来一次大改革,学习西方国家,培养出的栋梁之才!《乌塔》读后感我阅读了《乌塔》.回想、品味着小女孩乌塔的一个个神情,一句句话语,我思绪万千……乌塔是个12岁的德国小女孩,在这样的年华,他竟能自己挣钱买票,单独一人周游法国、瑞士、奥地利、意大利,还准备再去希腊——想想她的年龄,才12岁呀!更令人吃惊的是,他为这次欧洲之旅准备了三年,路线日程安排得滴水不漏——一个小学生,几乎不要家长帮忙,与我们这些同龄人相比……唉,真是令我们汗颜呀!最能引起我们共鸣的,还是她与文中“我”的一番交谈.她那热情轻快的谈兴,将这酷热的时光笼罩上了一种神秘的光彩.乌塔的话语,无不折射出西方文化的礼仪、敏捷、独立感,与中国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她问起中国孩子是否也这样旅游,那随和的语气却使作者怎么也说不出话来.当“我”说家长很爱孩子,会带他们出去玩,却不放心让孩子单独出远门时,自以为找到了一个绝妙的理由,却受到了乌塔的强烈反驳:“爱孩子,为什么就不让他们单独出门?”我只能苦笑着承认自己的回答不合逻辑;当我告诉乌塔中国的风俗情况,并说孩子们仍能找到快乐,乌塔仍是坚持:“从电视和书本上认识世界并不完美.”看到这里,我真想畅所欲言,一吐自己即将喷涌的想法!对于乌塔的观点,我举双手赞成.这正是中国孩子们共同的心声啊!在中国,人们常说到“爱护”这个词,久而久之,“爱护”就演变成“爱=保护”.殊不知,爱的方式数不胜数,如若保护过度,便无意中充当了母鸡一角,把小孩子们孕育在狭小的土地上.而在外国,“爱”的方式是多元化的,最重要的便是让孩子像小鹰一样,翱翔在雷鸣电闪的天穹下,搏击在风雨交加的大地上.简单地说,在中国,则与外国截然相反,“爱”在大多数家长眼中被视为“呵护”.其次,有些家长过于偏重于孩子的学习成绩,却忽视了下一代综合素质的培养,把孩子“刻”成了对历史、环境、回报、感恩等一无所知的语数化人类.“从电视和书本上认识世界并不完美”,电视、书本,它们无疑是工具.而人,却要“扑”在死的工具上,并懒洋洋地向载体和媒介索取想要的知识——可能成功吗?想获得真正的心之美丽,除亲历亲为,自身实践,别无他法!我并不是说爱孩子就不要管他们,也不是在反对中华民族的一贯风格,而是体会到了一种深深的危机感.任何事情都是有度的,“管制”、“保护”与“独立”都是互相联系的,缺一不可,过度则反.亲爱的爸爸妈妈,虽然中国的这种现状不得完全颠覆,但是,孩子要长大,可不能让下一代的花朵成长在温室里啊!亲爱的爸爸妈妈,爱孩子,就回应一下孩子的心声吧!锻炼我们的真正才能,我们才会告别童年,打拼天下!《乌塔》读后感读过《乌塔》这篇文章,我觉得乌塔是一个细心.大胆的德国女孩,她每到一地都会先查警察局的电话,不让爸爸妈妈担心,或者给爸爸妈妈打一个电话,寄一张明信片.她细心,肯学习,用了三年的时间准备了欧洲旅游.乌塔自主.自强,旅游的费用全部都是有自己打工挣来的,不花爸爸妈妈的一分钱.她的爸爸妈妈放开了手让乌塔去亲自体验生活,品尝人生的酸甜苦辣,我羡慕和敬佩乌塔14岁就能独自游历欧洲.乌塔利用暑假去了意大利的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还准备去希腊.在我的暑假里,时间一般都是有爸爸妈妈安排,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老师留的枯燥的作业上了,不能像乌塔一样去旅游.要么,时间都花在了舞蹈班上去练习舞蹈.我十分希望能独自去游玩,但爸妈能支持吗?当然不能了,所以说我的署假就去少自由.乌塔为了实现自己的世界旅游计划,用了三年时间准备,阅读了这些国家的有关资料,自己打工挣钱做旅费.我也到过许多地方旅游过,当然是和爸爸妈妈一起旅游,旅游的路线当然也是爸爸妈妈安排的,旅费也是从爸爸妈妈的要腰包拿住来的.至于离开家长独自去玩,这是想也别想的事,爸爸妈妈只把我当家里的“小公主”,过分的溺爱,把我捧在手里生怕掉了,含在嘴里生怕化了,我十分希望自己能够独立自主,自强自立.乌塔也是家里的宝贝,她的父母.姥姥.姥爷也非常爱她.但是他们都有自己的爱好,父母会让乌塔自己单独去玩.我也有很多兴趣和爱好,例如:玩电脑,溜冰,做游戏……有的时候爸爸妈妈还算尊重我的兴趣,但的时候还是不让干这,不让干那.有时老师作业留得少吧,还允许我做家务;有时老师作业留得特多,别说做家务了,连看课外书都不让我看.更别说支配自己的时间了.一天到晚趴在课桌上写作业.有时要背的东西怎么也塞不进脑子里,我多么希望那一给双休日没有作业呀,让我自己安排自己的时间啊!《乌塔》读后感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小姑娘,一个人独自在欧洲各地旅游,她有主见而不盲干,胆大心细,会待人接物,还懂得自我保护.她就是一个德国小姑娘――乌塔.这是我们的第七课的课文,它向我们讲叙了一个勇敢的德国小姑娘在暑假独自旅游欧洲的经过.读完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乌塔只有十四岁,父母就放手让他独自游欧洲,这不仅是因为乌塔有着良好的自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更重要的是国外与国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观念:外国家长给予孩子的是信任、关怀、鼓励,因为他们相信孩子是会靠自己的力量成功的.他们信任孩子,但不过分宠爱孩子,所以孩子们更不会辜负他们.有时,孩子遇到了困难,父母不会伸手帮他们一下,为的就是锻炼他们独立自主的心,让他们懂得依靠自己,相信自己.而中国的家长给予孩子的,是过多的疼爱,甚至溺爱,把孩子呵护得像小皇帝似的,使孩子们像温室里的花朵,其结果是让孩子时时事事都依赖父母.父母们整天把孩子埋葬在书山题海之中,一心希望他们学业有成.孩子们只是认识到了书本那小小的天空,如果不让他们出去闯闯,是无法认识到大千世界的奇妙的,无法领悟人生的真正含义.父母不可能照顾孩子一生一世,如果某一天父母不在的话,那他们该怎样养活自己呢?有些大学生上大学时,生活竟不能自理,还需要父母跟去照顾饮食起居.那么培养这种无法自理、自主、自强的大学生有什么用呢.未来是我们的,父母们,请放开对我们的束缚,让我们经受风雨的磨练,在这大千世界中开辟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吧.《乌塔》读后感读了《乌塔》这篇文章,我感觉乌塔这个小姑娘很勇敢、独立性很强,才14岁就游历了整个欧洲,并且还是独自一个人玩的,我很佩服她.在游玩之前,乌塔做了十分充分的准备:1、设计好旅行路线和日程;2、阅读相关的书籍;3、挣旅费.这一点我要向她学习,妈妈也要向她学习.因为我们经常是随性而游,没有做充分的准备,所以每次旅游都显得匆匆忙忙的,过后还会发现有许多地方没玩到,就会漏掉一些开心,漏掉一些见识.我在文章中看到了这样一句:“一个14岁的孩子,独自一人游欧洲,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决不会相信.”从这句我发现德国人跟我们中国人不一样,中国人出国旅游的时候大多数都不是家庭中较小的孩子独自出国游玩,一般都是家庭中已成年的大人带着小孩才出国;而德国人却是有时候一起出去,有时候却独自一人出去玩.这说明了德国人的独立性很强,很早就学会了安排自己的生活.我也很羡慕她,因为她那里的治安肯定很好,要不然的话她肯定不敢,她的父母也必定不会让她出国游玩.如果全世界的治安都像欧洲一样好,有机会的话,我也可以试试.《乌塔》读后感乌塔,仅仅是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竟然一人敢旅游欧洲!这对一个没有单独旅游的孩子是都不敢想的事!乌塔为了这一次的旅游,她整整花费了三年的时间做准备!而且,这次的旅费没有从家里面拿一分钱,而是靠自己去餐厅和超市、还有发报纸和广告单自己辛苦挣来的!我读完之后,心里掀起了无数个波澜.因为我是个十岁的孩子了,从来没有离开过爸妈,更不要说自己外出和旅游了.这还让我想到了那一次:因为我每个星期天的下午,我都会去上英语课.吴老师有次让我们去青岛日照三日游,谁想参加谁报名.我兴高采烈的把此事告诉了爸爸,结果爸爸一口否定,“你还小,以后会有机会的”.我伤心的回到了英语班,看着同学们高兴离开时的身影,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后来同学们回来了,向我讲起外面的风景和拾贝壳的感受,我心里即替她们高兴,又感觉她们像是在讽刺我.有的家长就是太“爱”孩子了,为什么在爱字上加上引号呢?因为这是错误的爱.为什么乌塔的爸妈敢于让乌塔独自一人去旅游欧洲呢?难道她的爸妈不爱她吗?不是的,乌塔的爸妈只是想锻炼孩子的独自能力.中国的爸妈真们是把孩子是“捧在手里拍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爸爸妈妈们,请让我们独立去做一件事情吧!像乌塔一样过早的学会独立,我们不想做温室里的花朵,不想做笼中之鸟,我们要做雄鹰、暴风雨里的雄鹰!《乌塔》读后感读了《乌塔》这篇课文,令我最难忘的是乌塔独自一人到国外去旅游.她十四岁就能利用暑假到法国﹑瑞士﹑奥地利和意大利等国家旅游,最后还想继续挣钱到中国呢.想想自己吧,我现在已经9岁了,可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大人一步.有一次,我很想和同学到利川旅游,但是爸爸妈妈说:“你去利川多危险呀!万一迷路了或遇到坏人,那我们就没有孩子了,那可不行!”外婆外公说:“如果你不见了,那就没人给我们捶背了,没人跟我们说话了,没人给我们快乐了,那我们可不同意!”我不满地说:“如果你们老是不放心我,那长大以后怎么呢?”可无论我怎么说他们就是不同意,当然我也没能去利川游玩,多可惜呀!我多么希望能像一只小鹰在天空中飞翔,不要像一只风筝一样总是被他们拽在手里.哎!这也不全怪家长,我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也很差.比如我吃饭的时候就要家长不停地催促才吃得快;每次都要家长提醒才知道戴好红领巾.天冷了我不知道加衣服,天热了不知道减衣服……再看看乌塔吧,她为了这次旅行在家里就已经设计好了旅行路线和日程,而且每到一个地方就会问警察局的电话号码,以便遇到危险和困难可以请求帮助;她还知道给家里打电话或寄一张明信片报告自己的情况.如果我也能像乌塔一样的话,爸爸妈妈一定会对我放心,一定会让我独自一人外出.最让我感兴趣的是乌塔自己打工挣旅游费.她到餐馆和超级市场分发广告单,还到别人家里陪小孩玩.而我最多是在家里帚帚地板,连洗碗都怕把碗摔碎了.我一定要向乌塔学习,像她那样独立生活.《乌塔》读后感这篇文章讲了乌塔独自一人游欧洲,我非常佩服她的胆量,能独自一人游欧洲,换了我,就连上海、杭州离自己家乡很近的地方都不敢去,更何况独自一人游欧洲,我们中国和外国的习惯就是不一样,就像妈妈说的,外国人学弹琴,上课都可以玩,老师只管说,他们要听就听,不听就不听.我真希望中国人能像外国小孩一样,可以单独出远门.我在乌塔说的一句话中:“光从电视和书本中认识世界总不完美.”我感受到的确,在书和电视里不能看到完美的世界!只有自己去亲身经历才可以认识这世界的完美.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们因该去认识世界,探索世界的美.也许,有人会说:“我也很想去啊!可我父母不同意啊!”对这个我也会这么想因为我也是一个什么是都是被妈妈爸爸操控着的.跟马戏团里的“木偶”没什么区别所以我不想学兴趣班可是也是白说的!连去同学家玩也要他们做主.最后,我想对我的爸爸妈妈和所有的父母说:“让我们去试试,我们也可以的,别忽略我们,替我们主张一切.读了这篇课文以后使我深深地感到自己的不足和依赖性,到现在为止,我连起床这个小事都让妈妈操心,平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生活起居还需要自己来安排,更别说一个人出国旅游,连在亲朋好友家住几日都不行,对照乌塔,我感到非常地羞愧和难过,我们中国的孩子简直就是袋鼠一族,整天在妈妈的“育儿袋”中生活,一点都不能独立.想到以后,真是有点后怕.所以读了《乌塔》后,我暗暗地下决心.我再也不做笼中待飞的小鸟,我要做快乐飞翔于蓝天上的苍鹰.主动从父母的溺爱中走出,锤炼自己独立生活的意志!我们中国和外国的习惯就是不一样,就像妈妈说的,外国人学弹琴,上课都可以玩,老师只管说,他们要听就听,不听就不听.我真希望中国人能像外国小孩一样,可以单独出远门.回头看看我们身边的孩子,就是小小的湖州也不敢一个人出门.再说欧洲有十几个国家,好几种不同的语言,但乌塔呢,一点也不感到害怕,照样一个人去旅行.哪像我们中国的孩子整天像关在鸟笼的小鸟,一点胆量都没有.只会一个人趴在床上,一边吃糖,一边看厚厚的书.一对比就可以看出乌塔是个有主见、有胆量、有志气的孩子.可想而知,中国的家长们爱(宠)孩子有些过分了,中国的孩子们太缺乏自立意和独立能力了的依赖思想!《乌塔》读后感吉林省敦化市实验二小学4年2班邓淇予(小山屋.作文网)乌塔是一个小女孩,她十四岁独自一人游历欧洲,使作者大吃一惊,她问作者:中国的孩子是不是也这样旅游的?作者顿时语塞,后来有所领悟,中国的孩子不会自立.乌塔使我想到了电影《暖春》中的小女孩,她给家人做饭,自己去上学,她坚韧自制,勤劳勇敢,我却连自己一个人去少年宫也不敢,而乌塔自己一个人可以去米兰和佛罗伦萨,和她相比,我简直就是白天鹅中的一只丑小鸭.乌塔不是一个成年人,却拥有成年人的想法.她用了三年,三年,多么少的天数,她居然就准备好了.她不向父母伸手要钱,自己挣钱,去了许多地方,无人依靠的她很快活,这是中国孩子很少、几乎没有的做法.我们是胆小吗?不是;是无能吗?不是,是因为我们缺乏自立!读了《乌塔》之后,我要自己学着做家务了,比如:自理:自己铺床,自己叠被,校园内的事情尽量自己解决.家务:学着做饭,现在我就会做西红柿炒鸡蛋,还会做黄瓜汤.学着拖地,扫地,我现在会拖地了,学着自己洗衣服,学着自己独立睡觉.朋友们,期待着我的好表现吧,你们将为我喝彩!《乌塔》读后感乌塔是一个热情活泼、独立性强、胆大心细,具有生活经验的小姑娘,她说她一个人去了法国、瑞士、奥地利……你们一定目瞪口呆.读到这儿,我也和你们一样,心想,14岁的小女孩竟然自己独闯欧洲,就像是独闯江湖啊.难道乌塔的爸爸妈妈不担心吗?我在心里问道.乌塔说她是花了三年时间才准备好这次旅行的,看来她是有备而来的呀.那么,她的爸爸妈妈知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呢?“每到一地,就先查警察局的号码,以便遇到危险和困难时请求帮助.”课文里写道.哦,原来是这样.我自言自语地说:“她和爸爸妈妈想得真周到!”课文中还写道,爱孩子,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单独出门呢?我从乌塔的话里感到了外国是自由教育,咱们中国是封闭式教育,不让我们有一点自由的空间.我同意乌塔独自出门的理由.人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同一块地面上,为什么教育方式差别这么大?我还同意乌塔说的“光看电视和书本是不完美的,要亲身经历.”从电视和书本上你看不到它真正的美丽,你必须到那个地方去,亲眼看一看,才能体会到它美在何处.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过《乌塔》这篇课文,我也要学习乌塔的生活经验和勇气,长大以后,我也要独闯欧洲.《乌塔》读后感前不久,我们学习了《乌塔》这篇文章,对我触动很大.我对文中十四岁的德国姑娘乌塔佩服不已.这篇文章主要讲乌塔在父母的支持下,用自己挣来的钱,独自一人游欧洲的故事,反映了外国孩子有礼貌、富有生活经验、热爱生活的特点.一个十四岁的姑娘竟然那么勇敢——在暑假独自一人浏览了欧洲的法国、瑞士、奥地利、意大利、希腊五个国家;她竟然有那么大的毅力——为了这次旅游,用了三年时间来准备,阅读了大量与这些国家有关的书籍,更难能可贵的是所需的旅游费用,完全是她自己三年来每个周末去帮餐馆或超级市场分发广告单,假期为别人家陪小孩赚回来的.她的这种勇敢与毅力不仅令我们刮目相看,更令我们无地自容.与她相比,我们相差甚远.我们都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家,父母长辈百般呵护;在校,老师耐心教育细心照顾;出门,有家长陪同或专人看护.不说单独出门旅游,就是单独上校的机会都难得一次.我们就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雨与磨练,我们的独立自理能力几近退化,真的是我们不行吗?是我们比别人差吗?不是,是我们没有机会,是因为我们的父母长辈过分的宠爱甚至溺爱而造成的,他们把我们宠成了霸道、自私、娇气的“小皇帝”、“小公主”.是他们很少给我们锻炼的机会,久而久之,我们便享受惯了.“爱孩子,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们单独出门?”——乌塔对“我”的反问,正好问得“我”一时语塞.的确是呀,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们单独出门?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磨砺怎能成长?我们现在需要机会,亲爱的父母长辈们,放心吧,请松开您溺爱的双手,让我们自由地翱翔.因为“光从电视和书本中认识世界总不完美.我从电视上经常看见意大利,但只有亲自来到这里,它的美丽才深深感动了我.”这是乌塔用自己的亲身实践告诉我们的真理.

求五年级上册语文第一课《窃读记》的预习

本篇文章,作者深情地回忆了学生时期由于贫穷而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只能偷偷地到书店中看书遭到书店老板的斥责,而后又得到一位素不相识的店员帮助,至今还心存感激的一件事。

要理解文章并不难,但是,由于文章篇幅较长,再加上作者的笔法非常成熟,学生在读文过程中提取信息可能要困难一些,主要体现在总结主要内容和理清文章脉络这两方面。

另外,文中充斥着大量的,但又与平日学生所见到的表现方式不同,这一点需引起教师的注意。

文章主题非常明确,那便是因得到素不相识的人的帮助而心存感激。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的成长经历中,都会有不同的人在帮助我们,以后也会如此,让学生懂得了这一点,并能结合自己的经历来谈感受,就会对他们的心灵产生影响,传授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文章的一大特点便是语言极为纯净、生动。

要让学生感受到并非易事,除了找出生动的用词之外,更需要老师的范读功力和指导学生反复品味的过程。

说到本质,学习语文,归根结底还是在跟那些优秀的文章学习语言表达的艺术。

教学目标1.认识14个生字,会写8个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默读要有一定的速度。

3.培养学生深入生活,具有初步的调查研究的能力。

4.让学生懂得一个人的成长既需要知识的滋养,也需要爱的关怀的道理。

在反复品读中,感受语言表达的魅力。

教学建议(一)教学准备创设情境。

由“你有过在书店里读书的经历吗”引发谈话的欲望,这一话题自然会涉及书店的陈设、店员的服务、怎样读书等话题,恰与文章的内容形成对比。

教师抓住时机,激发读文欲望:“那么,本文作者他是怎样读书,又受到了什么待遇呢

”这也仅是一人之思,学生不同,环境不同,教师的导入之法自然也不尽相同。

我们更提倡个性教学,不拘一格。

(二)1.识字与写字因认读字较多,应反复练读,扎实记忆。

需学会的字有8个,几处细节不能忽略:“抵”宜结合其他几个形近字对比学习,如“低”“底”;“购”也同样有几个形近字,“构”“钩”“沟”;“咽”字发音需要区分,“咽(y 鄋)下”“哽咽(y 瑁 薄把剩▂ n)喉”。

2.朗读指导这是一篇真情流露的文章,学生读来自然会感受到,但若要声情并茂,难度还是大了些。

首先,教师必须为学生做示范,注意朗读时的语言味道;其次,指导学生不宜全文展开,只要抓住关键的两点训练,效果就会很明显:一是人物的语言;二是作者心理变化。

3.阅读教学(1)概括文章内容是个难点,因为文章篇幅较长,再加上浑然一体的结构,教师可以尝试逐段归并的方式进行训练。

另外,剖析文章前解决或析文后解决都可,视学生能力而定。

(2)这篇文章的脉络潜隐很深,不易发觉。

现提供两种基本的思路:一是地点转换顺序(街上→店内→再次进店→离店);二是事情发展顺序( 第一次进店准备看书,遭受老板斥责 再次走进书店,得到素不相识的店员帮助 含蓄地表达感激之情)。

(3)本文用词生动,要让学生感受到生动的语言表达。

如下用词要重点体会:汗津津、挨蹭、四平八稳、专候、尴尬、威风凛凛、悲愤、众目睽睽、惯贼、贪婪、诅咒、惨淡无神、。

最好采用联系上下文的方法。

(4)作者的是非常传神的。

教师不能放过既能表达情感又丰富了写作训练的好机会。

如:“我又担忧那本书是不是卖光了”,“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我偷窃了什么

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

教师不妨设置一种情境,让学生当场再现,真实表达。

(5)重点理解“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这句话。

“吃饭长大”指身体的需求;“读书长大”指精神的滋养;“在爱里长大”是指心理上的安慰。

这句强调的重点是“爱里长大”,含蓄点题——作者没有像平庸的写手那样,写一些不能忘记,久久难忘之类的俗语,只有这么一句,就把蓄含在作者心中几十年的情感深沉地表达出来。

4.活动提示(1)默读。

默读要有一定的速度,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确实很难,在这一点上学生的差异很大。

这二项没有什么硬指标,只在于不间断地训练。

训练有两个途径,一是课堂中的限时训练;二是课外的阅读实践。

不应因为它不是考试的内容就忽视了。

(2)思考与交流。

第1小题有两项训练内容:一是总结文章的主要内容,二是理解“窃”的含义。

第二项“窃”的含义便是“偷偷地”“悄悄地”的意思。

第2小题在“阅读”一栏内已有表述。

(3)拓展与运用。

这一小题的设计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初步学会调查研究,可以向家长了解,可以亲自观察,也可以走访店员。

通过过去与现在的书店对比,感受到生活的变化。

我们不希望类似发生在作者身上的事再次发生。

至于现在还有没有“窃读”的,一看便知,没有也无须窃读,很多书店已为学子专设了读书场所。

(4)积累。

眼看千遍,不如手过一遍。

扎实积累,以求厚积薄发。

教学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授课时,可能要出现课时紧张的情况,可以酌情增加课时。

本篇既要求有感情地朗读,又要求默读,不矛盾吗

并不矛盾,关键不要把训练过程弄颠倒了,如果已做到有感情朗读,默读就失去了意义。

相关资料作者简介(1918—2001),原名,小名,祖籍台湾省苗栗县,1918年出生于日本大阪。

1921年随父母回到台湾;1923年又随全家迁居北京,并在北京城南定居下来。

一直到1948年才同丈夫、孩子一同回到故乡台湾。

自幼在北京读书,长大后曾就读于女师,后进北京世界新闻专科学校。

毕业后,即进北京当记者,还曾当过编辑、。

这些职业提供了广泛的机会,使她能较深入地了解旧北京的社会风貌,为后来的小说创作提供了许多素材。

她的成名之作小说即取材于这段生活。

的文学生涯发端甚早,始于北京,而这一切同她的家庭有密切的关系。

林海音出身于书香门第,她的父亲林焕文是优秀的爱国知识分子,早年受汉学的熏陶,后来又在“国语学校”师范部接受日本教育,精通日文,曾任教于台湾新埔公学,著名的日据时期的台湾作家做过他的学生。

后来林焕文远渡重洋到日本经商,在那里生下长女——林海音。

以后又迁居北京,任邮政局科长。

林焕文人缘好,又慷慨仗义,这对童年的林海音影响很大。

长大后林海音生活情趣广泛,不计牺牲,勇挑重担,慷慨助人,这些性格特点,可以说是承袭于父辈而发展于自身。

由于父亲早逝,面对生活和社会的重压,林海音对社会的认识较之同龄人更成熟更深刻,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她创作小说的动力和源泉。

在北京时,林海音已开始了文学创作。

1948年回到台湾后初期的一段时间,她撰写了一些杂文和散文,大约是在1951年,林海音才真正走上作家的道路。

她的作品十分丰富,包括小说、散文、杂文、评论、儿童读物等多种体裁,而以小说创作为主。

林海音被大家所共知的作品是描写旧北京社会风貌的小说《城南旧事》,它曾被搬上电影银幕而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

作家通过小姑娘英子的眼睛,描写了当时北京形形色色和许许多多的人和事。

通过看似狭小的描写,却反映了当时北京的整个历史面貌,有极强的社会意义。

如果把林海音看做老一辈女作家的灵魂性人物,那么可以说,由于时代潮流的限制,她们较少反叛性,她们的控诉和抗议是温和与微弱的。

林海音的小说内容大抵是童年回忆中的“城南旧事”,小说中或深或浅含有自传的痕迹。

但是它的境地并不是狭窄的,如同一切有成就的作家那样,她的小说是以小见大,从《城南旧事》可以窥见时代风云。

因此,她的作品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和社会意义,对台湾文坛也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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