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18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在院党组和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的双重领导下,按照市中院1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司法管理年”活动,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树立“零违纪”队伍、“零违纪”法院目标更加明确,又好又快办案、公正廉洁办案的行动更加自觉,干警在解放思想中更新了观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我院形成了蓬勃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领导重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院党组成员与院长、部门负责人与主管院长,部门干警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级”廉政保障体系。
此外,结合我院实际,各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每名干警填写了《自查自纠申报表》。
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确保干警廉洁公正执法,努力构建单位、家庭“双向”监督制约机制,我院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在座谈沟通基础上,组织干警家属与干警一起签订《家庭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增强参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院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院会进行述职述廉,查摆剖析不廉洁或违纪的行为,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干警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思想境界有了新
2019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派驻第十二纪检组在县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继续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当好“防护林”,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聚焦主业,开展监督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在县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为准绳,立足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督察上警示,积极向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参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参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细化责任,严格责任落实;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再明确,确定了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年终进行总体评价的“季述年考”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责任,严格监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 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按照“四种形态”全面梳理与党风廉政密切相关隐患点,强化重点领域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开展的几个要点
【摘要】纪检监察工作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能在基本的工作模式中,发现创新开展的要点,对于此项工作的开展有着非常大的潜力可挖。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创新;要点纪检监察工作之于国有企业,其价值并没有在生产经营的具体指标上有所体现,它的主要作用是体现在维护企业稳定,对于企业重要部门和领导层人员进行示警、教育和监察。
在长期的工作开展过程中,纪检监察工作已经随着各自所处企业的不同,形成了属于国有企业的,具有自己特色的工作内容和工作体系,以适应当前企业所特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目前而言,如何能够在当前的工作模式下,提出新的工作意见及建议,才能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继续挖潜,取得新的工作成绩。
一、目前而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模式分析在当前的环境下,纪检监察工作,尤其是各项基础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涉及“人财物产供销”的几大重点工作范围都已经有着一套较为规范的运作模式,能够很好地维持当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运作,也能够取得一定的效果,基本的工作开展模式如下: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要求更高,责任更重。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同时也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考验。
我们税务系统反腐败工作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来高。
新的形势对税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是摆在我们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领导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下面就如何当好一名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谈谈个人的一点体会。
一、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加强学习,自觉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
加强学习,是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学习经济、科技、金融、历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学习和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当前,尤其要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去。
要积极参加班子中心组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轮训班。
通过完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活动的有效开展,真正形成主动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要在主题教育上下功夫。
主题教育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一种有效形式。
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确定一两个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增强拒腐防的能力。
当前要突出和强化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两个“务必”教育;三是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四是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
在教育的形式上要生动活泼,灵活多样,除组织学习、开会、听课外,还要多组织一些报告会、演讲会、交流会、讨论会,多开展一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贴近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和思想实际的活动,增强主题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
调查研究和转变作风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如果新情况、新问题不深入调查研究,工作就难于开展,更谈不上创新,良好的形象就无法树立。
调查研究同时也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纪检监察工作要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必须做到掌握上情,吃透下情。
当前,要不断结合新的实践,加深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论思考,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新的条件下,腐败现象滋生的特点和规律,科学把握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趋势;探索依靠群众力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逐步形成及时发现揭露和处理腐败问题工作机制的有效途径;探索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力措施。
既要以务实的作风搞好调查研究,又要积极转化调研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要在率先垂范上下功夫。
打铁先得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现在反腐败斗争十分激烈,纪检监察干部成为腐败分子企图拉拢、腐蚀的对象,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努力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真正树立起清正廉洁的作风,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两袖清风,以自己清正廉洁的模范行动,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带动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五要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
在部署工作时,明确分工,量化标准;在部署工作之后,跟踪督查,加强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逐个加以解决。
对重点任务,要排出进度,落实责任,限期完成。
在工作中要一种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干面对困难、正视矛盾,既要有敢闯、敢试、敢干、敢为人先的勇气,又要有克服困难化解矛盾的思路和办法。
当前,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同时,要进一步抓好源头治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执法监察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建设纪检监察干部时要始终坚持标准要高监管要严、制度要全。
第一,标准要高。
纪检监察干部同其他干部一样,都是党的干部,只是分工不同。
由于职责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有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强的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一是个体综合素质要求要强。
就是要真正具备“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素质。
二是工作要求标准要高。
就是要培养一种“求实、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努力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感到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
三是管理监督要严。
就是要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防止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第二,监管要严。
要强化监督意识。
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克服不愿接受监督、没有人敢监督自己的思想和倾向。
树立“打铁先得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观念,加强对自身的监督。
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有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干部行为。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加强管理。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应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强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用严格的管理约束监督干部。
同时,学习、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都要管紧,严格要求,要有完善的管理措施。
第三、制度要全。
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制度是保障。
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工作制度作保障。
当前,要着力完善三项制度:一是责任追究制。
对本地区、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的责任;二是督查通报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督促检查,发现情况要及时批评纠正;三是考评激励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考评力度,进一步完善考评方案,细化、量化考评指标,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结果的运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年度考核,要将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做到“三真”。
一是坚持求真知。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克服心浮气躁的心态,真正静下心来,切切实实学一些知识,广泛学习现代科技、经济、法律、管理等新知识,学深、学透,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切实解决好“有为人民服务之心,缺服务之力”的本领危机问题。
二是坚持抓真情。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要摒弃“坐着车子跑、隔着玻璃看、注重听汇报、满足看材料”的形式主义做法,深入到群众中去,真实感受群众的情绪,真诚听取群众的呼声,要听得怨言、受得骂语、经得表扬、承得美誉,及时了解和掌握来自基层、来自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信息,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三是坚持做真人。
作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说真话,坚持党性原则,要克服在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明哲保身的庸俗主义、“应付抓”的实用主义、“不敢抓”的好人主义、“不真抓”的形式主义作风,敢于动 真碰硬,扎扎实实开展好反腐倡各项工作。
要做到清正廉洁,表里如一,在任何条件下都能耐得住清苦,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在个人生活待遇上甘于清贫,在办事和交往上崇尚勤俭,在工作和事业上励精图治,真正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
我们党将召开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进一步作出全面部署。
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是全党的共同责任,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责任。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学习,抓紧工作,为地税事业实现新跨越,为山东经济社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1、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2、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
3、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
4、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当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一)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1、新世纪、新阶段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
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既面临着极其有利的时机,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十六大以来,中央了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证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多年来的信访举报工作实践,已经总结和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监察部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
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明确指出,要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
中央纪委、监察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也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指明了方向。
3、信访举报工作当前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信访举报总量始终保持高位运行。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出现;群众民主意识、监督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进一步增强。
这就预示着今后一段时间内信访举报的数量还会呈高位运行状态。
②集体上访总量虽有所减少,但越级集体访增多,规模越来越大,行为越来越激烈。
参与人数越来越多,经常是十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有些酿成了群体性事件。
他们动辄采取扯横幅、打标语,游行、静坐、请愿,甚至拦截领导车辆,冲击、砸毁党政机关大门,毁坏办公设备,扣压有关领导当人质,堵塞交通等,还出现跨地区、跨行业、有组织的聚集访。
③检举控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是当前信访举报的重点。
检举控告一般占90%以上。
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反映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一般占检举控告总量的60%左右。
在经济类问题中,又以贪污受贿为大多数。
从举报的违纪问题来看,越来越呈现群体性、组织化趋势,有些还带有很强的集体违纪性质。
从查案的实际情况看,腐败也呈现群体性、团伙性。
④举报问题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
不仅涉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纪执法部门,各个行业都有可能被举报。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呈现出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社会矛盾与党员干部作风、廉洁自律、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除反映经济问题外,还有以权谋私问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破坏和干扰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问题,挥霍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赌博嫖娼问题,与黑社会势力勾结问题,工作作风粗暴、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问题等,群众反映非常强烈,而且有些违纪行为越来越严重,情节越来越恶劣。
⑤举报的动机正逐步向维护自身利益发展。
在检举控告中,大多数是控告类信访举报。
增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⑥越级信访势头不减。
很多信访举报根本不经过基层,直接向上级机关举报。
⑦署名举报有所增加,但匿名举报仍占主流,匿名信访举报件占70%以上。
(二)、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1)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总的来看,当前的信访举报环境是比较好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但还有很大差距:一是不能正确认识信访举报;二是压信不办、拖案不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也有利用信访举报渠道发泄私愤,诬告陷害,干扰和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等等。
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应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举报。
要充分认识群众信访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要深刻理解十五大反腐败工作机制中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重要意义。
二是引导群众正确举报。
要引导群众实事求是举报,教育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要引导群众逐级举报、依法举报、署实名举报。
三是方便群众举报。
要拓宽举报渠道。
要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领导接待和现场办公制度等。
四是保护群众举报。
要认真执行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
五是要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
六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得到群众的理解;对于一些无理要求,也要坚持原则,决不姑息迁就。
(2)狠抓信访问题的处理落实,维护保障群众正当权利首先,要狠抓信访问题处理落实,取信于民。
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都要认真调查核实。
其次,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
群众不满意之处,我们就要改进和克服,狠抓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落实。
第三,要转变观念,处理信访举报不能仅满足于转办,关键是抓有人办,能够还被举报人一个清白,还举报人一个明白。
要克服和改变等、拖、踢、压、欺、瞒、哄等错误做法。
第四,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信息灵敏、信访协调、监督执纪三大优势;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和外部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处理信访举报;要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使群众信访举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3)切实抓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还有些地方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影响和制约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
(4)努力化解集体访,积极维护社会稳定集体上访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非正常的信访活动,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对集体上访,纪检监察机关历来不提倡、不支持,但要认真对待。
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化解集体上访最根本的办法。
要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要制定应急预案,尽快平息事态。
对重要集体上访,要向同级党委、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要建立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机制,依靠党委、政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要强化责任,对因失渎职造成集体上访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责任。
对借集体上访而扰乱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也要追究责任。
(5)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200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江西召开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
2005年中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明确了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要求,体现了用制度规范工作、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精神,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文件。
二、处理信访举报的程序和方法(1)处理来信的基本程序大体分为四个过程:准备过程、办理过程、反馈过程、审结过程。
①准备过程:包括消毒、分类、分送、拆封、装订、盖收信章等。
②办理过程:归纳为8个字。
即一登,登记不过夜;二分,分类、分级、归口;三阅,及时阅批不超过2天;四清,有重大问题彻底查清,无问题认真澄清;五结,按期办结,优质审结;六回,回信回访;七统。
统计后综合分析;八整,整卷归档。
③反馈过程,是指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重要信访举报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回报的过程。
④审结过程,严格审结质量关,实行审核反馈。
过去我们区纪委总结的五审得到了中省市纪委的肯定和认可,即一审程序是否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二审上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三审问题是否查完;四审事情是否查清,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和落实;五审署名信访是否回复,是否息诉息访,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结。
在日常处理工作中,我们必不可少的还有一卡四册。
即一卡是来信来访登记卡; 四册是上级纪委来信来访转办登记册;本级纪委来信来访处理册;领导接访登记册;信访档案归卷登记册。
(2)处理来信的基本方法我们通常使用的有以下七种方法:一是反映促办。
主要是针对重要情况的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解决。
主要形式有《信访简报》、《要信摘报》、《专题报告》、原信送阅等等。
二是转交承办。
主要是针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通过一定的方式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处理。
对其中重要的可以发函要求查报结果、或要查报报情况。
三是过问督办。
主要是指交办机关对转下去的信访举报件要进行督促催办。
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是过问督办的重点。
四是移送承办。
主要是指对涉及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的问题移送给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其它职能部门办理。
五是查接查办。
主要是针对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信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直接查办。
六是信访监督。
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党组织、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一般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对被反映者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的监督。
目的是达到严格教育、纠正错误、澄清问题,防微杜渐。
这是新形势下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重要举措。
七是信访协调。
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交叉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引导群众分级归口反映问题,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还可以在基层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双向承诺、听证会、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等方法。
(3)处理来信的基本要求一是快。
贯穿处理来信的整个过程。
一般信件转办快;重要问题研究快;该请示的摘报快;应立案的查处快;向下交办的发函快。
二是准。
努力提高信访干部自身素质。
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熟练地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增强适应和应对能力。
熟悉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要突出重点。
三是活。
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妥善有效地解决各类问题。
四是严。
严格办信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密纪律;严肃查处侵犯检举、控告人民主权利的行为;严格回避制度。
三、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一)什么叫信访案件信访案件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要求查报结果或者依据有关规定直接调查处理的重要信访问题。
(1)信访案件的种类。
一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发函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报结果要情况的信件。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依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所赋予的职能,直接查办的信件。
(2)信访案件查处范围。
信访案件的查处范围是根据信访问题所涉及的对象和内容确定的。
查处对象一般应是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内党组织、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
查处内容应是上述查处对象的较严重的违纪问题,严重的不正之风以及带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比较重要的申诉。
(二)信访案件的承办与转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交办函,对属于本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的案件,应当及时承办。
对属于下级党委、政府管辖范围干部问题的案件,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转办。
在对信访案件的管理上有两点明确要求:一是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当固定一个部门专人管理,承办和转办须经本级机关领导审批。
对要情况的信访一月回复,要结果的三个月回复。
二是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及时认真办理,不允许扣压和拖延。
对因拖延、扣压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需要推迟办理的,应向交办机关做出书面说明。
(三)信访案件的督办在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交办单位、承办单位、转办单位应当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
为了保证信访案件办理的时限和质量,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应当及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案件的情况进行督促、催办和指导。
(1)督办的重点一般情况下,要求查报结果的函件一经发出,该案即列入沟通和催办的范围,下列情况应当列为重点进行督办:一是超过办结时限的信访案件。
凡未立案查处的,承办单位在3个月内没有报告结果的;凡立案查处,承办单位在6个月没有报告结果的。
二是已经报告结果,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调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补报有关材料的信访案件。
三是领导批示要求尽快报告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
四是其他需要掌握办理情况的信访案件。
(2)督办的方法一般可分为电话催办、派人督办、发函催办、通报案件报结情况、调卷督办。
(3)督办的程序规定一是履行督办审批手续。
督办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二是参加督办的人员必须了解案情,熟悉拟催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熟悉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定督办方案,做好督办准备。
三是督办人员在督办过程中,要向承办单位或转办单位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做好督办记录,整理后填入《督办案件登记表》,呈领导阅批。
督办工作结束后,督办人员应当向领导汇报督办情况,汇报时应当按照《登记表》所列项目,按照函号、发函时间、案件查处及报结情况、督办内容、督办结果、督办过程、督办人意见的顺序逐项汇报,简明扼要,意见明确。
在领导对本案的督办工作中提出意见和要求后,将领导意见填入《登记表》备查。
四、信访案件的直接查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经过筛选确定并报经领导批准,可以对一部分信访案件直接调查处理。
(一)直接查办信访案件的范围1、情节简单,线索具体、清楚,在短时间内可以查结的信访问题。
2、情况紧急,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3、突发性集体上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发性、苗头性和热点问题。
5、侵害举报人合法权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
6、领导交办以及其他需要直接查办的信访问题。
(二)直接查办信访案件的审批程序属于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由信访室主任批准;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须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准。
(三)直接查办的调查与处理1、直接查办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派人进行,也可会同有关单位联合调查。
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撰写调查报告。
3、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批准并予以落实。
4、调查处理结束后,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五、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程序及规定(一)报告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形式凡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有关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办理结果。
(二)报告结果件的审批权限对违纪人员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应由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集体审定,加盖公章后上报。
对不需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得分或反映不实的,分管领导必须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报告结果件的必备材料1、检举、控告信访案件的必备材料有: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
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2、申诉案件的必备材料有:原处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
在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四)信访案件的报结要求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规定,必备材料必须齐全。
2、呈报单位必须对所上报的结案材料提出审核意见,表明态度,并且在报告中对信访举报所反映情况的属实程序作出“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不实”的认定。
3、呈报单位上报结案材料时,要以纪委或监察厅(局)名义,并加盖公章,禁止用复印件上报。
如果由职能部门上报,必须在函件中注明该案已经过常委会讨论或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4、一案一报,不得一个呈报函报结几个案件。
5、上报材料一式二份。
六、信访案件的结案(一)符合下列标准的信访案件,可作结案处理1、事实清楚。
即发案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当事人、所反映问题的情节及后果等均已调查清楚。
2、结论正确。
即对所发生的事件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并依据党章、政策、法规定性准确。
3、处理恰当。
对被举报人的错误做出处理后,各项处理意见均已落实。
4、文字材料齐备,报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呈报程序。
(二)履行结案程序1、交办单位收到报结材料后,由专人进行登记、加盖收文章、编号,将报结材料送承办人审核。
2、承办人按照信访案件的结案标准和报结要求,认真审核,提出意见,送有关领导审批。
3、凡经领导审核批准结案的,承办人应尽快办理结案、归档手续,并告知呈报单位。
凡经研究不同意结案的,承办人应迅速通知呈报单位,进行补充调查,补报材料。
交办单位在两个月内不反馈意见的,呈报单位可视为同意结案。
七、信访案件属实程度的认定(一)属实程度的分类1、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完全相符或基本相符。
2、基本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相对比,大部分相符或主要错误事实相符。
3、部分属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只有一部分属实只有次要错误事实相符。
4、不实——信访举报所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相对比,完全不符。
(二)属实程度的统计宏观上划分实不实的比例,一般将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的案件数量之和,与查结案件的总数相比。
信访案件的属实率=(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查结案件的总数(三)属实程度认定分析1、属实的四种情况(1)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完全一致。
(2)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只是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后果略有出入。
(3)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只是在事实的情节上略有出入,但不影响错误事实的认定。
(4)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一致,只是被检举控告者的职务、单位等某些细节有出入。
将政府部门写成党的机关,将一般干部写成领导干部,将正职写成副职,将党内职务写成行政职务,将原职写成现职等。
2、基本属实的五种情况(1)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但后果不同。
(2)主要错误事实或大部分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后果相同。
(3)错误事实及造成的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只是某些情节及后果略有出入。
(4)多数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符,少数错误事实不能认定。
(5)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所犯错误的实际当事人与信访者所指控的当事人虽不是同一对象,但他们之间有密切的联系。
实际当事人所犯的错误事实是经被检举控告人同意、默许、授意或暗示的。
3、部分属实的七种情况(1)只有次要的或少数的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一致。
(2)次要的或少数的错误事实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一致,后果不同。
(3)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大致相同,但所犯错误的事实在情节上有很大出入。
(4)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大致相同,但主要责任不应由被检举控告人承担。
(5)只有少数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一致。
(6)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同,所犯错误的实际当事人与被检举控告人有密切关系。
但被检举人控告人对实际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并未授意或同意,只是在造成错误事实后没有坚决纠正或制止。
(7)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类似,但被检举控告人不是事实上犯错误的当事人,而是实际犯错误的当事人盗用他的名义。
4、不实的四种情况(1)错误事实及后果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完全不符。
(2)被检举控告者的姓名、单位及活动内容等与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相同,但被检举控告者没有信访者所指控的错误事实及后果。
(3)被检举控告者没有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错误事实,在调查中发现了信访者没有反映的其他问题。
(4)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及其后果存在,但是被检举控告人的姓名等错误,属于张冠李戴。
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应加强的几项工作(一)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领导责任制是做好工作的组织保证。
必须也是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保证。
领导责任制要包含四方面内容:1、重视信访举报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要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检查指导。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要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及时解决信访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要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署实名举报重回复制度和有功奖励制度等。
对重要的集体访,要亲自接待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在实施信访监督中要负责或参与同被举报的领导干部谈话;要负责或指导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3、保证信访信息渠道畅通。
基层信访举报部门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信访举报工作情况;鼓励、支持职能部门主动提供信访信息;在实施信访监督中要负责或参与同被举报的领导干部谈话;要负责或指导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4、加强基础建设。
乡镇一级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访举报。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预测预防,从源头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信访工作的宣传。
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信访举报工作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逐级上访,严格禁止共产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煽动、组织、策划、参与集体上访。
2、加强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
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热点、难点问题,要定期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掌握信访发展态势,研究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对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还可以通过建立联系点、信息点等途径了解情况。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条件。
特别要注意集体访、越级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3、充分发挥信访网络的作用。
区镇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和企业应设立信访接待场所,配备信访监督员。
信访监督员要选择党性强、作风正派、有威信的党员、群众来担任。
4、增强工作的前瞻性。
对重大方针、政策、决定出台后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要工程的实施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要进行预测、排查,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5、建立快速反应、快速处理机制。
对重大集体访、采取静坐、围堵和冲击党政机关大门、拦截领导汽车等有过激行为的上访人;行凶自杀或携带危险品、爆炸物品上访等紧急、重要情况,在果断处置的同时,务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及时作出处理;属于上级管辖的,立即上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尽快移送、转交至有关部门。
对故意扰乱工作秩序的、不听劝告的,要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三)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强调抓好三方面的工作:1、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群众的举报行为。
2、认真办理举报事项。
3、坚持办事公开。
(四)加强信访协调,加大对信访疑难案件的处理
浅谈怎样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那么,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究竟该怎样开展呢
我认为,应当注意增强以下四个意识:\ 一要增强中心意识。
相对于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主营业务”,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和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
纪检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党纪、政纪,促进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纪检监察工作不是游离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外的,而是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两者应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抛开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单纯地谈纪检监察工作,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是错误的。
纪检监察工作只有紧贴驻在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去开展,才有意义,才会有生命力。
\ 二要增强预防意识。
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只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预防力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使纪检监察工作体现出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教育,说到底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门艺术。
只有客观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才能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地实施党风廉政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教育的效果。
个别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都是富有针对性的教育的好形式。
二要增强制度的有效性。
一方面要监督现有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执行,使之真正起到对权力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要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合实际的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这样的制度不需要多,不需要滥,管用就行。
三要增强监督的权威性。
既要主动监督,在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干部人事工作、内部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中主动履行职责,又要及时查处举报、投诉,对查实的坚决处理,对查不实的慎下结论,对经查与事实不符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通过及时认真的查处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
\ 三要增强执纪意识。
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积极争取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
有了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相对阻力就会减少,压力就会减轻。
纪检监察的案件的查处,信访件的办理,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的开展,都应与党组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
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调查处理,不能护着、盖着,这就是讲原则;但在处理的幅度上可以根据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恰当的处理,给其以出路,这就是讲灵活。
必须让驻在部门党组和党员干部看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成绩和实际效果。
有了成绩和效果,纪检监察的地位和作用就会得到认可。
\ 四要增强创新意识。
纪检监察工作只有与时俱进,适应形势的发展,才会有广阔的前景。
不创新,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就上不去、提不高。
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途径有以下几种:一是工作思路的创新。
每年的工作内容大同小异,如果试着换一种思路,工作或许会有新的起色。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这就是工作思路的创新。
二是工作方法的创新。
同样的工作,不同的人去做会有不同的方法。
我们既要注意学习别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注意在实践中尝试新的独到的方法。
三是工作举措的创新。
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很多问题要通过改革的途径去解决,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作者:刘继东,系南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思路
国企纪检监察工路国企纪察工作思路一、思路山西能源产团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神为指导,按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结合集团党委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三转”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紧融入集团发展建设的全过程,聚焦中心任务,以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为重点,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保证,全面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措施(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2、规范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检查和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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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纪委工作总结汇报
公安局纪委工作总结汇报 公安局纪委工作总结汇报 20XX年,XX公安分局纪委在局党委、区纪委和市局纪委的指导下,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各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目前已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揽工作全局,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年初按照XX区纪委的要求,我们重新修订了《XX公安分局20XX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信访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基层领导履职尽责督导制度》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同时按照分局纪委的工作规划,我们结合本分局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责任状,经分局党委会通过,由分局党委书记与党委班子成员签定了分局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和绩效考核责任状。
分局领导与各分包的所队领导签定了廉政建设工作、信访工作、抓队伍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