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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城管心得体会

时间:2015-03-26 16:57

如何做好城管工作

城管督查人员是城管执法队伍中的“宪兵”的岗位职责要求为城管执法队伍的一面,个人形象的典范,所以对督察人员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

要想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形象佳的督查队伍,就必须把一些思想觉悟、高、城管执法经验丰富、熟悉城管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同志选调到督查队伍中来。

在实际工作中要想当好一名城管督察员,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树立督察良好形象  俗话说的好“打铁还须自身硬”,做一名城管督查人员也须如此,必须自身正、自身硬。

要求其他队员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其他队员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作为督察人员,要想使被督察的单位及个人对所作出的督察决定心服口服,就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

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加强自身素质的修养,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发挥、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改造世界观,实事求是体现价值观。

做给队员看、领着队员干,起到一个模范带头的作用。

  二、勤奋学习,精通督察业务知识  城管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执法所涉及的又多是群众的切身利益。

担负着多个部门的上百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任务。

执法范围涉及到市容环卫、、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市政管理等。

不仅执法内容多、任务重,而且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城管督查人员要技高一筹,应成为城管执法工作的全才,只有熟悉城管业务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才能有效地去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做到这一点,就要勤学,要系统学习、刻苦钻研法律法规和城管业务知识,掌握必要的专业技能,努力成为精通城管业务的“行家里手”。

  三、公平公正,履行督察  城管督查人员,督察对象都是自己的队友,有的甚至是很好的朋友,低头不见抬头见,开展工作有阻力、有压力。

这就要求每一名督查人员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不管他出自哪个大队、哪个中队、哪个人,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对违法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有一查到底的勇气和决心,决不含糊手软。

在人情、关系面前,要讲党性不讲人情,讲原则不讲关系,敢于冲破“关系网”,顶住“说情风”。

另外,工作中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督查原则,把好工作的尺度,注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做到合情合理、不偏不倚。

  四、深入基层,解决督察实际问题  作为一名城管督察员,必须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决不能浮在上面,夸夸其谈。

督查中发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仔细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然后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及时进行总结。

将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基层单位,使其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杜绝同样问题的再次发生。

使督察工作由被动的事后监督变成积极的事前防范,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如何理解新时期的城管执法队员,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命题。

笔者认为,在新时期出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一个巨大进步,是社会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望在法律上的一种实现。

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提出的总体要求,同时也是无疑地向城管执法提出的一个新课题。

这就是:要建设一支“和谐城管”、“和谐执法”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

那么,和谐的“城管执法队员”应该怎样理解呢

笔者认为,可以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和谐的城管执法队员,是一名执法员  作为一名从事行政执法的城管队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经过法定程序授权的执法范围里认真执法。

同时,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法,努力保障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城管队员每时每刻必须做到懂法不犯法、知法不违法、执法不弄法。

这实际上,体现了城管执法所具有对社会环境的维护职能。

主要是体现在城管主动实施法律授权的一切法律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罚。

它直接体现在我们日常的执法工作中。

  在这里,必须明确一个认识,那就是:因为城管队员的认真执法而引发的冲突,并不违背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如果城管队员在执法中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会有背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为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正常秩序的建立。

  二、和谐的城管执法队员,是一名宣传员  宣传,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立“和谐城管”的一个有效途径。

城管执法,大部分是在马路上执法,因此可以充分利用执法工作的特点,和与市民接触频繁的便利条件,积极、主动地宣传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城管执法队员的宣传,是一种媒体以外的宣传,它比媒体宣传更具有直接性、及时性、实效性等特点,但是也有宣传面过窄的缺点。

不过,只要每一个城管执法队员都能承担起宣传员的责任、很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那么就能弥补这个缺点。

这实际上,体现了城管执法所具有社会正常秩序建立和发展的推动职能。

城管执法队员的宣传,既可以与执法并存,依附于执法而同时开展,同时又可以脱离具体的执法行为而独立开展。

  宣传的内容,可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的宣传;二是就违法、违规现象,对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的损害所进行的宣传。

宣传的对象,既可以是违法当事人,也可以是人民群众,更包括那些围观的群众。

宣传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事后的被动宣传,又可以事先的主动宣传等等,(如:城管下社区、进课堂)。

  三、和谐的城管执法队员,是一名服务员  城管执法,是政府的一个行政执法机构。

因此,城管执法队员在工作中,应该在保证自己执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主动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把能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件愉快的事来做。

这既是形象建设的需要,也是城管执法本质和性质所决定的。

这实际上,体现了城管执法的对社会行为的救助职能。

这里的救助,不仅仅是经济救助,而是对社会个体和社会团体所实施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救济和帮助。

  这种服务,一是主动实施救助。

主要取决于城管执法队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程度,因为这种救助大多是在法律授权以外的或者是非执法行为的一系列救济和帮助。

比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乐于助人等。

二是被动实施救助。

这是城管执法部门在接受了社会个体或社会团体的举报、投诉后,实施的一系列救助行为。

这种救助,大多体现在法律授权内的执法行为。

  四、和谐的城管执法队员,是一名信息员  城管执法的方式,基本上以路面巡逻为主,因此城管巡逻,就是勤务网格化的模式。

同时,城管执法队员的专业知识和配有的通讯设备,必须成为城管执法信息员的责任和义务。

它是由“执法为民、以民为本”的执法理念所决定的,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城管”所需要的。

这实际上,体现了城管执法的对社会行为的监督职能。

这种监督,是对社会及其社会行为人的一种监督,是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里是否实行的一种行为的监督。

这种监督,是全方位的,是要求城管执法队员善于观察、勤于总结、及时汇报和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收集资料、争取时间的一种保证。

  城管执法队员所关注的信息,应该包括:执法范围内的各种情况、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危害社会的行为等。

  城管执法,是一项有始无终的工作,但又不是一成不变的。

因为,社会和经济在正飞速发展,这样它就迫使城管工作必须在不断的调整中前进,必须保证做到城管执法与社会和经济的同步发展。

“转观念、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活动总结与学习心得体会

两转一提一抓活动学习心得体会2019年,是“全面落实年”,为快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XX,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市委统一部署开展了“转观念、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活动,适值学习研讨阶段,在市局党组和园区党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我积极参加集中理论学习和自学,使自己对“观念是行动的先导,作风是干事的保证,能力是成事的基础,落实是干部的职责。

”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悟,当前实现“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的目标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同志南方谈话时讲“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这句话依然给我们深刻的启迪、澎湃的力量。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党员干部、一名城管人,没有那么一股气和劲,就难以打开思想解放的闸门,突破思维定势、路径依赖,只有思想上率先破冰,行动上才能突围,才能以问题为导向,解决思想观念僵化、办法思路不多、墨守成规、固步自封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摒弃“惯性思维”,形成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在创造性落实中破解现实难题,树立起绣花功夫实施城市精细管理的理念,实现思想大解放。

城市管理从什么时候正式归属住建部

您好

城市管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归属住建部。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8条、36款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层面首次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城管管什么:“应急部队”职责瘦身,明确分工城管执法纠纷背后,多头执法和职责交叉是突出问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城管执法范围沿袭“7+1”模式,“7”是指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七个方面,“1”大都是临时的、急茬的、难啃的、棘手的活。

中央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总共管8件事,按说不算多,但实际上“1”是个远大于“7”的概念。

城管职责目前在地方政府,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管理范围不断扩容,一些难管的、其他部门不愿意管的事,如扫黄打非、土地管理、乞讨容留、养犬、城区防汛、历史风貌、强制拆迁等,一股脑给了城管。

不仅如此,一些地方甚至将执法难度大的计划生育等事项、殡葬、屠宰等与城市管理核心事务无关的事项,以甩包袱形式交给城管。

很多地方被迫聘用大量城管“临时工”“协管员”应急。

对此,意见明确界定了城市管理的职责范围,将主要职责压缩为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

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意见强调,城市应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谁来管城管:“地方军”将有统一行政身份城管执法纠纷多,还有一个根源在于管理体制没理顺。

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王满传看来,全国各地虽然都在整合城市综合执法队伍,但用城管人自己的话说,地方军处于“无法无天”状况——没有《城市管理法》执法依据不充分;没有上级主管部门,诉求无处表达。

不仅如此,各地城管队员有来自工商的,有来自质检的,穿的制服不一样,职能范围、经费来源、设备技术、执法流程等都不统一,导致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问题矛盾丛生。

对此,意见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明确了中央和省级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制定基本规范,做好顶层设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确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各地应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中央编办指导地方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城市怎么管:拒绝粗放执法,为人民管好城市当前,“管”字当头的执法理念决定了城管执法方式的落后。

城管执法,要么堵,要么罚,造成游商浮贩、黑车车主等与城管执法人员间冲突不断,双方打起了“游击战”。

意见的这一部署直指当前百姓诟病的简单粗放城市管理模式:“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马怀德说,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就要求城市管理和执法要多些服务和包容,少些强制和责骂,要在满足百姓不同需求的同时,将小商小贩等纳入有序管理之列,如根据不同区域分类管理,非重点核心区可以在固定经营区位和时间的前提下允许有限经营。

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是国内外城市管理发展的共同趋势。

意见还从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网格管理、发挥社区作用、动员公众参与、提高文明意识等角度,提出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逐步形成现代城市治理体系。

“城市管理者应当顺应城市发展趋势,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管理理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说,城市必须有很强的包容性,城管执法也要转变理念更接地气,应倡导公众参与社区自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真正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氛围。

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24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城市健康运行的任务日益繁重,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各地区各有关方面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探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对改善城市秩序、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清醒看到,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相比,我国多数地区在城市市政管理、交通运行、人居环境、应急处置、公共秩序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城市发展转型的必然选择。

为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坚持依法治理。

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

——坚持源头治理。

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考虑公共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安排各类公共设施和空间布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情况的评估和反馈。

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权责一致。

明确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实现事权和支出相适应、权力和责任相统一。

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实行属地管理,明确市、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和执法中负主体责任,充实一线人员力量,落实执法运行经费,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

——坚持协调创新。

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

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理顺管理体制(四)匡定管理职责。

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

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即是在上述领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为。

(五)明确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制定基本规范,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积极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确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各地应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

(六)综合设置机构。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编办指导地方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问题,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政府机构序列。

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有条件的市和县应当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七)推进综合执法。

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到2017年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上述范围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由市、县政府报所在省、自治区政府审批,直辖市政府可以自行确定。

(八)下移执法重心。

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市辖区和街道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市或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辖区或街道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派驻地党(工)委的意见。

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并向乡镇延伸,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九)优化执法力量。

各地应当根据执法工作特点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

执法力量要向基层倾斜,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通过调整结构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以适度调高执法人员配备比例。

(十)严格队伍管理。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录用等有关工作,加大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定执法执勤用车、装备配备标准,到2017年年底,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

严格执法人员素质要求,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十一)注重人才培养。

加强现有在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到2017年年底,完成处级以上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基数大、职数少的问题,确保部门之间相对平衡、职业发展机会平等。

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

研究通过工伤保险、抚恤等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鼓励高等学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或开设城市管理课程,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等开展岗位培训。

(十二)规范协管队伍。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

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

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

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

四、提高执法水平(十三)制定权责清单。

各地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制定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工作要统筹推进,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到2016年年底,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

(十四)规范执法制度。

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

积极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

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十五)改进执法方式。

各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不同执法方式,对情节较轻或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当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加强教育、告诫、引导。

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六)完善监督机制。

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市管理部门内部流程控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纠错问责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防止和克服各种保护主义。

七、完善保障机制(二十九)健全法律法规。

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有立法权的城市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

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定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

加快制定修订一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标准,形成完备的标准体系。

(三十)保障经费投入。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实现政府资产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防止政府资产流失。

城市政府要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得将城市管理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

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资金,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三十一)加强司法衔接。

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

检察机关有权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进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

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八、加强组织领导(三十二)明确工作责任。

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分类分层推进。

各省、自治区可以选择一个城市先行试点,直辖市可以全面启动改革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支持和指导地方推进改革工作。

(三十三)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

各省、自治区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

市、县政府应当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建立健全市、县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合力。

(三十四)健全考核制度。

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职尽责。

推广绩效管理和服务承诺制度,加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体系。

加强城市管理效能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十五)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

对违反规定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在职责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调整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衔接好人财物等要素,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涉及国有资产划转的,应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十六)营造舆论环境。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中央与地方的宣传联动,将改革实施与宣传工作协同推进,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

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要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切实强化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中央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谢谢阅读

求一篇城管管理工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呵呵,估计这个有能力的也无能为力了。

这样的提纲本来就是谎话连篇。

发言稿,城管大队,怎么干好工作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两会”和全市2015年总结表彰动员大会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推进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整体上水平。

刚才,敬德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时我们还对2014年度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我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你们再接再励,取得更大成绩!  在过去的一年里,市城管委38个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二三四五”总体发展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破解难题,狠抓落实,出色完成了各项城市建设管理任务,城市管理工作呈现出了协调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

  ­——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了相关职能职责,组建了市城市管理局,明确了城市管理责任,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基本建立,形成了“全市一盘棋,城区全覆盖”的良好局面。

  ——建立了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体系。

市城管局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完成了《莱芜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试行)》的制定,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级市当中走在了前面。

  ——解决了一大批城市管理难题。

通过现场观摩、督办通报、联合执法等方式,对一些平时不好管、管不了的城市管理顽疾进行“会诊”,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施治,共同解决,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提升了民生保障水平。

市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民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高标准完成了“气化莱芜”工程、便民市场改造等民生实事和胜利路、汶源西大街等城市道路建设、绿化提升工程,供水、供气、供热能力显著提高,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得到保障。

  ——改善了市容环境秩序。

公安、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以及各区、各园区形成合力,集中清理了落地广告牌匾、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了大气污染集中整治,疏导了交通秩序,整顿了学校周边环境,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裸露土地绿化全覆盖。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可以说我们取得了让广大市民为之一振的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领导正确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

无论是管理体制改革,财政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维护,还是具体问题的解决,每一点变化和进步都凝聚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各部门团结奋斗、密切合作的结果。

在繁重的工作面前,各级各部门单位做到了工作分工不分家,交叉任务不推拖,不讲条件,只讲奉献,没有杂音,表现出很高的觉悟和强烈的大局意识。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扎实苦干的结果。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都投入了比去年更多更大的精力,我们许多同志起早贪黑,没有休息日,牺牲了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付出了相当多别人所不知的努力,但大家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表现出令人敬佩的忘我工作精神,这些值得我们所有城市管理战线干部职工倍加珍惜。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在城市管理战线辛勤工作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严峻挑战,各项工作与市民的要求及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抓城市管理的认识还不完全统一。

“环境也是生产力,抓城市管理也是抓生产力”的理念没有深入贯彻落实,对城市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

二是各种利益关系制约较大。

城市管理涉及到诸多单位部门利益,关系复杂,如违法建设防控、户外广告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利益链条难以打破,工作推进难度较大。

三是精细化管理不够。

精细化管理在口头上和文件上提得多,但在具体工作中体现不够,落实不力。

个别部门不敢担当,敷衍塞责,遇到问题,推诿扯皮,上推下卸,缺乏起码的工作责任心;有些部门责任没有落实下去,工作停留在表面上,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困难躲着走。

四是责任体系构建不够到位。

主要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有责、人人负责、环环相扣、失职问责”的责任体系没有建立落实好,特别是对违法建筑的控制以及车辆乱停乱放等重点问题,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责任落实打了折扣,局面没有明显改观。

当一项工作需要多方参与配合时,有些部门左推右挡,要么不愿参与,要么不想负责任,要么出工不出力,致使一些疑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这些现象尽管发生在个别部门和少数人身上,但绝不可小视,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为做好下一步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和成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城市管理的新境界  城市管理是城市的永恒主题,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特别是在思想上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要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逐步进入新常态阶段,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管理工作也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在思想观念上、推进机制上、工作方式上,都需要有一个新的转变,真正运用开放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市场的办法、改革的举措,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常态长效发展。

  二是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城市发展的新要求。

我们现在正加快实施省委省政府‘一圈一带’的战略决策,积极推进济莱一体化,同城化的趋势逼迫我们要更加奋起赶超,努力搞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缩小我市与济南的差距,从而给每位老百姓带来生活的改善,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要确保城管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城市干净、整洁、和谐、有序的目标,真正落实好王良书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指示精神。

  第三,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艰巨性。

今年的城市管理工作将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任务非常繁重。

如何搞好城市管理,实现城区市容环境大变样,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巩固市容整治成果,提升城市品位,既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愿望,也是我市优化发展环境和增强群众福祉的必然要求。

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不断研究探索解决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办法,在攻坚克难上下功夫、出成效,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目标。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谋求城市管理的新突破  2015年城市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市“两会”和总结表彰动员大会的总部署,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关键要在“惠民生”、“解难题”、“优管理”、“提效能”等四个方面求突破。

  一是落实项目惠民生。

今年的全市城建重点工程主要是实施“四网一车”项目建设。

“四网”即依托路网,同步实施绿网、水网、气(热)网建设。

“四网”工程关系着民生福祉,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生活水平,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筹兼顾,既抓全局,又顾细节,真正让“四网”工程惠及当下,福泽未来。

规划、国土、环保、发改、住建、财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急事快办、并联审批,同步推进规划、土地、环评、立项、施工许可、资金、招标等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简化手续,压茬推进,确保工程尽快开工建设。

“一车”,即便民公共自行车项目,是缓解“出行难、停车难”,提倡低碳经济环保出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要按照计划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规划定点、平台建设、系统开发、自行车采购、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全力争取10月底前投入运营。

同时,抓好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要积极向上争取,尽快落实省住建厅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扶持资金,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投入使用。

  二是多措并举解难题。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重点在于找准城市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抓住最难办的问题,致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优化道路交通秩序和出行服务,提升城市环境品位,提升现代化建设水平。

一要强化源头治理。

在规划中就要对今后城市管理中可预见性的问题和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规划的制定要超前,充分体现前瞻性;规划的执行要严格,充分体现权威性;配套设施规划要齐全,充分体现民生优先性。

二要注重堵疏结合。

在机动车停放、工程运输车辆管理、占道摊点管理等秩序管理问题上,该“堵”的要“堵”,该“疏”的要“疏”。

要通过施以规范管理,让其存在的“合理”性,变为“合理”的存在。

三要做好分类处置。

坚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不搞“一刀切”,要根据城市管理中难点问题的性质、内容、特点,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做到取缔一批、拆整改一批、规范一批。

在具体工作中,要抓好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烟尘污染、违法建设和市容市貌等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改善城市环境面貌。

  三是注重长效优管理。

坚持将传统管理方法与现代化手段紧密结合、协调运作,努力以更有效的管理加快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一要实施精细化管理。

抓城市管理特别需要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眼里要有活。

城市管理没有大事小事之分,小事不抓就会酿成大事。

要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认真对待,不能放之任之,保持对工作的敏锐度和责任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问题发现的越早越及时,解决起来就越容易,负面影响就会越来越少。

二要完善网格化管理。

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的重心不断向基层一线下移、向区镇街道拓展,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模式,整合部门管理资源,增强一线队伍力量,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格局。

三要加强信息化管理。

广泛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大改革力度、强化顶层设计,探索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交通诱导、移动执法、远程视频、在线监控等系统建设,利用网络、短信沟通相对人、服务老百姓,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

  四是完善机制提效能。

紧密结合实际,找准城市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坚持以完善的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和实效。

一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

整合“12319”等各类市民诉求平台,实现城市管理问题“一条热线”接入,城市管理信息“一个平台”提供,城市管理诉求“一个渠道”反馈,提高快速反应的执行力,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二要完善责任认定机制。

依托市城管委,加快城市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研究制订责任主体认定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实现城市管理全覆盖、管辖无盲点。

三要完善全民参与机制。

大力开展城市管理志愿者服务,带动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要畅通渠道,通过电话投诉、论坛互动、微博交流、评议建议、巡访督查、市民恳谈会等方式,引导市民查找问题、反映问题,树立“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理念,以此倒逼和推动我们的工作。

  三、加强领导,通力协作,提升城市管理的新成效  城市管理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标准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工作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更加好的成效。

  一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市城管委要充分发挥其牵头抓总、高位协调的作用,加强指导协调,狠抓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各项城市管理工作。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责任、组织好整治,尽心尽责发挥牵头作用,不遗余力搞好统筹协调,既要当好组织者、又要当好躬行者,努力作表率带好头。

各区、园区、各镇(办)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理念,严格对照市级工作要求,制订本行政区域细化工作方案,整合基层一线管理资源,同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开展,防止出现中心城区紧、区镇松的情形。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担当责任、勇于动真碰硬,做到积极配合、主动参与。

  二要加强联动,协同配合到位。

城市管理工作绝不仅仅是公安、住建、城管、交通等职能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机制。

各级各部门都要着眼大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工作快速推进、快见成效。

各区、园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推动配合,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责任。

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对于问题和困难主动沟通、积极协商,绝不允许推诿扯皮、相互掣肘。

要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与“重心下移、综合执法”紧密结合,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督办。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奖惩到位。

以城市管理标准为依托,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区、园区、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具体成效的日常督查、现场检查力度,以严格的督查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要建立专门的督查、考核等制度,定期分析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严格的问责制,追究责任。

城管委办公室要将数字化城管系统每月经核查结案后自动形成的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报市委常委并印发城管委各成员单位。

  四要加强宣传,氛围营造到位。

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宣传部门要善于利用各种媒体,善于通过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基础,凝聚社会共识,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参与意识,使全社会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报社、电视台、电台和有关网络媒体,要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广泛开展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宣传教育活动,对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引导市民培养良好习惯,形成文明风尚。

  同志们,对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很重视,市民很关注,我们的责任很大、任务很重。

大家一定要把思想高度统一起来,把精力高度集中起来,把力量充分凝聚起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不断攻克难关、破解难题,打好城市管理攻坚战,为建设幸福莱芜而努力奋斗!

如何从数字城管到智慧城管

智慧城管是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为支撑、面向知识社会创新2.0的城市管理新模式,通过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智能融合的应用实现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创新,突出城市管理的智能化、人本化服务转型。

智慧城管是创新2.0及智慧城市发展背景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新发展、信息化城市管理的新阶段。

从数字城管到智慧城管系列文章从管理创新到平台实现、关键技术、系统建模、实现路径进行全方位解读。

《从数字城管到智慧城管:平台实现与关键技术》以网格化城市管理与运行服务平台构建为例,结合如何解决城市运行复杂系统的信息模型及数字化流程再造、智能化升级和智慧化提升等问题,总结了从数字城管到智慧城管提升的关键技术及探索实践。

《从数字城管到智慧城管:系统建模与实现路径》阐述了城市管理复杂系统中的政府、企业、公众和谐互动的系统模型,围绕从数字城管到智慧城管提升中的系统建模,明确了从数字城管到智慧城管可持续创新与发展的实现路径。

《从数字城管到智慧城管:创新2.0视野下的城市管理创新》指出智慧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智慧政府是智慧城市的重要方面,并以“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智慧城管为例,介绍了北京城管以城管物联网平台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积极探索维基、社交媒体等社会工具以及综合集成研讨厅、Living Lab 等方法论应用,全力打造面向知识社会的创新2.0 模式,推动从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的跨越,并提出了智慧城管的四大基础特征(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智能融合的应用、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创新),强调智慧城管基于数字城管建设,是创新2.0时代面向以人为本可持续创新的城市管理再创新,总结了从数字城管到智慧城管的八方面演进:第一,数字城管通过城市地理空间信息与城市管理各方面信息的数字化在虚拟空间再现传统城市,智慧城市则注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利用传感技术、智能技术实现对城市管理与运行状态的自动、实时、全面透彻的感知。

第二,数字城管通过城市管理各行业领域的信息化及初步整合提高各行业管理效率、服务质量,并实现了初步协同,智慧城管则更强调通过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的集约化和智能化,发挥城市管理信息化的整体效能。

第三,数字城管基于互联网形成初步的业务协同,智慧城管则更注重通过泛在网络、移动技术,依托执法城管通、市民城管通等载体实现无所不在的互联和随时随地随身的智能融合服务。

第四,数字城管的管理对象聚焦在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部件”和“事件”管理,即围绕“物”(城市公共设施及环境)及与“物”相关的“事”的管理,智慧城管则更加重视人的主体地位及社会服务管理,将管理对象拓展到“人、地、物、事、组织”的全方位管理。

第五,数字城管通过专业队伍参与网格划分、数据普查等方式关注数据资源的生产、积累和应用,智慧城管则更加关注社会各方参与的开放数据建设与共享。

第六,数字城管通过建立监督指挥中心、聘用监督员等方式实现指挥和监督的协同互动,智慧城管则更注重通过社会资源的广泛发动,通过市民城管通、城管政务维基的方式汇聚大众的力量和群众的智慧解决城市管理难题。

第七、数字城管更多注重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城市各领域的信息化以提升社会生产和管理效率,智慧城管则更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更关注用户视角的服务设计和提供,更强调开放创新空间的塑造及其间的市民参与、用户体验,即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创新。

第八,数字城管致力于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城市运行与发展各方面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服务城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管则更强调通过政府、市场、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和协同实现城市公共价值塑造和独特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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