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有哪些好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妇女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也是我县妇女事业发展的鲜明主题。
广大妇女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临港经济强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促进妇女自身进步与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和谐发展,推动妇女事业与其他事业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是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有效途径。
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
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妇女工作,有利于促进妇联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有效延伸党的群众工作手臂,扩大党的群众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因此,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开创我县妇女工作新局面。
二、努力推动我县妇女运动事业新发展1、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
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必须要坚定不移的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团结动员全县广大妇女广泛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在构建和谐唐海的进程中创造新业绩、建设新生活、实现新发展。
2、积极引领广大妇女投身物质文明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妇联组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找准妇女工作与唐海发展的结合点,调动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双学双比”活动。
重视对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加大新技术、新技能的推广普及力度,继续做好“阳光工程”培训,确保妇女培训人数达40%。
注重选树培植女能手、女经济人,深入开展“五朵金花”竞赛活动,加大“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文明生态村建设,大力开展“创三化庭院、争十星之家”竞赛活动,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要动员城镇女职工积极参加 “巾帼建功”活动,采取多层次、多门类的技能培训,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出台优惠政策,支持鼓励下岗、失业、无业妇女自主创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下岗女工再就业援助行动,多渠道为妇女就业与创业搭建平台。
要引导科技教育战线广大妇女发挥自身优势,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公民整体素质方面施展才华。
加大资金投入,对贫困妇女实行培训援助,扶持她们摆脱贫困。
重视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切实抓好教育、培养、引导和使用高层次知识女性的工作,推动形成各类妇女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和环境,为她们成长和创业提供广阔舞台。
3、积极引领广大妇女投身政治文明建设。
要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自觉行使和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妇女的比例,增强妇女参政议政能力。
建立和完善妇联组织参与民主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制度,吸收妇联组织参与有关执法检查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研究和制定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时,应吸收妇联组织的人员参加,并充分听取她们的意见。
各级妇联组织要教育引导妇女群众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坚决同各种邪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积极引领广大妇女投身精神文明建设。
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引导妇女大力发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科学民主精神,争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与道德实践,以创建“学习型家庭”为切入点,广泛开展“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注重培养和选树富有时代特色的妇女典型,并作好典型的后续培养和提高。
重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把开展家庭教育作为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新模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要继续推进《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根据妇女儿童维权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促进相关法规和政策完善。
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服务(援助)机构,为广大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服务。
坚决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歧视妇女的各种观念和行为,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坚决扫除损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
关心贫困、病残、老龄妇女及女童等弱势群体,组织实施好“春蕾计划”、“安康计划”等公益活动,切实解决好妇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积极为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环境6、重视和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
要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内容之一,并纳入县委党校的教学计划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
要将先进的性别观念教育逐步纳入教育体系,在全社会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
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要加强对妇女理论和妇女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为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对策。
新闻舆论单位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党和政府妇女工作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和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风尚。
7、支持各级妇联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方参与”的妇女工作新格局,支持妇联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妇联章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县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自身职能,支持妇女工作开展。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以及“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星级文明家庭”领导小组等协调组织要定期研究有关工作和妇女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各协调组织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协调、指导等工作。
8、为妇联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将各级妇联的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妇女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公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对妇女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县财政担保,县农村信用社应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一定数额的小额贷款.县财政要按照全县女性人口每人每年0.1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妇女、下岗失业妇女的培训工作。
要切实解决妇联组织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不断改善其工作条件。
支持妇联组织创办公益性、服务妇女儿童的经济实体,在有关政策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
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要纳入县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尽快建成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9、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执行《2001—2005年唐山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把对女干部的培训纳入组织部门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县场两级党校要定期举办女干部培训班。
重视女干部的实践锻炼,通过下派挂职、轮岗交流等方式,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
要把女干部的选拔使用与场镇党政班子换届工作结合起来,按照规划要求实现场、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配备一名女干部,同时党政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增加,县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半以上配备女干部。
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意发现、培养优秀妇女人才,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
加强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县、场两级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应当不少于20%。
农村党支部、村委会中要有女干部。
注重在妇女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在青年中和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女党员。
四、支持各级妇联组织努力提高自身建设水平10、切实加强妇联组织建设。
坚持以党建带妇建,要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组织建设规划,努力把各级妇联组织建设成为政治上坚定、组织上健全、作风上深入、工作上活跃的群体性团体。
县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深入抓好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场镇妇联组织作用。
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全部建立健全妇代会。
有条件的场、镇在村委换届前推行妇代会换届竞争上岗制度,鼓励妇代会主任参加村两委会选举,确保妇代会进两委比例达70%。
广泛开展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规范达标活动,加强妇女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建设,提高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号召力。
11、重视妇联干部队伍建设。
县场两级党委要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望高的优秀妇女人才充实到妇联领导班子中来,提高妇联组织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和工作效能。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凡任免调动妇联领导干部,场镇地方党委应事先征求县妇联的意见,协商一致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场镇党委发文任免,抄送县妇联备案。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冀组通字[2000]1号),场、镇应配备专职妇联主席,并应与场、镇党委主要部门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县直妇委会主任人选应与同级党委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条件,享受相应政治、生活待遇。
村妇代会主任是党员且条件具备的要参加村党支部,非党员的村妇代会主任要依法进入村委会。
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应不低于村级领导副职的待遇。
有条件的地方,在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时,村妇代会主任应与村级领导同步进行。
12、加强妇联组织的能力和作风建设。
各级妇联组织要紧密联系妇女发展的实际,结合妇联自身建设的实践,进一步明确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目标与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团结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引领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能力、开展妇女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促进妇联组织自身发展的能力。
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强化为妇女群众服务的意识,把一切为了妇女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维护和发展好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拓宽联系妇女群众的渠道,建立健全妇女情况直报点、基层联系点等情况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需,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妇联工作。
要坚持与时俱进,认真研究妇联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完善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妇联工作的生机
如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建设
一、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着力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使他们成为农村小康领路人、产业带头人、科技明白人和群众贴心人,为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 二、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实际,村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推动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二)带领农民致富。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 (三)密切联系群众。
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 (四)维护农村稳定。
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和农村社会保障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 (五)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 三、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机制\ (一)切实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改革和创新选拔任用制度。
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由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镇、街道党(工)委委派等方式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准配强村党支部书记。
思想政治素质好,就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带富能力强,就是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协调能力强,就是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大力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 (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村级领导班子成员。
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区直部门和镇办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
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
\ (三)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培养,严格日常管理,帮助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尽快成长成才,优秀的要及时通过推荐和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要把发展党员、选拔后备干部、培养实用人才和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在优秀青年和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不断为农村党组织注入新鲜力量。
\ 四、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机制\ (一)整合培训资源。
由组织部门牵头,统筹民政、农业、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涉农部门培训力量,对涉农培训资金“打包整合”,形成培训工作合力。
发挥区、镇(办)党校主阵地作用,运用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党校等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和资源。
积极探索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广泛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培训。
\ (二)丰富培训内容。
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
\ (三)改进培训方式。
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开展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到先进村实地学习考察,进行短期实践培训。
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
\ (四)落实培训措施。
把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大规模培训干部总体规划,及时制定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组织实施,每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区委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培训经费按每人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列入区财政预算。
其他村干部由镇、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培训一次。
\ 五、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保障制度\ 加大财政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保证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工作报酬随着村级经济实力增强逐步提高。
逐步达到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不低于我区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村委会主任工作报酬比照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标准实施,其他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不低于我区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60%。
\ 建立报酬结构补贴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报酬结构补贴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三部分构成。
基本补贴调整到每人每月5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每人每月600元,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到各镇、街道村干部工资专户,按月发放到人。
绩效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由各镇、街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发放。
奖励补贴由各镇、街道依据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和“双述双评”结果,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总数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推荐上报区委组织部,经审核把关后,提交区财政局备案,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村党支部书记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补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 村干部的职数配备,本着交叉兼职、精干高效、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以行政村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配备,一般配备3至5名。
\ 六、建立村党支部书记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逐步为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对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从2010年1月起,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9年以上18年(含18年)以下的,每月给予1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18年以上的,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贴。
\ 具体审批程序为:1、个人申报。
先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任村党支部书记起止时间(要求准确到月份)、证明人等。
2、村党组织初审。
根据个人申报,村党组织查阅有关资料后运用“4+2”工作法研究确定名单并上报镇、街道党(工)委。
3、镇、街道党(工)委审批。
镇、街道党(工)委组织专门人员,对村党组织上报人员情况逐一进行调查审核。
审核时,要征求纪检、综治部门的意见,对程序不规范、条件认定有异议、原始材料档案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暂缓或不予审批。
审核完毕后,镇、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4、上报名单。
镇、街道党(工)委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劳局。
5、补贴发放。
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发放至每一位符合条件人员手中。
\ 七、健全村党支部书记关爱帮扶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农村基层干部,对他们要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支持、多一些帮助,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定期体检制度,每两年由区委统一组织为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区、镇(办)两级财政承担。
建立生活困难村干部慰问帮扶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村干部,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走访慰问,在生产生活上予以帮助。
建立村党支部书记谈话谈心制度,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定期与村党支部书记谈话谈心,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及时发现、帮助解决问题。
\ 八、拓展党支部书记成长空间\ 总结完善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招录镇办公务员的做法,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镇办公务员、镇办事业编制人员力度。
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建立健全定期表彰村党支部书记制度,结合农村党建“三级联创”和“三定三创”表彰活动,定期对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和奖励。
注重树立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九、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由镇、街道党(工)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各村自然条件、经济基础、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因素,科学设置各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岗位目标和年度办实事项目,向本村党员群众公开作出承诺,年初建立岗位目标台账,年中加强督促检查,年终由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三票评议”,召开村级“两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述职,从群众、党员、组织三个层面进行综合评价,量化为相应的星级。
评议结果作为落实村党支部书记激励保障措施的主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
\ 十、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村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决策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推行“4+2”工作法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强化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述职、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保证村党支部书记始终处于有效监督。
同时,积极推进党务、村务公开。
村党支部的工作事项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重点公开支部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民主评议党员、补助贫困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内容,接受党员和村民监督。
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形成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的机制。
\ 十一、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
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常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和村级班子现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建立完善区、镇(办)党员领导干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 (二)完善工作机制。
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纪委、宣传、农经、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共青团、妇联、扶贫开发等部门密切配合,把教育培训、集中整顿、激励保障等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支持,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要在全区村级组织推广“4+2”工作法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不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水平。
\ (三)加强财力保障。
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工作报酬、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所需费用按规定渠道和标准发放,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并监督镇、街道财政统一发放到村干部个人账户。
\ (四)创造良好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在作出决策和部署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
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大力精减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实实在在为村党支部书记减负,让他们集中精力为群众办实事。
要推动村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工作的本领。
镇办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具体指导,支持村党支部书记大胆开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注意总结推广村党支部书记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
要大力宣传、弘扬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树立村党支部书记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关心、尊重、支持、爱护村党支部书记的社会环境。
五年来,我们统筹推进什么总体布局
城市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物质标志时,也是文化繁荣的结晶。
现代城市既要有发达的经济,也要有发达的文明。
创建文明城市,是体现城市社会经济指标和城市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
近年来,格尔木的工业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迅速,成绩较为显著,经济逐年呈现递增趋势,人均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综合竞争实力明显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位居百强县市第16位,这些成绩的取得,为进一步提升格尔木城市品牌和加快格尔木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十月,格尔木“国家级卫生城市”正式揭牌。
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为之奋斗、拼搏五年的“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终于喜获丰收,这一荣誉的获得,使我市成为上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这是对我市创卫工作的有力推动和鞭策,同时也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格尔木城市的繁荣,我们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加快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建设任务。
通过创卫工作,格尔木变得更加美丽,道路宽了,绿地多了,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居民的健康卫生和居民生活区状况不断改善,市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格尔木城市的巨大变化。
我市的城市新面貌更是赢得了外来宾朋的交口称赞
城市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人民辛勤劳动汗水的结晶。
我们在珍惜今天取得的成绩时,更要保持好荣誉,并以荣获“国家卫生城市”这一平台,以创建“”为“龙头”和总目标,以其它各项城市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以文明城市创建带动各项城市创建的深入开展,更好地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任务。
一如既往、持之以恒地把各项工作落在实处,为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全市社会的文明程度而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格尔木创建文明城市势在必行。
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及深远影响 格尔木创建文明城市,我认为主要表现在“四个有利于”上: 一是有利于提高格尔木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引导人们努力成为“四有”新人。
人的文明与城市文明息息相关,市民的一言一行折射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市民的一举一动展示着城市的形象风采。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必备的品质。
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中,每个人都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自觉践行,抵制,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
二是有利于动员广大市民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动员市民参与环境改造,必须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方努力,提高市民文明意识,使文明行为形成行为规范,使之体现在生活的每个细节上,从而促进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的提高。
三是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整和改善社会人际关系,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
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城市进步、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同时也能增加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人与人间的人际关系也会和谐融洽。
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是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城市进步发展的关键因素。
四是有利于找准城市文明建设的结合点,在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
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因经济发展水平而各异,因此,找准城市文明建设的结合点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首要和关键。
只有找准城市文明建设的结合点,才能把各项创建任务目标落实到位,从而加速城市文明建设程度的全面提高,促进城市各项经济指标。
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发挥城市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必然要求,是把四个文明建设的任务有机结合并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
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内容很广,既有思想道德、文化教育、民主法制等精神领域的建设,又有市政建设、环境治理、秩序管理等物质方面的工作。
概括起来,主要是育人、治城两个方面。
育人,就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适应现代化要求的“四有”新人。
治城,就是在治理脏乱差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优质服务,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
从育人治城这个基本任务出发,当前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任务,我认为主要在于五个方面: 一是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城市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了,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社会保障逐步完善,城市硬件设施逐步改善,城区建设美观,净化、绿化、亮化程度也会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也就逐步提高。
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高,一定程度上也就会体现出城市的经济水平和城市的文明。
二是加强引导和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市民遵守社会公德只有逐步成为自觉行为,才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中在人人参与。
无论是机关干部,还是普通市民,只要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就是城市的一份子,就要积极投身于城市建设。
要争做城市建设的宣传员,让市民增强城市意识、卫生意识。
对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监督,在城市中营造互相关爱、和谐美好的人际关系和发展氛围。
三是加大科教投入力度,提高城市科教水平。
科教投入力度的加大,就会营造良好的城市文化氛围,文化又是城市发展的积淀,随着城市科教水平不断提高,文化设施增加、功能完善,群众卫生知识和健康素质就会不断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也会相应提高。
随着我市的教育投入逐年加大,教学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目前,我市的教学水平已走在了海西地区乃至全省的前列,这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极大的促进。
四是健全网络,完善社会福利体制。
随着功能的不断健全,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越来越强烈,健全网络,完善社会福利体制是创建和谐社会和社会进步的基础。
因此,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完善社会福利体制更加能体现城市的文明。
目前,我市工作已步入正轨,已形成了据有我市发展实际的管理机制,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相继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已形成,辐射基层的社会福利体系已建成,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以创建和谐为契机,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创建工作常抓常新,创建成果不断得到巩固。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告别愚昧,走向文明,树立新风,人人参与的革命,这场革命的广泛性、全面性、长期性要求我们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城市文明创建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将自己融入城市文明建设中,为加快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奠定基础。
以上五点,我认为是动态的,是逐步由低级标准向高级标准过渡的,因此我市的创建工作也是由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发展的。
我们现在所做的只是一些最基本、最普通的工作,不能用这些初级阶段的工作来代替文明城市的全部标准,同时也不能指望可以绕开这个初级阶段而一步跨入高度文明的状态。
创建文明城市要走一条民主科学、改革创新的路子 为了把格尔木创建文明城市的脚步走稳,我以为,还应该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根据城市现有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状况,确定基本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找到适合格尔木情况的方法途径。
从市级干部开始自上而下开展“三讲”教育,以理论为指导,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的纪律,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同时要继续深化市总工会、市妇联的作用,深化“三德”教育,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水平,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活动等等。
通过这些活动来逐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
此外,在活跃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的同时,家庭文化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领域。
我们要在创建工作中,以点带面,促进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老百姓办实事,把着眼点放在紧贴群众利益和为群众所欢迎的事情上,努力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给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群众享受的实惠越多,越是能体现出城市文明的水平来。
随着我市社区建设的力度加大,社区的服务功能已逐步得到突显,居民对社区的依赖和归属感逐步强烈。
在今后的发展中还要的细节和完善功能上做文章,使之社会功能得到健全和完善,真正成为居民生活工作的坚强后盾,从而促进社会经济事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提高人的素质上。
人的素质是体现一个城市文明水平的基础,没有一个高素质的群体,文明就无从谈起。
因此,引导教育工作也是创建文明工作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提高人公民的素质,每个人都要坚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文明养成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从我做起的原则,自觉行动起来,宏扬“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新风,自觉加入到“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使城市文明创建活动成为提高市民素质的有效载体。
四是坚持齐抓共建,形成合力,发挥好领导机关的表率作用,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职能部门的骨干作用,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树立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居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要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就必须做到由政府牵头,全员动员,齐抓共建,形成合力的建设氛围和格局,形成领导重视,群众参与,领导带头,群众自律的创建氛围。
五是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改善投资环境和提高经济效益作出贡献。
文明是城市的软环境,有了良好的软环境支持,就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有了好的投资环境,就会促进城市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个城市的文明建设程度,首先体现在成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上,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城市的综合实力就会大大增强,同时就越能体现出城市的文明发展程度,因此,格尔木在创建文明城市中也必须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使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扎实的成效。
依目前的创建情况来看,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局良好,这是市委、市政府加强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倾力而为的结果。
在进一步的创建工作,我市要继续坚持从群众性出发,把握群众主体的原则。
创建活动是群众自觉参与并在参与中受到教育的一种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创建工作取得成效的基本和前提。
要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创建的突破口,把创建的目标和任务与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使人民群众享受到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要不断创造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
要及时发现和推广群众创造的好经验、新做法,使创建工作合民心、顺民意,保持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旺盛的生命力。
创建工作要突出实效性。
创建文明城市务求实效,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实践问题入手,一项一项地抓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明显效果。
坚持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增长。
创建工作还要坚持常抓不懈的原则。
创建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格尔木创建文明城市的最终目是以“争创”为平台,提高格尔木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使之造福全市各族人民。
文明城市的创建也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渐进规律,克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要彻底摒弃搞突击、图形式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在增强紧迫感的同时,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思想,将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循序渐进地把创建活动推向前进,为全面促进格尔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协调发展大局服务好,为提升格尔木城市文明奠定良好基础
精神文明建设的文件
国家治系,就是保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度体系。
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
这些构成了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依托。
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能力,也就是制度执行力。
这种能力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治理能力的关键是人的素质,特别是干部素质。
提高治理能力关键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建设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
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