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5月13日,市纪委组织全市各乡镇办及市直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襄北监狱开展警示教育。
在襄北监狱,我们参观了服刑劳教人员队列训练成果和监舍管理情况,了解了罪犯在监狱里的改造情况,,听取了3名职务犯罪人员的现场忏悔和现身说法。
这次警示教育使我们这些干部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短短一上午的活动,特别是服刑人员的报告流露出的真情实感,使自己真切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生活的巨大反差,就象黑白照片与彩色照片的反差一样,令人触目惊心,极大的震撼了我的心灵,更使我感受到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时刻以党员的身份提醒自己,约束自己。
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通过实地参观监狱和高墙电网、通过听取现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我的震撼力、对心灵的触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难以达到的,教育效果能够深入人心、能够经久不忘。
监狱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他们所犯罪行,都是职务犯罪和贪污腐败,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曾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给亲人带来无比的痛苦,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自己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线。
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监狱中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只因一时私心起,想借职务之便打点“擦边球”,捞点好处,结果“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赔了钱财,获了重刑,害了家庭,确确实实发人深省。
无论在任何时候,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给自己“开口子”,必须态度鲜明,拒腐蚀永不沾。
二、要知足常乐,甘于平淡,乐于奉献。
三位服刑人员都因贪欲之念,没有珍惜手中的权力,葬送了美好前途,毁掉了幸福家庭,失去了可贵的自由。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己决不可贪图财富,决不可贪图享受,不能一切都向“钱”看,不能搞“攀比”,要“攀比”也只能“比”工作、“比”成绩,“比贡献”,“比”人格,要甘于清贫,甘于平淡,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在履行岗位职责和权力时,才能真正做到廉洁奉公,才能做到以清风明月般的淡然心境去演绎漫长美好的人生。
三、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塑造自身“不坏”之身。
监狱中现身说法的几位服刑人员,无一不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逐渐丧失了反腐警惕性,最终走向了腐败犯罪的深渊。
作为一名部门负责人,特别是领导干部,我深刻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败,因此自己更应该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知识的学习,更要加强自身的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管好下属,把好食品药品监管这个“民生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无论在什么时候,自己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才是真的道理。
在权利的应用上,如果滥用职权,甚至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必然与党纪国法相违背,必然走向犯罪,一旦违法犯罪,‘铁窗’就是必然的最终归宿。
四、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要按照省、襄樊市局和老河口市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认真搞好三结合,即把警示教育与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相结合,树立正确的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加强自我约束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慎用手中的权利;要把警示教育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相结合,对照“八条禁令”、52个不准的要求,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及时予以整改;把警示教育与本职工作相结合,通过警示教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谐老河口的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教师观看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
教师观看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三篇】心得体会一: 学校党总支组织我校全体党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从而使我更深刻感受到了在当今社会进行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对自身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权利运作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后来,我校全体党员又去xx中学体育馆看反腐倡廉的大型图片展,在图片上我看到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
通过观看这些腐败分子的典型事例,我觉得我们全体党员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过学习观看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一、通过学习廉洁文化进校园和观看反腐倡廉的图片展,提高了我们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
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不往来,少数党员干部放任自流,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产流失,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从而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在整个学习过程和观看过程中,我们做到了认认真真的学,扎扎实实的学,并深刻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使自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并做到学以致用,在自己的岗位上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带头和带动作用。
二、通过学习廉洁文化进校园和观看反腐倡廉图片展
求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的心得体会
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腐败现象发生的最重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
地税部门是国家的经济执法机关,与经济打交道,如何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把工作做到前面,赢得主动,积极构建地税干部廉洁自律的坚固防线,一直是笔者思考的问题。
现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只有三管齐下,多头并举,反腐倡廉工作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用得好,能够治国兴邦,为民造福,用之不慎,即可身败名裂,祸国殃民。
地税部门是地方经济发展的财力支柱,承担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直接面对和接触的是广大人民群众,自身廉洁不廉洁、自身公正不公正,从小处讲影响着地税形象、损害自身利益,从大处讲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如果对腐败问题不能有效加以防范和惩治,整个干部队伍就不可能做到依法治税,税收不可能实现“应收尽收”,“人情税”、“关系税”会不断蔓延,税款就会流失,也就难以承担起地方税收征收的重任,最终影响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加强廉政建设,在新时期更是势在必行,任重道远,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地税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才能有效地提高地税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高效率的“政令畅通”,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地税工作的各项要求。
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源头防范意识不强,教育流于形式,监督力度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现象,导致少数地税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为税不廉、以税谋私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少数同志大局观念不强、工作本领不高、服务意识较差,个别办税服务窗口“生、冷、横、硬”服务态度和纪律涣散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影响了地税部门的形象。
剖析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说,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管理不到位是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重视程度不够。
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缺乏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能够着眼长远;有的干部对是非的评判存在模糊甚至是错误认识,片面认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对象和教育重点是领导干部;有的干部对党政廉政学习教育不感兴趣,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学习教育图形式,走过场,总是借口各种原因逃避学习接受教育,严重影响了廉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二)内容缺乏创新。
党风廉政教育缺乏工作创新,教育内容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
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预见性的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活动。
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性质、理论等与文化形式有机地统一起来,而是生搬硬套,就廉政抓廉政,就文化抓文化,使廉政教育变成了空洞无物的口号,感染力不强,缺乏教育亲和力。
(三)重点不够突出。
没有对廉政教育考核对象进行合理分类,本来是重点教育对象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则成为教育考评盲点。
即:充当教育者多,被教育者少,充当考评者多,被考评者少,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化。
(四)制度落实不力。
党风廉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有些同志对制度规定熟视无睹、漠然处之,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人为因素在税收管理中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如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都赋予工作人员一定的权利,而在这些方面监督制约的机制不够健全,约束相对无力。
(五)监管范围不广。
在工作中对税务干部的办税、执法程序各环节的过程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每季度都在开展合二为一的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但是,有部分检查人员出于完任务和应付状态,怕得罪人,避重就轻的找点小事敷衍了事,经不起上级部门的复查。
此外,地税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监管还存在漏洞,给个别私欲膨胀的干部留下了空档和可乘之机,导致了“吃拿卡要报”等为税不廉行为和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现象。
(六)惩处力度不严。
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目前对于腐败问题普遍存在一种不正常心理,认为一些小节问题算不上腐败,见怪不惊,不值一提;发现问题想方设法遮掩,“家丑不可外扬”,内部做无关痛痒的消化处理,一旦发生“质变”,追悔已晚。
三、创新廉政教育方法的措施办法廉政教育工作是一项细活实活,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具有阶段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征,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相对比较“虚”,比较“软”,比较“抽象”。
廉政教育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大局。
为此,我们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更要深入探索新的教育方式,构建起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廉政宣教大网络,确实增强廉政教育实效,形成人人思廉、倡廉、养廉的廉政文化氛围,并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加强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前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构建廉洁执法防腐防线,我们应从干部的自身思想实际抓起,通过各种形式的灌输、渗透、潜移默化影响干部思想行为,增强干部拒腐防变、分辨是非的能力,促使养成乐受监督的习惯。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思想根源上“想腐败”。
因此,要把握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针对地税干部的思想状况,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保证教育覆盖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一是抓好经常性教育,做到宣有常规,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
在教育对象上,要坚持普遍与个别相结合,重点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人员;在教育内容上,要根据干部所从事的工作,履行的职责来确定教育内容,要结合实际加强理论学习,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引导干部算好“六笔账”;在教育方式上,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通过政治学习、上党课、学习报告会、廉政演讲、读廉书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廉政意识。
二是抓好“两面性”教育,做到学有典型,增强教育的示范性和警示性。
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是反腐败不可缺少的一环。
一方面,要按照典型教育目标,注重学习、发现和培植身边的先进典型,使地税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充分利用正面教育引导人、鼓舞人;另一方面,也要用反面典型教育人、警示人,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实实在在、足以能够触动感官神经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说法,让干部在思想上、心灵上感受到震慑,深入剖析其踏破道德防线、僭越党纪国法界限的蜕变过程以及“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的严重后果,起到“廉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教人者自己首先应当自觉遵从。
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的组织者,惟有身体力行,带头实践党的理论,做廉政纪律的模范执行者。
才能使群众信服,使群众自发遵从。
(二)加快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切实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人管人,管不好人,用制度管人才是根本。
当前,腐败问题多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落实不到位,为腐败滋生留下缝隙。
要想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最终还是要从制度上落脚,要在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上对症下药,在制度的执行上落好脚。
不仅是静态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动态的预防,针对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多发易发的部位,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约束机制,增强制度实效,从源头上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一是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征管业务流程、责任区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管理等制度,提高征管业务规范管理水平;要健全和完善内控流程,把预防腐败要求寓于地税机关内部管理和税收执法监督的各个环节,使惩防体系融入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完善岗责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优化监管流程,既要进行权力分解和制约,又要确保各环节的衔接,进而形成严密、高效的监督考核办法,逐步建立统一的对税收执法行为各环节进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监督机制;要对行政执法中的法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进行梳理、分类,结合工作实际从源头上减少自由裁量的选择空间,切实解决执法随意性问题;要结合岗位职责,强化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查找岗位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岗位廉政行为规范,有效地杜绝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内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全面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用人失察。
三是进一步完善财物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经费使用、政府采购、基建项目等工作的跟踪审计管理,规范和约束财务运作,严格审批权限,明确管控责任,成立专门机构对重大资金运作、重大项目采购、重要行政许可、处罚项目等事项进行集体决策,防止决策失误。
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加大监督制约力度,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要把科学配置权力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过程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
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大胆监督,敢于监督,勤于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
一是必须要按照科学设岗,责任到人,量化考核,易于操作,责任追究,严格奖惩的思路,建立“两权”监督制约目标管理体系。
建立详实的岗责管理体系,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明确到每一位税务干部,建立起一个“谁的职能谁行使,谁的责任谁负责”的有效运行机制。
二是要不断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要在构建纠、评、建机制和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信访和舆论监督力度,把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行风评议、风险防控管理等功能,不断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度。
三是定期邀请特邀监察员、党政领导、基层党员、纳税人上门座谈“挑刺”,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采取进户走访、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促进依法行政。
通过公开办税,阳光办税等多种形式,使外界了解和熟悉税务机关的内部设施和工作分工,了解税务业务的流程和作业方式,对群众反映的廉政和纠风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反馈。
四是抓紧行风建设,以宣传教育、学先进树榜样、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全面评估作风、行风建设,让全体干部职工对照上级要求,对照先进单位查不足、找问题,通过对近年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全面检查和严肃认真的自我查找,归纳总结.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坚持认真整改。
发现的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严格不放过。
在此基础上,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查违纪违规问题。
(四)实施延伸管理和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
对税务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能仅仅局限于上班的八小时以内,还要延伸到干部的全部生活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税务事务的办理过程中,还要延伸到日常事务的操作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税务干部自身,还要延伸到税务干部的家庭中,包括干部的妻子、儿女、直系亲属。
应当大力提倡家庭助廉,纵观许多发生问题的高官,绝大多数与“内助”、亲人有着脱不开的干系。
一个家庭,就是一个小社会,小环境的“干净”与否,对干部自身有着十分重大的牵制作用。
因此,筑牢干部的思想防线,也离不开对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
一是不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通过学习文件、通报案例,报告工作等内容,使干部的亲人增强法律观点,开阔眼界,提高觉悟。
形成内外协作,整体联动,共同营造廉政建设的氛围。
二是加强地税干部大事申报事项,加强节假日前以及婚丧嫁娶等的预防教育工作,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
(五)突出地税特色,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历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预防廉政事故的一剂良药。
要坚持以人为本,把阵地建设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的“固本强基”工程。
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坚持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为切入点,提高地税干部的道德修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渗透、影响和辐射作用,通过健康向上、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的文体系列活动,借助机关文化生动、灵活的特性,潜移默化地教育、影响和引导干部职工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广大干部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感染和教育,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收到润物无声的效果。
一是预警式教育。
实行廉政提醒制度,设立提示牌,定期进行廉政格言警句的提示。
在办公楼区域装帧各式廉政格言标语牌,建立一条干部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走廊”。
在局域网站上建立廉政格言警句库,供地税干部学习和警示。
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更应提醒地税人员“结合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加强自身监督,牢记廉政纪律”,预防“节日病”的发生。
二是报告式教育。
每季听取一次形势教育、廉政建设专题报告,每半年组织一次纳税人问卷调查,每年组织一次执法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领导干部向广大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和民主评廉议廉活动,积极主动地接受内部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把反腐倡廉教育与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结合起来。
三是自警式教育。
让每一位地税干部职工写一句自己认为最能体现岗位职业特征的廉政警句或格言,制作成铭牌置于办公桌上,时刻提醒自己;将收集到的格言警句编印成小册,发放给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纳税人,或者放置在各办税服务厅(点),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组织廉政歌曲比赛活动,促使广大税务人员学唱廉政歌曲,对照歌词,自警自励,防微杜渐。
四是感悟式教育。
定期组织地税干部参观监狱,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旅游,召开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观看廉政影视、电教片等,从正反两方面,剖析典型案例,吸取经验教训,使大家从中接受教育、吸取教训、感悟人生,树立“廉荣腐耻”的精神理念。
五是网络式教育。
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资源优势,设置并开辟“廉政论坛、古镜今鉴、勤廉风范、漫画警言、反腐案例”等栏目,为地税干部学廉论廉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
(六)要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形成严格分明的奖惩机制。
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项重要工作,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又有利于有效预防。
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一是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教育成果。
党组要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等一系列责任制度;二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使广大地税干部受到教育。
一方面,要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为税不廉、违规执法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坚决查处地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努力把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除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力度,更要加强对系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最大限度地预防执法过错的发生。
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手软。
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纪律的刚性,产生震慑作用,最终达到减少和遏制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如何抓好党风廉政教育
(一)、廉政谈话的主题内容会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详解如下: 一、强调廉政责任。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一种政治责任、人格素养和文化规则,是必须严格遵循的道德水准和法纪底线。
要突出强调三种责任。
一要强调严格执行廉政规定的责任。
要把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坚持克己奉公、做到秉公用权作为维护党的形象、树立领导威信、凝聚党心民心的重要内容,严以律己,率先垂范。
二、要强调履行岗位廉政的责任。
领导干部要管好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要强调创建廉政文化活动的责任。
要按照逐级负责、岗位负责、系统负责的要求,积极营造单位勤奋敬业、崇廉斥贪、勤廉兼优的清风正气。
二、进行警示提醒。
要把警示提醒作为重要内容,深刻剖析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典型案例,通报案情、分析原因、总结教训、给人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震慑和启发领导干部真正从思想深处解决认识问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主动地把廉政规定作为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作为时刻规范从政行为的根本准则。
有些提醒非常重要,比如传统节日期间的迎来送往,请客送礼,往往为干部职工所垢病,各级领导干部都应注意到其危害性,做到不送也不收
三、指出廉政风险。
要区分集体谈还是个别谈、与正职谈还是与副职谈、与年轻同志谈还是与老同志谈等不同形式和对象,有区别、有针对地提醒风险防范中哪些属于敏感时期的、哪些是重点领域的、哪些是关键岗位的。
对如何进一步排查和防范廉政风险点,谈话者要提思路、教方法,引导新任领导干部要重点把握风险排查、等级评估和防范责任三个关键环节,发挥好警示提醒、制度约束、监督防范三个重要功效。
四、强化制度意识。
强化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就是要毫不含糊地强调要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坚持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这是党性修养、大局意识、法制观念、自身素质的综合反映。
要站在讲党性、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自觉听从组织招呼,遵从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明确具体要求。
一是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加强公仆形象教育,加强警示教育。
二是要坚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把“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的“班长”作用、班子其他成员的“班委”作用发挥出来。
三是要有接受监督的胸怀和勇气。
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爱护、关心和帮助。
四是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当前职工群众最盼望、最满意的干部是狠抓落实、 真抓实干最渴望、最欢迎的是求真务实能办实事,最不满意、最有意见的是华而不实、摆空架子。
要把工作放到大局中来认识、来把握、来部署,少一些浮躁、多一些思考,少一些应酬、多一些深入,少一些形式、多一些实干,形成谋发展之路、思发展之策、创发展之业的良好作风。
六、 进行廉政承诺。
廉政承诺是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必须保证做到的具体事项。
领导干部的廉政承诺,既是表态,更是决心,具有强化廉政意识、明确廉政责任、坚持廉洁从政、规范权力运行等重要作用。
可结合创先争优个人承诺和在廉政教育警示室进行廉政誓言等形式完善廉政承诺。
(二)廉政谈话这个概念的补充解释如下: 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一种手段。
廉政谈话作为一项制度时间不长,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暂行)》正式予以确认的。
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
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
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
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
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
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8钟不同类型单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回首近30年来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然而,问题也是仍然存在的,有长期以来沿袭的共性老问题,有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有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无论是什么问题,都是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历经30余年遗留下来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的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少数领导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30来年,普及的法律法规已经够了,没有必要再开展下去了,再搞也是过形式,不会有什么效果;还有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这在普法考试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代考、替考现象普遍存在,考试纪律观念淡化;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群众学习的法律知识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学的太多,反而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展开,群众工作将会越来越难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总体上来讲,在县级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还是比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体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和部门,各种各样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普遍缺乏。
比如:有的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印发法治宣传材料都没有钱;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具体工作无人做;有的印发文件了事,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和深入发展。
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还不够科学,往往是以开了多少会、开展了多少活动、做了多少资料为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能达到有机统一,效能最大化的问题考虑欠缺。
同时,在年度综治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三)宣传模式还比较陈旧当前我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还比较落后,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
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省、市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来看,很多人甚至连“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农民工、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众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盲点和死角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由于其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所以真正具体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县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力量单薄,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深陷“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
另外,从乡镇来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多、面广,承担该项任务的基层司法所普遍面临人员不足,在11个基层司法所中,仍然有4个1人所,7个2人所,而且兼职过多,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往往是疲于奔波、穷于应付,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从机关机关单位和部门来看,虽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但是基本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员,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甚至少部分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都没有,遇到检查就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
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来看,村(居)委干部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但由于基层事务繁琐,而且人数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大部分基层干部都不愿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是开展也只是过形式、走过场,收效甚微。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建议(一)转变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由“法制”置换为 “法治”的这一重要表述,经历了3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对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宣传,更要加强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
因此,传统的上街咨询、发放材料、设立展板等过于陈旧的“老三样”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要转变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全县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努力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扎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
三是要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四是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对普法考试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普遍提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瓶颈。
因此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陈出新,打造精品、树立品牌,探索出一条适合县情实际的特色发展路子。
一是要积极拓展新型载体。
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新型媒介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
比如:在《余江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各地、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余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等等。
二是要巩固深化基础阵地。
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纳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课成,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点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墙,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
三是要注重群众法律需求。
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听取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落实“菜单式普法”模式,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把着力推进法治余江创建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法治余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环境、法治意识和民生保障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细胞”创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设进程。
(四)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工作难度大。
因此必须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要打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比如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元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服务团,等等,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专业法律优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讲座和法治培训等活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是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执法司法和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全面占领法治宣传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三是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