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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讲座个人心得体会范文

时间:2014-12-12 00:00

谁帮忙写一篇法律知识讲座后的心得体会

您好,你可以直接把你在听讲法律讲座的所有想法写出来就可以了。

安全知识讲座心得体会400字

今天,下午我们观看了安全知识的教育片,使我们又懂得了很多的安全知识,都有什么时候我来给你们讲一讲吧! 如果我们在游泳或钓鱼的水池边玩耍时,不慎落水要大声呼救引起路人的注意,要保持头到能呼吸.不能在楼梯上玩耍打闹,比免碰撞.你如果看到有小朋友在楼底上要积极阻止.有一些小朋友爬到树上,如果你看到不能大声惊叫,要小心的走近劝阻.小黄帽和同同在公交车上的做法,有一些是错误的,如不能在公交车上吃有竹签的食品,不能在车上打闹玩耍,不能用脚踏车门,容易使脚部受伤.在公交车吃完的东西不能从窗户向外扔,因为可能伤到马路上的行人,在车没有停稳时不要上下车,在车上不会看书,玩游戏等.如果发生意外要记住打112求救电话。

学校是我们的家园,在学校里我们不能在校园里打闹,上楼梯时要排好队以免踩踏,听到上课或下课铃时不要快速跑出教室,容易碰到同学,发生不必要的伤害。

作为学校的小主人我们要保护公共财产。

有一些人,他们模仿网上游戏上打斗的盗窃的情景,酿成了不可挽回的罪孽,2005年夏天,10位年龄不到20岁年青人犯罪。

所以我们不应该看我们不该看的东西不能玩惊险,刺激的游戏不能取。

心理问题是个大问题如果心理有问题你就什么事,也会做不好的,让我在告诉大家解决的好方法。

可以找老师或好朋友倾诉,说出来会好爱,如果我们遇到心理问题要正确面对不要逃避,心理良药心有障碍疏通畅快。

体育课是锻炼身体的时也要注意安全,上体育课要穿运动鞋运动衣,不能带小刀,钢笔等锋利的东西。

如果身体不好不要强制自己,参加运动时腰部时不稳定,要用书本或木板坚硬板子梆在两侧及到医院。

运动过后不能喝冷水,吃冷饮冼冷水澡,最好喝白开水,不要喝饮料。

安生第一,让我们大家一起从一点一滴起注意安全。

法律知识宣传心得体会300字

这周,学校开展了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旨的演讲活动,学校专程聘请了安全法制教育的校长,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r\\\ \\\\r\\\ 作为一名小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做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犯法,并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r\\\ \\\\r\\\ 小小的我在这个世界中迷茫,面对利益与谎言编织出的美丽幻境,明知是黑暗布下的陷阱,我们却选择了毫不理智的踏入,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r\\\ \\\\r\\\ 做为21实际的青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即将踏入这个社会,以后的路还很长,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必修课,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r\\\ \\\\r\\\ 知法就是为了创造如果,守法就是为了落实如果,用法就是为了改善如果。

在日常生活中留点心吧

也许你会发现一件小事也有快乐的原点在发光。

\\\\r\\\ \\\\r\\\ 近年来,全社会不断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真情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我们青少年应当严以律己,把遵纪守法内化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让我们\\\\\\\\“与法同行”,真正唱响\\\\\\\\“我知法,我守法,我健康,我发展,我快乐

”的主旋律。

法律知识课心得体会

这周,学校开展了以“安全”为主旨的演讲活动,学校专程聘请了安全的校长,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小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做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犯法,并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小小的我在这个世界中迷茫,面对利益与谎言编织出的美丽幻境,明知是黑暗布下的陷阱,我们却选择了毫不理智的踏入,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做为21实际的青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即将踏入这个社会,以后的路还很长,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必修课,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知法就是为了创造如果,守法就是为了落实如果,用法就是为了改善如果。

在日常生活中留点心吧

也许你会发现一件小事也有快乐的原点在发光。

近年来,全社会不断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真情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我们青少年应当严以律己,把遵纪守法内化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让我们“与法同行”,真正唱响“我知法,我守法,我健康,我发展,我快乐

”的主旋律。

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800字 急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

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

[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

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2] (二)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

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

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

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

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

三是未成年人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

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

[3](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

[4]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

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

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

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

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

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心理学分析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进行的。

未成年人虽然心理尚未成熟,但他们的犯罪行为也是受心理支配的。

为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显著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这是与作为犯罪主体的未成年人在这一特定年龄阶段下所固有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分不开的。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

由于未成年时期的年龄特点所形成的矛盾也是贯穿未成年人成长的全过程的,虽然这些矛盾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产生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是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很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动因。

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1)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

因此,过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当,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往往将过剩的精力用于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动中。

(2)兴奋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由于未成年人腺体的发育,内分泌非常旺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的情绪兴奋性高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大脑皮质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性犯罪。

(3)性机能发育成熟和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未成年时期,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从而产生强烈的性意识,有接触异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欲望和冲动。

然而,他们又缺乏组建家庭和负担家庭的法律道德责任和经济能力,从而产生了生物性和社会性的矛盾。

如果,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那么就不可能正确对待两性关系,就有可能放纵自己,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控制,从而强化这对矛盾,导致性方面的违法犯罪。

例如,有的未成年人在色情、淫秽制品的刺激下,为了发泄生理冲动,不惜实施强奸、轮奸等性犯罪;或者为了嫖娼而不惜实施抢劫、盗窃、诈骗等财产性犯罪。

2.未成年人个性心理结构内部的矛盾(1)孤独感和强烈的交往需要的矛盾现在,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龄普遍提前, 生理上的突飞猛进,尤其是性器官的发育成熟,使他们的性意识、性冲动,性体验等接踵而至,这给他们带来了种种困惑或疑虑,产生各种神秘不安的复杂心理。

与此同时,他们的心理成熟却明显滞后。

他们没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来为因生理成熟产生的种种困惑解难释疑,无法合理地为自己减轻心理的重负。

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成人感逐渐增强,对于内心的困惑和疑虑不愿轻易向他们吐露,于是表现出明显的心理闭锁。

未成年人处于这种自我封闭之中在心理上与成年人产生隔阂,不愿相互交流思想、感情,因而产生孤独感。

但是这种孤独感并不是他们所希望的,他们渴望被人理解,希望与人交往,希望在人际交往中有一定的地位,希望能在同龄人中出类拨萃,以维护自尊。

因而人际交往的需要较为强烈,这种在心理上既感到孤独,又渴望交往的矛盾,可能使青少年陷于苦恼的境地。

他们不愿与父母老师沟通,却希望与同龄伙伴拉帮结伙,有的甚至离家出走,出外寻找“友谊”。

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少,认知狭窄、片面,分不清是非美丑,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容易被人引诱,上当受骗,稀里糊涂地就加入犯罪团伙,不知不觉地就走上犯罪道路。

(2)好奇心强和辨别是非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对一切感到新奇,对自己不了解的现象,不理解的问题都表现出十分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但由于他们社会经验不足,认识能力尚未发展成熟,对许多社会现象和科学的准则还没有自己定型的见解和观点,容易受暗示而模仿,自觉不自觉地受一些不良因素地影响,看问题时以偏概全、固执己见,自己认为正确符合自己兴趣爱好的知识就不加考虑的片面接受,以致受到不良的社会风气和一些宣扬暴力、色情的不良亚文化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

(3)独立性和依赖性的矛盾随着成人感的产生和增强,未成年人对自己估计过高强烈要求独立自主,想从心理上改变过去依赖成年人和受人监护的状态,即取得与成年人相同的地位,离开父母的管束,完全独立。

但是,由于他们没有经济来源,且社会生活经验欠缺,不能适应错综复杂的社会,因此未成年人在生活上还要依赖于父母,在社会上还要依赖成年人。

这种在心理上想独立,而实际生活中又不得不依赖父母的矛盾可能激发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冲突,加大代沟的裂痕。

在现实社会中,有的因对父母的严格管束十分不满而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进而实施家庭暴力,甚至出现了弑亲现象。

(4)强烈的情绪冲动和理智控制较弱的矛盾未成年时期,情绪的兴奋性高,情绪的波动性大,具有极大的冲动性,既表现为热情活泼,又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

有时,当个人需要受到限制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产生挫折感,进而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

这时理智的控制能力却显得无能为力,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计后果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向有关当事人或无辜群众实施攻击行为,进行报复。

(5)自我意识的矛盾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己已经形成的心理特点和正在发生进行的全部心理活动的认识,以及自己与外界事物相互联系的认识。

未成年人由于独立性意向的发展,开始将对外界及外界事物与自己的关系的关注转变为对自己心理活动的关注。

这样自己既是观察者,同时又是被自己观察的被观察者,自我意识被分成两个处于不同地位的部分:前者为理想的自我;后者为现实的自我。

一般来说,现实的自我总是落后于理想的自我这样一来,二者的不一致便产生了自我意识的矛盾.未成年人自我意识的矛盾通常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过高的自我评价,另一种则是过低的自我评价。

过高或过低的自我评价往往导致个体自我意识确立过程中的过分自负或过分自卑这两大心理缺陷。

①过低的自我评价。

处于这种意识状态的未成年人,在把理想的自我与现实的自我进行比较时,对理想的自我期望较高,又无法达到,对现实的自我不满意,又无法改进。

他们在心理上的一个特征就是自我排斥。

由于在成长过程中,理想的自我与现实的自我的距离过大所导致的自我矛盾冲突,他们往往会产生否定自己、拒绝接纳自我的心理倾向。

这类未成年人往往降低人的社会需求水平,对自我过分怀疑,压抑自我的积极性,并可能引发严重的挫折感和内心冲突。

他们的心理体验常伴随较多的自卑感、盲目性、自信心丧失和情绪消沉、意志薄弱、孤僻、抑郁等现象,尤其是面对新的环境、挫折和重大生活事件时,常常会产生过激行为,酿成悲剧。

近几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由此类心理问题所导致的。

②过高的自我评价。

这是一种与过低的自我评价相对立的自我意识状态。

在这种自我概念的支配下,个体往往扩大现实的自我,形成错误的不切实际的理想的自我,并认为理想的自我可以轻易实现。

这种类型的未成年人往往盲目乐观,以我为中心、自以为是,不易被周围环境和他人所接受与认可,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和不满。

因此极易遭受失败和内心冲突,产生严重的挫折感,导致苦闷、自卑、自我放弃。

有时会引发过激行为和反社会行为。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社会学分析未成年时期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阶段。

因此,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本身并不是决定犯罪发生的必然原因。

但是,由于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极易在社会化过程中接受错误、消极的影响,进而产生形成犯罪心理、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的形成要经历一个不完全社会化或者错误社会化的过程,这是一个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过程。

未成年人的社会化主要是在家庭、学校等直接生活的微观社会环境中实现的。

1.家庭的不良影响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一生中经历的第一个场所,是他们社会化过程的起点。

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

(1)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的残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

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为离婚、死亡、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致使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

在这种家庭中,尤其是失去丈夫的家庭,家庭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教育子女的责任就落到了妻子一方,再加上家务劳动的压力、时间、精力等的限制,疏于管理和教育,极易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

另外,由于家庭结构不完整,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人际关系冷漠,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反叛心理。

他们在家里得不到爱和精神生活的满足,往往会向外寻求精神支持和寄托。

这样,由于他们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和坏人的教唆、引诱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家庭教养方式不当 家庭的教养方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

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造成教养方式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

据广东省少管所反映,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中有80%和家庭教养方式不当有关。

[5]家庭教养方式不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娇宠、溺爱现在的家庭独生子女率在逐年升高,就是因为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家长往往对子女采取的是一种百依百顺、即使子女犯了错误也对其包庇的态度,使孩子从小养成了自私任性、好逸恶劳、骄横霸道、自我中心的不良性格和行为习惯。

这种未成年人进入社会后,当他们的个人利益和需要不能在正常的范围内得到满足时,很可能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从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②简单粗暴与溺爱正相反,有些家长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这些家长发现孩子犯了错误后,无视子女正常的自尊和独立的人格,对他们动辄打骂。

一方面,家长的举动给子女提供了学习模仿的榜样,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残忍、粗暴、好斗的性格,形成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的观念。

另一方面,引发、强化了子女的逆反心理,造成子女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

他们在心理上视父母为敌,离家出走,流落到社会去找小兄弟取得“同情”、“温暖”,有的在别有用心的教唆犯的引诱、威胁下,堕落成罪犯。

③放任自流父母放弃了教育子女的责任,对子女的一切行为举止采取不加干涉的态度,放任自流。

在这种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孩子,极易形成冷酷的、自傲、自狂、目空一切、自以为事、玩世不恭的不良性格。

他们在父母的放任下过早的走向社会,由于缺乏父母的指导和监督,并且自身认知水平不高,缺乏正确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在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下,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④期望过高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倾注了全部的爱,同时也对子女的学习成绩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子女尽最大的努力也难以达到,这时孩子就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甚至焦虑不安,产生了逃避和逆反心理。

当这些压力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时,在逃避和逆反心理的支配下很可能会离家出走,以至误入歧途;有的甚至做出弑亲等过激行为。

⑤缺乏情感沟通有的父母整天忙于工作或生意或只注重对子女的物质需求的满足,而忽视了与子女的主动沟通,再加上未成年人心理上闭锁性,造成子女和父母缺少情感沟通,子女心理上的迷惘和疑惑得不到父母的及时指点,内心的欲望和需求得不到满足,现实的心理无以宣泄,心理上得不到慰藉,久而久之,心理问题积重难返,进而形成抑郁、敏感多疑、易怒、冷漠、孤僻、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由于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下,很容易实施暴力犯罪。

(3)父母行为不良家庭中的社会化很多都是在无形中进行的,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另外,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可塑性大,善于模仿,但其分辨是非、控制自己意志的能力较弱。

所以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都会给子女以暗示的影响,并使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在其心灵中孕育下违法犯罪的种子。

(4)家庭气氛不和睦(5)家庭过于贫困由于父母的工作压力较大或者父母双方都下岗,家庭条件过于贫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很容易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和敌视社会的心理,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往往铤而走险。

家庭居住的环境和周边条件不良,周边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治安管理、文明程度等都是影响孩子成长的因素,孩子容易受周围不良青年的影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学校教育的缺失学校也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

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帮助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

但是,学校教育还存在某些不尽如人意的缺陷和失误,不利于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

(1)忽视思想品德教育由于在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有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方法简单、陈旧或是流于形式,而且内容空洞、脱离实际,对学生缺乏吸引力,再加上在教师队伍中,确实有一些素质差,职业道德低下的人。

一种是课堂上可以讲些大道理、道貌岸然,一离开课堂却完全是另一个样子。

这样就更加削弱了教育的权威性,甚至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这样就很容易使成长中的未成年人排斥主流文化,而对不良亚文化产生认同,进而在不良亚文化的吸引和感召下,形成不良亚文化群体与主流文化相对抗,经过相互感染和认同,最后堕落为未成年人犯罪团伙。

再一类是在一些学校中,成绩好的是好学生,成绩差的就是坏学生,并以此为依据,人为的把学生分成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使得学生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挫伤,失去了进取心和自信心,造成了一些学生的厌学、辍学,流失到社会上形成不良群体,无所事事,在坏人的教唆下,很容易堕落为犯罪团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另外,未成年人在心理发育和人格形成的过程中,缺乏应有的道德引导和培养,很不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对社会上的各种消极因素的“免疫力”极低,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极易产生犯罪心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法制教育效果不佳目前,学校法制教育落后,效果不佳,造成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法制教育课老师基本上是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而且多数由政治老师兼任,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解释法律知识准确程度不高的问题,上课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让学生死记硬背。

另外,法制教育也只是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不能使学生形成与法律规范的要求相适应的价值观,不能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自己的需要和行为,不能使学生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形成守法的行为习惯,没有收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反而让一部分学生由于了解法律规定而钻法律的空子,心怀侥幸,而走上犯罪道路。

(3)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滞后目前,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上仍是空白。

而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基本上都是在学校期间度过的,未成年人进入青春期后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开始对性有所感知,性意识处于从萌芽到日渐明确和成熟的阶段,他们对性的理解具有模糊性,但是由于获得正确性知识和性教育的渠道不畅通,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指导,使得他们在性知识上表现为愚昧无知,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网站及淫秽音像制品等。

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制观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

未成年时期面临着心理矛盾冲突的急剧发展和紧张繁重的学习负担及家长望子成龙所造成的巨大压力,这使得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产生了各种心理困惑、心理失衡甚至心理疾病。

但是,由于目前的学校教育中,忽视心理健康教育 ,没有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只是将心理教育的内容纳入思想品德教育中,这使得学生的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答和引导而更加严重。

当他们不能承受时,很可能走向极端,通过暴力等方式宣泄出来,造成暴力、强奸等犯罪。

3.同龄群体不良交往的影响马克思说过:“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

”[7] 同龄人的相互交往在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极少数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恶性发展,是与其未成年同龄群体的不良交往息息相关的。

团伙犯罪一直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很高的比例。

不良交往往往是未成年人走上团伙犯罪道路的起点。

一些被家庭和学校排斥和抛弃的不良少年,在不良亚文化的吸引和感召下,由于相同的感受聚集起来,通过不健康的娱乐、游荡、交谈等方式形成不良交往的亚文化群体。

法国犯罪学家塔尔德(Gabriel Tarade)在其专著《模仿规律》(Laws of Imitation)中指出:“模仿的程度,和人与人的距离成正比。

关系密切的人,越彼此模仿,即发生模仿的可能性和模仿的强度越大。

”[8]他们通过密切的接触、相互观察和模仿,使得原有的错误的社会意识、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得到强化。

美国“犯罪学之父”萨瑟兰(Sutherlabd)认为:“犯罪是在交往过程中,通过与他人的相互作用习得的。

对犯罪行为学习的主要部分发生在亲密的群体中。

这种群体的主要成员是犯罪人所熟悉的伙伴、朋友等。

犯罪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项内容:一是犯罪的技术;二是犯罪动机、驱动力、合理化和态度等特定方向。

”[9]这样,他们经过犯罪的学习,初步具备了实施犯罪的条件,通过违法尝试,加速下滑,沦落为犯罪团伙。

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以其独特的行为方式,如暴力、抢劫等与社会对抗,社会危害性极大。

4.文化市场的失控由于文化市场的失控,不良文化泛滥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

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网络游戏等等未成年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

美国学者班杜拉(Bandura)认为:“电影、电视常常生动地描绘暴力的画面,并且剧中的暴力被说成一种可以接受的行为,它甚至反映了一种英雄气概,那些娴于暴力的英雄从未因此而受到法律或社会的制裁。

由此,人们将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暴力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用于处理日常事务或人际关系。

”[10]未成年人处于求知和学习的人生阶段,其主要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的习得方式就是模仿。

这样,媒体上大量的暴力渲染成为他们模仿的对象。

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一部分未成年人在性格上表现出极强的攻击性,并且残忍、好斗。

遇事,头脑简单,很容易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导致暴力犯罪。

另外,一部分影视、纪实作品为吸引观众,对黑社会性质、恶势力团伙犯罪信息进行大量报道,对犯罪动机、作案过程进行过分详细的描述。

这给一些善于模仿的有劣迹的未成年人提供了模仿、学习的条件,他们不仅学会了作案手段,还学会了反侦察,反审讯的伎俩,成为了犯罪的“高手”、“专家”。

未成年人性器官开始发育、性机能逐步成熟,生理结构的明显变化引发了心理上的变化,好奇心增强,对自身的生理变化有着强烈的神秘感和好奇心 ,特别是对于与生理变化有关的信息有着更加浓厚的兴趣。

媒体中的色情内容,正切合了未成年人的这些特征,满足了他们的生理和心理需要。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自我控制能力差,抵挡不住诱惑,抑制不住生理和心理躁动,便产生尝试的念头,很可能诱发强奸等性犯罪的发生。

另外,沉溺于上网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原因。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海淀检察院近期对海淀看守所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发现:73名有上网经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39人承认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上网引起或与上网有关,占53.4%。

[11] 网络中通过互发电子邮件或聊天、在线游戏等手段进行交往,可以向对方隐瞒真实身份、年龄甚至性别等特征。

由于网络本身的这种隐蔽性,上网便成了很多处于心理闭锁期的未成年人缓解内心紧张、释放内心积郁的理想选择。

网络游戏、网络聊天过程中,虚拟的人物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未成年人的心理随意性被无限放大。

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他们往往难以协调,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及时、正确的纠正和引导,就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为了满足自我需要而不择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利益。

有些未成年人长期痴迷于网络,由于他们没有经济来源,为了支付高昂的上网费用,很可能实施抢劫、盗窃等财产性犯罪。

法律知识讲座观后感800字

学法律知识 做守法中学生——《法律知识讲座》听后感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

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

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看似虚若无物,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当一个邪恶的念头刚刚闪过,法律无形的双手便悄悄地靠近,当法律有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就说明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为了帮助我们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我们听了王警官带来的法制教育讲座。

这次的演讲主题是: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王警官那生动的演讲,引起了我的思考,更让我感到震撼的是…...现在,青少年的犯罪情况越来越多,现在中国一年就有两万多个。

听到这儿,我不禁感叹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呀

如果青少年就不把“法”看在眼里,那中国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

少年强则中国强啊

更让我感到惊讶的是,青少年犯罪年龄越来越低,初中生较多,这是为什么

因为初中生一般是住读,没有了家长的监督,老师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看着你,所以,自觉性就松懈了,再加上有的坏学生还影响了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学生,所以,犯罪的可能性更大了,其次,初中生的压力没有高中生大,有时间玩,有时间上网吧,网络也有些不健康的东西,好奇心使劲促使自己去看,可换来的,却是犯罪之路。

更让人心寒的是青少年犯罪的手段越来越残忍,从小偷小摸,到拿刀恐吓,最后还杀人放火

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80%与网络游戏有关

是啊,现在的游戏大多是打打杀杀,一不留神,就会沉入“泥潭”之中。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老师要求大家远离“网游”的原因吧。

在我们的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

他们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骂人,打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待在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

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就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了不轨之路。

有的后来竟发展到了结伙抢劫

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

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非常美好的日子呢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你后悔了,或者是你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而不惩罚你,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须要接受处罚。

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

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学好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中学生吧

校园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600字左右)

这个星期,我们高湖镇小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目的就是让我们学生知法,懂法,学法,用法。

学法过程中,学校还特地在广播里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老师说:“一些犯人最开始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导火线其实是很小的原因,但他们却因为抵制不了那些不良诱惑,才走上了今天的这条‘不归路’。

所以在生活中,对于影响我们学习、生活的一切东西,应该严厉地与它进行斗争,还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然后,老师又说到了交友不甚这个问题。

是啊,好朋友是我们一生的财富,有利于我们的学习与生活。

所以,我们应该提高识别能力,拥有一双“火眼金睛”,多交对我们有好处的益友。

听完了老师的演讲后,我明白了我们首先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我们不应该光为了别人,也要为自己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养成守法的行为习惯,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法律讲座的感想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与预防措施  今天,我所要论述的是一个当今社会的焦点话题---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这个问题一直被社会所关注着.是一个可谈性很强的话题,下面我来谈谈我的感受.  当今我国的犯罪比例在不断的逐年上升.而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况也比前几年要严重的多!,当然构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个方面的,我认为下面几个因素是构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一社会因素;二学校方面的因素;三家庭的因素;四个人所造成的因素.我觉得这几个因素是互相影响的,下面就分析一下这几个因素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  首先是社会因素,当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多元素的社会,而未成年人生活在这个社会,得到社会的各种关怀,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虽着近几年社会更加开放了.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也随之刮来了,一些不良文化更是日益猖獗的污染的未成年人的心灵.色情;暴力的书籍与DVD,网吧;迪厅腐蚀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然而这些泛滥的垃圾文化却被一些未成年人视为一种新鲜的事物,他们不但不排斥,反而很乐意的去主动接受.这就造成了一些未成年人行为堕落,他们的心理开始扭曲,从而整天与这些垃圾文化泡在一起,久而久之,便容易造成以下的几种现象.1某中学生因为长期看色情书刊或光盘,与某日下午持刀将一名女工强奸.2某中学生在网吧玩游戏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当即掏出随身所带的水果刀将对方刺成重伤,因流血过多而死.3一个中学生团伙去迪厅蹦迪,因喝醉酒再迪厅闹事打架,其中两人被打成重伤。

这些都是血的教训,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成为了一件当务之急的事情,所以要大力度的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用事实来警示他们,从而能够达到良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效果,使他们能够去主动的分辨是非,有法制观念,同时  以上的几个例子说明了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任务.它关系到下一代的成长,因为下一代是祖国的希望.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他们正确的法制观和是非善恶观是非常重要的!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仍然呈上升的趋势,犯罪主体却日趋低龄化。

尤为中学生为多,他们也从小偷小摸到抢劫,杀人.这些都是有不良社会因素所造成的.关注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工作。

减少那些垃圾文化的不良刺激源也是至关重要的!  家庭因素:一个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并对孩子的思想道德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这种作也用可以说是对孩子的心理起着直接的作用,他们会判断自己父母的行为而作为衡量他们自己的一把尺子.父母博学多才,孩子也应该不差.所以说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作为孩子的避风港同时也是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每个家庭的家长都要重在教子做人,同时要做好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教育,避免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家长应随时去注意孩子的坏习惯,一但发现要及时制止.但不可用一些极端的地方法,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孩子可能非但不去听,反而回会越陷越深。

因为此时的孩子都在处于一种逆反心理的状态中,只是有轻有重。

他们往往愿意更多的事来自己做主,而不是在家长的约束下去做,因为那样做有一种自由感。

有些青少年犯罪与家境不好或父母离异有直接关系。

这种家庭的孩子我觉得他们多少有些可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他们也羡慕别的孩子的生活机而自己却不能过上。

再加上他们长期处于的环境多少会使他们产生一些虚荣心,但他们的家庭条件不允许他们去想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于是一些邪恶的念头便在他们的脑中产生,很有可能使他们误入歧途。

而对于单亲家庭的孩子社会上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是他们思进取,图上进。

而不是去歧视他们甚至是嘲笑他们,使他们感到社会的冷漠,残酷。

因此我们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去给他们送区温暖,从物质上帮助他们。

家庭中的法制教育能够让孩子更好的认识到法的重要性,从而使更好的从家庭做起就开始给孩子灌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同时必须动员全社会各方面一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努力。

  学校因素:在校学生的犯罪率虽然很低或几乎没有,但从学校产生出的“问题少年”却不少,他们在学校里不务正业,打架斗殴等种种表现都让其老师与家长头疼不已,而一些老师本着难管,管不了等思想最终放弃了这类学生,这样做非但不能唤醒他们,反而回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从而使他们更加的为所欲为。

最终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家长与老师们应该冷静的面对。

对于这这种“问题少年”,只用说服教育是徒劳的,必要时必须采用一些行政强制的措施以约束他们他们,否则他们离开学校走上社会后很容易犯罪。

犯罪的青少年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平时不学法,也没有人去主动的教他们,法的意识在他们脑海中甚至是全无的,这就更容易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作为一所学校它本身就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而在教书的的时候更应该教学生怎样做人,这也是学校应尽的责任。

未成年人阅历浅,涉世不深,思想单纯,心志也不成熟,一旦交上不三不四的朋友,就会是非不辩,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是违法乱纪的行为.即便在学校中有他们老师的制约,但一旦走出校门他们就可以我行我素,去找那些所谓的朋友,而学校即使知道但也没有办法只得任其为之。

久而久之这些学生便会产生厌学的想法,有了这个动机他们就会逃学,从而彻底的脱离学校的管制,去和那些社会青年混在一起,然而他们自己并不知道他们这样做很容易把自己处于一种犯罪的边缘,因为据我身边的例子:这类学生一旦遇上什麽事情通常喜欢用暴力的方法解决,以显示自己所谓的实力。

因为他们清楚学校知道后不过是用行政处分来处罚他们,最多是开除学籍。

所以他们并不在乎。

但这种行为最终会让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而学校应该与家长建立一条方便的联系网定期的想家长汇报各个学生的在校的各种情况,也能让家长及时的了解孩子的情况,以便及时的对孩子进行教育。

在学校与家长的紧密配合下让孩子身心能够健康的成长。

避免孩子误入歧途。

同时学校也应该对学生大力度的开展法制教育,使孩子认识到未城年人犯罪的严重性。

  上述我所谈到的三个因素全部是外界的因素。

下面要谈的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即个人因素,因为这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

在许多未成年犯中,绝大部分都是因为自己未把握好自己而误入歧途的。

所以自己把握好自己是十分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的习惯与行为,一个人只有控制自己的行为才能够立足于这个社会.未成年人更是如此他们的心志尚未成熟,阅历浅.对于社会的认识度很浅薄。

同时常常会有一些自以为是。

对于家长的一些忠告置若罔闻,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事。

这样其实本也没什麽,但做事情都要有分寸,这些青少年往往把握不住。

他们认为是对的就一定会去做,置后果于不顾。

这样做是极其危险的,它埋藏着很大的隐患。

因为他们一旦对一些事情产生了意见,很有可能去采取极端的方法来应对,从而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

由此可见青少年把握好自己是很重要的。

首先自己要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不要人云亦云,要有自己的主观看法,对与有害的东西要坚决的抵制。

同时应该主动的给自己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理智的对待周围的一切人和物,让自己能够设身处地的认识这个社会,避免误入歧途。

自身因素是一种自己主宰自己的因素,它对于一个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是很重要的,而他的心理健康与否则关系到他的生活与学习以及各个方面,同时也是预防其犯罪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也可以算得上是主要因素,因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多少都是有些畸形的,他们在心理上受到了某种刺激,从而导致了他们犯罪。

可见青少年心理的健康与否也干系到了他们的未来。

所以青少年必须把握好自己才能够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四个因素谈完了,下面主要谈下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些预防措施,毕竟犯罪是以预防为主的。

  我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该从最基本做起,从心理起到预防的作用。

这才是最主要的。

现在许多学校开始逐步的开始给学生开一些基本的法律讲座,让学生知法;懂法;用法。

因为就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来看,他们的脑子里毫无法的意识,总认为法律是用来制约成年人的,认为法律和他们没有关系,这是导致他们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而这种意识在现在的不少青少年的脑海中仍然根深蒂固的存在着,这是不仅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同时它也反应出了一个社会现象---那就是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还不够力度,应该加大力度的对他们进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

用文字;图片;放映影片等方法使他们认识到犯罪后果的其严重性,甚至可以组织学生去参观少管所,亲身去感受一下那里的气氛,让学生与未成年犯面对面的交流想法,以次用来警示他们。

学校也多开展一些公开法制教育,让学生参与其中,然后谈一谈自己的感想,洞悉学生的心理,了解学生,以次想他们灌输法律的概念。

让他们从根本上了解法律,要让他们从中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并且组织他们学习一些浅薄的法律知识,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我国是一个法制性的国家,一切都要有法可依并且依法行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就是对祖国的未来负责。

让我们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同尽一份自己的责任;尽一份自己的力量吧

  以上就是我对与未成年人犯罪与预防的浅显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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