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侦查辨认”的原则
侦查的途径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人、被害人;勘验、检查; ;扣押物证、书证 ;鉴定 ;辨认;通缉等。
针对不同的侦查途径都会有相依的措施,以勘验、检查为例: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五种。
1.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对刑事案件的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种侦查活动。
犯罪现场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的场所。
(1)保护好现场。
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
接案后,侦查人员应当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并保护好现场。
(2)侦查人员勘验现场,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3)勘验现场在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为了保护勘验的客观性,还应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
(4)在勘验现场时,侦查人员还应当及时向被害人、目睹人、报案人和其他群众调查访问,以便了解发案前和发案当时的状况,发现和收集同案件有关的各种情况,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收集证据。
(5)勘验现场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其他参加勘验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
侦查活动中辨认的程序是什么
你好朋友,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具体是:侦查人员组织侦查辨认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单独辨认 (二)个别辨认 (三)混杂辨认 (四)客观辨认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9条规定:“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为什么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是要求辨认时被
侦认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的有关事实,组织被害人、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别、作出判断的侦查活动。
侦查辨认的基本概念经过审查合适的辨认和笔录是查明案件真相的证据之一。
侦查辨认的方法对人的辨认:a在混杂条件下直接对被辨认人进行辨认。
辨认人通过对侦查人员提供的一组辨认对象的外貌或动作姿势直接关擦或感知、比较而进行的辨认。
b在混杂条件下对被辨认人照片进行辨认。
辨认人通过对侦查人员提供的一组辨认照片上人的外貌的直接观察或感知、比较而进行的辨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