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谈谈对党政机关公文的写作有什么体会和看法
什么是公文
公文就是机关用于表达自己意图和处理公务的一种文字工具。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的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在这里,须要提请大家注意“工具”两个字,现实生活中,人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愿望和目标,单凭如诗如画的想像不行,单凭活力四射的激情和热情不行,单凭卓尔不群的胆识和智慧也不行,还必须靠实实在在的工具,就像种田需要犁和锄、过河需要桥和船一样,在党政机关,我们要把党和政府的意图体现出来,我们要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我们要把机关领导班子的思路、想法、措施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行动,转化为具体的物质性的东西,靠什么
靠公文。
总结是党政机关公文吗
不属于党政机关公文,是应用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通用文共15种 其中有什么等
(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
适用于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党政机关工作总结和计划属于公文写作范畴吗
属于公文写作范畴。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心得体会资料
党的机关正式文件常用13种(公报、决议、决定、指示、条例、规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会议纪要、函),国家机关公文常用12类13种(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会议纪要、函),军队机关公文主要有12类13种(命令、通令、决定、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通告、布告、会议纪要)。
广义的公文还包括机关常用的应用文(计划、总结、办法、意见、规定、章程、细则、守则、调查报告、简报、讲话稿,以及财经公文、司法公文、外交公文等。
广义上应该全都是公文,狭义上总结、计划等等不是公文。
如何能快速的掌握写公文的方法
在政府机关工作,却写不出一篇文章,求方法。
我也是从0开始的,当初上学的时候作文写的还不错,到党政机关就发现全无用处。
简便方法:第一、从百度上搜一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一般经常用到的就是通知、决定、请示、申请、批复、函等,记住格式是首要(或者参照本单位以前发的文件)。
第二、文字需求。
我记得2009年我第一次写科学发展观的大总结,当时那个文书让我写产业发展方面的,我们这全是苹果产业,可我一个川道娃从小到大都没见过苹果树写个毛啊,根本没语言,也不知道写啥内容,一晚上写了300字自己都看不过去更别说拿去给领导看了,最后还是那个老文书写的。
后来我翻看了几篇他以前写的产业方面的内容,记住写重点词语和语句,也不是刻意记得,后来每次写都会用上,当然每年的内容会有更新。
这样至少我囤积了词汇量,也可以翻看报纸,报纸上的和咱写的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不过在你以后写公文起标题或者小标题的时候会有大用处,还有一些书籍,单位都会订阅一些报刊,翻翻适合你的内容。
第三学会套用,其实这不是抄袭,你写个公文可以先在网上查一下类似的文章,把适合自己的语句和板块或者标题留下,不适合的去掉再加上自己的内容,就ok了,写的多了自然词语就多了。
举个例子,当初要写清除公路、水渠及两边果园的杂草、垃圾,我实在是想不来怎么写,结果人家直接告诉我:清除公路沿线及周边果园杂草和垃圾,一个沿线和周边就说完了,看着还比较书面语,当然这个是最简单的,但放到当初我就是想不来。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7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7版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内容全文,欢迎阅读!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内容全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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