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党规党纪心得体会1000字

党规党纪心得体会1000字

时间:2019-03-07 06:30

学习党规党纪体会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严守党规党纪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每一名共产党员在加入党组织时,都面对党旗做出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入党誓词全面、系统地概括了党的性质、目标、宗旨、任务、纪律及其内在关联。

中央最近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入党誓词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

入党誓词、党章、《准则》和《条例》既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也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

审计机关的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入党誓词,把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结合起来,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切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地贯彻执行。

  一、《准则》和《条例》的发布实施,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

银行员工严守党规党纪心得体会

银行员工严守党规党纪心得体会银行员工严守党规党纪心得体会经过3天对党章党纪党规及相关政策、材料的认真学习,本人对“坚强的党性,优良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政治素养和党性的修养得到进一步提高,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净化了思想品德,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本职工作,较好地达到了学习教育的目的,更好地体会到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

特别是对习总书记党员干部“三严三实”的要求,有了更深的体会。

通过这次学习,本人深刻领会党章内涵,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做到“三结合”。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不仅要逐章逐条进行学习,还要追本溯源了解历史。

一是要把学习党章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

准确理解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激发“三个自信”和忠诚奉献意识,自觉践行党章要求。

二是要把学习党章与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

深刻领会党章精髓,挖掘讲话要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三是要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规党纪相结合。

党章是总规矩,党规党纪是党员的底线,要对照学、反复学、比较学,从而更好地遵守和维护党章。

通过这次学习,本人深刻认识到办好党的事情,归根结底要靠党章来统一思想和规范言行。

目前,党的建设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党的干部有这样那样的看法。

党的工作要让群众满意,就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宗旨、党的纪律、党员的要求去办事。

同时,党对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重

党纪党规学习总结

党纪党规学习总结【篇一: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总结】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总结自党章党纪党规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扎西镇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采取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等方法,圆满完成了县委和镇党委所安排的所有必学篇目。

一、学习的内容和方法一是以书本学习为基础,切实强化理论学习。

理论来源于书本,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建设必须强化书本学习。

因此,在此次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活动的第一阶段,我严格按照扎西镇专题教育学习计划表,逐章逐节,一丝不苟,完成了所有应学篇目。

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20篇主要篇目,写出读书笔记20篇,心得体会1篇。

二是以集中学习为重点,努力从班子学习交流中汲取好的做法和经验。

根据扎西镇党章党纪党规实施方案,扎西镇党政班子成员分2次集中学习了此次专题教育,会上,党委主要领导王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了党章党纪党规的主要篇目,并对班子成员的个人学习做了强调和安排。

各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做了交流发言,我从书记的讲解和班子成员的交流发言中找出了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受益匪浅,并在会上谈了自己学习的感受、收获和不足。

庄严肃穆,我分明感觉到了身为扎西镇政府领导的担子有多重,感觉到了新下的当代共产

如何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心得

自觉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守规矩和敢担当成了热议的一个话题大多数党员干部看来,守规矩和敢担当都是理所当然的,都是必须肩负的责任。

但也有个别党员干部并不这样看,在他们那里,守规矩和敢担当成了非此即彼、不能兼顾的对立关系。

有的人觉得守规矩束缚了手脚,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突出表现为为官不为;有的人则以敢担当为由不守规矩,经常打“擦边球”甚至越轨、越界。

这种将守规矩与敢担当对立起来的思想认识和做法,既影响党员干部的作风和精神状态,又不利于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

为此,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创新图变的血性和激情,以不服输的劲头把工作干得最好。

既不能坏规矩又要敢担当,奋发有为地干事、把发展搞好,干干净净地干事、把党风搞好。

”中国有句古话: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就是说,任何社会、任何组织如果没有规矩,就形成不了正常秩序。

规矩是什么?就党和国家而言,规矩就是纪律和法律;就单位而言,规矩就是规章制度。

对党员干部来说,守规矩就是按照党纪国法工作,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只有守好规矩,使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得到切实实行,才能保证正确干事,不做错事;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保证党和人民利益不受侵犯,各项事业正常发展。

何谓敢担当?敢担当,就是敢于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工作有胆识、有魄力,面对困难,敢闯敢试;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党员干部之所以要敢担当,是因为我们的事业发展面临着许多风险和挑战,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对河北来讲,我们既面临全国“三期叠加”的普遍矛盾,又面临结构性矛盾突出、大气污染严重的特殊问题,适应新常态压力更大、任务更重。

如果没有敢担当的胆识和魄力,没有敢担当的勇气和行动,我们的坡就难以爬上去,坎就难以迈过去。

只有敢于迎难而上,破解各种难题,全面小康才能顺利实现,河北绿色崛起才能成真;个人也才能有所作为,有更大收获。

守规矩和敢担当并不矛盾。

首先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履职尽责,为了人民幸福,为了事业发展。

其次,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守规矩前提下的敢担当,才是真正的担当,担当的结果才会利国利民;而只有敢担当,才会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体现规矩的价值。

实践也证明,干部出问题,都是出在不讲规矩、不讲章法上,而不是出在敢于担当、勇于做事上。

焦裕禄、孔繁森这样的先进人物,哪一个不是既守规矩又敢担当的典范?把守规矩作为不干事的理由,该作为不作为;把敢担当当作不守规矩的依据,肆意妄为,都是错误的,不可取的。

怎样才能做到既守规矩又敢担当?首先是增强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既守规矩又敢担当的思想源泉。

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党员干部就会自觉守规矩,不做损害人民利益的事,就会自愿为人民的幸福敢担当、敢负责。

其次是强化制度激励约束。

对不守规矩的人严加惩戒,使任何人都不敢触及规矩的“高压线”;对既守规矩又敢担当的党员干部,要褒奖重用,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再次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通过舆论宣传,澄清一些人的错误认识,使守规矩、敢担当的党员干部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褒扬,成为人们学习的榜样,努力营造鼓励党员干部既守规矩又敢担当的良好社会氛围。

如何学习,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发言稿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是正确的。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党只有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要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

从严治党就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篱笆扎得更紧。

党纪笼子肯定要比国家法律笼子的眼儿更小、标准更严。

打个比方,就像是“国标”和企业标准的关系。

好多人想当然地把国家标准当成最高标准,企业标准是低标准。

其实,“国标”是强制标准,是必须遵守的底线。

企业标准一定严于“国标”,否则企业就没有创新、不能赢得竞争。

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而党规党纪不仅要求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道德情操,还要求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

  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

要求入党的人首先要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了解党员的义务和党的纪律,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得到、守得住。

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

入了党,就意味着要多尽一份义务,就得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责任和担当就要更大。

党纪党规案例分析

孙某等人的“分钱”行为构成职务侵占。

主要理由在于,孙某在违约、侵犯房屋产权人所有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居委会名义出租房屋,并将已入居委会账上的部分租金与他人私分的行为,利用了孙本人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的是归居委会管理的钱款,符合职务侵占的相关构成要件。

  本案中有两处值得注意的问题。

第一,孙某擅自以居委会名义出租房屋,属于冒用单位名义实施不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区分不法行为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司法解释精神,一般只要同时具备“以单位名义实施”和“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两个要件,就应认定为是单位行为。

但是对于盗用、冒用单位名义实施的违纪违法行为,或者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者认可而实施的违纪违法行为,或者单位内部成员实施的与其职务活动无关的违纪违法行为,均不能认定为单位行为,只能作为个人行为处理。

本案中孙某系擅自决定出租房屋,且这一决定超出其居委会主任职权,因此,在有关出租房屋等违反房产管理规定的责任认定时,应由孙某个人承担而并不涉及孙某所在居委会。

第二,在孙某冒用单位名义实施不法行为获取违法收入,并将违法收入入到居委会账上的情况下,如何判断孙某占有的资金是否为居委会财产?我们认为,对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违纪违法行为,但违纪违法所得并未转入单位账户,而是由上述人员直接占为已有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违纪,不按单位违纪处罚,对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也不另定贪污或者职务侵占。

但如个人违纪所得进入了单位账户,该款则理当视为单位所有,因此,行为人再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款据为已有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贪污或者职务侵占。

本案中,考虑到孙某居委会主任的身份及其行为的内容,对其行为应按职务侵占认定为宜。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的租金所得属于民法上的侵犯所有权所得,与刑法、行政法等公法意义上的违法犯罪所得不同,按照民法的有关规定,财产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返还。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