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和从严治党方针,是我们党从长期执政党建设实践中得到的重要认识和结论,也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原则。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执政党的建设和管理,比没有执政的政党要艰难得多。
对此,我们党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
党的八大就从加强思想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阐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制定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颁布了新党章,开展了整党,严肃整治党内不正之风,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经验教训,反复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三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集中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党要管党须臾不可懈怠,从严治党一刻不可背离。
现在,我们党执掌全国政权60年,从受到外部封锁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到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党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自身状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结构不断优化,素质逐步提高,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使我们党展现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难度也增加了,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
坚持党要管党,要求在全党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坚持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
这要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方面工作中,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去,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从严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
要坚决摒弃那种对错误思想不批评、对错误行为不纠正的“好人主义”,切实改变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完善各种监督形式和监督机制。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特别是要旗帜鲜明、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学习三个条例规定心得体会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
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
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
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西藏民警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
”日前,市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浅谈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安机关作风建设
(一)要严格落实从严治警责任。
从严治警,必须增强管警治警意识、落实管警治警责任。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警就是空谈。
当前,队伍中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老好人”思想盛行,“抬轿子”的人多,“打板子”的人少,抓表面工作的人多,抓责任追究的人少,遇到问题绕着走。
问题产生的原因除了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之外,职责不清是最主要的问题。
部分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队伍作风建设是政工业务,不归自己管,未落实“一岗双责”。
少数政工纪检干部不熟悉业务,不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疏于对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因此,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队伍管理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将队伍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身上,切实解决责任不清的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从严治警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队伍建设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二)要坚持思想建警和制度建警紧密结合。
思想教育解决的是认识问题、价值问题、观念问题,是拧紧“总开关”的根本性措施。
制度建设解决的是治理规制、行为规范的问题,是把“权力关进笼子”、带有约束力的措施。
当前,公安队伍作风建设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事实上,制度建警和思想建警是内力与外力结合的、相辅相成的队伍建设措施。
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思想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来抓,加强民警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忠诚观念及廉洁意识,以此来解决党员民警的认识问题,打牢思想基础,促使党员民警在内心世界形成一种强大的自律力量,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
另一方面,要加大制度的废、立、改工作,把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管物的制度编织得更加细致、更加紧密、更有可操作性,以精细高效、务实管用的制度,切实做到事事有章可行、有法可依,并以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的原则,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者一柔一刚,刚柔相济,在公安队伍作风建设过程中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对强化公安机关队伍作风建设有着较强的促进作用。
(三)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严治警也是如此。
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
近年来,公安机关部分单位也同样存在着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家长制、独断专行时有发生,以至于一些领导干部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判断十分模糊。
因此,公安机关在强化队伍作风建设过程中,一是要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是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要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并具体体现到公安全部工作中去,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公安内部各类重要关系,不能缺位错位、本末倒置,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能搞团伙帮派、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三是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民警、领导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
(四)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
一个单位、一支队伍是不是能有战斗力,核心是看领导班子建设,靠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
因此,在从严管理干部上,既要强化领导干部自身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更需要组织上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到干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常言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应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核干部。
对敢于负责、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领导干部,要予以鼓励、表彰和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作风飘浮、群众不满意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应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加强事前防范。
要坚决调整那些工作不力、作风不好、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
对因工作失职而给群众利益、公安形象、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要严格问责,对以权谋私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查处,进而形成人人忠于职守、守土有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良好局面。
(五)要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这是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表述及态度。
当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逐渐渗透到公安队伍中来,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缠绕着党员民警,“温水煮青蛙”现象已经产生,因此,要持续深入改进公安民警作风,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
一是要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努力解决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问题。
创新是事物发展不竭的动力,是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果的重要手段。
因此,要通过改进作风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开拓创新上求突破,在争先夺位上做文章,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翻新举措,切实把上级的决策部署同本地区、本警种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超常规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努力解决弄虚作假、工作不实的问题。
要通过改进作风建设,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倡导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形成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注重实际、注重实践、注重实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求得实实在在的业绩。
三是要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要通改进作风建设,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努力解决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粗暴、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真正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
四是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努力解决脱离群众,作风飘浮的问题。
要通过改进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民警的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要求和意见。
要制定党委成员下基层工作责任制,将中心工作、从优待警、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一并带下去,一并落实、一并处理。
五是要在励行节约上下功夫,努力解决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问题。
要进一步培养党员民警的节俭意识,养成励行节约的良好风气。
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精打细算,严格把关,把有限的资金和装备往基层使。
六是要在树立良好警风上下功夫,努力解决民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树立忠诚可靠、执法为民、秉公用权、情趣健康、真抓实干的新时期良好警风,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的一流警队,积极解决好办事效率低下、“冷硬横推”、窗口“四难”、“慵懒散”等问题,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
(六)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警规警纪。
纪律不严,从严治警就无从谈起。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要严于国家法律,这是对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管理的必然举措。
相对于公安干警,警规警纪要严于国家法律的同时也要严于党规党纪,这也是公安干警区别于人民群众和普通党员管理的必然举措。
在具体工作中,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正警风、肃警纪,要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坚决查处违反党纪国法、警规警纪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氛围。
要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三项纪律”等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要治理“四风”问题、政令警令不畅问题、思想平庸不思进取问题、精神状态不佳问题等,打造公安机关遵纪守法、严守纪律的过硬队伍。
同时,要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党员民警。
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民警真正懂得,党的纪律和警规警纪是全体党员民警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合格警察的基本条件。
(七)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公安机关队伍作风建设最好的镜子,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公安机关内的“隐身人”无处藏身。
因此,要不断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让社会与公众参与监督。
要创新群众监督渠道,通过网上公安、公安微博、公安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的监督。
要不断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公安机关权力清单、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建立纪检督察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要落实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了解情况,交换意见,落实预警性、针对性工作措施。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定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加强沟通联系,主动征求意见,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队伍建设的反响,掌握队伍中存在的焦点、热点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的现实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
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有好处的,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对于群众反映发现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有违法违纪问题的,要积极查处、查实,并主动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群众的呼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八)要深入把握从严治警的规律。
长期以来,在从严治警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一些从严治警的规律被得以提炼,运用好这些规律,对于公安机关不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有着积极作用。
一是要承前启后,强化从严治警的系统性。
对于已经形成的一系列系统性的从严治警措施、方针、思路,要积极予以继承,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现实需求的从严治警相关要求,并在具体实践与操作中,不断总结归纳、提炼经验。
二是要常抓不懈,强化从严治警的连续性。
从严治警贵在经常、难在经常、成果也出在经常,要防止忽冷忽热、时紧时松、时好时差的问题,要克服打突击战、运动战、心情战、阶段战的行为,要持之以恒、经常抓、反复抓、系统抓,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始终盯着问题做工作,瞄着薄弱环节抓管理,跟踪问效抓反复,一以贯之,不解决问题不撒手。
三是要与时俱进,强化从严治警的前瞻性。
从严治警要不断适应形势和环境的发展变化,要克服不思创新,用陈旧的观念和老方法对待新情、解决新问题的经验主义,要积极探索治警特点与规律,采取新的手段与方法,增强创新的针对性、及时性,要把从严治警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地结合起来,在从严治警的过程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拿出新办法、总结新规律,解决公安队伍作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规范公务员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在
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廉政准则》是在《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总结运用和丰富发展执政党建设基本经验 三、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 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
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决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建设高素质党务工作队伍。
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全面认识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推进党建理论创新,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科学指导。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的建设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决定精神作出部署。
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把党和国家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而努力奋斗,永远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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