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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执勤执法心得体会

时间:2015-05-15 11:11

武警部队学习执勤规定心得体会怎么写

安全队稳定和集一的基本标志,是部队全面建坏的综合反映,安全工作反映部队管理教育水平的镜子,既是经常性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法律、法规、制度等外部手段、条件的约束、管理和规范,同时更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和觉悟来达到。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奠定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发生事故案件的诸多原因中,组织纪律观念差,法纪观念淡薄,违反条令条例、不遵守规章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要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就必须从思想入手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素质,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氛围。

  (一)要筑起安全工作的坚固防线,抓紧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是根本。

人的控制力,容忍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世界观和人生观。

一个有崇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行,严明的政策法纪观念,懂得真、善、美的人,是能够正确对待挫折、失败以及各种意外变故的。

因此,必须经常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革命人生观教育,使官兵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尽快成熟,在实践中划清是非界限、荣辱界限,增强光荣感,责任感,这样就能从思想上消除发生事故、案件的因素,打好安全工作根基。

  (二)要增强安全防事故的能力,注意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基础。

事故往往发生在思想松懈麻痹的瞬间和片刻,头脑中意识减弱就会带来行动的偏差。

因此,安全工作的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让安全意识在头脑中牢牢扎根。

安全意识不仅体现在重视安全上,还应明确如何防止事故和保证安全上,尤其要善于引导官兵从耳闻目睹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培养把事故、案件消除在萌芽阶段,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能力。

  (三)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是保证。

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承,都是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本职任务为目的,都是把人作为工作对象。

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把经常性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各类事故、案件就能有效地得到预防,安全管理工作就会更有深度和水平。

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监督,使人人都在组织中,处处都有人管理。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成效  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变为广大官兵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需要针对官兵的心理状态,调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手段,生动、活跃、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工作。

  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

增强党团组织的核心力量,动员团结党团骨干和广大群众,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安全组织,健全群众性安全防范网络,做到事故苗头一出现就有人抓,异常情况一露头就有人报,违章违纪行为一发生就有人管,把苗头扼死在“出土”之前。

其次,是大力宣扬先进典型。

根据年轻官兵好学上进,不甘落后的心态,在队伍中经常开展“安全标兵”、“遵章守纪模范”、“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并及时总结评比和表彰鼓励,使先进典型榜上有名,官兵学有榜样,讲安全蔚然成风。

再次,是应正确实施惩罚。

对发生事故者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布,达到处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预防和化解不安全因素  事故案件的形成,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联系、发展的内在成因。

只要我们着眼预测,增强超前意识,掌握人的思想变化规律和端倪,收集思想管理信息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就能够把握事故、案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首先,抓好对人的管理。

人是队伍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

任何事故的发生,人的因素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对事故的预测要从人开始,做好容易发生事故、案件的重点人的工作。

其次,是抓好动态管理。

边防部队执法执勤任务重,人员、船艇、车辆出动频繁,而且具有急、难、险特点,易引发各种事故,必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把预防工作作在前。

再次,是抓好时机管理。

及时抓管理,不失时机做好思想工作,才能有价值,任何失去时机的管理教育只能是“亡羊补牢”。

要特别注意抓好几个时机,即执勤训练时、分散执行任务时、节假日时、探亲休假时。

这些时期人员思想活跃,受外部影响大,易出漏洞,易发生事故案件。

如果抓住时机,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就一定能较好地从主观上消除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达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论文:如何发挥政治工作在基层部队岗位建设中的作用

第一篇  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的调研报告  政治工作是公安边防部队的生命线,政治工作效益是政治工作生命力之所在。

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效益如何,直接关系到公安边防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直接影响到公安边防部队政治工作自身的威信和形象,直接涉及到基层政治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

因此,加强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相关研究,帮助人们走出实践工作中存在的种种误区,具有现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然而,调查表明:在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误区,这些误区对政治工作的开展和实际效果的发挥起着极大的阻碍作用,必须加以解决。

  一、当前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存在的误区  (一)在评估标准上存在误区  一是以考核成绩为标准。

即单纯用政治工作考核成绩的高低来判定一个单位政治工作的优与差。

二是以自身的工作量为标准。

把政治工作搞了多少次活动、谈了多少次心、编写了多少简报,被上级转发了多少篇、写了多少篇心得体会、记了多少读书笔记等作为判定政治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标准。

把政治工作的过程当做政治工作的效益。

三是以完成任务为标准。

即简单地以军事训练、执勤执法等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政治工作搞得“好不好”、“有没有效果”的标准。

若是任务完成得好,全归功于政治工作,若是任务完成得不好,就判定政治工作没做好。

四是以领导人的言行为标准。

即把某个领导人对该单位的政治工作的主观认识作为政治工作效益的衡量标准。

于是,出现“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现象。

当然以上这些标准,从一定的角度反映了一个方面或一个单位政治工作的某些侧面,但它不全面,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二)在认知评估对象上存在误区  一是晕轮效应。

即是指负责评估的工作人员仅仅凭借对评估对象以往形成的感觉而做出评判。

在对基层进行考核时,习惯于带“有色眼镜”,凭自己的主观印象,“一好百好,一坏百坏”。

二是第一印象。

考核者往往凭借自己对考核对象的第一感觉做出判断,“跟着感觉走”。

这种情况容易造成结果失真。

三是线索偏差。

通俗地讲线索偏差是指一些人或单位,往往伪装出某种假象以掩盖其真实情况。

笔者在调研中就遇到过此类现象。

如某支队在对一个中队开展一项专题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前,对这个单位进行了暗访,发现该单位领导对教育活动不够重视,行动较慢。

不几天,支队又组织考核组进行考察,却发现包括指导员的教案、官兵的笔记等所有记录一应俱全,各种登记台账“造”得完整无缺。

对于这些情况若不是及时掌握,很容易被假象迷惑。

四是刻板印象。

就是指用老眼光看人,凭老经验办事,不能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如某支队对基层单位的政治工作进行年终考核时,在上级出名挂号的一个先进单位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名列榜首,但在报请先进单位时,还是把这个“成绩不是很好的先进单位”作为先进典型上报并获批准。

结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诸如“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累死了当牛作马的,表扬了弄虚作假的,提拔了指鹿为马的”等一些牢骚话、顺口溜在整个部队蔓延开来,对部队的思想作风建设等都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三)在坚持评估原则上存在误区  主要表现为“四轻四重”倾向。

一是重有形效益,轻无形效益。

实际工作中考核人员对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如各类登记台账等比较感兴趣,对官兵的思想反映、精神状态等不易觉察的无形的产品却基本忽视不计。

如对官兵思想上受到的启迪、心灵上受到的震撼、精神上受到的洗礼却没有认真考查。

二是重直接效益,轻间接效益。

如组织官兵参加义务植树,只注重一共栽了多少棵树,却忽略了通过组织开展植树活动对官兵精神文明的培养这个间接效益。

三是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效益。

如派出所开展一次作风整顿教育活动,考核时仅仅只是看到了当前部队的实际变化,但对今后的影响却未计算在内。

四是重局部效益,轻整体效益。

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是领导者只看重对某个先进单位或在自己心目中挂了号的单位的考评成绩,对部队整体效果考虑不多,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四)在评估结果反馈上存在误区  一是不敢向主管领导或部门反馈情况,怕受批评,特别是评估对象工作中出现问题或纰漏,反馈情况担心领导让其担负指导不力的责任,存在报喜藏忧倾向。

二是不愿向被评估单位群众反馈评估结果,认为主动反馈情况有失领导机关身份,宁愿让评估结果在档案柜里睡大觉,也不主动向被评估单位群众反馈。

三是反馈的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态度不够端正,居高临下,以训斥口气说话。

  二、矫正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误区的主要对策  评估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必须要弄清基层政治工作效益的特点。

这些特点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内隐性与外显性相统一,二是即时性与渐进性相统一,三是局部性与整体性相统一,四是直接性与间接性相统一。

这决定了在评估一个单位的政治工作效益时要充分根据四个方面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评估工作,即必须确立科学的评估标准,坚持正确的评估原则,采取正确的评估方法,建立稳定的评估制度。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误区和偏差。

  (一)必须确立科学的评估标准  部队政治工作是实现党对部队绝对领导和部队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

公安边防部队政治工作效益必须以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完成任务为最根本标准。

这就是战斗力标准。

由于战斗力标准是一个综合指标,以战斗力标准衡量政治工作效益主要是政治思想素质状况、组织整合程度和工作任务实绩三个方面指标的有机结合。

因此,考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必须坚持以下标准:  1. 基层官兵政治思想素质优良。

( 1)坚定的政治信念。

就是检验评估官兵是否坚信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程度,对国家政治制度的认同程度,对新世纪新阶段公安边防部队建设发展方向的掌握情况,对国际国内形势的认识情况,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情况,对待错误思想和行为的态度等。

(2)过硬的思想素质。

要把考察官兵个人的理想目标和人生追求是否符合社会需要,服役态度是否端正,能否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对待荣誉和先进人物的态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和自觉遵守部队纪律的情况等,作为评估基层政治工作效益的内容。

而不是仅仅看能不能背诵政治理论条文、搞了多少活动、写了多少体会等表面的东西。

(3)高尚的道德情操。

将官兵的人际关系,遵守社会公德,生活和精神追求,个人价值选择,苦乐观、荣辱观、美丑观、婚恋观,团结互助和助人为乐等情况囊括其中看官兵的情操是否高尚。

这一方面往往容易在评估时被忽视。

  2. 基层组织整合程度良好。

( 1)党委支部建设坚强。

组织健全,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执行和党的民主生活制度坚持良好,领导班子内部团结,党委(支部)成员廉洁自律,作风端正,民主集中制坚持以及党员队伍的建设情况良好等。

(2)干部队伍素质较高。

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情况,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程度,干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干部队伍服役和工作责任心程度,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情况,部队官兵关系状况等均呈现良好状态。

(3)群众组织充满活力。

共青团组织和军人代表会议及军人委员会组织健全并经常开展活动,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两个群众组织的作用发挥得好。

  3. 基层工作任务实绩显著。

基层部队的训练、执勤、作战的成绩突出,官兵的战术技术水平优良,参加抢险救灾、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建设活动的表现与成就显著等。

要全面考察基层的工作实绩,那种简单地仅凭某次考核的成绩、某位领导的评价以及以训练执勤等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评价政治工作的标准都是片面而不可取的。

  总之,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果的三个方面基本指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衡量任何一个单位、一个阶段的政治工作效果,一般都要从这三个方面着手,忽视某一个方面或者片面强调某一个方面,都会使政治工作的效果测评不准确。

  (二)必须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  准确地评估基层政治工作的效益,应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 系统分析法。

公安边防部队政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包括五个基本要素,即政治工作主体、客体、内容、方法和环境。

政治工作的效益正是由系统内各种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系统的整体性和相关性原理告诉我们,在评价基层政治工作效益时,既要将政治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整体分析,又要把政治工作的各种因素联系起来进行分析,不能孤立地关注一个或某几个因素。

要把政治工作主体、客体、内容、方法、环境联系起来进行分析,以找出它们在促成政治工作效益时各自的独特作用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作用。

只有把政治工作的五个基本要素都联系起来,全面分析,全面考察,从各个角度去评估效益,才能全面认识和把握政治工作效益,做出客观评价。

实际工作中必须走出只关注某一方面而忽略或割裂其他方面之间的联系的误区。

  2. 纵横比较法。

运用比较法评估基层政治工作效益有三种基本形式。

一是纵向比较法。

即对一个基层单位的政治工作作历史的比较,分析一定时期内政治工作效益的发展变化情况。

这种比较的目的在于从历史的角度和时间的顺序上衡量一个单位政治工作效益提高的过程和程度。

二是横向比较法。

即单位与单位之间进行效益比较,而且是同一时间内或同一问题的比较。

这种比较的目的在于从横断面上衡量各基层单位提高政治工作效益的程度。

三是纵横比较法。

即把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有机结合起来,对某一单位同时作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在纵向和横向的比较中,综合判断出政治工作的效益。

三种形式各有所长,采取何种形式取决于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的实际需要。

这一方法,有助于消除评估的工作人员对评估对象存在的“晕轮效应”、“第一印象”、“刻板印象”以及线索偏差等认知上的误区。

  3. 知行统一法。

政治工作中的“知”主要是指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的认知。

“行”,是指人们的行为、行动,也就是指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际活动。

“知”“行”统一法就是既要看其“知”又要观其“行”,把“知”和“行”统一起来加以考查的方法。

把对“知”“行”的考查统一起来,可以有效地解决只看考试成绩、不看实际成绩的现象,走出评估标准简单化的误区。

  4. 效益分析法。

在评估基层政治工作中运用效益分析法,就是要分析在政治工作中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

效益是效果加收益与耗费时间乘以投入力量的积之间的比值。

政治工作收益的高低不仅与工作效果和收益的大小有关,也与投入的时间和力量有关。

效益评定法的运用,对于矫正评估工作中存在的把投入当产出、以工作量为标准、以领导的言行为标准以及“只管耕耘,不管收获”的误区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它是克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锐利武器,是消除政治工作效益“无法评价”阴霾的一剂清新剂。

当然运用效益分析法时,要防止单纯为追求效益而故意不投入或减少投入的倾向。

除此之外,还有接受程度分析法、总分相加法、加权平均法、模糊综合评估法等,在此不作赘述。

  (三)必须坚持正确的评估原则  1. 坚持精神成果与物质成果相结合的原则。

这是由政治工作效益的直接性与间接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的。

精神成果主要表现为官兵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水平、公安边防部队的精神面貌、组织程度。

物质成果表现为官兵的技术水平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坚持“两个成果”的统一,就要既衡量精神方面的指标,又评定物质的指标。

不能认为精神成果好物质成果一定就好。

同样,也不能认为军事好就一定政治思想好。

因此,实际工作中考核政治工作效益,要把考察官兵的思想素质状况与军事训练、监护执勤、执法办案、参加驻地“三个文明建设”等取得的成绩结合起来。

  2. 坚持近期效果与远期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这是由政治工作效益的即时性与渐进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的。

既要衡量政治工作的当前收效,又要衡量政治工作的长远收获。

如果只看到眼前的效果,忽视长远效果,就不能正确测定政治工作的实际收效。

同时,还会助长急功近利、形式主义的作风。

  3. 坚持个体效果与集体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这是由政治工作效益的局部性与整体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的。

评价和测定政治工作效益必须坚持个体效果与集体效果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政治工作效益的局部性与整体性相统一,应当从集体效果着眼,从个体效果入手,两个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考察,防止以偏概全,或者以全掩偏。

一方面,不能用集体的有效来掩盖个体的无效性。

另一方面,也不能用个体无效性来否定集体的有效性。

  4. 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这是由政治工作效益的内隐性与外显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的。

在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的定性定量分析中,要以定性分析为主,并在此基础上尽最大可能进行量化,如此才能保证政治工作效益衡量的准确性。

  (四)必须建立稳定的评估制度  制度比觉悟更可靠。

当前除了要建立健全评估的组织领导制度、评估情况总结制度外,主要应健全以下两项制度:  1. 建立效益评估结果反馈制度。

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的目的在于改进和提高政治工作,调动政治工作主、客体的积极性。

因此,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的结果不能只作为资料保存在档案柜里或仅限于参加评估的几个人知道。

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人员和单位反馈,以使其了解评估情况。

坚持效益评估结果反馈制度,最重要的是反馈要及时。

要制定具体的制度和规定,以保证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的具体情况和意见。

  2. 建立评估结果与奖惩挂钩制度。

奖惩是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的激励机制。

责任清楚、奖罚分明是避免“投入多、产出少”低效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

  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是否同奖惩挂钩,直接影响其导向和效益的发挥。

实践证明,评估结果与奖惩挂不挂钩,大不一样。

只有把评估同奖惩挂起钩来,才能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调动广大官兵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其权威性和约束性。

否则,评估就可能走过场,失去其应有的动力性。

实际工作中,要与评估单位的评选先进以及干部的选拔任用、晋职晋衔、立功受奖等个人息息相关的利益切实挂起钩来,切实发挥效益评估在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中的杠杆作用。

浅谈如何做好典型培树工作

作者:海南公安边防总队三亚边防支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陈琴自今年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以来,海南边防总队成功推出了“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谭门边防派出所,“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钱世恒、韦汉忠、温在保等一大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凝聚了警心、弘扬了正气、激发了斗志。

那么如何做好典型培树工作,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呢

借此,我结合自身政工实践经验,浅谈几点见解,供大家参考。

一、完善机制,确保典型培树规范运转。

典型培树工作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如果没有一套长远的规划、完善的制度就难以取得成效。

要以推动典型培树规范化、制度化为重点,建立“三分四定”机制,“三分”即:对不同单位、岗位的培树工作进行分别指导,对部局、总队、支队三个层次进行分级培树,对入库对象进行分类建档;“四定”即:建立统一项目、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定向发展机制,党委包点帮扶、新老典型结对的定人帮带机制以及定期分析、定期考察机制。

二、拓宽渠道,确保各类典型及时发现。

古话说: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

各级领导要甘当、善当望眼千里谋全局的伯乐,围绕建设大局和中心工作,结合各个岗位官兵特点、专长,把关定向,重点从“五个途径”发现典型,即:从“重大任务”中发现执勤执法典型,从“部队管理”中发现知兵爱兵典型,从“三访三评”中发现群众工作典型,从“景区执法”中发现管理服务典型,从“岗位竞赛”中发现爱警精武典型。

引导官兵树立“行行出状元,事事争先优”的理念,确保每个岗位有目标、有方向、有典型。

三、关爱包容,确保典型苗子健康成长。

典型非圣贤,孰能无过错。

现在个别领导对典型身上存在的问题有两种极端做法:要么随手一拍打入“冷宫”,要么只看优点不见缺点,造成一些典型苗子不是半途腰折,就是边培树边出问题。

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做到“三要三不”。

一要包容关爱不能委曲求全。

要客观、理性地看待典型身上的缺点和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强的,常年作息无律,管理上容易开小差;军事好、能带兵的脾气急躁;群众基础好的社交复杂,不少还有嗜酒习性;文笔好的感情丰富,男女问题上易“表错情”,而培树对象常被交任务、压担子,也难免会出现“干多错多”的问题。

关键在于如何引导他们“扬长避短”,尤其是当典型工作过失、生活受挫、状态低迷的时候,及时伸出包容关爱之手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走出困境。

二要严格要求不能以偏盖全。

对先进典型的要求、标准和监督要严于高于普通官兵,要及时帮助他们分析问题、查找不足、改正缺点,而不能一叶障目,一白遮百丑,放任自流。

三要立足长远不能拔苗助长。

培树典型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先进典型既要符合时代要求,又要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考验,各级班子要树立“功绩不一定在任期内”的政绩观、发展观,坚持一步接着一步走,一届接着一届抓,形成老典型不倒、新典型辈出的良性循环。

四、总结提炼,确保典型发挥效应。

一是提炼亮点,让先进典型“亮”起来。

培树单位要指派专人跟踪培树,认真收集、梳理、归纳先进典型资料,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并通过板报、宣传栏、公安网等载体,及时发布典型的先进事迹、经验材料,发挥典型的凝聚力。

二是座谈交流,让先进经验“推”出来。

按照“以点带面,全面推广”的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举行观摩会,巡回宣讲等形式,将先进典型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而广之,并上升为规范性、制度性的措施规定,发挥典型的辐射力。

三是宣传展示,让先进典型“走”出去。

如何正确看待部队的安全教育管理发言稿,一怎么看,二怎么做,大神救我

2015最新部队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安全是部队稳定和集中统一的基本标志,是部队全面建设好坏的综合反映,安全工作作为反映部队管理教育水平的镜子,既是经常性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法律、法规、制度等外部手段、条件的约束、管理和规范,同时更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和觉悟来达到。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奠定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发生事故案件的诸多原因中,组织纪律观念差,法纪观念淡薄,违反条令条例、不遵守规章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要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就必须从思想入手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素质,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氛围。

(一)要筑起安全工作的坚固防线,抓紧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是根本。

人的控制力,容忍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世界观和人生观。

一个有崇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行,严明的政策法纪观念,懂得真、善、美的人,是能够正确对待挫折、失败以及各种意外变故的。

因此,必须经常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革命人生观教育,使官兵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尽快成熟,在实践中划清是非界限、荣辱界限,增强光荣感,责任感,这样就能从思想上消除发生事故、案件的因素,打好安全工作根基。

(二)要增强安全防事故的能力,注意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基础。

事故往往发生在思想松懈麻痹的瞬间和片刻,头脑中意识减弱就会带来行动的偏差。

因此,安全工作的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让安全意识在头脑中牢牢扎根。

安全意识不仅体现在重视安全上,还应明确如何防止事故和保证安全上,尤其要善于引导官兵从耳闻目睹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培养把事故、案件消除在萌芽阶段,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能力。

(三)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是保证。

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承,都是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本职任务为目的,都是把人作为工作对象。

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把经常性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各类事故、案件就能有效地得到预防,安全管理工作就会更有深度和水平。

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监督,使人人都在组织中,处处都有人管理。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成效 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变为广大官兵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需要针对官兵的心理状态,调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手段,生动、活跃、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工作。

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

增强党团组织的核心力量,动员团结党团骨干和广大群众,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安全组织,健全群众性安全防范网络,做到事故苗头一出现就有人抓,异常情况一露头就有人报,违章违纪行为一发生就有人管,把苗头扼死在出土之前。

其次,是大力宣扬先进典型。

根据年轻官兵好学上进,不甘落后的心态,在队伍中经常开展安全标兵、遵章守纪模范、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并及时总结评比和表彰鼓励,使先进典型榜上有名,官兵学有榜样,讲安全蔚然成风。

再次,是应正确实施惩罚。

对发生事故者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布,达到处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预防和化解不安全因素 事故案件的形成,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联系、发展的内在成因。

只要我们着眼预测,增强超前意识,掌握人的思想变化规律和端倪,收集思想管理信息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就能够把握事故、案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首先,抓好对人的管理。

人是队伍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

任何事故的发生,人的因素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对事故的预测要从人开始,做好容易发生事故、案件的重点人的工作。

其次,是抓好动态管理。

边防部队执法执勤任务重,人员、船艇、车辆出动频繁,而且具有急、难、险特点,易引发各种事故,必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把预防工作作在前。

再次,是抓好时机管理。

及时抓管理,不失时机做好思想工作,才能有价值,任何失去时机的管理教育只能是亡羊补牢。

要特别注意抓好几个时机,即执勤训练时、分散执行任务时、节假日时、探亲休假时。

这些时期人员思想活跃,受外部影响大,易出漏洞,易发生事故案件。

如果抓住时机,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就一定能较好地从主观上消除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达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合同制消防员

作者:辽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 赵明明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沿边沿海地区的经济日趋繁荣。

因而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难度,使得执法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笔者结合执法执勤工作的实际,从增强执法参谋法律素质着手,针对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要牢牢把握三个方向,提高执法效能,达到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的。

一、端正执法思想是前提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思想出现偏差会导致行为偏离轨迹。

错误的执法思想直接影响执法工作的正确进行,特别是近年来少数警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而且严重地破坏了我们队伍的形象。

纠其根源,除了个别警官素质差,法律意识淡薄外,更重要的是受到传统法律思想的影响,执法思想不够端正。

要立足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端正执法思想,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从思想教育入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以政治教育为依托,定期开展执法思想教育,采取分组讨论的形式,针对日常执法执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的交流,并结合自身执法执勤工作的实际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巩固教育成果。

二是从日常执法入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在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中,强化制度落实,规范执勤礼仪,严格上下勤制度,完善执勤服务用语;规范工作生活秩序,严格执行条令条例、五条禁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警官执法执勤工作的管理,从而达到“理性、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

三是从日常管理入手,注重日常养成。

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通过现场督察、录像倒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辖区码头各执勤岗位落实职责、服务态度和群众满意度定期进行监督和绩效考评,督促执法人员日常勤务的规范化养成,并将考评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

二、增强法律素质是基础 作为海上的执法者,海警官兵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好坏。

因此,作为海警官兵必须把学习法律,应用法律作为一种习惯,从本职工作需要出发自学习掌握与执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然后应用到实际工作检验学习效果,对工作中需要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学习,在应用于执法实践中,形成良好的循环,不在断提高法律素质的同时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更好地完成各项执法执勤工作。

通过采取有利措施,增强官兵的法律素质,提高执法执勤水平,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到实处。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执法水平。

针对海警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由专业人员集中授课的方式开展法制教育。

制定法制学习流程,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授课,并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讲解,使全体官兵懂法、守法、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遵循“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学习教育制度。

二是落实培训制度,提高执法素质。

通过开展案件点评、基层执法人员业务交流,法律文书专项培训等学习培训活动,采取检查执法档案、评议执法案卷、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执勤业务科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进一步增强基层执法人员解决执法疑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三是严格考试制度,提高执法效能。

根据部局和总队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就执法执勤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地进行反馈,并根据考试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学习方案,确保全面提高执法参谋的执勤水平。

三、强化执法监督是关键 执法监督是对官兵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是保障海警官兵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加强部队建设的重要措施和途径。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

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定执法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环环抓责任的执法责任制体系。

二是严把案件审核关。

对办理的各类行政执法案件,既遵守实体、又重视程序,切实把好证据关、定性关、适用法律关与量罚关,始终把案件质量的审核放在首位,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均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标准。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

部队基层军事工作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部队指的是党在部队中的思想和组织工作,地位非常重要。

曾作出“是我军的生命线”的著名论断,认为“无此则不是真正的革命军队”,一再强调“是我军的真正优势”、“纪律好,如坚壁;军事好,如霹雳;政治好,称第一”。

而我们所处的环境条件和肩负的使命任务对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政治工作怎样才能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发挥其服务保障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一、科学研判当前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部队政治工作的紧迫感  (一)基层“虚化”。

一是组织生活不经常。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公安边防部队各级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功效发挥较以往都有了较大改进,但仍有一些基层党组织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按照的有关要求落实时间、严格程序、确保效果,削弱了对组织生活制度的“刚性”认识,往往在内容上流于形式、在时间上“短斤少两”,在程序上“偷工减料”,甚至出现了“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随意性较大。

从调研的情况看,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从形式和时间上看,多数还是坚持的,但“清谈一阵”不解决问题的现象比较突出,大多数基层支部对自己的职责了解甚少,职能发挥不明显,甚至被架空,党支部的作用等都整整齐齐记录在各种中,但实际工作并不是按党支部七项制度来执行,主官碰头会或以行政会代替支委会的现象较为普遍,有时为了迎接上级检查,甚至安排专人进行各种各样的整理,临时找人补记录、编记录。

二是堡垒作用不明显。

主要体现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偏低,不能正视问题和矛盾,有的基层支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总存在“家丑不外扬”的思想,怕暴露多了上级党委对本单位有看法,影响个人提拔使用。

因此,避重就轻、半遮半掩,采取“有限暴露”、讲点留点,致使支部存在问题一直得不到彻底解决,堡垒作用不明显,单位成绩提升不起。

三是党员模范作用有待强化。

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滑坡,党员身份意识淡薄,奉献意识淡化,理想信念动摇,贪图安逸舒服,追求个人利益。

有的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在岗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作风漂浮,满足于一般化;有的党员群众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自身要求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弱化。

  (二)政工干部职责“弱化”。

一是认知浅,“政治工作”被“搁浅”。

把政治工作作为生命线,就是指政治工作是坚持党对部队的绝对领导和履行部队职能的根本保证。

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部分同志对政治工作生命线地位的认知发生了偏差,虽然口头上认同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政治工作都是一些短期内无法量化成效、看见成果的工作,上级的检查更多的是看看各专题教育的笔记、数数字数和篇数,因此认为政治工作可先可后,可松可紧,出现了单纯的“硬件观”、“轻重论”、“形象工程”等错误认识,导致政治工作被动地服从和让位于业务工作、和边境防控工作局面的出现。

二是能力弱,“政治主官”不主政。

公安边防部队的基层所站队都设有教导员一职,他们是搞好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队伍,但教导员这支队伍整体素质良莠不齐直接导致了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弱化。

一些政治主官业务素质原本就不太过硬,任职后平时又不注意加强学习,不注重调查研究,不善于总结经验,迎头赶上,工作起来力不从心,等靠上级出主意、派人帮扶的思想较重,真正成为思想政治工作行家的还不多,特别是懂得抓支部建设、抓政治教育、抓宣传报道、抓、抓官兵思想的能手型、骨干型政工领导干部比较缺乏,不会做、不愿做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比较突出。

这些现象的发生,说到底还是政治工作中班子建设不能适应时代需要的直接体现。

三是培训力量薄弱,政工干部知识水平提升受束缚。

政治工作是一项法律性、规章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组织建设、干部工作、纪检保卫、立功受奖、档案管理等与干部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多项法律法规性较强的工作,这些都需要熟知大量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才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

然而,由于部队内部培训力量薄弱,可依靠的资源有限,政工干部通过进修学习、专业培训、工作交流的机会比较少,严重束缚了政工干部队伍文化层次和专业知识水平的提高。

  (三)干部队伍素质“空化”。

一是基层专业干部缺乏。

近年来,随着地方大学生干部的逐年增多和干部交流调动的频繁,各基层所站队普遍面临着警力紧张,不光是政工干部,其他业务干部都存在人才紧缺的状况显得尤为突出。

举个典型的实例,林芝边防支队XX个基层单位的XX名干部(含学员)中,军事干部XX名,仅占干部总人数的XX%。

二是不安心基层工作。

一种是“20年万岁”思想。

部分服役接近20年的干部,认为自己已是“船到码头车到站”,便把心思用在了铺设个人后路上,工作得过且过,存在“混日子”的思想。

另一种是“跳板”思想。

近年来,随着边防部队职能的进一步完善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边防官兵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压力越来越大,而休息权益又得不到完全保障,个别入警大学生干部便产生了满5年或提副营职后离队转业的想法,工作动力不足,责任感不强。

三是缺乏系统培训。

业务工作水平的提升,平时工作中日积月累、体会领悟是一个方面,加强培训也是最为有效的途径。

但是由于基层部队日常事务繁多,参加相关系统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支队级单位单独组织培训的难度大,导致基层所站队的干部只能简单模仿前任,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很大程度制约了干部业务水平的提升。

  (四)传统政治教育模式“僵化”。

每次到基层调研,基层官兵呼吁最多的就是为基层减负,各种学习任务太重,反映到实际情况中就是开会多、笔记多、效果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时间较难保证。

随着部队日常执法执勤和边境防控任务日益加重,从上到下经常是会议多、考核多,加之临时性工作任务,造成基层忙乱,政治教育时间经常被挤压、侵占;政工干部备课精力不足,部分官兵片面将政治教育理解为抄笔记、写心得、出总结,没有时间也不想在教育中不断总结,提高自身政治觉悟水平,“以抄代学”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是政治教育过多。

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两个甚至更多的专项教育在同时进行。

政治教育量的增加,导致基层疲于应付,没有更多的精力去认真落实和总结提炼,只是按部就班的完成任务,政治教育收效甚微。

三是教育手段死板、缺乏创新。

教育对象层次不够分明,“一刀切”、“一锅煮”现象突出,忽略了官兵知识的层次性,岗位的多样性,职责的特殊性,年龄的差异性;教育手段传统,仍沿用“填鸭式”的传统教育模式,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运用不够,相对缺少与时俱进、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形式,一些单位在教育方法上还是按照“我讲你听”、“我说你记”传统教育模式进行;有的基层政工干部,对上级部署开展政治教育工作,不是照本宣科就是照葫芦画瓢,满足于课上了、理讲了、活动开展了,只求笔记记的多少、能够背诵的多少,不求官兵能理解多少、能否指导实际工作,只求完成任务、有记录体现、能应付上级检查,不求真正解决问题,结果忙活了一年,连官兵到底有没有思想问题,有什么样的思想问题都一知半解。

四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考核机制不完善。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平时主要是检查教育记录本、学习笔记等台帐,考核的内容、标准没有细化,操作性不强,致使考核不全面,没能真正反映各单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五)典型培树、宣传报道、文化育警等工作“滞化”。

一是典型培树不力。

有的单位树典型的动机不够端正,把典型当“盆景”,没有把树典型放在指导工作、推动部队建设上。

有的不能全面辩证地看待典型,对典型横挑鼻子竖挑眼;还有的认为,学外单位是给别人“捧场”等思想或多或少都存在。

二是宣传报道力量局限。

有的基层单位片面认为宣传报道是上级单位的事情,自身做得好与坏对工作影响不大,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宣传报道工作对于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作用;还有的基层单位仅仅依托网络媒体的宣传,而忽略了平面媒体的宣传效应,宣传方式方法较为单一。

三是警营文化没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些基层单位把警营文化活动当成是单纯的娱乐性活动,不能准确把握基层官兵文化脉搏和心理需求,活动形式单一、内容单调、方法呆板,群众性不够,娱乐性不强,趣味性不浓。

一些基层单位抓警营文化建设一阵风,热一阵、冷一阵,缺少长远目标建设规划,计划性和系统性不够;一些单位在开展文化活动中不能满足官兵“求知、求美、求乐、求新”等心理特点,存在“一支曲调弹到底”、“一个节目年年炒”等情况,精品意识和创新力度不够。

久而久之,基层官兵就感到文化活动很单调,形式和内容比较贫乏,便产生反感、不愿意参加等情况。

(六)经常性思想工作“泛化”。

一是思想动态掌握不及时。

有的基层干部精力外移,身在兵中不知兵,虽然天天与战士、士官生活在一起,但对他们在想什么、干什么、有什么困难、当前最需要什么、家庭亲友有何重大变故等问题却知之甚少,若明若暗;有的干部责任感事业心不强,工作不实不细,对战士的思想掌握不全面、不细致、不及时;还有的干部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和解决,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

二是骨干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些单位在经常性思想工作中忽略了思想骨干队伍建设,对身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了解渠道不通畅,致使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事故或案件最终发生了。

有的单位虽然成立了经常性思想工作骨干队伍,但实际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是靠仅有的几个干部撑着。

还有的干部“身在曹营心在汉”,工作不尽职、尽责,没有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官兵中缺乏应有威信和号召力。

三是经常性思想工作不落实。

经常性思想工作贵在经常、难在经常。

一些基层单位在经常性思想工作中存有盲目性和随意性,把经常性思想工作当成可有可无的“软指标”,想起来就做,想不起来就不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经常性思想工作制度不能很好落实,在方式方法上还不够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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