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安监局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县安监局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
为使我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向更深层次努力,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20xx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局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最大限度确保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全面、依法、规范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服务全县工作中心。
为推动深化改革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责全局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深化改革工作的具体开展。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做好牵头改革工作台账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提高决策水平。
二是以公务员普法教育为重点,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三是邀请县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对我局进行执法培训3次。
四是成立案审委员会,明确工作细则。
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并对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
通过学习,为下一步制定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工厂出事故死人
一、要狠抓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一)细化目标、强化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网络一是要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与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与所辖村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班组。
二是要细化监管主体责任,建立网络化的安全责任传导系统。
各监管主体要把监管责任按地域划分若干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人员,用地图、公示牌注明各个责任区的位置、重点企业、隐患、主要建筑、挂点领导等内容。
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三是要完善各项运行机制,确保监管体系运行实效。
建立挂点领导、责任区负责人、联系人员工作职责,健全每日检查报告制度和检查台账、每周报告制度、每月调度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和隐患督查制度等,确保监管体系运行实效。
四是要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与年度单位绩效挂钩,实行奖惩。
(二)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了更好地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加强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建设,通过制定科学、严谨的评估标准、引进先进的技术要素对企业全面进行安全风险测评,将生产经营单位按测评结果评定4个等级。
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要求,实现分级、分类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要督促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及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及工艺,推广新技术、新标准;三是加大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四是要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工作,必须根据各行业的生产特点,在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要想保证真正的安全生产,真正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就必须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为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必须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充实安全生产宣传队伍,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促进各地的经济建设。
一是在宣传工作的策略上,树立系统观念。
必须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中统一计划和统一实施。
每年宣传计划,应根据安全工作的重点,确定宣传的重点。
宣传工作的重点应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进行。
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开展,要呈现多样性、趣味性,让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责任制,强化政府监管主体和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完善控制指标体系,严格责任考核。
建立健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生产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严格执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厉查处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
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政策治本、源头治本,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具体做法上,要突出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人文关怀,唤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为安全生产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引导群众自觉抓安全、保安全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要通过向社会全体成员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安全培训宣传网的作用,在网上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灌输安全生产的基础性知识,下大功夫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动他们为安全生产进言献策。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为安全生产所做的努力。
开展先进典型经验介绍会和事故警示教育会,以激励先进,拼击落后。
三是在宣传工作的手段上,坚持走社会化、公众化和公益化的路子,重视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充分整合资源,实现手段的多样化与多元化。
我们应改变以往那种层层下发文件、逐级传达学习的传统套路,面向社会,把安全生产文化宣传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来办,以现代化传媒为载体,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宣传的科学化和艺术化。
与电视台、报刊、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和城管部门建立巩固的协作关系,通过创办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开辟新的宣传教育阵地,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人们的安全生产观念。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视察观摩、法规宣讲、以案说法、街头灯箱公益性安全生产宣传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形成政府构建平台、职能部门牵头组织、企业积极参与、上下联动的活动局面。
四是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宣传队伍。
要通过挖掘人才,聘用一批宣传报道骨干,并明确责任,成绩显著的予以适当的奖励。
三、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新型安监执法队伍,定位好、运作好,将直接关系到队伍的良性发展和执法的力度。
同时,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和质量,关乎群众利益,关乎政府形象。
所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至关重要。
(一)合理配备人员,加强执法装备配备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方面,需要不同人才,在选配执法人员时,要根据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高危行业的数量、规模、状况及今后产业发展趋势等情况,选配与其相适应的一定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同时,选配法律专业知识人员,以提高依法办案水平;在执法装备建设上,要配备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工具(摄像机、照相机、微型录音机等)和先进的办公设备,执法人员应统一执法着装,同时,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劳动保护设备,以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抓好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上岗前,执法人员要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参加考试并取得政府法制部门颁发的有效执法证件,才具备执法资格;同时,要参加省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取得有效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
上岗后,各级安监执法机构更要把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好。
一要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素质,让其明白“为谁执法”的道理,树立大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
二要抓好业务学习培训。
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人员执法质量和水平。
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学习;加强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执法程序及其各类文书填写的学习培训。
三要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教育执法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利益观,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好廉政建设四个关口,即一线执法关、处罚程序关、案件审查关、罚没物品管理关,保证队伍健康发展,维护队伍良好形象。
(三)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和机制,监督、立案、取证、审查、处罚、结案等执法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起完善的执法程序;建立完善回避制度、处罚决定制度、处罚备案制度、案卷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
实行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质量考评制;建立规范执法台帐、文书填写标准、执法工作标准等。
制定内部人员管理制度,激励和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
(四)准确定位,认真开展安全执法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机构是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范围内,代表各级安监部门依法从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同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如何根据新的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需要,找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定位,关系到执法队伍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笔者认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首先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突出执法工作重点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确定执法重点。
《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的部分条款明确了安全生产检查的有关要求;第六章的部分条款明确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第十九至二十三条也明确了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所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结合工作实践,当前安全生产执法的工作重点应放在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检查高危行业行政许可情况,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重点工程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高危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情况,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调查处理事故情况等,同时,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伤亡事故的、不按要求整改事故隐患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具备相关安全生产资质的,坚决实施行政处罚。
完善执法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有效性,做到主体明确、程序完善、文书规范、处罚适当。
在执法检查时,必须达到法定数量的具备资格的执法人员,并按程序向当事人表明身份,说明执法检查的根据和事由,认真听取当事陈述和申辩,规范填写统一的执法文书;在行政处罚时,对需立案的要按规定上报审批,认真调查取证,按规定时间对案件周转,对决定处罚的案件,要按规定告知当事人,符合听证条件的按规定组织听证,确保当事人的利益。
对已做出的处罚,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案件办理完毕后,要及时结案并规范立档,做到一案一卷。
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同时,一线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要讲究执法艺术,以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并不断探索总结执法经验,推动执法工作上水平。
要加强与司法部门、其他行业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执法对象的联系 一是与司法部门加强业务联系。
当前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遇到的普遍现象,在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时,对执行的案件要加强与法院的业务联系,确保行政处罚得到有效执行;对行政诉讼工作多向法院请教,确保行政诉讼工作的主动;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上,加强与检察部门的联系。
二是加强与其他行业执法部门的联系。
在执法工作上做到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
三是加强与执法对象的联系。
要经常深入企业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了解执法对象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困难,为更好的执法工作打下基础。
安全执法,要处理好三种关系执法与监督管理的关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安监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包括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来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执法是执法机构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授予权力,依法从事安全生产检查和处罚行为。
安全执法与其他有行业监管职能的执法之间的关系安全执法机构,在执法工作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要转交具有管辖权的机构处理。
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以及特种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按规定转交办理。
安全执法和安全大检查、督查之间的关系 安全执法是安监部门执法人员开展的日常性执法活动,安全大检查、督查是以各级政府或安委会名义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
为使执法工作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规范性,最后建议各级政府制定完善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实体性和程序性的有关规定、办法,包括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处罚内容进一步细化,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程序性规定等。
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总结如题 谢谢了
公安局公文写作范例:县公安局交警2009年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2009年上,***县交警大队宣传信息工作以深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以“大走访”爱民实践为依托,坚持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三大建设”宣传工作不动摇,坚持“十个一”宣传工程不动摇。
充分发挥宣传信息工作晴雨表、预警器、减压阀和智囊库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各项交通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全县宣传信息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工作得到了上级相关部分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整合资源,强化队伍,宣传信息工作成效明显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工作,把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议事室和大队车管服务大厅、事故处理室、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整合为交通安全宣教室。
将重点客运企业、事业单位、城门山矿、县三中、县一小、县幼儿园作为长期宣传示范点,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宣传阵地,把县三中作为宣传教育第一示范阵地,协调三中在进校大门前设立大型交通安全电子显示屏,天天更换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使广大师生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于2006年大队成立了宣传科,担负着全县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工作,指导协调各科、中队、车管所宣传信息工作,要求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把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切实解决宣传信息工作中的重大题目,把宣传信息工作纳进全年交通治理工作目标考评重点。
重点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集中整治攻坚战和交通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的人和事。
今年1至6月份以来,大队在中心级媒体上稿1篇、国家级108篇、省级131篇(条)、市级57篇(条),县级27篇(条),在县渊明网上稿71篇,市交警外网60篇,省红绿灯网66篇。
省交警总队采用舆情信息36篇,市支队采用120篇,目前在省总队位列前茅,连续4年在市支队排名靠前。
完成各类调研文章9篇,支队采用7篇,总队采用4篇。
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13场次,出动宣传车33天次,深进运输企业召开宣传信息工作通报会5场,上交通安全课68节,播放宣传光盘63场次,悬挂横幅99条,开放警营8场\\\/次,张贴宣传画80张,发放宣传画册300本、宣传生活用品(方便袋印有“安全是亲人的期盼,平安是朋友的祝福”,纸杯印有“顺顺畅畅安全路,平平安安幸福家”)20000个,增刷永久性宣传标语20条,印发宣传折页5000份、各类宣传单15000张,受教育面达20余万人。
近年来,大队宣传信息工作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单位1次,被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评为先进单位2次,刘礼平同道受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表彰多次,自1999年以来,连续10年被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授予新闻报道优秀通讯员、宣传信息先进个人、优秀新闻工作者等光荣称号。
二、部分联动,强化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寓教于乐 宣传信息无所不包,无所不在,但上级部分和领导需要的宣传信息是有所选择的,在不同的时期所需的宣传信息也不同,总的来说,宣传信息必须对路、及时发送,具体体现为“四个热门”:牵动全局的敏感点、警政组织的关注点、社会矛盾的突出点、群众意见的集中点。
为此,今年1月开始至3月底,交警大队开展了深进重点企业大走访,上中下大走访,女民警大走访,qq交流平台等活动,受到全县群众的高度赞誉。
2月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以交警为主力,组织司法、教育、安监、交通等部分联动,在县体育馆举行了一场以“和谐交通,文明出行” 为主题的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歌舞晚会,晚会高潮迭起,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观看人数达3000余人,受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3月份,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以及劳动人事部分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交警大队积极参与,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大队充分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
在县电视台设置《法在身边》交通安全宣传专栏,进行“事故剖析”、“以案说法”、“热门透视”、“转动字幕”、“公益广告” 、“违法曝光”,强化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自律意识,倡导和传播文明交通,营造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突出重点,强化合作,宣传信息工作喜闻乐见 庐山机场、庐山火车站、八一起义始发站(马回岭老火车站)、陶渊明祠、岳母祠、狮子洞、涌泉洞等着名的场站及旅游景区均位于***县境内,天天往返旅客达数千人以上,要维护好和谐文化旅游交通秩序,交警大队全体民警义不容辞。
历年来,大队在县城中心广场和庐山火车站广场等旅游景区举行了“春运”、“五一”、“十一”等黄金时段 宣传启动仪式。
仪式集中大队全体民警排着整洁的队列,威武雄壮,整装待发,在启动仪式上,邀请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等相关部分领导参加,组织群众数百人参与,大队主要领导作宣传动员讲话,简短的启动仪式结束后,民警们分成两个工作组,一组就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制品;一组深进全县各旅游景区和大机线、瑞线、双瑞线等交通较复杂的旅游线路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
从而,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困难与希看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成绩只能说明过往,努力才能成就未来。
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工作任重道远,***县交警大队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对待事业,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交通治理工作上台阶,以持之以恒的努力和卓有成效的业绩开创宣传信息工作新局面,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喜迎建国60周年大庆,为争得***应有地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对如何科学问责的几点思考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简称《问责暂行规定》)。
此举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无疑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各地运用问责手段监管干部、落实责任、推进工作,成为今年党政工作的一大特点。
但是,不恰当、不科学的问责,不但达不到惩教的初衷,反而会损害党政机关的形象。
为此,笔者结合自己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实践,对于实行问责需注意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一点粗浅思考,以期成为科学问责大道上的一颗铺路石。
一、问责的对象要准确该问责的问责,不该问责的不问责,是《问责暂行规定》设定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原则,也是我们从事问责工作最起码而理所当然的要求。
这看似简单的命题,现实中却有可能偏离。
当前对问责的认识存在一些偏差:有的认为问责事件越多、问责人数越多、问责级别越高,表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题越严重,工作越没抓好,对上级越不好交差;而有的认为问责事件越多、问责人数越多、问责级别越高,表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管理力度越大,要求越严,对工作越重视。
因此,对于如何落实问责,一种倾向表现在对某些事件、事故、案件的处理采取能不问责就不问责的态度,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也是搞冷处理、急刹车、到此为止、下不为例,对于问责对象也是采取“舍少保多”、“弃卒保车”的办法搞“浓缩版”,造成该问责的不问责;另一种倾向表现在对一些事件、事故、案件的处理,过分强调政治效果、“群众满意”,把一些没有责任的人员或者责任很轻微够不上问责情形的人员拿出来问责,造成不该问责的又问了责。
这两种倾向均不可取。
前一种倾向容易导致三个后果:一个后果是被问责的干部认为自己为组织为领导挑了担子,是“功臣”,不但不反省自己工作中的过错,而且理直气壮要求组织给予官复原职之类的“补偿”,这也许就是不少被问责官员快速复出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第二个后果是应该被问责而没有被问责的干部产生侥幸心理,认为出了问题可以躲避责任,或者可以让人“顶缸”,从而不认真吸取教训。
第三个后果是降低警示效果或者根本就没有警示意义。
显然,缩小问责对象的范围,降低问责对象的层级,是老百姓对于当前干部问责工作最大意见之一。
后一种倾向也容易带来不良后果:没有责任或者责任微小的干部被问责必然内心不服,对其本人起不到惩戒教育作用,还可能为将来该干部申诉、上访埋下隐患;同时,这种扩大化、升级式的问责,容易被老百姓看成领导干部个人的“政治需要”,名为问责,实为推责,降低问责公信度。
可见,准确界定问责对象,是从事问责工作第一重要的问题。
二、问责的情形要具体规范什么情形应当问责,什么情形不应当问责,应当有明确、清楚、具体的界定。
以前我国关于领导干部的问责情形规定,散见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问责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操作起来不方便、不统一。
《问责暂行规定》出台以后,统一界定了对领导干部问责的七种情形,问责工作进入了“有章可循”的新阶段。
但这毕竟是一部立足于全国的纲要式的党内法规,对问责的各种规定比较笼统、抽象,甚至某些方面还不全面。
例如,界定的问责情形比较笼统、不具体;界定的问责情形涵盖的后果比较单一,七种情形中有六种写上了“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它界定的七种问责情形都是指向行为过错一类,没有涉及工作效能的情形。
当然,中国地域广大,各地发展水平和工作效能要求也不平衡,中央出台的规定笼统一些,反而给地方留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落实的空间。
这些也充分说明《问责暂行规定》,需要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化。
令人欣慰的是,江西省(其他地区不清楚,因为笔者撰文时只从互联网发现江西省)就《问责暂行规定》搞了个实施办法(简称《江西办法》),对问责的情形进行补充、细化、具体化,增强了适用性和操作性。
比如《问责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六)项规定:“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是问责情形之一,而《江西办法》把它具体化为:“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引起干部群众强烈反映,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中,“引起干部群众强烈反映”就比较“造成恶劣影响”好操作一些。
还有,《江西办法》就干部作风、工作效能、协调配合、发展环境等方面问责的情形作出了比较具体细致的界定,让人耳目一新。
比如它的第八条第(二)项“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以及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第(三)项“对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处理不当,或者对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长期不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四)项“对上级督查、群众反映或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落实解决,或因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或情况没有明显改观的;”第(五)项“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第(六)项“对应由几个地区或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地区或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地区或部门不积极支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的;”第(七)项“本部门或属下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低下,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等等。
不难看出,这些规定的针对性、实用性比较强,问责工作实施起来就比较切合实际、容易切中要害。
应当看到,全国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需要问责的情形也会有各不相同的地方,不一定照抄江西省的条文。
但是,江西省对待问责工作这种忠于实践、求真务实的态度,值得借鉴。
问责情形不但要具体,还应当规范,也就是说,一个地方一段时间内,问责情形应当统一,并且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给大家一个明确的导向;而不能使问责成为领导行使权威的“杀手锏”,同一件事,问不问责,全在乎领导的情绪好坏。
像有的地方出现开会打磕睡被免职的问题,虽不能说完全是错误的问责,但是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问责的随意性,因为这种情况的问责,没有制度依据,完全凭领导的情绪而定,不免让人提心吊胆。
说:“还是制度靠得住些。
”如果开会打磕睡的问题严重到确实需要问责的程度,那么就把它写进制度,真正做到“履行职责有规章”,对大家一视同仁,保持问责工作的规范性、连续性,相信效果会大不一样。
当然,我们设定问责事由的时候,还是应当着眼于稳定大局、工作效能等问题,对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可以采取批评教育、日常监管的方式去解决。
三、问责要注重效果问责是对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出现的问题所进行的一种责任追究方式,它直接的目的是期望通过一种反逼的方式,增强具有一定职务和权力人的责任心。
可见,问责要注重方法,要注重效果。
如果简单使用问责手段,不但达不到问责的目的,甚至会适得其反。
比如某地煤矿每出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板子就首先打到煤矿安监员身上,久而久之,导致出现煤矿安监员集体辞职,无人想从事安监工作的局面,安监工作的职业荣誉感和集体归属感荡然无存。
这样的问责,方法粗暴简单,不但没有起到激励警醒人的作用,反而成为削减被问责人工作内驱力的重要推手。
问责是一种监督方式。
管理学认为,监督并不是增强人们工作责任感的最佳方式,人们只有对工作内容本身产生高度的认同,才能焕发出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为此,我们从事问责工作,一定不能孤立地、简单地一问了之,一定要把以人受到教育从而激发内在的工作责任感为目的的理念和精神贯彻始终。
因此,问责的全过程要始终贯彻惩戒为标、教育为本的理念,从问责程序的到位、问责程度的把握、对被问责干部的事后关心等环节上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期达到问责一事、教育一片的作用。
一是问责程序要到位。
特别是“作出问责决定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陈述和申辩,并且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同时,“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后,应当派专人与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谈话,做好其思想工作。
”通过采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护被问责干部合法权益等措施,促使被问责干部躬身自省、“认错伏法”,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
二是问责程度要合适。
问责不能避重就轻,也不是越重越好,过犹不及,只有问责的方式与其过错的危害程度相适应,才能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
《问责暂行规定》设定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为五种: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广义地说,与职权相关的纪律处分、刑事处罚或者通报批评、诫勉、效能告诫、责令作出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解聘等组织处理方式,均属于问责的范畴。
我们应当根据行为的危害和影响程度选择最相适当的问责方式。
什么责任应该对应什么问责方式,做到明确合适,防止在问责过程中出现失之于偏,失之于软的现象,避免或减少问责的随意性,真正体现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可操作性和惩戒性。
实践工作中,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拿问责做挡箭牌,以问责来代替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一种倾向是把问责当万能药,一些日常工作纪律的问题,比如前面提的开会打瞌睡的问题,还有上班Q聊之类的问题等,也上纲上线高调问责,而且动辄就是“免职”之类,导致问责太滥,影响不好。
三是要关心爱护被问责的干部。
被问责的干部因被问责而带来心理压力,更需要得到组织上及时的关心和爱护。
要注意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需求,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促使他们放下包袱,集中精力投入新的工作。
同时,被问责的干部“吃一堑,长一智”,拥有一般人不具备的“经验”,有机会让他们“戴错立功”,往往能激发他们证明自我的斗志,加倍努力搞好工作,甚至“化腐朽为神奇”,开创意想不到的工作局面。
四、问责的关键要抓好整改问责仅仅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
实践中,有人往往把手段当目的,出了问题就问责,问责之后就不管了,不管之后又出问题,再问责,形成“出事—问责—再出事—再问责”的怪圈。
前面讲的一些地方的煤炭安全生产就是如此,只管问责,不管整改,结果只能是反复问责反复出事。
这样的问责不但于事无补,而且是对有关安全监管人员政治生命的极大漠视。
整改不单指有关责任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且包括工作内容本身的规范,工作流程的再造,有时还包括管理服务对象工作条件的改进。
比如煤矿,如果不投入使用必要的安全设施,不采用科学安全的采煤技术,无论安监人员工作怎么认真负责,也不能保证不出安全事故。
因此,在问责的同时,我们需要拿出整改的配套措施,合理规定整改的时限,切实督促整改到位,力求问责一案、整治一域,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加以总结,力争形成预防类似事件、事故、案件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
五、问责的适用范围要扩大《问责暂行规定》只规定了对党政领导干部个人问责,没有界定非领导干部和班子集体问责的情形。
笔者认为,我国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式的集体领导制,对某些决策失误的情形,不但要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而且有必要对党政领导班子集体问责,以增强每一名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锻炼每一名班子成员的集体荣誉感。
对班子集体问责的方式,可以是集体诫勉、“一票否决”、改组、解散等。
总之,问责可以管理干部、教育干部、监督干部,规范干部的职权和从政行为,真正实现干部的责权利相统一,它是一件严肃、科学的工作。
平安工地实施办法
创建平安工地实施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根据开发区建设局《关于印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经开建[2010]78号)和市建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平安工地”创建工总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0]130号)及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项目部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措施,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工程概况二、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工地”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工地”活动为契机,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活动,以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建设重点,落实各班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用工制度完善、民工权益保障、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措施、食品卫生保障等工作相结合;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融入到 “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切实保证项目部的和谐稳定。
三、工作目标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措施、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力争到工程竣工,使工程创建率达100%,达标率达90%以上。
确保项目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四、活动范围和具体要求(一)活动范围:项目部在施工以及后续动工的所有班组。
(二)具体要求1、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对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的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质量水平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夯实现场管理基础,提高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现场安全生产,预防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4、强化施工管理,坚持科学施工,做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作。
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
重点加强对桩基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工程施工不危及周边居民房屋的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做好扬尘控制措施,尽量减轻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5、贯彻和落实开发区建设局《关于印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经开建[2010]78号)文件的精神,做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保证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具,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文明施工,“五小”设施(办公室、食堂、厕所、浴室、宿舍)齐全,保持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状况良好。
6、规范用工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制度。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工资按月准时发放,不拖欠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7、加强民工学校建设,做好民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民工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加快民工向城市产业工人转变。
8、加强民工食堂等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9、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建立治安巡逻、居住和暂住证管理、宿舍管理、门卫值班等规章制度,层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制度,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各项职责真正落到实处。
10、各班组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要关心民工的日常生活,注意洞察、掌握民工的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提高处理、化解各类问题的能力,及时消除各类矛盾,防止发生因个别民工情绪激动而导致的各类群体性事件。
五、创建工作实施步骤(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为成员的 “平安工地”创建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安科办公室,工程质安科具体负责分项目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项目部将采取举办讲座、出宣传板报、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发动宣传工作,为“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争取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项目部对所有班组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班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班组按照创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六、“平安工地”标准及要求(一)组织机构健全。
项目部设有“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科和保卫科等相关责任部门,且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二)管理制度健全。
项目部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范措施齐全。
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情况良好,设施齐全,施工环境和谐,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安全教育落实到位。
建立民工管理档案,每一名新工人在进场前均经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项目部对操作人员进行每天一次的上岗前班组集中交底。
(五)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未雇佣童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
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整改率达100%,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七)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加强民工食堂等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
项目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责任,将创建活动贯穿到工程施工整个过程当中。
(二)落实责任。
制定“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提出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措施,落实相关人员,明确创建活动责任人,并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坚持不懈地按照计划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认真落实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提高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每一个职工的创建意识,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防范措施的落实,不断推进“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管理。
在“平安工地”创建过程中,应突出以人为本的要求,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程的管理,建立防范机制、应急机制和长效机制,落实好工地人员管理、安全预防管理、工地值班管理、场容场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内容,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措施实施到位。
(四)监督检查。
创建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项目部质安科负责,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每个班组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其进行不少于三次的监督检查,重点掌握、了解各班组“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对在多次检查中均符合创建要求的施工班组加强服务,简化监督、减少日常检查和抽查;优先推荐参加标化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施工班组;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五)总结评比。
各班组要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的情况,分析、提出下一步重点需要关注或重点需要预防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有效措施。
项目部要定期向区安监站汇报情况。
八、“平安工地”组织机构:组 长:副组长:组 员: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项目部坚决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开展各阶段工作。
不断探索和完善长效机制,为实现创建“平安工地”的目标而努力。
建设有限公司2011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