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反腐倡廉1000字作文一篇
一、建国前的反腐败斗争 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诞生到1949年成为全国执政的党,经历了长期革命战争和地下斗争时期。
艰苦的斗争环境,一方面造就了一大批忠于党的事业,勤政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另一方面,在每一个历史转折关头,也都有一些革命意志不坚定的人和投机革命的人,在剥削阶级思想影响下走上腐败道路。
因此,我们党一贯重视自身队伍的建设,坚决抵制剥削阶级影响,防止和清除党内的腐败现象。
1.大革命时期的重要《通告》 1924年国共两党实行合作,中国共产党的队伍有了迅速发展,党员人数从1923年的400余人猛增到1925年的3万余人。
随着党员队伍的扩大,难免混进一些投机分子,他们趁革命高潮之机捞取个人利益。
因此,中共中央于1926年8月4日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
《通告》指出:“在革命潮流仍在高涨时,许多投机腐败分子均会跑到革命队伍中来,一个革命党若是容留这些不良分子,必定会使党陷于腐化,不仅不能执行革命任务,且将为群众所厌弃。
所以应该坚决地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同他们作坚决的斗争,才能巩固革命营垒,才能树立起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这个《通告》是我党颁布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它表明党在幼年时期就十分警惕剥削阶级思想对党的腐蚀,并郑重表示党对腐败现象是根本不能容忍的。
2.土地革命时期的反腐倡廉斗争 1929年1月,、朱德率领红四军主力部队离开井冈山,向赣南进军,迅速开辟了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形成了比井冈山时期更加高涨的革命局面。
但是,随着红军战争的胜利发展,在红四军党内、军内以及根据地政权中也逐渐产生了某些消极腐败现象。
有的人不愿意在艰苦的乡村创建根据地,要红军开到中心城市去大吃大喝;还有少数人置军令军纪于不顾,带着钱财,擅自出走,到大城市去享受一番。
这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红军战争和根据地政权的存在和发展。
因此,1929年12月在福建上杭古田村召开了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
《决议》除对建党建军的基本原则做了明确规定外,还提出了党和军队干部的廉政建设问题。
《决议》分析了红四军党内、军内出现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如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享乐主义、平均主义等,指出它的结果将会削弱以至完全毁灭党的战斗力,使党担负不起斗争的责任,由此造成革命的失败。
《决议》着重强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性,要求用无产阶级思想来进行军队和党的建设。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于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正式成立。
瑞金红色政权的建立,使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代表人民利益、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廉洁政府,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同反动派进行斗争的政治保障。
但是,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在苏维埃政府中也有少数干部滋生了消极腐败现象。
他们乱用公款,挥霍浪费,甚至发生贪污犯罪现象。
当时瑞金县机关一个月内用纸费达200余元(银元),灯油费126元;该县财政部会计科科长唐某侵吞各军政机关交来的余款、粮票等,合银元共2000余元。
这不仅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败坏了人民政府的声誉,而且给革命根据地财政带来很大困难。
因此,1932年2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帮助红军战争,实行节俭经济运动》的通令,要求各地政府立即开展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驱逐各地政府中的贪污分子出苏维埃”。
1933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又发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规定了“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等具体惩治条例。
这场斗争历时二年零八个月,到1934年10月红军长征时止。
这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是:①充分依靠群众。
1932年3月中央苏维埃政府成立了检举委员会,提出“把检举运动造成广大的群众运动”,从而把反腐败斗争引向高潮,造成了强大的声势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②把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
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一切重大的财政经济问题都要经过代表会议讨论,并受代表会议监督,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调动了人民群众参加斗争的积极性。
中央苏区还颁布了统一的税收条例和细则,建立了预决算制度和会议制度等,便于群众监督。
③注重干部的思想教育。
1934年1月在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作报告说:“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
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反对贪污和浪费的斗争,过去有了些成绩,以后还应用力。
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是我们的会计制度的原则”。
[1] 中央苏区的反腐败斗争是我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探索廉政建设的一次重要尝试,为后来取得全国执政地位后的廉政建设积累了重要经验。
3.抗日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共两党实现了第二次合作。
我党领导人民在敌后和边区建立了大片抗日根据地,成立了“三三制”的民主政府。
抗战时期的国共合作情况极为复杂。
国民党坚持“溶共、限共、反共”的方针。
在经济上,根据地承认地主阶级的剥削,鼓励发展私营工商业。
因此,地主、资产阶级的剥削意识以及国民党的思想作风必然会腐蚀我们的队伍。
革命队伍中出现了生活第一、工作第二的消极思想,继而又出现贪污腐化现象。
此类现象在基层政权中尤为严重。
针对这种情况,陕甘宁边区党委重新公布了1926年中共中央《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立即执行。
1939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了《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其他各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也都颁布了类似的条例法规等。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9年受理贪污案件84件,1940年受理115件,1941年上半年又有36件。
民主政府的反腐败斗争,收到了明显效果。
这次反腐败斗争的特点是:①执法严格,出击有力。
根据各抗日民主政府颁布的惩治贪污法规条例中的规定,贪污数目在1000元以上者,均处死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例如,1933年参加革命的原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副局长(当时任清涧具张家畔税务所主任)肖玉壁因贪污公款3050元,被判处死刑。
因此,当地群众称陕甘宁边区为奖廉肃贪的模范。
民主政府的声誉迅速传遍全国,吸引了大批爱国志士奔赴延安,参加抗日。
②共产党员犯法,从重治罪。
1937年10月5日,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同志。
案发后,国民党的《中央日报》大肆渲染“发生在延安的桃色事件”,引起不良影响。
对此,一部分同志认为,黄克功从小参加红军,经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对革命作过重大贡献,在此民族危难之紧要关头,应对他免除死刑。
当地群众也对此议论纷纷。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对此案件作了认真研究,经中共中央同意判处黄克功死刑,并召开公审大会以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
同志就此案给审判长雷经天的信中说:“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
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
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
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2]③把反腐败与对干部的廉政教育结合起来。
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强调:“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
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
”[3]后来,又写了《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等阐述革命人生观的光辉篇章,教育党员和干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解放战争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派出大批官员下山“摘桃子”,任意将收复区的民有企业、私人房屋指为敌产加以没收,而后据为己有。
国民党的这种贪污抢占风气,不可避免地影响共产党员中某些不坚定的分子。
当时在新解放区也发生了一些贪污现象。
因此,1946年7月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中指出:“必须检查和纠正各地已经发生的贪污现象。
”[4]1947年5月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了《东北解放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随后其他各大解放区也都颁发了同类条例。
各条例首先明确规定贪污罪的界定范围是:在土改中侵占或窃取群众斗争果实者;缴获敌人物资应交公而私行留用者;凭借政治地位或职权,勒索强占、强征、强募财物或受贿者;吞没或盗卖公物、公粮、公产者等等。
这些条例还规定了严厉的惩办措施。
如东北地区规定贪污2万斤高粱米市价以上者,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晋冀鲁豫规定贪污7000斤小米市价以上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各解放区严格执行惩办贪污条例,惩办了一批贪污犯罪分子。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进行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红军时代创立的,根据各大解放区军队执行的情况,经过同志亲自修改于1947年10月以解放军总部训令形式重新向全军颁发,要求深入教育、严格执行。
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解放区党政军的反腐倡廉建设同国民党统治区的贪污腐败形成鲜明对比。
共产党深得群众拥护,民心所向胜过百万雄兵,这是中国共产党能够用小米加步枪打败国民党八百万军队,夺取全国胜利的重要原因。
二、建国后的反腐败斗争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共产党从领导根据地解放区的局部政权转变为掌握整个国家命运的执政党,这是一个巨大的转变,也是共产党面临的比革命战争更加严峻的考验。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民主人士黄炎培曾向提出共产党如何避免“始兴终亡”的问题。
回答:依靠民主制度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时,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严肃地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
全会根据的提议通过决议:对党的领导干部一不作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做地名。
会后不久,党中央由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迁往北平。
离西柏坡时登车后向周恩来风趣地说:我们要进京赶考。
我们进北京,可不是李自成进北京。
我们决不当李自成。
1.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在历史的转折关头,总有一些意志薄弱者和投机分子是要掉队的。
新中国的成立使一部分党员干部产生了“革命到头”的思想,表现为居功自傲,不求上进,贪图享受,甚至走上贪污犯罪的道路。
为此,中共中央于1950年5月1日发出了《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主要内容是整顿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的贪污腐化倾向,中心是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以保持党的群众基础和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纯洁性。
这次整风根据延安整风的经验,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自我检查和组织帮助的方法,收到了一定效果,促进了国民经济恢复和各项社会改革的进行。
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接受党的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走上了腐化堕落的道路。
他们勾结私商以各种手段侵吞、盗窃国家财物,有的收受贿赂,包庇资本家偷税、漏税。
据不完全统计,1951年底仅中央人民政府系统的27个单位中就发现1760多人有贪污行为。
同时在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铺张浪费、大吃大喝风气也相当严重。
1951年10月天津专署一位干部向河北省委揭发了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严重违法乱纪,进行巨额贪污的事实,引起河北省委重视,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向中央作了报告。
中央立即批转各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党委认真研究,注意发现所属单位的同类事件。
1951年11月30日,在一次党内指示中指出:“反贪污反浪费一事,是全党一件大事”,“我们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发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
12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5]。
指示强调“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是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
随后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
到1952年2月底,全国共查出贪污1000万元(相当于新币1000元)以上的大贪污犯105916人,占贪污犯总人数的8.8%(总数为120多万人),运动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1952年2月1日,北京市举行公审大会,宣判了总额为亿元(相当于新币10000元)以上的7名大贪污犯。
中国畜产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薛昆山(贪污23亿元,相当于新币23万元)、公安部行政处副处长宋德贵(贪污6.4亿元,相当于新币6.4万元)分别处以死刑和无期徒刑。
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在保定市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宣判全国解放初期最大的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挪用公款总计171.6272亿元,相当于新币171.6272万元)死刑,震动了全国,成为共产党执政后反腐败的第一声巨雷。
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案发,促使党中央下决心发动“三反”运动,清除党内已经滋长起来的腐败现象,从而净化了党风和社会环境。
这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也是一场反对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和移风易俗的群众运动。
此后,“奢侈浪费可耻,艰苦朴素光荣”的观念深入人心,“为官不贪,为人民服务”的新风尚荡涤了旧社会的腐朽丑恶现象。
急需一个五分钟左右关于廉政的演讲稿,要求以身边的他,用第三人称的方式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的廉政事迹
■一、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廉洁文化的执行力 一是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委的工作大局之中。
党委要亲自抓廉洁文化建设,成立廉洁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双文明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组织、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文化、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机制。
二是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
建立健全廉洁文化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身上,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
三是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之中。
从单位及部门的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廉洁文化建设总体目标、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安排。
建立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汇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定期召开由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党校、文化等多部门参加的廉洁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廉洁文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了常抓不懈的整体推进机制。
■二、深化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廉洁文化的内涵 一是建立廉洁文化宣传阵地,宣传红色文化。
依托廉洁文化教育基地,把弘扬历史优秀廉洁文化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结合起来,深入挖掘、提炼红色文化资源,利用红旗渠、焦裕禄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立了廉洁文化教育基地。
二是创作廉洁文艺作品,传播大众文化。
以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时代为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各部门的积极性,采取征稿、采风、笔会等形式,创作廉洁文化作品,同时,围绕廉洁题材,借助文艺、歌曲、舞蹈等艺术形式进行廉洁文艺创作,并组织展览,引导广大员工参与,在潜移默化之中教育广大员工,从而形成了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
■三、注重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 一是坚持全方位传播。
充分利用单位宣传展板,宣传栏和单位网络资源,进行廉洁文化宣传,占领廉洁文化的宣传阵地,在社区宣传栏开设《反腐倡廉视线》、《反腐倡廉建设回顾与展望》等专栏。
在单位网络开设了《警钟长鸣》、《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等专题,制作一批廉洁文化动漫在网上播出。
有力地推动了廉洁文化的传播。
同时并积极组建党纪条规宣讲队、廉洁文化图书进班组、进社区等活动,深入传播廉洁文化,有效增强了廉洁文化的辐射面。
二是坚持全过程渗透。
充分利用公共设施和场地,建廉洁文化墙、廉洁文化社区、廉洁文化走廊。
在单位办公楼走廊,以廉政格言、廉政漫画、廉政书法为主要内容,制作廉洁公益广告宣传牌,在社区家属院路边利用两边的设施,布置廉洁文化公益宣传栏,营造了一条清新亮丽的“廉洁文化长廊”,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及家属的廉洁勤政意识。
同时,利用廉政书屋、宣传展板、公开栏、服务牌、电子显示屏、台历、壁画等固定窗口,布置格调高雅、以廉洁教育为内容的书画和装饰。
三是坚持全员参与。
通过开展廉洁文化演讲比赛、廉政格言警句征集、廉洁歌曲传唱,鼓励社会全员参与,增强了廉洁文化的互动性。
组织书画、摄影爱好者创作廉洁书画、摄影作品展,举办了廉洁书画展、廉洁文化建设成果图片展。
充分利用文艺人才资源,组建廉洁文化演出队,通过文艺演出、社区文艺展演等形式,提高了廉洁文化的开放度和群众参与度,带动了廉洁文化向社会各个层面渗透。
■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廉洁文化建设的实际效果 在廉洁文化建设过程中,既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这个重点对象,又注重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积极开展“五进”主题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在机关,通过设置廉洁文化专栏、廉洁橱窗、廉洁镜匾等形式,开展廉洁述职、廉洁承诺公示、廉洁建设大家谈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从政道德素质,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在社区,开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组织各种廉洁文艺活动,使廉洁文化有机地融入到社区文化之中。
在社区,根据居民的需求,将廉洁文化与社区文化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帮助社区建立了“廉洁角”,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廉洁文化传播到农村的千家万户。
在单位,从员工的思想实际和心理需求出发,利用宣传展板、网络公示等阵地,把廉洁教育融入到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中,促进了廉洁、诚信、守法等良好道德意识和法纪观念的形成。
以廉政文化“进部室、进班组为载体,促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廉洁经营。
在家庭,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制作廉政“邮资封”、开展“廉内助”评选等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进行清廉勤俭的思想道德教育,对社区居民家庭进行贤良美德教育。
如何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爱国主义是一种的精神境界和,是科学的人生价值是一种对祖国忠诚的仁爱情怀,是一种为了祖国人民的利益以可以牺牲自己一切包括宝贵生命的无私奉献精神。
与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背叛人民的堕落行为、贪生怕死的汉奸情结、民族虚无主义、腐败劣行水火不容。
因此,坚持爱国主义就必须坚决抵制、批判几种不良倾向。
一、弘扬爱国主义就必须坚持集体主义价值观批判个人主义价值观,批判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思想。
个人主义者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价值观,一切以个人利益为中心,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个人利益,把自己的个人私利看得比民族国家利益、道德、良心、气节都宝贵。
个人主义者的人生目的,就是追求个人享乐的享乐主义,而享乐需要大量的金钱,就必然成为拜金主义者。
为了个人利益的实现,只要捞到更多的钱,他们可以出卖一切,他们的良心可以卖给出价最高的敌人。
他们只有以个人利益得失为行为选择的唯一价值标准,没有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事业的概念,没有红黑善恶之分。
当他们的利益在需要以出卖他人或国家利益为代价换取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出卖他人和国家利益的,可以认贼作父、毫无廉耻。
历代汉奸、卖国贼大都是这类人物。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背叛祖国出卖国家军事、经济等机密情报给敌对势力,严重地损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败类,就是这些信奉个人主义价值观的极端利己主义者。
正如民族英雄岳飞所说:“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
天下平矣。
”在今天,“文臣”不爱钱,就能拒绝钱的诱惑,坚守民族气节,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实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武臣”不惜死,就能为捍卫祖国的尊严,保卫国家的安全,平时不怕吃苦,苦练保卫祖国的真正过硬本领,战时不怕牺牲,舍身忘死,英勇奋战,就能把自己的聪明智慧、战技术水平发挥到最高境界,就能有效保卫国家和人民安全,创造温馨祥和的和平生活环境。
因此,坚持爱国主义,就必须坚持集体主义价值观,坚决批判个人主义,彻底肃清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不良影响,摒弃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思想。
二、弘扬爱国主义就必须坚持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批判背叛人民的堕落行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集大成的崇高品德,是与人民血肉相连,休戚相关,同甘苦、共患难,造福大众,济世泽人,富国利民的伟大情怀。
把古代先哲圣贤的“为民”“利民”“民为本”的传统美德,推向了极致,达到了至诚、至真、至善、至美的全心全意的最高境界。
只有一切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就可以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到以人民的利益为第一生命,为了人民的利益可以把个人利益置之度外,甚至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宝贵的生命,像文天祥那样做到“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爱国和践行为人民服务党的宗旨,是紧密相关的统一整体,爱国就要为人民服务,就要有为人民利益而舍身忘死的奉献精神,就要批判、抵制那种背叛人民、脱离人民的堕落行为。
践行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坚持做到在革命战争年代,像狼牙山五壮士那样,浴血奋战,宁死不屈,牺牲自己,保护人民群众,坚守民族气节,维护民族尊严;在和平建设时期,为了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社稷的长治久安,就是要不搞官僚主义,绝不脱离群众,不腐败、不堕落,不为甜言蜜语所惑,不为金钱美色所动,不为灯红酒绿所迷,不为恐吓要挟所惧,坚持做到牢记宗旨,浩然正气,公正无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决不动摇爱国情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
三、弘扬爱国主义就必须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
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否定社会主义,是西方敌对势力长期西化、分化、和平演变中国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
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要害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实质就是要颠覆我们的国家,颠覆我们的党,核心是打倒共产党,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完全西方附庸化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就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党的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的总纲部分强调指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这就为全党长期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热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
四、弘扬爱国主义就必须批判民族虚无主义反动思潮。
民族虚无主义是西方敌对势力消解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精神鸦片。
民族虚无主义,把中华民族的光辉历史丑化得一无是处,把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的光辉历史丑化得一无是处,把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丑化得一无是处,把社会主义事业丑化得一无是处,把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丑化得一无是处,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污蔑为“专制”。
相反,把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资本主义描绘的完美无缺,无可挑剔,美妙绝伦,那么,还爱什么中华民族,爱什么社会主义,爱什么中国共产党,当然就谈不到爱社会主义新中国了。
因此,坚持爱国主义,就必须彻底批判民族虚无主义反动思潮,理直气壮地歌颂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感天动地,气壮山河,波澜壮阔的中国革命战争的光辉历史,歌颂中国共产党为中国革命胜利建树的丰功伟绩,为中国人民的翻身解放作出的历史贡献,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的举世瞩目的辉煌业绩。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引导广大的人民群众热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中国,万众一心,同心同德,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人民江山千秋万代,坚如磐石,永远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
五、弘扬爱国主义就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廉洁奉公。
爱国就是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在这里爱国与爱社会主义、爱中国共产党是三位一体、密不可分的完整体系。
腐败分子损害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离间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必然损害中华民族的利益,损害国家的利益。
同时,腐败分子的劣行,还会为敌对势力攻击中国共产党、西化、分化、和平演变中国、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口实,就会祸国殃民。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
全党必须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腐败问题的极端危害,必然导致中国共产党脱离群众,甚至丧失政权、自我毁灭,社会主义的制度就会被颠覆。
因此,不坚决反对腐败,就谈不上坚持爱国主义。
改革开放以来,无数事实告诉我们,许多贪官贪污了巨额财产,这些财产,只要共产党执政就永远不会合法,这些贪官总有一天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
只有共产党下台了,资本主义复辟了,他们非法侵吞的人民财产才有可能合法化,他们才能高枕无忧。
于是,他们首先把老婆子女送到国外,自己在国内做“裸官”,早已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了。
但还披着共产党员的外衣,利用合法身份,大搞动摇共产党执政的颠覆活动。
一方面散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腐朽思想,鼓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价值观,企图改变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改变党的性质,加快党的腐化堕落步伐,破坏共产党的形象,动摇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最终促党垮台,从根本上保住他们非法攫取的既得利益。
另一方面,如果促党垮台的阴谋破产,共产党继续执政,他们就就竖起耳朵,瞪大眼睛,窥测风向,一有风吹草动,走为上策,跑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寻求庇护,投到敌人怀抱,认贼作父,充当鹰犬。
腐败分子尽管挂着共产党员的金字招牌,身居要职,高官厚禄,享受着党和人民给予的优厚待遇,但他们决不爱党,决不爱国。
坚持爱国主义就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廉洁奉公,只有这样,才会真正爱党爱国。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柱。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
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
综合国力,主要是经济实力、技术实力,这种物质力量是基础,但也离不开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力,精神力量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观点,在一定条件下,精神可以变物质,精神的力量可以转化为物质的力量。
强大的精神力量不仅可以促进物质技术力量的发展,而且可以使一定的物质技术力量发挥出更好更大的作用。
中华民族有着自己的伟大民族精神。
这个民族精神,积千年之精华,博大精深,根深蒂固,是中华民族生命机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成分。
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发展中,历经磨难而信念愈坚,饱尝艰辛而斗志更强,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为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爱国主义精神是我们党和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同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革命精神和新时期的创业精神、抗震救灾精神、航天精神、奥运精神、世博精神等一样,都是我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
我们世世代代都要继承和弘扬这些精神,激励我们的广大干部和群众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