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政府、事业单位职工上班时间喝酒违反了哪些规定
参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四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全文地址:\\\/legal\\\/2013-11\\\/26\\\/c_125760796.htm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怎么写
核心要点: ■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
■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不能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影响活动健康发展。
■从中央到部门和地方主要领导亲自抓、负全责、作表率,是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大鲜明特色和成功经验。
■要真正解决问题,就要有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有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有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
■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做得好的,要不骄不躁,继续做下去;做得不到位的,要不怕阵痛,痛改前非,而且不要再复发。
关于自来水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怎么写关于自来水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自来水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持反对“四风”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为加快我厂经济建设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标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大力推进职能转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保障科学发展、保护水利资源、保障群众权益,不断提高水利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提升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把我厂建设成为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部门。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一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事迹、典型案例选编等,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
党员干部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保障学习成果。
二要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
深化“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集中走访活动和“三大活动”,通过上门走访、个别访谈、随机交流、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要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
通过学习廉政警示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深刻的党风党纪教育。
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党组织书记作一次动员讲话,厂党总支活动负责人向基层党组织作一次群众路线教育辅导报告。
要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观看一场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片、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等活动,组织好党员学习教育工作。
2、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开热线电话、电子邮件、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干部“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
要打消干部群众的顾虑担忧,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形式,鼓励群众讲真话、提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
通过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梳理,了解把握广大群众的期待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认真查摆问题。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联系工作实际,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2.认真对照检查。
对照《党章》要求和中央有关规定“照镜子”,正视自身缺点和不足,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对照检查材料。
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包括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
对照检查材料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
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
3.认真开展谈心互动。
厂党总支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与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互相谈心活动,坦诚相待、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总结经验教训,交流思想认识,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做好工作的目的。
4.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厂党总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委督导组派员参加),查摆问题,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诚恳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
厂督导组要参加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5.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材料,重点是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情况。
6.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所在组织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制定整改方案。
制定整改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具体措施,明确局党总支和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责任。
局党总支和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
2.强化正风肃纪。
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制定的实施办法,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着力推进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干部律己不严问题。
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要提高党员干部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解决问题、化解问题能力,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
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3.加强制度建设。
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促进我局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为了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我厂特成立“一把手”责任制的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成立局督导组(附件2),以便督导、辅助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厂党总支书记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
形成局总支带头示范、基层党组织紧跟学习、一级带一级,共同践行群众路线的生动局面。
同时,要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要求基层党组织成立领导组,设立党员活动场所、建立党建专柜、完善党建台账和资料。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开设实践活动专栏,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我厂活动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宣传各单位好的经验、好的做法。
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凝心聚力,又要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要及时总结提炼局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新认识、新经验和新做法,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三)真抓实干,创出成效。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及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正确处理好局日常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公务员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有哪些新的规定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 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
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八条 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定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第三章 配备和经费管理第九条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
第十条 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会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入党政机关部门预算。
第十二条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
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确因工作需要超出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必须报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
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
确因工作需要,按照程序报批后,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
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第十五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产权注册登记所有人应当为本机关法人,不得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
第四章 使用和处置管理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推进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
各地区应当结合实际,将各类公务用车纳入平台集中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统筹调度、高效使用,鼓励通过社会化专业机构提高平台管理运行效率。
第十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推进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应当统一标识。
第十九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
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应当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用公共交通工具。
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
第二十二条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公务用车按照规定更新后,可以采取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
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章 监督问责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本地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计汇总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和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纳入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或者公示相关情况。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交换公务用车注册登记信息、使用状态等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第二十五条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的;(二)违规审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三)违规审批未到年限更新公务用车的;(四)违规安排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的;(五)有其他未按规定履行管理监督职责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界定。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各民主党派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按照本办法的原则管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1月6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学习《贵州省领导干部谈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学习读本》心得体会
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总务处于 XX 年 8 月 7 日 组织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学习教育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目前,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已基本结束,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XX 年 7 月 24 日 学院在综合楼三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总务处应到25人,实到17人,6人公差,1人病假,1人事假。
到会人员填写《贵州警官职业学院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民主评议表》投入意见箱内,同时下发阳成俊书记的讲话提纲。
二、总务处下发相关学习资料95份。
1、 7 月 25 日 ,向党员同志发放《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
2、 7 月 26 日 ,向副处级以上干部发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3、 7 月 29 日 ,向副处级以上干部发放《中共贵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黔群组办发【XX】12号)关于转发《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及 7 月 3 日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6期简报。
4、 7 月 30 日 向副处级以上干部发放《心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贵州省群众工作典型案例选编;《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贵州省联系服务群众事例选编;《贵州省领导干部谈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学习读本》。
| 三、制定《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总务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7月27——31日由综合科拟定初稿, 7 月 31 日 总务处领导开会修改审定, 8 月 5 日 前已上报督导组。
四、总务处召开动员会。
XX 年 8 月 7 日 上午10点,在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志鸣和学院纪委副书记、督导组组长韦英良的参加下,总务处全体干部职工在警训楼三楼直属厅召开动员大会;首仁华处长作动员讲话;宋恩华副处长宣读《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总务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高平副处长宣读中共贵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及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XX 年 7 月 3 日 刊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22种具体表现形式;王坚副处长宣读《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间安排表》。
王志鸣副院长和韦英良组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1、动员会后,全处干部职工填写对总务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征求意见表共34份(已交督导组)。
2、 8 月 1 日 下午3点,总务处处长首仁华、装财处副处长温虹一行8人到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后勤集团交流考察学习,经该学院黄院长等人介绍和实地查看,了解到有关后勤运行机制、餐饮服务、公寓管理、热水供应、用工和门面管理、医务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3、 8 月 13 日 ,在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志鸣带领下,总务处党支部高平、胡光远、张学强、雷磊和实验中心党支部孙利一行6人到芩巩县抗旱救灾,经县公安局杨政委介绍,羊桥乡有两个村村民饮水困难,其中一个村想修建一个蓄水池并已列出所需材料清单,副院长王志鸣一行查看田间地头,及时为村民解决饮水问题和修建蓄水池所需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