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高中
我来
重返狼群300字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重返狼群》,这本书的作者叫李微漪,其实她只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格林”。
小狼要透过她的文字告诉人们有关自由、竞争、生存、梦想、情谊、草原和狼……。
大作家姜戎都说:“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狼女居然帮助小狼成功融入狼群,这种成功概率几乎等于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
”这一点感动了他。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去若尔盖草原写生,却遇见了一只影响了她一生的小狼——“格林”。
她把格林带进了城市,当别人问起她说:“这是狼狗。
”曾经有一次警察都找上门了,可她却为了格林不被带走而拼命掩护。
小狼长大了,只能回到它出生的那片草原。
回到草原,它与藏獒化敌为友,成为了獒兄狼弟。
藏獒把格林都当作自己的亲人,和它玩耍,并把吃的东西都给格林。
藏獒一点都不排斥它,在作者生病时,格林就关切的趴在窗口,没心思和藏獒玩耍。
平日抢食护食的狼在这时把仅有的存粮全给了她。
最后格林成功回归狼群。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什么动物,它们都有生命和思想,它们都懂得感恩,连凶残的狼也懂得感恩。
只要你对它好,它是知道的。
它肯定会用它的方式来报答你
由此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她回到家发现门口有一条死鱼,她觉得很晦气,就把鱼扔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发现一条死鱼在门口,她又把鱼扔了。
她以为是有人在恶作剧,于是躲在楼道里看是谁那么讨厌。
过了一会儿,一只小猫叼着一条鱼走向她的家门口,然后依依不舍的离
重返狼群第二部读后感500字
听从内心的呼唤—读《重返狼群》有感人大附中初一(17)班 郝子钰 格林,我认为你是不幸的。
刚出生没几天,甚至连眼睛都还没睁开就失去了亲生父母,母亲那甘甜的乳汁尝你都没有来得及尝一口,就被带到了这陌生的、充满“异味”的地方。
兄弟姐妹相继死去,丢下你一个尝尽孤独的滋味。
但同时,我觉得你也是幸运的,缘分让你和爱你的“养母”相遇,也因此你有了活下来的机会,并最终回到了你归属的地方,融入狼群。
要知道,有和你类似遭遇的同类,有的直到死也没有获得梦想中的自由。
格林,看着你一天天长大,我从内心为你高兴。
你天性里的好奇心让你总想把一切东西弄明白,因此,成长的过程中你不断给“养母”找麻烦。
比如,把“养母”家翻得一片混乱,深夜狼嚎让居民恐慌,甚至抓破“养母”的脖子......但我不怪你,因为你是一匹地地道道的草原狼,我们不能以人类的标准来要求你。
好奇、好动、好打闹是小狼的天性,既然你干的是分内的事,我们为什么要责怪你呢
格林,你的身上流动的是狼的血,它造就了你的顽强、坚韧和勇敢。
初来獒场时,由于体形劣势和“狼獒世仇”,你总是受欺负,但你不妥协并很快利用你的机智给予獒们有效的反击。
第一次读时,我觉得你总打翻珍贵的水连续几天渴着藏獒们的小把戏有点过火,但细想之后觉得你没有做错。
如果你不对它们进行报复和惩罚,你就要一直被欺负,“狼善被狗欺呀
”所以我支持你
格林,转眼间你已经长成一只半大不小的“少年狼”了。
虽然你是人养的,但你的“养母”显然没有想把你培养成一只狗。
早在两个月大时,她就开始喂你生肉,四个月就给你活物并让你自己捕食,至此祖先留在你身上的野性被唤醒。
在城市中你经常捕食池塘里的鱼,也杀死过跟你抢食的流浪猫。
来到草原后,你野性毕露,捕猎技术日益提高,从鼠、兔到牦牛群,每一次猎杀都让你向野狼这一目标靠得更近。
你经常钻进藏獒们的笼子去抢食,别人说你贪得无厌、说你自私,我却能够理解你,因为在你们狼的字典里根本没有“谦让”,只有“弱肉强食”,谁更强大谁就能够生存下去,这是你的本能。
你该走了。
离开时你回头凝望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不舍。
格林,不要犹豫。
走吧,你属于灵魂自由而高贵的狼群,属于生养你的大草原,回归自然不也是你“养母”的心愿么
走吧,走向你的新生活,走向你的未来
儿子写的,不过是原著的读后感,可以参考参考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六十字
《重返狼群》读后感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
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
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西藏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天葬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
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西藏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西藏,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第一部第1章100字读后感
重返狼群第一部第1章100字读后感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
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
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
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
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
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
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
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
这是多么感人啊
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重返狼群读后感250字
怎样写读后感:多看前言,多引用作者的话,结尾用别人的评价.第一段写故事梗概,后面写我的感受.还要有自己或客观的对重要人物或你喜欢的人物的评析.我的看法:给自己的文章定一个主题,要求深刻又积极向上,思想高度越高越好.主要是你想表达什么思想感情.写景的能提升到热爱大自然,写情的能提升到.是伟大的,写人就是.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