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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3000字读后感

时间:2020-02-24 18:09

写一篇3000字左右读后感,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读后感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

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

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

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

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

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

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 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

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

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

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

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山,到了?山才知道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梦想。

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

通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

是刻苦

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

或许,我也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面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习的渴望……      面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曾经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3000字《我的大学》读后感

读了《在人间》有感_600字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读了马克西姆。

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

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

只是觉得有趣罢了。

  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另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

我视乎可以进入阿廖沙的人生路程,去陪他一起走过这条黑暗之路。

我甚至可以进入阿廖沙的身体,去他童年的路上走走、看看。

去和他一起打工、一起借书、一起抵挡那些恶言恶语。

  多度几遍,我发现我是多么地憎恨沙皇,憎恨那个19世纪末期的俄国。

同时我十分可怜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例如阿廖沙。

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要去打工、工作,还时常被人辱骂、暴打,却一直在坚持着读书与学习,从来没有放弃过读书的信念。

  因为身份和家庭的关系,他过早地去各种地方打工,却在打工的时候想尽办法借书看。

他过早地接触这些人情世故,过早地接触一些猥亵、龌龊的事。

  高尔基精湛的写法,常常使我身临其境,也去想想如果当时我就是阿廖沙,我会怎么去做

  没有任何一朵玫瑰花,可以永留芳香。

唯有书中的智慧永世长存

  多读读书吧,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吧

这种令人惊叹的笔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模仿的;读高尔基的《在人间》,给你不一样的惊人感受;读高尔基的《在人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精神的震撼

命运并不妨碍梦想_读了《在人间》有感_800字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在人间》,它让我大有感悟。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

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居到外祖父家。

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

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

相比之下,我们这时候还在温暖的家里玩耍,可是他,却必须走向社会。

  他在“人间”什么都干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甚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

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

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

但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

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文章中高尔基渴求知识、坚持梦想的精神让我敬佩,也让我深思……可以说命运对于每个人是不公平的。

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知道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择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

在这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抱怨+拼搏+不放弃+勤奋=梦想。

  着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

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己喜爱的音乐,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

但贝多芬并没有因此吓倒,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个音乐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作品,还能登台指挥。

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那些命运悲惨的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头;梦想是一盏明灯,而那些坎坷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

到底是选择摔倒,被命运摧毁梦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自己的一条梦想跑道,实现梦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

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会时刻铭记这句话:命运并不能妨碍梦想

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感_800字  走向灿烂的明天  ——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感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主人公阿廖沙那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平的精神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俄国近代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作品中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生刻而生动地描绘出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形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

  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

童年的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面包工、佣人等。

十六岁时,他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

”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最底层,与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还不忘学习,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

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

有了灯,我就可以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

”“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

”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直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我似乎对这本书着了迷,一连读了两、三遍。

这时我想起了自己。

  我的家庭条件是不错的,父母不仅能让我吃饱穿暖,还能满足学习国画、古筝的额外要求。

另外,高尔基的父亲早年去世,相比之下,他从小就少了一份父亲和亲情。

他,一个才十一、二岁的大孩子,就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被人欺负,令人怜惜,但更多的是被他那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而感动。

我好好地反醒了自己,无时无刻心中都在对自己说:“如果想让自己有个美好的明天,必须像高尔基那样付出行动——多读书,勤奋学习,有坚定的信念,遇到困难不气馁。

我坚信付出努力展现在眼前的将会是我渴望的灿烂的明天

”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感_650字  我最近读完了仰慕已久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这部作品是苏联作家高尔基最着名的自传体三步曲小说。

  在这部作品里,作者通过叙述自己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描写自己坎坷的命运,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进步革命青年的成长过程。

  《童年》反映了高尔基童年时父亲不幸去世后,他在外祖母家里度过的艰苦岁月。

他每天看到的是舅舅们为家产而争吵斗殴,外祖父毒打儿童等一系列的丑恶之事。

但与此同时他也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

外祖母经常给他讲故事,鼓励他将来多写文章,使他对文学逐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人间》则写了高尔基由于外祖父的破产而被迫外出打工挣钱谋生的曲折经历。

他曾经在鞋店、轮船等地方做学徒,不得不忍受老板的剥削和有钱人的斥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

  《我的大学》则讲述16岁的高尔基梦想进大学读书,最终通过努力进入社会学习,受到了各种思想的启迪和教育,社会这所大学为他展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广阔世界,使他的思想越来越成熟起来。

  我非常佩服阿廖沙那惊人的毅力和耐力,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有那种热爱文学的精神,所以我赞美他

  在十分悲惨的生活条见下,书是一文不值的。

阿廖沙没有书,也没有时间读书。

但他不理会别人的讥讽和反对,千方百计的借书,看书。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

”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

高尔基不也是这样,在艰苦的环境下读书,爱书吗

相比起来,我们有条件读书却不去读,那岂不是浪费吗

难道这不可耻吗

  人需要真理,就像瞎子需要明快的引路人一样。

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

让书陪伴你度过一年又一年,让你在书香中渐渐成长。

珍惜现在的大好学习时光,以高尔基为榜样。

  我在学习上也要这样

要做到认真学习、不耻下问、多读书、读好书,逐步积累知识。

只有这样,才能有所作为呀

成功的启示_-读了《在人间》有感_1100字  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不遇岛屿、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

——题记  雄鹰忍受一次次从峭崖上摔下的痛苦,才有了飞翔天际的一刻;河石接受一次次海浪的撞击,才有了浑然光滑的形体;雨燕接受一次次风雨的打击,才有了高歌飞翔的本领。

  一沙一世界,一歌一天堂。

  渴望成功,追逐成功,平凡的我们必须花两倍甚至数倍的精力,忍受常人不能忍受之寂寞,之痛苦,并且咬紧牙关,不半途而废,认准方向,成功定会向我们走来。

  当我读完高尔基写的《在人间》这部小说,我被这部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在人间》写的是高尔基十一岁时因外祖父家破产出外谋生的经历。

他在鞋店,圣像作坊做过学徒,在轮船厨房里打杂过,过着非常沉重而且苦闷的生活,但他每天都用剩下的时间来读书,有时甚至几天几夜都不睡觉。

而读书使他找到了慰藉,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文学作品,并且心中始终向往着新的生活。

  当你读完这段文字,也许你会被高尔基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所感动,也会为高尔基为了读书所遭受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是的,无论是他的毅力、惜时、持恒,还是他面对逆境不屈不挠的精神,都照耀着我前行。

  他的毅力告诉我:毅力不能放在嘴上说,它是沉默中一小步一小步不间断的跨越,它是意志力支撑下的持久的行动。

檐上水滴之力微不足道,但它却能穿透石块;愚公年老力衰,子孙势单力薄,但他们却敢于向巍然的太行、王屋两山开战;兔子跳跃迅捷,乌龟爬行缓慢,但龟兔赛跑乌龟竟能折桂。

这看似不可思议事情由于毅力的支撑而变成现实。

也许你的力量很小,但只要你拥有了锲而不舍的毅力,便没有不可征服的高峰;也许你的智力驽钝,但只要你拥有了坚忍不拨的毅力,便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

“行百里者半九十,”坚持到最后一刻的才是胜者,让我们从小事做起,磨炼自己的意志,锤炼我们的毅力,为自己的人生写出最美的篇章。

  他惜时的精神启迪我: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

冬去春来,天回地转,稍不留意,岁月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溜走。

它不会给延误时间的人以任何宽恕,也不因任何人的苦苦衰求而偶一回顾。

它能使红花萎谢、绿叶凋零;会让红颜变成白发,让童稚变为老朽。

时间是无情的,又是有情的。

对于珍惜时间的人,它却缋赠以无穷的智慧和财富。

我们不是时间的富翁,我们要做到时间的主人。

  他持恒的精神点化我:要成就事业,就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努力。

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只是真正能这样做的人并不太多。

物欲的勾诱,功利的驱使,游乐的招引,你抵挡得住么

数载苦索,十年寒窗,乃至一生埋下头去,你承受得住么

一些人退却了,只得半途而废,一些人气馁了,只得前功尽弃,一些人一暴十寒,只得一事无成。

只有持恒者迈着坚定不移的步伐,义无反顾,终于淋浴到了胜利的光辉。

  他面对逆境不屈不挠的精神教导我:逆境似横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鸿沟。

懦夫哭哭啼啼地哀叹,骂骂咧咧地埋怨,结果加速了生命的衰老;勇者则把它视作练就自己奋飞的翅膀的最好器物,当他们贮满力量之后,纵身向彼岸跃去,最终战胜逆境,取得成功,丰富了生命的意义。

  沉沉浮浮是人生,不能因为苦难而拒绝生活,不能因为险恶而拒绝美丽,美丽常与荆棘同在,彩虹常与风雨相伴;没有风暴,船帆只不过是一块破布;没有历经暴风雨的洗礼,怎能领会人生的真谛

胜利的曙光只会在历经颠簸与坎坷之后赫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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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的教育读后感800字  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晴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

《爱的教育》是一本小说,又是一部巨著,原名《心》。

是意大利亚米契斯的作品。

它让我明明白白地懂得了什么是爱。

这本书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

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极力颂扬的地方。

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

  在看《爱的教育》时,我常常被书中的那些平凡人物的平凡事迹感动。

“瓦多帕的小爱国者”、“英雄的少年鼓手”、“小石匠”等等和孩子有关的故事中,都歌颂了儿童应具备的纯真情感,同时书中也表现了从家庭、学校到整个社会,都在营造一种极其良好的环境,培养着儿童爱祖国、爱人民的感情。

  其中我比较喜欢“小抄写员”这个感人的故事,主要写小学生朱利奥瞒着父亲每晚帮他抄写邮签,虽然语言朴实,叙述平实,但是朱利奥的懂事与孝顺,却深深地打动了我。

朱利奥是个穷人家的孩子,父亲收入微薄,为了补贴家用,除了在铁路上工作外,他还给人当抄写员来挣钱。

每晚,他都要用大大的正规字体抄写几百份邮签到深夜。

朱利奥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他每晚看见父亲上床后,就悄悄走进工作间,模仿父亲的笔迹开始抄写。

父亲却一直没发现。

但由于过度劳累和缺乏睡眠,朱利奥的成绩直线下降。

父亲很是生气,但朱利奥没把真相告诉他。

终于有一天,朱利奥在抄写时无意中碰落一本书,惊醒了父亲。

父亲明白了一切,心中充满无限的怜爱和懊悔,他抱住朱利奥的头呜咽起来。

多么感人的故事

多么懂事的孩子

多么可敬的精神

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为了帮家里挣钱,帮父亲减轻负担。

面对父亲的责骂,他有多少次想把真相说出口,可他没有。

就连父亲责骂他,他也毫无怨言。

这多么难能可贵

要是换成我,肯定忍受不了,试想一下,要是自己的努力、懂事却换来了责骂,那多委屈呀

谁会希望一向宠爱自己的父亲因莫须有的“罪名”而讨厌自己呢

朱利奥的沉默与体谅,实在让我感动

  今后,我要向朱利奥学习,做一个体谅父母的乖巧女孩。

我也希望人间处处有爱,处处是和谐的春天

  2\\\\《简爱》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个孤儿,但她是一个不甘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

她那纯朴善良的高尚品质深深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原是一位富家小姐,她爱上了一个穷牧师。

他们不顾亲友的反对结了婚,富家小姐的父母因此和她断绝关系。

他们结婚后一年生下了简•爱。

可是就在简•爱出生的那年,她父母因感染流行风寒去世了。

简•爱成了孤儿,被送进了孤儿院。

后来她舅舅把她接回府上住。

可是不久舅舅也去世了,她舅母经常虐待她,在简•爱10岁那年把她送到一个慈善学校。

她在那地狱般的学校生活了8年,还当了两年教师,后来到桑非尔德府当家庭教师。

简•爱长得矮小,并不漂亮,但她聪明伶俐,正直善良。

不久,主人罗切斯特爱上了这个无财无貌的简•爱,简•爱也爱上了比她大20多岁的主人罗切斯特。

在教堂结婚那天,有人揭穿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老婆。

简•爱知道后便毅然出走,离开了这个她深爱的人,流浪了两天两夜。

在她快要饿死的情况下,奥利佛一家救了她,还帮她找到一份工作——乡村教师。

在这期间她继承了叔叔的财产,成了非常富有的人,还意外知道奥利佛兄妹竟是她的亲戚,她主动提出将财产与他们三人平分。

最后,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

听别人说,这里发生火灾,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

简爱知道后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美好心灵。

当她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知道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

而当她知道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己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

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

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爱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

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

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

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可以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

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3\\\\《草房子》读后感  此书讲一群孩子在油麻地度过的一段美丽的时光。

从桑桑一家人来到油麻地,故事就开始了,在这其中还发生了许多故事。

  书中有一个叫陆鹤的小孩,他是一个十足秃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反倒把自己的秃头看作是宝贝,如果别人想要摸他的头的话,就必须给他一样东西才行,因为大家都爱摸他的头。

可是后来,“秃鹤”忽然在意起他的头了,谁要是动他的头就跟他急眼,就算是用东西换也不行。

一天,油麻地屠夫丁四看见“秃鹤”眼馋肉案上的一块肉,就用刀割下一大快来,吊在“秃鹤”眼前,说:“让我摸一下你的头,这块肉就归你了。

”说着就伸出那油腻的手来。

秃鹤说:“你先把肉给我。

”丁四说:“你先让我摸你的头,我再把肉给你。

”“秃鹤”说:“不,先把肉给我。

”丁四等到将门口几个正在闲聊的人招唿过来后,就将肉交给“秃鹤”,秃鹤看了看那块肉——那真是一块好肉

但“秃鹤”用力一甩把那块肉扔了,接着逃了,丁四拿起杀猪刀追去,到最后,“秃鹤”拿起一块砖头,把丁四给吓跑了。

  在夏天里,大家都非常热,桑桑心想:夏天把冰棒放到棉被里冰棒就不会化了,那样的话把我放到棉被里就不会热了。

于是桑桑把自己用棉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就去上学。

到了学校结果成了学校里的一道风景线,虽然桑桑感到很热,但是出尽了风头,他非常兴奋。

一次,桑桑在河里洗澡,嘴里还大喊着:“姐姐十五我十五。

妈生姐姐我煮粥,爸爸睡在摇篮里,没有奶吃向我哭,记得外公娶外婆,我在轿前放爆竹。

”逗得一群人哈哈大笑,并将桑桑的母亲叫了出来。

说:“你看几家桑桑在干什么

”母亲禁不住笑了起来,说:“冻死了,小猴子。

”可见,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时纯真的童年有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庇的纯情。

  有一次,桑桑得了一种怪病——桑桑的脖子上隆起了一块肿块,父亲桑乔带他到处求医,医生都无能为力,并说桑桑只能活半年了。

可桑乔不肯和桑桑说,可桑桑早已从医生和父亲的脸上看出了严重性。

在这半年内桑乔和桑桑到处求医,到了最后桑桑还是好了,大家都非常的开心,桑乔的头发也白了许多。

这里表现了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沧与优雅。

  作者曹文轩写出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写出了桑桑接受启蒙教育的六年小学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格调高雅、充满美感,描述的滑稽而又庄严,显得格外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4\\\\《论语》  孔子说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我的理解是,做人要不断学习,不感到厌烦,那么,在教育学生的时候才能游刃有余,不感到疲倦。

  我认为,作为老师,我们首先要做到“学而不厌”,为什么呢

  其一,我们都知道,现在知识的数量正在以几何级的速度递增着,作为教师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才能适应知识社会对教师的要求,不能总抱着自己原有的那一桶水不放,而是要让你那一桶水长流长新,不能让它成为死水,那就必需要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增长智慧,只有不断学习,也才能不断充实自己、发展自己、完善自己。

  其二,学习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假如你认为学习是件苦差事,是很无奈的事情,厌倦在所难免,又怎能学的下去呢

不知道孔老先生“学而不厌”是否也有这层含义。

只有把学习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情,当作生命的必须,你就会心甘情愿地学习,主动地学习,并且能在学习中享受到获取知识的快乐和幸福。

  其三,学习还应该掌握好的方法。

会学习的人总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大量的知识,而不会学习的人则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却收效甚微,尤其是现在已经进入信息社会,获取知识的渠道有许多,信息量巨大,如何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信息,并且获得信息后又能及时进行整合加工,变成自身素质的一部分,这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学而不厌”,不断探索,才能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才能拥有更丰富的知识,也就能更好的为教学服务了。

  其四,教师是学生的榜样,我们希望学生“学而不厌”,首先教师要“学而不厌”。

“身教重于言传”,“亲其师,信其道”,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学生的一生。

一个善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老师,其学生也必然会继承老师的传统养成善学善思的习惯,要是教师厌倦了学习,学生又怎会热爱学习

  所以,教师要“学而不厌”。

  只有“学而不厌”的老师,才能做到“诲人不倦”,只有在“学而不厌”的基础上,教师才能“诲人不倦”。

没有前面“学”的基础,就不可能有不倦的“诲”,没有一定的知识积累,没有一定的文化底蕴,是不可能做到“诲人不倦”的,否则的话,“诲”也将是照本宣科、生搬硬套、没有趣味、没有创新了,这样的“诲”自然也不会去关注学生的兴趣爱好,而是只把学生当作储存知识的容器,更不会关注学生的心灵、人格、健康了,这样的“诲”甚至可能会误人子弟、害了学生呢。

  “诲人不倦”,我的理解是乐教、善教。

  乐教,就是热爱,热爱学生,热爱教学,热爱教育事业,把教育当作自己毕生追求的事业,享受教育的乐趣,享受教育的幸福,那怎么会“倦”呢

  善教,就是方法的问题。

“学而不厌”的老师会认真研究教育教学中“诲”的方法,创新“诲”的途径,更新“诲”的内容,达到“诲”的最佳效果,这样的“诲人不倦”一定会是受学生欢迎的,也一定能培养出高素质、能力强的学生的。

  现如今,“诲”的方法应是多种多样的。

  课堂上,将课本知识通过教师引据经典、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传授给学生,这是一种比较传统但也是行之有效的、必不可少的“诲”;  当学生提出问题时,老师不是先告诉学生答案,而是鼓励学生思考、寻找答案,或者给学生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让学生自己去解决,这是“授之以渔”,是现在比较倡导的“诲”;  在教育教学中,能够不断启发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不断探索,在探索的过程中教师适时的给予帮助、点拨、鼓励,使学生一步步走向成功,这当是一种较高境界的“诲”。

  只有这样来理解“诲”的含义,我们的教学就不再是机械的  5\\\\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

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

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

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

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

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

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

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

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

”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

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

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在人间 我的大学》读后感

在人间: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

这句话是说的,也是我在他的《在人间》里深深体会到的。

每次重温这篇文章时,我不禁感慨万千

男主人公,其实也是,他在鞋店当店员,在圣象作坊当学徒,在绘画师家帮忙,在轮船上做杂工,虽然并没有挣到多少钱,也没有学习到多少技术,可是他也有非常大的收获,那就是博览群书。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一个小孩的眼里怎么能容这么多沙子,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这是所读过的大量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只不过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

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区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

我佩服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作自己认为对的事。

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

生活中,我们要保持一颗学习的心,读书能使我们的专业得以成长,读书可以开阔视野,激发情感,让我们拒绝平庸:读书可以优化人生层次,提高生存质量,升华人生目标,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是快乐的,读书之乐,乐在开阔眼界,眼界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没有牢固的专业知识,怎能去做好自己的专业,没有常流常新的知识,如何全心全意的为我们的工作服务,没有丰富的业余知识,如何经营你的梦想人生

桌上打开的是人生,窗外流失的是岁月,人生在一步一步走下去,但那读书积淀下来的知识,却能不断增加生命的厚度,延生生命的长度。

如今,我已经踏上工作岗位,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是基本,要提升自己,跟上这个时代的步伐必须要学习。

一个人,不可能永葆青春,但需要焕发光彩,这种光彩需要来源于你的内心,来源于你的生活。

所以,让我们学习吧,不需要才华横溢,只要一路前行

《》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一部有着深刻教育意义和巨大艺术魅力的作品。

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是高尔基最卓越的作品之一,也是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宝贵财富。

小说以其现实主义写实风格和热情勇敢的生活态度征服了全世界无数读者的心。

它问世之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鼓舞着无数渴望光明和知识的年轻人勇敢前进。

作品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的愿望来到,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

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在那里学到了在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痛苦的思想探索,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

《》至今仍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激励了几代人从高尔基的作品中汲取追求光明的勇气和信念。

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

”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

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

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

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

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

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习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

”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

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

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童年3000字读后感

几篇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希望采纳下

童年读后感3000字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

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 》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在“十一”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

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步曲的第一部(第二、第三部《在人间》和《》),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

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

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

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

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

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放了进去。

看到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

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着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

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

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

”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

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中的主人公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

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

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

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常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我读了之后心情非抑。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

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

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

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

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

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的,……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范文2;高尔基《童年》读后感初中时代曾读过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

高尔基出生在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

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

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

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此文来源于资源网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

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

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

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

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

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此文来源于资源网的种此文来源于资源网,种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

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

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

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

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习气,痛斥的卑鄙灵魂。

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总会到来。

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寻求两篇3000字以上的中外名著读后感

都是自己写的浅评《双城记》——爱情、友情、责任读完《双城记》已经是上个月的事了,因种种原因迟迟没有动笔写下自己的感受,不只因为那10天的课、4天的旅游,归根结底是我的懒惰,懒惰得让我害怕。

但今天总是写了,对自己也是个安慰。

“那是最好的年代,那是最坏的年代,总之,一切都用最高比较级才能接受。

”就是在这样的时代下,伟人又得以施展才华的机会,历代积攒下来的仇恨得以发泄,高尚的美德能闪耀出光辉。

群众的愤怒是可怕的,仇恨在贵族的压迫下越积越深,于是,这些被贵族们当作老鼠一样蔑视的群众进行反抗了,他们的仇恨无法使他们得到高尚的情怀,无法有理智的呼声,虽然每个人都有善良之心,但他们善良的火光被仇恨湮没了。

在贵族享受搅成泡沫的巧克力时,受苦难的老百姓只能吃草

于是,革命产生了,断头台被造出来了,它高傲地站在巴士底狱面前,像锄草机一样斩碎封建主义制度,以暴力对付暴力,以为这样就能消灭仇恨、还清血债吗

革命是和谐,不是恐怖

在以恶制恶的对抗中,人性的火光渐渐闪现。

“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个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这就是革命所产生的效果,恶与恶的斗争中将被理智的呼声所取代,巴士底狱、断头台,这代表了两个时代的产物都将随历史长河消逝,取代而之的是公正的法庭。

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有人做出牺牲来偿还那些数不清的血债,用爱来报答恨,这才是真正有效的方法。

也就是在这个时代中,产生了《双城记》这样的悲剧。

一、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人,我愿意做任何事。

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作出任何牺牲。

————西德尼.卡顿这句话就构成了卡顿悲剧的一生,卡顿一出场就带着悲剧色彩,在法庭上抬着头望着天花板,眼中充满了忧郁。

卡顿与达奈长得一模一样,他们的身份却不同,地位也不同,虽然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但在那个身份代表一切的时代,卡顿和达奈就是那个时代的写照。

卡顿可以说是碌碌无为地过了一生,虽然年轻,但没有事业,只能成为一条跟随狮子的豺狗,因为自己的消沉、自暴自弃,而空有真才实学和美好的情感,却无法,也不能振作起来。

他明知道自己爱上了露西,却没有勇气去追求,一方面因为没有财产,另一方面就是对自己的不自信,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得到如此美好的事物,只是默默地注视着露西,他心里很清楚“他与露西毫不协调,而且之间隔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他嫉妒达奈能与露西结婚,但他并没有把嫉妒演化成仇恨,他是理智的,他知道自己无法给予露西像达奈一样的爱,他自己仅仅得到的是露西的怜悯和友情。

与其使露西、达奈、他们的孩子、马内特医生、洛里……都痛苦,不如自己选择高尚地离去,让自己所爱的人永远铭记在心。

爱情都是自私的,但卡顿决定为自己所爱的人的爱人赴死他挽救了许多的幸福,也成全了自己,不然他余下的一生仍然浑浑噩噩,虽然自己能给露西以安慰,但终究不能给露西幸福,给自己所爱的人幸福而不是痛苦,这使卡顿做出了早已期望的决定。

为高尚的意志而死,要比无辜者偿还血债神圣得多,“我做了一件比我所做过得好得多,好得多的事;我就要去比我所知道的好得多,好得多的安息处。

”于是,他用高尚地死,结束了这在世上的豺狗似的生活。

二、 马内特医生他几乎要在两人面前脆下,但是达奈伸出一只手拉住了他,叫道:“不,不

你做过什么

你做过什么

为什么要向我们跪下

我们现在才明白了你那时的斗争有多么痛苦。

我们现在才明白了在你怀疑、而且知道了我的家世时受了多大的折磨。

现在我才明白了你为她的缘战跟发自天性的憎恶作了多少年斗争,并且克服了它。

我们用整个的心、全部的爱和孝顺感谢你。

愿上天保佑你

”她父亲的唯一回答是双手插进满头白发,绞着头发发出惨叫。

马内特医生的语言并不多,但他是整本书的主线,因为他,达奈得以获释;因为他达奈与他的女儿结婚;仍然因为他,达奈被判处了死刑。

当他得知他的女儿的爱人的家族就是把他抓入监狱的人,他女儿的爱人是那个家族唯一的后代,唯一可以把仇恨发泄的地方,但达奈又是一个如此善良的人时,马内特医生作出了理智的决定。

本想就此隐瞒下去,但现实是残酷的,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人们的仇恨积攒得太深,一个个类似的凄惨故事似乎每天都在发生,哪个平民家里没有受到过贵族的如此压迫

在法庭上,又听了一个令人同情的凄惨故事,难道会有理性的声音吗

就算医生进过巴士底狱,那也不是因为此事吗

就像德伐日太太说的“那医生在他周围不是很有影响么

”德伐日太太对复仇女神笑笑说,“现在你来救他吧,医生,来救他吧

”医生为了自己的女儿的幸福、对无辜者的怜悯,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虽然这违背了他复仇的意愿,让自己在巴士底狱的日子中所受的苦难付之东流,但他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

当他无能为力时他竟要给达奈道歉,可以见得人性的光芒是如此的耀眼。

三、 达奈达奈可以说是生不逢时,一个善良的贵族,在当时看来仅仅是一个笑话。

自己家族中欠下的血债就是要牺牲善良的家族成员来偿还的,不然如此高傲的家庭不肯低下高贵头来为人民着想。

达奈因为痛恨自己的家族而改变了姓氏,捐出了继承的遗产,他同情受苦难的人民,但命运给他开了一个玩笑,他最终遭到受苦难的人民的仇视。

三次上法庭受审,三次都有死的危险,或许鲜血的涌出会平息受压迫者的怒火,于是他已经决定了为自己的家族来偿还这笔永远也还不清的血债。

但一次次地卡顿救了他,因为他能带给他们亲爱的露西幸福,为了为自己而牺牲生命的人,就应该好好活下去。

这就是达奈应该做的,他和露西会永世不忘卡顿的恩情,继续为人民谋福祉。

四、 洛里先生生意,就是他生命的全部,他把一切事情都归为业务,为自己公司办事是他唯一的目的。

但他虽然口头上说着业务,但心中却为了自己的老朋友们鞠躬尽瘁,他是露西的监护人,他尽了自己能够做到的一切责任,虽然有些并不是他的责任,但他总是很热心做事,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事而努力着,为自己的朋友忙碌到深夜也在所不辞。

洛里先生的所作所为使我们看到了一个善良正直的老人。

五、 德伐日太太她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仇恨的化身,复仇的女神。

时代造人,德伐日太太是一个可怜的人,很小就背井离乡,逃避贵族的压迫,只因为自己的姐姐长得漂亮,所以全家人死的死逃的逃,对于一个随便毁坏平民幸福的贵族,德伐日太太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找回怜悯之心吗

她完全被复仇之火所吞噬,以至于烧死了自己,德伐日太太的死与侍者仇恨的消亡,而普罗斯小姐因保护自己所爱的人失去听觉也预示着革命的成功虽然消除了仇恨,却是要付出代价的。

德伐日太太在复仇的喜悦中死去了,结束了她可怕的一生,但这是对她家庭的最好回报,血债的以偿还,无辜者的灵魂得以安息,愤怒得以抚平(虽然极不理智)。

她没有看到自己所恨的人的死,表面上是一种失败,实际上,因为卡顿已经替达奈而死,目睹卡顿的死虽然能激发德伐日太太的兽性,但作为已经复仇的人,德伐日太太已经不需要在经历血的洗礼了,或许这就是她最好的结局吧。

=================================================================================当卡顿牵着那个无辜的小女孩的手走上断头台时,他的心全部寄托在这个小女孩身上,没有人能如此平等地对待他,能如此爱着他也为他所爱,“这两个本来个在一方,由大不相同的宇宙母亲的孩子,眼看着眼,你一言我一语,手拉着手,推心置腹,他们在黑暗的道路上相遇,要一起回家,安息在上帝的怀里。

”仇恨终于得到平息,卡顿为小女孩指引她最后的道路,他们坦然地走向人生的终点,因为他们心中怀有高尚的想法,庄严平静地宽恕了世间的罪恶与不公。

浅评《红与黑》——下层社会小人物的悲哀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于连加在这两个选择之间,这两个渠道都可以使一个人从底层社会爬到上流社会,于连想尽一切办法向上爬,可惜在即将看到曙光时却良心发现了。

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担心再安于现状10年之后自己的野心将消退,可用不了10年,他就厌恶了黑暗的世道,结束了他悲剧的一生,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初读《红与黑》,只觉得很鄙视于连,自私、野心大、为爬上上流社会而挑逗女性、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一切使我觉得厌恶。

可当我读完整部作品时,心中却充满了悲伤,心头酸楚感油然而生,猛然觉得似曾相识。

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追求一己私利有什么错吗

错就错在一个胸有大志的人不该生在底层社会,错就错在于连生不逢时。

而上流社会又是怎样的呢

虽受到过良好教育,但许多人的心都受到了社会的腐化,仗着自己的势力对在底层社会苦苦挣扎的人民麻木不仁,从他们身上来榨油水,于连与他们的最大区别就是心中还怀着善良之心,默默地为他们流泪,因为于连知道自己只不过出生地跟他们差了条街罢了。

让我觉得恶心的是他勾引名媛贵妇,并把这种做法当作加入上流社会的手段,拿破仑的时代过去了,又回到了贵族掌权的时代,一切都要耍手腕,于连崇拜拿破仑,但不要忘了拿破仑并不是平民出身啊,在19世纪初平民出身只有从神职人员做起才能提高社会地位。

可于连看透了教会的腐败,开始走捷径,这是聪明人的做法。

于是于连开始勾引贵妇,凭借他的天赋是很容易得手的,可惜使自己也陷入了情网,并最终死在了这里,难道这是玩弄感情的人应有的下场

但这对于连讲只不过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罢了,从始至终他认为这都是正当的。

确实,倚仗贵妇对自己的感情他的社会地位迅速提升了,这是他梦寐以求的。

可地位的提升究竟有什么用呢

最终还不是胸怀大志却无用武之地吗

这就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所造成的,诞生了无数于连却只出现了一个拿破仑。

那是一个令英雄们欲哭无泪的时代,现在又何尝不是呢

在这种社会中,于连给自己戴上了虚伪的面具,但他的心永远不属于这种虚荣的社会,“我喜欢在俯瞰维里业的那座大山上的一个小洞里安息,是的,安息,正是这个词。

我有好几次跟你讲过,夜里躲进这个山洞,极目远眺法国那些最富庶的省份,野心燃烧的我的心,那时候这就是我的激情……”于是当他有能力逃跑、重新得到很高的社会地位的时候,他选择了死亡,被斩首总比自杀好,于连无数次想到过自杀,但在他的心目当中最神圣的拿破仑都没有自杀,在他对社会绝望之时,正好放弃了上诉,成为一个殉道者是对这个肮脏的社会无声的抗争。

德.雷纳夫人的爱于连始终以一种愤世嫉俗的姿态示人,但他最终向命运作了妥协,他最初为了报复上层社会对自己的压迫而挑逗德.雷纳夫人,但最后变为了全身心地爱着德.雷纳夫人,最初他对德.雷纳夫人的爱情只停留在拿破仑式的占有感、胜利感、满足感上,后来德.雷纳夫人却成了他唯一的真爱,使他在临死时得到安慰。

这就是于连从一个野心家转变为一个看破红尘的人的转变。

德.雷纳夫人温柔体贴,是于连唯一的倾听者,就是因为她对于连的爱才感化了于连,这是德.雷纳夫人的初恋,很露骨地对情敌的猜疑,没有丝毫虚伪,于连需要这种像羊一样的女人来使他像狼一样的心平静下来。

可德.雷纳夫人的心里一直处于矛盾状态,她是一个保守的女人,本想像其他同样命运的妇女一样,一辈子恪守妇道安分守己。

但就因为她从来没对别人产生过爱恋之情,所以对于连近乎狂热的挑逗她无法克制自己。

可分开数年之后,由于女人的嫉妒与软弱她破坏了于连的锦绣前程,可她心中仍然狂热爱着于连,当于连动手杀她时她却心存感激,如此矛盾。

德.雷纳夫人的爱是最纯粹的,她的下场是这些父母指定婚姻时代的悲剧,没有爱情的婚姻永远不会有好的下场,女性只能做别人的情妇才能享受爱情的快感,于是就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不由得感叹还是社会主义好-_||玛蒂尔德的爱在我看来,玛蒂尔德对于连的爱大部分出于对浪漫的追求,她厌倦了千金小姐的生活,一直渴望一场轰轰烈烈的爱,哪管它的对象是谁

她对于连的爱大部分出于对贵族信仰的挑战,一种对玛格丽特爱情方式的狂热崇拜、效法。

但她似乎缺少内心中纯真的爱,于连明白,他死了几年之后,玛蒂尔德的狂热感情将完全消散,因为没有牢固的爱情作为支持,这种一时的疯狂过些日子就会觉得可笑,就像于连当初挑逗德.雷纳夫人一样,玛蒂尔德也同样是出于虚荣和满足感爱上于连的,或许她在于连快要死的时候真正爱上了他,但谁能保证玛蒂尔德的爱千年不变呢

玛蒂尔德毕竟是千金小姐,她的所作所为是受到上流社会的约束的。

按照玛蒂尔德刚强的性格,肯定会在两年后的七月革命上崭露头角的,也有可能再狂热地爱上一个像于连这样的人。

每个人的身上或许都有于连的影子,可人生就是这样,有人狂热地追逐自己的目标,却总是失足碰壁;有些人永远在漫无目的的徘徊,但未必他们的生命不璀璨。

下一步永远是一个未知数,可如此人生才美好。

不能指望人间是天堂,那么还活着干什么

“我在这牢里是狐独的,可我在世上并不曾狐独地生活,我有过强有力的责任观念。

或错或对,我为我自己规定的责任仿佛一株结实的大树的树干,暴风雨中我靠着它;我摇晃过,经受过撼动。

说到底,我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但是,我没有被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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