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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狂奔读后感

时间:2018-05-18 17:02

《一路狂奔》韦如辉的文章评价

《一路狂奔》是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的小说佳作。

作者以高明的切入角度进行艺术处理,使这个老题材赋予了新意。

马小明听到校长说带他去见妈妈,母子长期分离的焦虑迫切心情驱使他一路狂奔、不管不顾地跑回家将这消息告诉奶奶,最终却错过了在电视上找妈妈的直播机会,作品反映出留守儿童的期望与辛酸。

作品里对于马小明一路快跑的生动描写,以及与奶奶的对话等细节,深刻揭示了留守儿童的现实问题,尤其至结尾处震撼读者——校长忘记了马小明驱车扬长而去,读来令人伤感悲凉。

作品以批判主义的笔触,拷问我们的社会是怎么了

一个直播节目比马小明重要很多吗

jingrui haining

各位达人,帮忙写一篇读后感

生命的姿态:老舍说过每位母亲必定是英雄,我今天读了一篇文章,证明老舍这句话是对的。

让我为您介绍精彩的内容。

主要的内容是两位登山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一周岁的生日,决定去七千米的高山攀登,在风和日丽的一天,他们出发了,登到大约五千米的时候,他们决定休息。

忽然刮起了狂风,气温降到零下三四十度,更糟糕的是他们没带方向定位仪,他们找到了一个山洞,他们躲了进去。

儿子哭着要喝奶,如果别喂了,母亲就得死;如果不喂,死的就是儿子。

母亲马上给儿子喂奶。

三天后,救护人员发现他们时,母亲已经死了,但是还保持喂奶的姿势。

父亲已昏过去了,儿子躺在父亲怀中,安详地睡着…… 我认为这一对夫妻十分粗心大意,如果他们带了方向定位仪,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我还认为他们十分不负责任,孩子才刚一周岁,生命还很脆弱,怎么能带他去这么高的地方呢

真是拔苗助长,为什么不深思熟虑呢

另外还要表扬这位母亲,她十分伟大,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住儿子,或许她怕丈夫会伤心吧

她十分爱儿子、爱丈夫、十分爱这个家。

说到这位母亲,我就想到我的妈妈、想到她十多年对我的关爱、对我的期望。

这个故事,给了全天下的父母一个教训:照顾孩子不能粗心大意;不能拔苗助长;应该三思而后行,否则自食其果

谁与我同行读后感:这是一篇感人的文章。

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在上初中的时候,特别害怕走夜路。

有一次,作者上晚自习,刚上山岭,就看见不远处有个火把,十分高兴。

以后,那个火把每天都为作者照亮回家的路。

作者从此不再害怕走夜路了。

后来,母亲告诉作者是他父亲打的火把。

本文语言十分巧妙,运用了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以及大量环境描写,衬托出作者害怕走夜路的心理。

文章还运用了设置悬疑的方式,起到了震撼人心的作用。

读着文章,我就在想:到底是谁与作者同行呢

是哪儿来的火把呢? 经过思考,我明白了。

其实,并不是什么火把在与作者同行,而是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十分神奇,也许就是一种伟大的爱。

这种爱正是父母的爱,它拥有着无尽的力量。

其实,除了父母的爱,还有父母的关心、希望、鼓励,而只一切都化为了一种动力,一种为孩子照亮前方的路的动力。

当然,除了火把,为孩子照亮前方的路的,还有父母给予孩子的教导,以及对孩子成才的期望。

母爱似水,将我们包容;父爱如山,任我们依靠。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

让我们一起去感受父母的爱。

伴随着父母的爱,让我们扬帆起航。

真爱无言的读后感

我要写读后感了(新高一),求几句又深刻含义的关于青春的句子。

(拼搏的、要珍惜的、懵懂的。

反正

不是朋友,不是敌人,只是个卑微的失败者,带着消除不了的劣迹和遗憾,惶恐地想要堵住可能已经开裂的缺口。

   沉默是最无法抵抗的气氛。

好似上帝原来垂怜的手收走了,空气里只留有寂寞的寒意。

   当一个人真正觉悟的一刻,他放弃追寻外在世界的财富,而开始追寻他内心世界的真正财富。

凡世的宣嚣和明亮,世俗的欢愉和幸福,犹如清清亮的溪涧。

在风里,在我眼里,涓涓而过。

温暖犹如泉水同样涌出来。

我没有过高的希望,我只要你欢愉,不要哀伤。

好朋友不但应该在关键时刻拔刀相助,不但应该分享彼此的秘密,还应该随时义无反顾地,为对方作出牺牲。

过去是我尘封的日记,忽一日,我清点它们,它们整齐但模糊,窎远。

我想,也许可以把它们刻字那座叫爱情的碑的背后! 换一种风格来想象那些年轻的生命享受的质朴而唯美的光阴在古老的灯光,风化的笔迹,僵直的手指都再不能延续书写的时候,从两片淡绿色的阳光里,复苏的柔软的生命,却才刚刚开始。

冷气变成风,从两人之间的距离穿过去。

  这样的距离。

原来就可以放进太多东西——彼此的不熟悉。

忽视。

遗忘。

偶尔的迷惑。

在狭窄的世界里偶然地遇见之后,又被撤走了那些控制着偶然的边界,周遭在一瞬恢复了广袤与无边。

想要接近的步履却远远比不过世界迅速扩张的速度,除了眼睁睁看彼此的距离变远,又能做什么。

   那些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事,都阻止不了自己的幻想在另一个时空里细胞分裂,无限扩张。

想要喜欢的心理,想要跟谁守着,玫瑰也开,时光也缓地,从此少女情怀,一心一意。

   年华里的一个笔迹,即便没有意义,也长久地,永恒地存在着。

   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身体里所有的液体突然汇聚成汪洋,当他们向某个各地方一起流去时就倾覆了原本的地轴,而即便那样大的剧变,似乎也无法和心理交替往返瞬时混乱成一片的情绪进行比拟。

   他们都说过去是甜蜜而怅然的夜河,带着不能再踏入的遗憾以完美的姿态流向往昔。

那么在自己头脑内生成的这些又是什么。

那些穿透了自己的骨头和淋巴,穿透了每一个细胞和皮肤,无形地生长出的又是什么。

听起来非常艺术,非常深重的词语,那些“心痛”,“绝望”,“悲伤”,其实一点也不高高在上,一点也不曲高和寡,全是平易近人。

   我觉得能认识你,有点像某个极低概率的奇迹。

既然自己的年龄中还没有太多其它的纷扰前来打搅,青春在拖杳的节奏上,总会为这样的情怀而奏出激烈的强音。

   我没有勇气折断我的翅膀,却也飞不到任何地方。

我们都是单翅膀的天使,只有拥抱着才能飞翔。

我们曾经是单纯的孩子,我们希望能单纯一辈子。

如果可以选择,我们宁愿永远不懂,那些从前不懂的事。

我天天都在数张小娴散文着你的笑,可是你连笑的时候,都好寂寞他们说你的笑容,又漂亮又落寞。

我悄然隐退,请原谅我不说一声再会。

而在最深最深的角暗里,试着将你藏起,藏到任何人,任何岁月也无法触及的间隔。

我一路狂奔,渴望在拥挤匆忙的人群里找到一个和我相似的面孔,她和我有相似的命运。

我可以在她的身上看到自己命运的参照,何去何从,不再那么仓皇。

我一直都是美丽世界里的孤儿,孤单,寂寞,执着。

一旦和温暖相遇,便注定了要溃不成军。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来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我不住的往返首,伫足,然而,时光仍下我轰轰烈烈的向前奔去。

我总是躲在梦与季候最小说经典语句的深处,听花和黑夜唱尽梦魇,唱尽繁华,唱到所有记忆的来源! 无论是幸事照旧憾事,只要过去,便只不过是往事。

人无须为了往事而活。

但我永恒不会忘记,那一次,在时间的荒园里,地域的无边中,咱们擦身而过。

也许仔细想想,能够慢慢地回忆起一些大事小事,可终究它们还是在记忆里被磨起了所有棱角,成了平淡的一个过往,踏上去已经体会不到当时的种种心情。

   有疤痕的地方,流不去的疤痕,但在周围,新生的皮肉里,还有可以继续的因子。

原来就不属于自己的太过盛大的美好的东西,不会因为时刻的改变而变成自己的所属的。

他们依然在别人的电视上尽情演出,自己是屏幕外的无关人员。

   只觉得头晕眼花,不是单纯的悲伤,不是单纯的愤怒,不是那些被人们以为应当有的情绪,只是在难以置信的事实中,手足无措,手足无措会这样可怕,不知道该不该悲伤,该如何悲伤,该不该愤怒,该如何愤怒,毫无办法时的可怕,压着心脏。

  只因为那样难以置信的东西,冬天里突然生长出的草原,覆盖了整个天空的鱼群,南侧的山峰一夜之间变成湖泊,无数无数的沼泽凭空化成沙漠,突然涌向自己的人群,让步履再也前进不了一点,又或者是,那些原来临近着自己的温度,那样具体清晰分明不变历历在目的温度,突然消失,那么快地不见了。

  原来世界居然可以把身体180度地弯折过去。

  原来自己曾经以为的东西都不过是“自己以为”。

谁来保证你

  19.原来当时不敢看实践的缘故,是因为怕把这一刻用时间长久定在心里。

如果没有时间的话,每一个细节都如同丧失了锚的船,不知道要漂去什么地方。

可事实上,即便没有看向钟表,宁遥——————博文网

湘行散记中的云南看海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妹妹,姐姐真的累了》有很大的感触。

文中一个14岁的姐姐为了10岁的妹妹辍学回家,帮妹妹挣学费。

姐姐一天做俩分工,只睡俩小时。

她的这份精神感动了周围的许多爱心人士,大家都组织到一起跟这个贫困家庭捐钱。

让妹妹上了学,有人问姐姐“你想上学吗”“我想上”“那你就上学去吧”“我不能去,我还是把这些钱留给妹妹上大学的时候用吧”这个人没有再问了,她知道她在问下去,只是白问。

但是没想到的是,在2007年的4月19日妹妹在上课时,突然昏倒在地上。

班上的同学发现后,急忙把妹妹送到了医院。

妹妹被诊断患上了白血病,坚强的姐姐没有哭,而是笑着说‘妹妹,别着急,医药费我来想办法,你要相信你一定会好起来的知道吗’妹妹笑了,轻轻地点了点头。

这时姐姐已经16岁了,而妹妹只有12岁。

最终,妹妹凭她顽强的意志和姐姐的精心的照顾,活了下来。

第二年,妹妹考起了大学,不用担心学费,不但不用交,学校还会给妹妹一笔生活费这让姐姐感到很欣慰

可没想到危难,再次降临在这个伤痕累累的家庭。

在妹妹读大学的第三年,妹妹因为跟一些黑社会的人在一起玩,染上了毒品,最后因吸食毒品过量而亡。

天真的姐姐,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就一路狂奔来到了,妹妹的学校。

姐姐,在这里看到了让她绝望的一幕。

妹妹死了,她雪白的身体躺在了学校的操场上。

姐姐她哭了,哭的声音沙哑眼睛红肿。

这让妹妹的学校的人,看见也想哭。

这时,妹妹的班主任走了过来。

给了姐姐一封信,那是妹妹临死前写给她的。

‘姐姐,我知道,当我染上毒品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这一辈子完了。

我知道你为了我,耗费了你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对不起,我辜负了你,如果下辈子可以,我们还做姐妹,我照顾你’姐姐看了,晕倒在了操场上。

醒来后,把妹妹的尸体火化了,抱着妹妹的骨灰回了家。

她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一番,离开了这个城市。

我觉得千错万错都不是姐姐和妹妹的错,而是那个无情妈妈的错,如果不把她们生下来就不会让她们受这些罪,生下来了又不管她们。

真的很可气

姐姐付出了这么多最美好的时光,换来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

真的很感动

我想:世界上亲情最重要啊

请帮我写一篇读后感,题目一下任意一本书,要原创。

题目下面。

要最快速度答

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这一天 翠湖公园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 第二天 杜真子感冒了 那一天 锦鲤鱼池 第二天 跳梅花桩 第三天 关于嫉妒心 第四天 冬至这一天 第五天 埋在土里的希望 那一天 马路历险记 又一天 浓雾掩盖的罪行 第四天 执迷不悟 这一天 喜欢马小跳的理由 第二天 一路狂奔 昨 天 老鼠毒药 第九天 有一种思念 又一天 复杂的情感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第三天 临死前的忏悔 那一天 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笑猫 性格特征:很多的心情,这只猫都是用笑来表示的。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

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最爱的人:一个是杜真子,另一个是马小跳。

疯丫头杜真子 性格特征:她和表哥马小跳见面会吵架,分开会想念。

她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笑猫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

她可以把男孩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让他们都崇拜她。

兴趣爱好:天天和笑猫呆在一起。

地包天 性格特征: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

她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

她还喜欢吃甜蒜,嘴里总有一股蒜味儿。

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是担心万一停电了,被关在电梯里怎么办…… 最崇拜的偶像:笑猫。

淘气包马小跳 性格特征:心里有话不说出来会憋得难受,但有一个秘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那就是他在上幼儿园时,曾经狂热地崇拜过他现在同桌冤家。

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

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在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

他在怕笑猫对他冷笑。

兴趣爱好:太多。

常变。

唯一不变的是对弱小动物的热爱。

保姆狗老头儿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

他是帅仔的保姆狗。

在体形上,他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

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最不喜欢的事:遇见笑猫和地包天 废话大王毛超 性格特征:嘴巴闲不住,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

兴趣爱好: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

帅仔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

他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的爱,也招来很多的嫉妒。

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他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

最信赖的亲人:保姆狗老头儿。

河马张达 性格特征:嘴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所以他干脆不说话。

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兴趣爱好:和汽车赛跑。

菲娜 性格特征:一只法国贵妇狗,头上有一堆卷卷发。

她酷爱打扮,每天都会变换头发的颜色:今天是红色,明天是绿色,后天不知道又会是什么颜色。

最经典的动作:用一只爪子拍自己的脑门儿,然后怪叫一声:“哦,天哪

” 企鹅唐飞 性格特征:不折不扣的小气鬼。

他怕人家要他的东西吃,就带钢珠到学校来吃。

信不信由你。

兴趣爱好:除了吃,还是吃。

这一天 翠湖公园 天气:上午吹风,下午云散开,露出一个又白又冷的太阳。

  其实,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那些书的人,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

马小跳不是有个表妹叫杜真子吗

我就是她的那只心爱的猫。

如果说我跟其他的猫相比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会笑——我一生下来就会笑,所以人们就叫我“笑猫”。

  人们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我。

他们以为只有人才会笑,动物们怎么可能会笑呢

杜真子的妈妈就说我是猫精猫怪。

她不太喜欢我,常有把我送人或赶出家门的念头。

幸好杜真子的态度十分坚决:我走,她也走,她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的很想浪迹天涯,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但是不行啊,杜真子还得上学。

所以,别说我厚着脸皮赖着不走,我是舍不得杜真子。

  我们猫也有自尊心,我们也有跟人一样的情感,甚至有比人更加丰富的情感。

杜真子不在家时,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那个家多呆的,我不喜欢看她的妈妈对我的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

  每天早晨,我总是和杜真子一块儿下楼,她去学校,我去公园。

在电梯间里,我把两只爪子抱在胸前,暗暗祈祷:千万千万不要遇见“地包天”

  红灯闪烁,到一楼了。

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我正对着一张京巴狗的脸:双眼皮,塌鼻梁,“地”包“天”的嘴。

这里的“地”指的是这只京巴狗的下牙,“天”指的是她的上牙。

我们都是上牙包下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上牙,所以她看起来憨憨的,也很滑稽。

  这只京巴狗是女狗狗,她的女主人给她取了一个甜的腻人的外国名字,叫“玛丽亚”。

我却只喜欢叫她“地包天”。

这个名字才独特嘛。

  地包天一看见我,就像球一样地朝我滚过来。

我们每天都见面,可她每次见到我,都像久别重逢,无比惊喜,无比激动,总是一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地包天想要和我拥抱,我巧妙地躲开了,我闻不惯她嘴里的甜蒜味儿。

她的女主人一日三餐,餐餐吃甜蒜,所以她家的餐桌上,一年四季甜蒜不断。

慢慢地,地包天也养成了吃甜蒜的习惯。

  地包天从来不乘电梯,打死她,她也不乘电梯。

我住在十八楼,她住十一楼,她每天总是跑下楼去,到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

  我们要去的那个公园是免费公园,就是不用买票就可以进去的公园。

这个公园没有门,也没有围墙,面积非常大,有山有湖。

当然,山是人堆的假山,湖是人挖的人工湖,但是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假山上树木成林,绿草如茵。

湖水绿得像翡翠一般,湖里的水草丛中游动着各种各样的鱼。

这个湖叫翠湖。

这个公园叫翠湖公园。

人们以为翠湖公园只是他们的乐园,殊不知,他们在明处,我们在暗处,翠湖公园也是我们动物的乐园。

  地包天在我的身边跑着,她腿短毛长,像一个滚动的球。

我尽量不去看她。

一看她,我就会笑。

  “笑猫,你不高兴吗

”一路上地包天都在看我,“你今天还没笑过呢

”   难道因为我是笑猫,我就一定要笑吗

  “笑猫,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的超级崇拜者吗

”   我知道我引人注目,但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崇拜者,而且是超级的。

  “不知道吧

”地包天跳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你的这个超级崇拜者就是我

”   看着地包天,我笑了。

  “啊,你终于笑了

你知道我崇拜你什么吗

我崇拜你会笑。

我一直有一个说不出口的请求,就是……唉,我现在还是说不出口。

”   我虽然不喜欢地包天嘴里的甜蒜味儿,但她毕竟是我的同伴,我们每天一道去公园。

要说我们是朋友,也可以。

  “你就说吧。

跟我不要客气。

”   “真的

那我就说啦

”地包天凑近我,我又闻到了她嘴里的甜蒜味儿,“你能教我笑吗

”   “笑还用教吗

”我说,“你只要想笑,就能笑。

笑是一种心情。

比如我高兴的时候,我大笑;我愤怒的时候,我狂笑;我无可奈何的时候,我苦笑;我发威的时候,我狞笑;我看不顺眼的时候,我嘲笑……”   说起笑,我滔滔不绝。

  地包天打断了我的话:“我就是不会笑,才崇拜你啊。

你教我嘛

”   我终于明白地包天为什么天天在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了。

  我答应教她笑。

  “我先教你最简单的一种笑——微笑。

嘴不要咧得太大,咧开一点点就可以了。

”   我示范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地包天看。

  “我会了

我会了

”   地包天迫不及待。

她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她的那张脸变成了一张鬼脸。

  从上午到下午,地包天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学怎么笑。

从湖边学到山上,又从山上学到湖边,地包天不仅没有学会笑,她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像一张鬼脸。

  天上,那白色的太阳突然不见了,天边却亮起几朵粉红的云彩。

这是不是晚霞

冬日里也会有晚霞

但愿明天的太阳,不再是今天这样冷冰冰的的白太阳,而是暖洋洋的红太阳。

  傍晚的翠湖公园安静极了,我开始想念杜真子。

这时候,她应该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得赶紧回家陪着她。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天气:天是晴朗的天,却刮着风。

风吹在玻璃窗上,沙沙地响。

  今天是周末。

  杜真子在被窝里打电话:“我今天到你家去,你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你必须对我好一点……”   一听她这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她是在给马小跳打电话。

  马小跳是杜真子的姨妈的儿子,只比杜真子大三个月。

这表哥表妹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

马小跳不怕杜真子,但他怕我,他怕我对他冷笑。

其实,我是喜欢马小跳的,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男孩子。

可谁叫我是一只忠诚的猫呢

在他们俩吵架时,我必须捍卫杜真子。

  矛盾啊,这就是情感的矛盾

  不要以为只有人的情感才充满了矛盾,其实我们猫的情感也一样地充满了矛盾。

  我跟着杜真子来到马小跳的家。

是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来开的门。

他是一个幽默的男人。

凡是幽默的,都是智慧的。

无论是幽默的人,还是幽默的狗、幽默的猫,我对他们都抱有好感。

  杜真子特别喜欢马小跳的妈妈,最让她气不过的事就是:为什么马小跳的妈妈不是她的妈妈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尽管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对我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靠近我。

我知道,她是听信了她的妹妹——杜真子的妈妈的谗言。

杜真子的妈妈一向说我是猫精猫怪。

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出马小跳的妈妈对我的善意,她看着我时,眼神是那么的温柔。

  总而言之,这一家人,我都喜欢。

  马小跳不在家。

他的妈妈说,他到超市给我买樱桃番茄去了。

樱桃番茄又叫圣女果,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这东西又好吃又好看,红得纯正,红得透亮,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吃了头脑清醒,但吃多了会拉肚子。

上次马小跳给我吃多了,我就拉了肚子,所以我要管好自己的嘴。

有自制力也是一只好猫应该具备的品性。

  马小跳抱着一袋樱桃番茄回来了。

他看都不看杜真子一眼,就直接奔向我。

  “马小跳,你给我买什么了

”杜真子拦住了马小跳。

  “我凭什么给你买

”马小跳还是不看杜真子,“你又不是猫。

”   “马小跳,我在你的心目中,还不如猫吗

”   杜真子的自我感觉太好。

难道她感觉不出来,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她本来就不如我

按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是我的快乐不能建立在杜真子的痛苦之上。

  于是,我开始对着马小跳冷笑。

我冷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睛里闪着冰冷的绿光,左边的耳朵一动一动的。

马小跳手上捧着的樱桃番茄散落了一地,他向后退了几步。

  见好就收,何况我又不是真的讨厌马小跳。

  我去吃散落在地板上的樱桃番茄。

这一次,我很节制,只吃了六粒。

  吃过午饭后,杜真子要和我去翠湖公园赛跑。

每个周末,我们都要赛跑。

马小跳说他也要去。

  “你去问猫吧

”杜真子指着我,“猫同意你去,你就去。

”   我明白杜真子的心思,她希望马小跳跟我们一起赛跑,所以,马小跳问我的时候,我面带微笑。

  周末的翠湖公园里,游人比平日要多一些。

我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假山后面有一条林阴道。

现在是冬天,虽然道路两旁的柳树枝上没有一片绿叶,但我们是来赛跑的,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三个回合跑下来,每次都是我第一,马小跳第二,杜真子第三。

如果只是由我和杜真子赛跑,我就不会让她输得这样惨,至少要给她一次赢的机会。

  在这里赛跑的不只我们,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也在赛跑。

那只牧羊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他奔跑的姿势优美极了,金色的长毛随风飞扬。

  和牧羊犬赛跑的那只腊肠狗,单凭他的四条短腿,就知道他肯定跑不过牧羊犬。

果然,腊肠狗被牧羊犬远远地抛在身后。

腊肠狗索性不跑了,他只叫了一声,牧羊犬便转身乖乖地回到他的身边。

  “嘿,帅仔赢了

”   一个把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小姐,举着一根火腿肠欢呼着,她把整整一根火腿肠都塞进了那只叫帅仔的牧羊犬的嘴里。

这时候,我看见腊肠狗的眼睛里喷出两团妒火。

  红头发小姐又从包里摸出一根火腿肠来,拍拍帅仔的屁股:“再比一次

”   帅仔兴奋地又跑起来。

腊肠狗却呆在原地不动。

他冲着跑远的帅仔叫了一声,帅仔便乖乖地跑回来了。

  “跑呀

你怎么不跑了

”红头发小姐向前推着帅仔,“跑赢了,这根火腿肠才归你

”   帅仔好像没听见女主人的话,他依偎着腊肠狗。

其实,他比腊肠狗大好多,也高很多。

他和腊肠狗站在一起,腊肠狗还没有他的腿高。

  这一大一小的两只狗牢牢地把马小跳吸引住了。

马小跳对动物的兴趣,总是远远大于他对人的兴趣。

  他马上凑过去,问:“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   杜真子也问:“为什么大狗听小狗使唤

”   “要说大狗小狗,腊肠狗是大狗,牧羊犬是小狗。

因为腊肠狗的年龄比牧羊犬的年龄大多了。

”红头发小姐说,“你们知道吗

这只腊肠狗是这只牧羊犬的保姆狗呢。

”   “什么是保姆狗

”马小跳和杜真子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别说马小跳和杜真子不知道,连我这动物界的,也是第一次听说。

红头发小姐说,刚生下来的牧羊犬来到她家时,腊肠狗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

确切地说,是腊肠狗把牧羊犬带大的。

  这时,腊肠狗脸色阴沉,眉头紧锁。

他的眉头已皱成两个鼓鼓的包,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老头儿。

他看帅仔的眼神里有一种厌恶,有一种嫉妒,还有一种深深的幽愤,而帅仔依然是那样依恋他,顺从他。

我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天气: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冬日的阳光对我们猫来说,比金子还珍贵。

  杜真子还在吃早饭,我就出门了。

  在电梯间里,我想:今天出门这么早,应该不会再遇见地包天了吧

  电梯门一开,迎面就是地包天一个热情的拥抱。

  一股浓烈的甜蒜味儿,真让我受不了。

  “你能不能每天吃完甜蒜后,漱漱口

”   地包天张开嘴巴,哈出几口臭气:“很难闻吗

我怎么闻不到

”   我赶紧把头扭向一旁。

  我问地包天:“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这么早就出门

”   地包天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你们猫是最喜欢晒太阳的。

”   我告诉地包天,我今天这么早去公园,是为了昨天遇见的那两条狗——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我希望今天能再遇见他们。

当然,我也把心中不祥的预感告诉了她。

  “猫哥,你觉得帅仔和他的保姆狗会出什么事吗

”   “至于要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

”我说,“只是那保姆狗的眼神怪怪的,我老觉得要出事。

”   “猫哥,你说要出事,就肯定要出事。

”地包天凑近我,又是一副巴结的样子,“你忘了

你会算命。

”   “谁说我会算命

”   “你忘了,我可没忘。

”地包天摇头摆尾,“有一次,我们刚认识一只胖胖的花猫,你就说她会短命,果然没几天,她就死了;还有一次,我跟你到郊外去,我们见到一头患了厌食症的猪,看他病病歪歪的样子,你却说他会长寿,果不其然,那时跟他在一个圈子里的猪,早就被送到屠宰场杀掉了,直到现在,这头猪还活着;还有……”   “打住

打住

”   地包天的记性太好了,如果让她敞开说,三天三夜她都说不完。

其实,我哪里会算命,我只不过相信,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是有因就有果的。

比如刚才地包天讲的那只胖花猫,因为她太贪吃,几乎是来者不拒,连下了鼠药的食物也敢吃,所以一命呜呼;再比如那头长寿的猪,他身上肉都没有,根本就进不了屠宰场,所以他想活多久,就活多久。

  “猫哥,你算算我的命,好不好

”   性格决定命运。

地包天的命应该不错,因为她的性格很好,经常说一些谁听了都高兴的话,所以无论是人,还是猫和狗,都喜欢跟她在一起。

这样的动物,容易得到帮助,也容易得到满足。

满足了,便快乐了。

快乐是一种生活质量。

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命好。

  当然,这种“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论,即使跟地包天这种头脑简单的京巴狗说了,她也不懂。

  “我就算算你今天的命吧

”我故弄玄虚,“今天上午,你遇到的猫朋狗友对你会比较冷淡。

下午呢,会好一点。

”   到了公园,见到那些狗和那些猫,地包天又像久别重逢的样子,热情似火地扑上去想和他们拥抱。

可是那些狗和那些猫都巧妙地躲开了,对她的确很冷淡。

  “怎么会这样呢

”地包天一脸无辜,“我又没有得罪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

好无情

”   可怜的地包天,她哪里知道,这都是她嘴里的蒜臭味惹的祸。

  “猫哥,我真服了你了,你给我算的命真准

”   我和地包天沿着翠湖岸边,寻找着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的踪影。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翠湖的水面上,像铺上了一层亮闪闪的碎金子。

  冬天的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好舒服

真想趴在那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石头上,好好地睡一觉。

可是不行啊,我心里一直挂念着那两只狗。

  公园里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只狗的踪影。

  “猫哥,你知道那两只狗住在哪儿吗

”   “就在这公园附近。

”我还记得那两只狗的主人——那个红头发的小姐,昨天似乎就是这么对杜真子说的。

  “如果他们就住在附近,我们一定会遇见他们的。

”   地包天说得对,住在这公园附近的狗,都会到这里来玩,来散步。

  到了下午,公园里的那些狗、那些猫都来找地包天玩。

  地包天再一次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你说他们下午对我不会那么冷淡了。

算得真准

猫哥,你的祖先肯定是一只神仙猫。

”   头脑简单的地包天不知道,到了下午,因为她嘴里的蒜臭味儿不那么浓了,所以那些狗、那些猫才来找她玩。

  按照因果逻辑来推理,我就是这样算命的。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天气:天空阴沉得像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在这样的天空中下,心情会有些压抑。

  今天终于见到了漂亮的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那只长得像老头儿的腊肠狗。

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和地包天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他们。

  在今天这样的坏天气里,翠湖公园也显得十分肃杀,毫无生气。

公园里几乎没有一个游人。

  “我好害怕

”地包天缩着脖子,“猫哥,我们回去吧

”   “你怕什么

”   有时候,地包天真的很烦人。

  公园里只有你和我……我们还是到你家去看《猫和老鼠》吧。

我觉得你比动画片里的那只笨猫聪明多了。

”   地包天说的这话我爱听,可我不上她的当,她这是想把我哄回去。

  我问地包天:“你不想找那两只狗了

”   “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今天这样的鬼天气,除了你和我,谁还会出门

”   地包天的话没有动摇我的决心。

一想到保姆狗老头儿那幽愤的眼神,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保姆狗也许就喜欢带着帅仔,出没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还是像往日一样,我和地包天先沿着湖边散步。

湖面上已结了一层薄冰,亮晶晶的,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好冷啊

好冷啊……”   地包天穿着一件缎面的棉背心,还冻成这样。

唉,这些宠物狗真娇气

一到冬天,他们就会穿上衣服。

我不能想象,如果让我们猫也穿上衣服,那会多搞笑

  “哇噻

”地包天突然停止颤抖,定在那里不动里,“猫哥,你看见了吗

”   我看见了,是那只漂亮的牧羊犬

他正奔跑在围绕着那座假山的环形跑道上。

他长毛飞扬,他彪汉矫健。

  我很纳闷。

怎么只见帅仔,他的保姆狗老头儿呢

  我和地包天蹲在环形跑道边,等帅仔停下来。

可帅仔就是停不下来,他不停地跑,不停地跑,像疯子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了,叫了一声:“嘿,帅仔

”   地包天也尖着嗓门儿叫到:“停

帅仔,停一下

”   帅仔停了下来,站在远处,却生生地看着我们。

  “我不认识你们啊……”   “我们认识你啊

”地包天大摇大摆地向帅仔走去,“你长得这么帅,想不认识你都难。

”   地包天一向有超凡的交际能力。

  帅仔望着地包天:“你见过我吗

”   地包天把我推到帅仔的面前:“他见过你。

他可不是一般的猫呀,他会笑,他还会算命……”   地包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一只会笑的猫、会算命的猫。

  帅仔看着我。

别看他体形高大,英俊彪悍,他的眼神却异常温柔。

  “你的保姆狗呢

”我东张西望,“他没来吗

”   “是他带我来的……可是,他不见了。

”   地包天比帅仔还急:“你不是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   帅仔一脸迷茫地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上山了

”   我们带着帅仔上了山。

这座人造假山不算高,但很大,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

  我们像搜山一样,把整座山都搜寻了一遍,还是没找到保姆狗老头儿。

  “我怎么回家呢

”   帅仔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我说:“我们送你回家吧

”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 “你说什么

”地包天尖着嗓门儿嚷道,“作为一条狗,你怎么可以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   地包天觉得帅仔简直是在给狗丢脸。

可帅仔却不以为然:“反正有保姆狗带着我,我跟着他走就行了。

”   “你这么依赖他,哪天他把你丢了,你都不知道

”地包天气呼呼地瞪了帅仔一眼。

  “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   地包天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帅仔的保姆狗已经出现在他的身边。

  这保姆狗真是神出鬼没似的,我都没看见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的声音像他的那张脸一样,阴沉可怕,让我毛骨悚然。

  我给保姆狗老头儿赔了一个笑脸,他却冷冷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心里提防着我。

  “嘿,老头儿,我们交个朋友吧

”   交朋友是地包天的一大爱好。

她热情似火地朝保姆狗老头儿扑去,老头儿却带着帅仔转身就跑。

地包天望着保姆狗冰冷的背影,愣住了。

  “快,跟上

”我扭头对地包天说。

  老头儿带着帅仔抄近道跑出了翠湖公园。

  “注意隐蔽

”   地包天穿着鲜红的背心,太容易暴露目标。

  七弯八拐,我们跟到一条小巷。

我亲眼看见老头儿和帅仔钻进了一道绿色的栅栏门。

  地包天要往里面钻,我拖住了她。

  “咱们都来了,干吗不进去

”   “你觉得那老头儿会欢迎你吗

”   地包天叹了一口气,耸拉着脑袋,退了回来。

希望大家推荐给我一些青春励志的小说 写读后感要用

《凡卡》读后感  《凡卡》的作者是俄国作家契诃夫所著,我想他在写这篇文章应该至恨极深,他把人物内心思想以及命运的悲惨,朴写得淋漓尽致。

揭发了在沙皇统下生活在最下层的贫苦人民饱受欺凌的生活。

  一个九岁的孩子,就被送到匠那儿做学徒,待到现在一个九岁的孩子都是娇生贯养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父母连骂一句都舍不得。

凡卡却没那么幸福,他出生在沙皇统治下最肮脏的年代。

他的爷爷穷途末路,逼不得以把他送去做学徒,希望他学一门手艺为将来谋求生路.偏偏事与愿违,凡卡并没有得到一个学徒应有的待遇,老板与老板娘虐待他,只给他吃一点面包,稀粥,不顺心时甚至不给他吃,就连伙计们也捉弄他。

他只能睡在过道里,还要看管老板的小崽子,他们小崽子一哭,他就得摇摇篮。

有时他困得不知不觉睡着了,老板竟然拿皮带抽他。

老板娘叫亿收拾一条青鱼,他只是从尾巴弄起,老板娘便拿青鱼戳他脸,我不禁悲叹道:“这世上有人情味了吗

那些富人为所欲为,穷人只能遵命行事,他们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就不怕遭天打雷劈吗

他们当然不怕,心比蛇蝎还毒、还狠、还坏。

我为凡卡感到不平愤。

  文章中在写凡卡给爷爷写信时,写每一个字母以前,他担心地朝门口各窗户看了几眼。

可见他是多么怕老板与老板娘,一种忧虑时刻积在他内,像一皮带抽在他的胸膛上,烙下了深深的恨意。

他斜眼看了昏暗的神像,他又担心老板躲在暗处注视着他,在他哀伤中揪起他耳朵拎门口,对他拳打脚踢。

  在圣诞前夜,人们都欢欢喜喜为圣诞做准备,一家几口去做礼拜,只有他独自悲伤。

天空撒满快活眨眼的星星,天河显得清晰透亮,然而他却没在意这些。

他揉揉眼睛,轻声抽泣一下,文章中写了他回忆他与爷爷一起美好的时光,与爷爷去砍圣诞树。

他还学爷爷吭吭地咳,与爷爷逮野兔,装扮圣诞树。

这种思念爷爷的心,使他迫不及待地想见到爷爷,希望爷爷带他离开。

 他写完信梦见爷爷驾着马车来接他。

据说后来凡爷爷死了,凡卡也死了,凡卡由于挨饿、受冻被车撞死的,死前,他在看小崽子时睡着了,老板用皮带无情地打在凡卡的身体上。

凡卡不愿被老板打死,毅然冲进了茫茫大雪之中。

凡卡穿着一件单簿衣服,半截裤子一条,赤脚走大街了,双脚冻得通红。

突然一辆飞来马车,凡卡倒在血泊之中,是喝得醉熏熏的邮差撞到凡卡,他非但不救他,还破口大骂,把他写给爷爷的信撕了。

凡卡用仅剩的一口气,捡起一张碎片放在胸前,慢慢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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