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带一路的读后感
一带一路观后感一 中国,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她一路坎坷走来,经历了无数的风雨和挑战,仍然坚强,屹立不倒。
她是从三座巨山的挤压下爬上来的,是在发展落后西方几百的贫境下赶上来的。
我们的民族是伟大的,一直以来都有着一股意志支撑着我们——中国梦。
中国梦是国家富强之梦,是民族振兴之梦,更是人民幸福之梦。
高老头读后感2000字
头读后感(2000字) 拉霞的帘,推开黄昏的窗,一口气,感慨人生沧桑。
大的父爱在金钱下是那般一文不值。
在那个年代,金钱是资本主义新时代的标记,而父爱只是过了时的宗法制残留的感情。
对于金钱所腐蚀的父爱,剩下些什么
叹息…… “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我未尝想过,在金钱与父爱的抉择中她们毅然选择的是金钱。
极端利己主义淹没了一切道德原则。
高老头的财物被榨干,终被抛弃,落得家破人亡。
原来,金钱下的溺爱如此令人心碎。
他生前的光辉带着痛苦与回忆,永远藏在那座孤独的坟墓中。
一味的顺从只是悄然的放纵,换回的也终究只是背叛。
高老头依旧坚持着,坚持一如既往爱着她们,没有理由,也不存在是否值得,也许,在他心中,这便是爱。
故事发生在过去,而却影响着未来。
放眼看看现在,都是独生子女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父母的溺爱下长大
同样是爱,诠释在不同的年代,又有何差异
同样是子女,接受着相同的呵护,又有何分别
同样是父母,给予这无私的关怀,又何异于高老头的“执迷不悟”
人们常说,这是社会风气的产物。
是呵,社会源于人,用于人,归根到底这依然是人自身的问题
人性在某个方面的缺失,才是导致一切社会问题的罪魁祸首。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我曾在杂志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金某出生在一个同龄人羡慕的富裕家庭中。
父母前些年开金矿,积攒了万贯家财,成为村里的首富。
父亲开的是奥迪A6,母亲开的是捷达王,出门到村里哪家去玩都驾车。
家庭的富有,使金某从小娇生惯养,同时养成了好逸恶劳、任性不羁的性格。
她学会了抽烟、喝酒,并大把大把花钱,在农村,她的月开销是两千元,让别的孩子望尘莫及,。
没有钱,便找父母要,少则几千,多则上万。
一次,她撒谎买东西,向父亲开口要钱,父亲顺手便给了她一叠百元钞票,数了数足足有两万多块,不到两个月,她便花得精光。
母亲多次为此训斥她,她变因此怀恨在心。
可后来要不到钱了,她竟伙同男友残忍地用铁锤将母亲砸死。
直到现在,我仍心有余悸。
作为子女,对养育自己十多年的母亲是如何下的了手
人性真的缺失到了如此地步么
我想这便是悲哀的“高老头”在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吧
也许大家都在感慨当今社会的美好,社会的进步。
可有谁思忖过,为何这样的现代化社会所发生的惨剧比那最混乱最黑暗的旧社会更可怕
我想,社会,这两个普通的字眼,不该是那黑暗的替罪羊,是那悲惨的垫脚石
还记得那年我七岁。
周末如往常一样,去姥姥家看望。
也许小孩子毕竟幼稚,我匆匆吃完午饭,赶着下楼和小朋友们做游戏。
当时一楼有位爷爷,在自己的小院子里养了许多花卉,那时又恰值春季,可谓“繁枝容易纷纷落,嫩蕊商量细细开”。
花儿鲜艳得刺眼,早已无心再游戏的我,凑到花儿边,感受着淡淡的花香,细数泥土的芬芳。
不知为何,占有欲疯狂充斥着我的内心。
心头几番波澜,终究没有战胜心中那个贪婪的恶魔。
不再犹豫,不再胆怯,我不以为然地伸出了双手,托住那最耀眼的一朵,一点一点地用力,生怕触破花儿那层薄薄的肌肤。
看着花蕊渐渐脱落,丝丝喜悦挣扎在“罪恶”的双手中,伴随着最后一缕花丝的断裂。
蹑手蹑脚回到家,怎料这异常的举动更像是欲盖弥彰。
迫于母亲的严厉,几番回避后,还是一五一十道出了整件事。
本以为即将到来的世界末日却被母亲片刻的沉默所取代。
她起身拉我,随后便往那位爷爷家走去。
我当时真想双脚灌满铅,不再有片刻的移动。
但对于母亲的坚决,怎样赖着不走都显得无济于事。
她轻敲开那为爷爷家门,把事情完完整整说给了他听。
我一直没抬头,我呆呆望着手心间散落的花粉,不知为何,心中竟还有点点窃喜
一番交涉,母亲让我想爷爷认了错。
我没想到,爷爷只是摸了摸我的头,轻轻笑了笑,便转身进屋了。
回家的路,似乎格外漫长。
一路上,母亲对我说了好多,我不停点着自己的小脑袋,其实心里想的,还是那花儿妖娆的身子。
我只依稀记得母亲说过这样一句话:做人要诚实,要有有责任心;不可贪,不可虚。
后知后觉,我才明了,这句话的意味深长。
比起“高老头”的儿女们,我是幸运的。
当我在走向歧路的前奏里,被母亲的孜孜教诲唤醒。
而没有被一味的溺爱,一味的纵容,落得愈发堕落,愈发沉沦。
也许,这是爱。
爱与被爱,始终微妙地并行着。
错误的给予,将永远无法收获真切。
当爱与被爱真正协调统一时,你才会明了亲情的滋长. 何苦握住不放,而一味放纵换得曲终人散的惆怅
也许,爱……
读后感400字
《总有一天会长大的是一叫约根的小男故事。
约根自卑又胆小,个女孩,不喜欢手枪、汽车,却喜欢洋娃娃。
玛丽亚是他最要好的朋友,胆子很大,喜欢玩男孩们的东西。
书里还有马丁、西里、卡琳、埃尔泽、安妮、埃娃等人物,马丁总是欺负约根,也看不起女孩子。
直到有一天,玛丽亚和约根帮他找到了丢失的自行车,他才接纳了他们。
故事的最后,玛丽亚和约根爬上了一座巨大的岩石,约根看到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他坚信自己总有一天会长大。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也曾盼望自己能够快点长大,可以照顾好自己,不让爸爸妈妈操心。
约根就像生活在我身边的朋友,我理解他的自卑、痛苦、恐惧,好像是身临其境。
我从小特别瘦小,从上幼儿园起,经常有感冒咳嗽之类的小病。
妈妈像对待拇指姑娘那样呵护我,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
我对妈妈的关爱好感动,可心里却暗自着急,其他小朋友都那么健康、强壮,而我却这样孱弱,差点流下了眼泪,但又不断地安慰自己。
我周围也有像书中马丁这样老欺负小个子、看不起女孩子的同学,最后不是接纳了玛丽亚和约根吗
我想,要是身边像马丁这样的小朋友看了这个故事,一定也会懂得恃强凌弱的行为是不对的,从而友善地对待他人。
《总有一天会长大》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们对别人要尊重,要友善地对待他人,更不应该欺负弱者。
我们对自己要求严格,要勇敢迎接各种挑战,充满必胜的信心。
虽然我们还很小,但却要有着大的理想。
因为,我们总有一天会长大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 1000字长文
明朝那读后感1000字() 这个冬天的夜晚,我终于读完了明月的大作《明朝那些事儿》。
虽外无轻扬的雪花,屋内也没有温暖的火炉,但我依然读得很舒服。
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当年明月讲述了很多他读史和写作时的感受。
按照作者的说法,他所读过的历史故事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全都是悲剧结局。
想想我们的历史,可以说真的是这样。
“每一个人,他的飞黄腾达和他的没落,对他本人而言是几十年,而对我来说不过只有几页。
前一页他很牛,后一页就怂了。
”这大概是作者内心最真切的感受。
我看着书桌上那七本并不是很厚的书——大明王朝从建立到灭亡前后三百年的时光,就呈现在这寥寥数千页的纸上。
三百年,是十万九千五百七十五天,是二百六十二万九千八百小时,还有明朝十六位皇帝,大明帝国的前前后后繁华衰落,都在这七本书中。
其中一些着名人物的命运,他们每个人几十年的风风雨雨,的的确确就只有几页。
比如常遇春,这位大明开国第一功臣,自太平之战时自告奋勇,在其后几年中参与了帝国建立的所有重大战役。
后北出大漠取得大胜,班师回朝,经柳河川时暴病而亡,年仅四十。
即便是这颗耀眼的将星,在这本书中的记述,也不过就数页而已。
仿佛是逃脱不掉的魔咒一般,无论什么人自出世那天起,就注定了死亡的结局。
每一个人都逃脱不了消逝,王朝也逃脱不了坍塌,地球总有一天也会因为太阳的消亡而消亡。
再想想,其实毁灭又何尝不是新生命的开始? 春去秋来,斗转星移,在这沧桑的转换中我们终究还是把握住了一项权力——这就是能够驾驭自己生命的过程。
是的,如何去驾驭生命的过程,演绎出属于你的精彩,是我们每一个生命个体自己的权力。
或许每个生命都不能决定自己出生时的形态——或许我是一只飞翔的小鸟,或许我是一条游动的小鱼,或许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但我们可以决定自己入世的态度与方式:是鸟儿就要振翅翱翔于天空,是鱼儿就要游川入海跃向龙门……每一个生命体都要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精彩中去,去冲击生命的极限。
面对最终的毁灭,我们唯一所能倚仗的就是那个过程。
我们必须以百倍的精力去充分装点、尽情享受这个美好的过程。
说“万类霜天竞自由”,我看到的就是每一个个体在生命的过程中尽情享受着自由的可贵与欢乐。
也许,生命的真谛就在于此——按自我独有的方式去创造和经历一个精彩的过程! 我们喜欢历史,喜欢的是他那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是他那发人深思的历史现象。
你要明白史官也是人,是人就会有感情。
所以史官一定会曲笔,不同的只是程度罢了。
既然我们已经无法还原历史的第一现场,那我们为什么不向前看? 我们有什么样的理想,我们就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力。
也许有人说,是现实太残酷,使我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但我想说,正是因为现实太残酷,我们更不应该放弃自己的理想!正是因为有它,才使得我们在这彻骨的现实中保有一份温暖,保有一份信念,保有一份不放弃的精神。
支撑着我们一路走下去。
明朝那些事读后感1000字(二) 假期一口气读完了当下十分火爆的创造网络奇迹的奇书——《明朝那些事儿》,读后确实感觉酣畅淋漓,如果让我用一个字来形容我读后的感觉,那就是“爽”。
一提到历史想必大家都会联想到枯燥乏味,而本书的作者当今明月却一改常规,取而代之的是调侃幽默风趣,让读者欲罢不能。
本书文风严谨而又不乏幽默,而作者穿插的一些评论尤其是恰到好处,我除了佩服作者那丰厚的史学知识,更是感叹其无与伦比的社会洞察力。
本书的作者当年明月一个年仅27岁的年轻人,一个非文学和历史学专业出身的普通公务员,用如此老道、通俗、幽默的手法,写出共计七册总计861285字史学巨着,将历史还原得清晰深刻、丰满圆润,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而本书在新浪博客连载三个月逾百万点量,创造了一个文学史上的奇迹。
因此我也常感叹到“奇人也”! 书是迄今为止唯一全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的小说,说的是自大明武太祖皇帝朱元璋起,到明朝灭亡近三百年的事。
第一卷则从朱元璋出朱元璋农民起义,经过艰苦战斗,打败陈友谅,凭借徐达,常遇春等人的辅佐登上王位,又杀掉胡惟庸,重权独揽;朱棣被逼造反,迁都北上,开创永乐盛世;无奈朱祁镇亲信宦官王振,断送了“宣统之治”的太平圣景;嘉靖万历爷孙更是深居简出,不理朝政,东林党与阉党的争斗四起;谁知明朝气数已尽,任凭勤劳努力的崇祯如何力挽狂澜,也无法挽救颓势,明朝最终在内忧外患下灭亡。
徐阶严嵩的政权夺势,尔虞我诈;于谦王守仁的力挽狂澜,刚正不阿;张居正变法的百废待兴,改革反腐;戚继光俞大猷的英勇拼杀,抗击倭寇;袁崇焕卢象升的巧用兵法,评定内乱;孙承宗的老谋深算和李自成皇太极的最终进攻…… 作者详细地剖析了每个人的心理、特征,让历史又一次精彩了起来,对于这个我曾不太熟悉的朝代,我在短短数日间便了如指掌。
这里面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朱元璋了。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
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
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
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他在位期间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明朝政权。
但是他也有许多措施功过难断或者遭人诽议,如廷杖大臣、废丞相、设锦衣卫、大杀功臣、擅杀文人、重开殉葬制度、八股文取士制度、实行君主集权和高压统治等举措,所以他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具争议的皇帝之一。
读了这套书,我不禁被书中表现的“厚黑学”惊呆了!这些忠臣、奸臣大都是人前一套,背后一套。
人与人之间哪里还有真诚、信义可言?彼此经常搞些你死我活的斗争。
很多有才华的人:唐寅、徐文长、方孝孺、解缙,哪一个都是赫赫有名的大家,都是在政治斗争中得到了极其可悲的下场。
他们的失败有的源于一句话,一篇文章。
真可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被别有用心的人一曲解,给大老板——皇帝奏一本,说上句“此人别有用心”,再分析一下这句话可能危及你的皇位,事情就办妥了。
圣旨很快下了:满门抄斩,灭九族,还有的灭十族!冤案就此诞生! 正如当年明月在他的书中这样写道:“历史从来就不幽默,也不乐观,而且在目前可知的范围内,都没有什么大团圆结局。
”所谓历史,就是过去的事,它的残酷之处在于:无论你哀嚎、悲伤、落寞、追悔,它都无法改变。
“虽然结局未必愉快,但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我将继续幽默下去。
”正是这样的幽默,使我在《明朝那些事儿》中,看到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自己也置身于那个精彩纷呈的大时代中去了,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历史,了解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除此之外,从历史中,我们是否可以懂得一些生活的道理呢? 在明朝末年,如此艰苦的环境下任由无数人坚强地活了下去。
在这期间,徐霞客穿着布衣,带着干粮,游遍全国;郑成功自己准备,自己招兵,远征琉球。
他们相信生活,相信未来,相信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
他们以自己的方式,成功地度过了人生。
他们的精神、他们的执着值得我们后人学习!
游览长征遗迹观后感2000字
参观历史遗迹有感2016年的7月底,鄙人有幸参加了同济大学浙江学院重走长征路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去了四川阿坝州。
在阿坝州待的四五天不但修养了身心、了解了羌族人藏族人的生活风俗,更像是身临其境的走了一遍他们的近代史。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简称阿坝州,是四川省的一个自治州,以少数民族为主要人口,位于四川省西北部,与青海省、甘肃省交界。
为了更好的发扬长征精神,我们一小队人全部换上了红军服。
五角星帽子、布衣服、布裤子、还要裹小腿布、麻花辫、红袖布等等,走在路上,时不时有人调侃道“哟,红军来啦,还是一群小红军嘿”。
遇到这事不是一次俩次,一路上只要是遇上一位县里人都会看着我们笑一笑。
一众队的我们也从自嘲到不好意思。
为了了解理县的历史,我们穿着红军装去了理县博物馆,寇仁义馆长给我们讲到: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后,羌族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理县通化乡佳山寨等地的羌族群众,为反抗国民党政府的苛捐杂税,群起杀死了作恶多端的团总。
1924至1926年,理县藏、羌等族人民反抗封建军阀苛捐杂税的压榨,2000多人攻陷理县县城,还攻打到汶川、茂县、松潘等地,斗争坚持了3年之久,狠狠打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嚣张气焰。
之后在馆长的带领下,我们带着油与大米又去拜访了红军廖世德的亲妹妹廖子清,廖子清奶奶一见我们来,叫了自家媳妇给我们送上了洗干净的各种当季水果。
我们很是不好意思,我们来本是麻烦他们,没想到还受此大礼。
廖子清奶奶虽然年岁已高,但依旧思路清晰、说话声音也铿锵有劲:在90年代初,大概是在34年左右。
红军长征来到我们这里。
我们开始以为是国民党来了,国民党是要抢东西的,还要打人。
我们都很怕,全县大小老少都带着粮食爬到山顶上,家鸭家鸡也都一并赶上山去。
但是还是有一些不怕死的留在了山下。
过了一两天山下的人上来报信说“他们不是国民党,他们是红军,他们只是过路休息一下的。
他们跟国民党不一样,不抢东西不打人,他们愿意帮助我们耕农,以此换粮食吃。
”我们陆续地都搬了下去。
和红军相处了一段时间,我们渐渐的意识到红军不收农民一米一线,他们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当时就流行着一句话“有困难就找红军”。
红军在我们这里待了大概四五个月。
在此期间女红军教我们小朋友唱红歌,教我们妇女缝衣服等。
也许多有志青年参加了红军,每天早上都能听见红军在教他们基本的抗战技巧,也有教打枪的。
但没过多久他们就走了。
我的哥哥也是随着红军长征去了。
很想他,之后再见上哥哥已经是中国成立了。
原来县里人叫我们小红军不是在调侃,而是回忆起了当年自家老人遇上红军受到的照顾而满含情感的叫了一声红军,像是在说谢谢你们一般。
关于这一段时间的羌族历史,官方是这样记录的: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羌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羌族人民建立了工农革命政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
他们热爱人民的军队,积极参军支前。
仅茂县一县就有1000多人参加红军北上抗日,还有上万名民工为红军提供后勤保障。
红军北上抗日后,国民党卷土重来,在羌族地区实行白色恐怖统治,经过革命锻炼的羌族人民,继续不断地向反动派展开英勇不屈的斗争。
那年理县博物馆馆长和廖子清婆婆给我们讲述的这段历史,我现在依旧还清晰的记得。
他们由心讲着故事,似乎又把我们带回到了那段难忘的岁月,使我们经历了灵魂的洗礼。
在城市里太久了,天天看见的是水泥围成的高楼大厦,街上车水马龙,满是被金钱和权力左右了的面无表情的人群。
自己也被打磨得世俗化,丧失了年青人该有的棱角和青春飞扬的朝气。
在城市里面我们感受不到历史对我们的重要性,因为城市社会发展得太快,变化得太快,只是面对面(不用心,表面)与人打交道得太多,在这样快节奏下无时可以去顾忌曾经发生了什么,只能活在当下,独自一人的完成自己的事情,若是在意了过去,活在了过去,一般来说便会比别人落下好一大截儿。
而差一人等是我们年青人、中年人、中老年人最害怕的结局,至此我们只能自己埋头苦干,不思考过去。
这一观点深深存在在我们内心的某一角落。
回过头来想一想,其实历史以及历史留下来的痕迹是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未来的。
就像是阿坝州的羌族藏族人民,红军长征路过此地,在这里留下来一段历史。
羌族人民世世代代流传着这历史带领着他们做人做事。
像是一个信仰、一个导路灯。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发了三篇,程度递进,题主根据自己所需选吧一 马克吐温曾说过,那些有好书却不读的人不比无法读到这些书的人拥有任何优势。
我也有很多好书,比如:四大名着、冰心散文集、巴金散文集……我也爱读书,但,我还是最爱读这本冒险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克的爸爸是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一个小岛上,和也在逃的黑奴吉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遇到两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人,到处诈骗,最后,国王和公爵又为了挣钱,把吉姆卖了,哈克独自去寻救吉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吉姆,还让吉姆恢复了自由。
我欣赏哈克的善良,他逃到杰克逊岛上,发现了黑人吉姆并没有因为镇上正在搜捕吉姆而通风报信。
但在当时美国正实行农奴制时,白人把黑人当作财产时,是多么难得可贵啊
虽然他只是个孩子,却知道黑人也是人,人人平等,和谐相处。
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这是继《汤姆·索耶历险记》之后的又一部描写儿童历险的小说.这两部姐妹篇堪称马克·吐温的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耗时八年,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当然没有任何著作是完全真实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虚构了情节、夸大了事实.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汉尼伯镇和密西西比河沿岸,那是马克·吐温生活了14年的地方,那里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镇里各种的人以及发生的事,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性的小说.这部小说耗时八年,由此可见作者马克·吐温这本书的执着,对写作的执着.所以这本书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艺术方面都相当成熟,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最优秀作品. 马克·吐温不仅是美国的著作家,还是有名的幽默家,这点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有体现.书中在哈克逃亡的路上遇到了自称“国王” 、“公爵”的两个骗子,虽然两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黑人吉姆还是上当了,可是哈克确心知肚明,一路上通过几人夸张的表演骗了不少的钱,读后感《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我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 的文笔,所以并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也曾经被书中所描绘的生活深深吸引过,那种自由放荡的生活仿佛成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可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像书中哈克和汤姆那样的孩童的幻想罢了.在看到书中导读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在市面上读的都并不是原稿,都只是马克·吐温手稿的后五分之三,这使我相当惊讶,因为当你读书的时候并不觉得少了什么,这也使我相当好奇那五分之二的内容是什么,希望什么时候有幸能读一读那五分之二的内容. 说句老实话,我看了哈克的种种历险却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精彩,感觉比《鲁宾逊漂流记》差远了.《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发生的地点和环境都要离我们的生活更远的多,作者能够更加天马行空的构思很多有趣的东西,反正我看的是很有趣的.也许因为我并不了解哈克所处的环境,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化并不了解得很深入,难以领略作者隐含在文字之下的东西,也许还要再读几遍? 有人认为该小说是一部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他在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根本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它,它是专门未成年人写的.”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的马克·吐温,一个带领着大家在文学上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伟人,他的作品竟然被评为儿童文学作品.我自认文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主旨还是稍有领悟:反种族歧视、批判罪恶的蓄奴制是小说的基本思想. 当然这部小说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将一个反蓄制的英雄放在一个14岁的孩子身上,将以叶扁舟作为避风港,将吉姆的解放寄托在沃森小姐的一纸赦免令……凡此种种,表现了马克·吐温不满现实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可读之书,你不仅可以领略书中朴实的修辞,还可以领略美国蓄奴制给黑人同胞带来的疾苦,还有一个正直孩子的心.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三孩子的无声反抗——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感 摘要:儿童形象在文学形象中属于较为特殊的形象,人们往往以成人世界的眼光来看待儿童的思想和行为。
通过对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阅读,可以让我们通过儿童的声音来听取儿童真实的内心,看到一个鲜明的真实的儿童形象------探索、反抗、逃避、绝望。
关键词:无声反抗 探索 逃避 绝望 儿童形象 Abstract: The image of children belongs to be the comparatively special image among the image in literature. People usually treat children’s thought and behavior with themsleves eyes .Pass to read the 《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which can let us pass the voice of the children’s heart to hear the children’s reality, see a fresh and clear reality of children’s image-----exploration, resistance, escapeism, desperate. Key words: silent resistance, escapeism ,desperate, the image of children 在美国19世纪中期,霍桑的《红字》就具有了儿童形象作品的雏形,但到了二三十年后,在马克·吐温的两本历险记《汤姆·伊索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儿童才第一次在美国文学中以主人公的形象出现。
它以儿童冒险经历为线索,透过一个十三四岁孩子的眼睛,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腐朽和奴隶制度的罪恶。
小说中生动真实的社会生活场景和诙谐幽默的言语风格赢得了读者的喜爱。
不同凡响的思想性和独特的艺术创造性使小说成为一部杰作。
因此,海明威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即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
一切美国文学都来自这本书,在它之前,或在它以后,都不曾有过能与之媲美的作品。
” 综观整部作品,发现其中的儿童形象有很突兀的特点。
在文本的宣读过程中,不难发现,那就是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哈克,有异于以外传统文学中成人形象的特殊文学形象,有着成人的眼光无法诠释的特性---就是他的童性。
他用他那双童话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当他睁开清澈的双眼看到的世界和他从幼儿时代就深烙的童话世界相差如此大时,他会用他童话里的心去分辨是是非非,去思考„„直到他发现世界是如此的混沌不堪,于是他的探索逐渐的转变为逃避,通常他会以拒绝成人世界的文明、向往没有开发的自然来作为逃避的方向,他的这种反抗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一条界线,就很微妙的转变成他对于成人世界的反抗,他也很希望能通过他的反抗来改变这个世界的混沌和黑暗,这种试图常常在成人世界的重重压力之下,瓦解,要么被同化,要么被吞噬。
但是这种探索和反抗从来没有断过,在一代又一代的儿童身上重续,也许有一天,他会改变这个世界的色彩,让世界折射出属于太阳的光彩„„ 文章中哈克正处于青春期结束(1~21),这一年龄段的特殊的社会群体.按照传统,人们并不把儿童看成社会群体的正式成员,认为他们是一类没有个人身份的雏形成人,是父母的私有财产. 其实在呀呀学语时他们就喜欢用不同的表情和音调来表达他们心中的想法。
在每一处、每一刻,儿童都有他们的声音。
(一) 童话里的声音 首先一直伴随着儿童的是童话里的声音,那是一种追崇真善,向往自然的生声音,直到儿童被成人世界同化,那么童话才将被同化,成为现实的演绎。
清脆的童声才将被糟哑的声音掩盖„„哈克也不例外,他崇尚自然,他觉得在树林里听这自然的声音,睡得才是最安稳的,“穿上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躲到我那只装糖的大木桶里,自在逍遥、心满意足。
”这就是他潜在意识里喜欢的声音,这才是童话里的声音,这才是真实与自然的声音。
(二)、内心的声音 其次,在执着的童话声音的内心又是怎么样一个心境,又发出怎样的一个声音,这个内心的声音就是儿童本身面对社会的一个理解态度和对于社会的渴望。
哈克是个酒鬼的儿子,经常遭受酒鬼父亲的毒打,他习惯在自然中睡觉,“天气不太冷的时候,我经常溜出去睡在林子里,那样我才睡得轻松些。
”喜欢吃泔水桶里的饭,“在泔水桶里就不一样了,所有的东西都混在一起,汤汤水水一搅和,那味道才会更好。
”在寡妇收养了他后,虽然他开始接受正常生活的一些方式,但是他接受的很勉强,那种处处讲规矩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受罪,在哈克的眼里“一举一动都要讲规矩,那日子叫人没发过。
”等他实在受不了那份罪的时候,他就溜走,换上原先的那件破衣服,又钻回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去住了。
哈克向往自然的生活方式,喜欢探险。
在哈克设置了自己被杀的假象之后,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空间,在路途间遇见黑人杰姆,在当时的法律和正统教育下发现逃跑的黑人不举报主人家是一种罪过,哈克在不断的受着内心的煎熬的过程中,几次几乎举报杰姆逃跑的事,但是在历险的过程中他发现杰姆的善良和友好,同时发现所谓文明世界和上流世界的肮脏、虚伪、罪恶。
在这个过程中,哈克逐渐走向成熟。
哈克的冒险历程权势一种无意识的探索,也是他内心的声音指引所向。
他的探险其实就是一种在内心声音指引下追求自由,接近自然,摆脱文明的束缚的一种探索过程。
(三)、试图发出声音 然后,当内心的声音积压到一定程度,总想能发这个内心的声音发出声来,这就是从探索走向反抗的一个过程。
哈克在历险的过程中看到两岸形形色色的所谓文明人的生活,大河上经常漂浮着尸体;到处是“公爵”“国王”式的骗子;贵族出身的南方旧派格蓝奇福德家族与谢泼德森家族因一件小事就大打出手,两家几乎全部死在野蛮的相互厮杀中„„这一切都是哈克在游历中亲身经历的。
他看着人类社会的种种罪恶,对比黑人逃奴杰姆的忠厚、善良与真诚的关心。
杰姆在和哈克走散后,焦急的寻找哈克,以为哈克被水冲走了而嚎啕大哭;为了三百美金试图抓住杰姆的女人,虽然因为那笔金钱的诱人而试图抓住节目,但是她还带着温柔的光芒,对于哈克男扮女装的包容;这些都让哈克感觉到了人类社会“善”的微光。
他的试图帮助黑人杰姆逃跑的想法正是他通过对社会的一种思索得出一个决定,也是由探索走向反抗的一个决定的过程。
这正是哈克试图发出他内心的真实的声音的一个表现。
(四)、无声的抗议 最后,儿童的无意识的逃避行为,在某一个层面上来讲,其实是他们反抗的一种方式。
在他们试图去发出内心的声音的情况下,面对着周围世界到处遍布着嘈杂的成人声音,他们的声音显得十分的微弱,他们在潜意识里就会以逃避这样的无声的抗议作为他们反抗的一种表现方式。
他们在无声的过程中,希冀可以走出这个嘈杂的成人世界,到一个属于他们,没有干扰的世界去发出属于他们本身的声音,那个地方就是没有成人世界存在的自然。
在这个反抗的途中,儿童往往采用各式各样的逃避方式来以示他们的抗议,无论他们的方式是怎么样的,由于他们在社会中的姿势太微弱,都只能是无声的抗议。
哈克在寡妇的教导下,也能每天都读圣经,虽然他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他甚至弄不清为什么要去天堂,只要能和好朋友汤姆在一起就好;也在餐前餐后都祷告,虽然他不相信上帝真的能实现人们的愿望,起码上帝就没有实现他一直想要有杆钓鱼杆的愿望;也能读懂华盛顿将军和战争的故事;也能去学校上学,认识几个字,并因为学习好而得了一张用蓝黄两色画着个牧童赶着几头牛的图片。
但是哈克觉得穿着新衣服他象是被绑住手脚一样,在他那个酒鬼父亲把他带走,住到一个岛上以后,他反倒很快的适应了那个地方,喜欢上了那里的生活,除了鞭子那部分。
“每天舒服地躺在那儿抽烟、钓鱼、不必读书,不用做功课,就那么懒懒地、痛痛快快地过日子。
两个多月过去了,我的衣服已经烂得不成样子,„„我再也不想回去了。
„„总的说来,在林子里过的真是一段美好时光。
”哈克的这种意识其实就是逃避成人社会的文明教育,逃避教育,虽然是在他那个酒鬼老爸的逼迫下逃学的,但是他却怡然自得。
哈克对于文明的教育是简单的逃避了,但是他依然没能逃脱成人的喧杂,他那酒鬼老爸的叫骂声、鞭打声也是成人声音的一类,仍然掩盖着哈克内心真实的声音,所以他在周密的计划后,不引发正面的冲突,诈死逃离了那个小木屋。
这也是哈克无声的抗议的一面。
哈克想通过拯救来实现自己的个人英雄主义理想,哈克要拯救的黑奴杰姆,是和文明世界所不同的纯真的人,是当时所谓文明的白人世界所坚决否认的阶层;这是他对于所谓的文明的成人世界的一种反抗表现。
但是最终,哈克拯救杰姆之后才发现,杰姆已经不是逃跑黑奴,是个自由人了。
小说结尾哈克又回到了这个“文明”社会,但却一心向往美国西部的生活,但想象中的西部并不存在了,无形中这个西部相当于“绝望”,那个连孩子幻想的自然的地方都被成人开化了。
儿童对于成人世界也就是定义中的文明世界的理解,是用他们儿童的眼光来分析得出的。
他们试图以自己微弱的力量来表达些什么,改变些什么,但是最终都只是无声的抗议,导致他们的绝望。
儿童也将走过他们儿童的那一年龄段,成为下一个时期压制儿童的成人,历史在反复,这其实是整个人类文明造成的。
这种探索、逃避本身就伴随着反抗,这种反抗在绝望的同时往往又留有一线再探索、逃避的希望,因为这个世界永远都会有儿童存在
200分求读后感,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________----我最喜爱的一句名言在北京奥运会上夺得八枚金牌、七次打破世界纪录、成为奥林匹克历史上单届奥运会中获得金牌数最多的泳坛名将菲尔普斯在接受采访时说道:“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 菲尔普斯从小就被医生诊断患有多动症,一直是小伙伴们嘲笑对象,一双突兀的大耳朵和过长的双手使他看起来显得如此怪异,但菲尔普斯的母亲一直都没有放弃他,十几年如一日地带着小菲尔普斯进行着游泳训练,天生就是为游泳而生的菲尔普斯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他用自己的天才和努力为全世界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不朽传奇。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天才和庸才之间的分水岭。
20年前我5岁的时候,也就是1988年我第一来到了首都北京。
到2002年我快20岁的时候,我又再一次踏上了这块神圣的土地。
而且一呆就是5年,下星期二又要离开北京一段时间回一趟老家。
看见那么多人在奥运会的感想,自己也想晒一晒。
谁叫我也是80后的一代人呢
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
来北京读大学那会,大一就是和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们一起度过的美好生活。
大二还是基本上天天玩闹,打游戏打篮球。
基本没有考虑以后该干吗
基本还处于迷茫的状态。
大三的时候,看样子变化好大,头发也留起来了。
因为我恋爱了,虽然这次恋爱给我留下的基本是痛苦的回忆。
不过也正是这段时期,我也找到了自己的理想。
那就是做一个FLASH动画师,也就是一个闪客。
从大三就开始自己制作FLASH动画,这个时候运气也比较好。
居然还被中央电视台一个栏目看中了。
自己信心也从这个时候开始,自己也就延续着这个轨迹生活。
毕业后一开始在一家小公司工作,那时公司几个人在小区租了个房子。
这段时间是日子过的清苦的时期。
从学校出来就住地下室2层,然后一路的搬家。
最后老板拖欠工资,我就离开了那。
一年后在新公司找到了工作。
新公司,新同事。
我在这里过了一段十分美好的时光,学习到很多东西,也交了不少好朋友。
自己也可以画自己喜欢画的FLASH动画
不过,我11月20号就要暂时离开一下生活过5年的北京。
终于还是要感怀一点什么,我喜欢北京的生活。
已经把这里当成是自己的第二个故乡了
而这几年的生活下来,也接触了几位在京工作的外地人。
在京年轻人非常多,既有大学毕业时通过努力留京的人,也有从外地怀着梦想来到京的人,如此多的优秀而富有创业意识的年轻人,补充着北京的血液,也不断调整着北京的人才结构,北京以其巨大的市场、无穷的机会接纳着人才,用失败考验他们、用成功慰藉他们。
北京实在太大,私人拥有汽车的比例在全国最高,交通压力相对来说就比较大,为此每次出门都得提前1-2个小时出门,才有可能按时到达目的地,所以通常在京工作时间一直到晚上十一二点。
在北京生活就象坐时光机,不知不觉就是中午,下午,晚上,匆匆忙忙的,感叹工作节奏之快。
但你无法挑剔北京,失败时会对北京生出感谢之情,成功时会更激发你追求更大成功的雄心。
而只有成功的人才懂得让笑柄变成传奇、让错误成为财富,那些时常抱怨命运不济怀才不遇的人,其实是把用在成功上面的能量都用在了和自己较劲、与周围人怄气斗心眼上去了,或者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这一切导致人们无法专注于成功。
是的,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正如菲尔普斯,不要再说什么只要给我时间给我机会,就一定能够成功之类的废话,梦想在没有实现之前只会沦为他人的笑柄,学会像菲尔普斯那样,闭上嘴巴,从零开始。
一个人没钱没本事不可怕,可怕的是偏偏还要当一个好高骛远的穷人,这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文笔非常乱 楼主还需要稍微整理通顺一下 谁叫我初中没毕业就上了个成教大学呢 语文是一塌糊涂啊 说话还行
观看“一带一路”《互通之路》视频观后感
<<一带一路>>主要讲的是丝绸之路,我通过第一篇共同命运知道了2000多年前,勤劳和聪明的中国人连接了亚欧非大陆的贸易通路。
经过了30多个国家。
古希腊的天文学家埃拉托斯特尼首次定位地球的大小。
对以前的罗马人来讲,丝绸是一个崭新的概念。
当威尼斯商人马可.波罗来到东方大港泉州时,他看到了大量商人云集于此,货物堆积如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