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跪求红楼梦59~60回及69~70回读后感,600字左右。
第五十九回 柳叶渚边嗔莺叱燕 绛云轩里召将飞符 柳叶渚,是大观园的一个风景区,多柳。
嗔莺,批评莺儿,莺儿是宝钗的丫头。
叱燕,训斥春燕,春燕是宝玉的丫头。
第五十六回写到大观园的树木花草是承包给了私人的。
这回中,莺儿采了一些柳叶编花篮,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
因此,承包人——春燕的妈妈看到这种情况心疼,就批评了女儿春燕和宝钗的丫头莺儿。
这场吵闹包含着一种矛盾:大观园改革中的矛盾即经济利益和娱乐性质的矛盾。
作为一个大贵族之家,大观园中的树木花草主要是供人玩赏的。
如今却要它成为产品变出钱来。
这两者之间便有了差别,有了矛盾。
绛云轩,即怡红园。
召将飞符,军事术语。
符,是兵符,是古代统率军队的一种命令符号。
召将飞符,就是发出命令,召来将军。
这是譬喻用法。
是指怡红园中的丫环总管麝月,,为了处理春燕的娘在怡红园闹事,叫小丫头去传平儿或林之孝家的来。
若照晴雯、麝月的意思,是要把春燕的娘撵出去的。
幸而平儿采取了宽大政策,得饶人处且饶人,从宽处理了此事。
这一回中一派杀气,为后来大观园改革的失败伏笔。
第六十回 茉莉粉替去蔷薇硝 玫瑰露引出茯苓霜 贾宝玉,这个分分秒秒忙在女人身上的女儿国领袖,整日穿梭于女人之间,对女人的一切琐事都有兴趣。
其实,贾宝玉也就是,只有在女人堆里混得烂熟的作者,对女人的心态了解得非常透彻的艺术家,才会在作品中把女人之间的这些琐事,这些关系,这些心理状态,写得这样的有声有色。
史湘云脸生桃花癣,即痤疮,需要用蔷薇硝这种药来治疗,便从黛玉那边要了这药来。
黛玉的丫环蕊官又将这蔷薇硝悄悄送了一瓶给她的好友芳官。
碰巧贾环到怡红园玩,见了这蔷薇硝便问宝玉要一点。
芳官不肯给贾环,便用茉莉粉假冒蔷薇硝给了贾环。
贾环拿了回家把这给了他的女友彩云。
彩云一看不是蔷薇硝而是茉莉粉。
贾环的母亲赵姨娘勃然大怒,到怡红园打骂芳官,大闹一通。
后来来了探春,将此事平了。
大观园食堂的主管柳氏,有个16岁的女儿,叫柳五儿,没有工作,想到怡红园来当丫头。
母女俩巴结着芳官,为的是叫芳官替五儿说话。
宝玉默认了此事,尚未成。
五儿得了一种热病,想要玫瑰露来治。
芳官便给了五儿一瓶。
柳氏见这玫瑰露药好,便倒了一小杯给她的内侄治热病。
她嫂子又将自己家中的茯苓霜拿了一瓶给柳氏。
这茯苓霜也是很珍贵的,是柳氏的哥哥从广东的一位官儿处得来的。
不料这一来,却引出了一桩冤案来。
第六十九回 弄小巧用借剑杀人 觉大限吞生金自逝 我很不忍读这二回。
世界是强者的世界,是权势、毒者和奸诈之徒的世界。
弱者在这个文明世界中是没有地位于的。
这二回写尤二姐之死,其悲,其惨,其弱,不忍读。
写凤姐之奸,之诈,之毒,之坏,令人愤慨,不想读。
借刀杀人,诱骗杀人,诈术杀人,是一切政治家、阴谋家、军事家都懂得,都惯用的手段。
中的曹操,对此是拿手好戏,是以诈毒而著称的;但比起王熙凤杀尤二姐之阴险狠毒,之狡诈奸猾,曹操似还逊色一筹。
战争是残酷的;情场上的战争尤为残酷。
智慧和诈术是两个重叠的影子。
女人的智慧多表现在爱的争夺战上。
卜迦丘的,女人们为了夺得爱情的享受,不惜损人利己,算尽机关,各式各样的智慧和狡诈手段和想不到的聪明战术都用出来了。
读起来很过瘾。
中的王熙凤,为了消灭情场敌人,使出了最狡猾,最毒辣,最有欺骗性,最无耻,最富有阴谋家气派的杀人手段,读起来很使人胆战,很使人害怕,很使人愤慨;但却很值得一切政治家来欣赏,来研究,来借鉴。
男人中,不乏卑劣胆怯之徒。
这种卑劣胆怯常表现在情场之中。
这种人从来不知道爱情为何物,只把女人当玩物,当牺牲品。
唐明皇对杨贵妃,并不像的所唱的有那么高雅的爱情,而是因为杨贵妃有“天生丽质”,有像猪油一样白腻的身子,可供他玩。
所以这个可怜尤物最终被他这个皇帝活活绞杀。
贾琏对尤二姐也是这样。
他对她何曾有什么爱情可言
一件高级的玩具而已。
尤二姐之死,王熙凤固然是罪魁,然而祸首却是贾琏。
在紧要的关头,身为皇帝的唐明皇,要保护的是他自己,而决不会保护他的色情尤物玩具的;何况于像贾琏这样的纨裤可怜虫。
“当初姐妹分明道,莫把真身过于他”;女人啊,不要相信男人的爱情誓言。
男人中,像梁山伯这样的忠于爱情的痴情,固然也有不少;但是,更多的是唐明皇、贾琏之流,到关键的时刻,他所保护的是他自己,而不会是你。
这回中的王熙凤是一种瘟疫,是一头狐狸和狮子杂交出来的雌狼。
奇怪的是,在我们的红学家中,竟然有人在这只雌狼的腿裙底下大唱赞美歌。
换一个角度来看尤二姐之死:是尤自身的性格弱点所造成。
爱情既然是女人的生命,则爱情的选择,也就是对自己生命的选择,是对自己的生死存亡之道的选择。
选择对了,一生就会永开灿烂之花;否则,或者是一条通向地狱之路;或者是一条坎坷不平的、布满了刀山火海的、漫长无尽头的崎岖之道。
女人在这方面的弱点往往是轻信。
男人有三句好话,甚至只要有一句骗人的温柔之语,女人就是会举手投降;或者,对于男人,只看到他的某一个方面或某些方面的很投合自己的优点,便将自己的爱全部奉献出去。
苔丝德蒙娜只看到奥赛罗作为一个将军的英勇无畏,就倾心于他,而不了解这个将军在对待爱情方面的强烈的嫉妒心和他的对人对事的轻信和薄弱的思考能力这一严重缺点;这一缺点造成他轻信和重用坏人,凭情感的冲动而错杀自己最心爱的人。
尤二姐也是如此。
看到贾琏一时的温存就委身于他。
而不想一想,贾琏是否真的能够保护好自己,不了解贾琏有一位母老虎的妻子,不知道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弱者,不了解她自身所处的环境。
人生的杀身之祸往往来自不认识自己,不认识自己的处境,也不认识与之交际的对象。
苔丝德蒙娜是这样,尤二姐,还有尤三姐,也是这样。
然而,这样说,也只是从旁观人的视角来发的议论。
这种对于爱情的正确的选择,在一般的情况下,似乎又是不可能的。
因为:情感,尤其是爱情,往往是愚昧的
她的眼光既短浅,又狭窄,只集中在眼前的某一个情感点上,并为其所蒙蔽;情感,尤其是爱情,又往往是顽固的,偏见的,她看不见事情的全体,听不进不同的意见。
她认定怎样就是怎样。
世间的真正的美丽的爱情,或者是一种空想;或者往往都是悲剧性的下场。
我们可以为尤二姐和尤三姐洒一把悲悯的泪水,却无须指责她们的不是。
(评:“爱情是愚昧的”未之闻也) 第七十回 重建桃花社 史湘云偶填柳絮词要点:从柳絮词看红楼裙钗们的命运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是的主旨。
专制社会中被压在第10层的女人,(鲁迅语),在末世来临之时,命途多舛,其爱情婚姻多是一场悲剧。
这一回中的的,对着自己的悲剧性命运,一片无可奈何的伤感,是的延伸和补充;几个女人的“柳絮词”,可以看作是:用女人特有的第六感觉,在对自己渺茫的、悲剧性的命运前途,作无可奈何的呐喊与挣扎。
贾宝玉读了的“桃花诗”,痴痴呆呆,竟要流下泪来。
我们若用尊重女人,同情她们的不幸命运的视角来读她们的这几首词,也是会发痴流泪的。
书中的柳絮,和桃花一样,都是女人命运的象征。
柳絮,意味着春光将去,意味着人生的命运飘浮无定,意味着美好东西的即将灭亡。
这几首“柳絮词”,都是填词人的命运,可以看作是爱情悲剧的绝唱。
你听:史湘云在中,面对着芳香的残吐着的柳絮,无可奈何地叹息:“且住
且住
莫使春光别去
”请你停留下来吧
美丽的春光景色,不要离开我呀
——读得心里痛,使人联想到德国大诗人歌德的《浮士德》,当浮士德用了一生的精力刚刚追求得美时,他面对眼前的美景大呼:“美啊,请你停留一下吧
”旋即倒地而死。
贾探春算得是个女中强人,她曾立志改革,企图挽救即将毁灭的贾府;但却枉费尽心机,以彻底失败告终。
眼看柳絮纷飞,春光将逝,她这个女强人也只好无可奈何地叹息“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
”人力是无法挽救大厦倾倒的趋势的,听凭命运的摆布吧
——多么沉痛的叹息啊
李纨是以正统的妇道来忍受和抗拒命运的人,也不算是一个弱者。
面对着春光别去,她说:“莺愁蝶倦晚芳时,总是明春再见隔年期。
”等待吧,春去了是夏,夏去了是秋,秋去了是冬,冬天来了,春天也就不远了。
——李纨的自身虽然是一种毁灭,但她还有儿子贾兰啊,把希望寄托在儿子吧
这听起来好像是一派乐观,实际上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期盼。
林黛玉的声音当然只是哭:美丽的春景就要消逝了,一切都是空:我的美貌,我的才能,我的诗,我的爱
去吧
去吧
寄人篱下,谁来护你
——这就是林黛玉对自己不幸命运的叹息与哭泣
贾宝琴在红楼众裙钗中算是较幸运的,有人说她是“独占花中第一魁”;你看她在那白雪皑皑,四面粉妆银砌的琉璃世界中,身着红凫靥裘,好不出众。
其实,她与所有红楼女子一样,生存的环境同是在冰天雪之中,悲剧于她是同等的。
所以她会唱出“江南江北一般同”的败丧调子来。
最后,让我们来听一听薛宝钗的声音。
她似乎是与众不同的。
你们诸人唱的是悲观低调,我却要唱乐观高昂之调:“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
”面对坎坷命运,她要寻求庇护者,要用“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顽强奋斗意志,不达高峰,誓不罢休。
然而,细细品听她的音调,高昂之中依然潜藏着一种勉强与无奈。
所谓“好风频借力”,还是要依赖于他人的力量啊
所谓“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实际上是说,等待着飘渺无定柳絮的前途,终究是“逝水”与“芳尘”啊
所以,正当众人赞美宝钗“这首为尊”之时,那窗外上空挣扎着飞上青云的一只大风筝,突然从半空掉了下来。
悲剧的命运,是空虚的高调难以挽回的。
等待她们的路只有一条:埋香冢 忽然想到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的小说《飘》(《gone with the wind》)。
这小说也是写女人的命运的;内容不说,这名字叫“飘”——电影的最初译名为“随风而去”;真妙啊。
在这个个人难以掌握自己命运的世界上,人的命运,尤其是女人的命运,用“飘”这个名字来加以概括,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飘尘”**。
《红楼梦》这一回中的“柳絮词”, 也就是这个寓意吧。
丁立梅《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600字
我们真的应该庆幸我们拥有了这么一部古老的诗集,在岁月长河中穿行的过程中,周围的空气和他摩擦,已经形成了巨大的电光雷火。
四字的组合,就是中国文化的方阵,四声铿锵,掷地有声;赋比兴的成熟,拓展想象,催生情感,我们的脑海一朵朵思维浪花耀眼生光;淑女形象,古典情节,凝聚成一块块富有意味的礁石,屹立成林,璀璨生花。
可是,现在,我们的河流面临着断流的困境。
汉字在电脑文化面前大有退缩为只有语言符号功能的砖头,齐整规一,用来堆砌同一种类的高楼大厦,诗意被用来嘲笑不懂事故的疯子。
那位伊人在哪里
还有没有蒹葭之岸
那种蕴藉绵长的情致哪里去了
我们的生命除了钞票还剩神么
这也是一条母亲河,发源于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先民的心灵中,经风雨,历磨难,成为中华名族生命皈依的文化、情感、审美的大河。
我们是这条河里的一条鱼,因为宿命的连接,我们无法超越水源而存活。
不少鱼认为,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只鹰,天空是自己的家乡和归宿。
但是,他们忘了,作为我们不能长出翅膀,这是我们生存于天空的劣势却是生存于大河的优势。
回到大河,我们快乐无比。
一条鱼的生命灵魂里只能有一条大河,其他的水源都是暂时的栖身繁衍之地。
《诗经》是我们文化、情感、审美的“圣经”,是一种生命基因,一种灵魂酵母,《诗经》是我们的另一条母亲河。
我们彼此的区别仅仅在于,君住大河头,我住大河尾,我们共饮一河水。
长江已经被我们转化用做照明了,因为我们的黑夜太漫长了;而我们现在的心情越来越浮躁,我们的情怀越来越失去古典意味,我们因为进步而越来越不快乐。
《诗经》之河断流之日,中国文化被截断之时
要两篇600字左右的读后感,谢谢。
随便两篇都行。
1、读《童年》有感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
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
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
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
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
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2、《爱的教育》,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去探寻案.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极力颂扬的地方.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这本小说在漫长的岁月里,它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可以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这本书一出版就受到教育界的重视和欢迎.有夏先生的推崇当然是个原因,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当时有许多教师要求冲破封建主义的束缚,而这部小说给他们塑造了一个可以让他们仿效的榜样——当然,实际上体现的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理想.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新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深深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愉快的旅游.把生活看成旅游,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转眼间,我们离开《爱的教育》所记载的那个年代已经很久了,但是爱这种教育的方式却永远不应该远离我们,特别是远离我们这些教育战线上的工作者.我们要全身心的去爱我们的每一个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为他们的每一点进步而欣慰,用爱的泉水去滋润孩子们幼小的心灵,让孩子们沐浴在爱的阳光中,自由,健康的成长!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是教育中所不能缺少的.3、《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蔷薇几度花读后感100字
蔷薇几度花 读后感丁立梅的文章,总是像溪水一样潺潺地淌进人的心里。
文章中的那个买灶糖的老人担着月白色的灶糖,敲着铜锣,隐隐地仿佛永远都在那几株蔷薇旁,卖他用仅有的四根半手指做的手工灶糖。
老人很黑,青布褂子,鲜活的形象立即映入我的脑海,仿佛能嗅到丝丝缕缕灶糖的甜香。
老人是残疾人,但他却用仅有的四根手指做出美味的灶糖,娶上善良的妻子,养活美丽健康的女儿,他的生活安定且祥和。
他将女儿培养成裁缝,再也不用像他一样靠卖灶糖维持生计。
为了女儿,为了妻子,为了这个家,他尽心竭力,不曾喊过一声苦,脸上总挂着一丝笑容。
老人不吆喝,敲着铜锣进出巷子,像蔷薇一样,活得淡定而从容,不争不抢,默默吐露自己的芬香。
文中作者的一句话,至今不能忘怀:当作者知道卖糖老人以前在其他地方卖灶糖时,心里默念道:“噢,那是先甜了那一方人了。
”其实不仅使那一方人尝到了甜甜的灶糖,也让他们的灵魂和心灵体验到了甜 蜜。
这个世界,到处都有繁华的事物黑洞一样吸引着人的心灵。
无数人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直到繁华消失殆尽,才能从云雾般的生活中醍醐灌顶般苏醒。
在迷失了自我以后才能发现,原来自己内心真正追求的是朴实无华的生活,城市再热闹,我们还是照样过着我们的烟火人生,这是梦幻般的城市,但不是我的城市!老人那人性最为本色的一举一动,无不触动着我们的心。
最后一次,作者为老人拍照,他一愣,同意了,看到照片,他只是淡淡一笑,复举起棒槌,当当敲着走远。
正如作者所说:“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
”诗里的蔷薇,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
人生最好的状态,也当如此。
几米也说过:向日葵告诉我,只要面对阳光努力向上,日子就会变得单纯而美好。
其实,这种明媚的生活不正是我们所求的吗?远远的又像听到了老人的铜锣在响,当当,当当当。
敲得人的心,蔷薇花朵般的,开了。
《夜莺和蔷薇的》读后感
夜莺与蔷薇》是选自《快乐王子》(Oscar Wild)童话中的作品,很多王尔德的童话书里都没有《夜莺与蔷薇》,我觉得应该感谢编者的苦心,这样一篇童话确实不该给孩子看。
它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的学生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给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
于是,学生四处找呀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哭了起来,心都快碎了。
夜鹰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
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着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也越来越激昂,最后蔷薇变红了,而夜鹰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
正午,学生打开窗子,发现了那朵夜鹰心血染红的蔷薇,他高心极了,忙拿着红蔷薇送给他心爱的人,可心爱的人却并不欣赏,她要跟御前大臣的侄子好,因为御前大臣的侄子送了他一些上等珠宝,而谁都知道,珠宝比花值钱。
学生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红蔷薇丢进了路沟里,一个车轮从花上碾过去。
学生回到自己的屋子,他不再相信爱情,他觉得在他那个时代,什么东西都得讲实际,他还是回到哲学,研究形而上学吧! 阅读这篇译作给人的感觉是惊心动魄的,Oscar Wilde的原著之美当然无须争辩的。
L.C.英格列比称赞王尔德的童话“表现得精彩绝伦,丰富的想像给每篇故事都装饰了珠玉”。
作者有驾驭文字的能力,每一句话都是经过深思熟虑以后写出来的,但同时却有自发的动人力量。
《王尔德论》这种美主要表现在作者想像之新鲜、奇特,用词之熨帖、干净,结构之精巧、细致,辞藻之清丽流美。
整个选段在组织上循环往上,层层递进,如行云流水,又如一首优美的回旋曲。
洁净、清新的语言背后有对人生、对世界深深的思考,以及由此思考带来的淡淡忧伤。
“我读过了那些聪明人写的东西,一切学问的秘密我都知道了,可是因为少了一朵红蔷薇,我的生活就变成很不幸的了。
”王尔德的故事里,一个年轻的男学生这样说。
他想在即将到来的舞会上送一朵红蔷薇给他的爱人,可这是冬天,没有蔷薇。
我喜欢这样任性的句子,执拗得可爱。
“现在到底找到一个忠实的情人了。
”故事里的夜莺听到学生的话,自言自语道。
“夜莺”这词儿真美,英文是“nightingale”,很轻盈很好听的音节。
这是只多么天真的夜莺啊,它因为相信爱情,就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来为学生换得一朵蔷薇花。
——世界上还有这样相信爱情的人吗
王尔德似乎不敢肯定,所以他把这样水晶般的品质赋予了一只小鸟,而不是哪个人,尤其是成人。
童话里,人类中往往只有小孩才是纯洁可爱的,大人们都很可笑,很可悲。
学生的那个爱人就是这样的,在她看到那朵蔷薇花时竟然说:“我怕它跟我的衣服配不上,而且御前大臣的侄儿送了我一些上等珠宝,谁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
” ——这就是人们说的话。
而夜莺它却在牺牲自己前一刻给了学生这样的叮咛:“我只要求你做一件事来报答我,就是你要做一个忠实的情人。
因为不管哲学是怎样地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是怎样地伟大,爱情却比他更伟大。
” 学生没有听懂。
他听到了夜莺美丽的调子,却觉得它们完全没有意义,也没有一点实际的好处。
“她有情感吗
我想她大概没有。
”他就是这样评价夜莺的。
他哪里知道夜莺为他做了什么—— 夜莺飞到一棵蔷薇树上来,拿她的胸脯抵住蔷薇刺,唱了整整一夜的歌,让蔷薇刺刺穿它的心,用自己的心血去染就一朵红蔷薇。
这整个的过程被铺陈渲染得那么凄美,只需扫视一下书页,就满目都是美得让人不忍卒读的词句。
细细读下去,看到故事里描写的那鲜艳的色彩和美丽的歌声,更是令人从心底里感到刺痛和绝望。
我想到了《海的女儿》里小人鱼在船上忍着锥心的疼痛跳舞的场面。
可是王尔德比安徒生更残忍,起码《海的女儿》还留给人美好的希望和遐想,王尔德却把一切可能的美好都从人类世界里抹去了。
当学生看到这朵世界上最美的蔷薇,他居然说:“它真美,我相信它有一个长的拉丁名字。
”而当他的蔷薇被少女拒绝之后,他愤愤地把花扔到了街上,“花刚巧落进路沟,一个车轮在它身上辗了过去。
”学生走了,他说:“我还是回到哲学上去,还是去研究形而上学罢。
” 可怜的鸟儿。
它所相信的爱情在人们眼里只是“不实际的东西”,它所认定的那个忠实的情人最终捧起了一本满是灰尘的大书读了起来。
可怜的鸟儿,它竟然相信“爱情胜过生命,而且一只鸟的心怎么能跟一个人的心相比呢。
” 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因为夜莺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还要聪明、比权力更为强大。
那朵蔷薇的最后,却是少女说“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的宝石我要和他去跳舞,谁都知道宝石要比花更值钱”学生把花扔在街上,车轮从花上辗了过去。
他愤愤然走开“爱情是多么无聊的事情” 通篇强调的都是忠诚的情人,可是相信爱情并为之付出生命的,只有小小的夜莺而已。
最可贵的爱情是怎样的
是忠诚的。
在王尔德的《夜莺与蔷薇》中,夜莺为年轻人随意的爱情献出了生命:年轻人喜欢的女孩答应只要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同年轻人跳舞,然而年轻人找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有找到一朵红蔷薇。
被年轻人对爱情的忠实感动的夜莺决定帮助年轻人,它先后问过白蔷薇树、黄蔷薇树,才找到一朵红蔷薇树,但红蔷薇树的血管被冻僵了,开不了花。
最终,就为了一朵红蔷薇,夜莺用自己的胸脯抵住红蔷薇树的一根刺唱了一整夜的歌,用自己的生命,自己的鲜血染成了一朵红蔷薇。
恐怕夜莺死也不会想到的是,那女孩因御前大臣侄儿的珠宝而抛弃了红蔷薇,拒绝了年轻人,年轻人失望地扔掉了红蔷薇,也抛弃了爱情。
夜莺之所以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它希望年轻人对爱情忠实:夜莺大声说:“……我只要求你做一件事来报答我,就是你要做一个忠实的情人,因为不管哲学是怎样地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地伟大,爱情却比他更伟大。
爱情的翅膀是像火焰一样的颜色。
他的嘴唇像蜜一样甜;他的气息香得跟乳香一样。
”正因为这世间忠诚的爱情太少,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它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却没想到夜莺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
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
求一篇读后感,最好是自己的,初一水平,600字~800字,太老的不要...谢谢
读了以后,我觉得孙悟空很了不起,我很喜欢他。
我喜欢孙悟空,首先是因为他本领很大。
他能七十二般变化,还长生不老,会翻筋斗云,一翻就是十万八千里。
他有金箍棒,金箍棒可以变大也可以变小,也可以变出很多很多根金箍棒。
孙悟空很勇敢。
当派人去抓他的时候,他一点儿都不慌也不怕。
他用金箍棒打败了巨灵天将、、九曜星和。
虽然最后被抓住了,他还是不怕。
因为他觉得对他不公平,所以他敢骂,也敢骂佛祖如来。
孙悟空遇事很想着别人。
他找到了水帘洞,就马上带着们一起住了进去。
他偷喝了仙酒,觉得很好喝,马上想到了们,就又带了4大瓶仙酒给们喝。
我喜欢孙悟空,还因为他很聪明。
当把孙悟空推进炼丹炉,想把他烧死时,他却躲在了炼丹炉的风口里,因为那里没有火,他就不会被烧死了。
他也知道应该如何对付他的对手。
他知道什么时候该打,什么时候该退。
我要学习孙悟空的这些优点。
首先我要学好本领:如英文、中文、二胡、钢琴、跳舞。
这样我长大了就可以用我的知识和才能为社会服务,报效祖国。
我也要锻炼自己勇敢,不怕苦,不怕累,不半途而废。
我还要学习孙悟空关心别人,不能光想着自己,有好玩的游戏、好看的书、好吃的东西,应该跟别人分享。
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就要帮助人家。
我希望其他人对孙悟空的想法跟我的一样,我非常喜欢孙悟空。
我喜欢孙悟空,他总是有人类追求而又要不科技的生活理念和人性追求——自由。
虽然孙悟空在取经路上是最辛苦的,也经常被师傅冤枉。
甚至有一次为除妖而被师傅赶走。
但他在花果山上那的生活是所有人类所羡慕的。
生活中,如果我和孙悟空调换了角色,那我的父母就是唐僧了。
弟弟——名副其实的猪八戒。
我非常瞻仰孙悟空的本领,特别是七十二变。
在家里跟表姐他们玩捉迷藏是,我每次都会非常容易地被发现了,不知道是为什么。
难道是我藏得不好吗
不是。
仔细端详了之后,才发现是自己太爱动了。
藏到一个地方,就像猴子一样,动来动去,一下字就被发现了。
如果我会七十二变的话,我摇身一变,变成一只小蜻蜓之类的小动物。
这样。
再怎么动也不会被发现。
对了,筋斗云也不错
这个学期复习期间,我每天都睡得很迟才起床,恰巧是我领读,每次都会迟到,被老师骂得狗血淋头。
如果我会筋斗云,起床之后,刷牙、洗脸、穿衣服、吃早餐不超过10分钟如果已经7:09了。
只要一个筋斗云,五秒不到就来到了学校,可真方便,也不会被老师骂了。
我最喜欢孙悟空,我愿意变作孙悟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