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血火记忆有感作文
今天上午,我和同学们看了《青涩记忆》这部具有教育意义的影片,看了这部影片让我懂得了怎样健康的使用网络。
从昏暗的“影院”出来,真正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中的时候,心里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沉重,为那些花季少年…… 故事向我们讲述了四个青少年,他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有的家庭富裕,有的父母在外打工靠爷爷奶奶照顾,有的父母是做小买卖,过得十分艰苦。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杜棚的故事。
杜棚是一个非常出色,成绩十分优秀的好孩子,家里的条件优越,家里的奖状和证书以及奖杯好多好多,他的梦想是获得“诺贝尔物理奖”他曾经是父母和老师的骄傲。
他一次偶然回家,听见父母吵架,母亲计划送他到美国读书,由于父亲的种种原因,母亲决定和父亲离婚。
杜棚一下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他们曾经是多么幸福快乐的一家,突然间变得像仇人一样。
他开始逃避,不回家,不上学,在网吧连续玩好几天,成绩一落千丈,老师多次劝导,还做过几次家访,每次都是徒劳。
他们几个孩子身上的钱花光了就想办法去偷。
在一次偷窃的过程中,无意打伤了一名保安,这名保安因伤势过重已死亡。
当杜棚得知误伤的保安是自家保姆的丈夫,他家里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小孩,他无法原谅自己,最终选择了死亡。
一个这么优秀而又年青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太可惜了,而其他的几名少年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痛,而又深思的教训啊
沉迷网络的原因其实有很多,做为父母,你们要反省一下自己,如果家庭没有了温暖,家人之间不和谐,不相互沟通,孩子只有鼠标和键盘的陪伴,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得到满足,得到安慰。
心理和精神上受到严重的危害,最终走上犯罪这条道路。
这部影片给我很深的感触,我们也应该思考,像我们这些青少年学生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思想上有了问题时应该向人倾述,和信任的人交流,不要把纠结、把恨藏在心里。
虽然我也玩电脑,但是今后我一定会合理运用网络,让网络成为我学习的助手,成为我生活的乐天派,成为大家的好帮手。
我们是父母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我们要好好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要让自己的青春留下遗憾,不要在回忆时品尝到这青涩的味道。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1200字左右
《红岩》读后感 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突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间谍强盗,朗声命令道:“走
前面领路。
”面对着步步迫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惧怕,反而**信心愈加坚决,即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
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间谍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屏蔽内容员口中套出有关公开党的重要秘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
试想一下,在那湿润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状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体无完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但是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肉体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肉体丰厚起来
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
想起本人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气馁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波折,便想到放弃。
没有对学习、工作完整充溢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本人是个女孩。
可往常,在红岩英雄的光芒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求我们去开辟;越是艰难的时分,就越需求坚持不懈的肉体去克制。
“晨星闪闪,迎接拂晓。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慢慢显露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晚霞,放射出万道光辉。
”这是解放战争成功后的第一个拂晓的描写。
这一片奄奄一息的现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
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遗忘了什么叫英勇、坚贞。
闲适的生活,美妙的享用,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木了肉体。
我要感激《红岩》,它为我树立了典范,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刚强的人
3本书的读后感
《天使雕像》读后感 这次我们的漂流书是《天使雕像》它的作者是:E.L.柯尼斯柏格,1930年出生于美国纽约,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镇长大。
她虽然从小喜爱阅读,但上学时却选择了主修化学,毕业后成为一名化学教师。
后来她慢慢地发觉自己感兴趣的是学生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而不是实验室中的瓶瓶罐罐。
与此同时,她发现自己对绘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在她开始写作。
也尝试着自己画插图。
她的作品结构细腻,富有逻辑性和幽默感,这可能也得益于她早年的理科学习。
本书曾荣获1968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这本书还获得了国际大奖小说。
可见这是一本多么好的呀
《天使雕像》是本迷人的作品。
姐弟俩离家出走,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寄宿一个多星期,情节细致动人。
故事中十二岁的克劳迪娅精心安排所有冒险的旅程让我们敬佩。
姐弟两人同行,行事不慌不忙,情绪平稳镇定,使得原本超乎想象的背景可以让我们接受。
明知一般民众绝不可能在大都会博物馆过夜,但全书的气氛营造和细节安排却使读者深信不疑 ,这就是作者的“虚构”功力高超之处,令人不得不叹服。
克劳迪娅厌倦了家里千第一律的生活,她每天都要洗碗、清理垃圾筒……她想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于是就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
她选择的去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物色的同伴是她既“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
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
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馆里展出。
克劳迪娅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意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人之手。
可眼下,他们没有丝毫线索,而且钱也快用光了……克劳迪娅不甘心这样“平庸”地回家去,她和弟弟利用最后的一点钱,终于找到了雕像原来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
克劳迪娅厌倦家中做不完的家务,她想做一些不一样的事,因此决定离家出走,暂时离开舒适的住处;但她想寻找的是一处有点奢侈、优雅忙碌的地方,因此选择了大都会博物馆;最重要的是有一位有钱的旅伴,因此她选了小气鬼弟弟杰米。
我想:克劳迪娅是个有勇气也有计谋的女孩,她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作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知道了雕刻天使雕像的确是米开朗基罗,并保守这个秘密。
正像书中所说的:“克劳迪娅真正想要的时带一个秘密回家。
天使雕像是一个秘密,这个秘密让它很兴奋,觉得很重要。
”是啊,其实我现在也很希望可以保守一个秘密。
在以前,我保守过一个秘密,那个秘密让我高兴了很长时间。
因为保守秘密使我有一种责任感,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也要学习克劳迪娅的那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怕辛苦
《天使雕像》读后感 读完《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有勇于探索,不怕困难,才能求得真知。
这本小说写了克劳迪亚和她的既“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厌倦了家里千篇一律的平淡生活,他们俩每天都要洗碗清洁垃圾桶……他们俩想做出些出人意料的事,于是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
他们俩选择的去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
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院里展出。
克劳迪亚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定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之手。
他们先从雕像的白天鹅绒的垫子上发现了代表米开朗琪罗的“M”,为了求证,他们俩还在博物馆的摩肩接踵的书店里找了一天,终于找到了书面印有“M”的书,证实了天使雕像正是米开朗琪罗的作品。
为了尽快把这个秘密告诉博物馆馆长,他们千方百计地借了一台打字机,租了一个邮箱,总算把信发出去了。
他们俩如释重负,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他们已经囊中羞涩,离家出走时带的钱已所剩无几了,他们俩只好步行回家。
读完《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当我们遇到挫折和失败的时候,要能对现实有一种积极的态度,那么这种积极的态度就能够激励我们不断努力,不断探索,并能够使我们找到成功的钥匙。
《呼兰河传》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女作家萧红的自传体小说《呼兰河传》。
小说表达作者对祖父的情结,用充满童真的文笔描绘了人物和事件,有讽刺有赞赏,有热闹也有寂寞。
打开书的第一页,我仿佛置身于二十世纪20年代的小城镇——呼兰河。
呼兰河并不繁华,但在单调中却蕴含着生机,夹杂着悲凉。
这里有东二道街十字街上拔牙的洋医生,有被当地愚昧和无知的人折磨而死的小团圆媳妇,有胡同里卖麻花、粉房里挂粉条的生意人,有性情古怪的二伯,有勤恳老实的冯歪嘴子,有洁癖的祖母,更有“我”跟着祖父学唐诗、学下地。
这一幕幕、一件件,作者都用诙谐幽默充满童趣、童真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
尤其是作者和祖父的故事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不自觉地我拿自己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去比。
童年在作者的笔下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
在作者萧红看来,这些故事并不美。
可在我们看来,读了《呼兰河传》,更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童年的快乐与幸运,从而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呼兰河传》读后感 平淡得像秋水一样,一生不变得像冰冷的街角——呼兰河畔 的生活。
故事里充满了那时候的人的迷信的影子,什么海龙王 啊,什么叫魂啊的,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个大泥坑。
那里人是 萧红那年代最平凡的一种人,靠自力更生却摆脱不了小市民的 身份,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喋喋不休,一条人命(疯子,小 孩,伙计等)没了算不了什么也就不说了。
烂漫的笔调下刻画 出的一个寂寞的世界。
迷信,跳了大神,给人去病。
看了生日再去嫁, 若是生日不好但家财万贯的男孩是可以嫁得的。
虽然这么愚 昧,这么这个样却在这么个家庭还有这么个温馨,点点的那 种,好像炊烟一样迷茫,摸也摸不着,碰也碰不透。
“我的祖父”在第三章里出现,终于在白色的床单上出现 了个唇印,快乐地和祖父那种自由的生活。
种豆子种瓜了,还 真令人快乐阿
《呼兰河传》里的故事,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苦闷 和寂寞也一样,而这一心情投射在《呼兰河传》上的暗影,不 但见之于全书的情调,也见之于思想部分,这是可以惋惜的, 正像我们对萧红的死一样惋惜,茅盾没有说错.
蓝莓的读后感
[蓝莓的读后感]勇气·智慧·友谊·爱——那些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奇妙的魔法相识时,我十一岁,一个平凡普通的初中生,哈利也是十一岁,一个父母双亡的寄居在姨妈家壁橱里的孤儿,蓝莓的读后感。
他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受人排斥,压抑地成长,直到有一天,一个叫海格的巨人敲开了门,咯吱的声响那么轻易的改变了他的命运,他是一个巫师,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
我喜欢幻想,幻想自己也能骑着飞天扫帚玩魁地奇,幻想自己也能拥有一件能使自己消失的隐形斗篷,幻想自己也能在霍格沃茨学习魔法,一切都是那么不可思议,飞舞的旗帜,乳白的幽灵,和那奇妙的魔力。
散落的快乐哈利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小天狼星出现了,他与哈利的父亲是年轻时的朋友,他们都有一颗勇敢善良的心。
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他含冤入狱,只有哈利发现一切都是误会,一切都是真正的背叛者策划好的迷局,小天狼星为不属于自己的过错赎罪十二年,然后逃出来让哈利知道他的教父是多么爱他。
当哈利找到小天狼星并为他开脱,在湖边召出守护神一下子击退一百个摄魂怪时,当小天狼星不顾一切来见他听他倾诉,并匿名送他火弩箭时,那个孤儿心中散落的快乐,终于被一点一点重新拾起。
似风的死亡十四岁的他,在三强争霸赛的竞技场上,总是以最小的年龄轻易胜出,似乎在宣誓着他与众不同的潜力,新的黑魔法防御课令孩子们惊讶,新老师也很喜欢他,可当他得知新老师是伏地魔的党羽时,他已经和塞德里克被带到了那片古老的墓地。
作者的笔下让阴森恐怖的气氛漫溢,他杀死了塞德里克用父亲的骨、小矮星的肉、哈利的血使自己复活,当他那银色的匕首沾满哈利的血的一刹那,我感到我第一次与哈利共同面对死亡,然而他还是在一次从他手中逃脱了,因为爱,然而逃不掉的是那沉重的死亡,无法言传的情感轻如空气,谁也承受不起,读后感《蓝莓的读后感》。
无尽的星殇“得了吧,你可以做得更好”他在嘲笑她,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然后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是过了很久才倒下去的,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黑色的长袍轻轻飞扬起来,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
他消失在帷幔中的一瞬间,那一张消瘦的、十分英俊的脸上还有年少时自信的笑容,我眼前的光芒汇成五道,然后归于沉寂。
故事就那么仓促地结束,被时光渐渐掩埋,哈利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很久以后,我始终不敢抬头,仰望星空。
温暖的成长我捧起终结本的那一刻,感到一股股暖流涌入心房,我看到哈利和朋友们的冒险,我看到詹姆和莉莉写给小天狼星的那些泛黄的信笺和笔记,我莫名地哽咽,觉得自己也身在其中,我终于看到伏地魔惊愕地倒下去,秘密被一个又一个地揭开,那跌宕起伏的心情终于第一次平静,只是这种平静,是被勇气、智慧、友谊和爱所重新定义的。
《哈利波特》的故事是我们每个人在孩提时代都曾有过的温暖而美好的幻想,而故事中蕴藏着的哲理令我们长大也不由得为之深深动容,“魔法妈妈”罗琳用她神奇的羽毛笔教会孩子们珍惜生活中值得珍惜的一切——勇气、智慧、友谊、信仰和爱。
一、二、三、四、五、六、七《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七、六、五、四、三、二、一记忆的断章以倒叙的方式重现,那是我充满勇气、智慧、友谊和爱的流逝的童年。
作者:蓝莓 〔蓝莓的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闪闪的红星》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胸怀……”。
这首歌相信大家都吧。
最近,我和共同阅读了李心田爷爷的著作《闪闪的红星》,才知道这首歌的由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感受颇深。
其中的一些精彩部分令我难以忘怀。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个红军战士的孩子潘冬子,在红军北上抗日的艰苦环境中,不屈不挠与游击队联手对抗土豪恶霸的精彩故事。
潘冬子的爸爸是红军团长随红军北上抗日,临走时给冬子一颗红五星。
冬子很想念爸爸,一次,妈妈告诉冬子说:“等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红军就回来了,你爸爸也就回来了。
”一天晚上他梦见了满山的映山红开了,自己穿着军装,戴着上面有闪闪红五星的军帽,走在红军队伍的最前面,特神气。
冬子的妈妈是地下党,为掩护同志壮烈牺牲了,冬子伤心极了,发誓要给妈妈报仇。
在这样艰辛的岁月里,闪闪的红五星温暖,照亮了冬子的心灵。
他积极参加对敌斗争,破坏吊桥切断了敌人的后路,使敌人缴枪投降;当时盐很紧张,他把盐化成水,躲过敌人的搜查,送给了游击队;他还潜伏到地主恶霸胡汉三家的米店做杂工,他巧妙应付胡汉三,运走了米店里的粮食,最后还在米店你放了一把火。
机智、勇敢、善良使他最终战胜了恶霸,逐渐由一个儿童团员成长为一个真正的革命战士。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陷入沉思,冬子真是我们少年儿童的好榜样。
我们中国共产党真的太伟大,带领着成千上万像潘冬子这样的革命先辈洒血洒泪,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看着潘冬子,对比起我们,革命胜利了,条件不一样了,但我们还要学习和发扬潘冬子的精神,好好学习,以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