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300字
《热爱生命》读后感这是一声遥远的回响笔默地躺着这几个,这些沉重字。
在杰克·伦敦的小说里,那是一个淘金的时代,那是一个野蛮的时代,一个非彼亡即己亡的时代。
人性的善良与求生的本能已成为了世界的一部分。
从洋溢着求生渴望的《热爱生命》到悲壮而豪迈的《野性的呼唤》,都成为了同一时期中不可或缺并且惊世骇俗的文学作品。
初接触这本小说集的时候,是觉得有些血腥的,然而在与它接触半个月后,却发现他的文字是最真实的,他的文字,是被那个疯狂的时代所渲染了的。
他的《热爱生命》一文,讲述了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在寒冷的冬天中与狼也是与自己的意志顽强搏斗,最后取得成功的故事。
淘金人对生命的执着让我感动。
在那些个冰冷的日子里,他的心中充满了希望。
他似乎成了冬天里的一把温热的火焰,温暖着冰天雪地,只为了能在世间争取一席之地,为了那似乎并不眷顾他的命运,为了他对世间的留恋,他愈挫愈勇,艰难地活下去。
在他与狼的殊死搏斗中,他胜利了,也用人性的光辉照亮了整个生命。
那匹病狼也一样值得让人敬佩,它也没有放弃过,仍然坚贞地搏斗到最后一刻。
读罢全文后,想起了“食指”的一段文字:“也许经过人生激烈的搏斗后,我死得比那湖水还要平静。
那请去墓地寻找我的碑文,上面仍刻着:热爱生命。
”杰克带给人们的正是这样一种启示:热爱生命,试过了,追求过生命的价值,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可惜的了。
他同类的文章《野性的呼唤》、《金谷》、《意外》等,都在述说着淘金途中人们遇到的种种事件,也都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热爱生命,在感染着每一个人,像从古老的悬崖传来的一声绝响,敲打着每一个人蒙尘的心灵。
给了人们一个生活的本能,热爱生命,永不放弃
生命,多么凝重啊
求生者,必需有力量拯救自己
热爱生命吧
如同杰克笔下千千万万形形色色的人们,用生命和心追逐着他们生命的足迹。
热爱生命吧
爱生命才会有力量
2.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
”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
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
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
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
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
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
”,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
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
”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
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
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汪国真的《热爱生命》读后感
汪国真的这篇《热爱生命》我读了又读。
首先,我不得不说这篇短简的美文来有很好的语感,情感也容易引起我的共鸣。
所以我每次读它的时候都会尽量地可以在念到每一个字,过渡每一个词的时候都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与文字融在一起。
也许我喜欢它的标题——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这是一种劝告,也是一种激励。
它的内容更是分开了成功、爱情、行动几个方面。
对于成功,是需要落实的,而在行动的过程中未免有许多风许多雨,困难阻碍是无可避免的。
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阻碍自己前进的东西才更能丰富你行走的道路。
一直向前,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也是缺乏美感的。
因为经历过的人生才是美丽的。
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要想为自己或长或短的生命增添斑斓的色彩,我们就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而面对着爱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试。
想要有美好而纯真的爱,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自己的真诚。
有朋友和我说过:“爱情就像是流水,水面有声音。
刚开始,是很激烈的,但是深处的流水,没有声音。
水越深,则无声。
爱情也该一样,成熟的爱情,应该更深入,不必多挂口,太多话就显得太简单。
”我向往有友谊作奠基的成熟爱情。
而我知道,要在这种交往与发展的过程中,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实属不容易。
在期满自己与别人时,爱情要枝繁叶茂,需要自己的真,自己的实,自己的纯。
向上的路,总是坎坷而崎岖。
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之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
那时光尴尬过,无知过,但深刻的是曾经如此执着地接近梦想。
从地平线开始,开始了,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
很是喜欢这样的一段话:“坚定你的信念吧,我的心。
天会破晓的。
希望的种子深藏在泥土里,它会发芽的。
睡眠,像一个花蕾,会向阳光打开它的心,而沉默会找到它的声音。
白天是近在眼前了,那时你的负担将变成礼物,你受的苦将照亮你的路。
”我相信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
成长中,我选择,我行动,我前进。
有风,我让风吹;有雨,我让雨下。
楼主要采纳啊、
求热爱生命读后感700字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珍爱生命的读后感
即使那只飞蛾早已知道 ,逃不过人类的掌心,可它极力鼓动双翅,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即使那一截小瓜苗在没有水分的砖缝中只活了几天,但它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仍努力生活。
它短暂的一生是不懈奋斗的一声啊
小学生读后感
生命读后感世间万物都有生命,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甚至是一滴小水珠都有生命。
而生命是什么?生命的真谛何在? 生命是有限的!每个人,从呱呱坠地,到百年归天,这段时间是有限的,它只有百年而已,仅仅是百年。
然而,上帝有时会很偏心,他让有的人无病而终,有的人生老病死。
但无论如何,生命总是很偶然地开始,眨眼间,又到了匆匆结束的时候。
这段时间一过,就像一撮灰一样,轻轻一吹,就没有了。
或许连一撮灰都不如。
生命也是无限的!在家里的墙壁上看到一只极小的蚂蚁,这时讨厌蚂蚁的我完全可以选择把这只蚂蚁捏死,只需轻轻地动一动手指头而已。
但我并没有这样做,因为根本没必要,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
在那只极小的蚂蚁后面,说不定就是一支庞大的军队,一批壮观的生命。
这只小蚂蚁死了。
它们可以继续繁殖,大量繁殖,永无止境。
我又何必去为难这只小蚂蚁呢?生命是渺小的!大家听说过“泰坦尼克号”海难吗?这起事故一死就是一千多人。
虽然震惊世界,但是这一千多余条生命毕竟已经完全融入历史里去了。
或许,人们在想起的时候,偶尔随便提几句。
生命太渺小了,正如那句话:地球少了你一个也照样能转。
生命似乎是微乎其微的。
生命有是值得珍惜的!在几场暴风雨过后,空气不免会很潮湿,就连木窗上的木框子都受潮了。
人们不会注意到,在怎潮湿的窗框上面,钻出了几个蘑菇,那么小,却坚强地挺立着,它们是多么坚强。
过了几天,它们就撒下一地的孢子,然后死了。
就那么短短几天,蘑菇也愿意为它拼命,也算是到这世上走一遭了。
生命是值得珍惜的,不是吗?不然为什么只有短短几天,蘑菇也能拼命地去争取呢?生命很短暂,却很美好,因为有许多生命很短的生物都还愿意那么顽强地生长着。
生命很脆弱,一不小心就会碰碎,就像长在窗框上的那只小蘑菇。
珍惜生命,珍视生命的每一个过程。
(敬畏生命),写一篇读后感
怀抱生命,拥抱青春——“非洲圣人”史怀泽《敬畏生命》推荐生命是一条永不逆流的河,无时无刻不在唱着欢快动听的歌往前奔去。
有些东西,踏着时光越走越黯淡,也有一些东西,让岁月越洗越明亮。
我们正处在雨水裹着栀子花香的青春岁月,一米阳光,一杯咖啡,一株薰衣草都足以让青春明媚如阳光。
在这个生机勃勃的春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非洲圣人”史怀泽的《敬畏生命》,给我们的青春增添一抹亮色,温暖我们的心灵,在我们内心激荡起微澜。
《敬畏生命》读后,给人的是一种震撼,一种对生命的敬畏!世界给予我们无限生机,塑造了生命的美丽、高贵和富饶,人类自以为是世界之最,更应该理解和尊重生命,感受自然之趣,感受自然的生命之美。
1915年,置身非洲丛林与河水间勃发的生命世界,追念第一次世界大战蔑视生命的悲剧,史怀泽提出了“敬畏生命”的理念,将伦理学的范围由人扩展到所有生命,成为生命伦理学的奠基人。
书中写道,史怀泽在非洲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所剩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珍贵和神圣。
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生出,并且成为他此后所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这也让我想起村上春树在《边境边景》中写到的:我与朋友在岛上过夜,水漫过了帐篷,我无心睡眠,起身看见海蟹游走,林中蝉鸣不停,偶尔鸟下觅食……只是静静看着,便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
想必,当时村上的心境正同于史怀泽吧。
感受生命,是一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