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魔力公主闯校园600字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缨,这里的主人公是马小跳。
在我五本课外书中,我最喜欢这本书。
最喜欢最后一章白雪公主小剧团。
内容大约是首届校园戏剧节开幕啦马小跳班上白辩白导自演童话剧《白雪公主》,还成立了白雪主小剧团,热心的马小跳当上了团长。
这个团长可不好当的,马小跳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不合适演‘白雪公主’的路曼曼一心想演“白雪公主”,适合演白雪白雪公主的夏果林却不愿演。
自私的丁文涛中途突然不演‘王子’一角,唐飞要演好彪悍的猎人,心须在短时间内瘦身;说话结巴的张达却要用戏剧的语言来演魔镜这一角,秦老师也要在关键时刻撤换导演……身兼数职的马小跳忙的焦头烂额。
经历了这么多,白雪公主小剧团得到的奖项最多—最佳导演奖给了牛皮,最佳女配角奖给了扮演王后的路曼曼。
最佳服装道具奖给了黄菊。
最佳台词奖给了张达。
意外惊喜奖给了马小跳。
1001夜中的故事写篇读后感作文600字
本作文是关于初中初二1500字的作文,题目为:《一千零一夜读后感(2000字)》,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清爽的春风吹遍神州这个时节捧着小说看真的很惬意于是我津津有味地“啃”完了一本“大故事牵小故事小故事连大故事”的《一千零一夜》。
并想对此发出本人的愈见。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是一个幻想故事世界人们一看便会在此尽情遨游还会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奇感
定会让你在字里行间流连忘返
大型舞剧《一千零一夜》便向观众讲述了这部杰作充满梦幻的诞生过程而关于这个过程的故事在全世界已经是妇孺皆知:古时候萨桑王国的国王山努亚因妻子背叛了他而万分仇恨女人。
于是他们和王室把他们的妻室over后两人便一起去闯天下在途中经历了一件事后他对女人们更加憎恨了
再加上妻室的事长兄山鲁亚尔回到自己的国家后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杀掉。
三年后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并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便停下来第二天接着讲。
经过1001个夜晚故事接故事一环扣一环
让国王“脑”花缭乱
并且受到了感化。
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又叫做《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左德》、《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着摸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地种种故事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我喜欢阿拉丁这个人物 阿拉丁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穷小孩一次偶然的机会 在一个诬师的引导下他得到了一盏神灯。
在自己的努力下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人不仅要靠运气还要靠自己的智慧不然的话 一旦失去了神灯就没办法了。
阿拉丁想要娶公主他知道只要将他的宝石给国王就一定可以可是宰相却要国王把公主嫁给他自己的儿子理由是原来他就答应了公主要嫁给他儿子.可是阿拉丁知道后在他们的新婚之夜把宰相的儿子冻在仓库里接连几天都是这样.最后宰相儿子哭丧着脸:”每夜我都一直被冻在仓库里差点丧命.这个婚还是别结了吧.”最后 阿拉丁如愿以偿娶到了公主.他的智慧还表现在他失去了神灯后依然凭借自己的智慧杀了巫师夺回了神灯. 《阿拉丁神灯》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善良乐于助人面对困难要机智应付从容面对.从源泉而言莎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
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一千零一夜》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
小学生之友沉在水底的豆子读后感作文600字
大家好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的是一个漂亮的笔袋
它的身子是粉红色的,像是一位穿着粉红色的公主。
笔袋的图案是两只可爱的小兔,只见那两只小兔用渴望的眼神看着我们,好像在说:“快点把我买回家吧,要不然,你就吃亏了
”它不但可爱,作用还很多呢
它一共有两层,第一层是放尺子的,可以使你拿尺子的时候方便一点。
笔的家是在第二层,你每一次用完的笔都要放进去,要不然那些笔就会埋怨你没有把它们安全地送回家。
看到有些同学带很多的笔回学校,可是他们的笔袋都很小,就知道他们的笔不可以全部的笔放在那个笔袋里。
而我这个却和他们的不一样,它可以放很多的笔,最少都可以放十支以上,像一个无底洞一样那么大。
在笔袋的旁边有一条绳子,可以在你的书包装满很多很多书的时候,把笔袋挂在书包外面,使你拿笔的时候方便一点。
这个笔袋就像一位贴身的朋友一样,随时随地的在你身边陪伴着你,直到你不喜欢它为止。
好了,大家都听了我介绍了,这个笔袋就10元而已,你们千万不要错过哦
红楼梦第一百一十回的读后感600字左右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