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草山》读后感
[《香草山》读后感]一、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香草山》读后感。
《香草山》是廷生和宁萱爱情的鉴证。
两个同样孤独的灵魂在倾诉中相知相许。
在一篇篇手写的书信中,他们结束了半生的孤独,寻寻觅觅后,终于找到可以执子之手,相伴一生的灵魂伴侣。
我仿佛看到了那一篇篇手写的书稿,看到宁萱的病例纸,看到宁萱的文件纸,看到宁萱的“小破信”,看到廷生坐在“稻香园”小屋里的书桌上伏案写信的样子,阳光撒在信的一角,空中充斥这幸福的味道。
相信每个人都思考过爱情之一人类伟大的感情。
不管是年少时的亲身经历,还是言情小说中的纸上谈兵,每个从青春期走过的少男少女都曾默默的思索过爱情,更有甚者,真真正正的为他人付出过。
很多人不禁再问,什么样的爱情才能在来时轰轰烈烈并且能在死亡后都历久弥新呢
都市生活节奏太快,青春懵懂时的爱情、大学中莘莘学子的爱情、工作后都市男女的爱情,人生的哪个阶段能找到一段休戚与共、白首不相离的爱情呢
都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那么真正能长久的爱情应该是在热恋过后仍然能时常碰撞出火花的感情。
人与人之间,通过交流紧紧相连。
这交流是一个个思想萌芽、迸发、成熟的过程。
唯有精神上能长久交流的两人才能许下“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的誓言。
孔子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于丹曾说与古代信息传递慢相比,当今信息资源丰富,人应更早成熟。
那人应更早懂的爱情不是简单的激情的道理吧
我曾疑惑过,母亲经常抱怨父亲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地位的提高,人是越来越架子大、脾气臭,那为什么生活平淡如水但也如此细水长流呢
我也曾在玩笑间对母亲说,这么讨厌他把他休了好了,这种幼稚的玩笑话每每都会引来母亲爽朗的笑声。
后来慢慢成长,渐渐体会到每一对情侣,不论是年轻还是年老,时间拂过的不仅有他们的容颜,更多的是提携了他们的思想。
他们一起走过的岁月漫道中,遇到的每一件琐事,都推进了思想的成长,镌刻在他们的回忆中,在彼此的脑海中留下另一个人的思想。
这该是不足与外人道的小幸福。
在亲情、友情、爱情中,爱情应该是最奇妙的了。
亲情是与生俱来的,父母在孕育了我的生命的伊始爱我,我在成长的道路上因父母相守相伴、尊尊教诲而爱他们;友情在相同的爱好甚至契合的思想下产生,能有交流的朋友可以不止一个,这种感情可以游刃有余的产生两份;而爱情不同,它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能在一刻迸发两份的。
爱情是情不自禁,自顾不暇的。
它来的时间不确定,也太不能抗拒了。
人生的前半段,独自走在成长的道路上;人生的后半段,有一个人能契合自己的每一步,恰到好处的携手一生,不多不少,互相没有在对方的前段人生中出现,却又有那么多相似的旅程,多么美妙的情感啊
这种感情,当真是一生都不忍割舍的啊
所以元稹才在悼念亡妻韦丛时写下“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自花丛懒回首,半缘修道半缘君。
”曾经有人月下相伴赏月,灯下相伴阅读,斯人已逝,吾谁与归呢
越是思想成熟,越是孤独。
越是孤独,越是不愿放弃那个契合一生的人呢,读后感《《香草山》读后感》。
纳兰性德也曾写下悼念亡妻卢氏的词:“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遥想当年,少年夫妻,闲时在春景中读书饮酒,赌书泼茶,逍遥自在;难时执子之手,道阻漫长又有何妨?而如今一切皆成往事,心中自是将这情分又无限扩大,当时寻常事,如今已是求不得了。
自古有情人皆问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这就是历久弥新的原因吧。
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读完《香草山》,我始终回想着罗素的那句话:“三种单纯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
那就是对爱情的渴望,对只是的追求,以及对人类苦难痛彻心扉的怜悯。
”太对了,让人眼前一亮。
高中时在课本中读《我为什么活着》时,怎么完全没有心灵涌入清泉的体会呢
多好的人生灯塔啊,支配人一生的目标,不舍放弃的志向。
这也是廷生与宁萱能走到一起并携手一生的原因所在。
廷生和宁萱儿时对祖辈父辈遭遇的怜悯与扼腕,长大后放大到对祖辈父辈所处年代的痛彻心扉,都是源于不幸的遭遇与脆弱而易感的心灵。
就像罗素文章的题目,我为什么活着
因为我不想庸碌一生,我想体会这三种单纯而极其强烈的激情。
诚然,没有这三种激情的人同样也活过一生,但他们就像臧克家纪念鲁迅先生时说的一样“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活着当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也好过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的行尸走肉。
然而这活着的人是痛苦的,因为活着的人有高尚的情操,他们想拯救满目苍夷的苦难,他们痛彻心扉却执迷不悔,他们是卫士,他们才应永世不朽。
廷生是这样的卫士,宁萱是卫士的妻子。
有这样的人们存在于世,人民也许短时间内不能享受正义,但人民能听见正义的钟声和希望的号角。
这就是这些卫士为什么活着,为人民活着。
廷生和宁萱的身份太简单了,普通的学生和白领。
他们为人民呐喊,并不需要任何通行证,艰难而困苦的道路上就靠卫士自己披荆斩棘。
任何有良知的人都可以为自己呐喊,为人民呐喊,加入鲁迅先生的呐喊,虽然声音很小。
廷生曾告诉宁萱他在网络上与一名理工学生关于高考制度的辩论。
理工学生斥责廷生,没有高考,哪有你现在在北大校园里的生活
而廷生反驳,正是应为我不愿因享受到利益而妥协,所以我才要呐喊。
高考制度诚是当下无奈之选中最有效率的方式,但人民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却是社会弊政、人性贪婪的“杰作”。
当下人民苦难的始作俑者需要有人声讨,而最符合这些卫士标准的就应该是大学生。
也许一个官员在大学时也怀揣梦想,也目睹满目苍夷的苦难,也活着呐喊过,也暗暗发誓改变,走上学而优则仕的道路。
后来在官海沉沦中丧失自我。
所以这更需要当代大学生清醒的认识社会,认识人民,认识苦难。
在这个可以放声呐喊的年华中不虚度,不蹉跎。
不是人人都能成为鲁迅,但如果不懂鲁迅,不动活着,那真是太可悲了。
我曾厌恶自己,厌恶自己居然麻木了。
我记得在距中考不过几日的时候,冬日午后的阳光暖着早晨还寒凉的空气,午后放学,夹杂在行色匆匆的学子中,走在回家的路上,饥饿与疲劳伴随这我们,压力笼罩着我们,回家的些许愉悦与轻松萦绕着我们。
我看到路边衣衫褴褛的乞丐步履蹒跚的行走,终在无力维系沉重的脚步时抱着路边的电线杆下滑。
我走的很快,这一瞥也是就几秒而已,但我心在有节奏的跳动下也不免沉重一拍,不受控制的回头望,却也终是没有停下脚步。
我能做什么呢
一个即将面临中考的学生。
但就是这份单纯的怜悯,如今也很少产生了。
世上乞丐千千万,那一次看到的也不过是其中一个。
如今,看到更多的苦难,怎么反而没有当时的纯真了呢怎么不再动容了呢
想想我真的无法做什么,但如果我连怜悯心都没有的话,真是可耻的。
我曾感慨过哲人先贤是敏感的,所以他们是痛苦的。
要黛玉的多愁善感有什么用呢
后来慢慢发现如果多愁善感是感怀天下的话,胸中沟壑就是一生的财富,精神永远不贫困。
曾在高考后选专业是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告诫自己,我首先要选个能让我吃饱饭的专业。
其次,我要这个专业以后对口的工作是安全的,不能总是危及我的生命。
然后,我要这工作不孤独,能有人跟我共鸣,有人跟我亲密合作。
再次,我要这工作够风光,能实现我的价值。
最后,我才会考虑他们能否受益。
这种想法太正常不过了,每个家长和学子谁能逃离这种思维定势呢
后来细想,有的,一定有这样牺牲自我来打破这需求层次的人的。
不就在我们社会进程中吗
先贤哲人,为人民而呐喊的卫士,吃不饱饭也不为五斗米折腰,痛苦却死不悔改的伟人。
我不敢大言不惭的说要做卫士,做伟人,但我如果不懂伟人,不仰望他们,那我就太无知了;我如果不懂伟人还鄙夷他们不懂需求层次甚至谩骂他们痴傻的话那我就是无耻的混蛋了。
我也许没有伟大到做鲁迅,但我绝对不会无耻又无知的横行后大喊“我爸是李刚”,太羞耻了。
我仰望伟大的人,我也许向光明妥协了,但我绝对不向黑暗妥协。
我也许不能在风餐露宿的时刻依然胸怀天下,但有朝一日,如果“安得广厦千万间”那我会毫不犹豫“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香草山》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圣经雅歌书中提到的比特山是什么寓意呢?
在学上并不知道有这座山。
或者在这里被译为特”的词有另外的译法。
Bether来自一个意思是成两半”的词根,因此可能的意思是山间的裂缝。
出自:我的良人哪,求你等到天起凉风,日影飞去的时候,你要转回,好像羚羊,或像小鹿在比特山上。
——《圣经·雅歌》
圣经中的雅歌主要说明什么
读这本书时记得自己还在读大二吧,当时读完这本书时就想是不是应该写写自己的感受。
今天又想起了书的一些细节,和一些段落,而如今我也会背背其中的一些了。
当时发现它的时候它还静静的放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一个角落里。
因为封面,因为名字,选择了便喜欢上了。
爱情是什么,一直以来人们都找不到答案。
孔庆东说这是天问,谁也说不清楚。
爱情也许只能去体会——用心去慢慢的体会。
什么是爱情
只要真正爱过的人才会知道。
是呀,爱情只有真正爱过的人才会知道。
“我想,在这片已经不在蔚蓝,不再纯洁的天空下,如果还有一双眼睛与我一同哭泣,那么生活就值得我为之受苦吧。
”——宁萱的信 这是一个物质的时代,人们喜欢的是欲望与刺激,崇尚的是效率与速度,甚至包括爱情也这样。
两个人闪电的相爱,然后心平气和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分开,就像一场游戏,游戏结束了,大家好聚好散。
散了以后,又是一场新的游戏。
与这些相比,我其实是很怀古的,两个人用最单纯、最简单而且浪漫的方式相爱——文字交流---用心交流——相爱。
越来越少了。
甚至现写情书的人也没有几个了。
多了一些伪装,少了一些真诚。
喜欢书的开头宁萱的信:世事喧嚣,人生寂寞。
我一直以为,支撑我生活的动力,便是罗素所称的三种单纯然而又极其强烈的激情: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渴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
而在这样的动力下生活,注定是孤独,无尽的、近于绝望的孤独。
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火中等你 还有很多美妙的句子,只可惜现在只记得这些。
生活中不能没有爱。
爱,尊重,宽容,勇敢,坚强还应该有一点香草山的味道----柏拉图 以后就喜欢上了海子的那首; 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 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 劈柴, 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 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 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 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 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的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朋友愿我们都面朝大海,春暧花开。
有什么好看点的书,不要爱情类的,太有名基本都看过,偏一点的,末世,历史,无限都行,多多益善,谢谢了
搜神记 蛮荒记 宋时明月 别拿穿越不当工作新宋 明朝的那些事儿 三国的宅行天下不错
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500字
很久没有写读书笔记了。
也很久没有仔仔细细阅读一本书了。
上次做读书笔记还是看那本《香草山》的时候。
很仔细地写下每一段的感受,用便签贴在页面的空白处。
那本《香草山》已经不堪岁月的折磨与雕琢,书脊背处的胶断裂开,散成几份。
不过我还是竭尽所能去保护它,那本书被奉为我们的圣经。
那是关于花园与堡垒的神话,我们也成为了园丁与守护者。
篱笆墙的另一边就是我们的世界。
不过,那都是四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还是一个斗志昂扬的孩子。
上了大学,生活变得浮躁很多,相比四年的时间长度,我的阅读量小得可怜。
前些日子,大甲找到我,说他在跳蚤市场上淘到了一本相当好的书,叫做《追风筝的人》。
关于阅读,我们有着比较多的共通点。
他看过后借我。
他在书的后面写了一段话,允许我摘抄下来:那伤与痛如何轻易的抚平
相比之下,我们的处境幸运得多,幸福得多
大甲他虽然有很多感性的思考,不过光从文笔上看来,还是不折不扣的理工科学生。
于是很可惜,众多想法都埋葬在了他的笔尖。
这几日,利用毕业设计的空闲,我终于完成了这本书的阅读。
那么我也再次写读书笔记,写在我的BLOG上,以供朋友们交流,也供我日后翻阅,回味年少时的情怀。
风筝在阿富汗是一种很血腥的游戏。
孩子们亲手打造风筝的骨架,剪裁薄棉纸,将无比长的风筝线浸在混有玻璃屑的胶水中,再把线挂在树梢上风干。
于是,这绵长的风筝线就像刀子一样锋利坚韧。
比赛时,他们并不仅仅让风筝腾空,融入湛蓝的天空。
他们利用风的力量,利用风筝线上附着的玻璃屑,让风筝们相互绞杀,割断他人风筝的线,最后只有一个胜利者。
这还不是结束,之后要有追风筝的项目。
几百尺高空的风筝被风吹向未知的方向,孩子们四处奔跑,率先找到的就是赢家。
这是属于一个特殊民族,特殊国家的游戏。
那里贫瘠穷困——无数饥民与饿殍存在于国家的每一寸角落,那里黑暗——巨大的贫富差距,没完没了的种族仇杀,穷人们为了晚饭而拼搏,种族间为了血统而彼此仇视憎恶。
出生是一个人最大的命运,无辜的灵魂降临在那样的社会,之后只能开始挣扎着生活。
小说的两个主人翁阿米尔和哈桑就是那里的孩子。
阿米尔出身富豪,有着荣耀的血统;哈桑却出身仆人的家庭,而且生来残疾,兔唇成为了其他孩子耻笑的对象。
哈桑纯朴,忠诚。
他出生后的第一句话,就是他小主人的名字:阿米尔。
他坚强,坚韧,每每为了阿米尔挺身而出;阿米尔的欢乐就是他的欢乐,阿米尔的痛苦就是他的痛苦。
他从来不要求阿米尔什么,也不求从小主人那里得到回报,他仅仅一厢情愿地认为阿米尔也当他是朋友,就像他看待阿米尔一样。
他为阿米尔抵挡少年恶霸的威胁,他为阿米尔承担罪责,他为阿米尔追逐那飘落的风筝,他振着臂膀高呼: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阿米尔少爷,这出身权贵的孩子,却并不把哈桑当作一个朋友来看待。
哈桑对于他是寂寞时的陪伴,委屈时的倾诉对象,愤怒时的出气筒,他真真正正将哈桑当作一个仆人。
他是一个被娇养的孩子,虽然不失善良,却有着嫉妒、贪婪的情绪。
打牌时他明知道哈桑在让他,却还是让哈桑一败涂地;他明明知道哈桑对文字有着近乎狂野的痴迷,却不肯教授他识字,还将自己的作品拿出来在哈桑面前炫耀;他明明知道哈桑为了他什么都肯做,却还考验哈桑:“我如果要你吃下泥巴,你会招办吗”,然后等着哈桑一脸真诚地说:会。
他有着优越的生活,他有着哈桑不曾拥有也不会拥有的一切,按道理说,他不应嫉妒哈桑,该被嫉妒的人是他。
可是,他却为了可以独自得到全部的父亲的爱而苦恼。
每次父亲提到哈桑时,他都会无精打采;每次父亲为哈桑准备了礼物或者表示出关怀,他便暗中恼怒。
这是一个典型的独生子女的表现。
他们总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最好的,自己应该独享整个世界,社会是属于他们的社会,他人仅仅是陪衬。
那场风筝比赛之后,哈桑为他追逐风筝;阿米尔则希望他可以拿到那蓝色风筝,取悦自己的父亲,让父亲可以终于为自己感到自豪一次。
蓝色风筝仿佛就是头奖,最后得到它的人是最后的胜利者。
哈桑是追风筝的高手,这次就像往次一样,依旧是哈桑率先找到风筝。
然而少年恶霸想从哈桑的手中抢夺,哈桑为了小主人的渺茫荒唐的希望,死死护着那个风筝,而遭受他人的毒打。
阿米尔恰好在这时找到了哈桑,他躲在墙角,目睹了事情的全过程。
他如果可以站出来,也许哈桑不会遭受毒打,他的心灵也不会遭受长达几十年的煎熬。
可是,这如果毕竟没有发生。
他更加渴望那个风筝,他更渴望父亲的首肯;并非他不关心他的仆人,如果有什么方法可以在保证那个风筝的前提下令哈桑免受厄运,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
可是,那里没有公正,那里是一个没落民族的栖息地,那里叫阿富汗,而怯懦与软弱已经根植进入他的血肉。
他躲在巷子的角落,看着哈桑的血溅落在墙壁。
哈桑看到了他。
他的“朋友”没有为了他挺身而出——就像他为他“朋友”一样;他为阿米尔“千千万万遍”,而阿米尔却不肯为他那怕“一遍”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哈桑,甚至都难以进入哈桑的头脑。
他承受了一切之后,将风筝交到阿米尔的手中,再承受他虚伪的问候——你怎么了。
难道阿米尔没有眼睁睁看到吗
自那以后,曾经的友谊或者说关系,破裂了。
有多少美好的友谊可以经历灾难的考验呢
那次风筝比赛,成为了阿米尔永恒的痛。
他责打哈桑,只是希望哈桑可以还手,或者痛打他一次,这就能让他好受。
可是哈桑在小主人的背叛后,仍旧低着头,低声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最终无法背负他的罪恶,他用了更加卑鄙的手段,强迫哈桑与哈桑的父亲离开他的宅院。
他把生日时收到的钱塞在哈桑的被褥下,污蔑哈桑是贼。
哈桑与哈桑的父亲都明白事件的前因后果,也都默默承受了这样的遭遇,最后他们两个人离开了阿米尔的家。
在人生的长旅中,一个错误并不仅仅是一个错误这样简单。
往往,为了掩盖一个错误,就需要其他的错误;为了圆润一个谎言,就需要其他谎言。
终于,一个善良的灵魂堕落,并时刻承受煎熬。
若干年后,阿米尔得知哈桑其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哈桑死于种族仇杀,哈桑留下来一个儿子。
他发了狂一般,置自己美国的优越生活于不顾,在阿富汗拼命地寻找他的侄子。
阿富汗,他的祖国,那个恐怖令人伤怀的地方,阿米尔与哈桑在那里渡过了整个欢乐和痛苦的童年,也是在那里,深深的爱终于成为了虚伪的背叛。
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罪行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
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
”“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
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
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
”“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
”整个故事的爱恨纠葛之后,有一只黑手,一个卑微挣扎的灵魂,指导着从幸福到毁灭的演变。
那就是父亲。
阿米尔的父亲,貌似高尚的贵族,赤手空拳屠熊的男人。
他坚强、果决,不会被什么打倒,他是男人的榜样,他是他人眼中的善人英雄。
他是如此的成功,以致他希望他的儿子可以也像他一样,至少有一部分像。
可以像他一样坚强,可以和他一样勇敢,可以无危惧地挺身而出。
但是,小阿米尔却是不折不扣的贵公子,胆小,怯懦,卑微。
面对同龄人的欺负毫无对策,每每都需要哈桑挺身而出;手无束鸡之力,搞砸了足球比赛,只喜欢看书和写作——这些都是父亲看来无用的技能,除了放风筝没有什么突出的强项。
于是,这个单亲的家庭中,就充满了期待与失落之间的无止境较量。
我曾经并不明白父亲对儿子的分量。
当时我还小,《新世纪福音战士》中碇真嗣对碇元堂并存的爱与憎恨令我迷惘。
可是当我考研成功后,看着我父亲的表情,听着他鼓励背后的喜悦,我忽然明白了什么:我终于可以取悦我的父亲了。
男孩成长为男人,父亲就是潜移默化的映像,就是生活的环境。
男孩只能模仿或者反模仿自己的父亲。
虽然我仍旧不时感觉自己父亲的荒唐与固执,但是我无法否认,我的骨子里有他的痕迹,我也是我父亲的儿子。
每一个儿子都渴望得到父亲的肯定,父亲的赞扬,不能满足父亲期望的孩子,不是成功的孩子。
讨好父母是一个孩子的义务。
我却做得不好,我不断让他老人家失望以致绝望,我坚持要走自己的路,逆着他的指引与期待,同时走得胆颤心惊、犹犹豫豫。
我并非一个孝顺的儿子。
包括这个我暗中经营的BLOG,一些我暗中保持联络的朋友。
和阿米尔的父亲相似,我的父亲也是鄙夷那些文字工作者的,在他看来,如果社会上要有人饿死,那么率先饿死就应当是文人。
我所爱的是他所鄙夷与厌恶的。
于是,我们两个人也都活得并不容易。
他希望他可以按照他的设计来改造我,而我则希望那个感性真实的我可以在改造中幸存。
我忽然想到如果未来,我成为了父亲,我也将按照我的想法来打造他的生活,我也将束缚他的灵魂,捆绑他的自由。
如果他堕落怎么办
他不善良怎么办
他不懂得真理,沉迷于人心的算计与利益的钻营怎么办
我不由不寒而栗。
最终,阿米尔得知他的父亲并没有他想象中的伟大。
他的父亲,那个告诫他世界上的罪恶只有一种的人,恰好就是一个罪犯。
他偷盗了儿时朋友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孩子。
他偷盗了两个无知孩子得知真相的权利,“同一个胸脯哺育的人是兄弟”,阿米尔从没有想到他和哈桑真的是兄弟。
他是一切罪孽的前因,也是一切不幸的结果,他临死前没有告诉阿米尔他的罪孽,于是他也没有机会得到原谅。
但他却并非一个恶人,虽然他的善举不过是救赎自己的罪孽。
他的赎罪之路漫长无比。
哈桑作为他的儿子继承了他品性中正直果敢的一部分,而阿米尔则继承了他罪孽的一部分,并且在有生之年继续走他赎罪的路。
不肯放弃自己陋习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
阿富汗的穆斯林就是这样的民族。
古老鄙陋的民俗被完好保存,曾经的仇恨被夸大,陷入无止境的循环。
没有任何先进的气息。
这样的民族如何复兴。
阿米尔辗转的奋斗在历史的洪流中显得微不足道,一个民族,一个世代的沦丧仿佛巨轮,一切爱与憎恨都在其中被碾碎。
无辜的孩子们由于出生而被迫承受巨大的伤痛。
至今,那里仍然是战乱横行的地方,那里没有安全,孩子有可能下一刻就绑上炸药,去捍卫他们虚无缥缈的信仰;美丽的女子也许下一刻就端着机枪向人群扫射,来填补世代的仇恨。
阿米尔与哈桑幸福生活的沦陷是必然的,即便没有苏联的入侵,即便没有塔利班的专权。
纯真的感情在那样的社会可以坚持多久
阿米尔在美国重新开始,他不能抛弃自己的罪孽,不过他可以选择忘记。
美国是没有过去的国度,现在和未来才重要。
那是美好的忘记之乡。
只道阿米尔选择“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之前。
曾经的罪孽要如何救赎
阿米尔为了哈桑的儿子挺身而出,就像曾经哈桑为他一样;他对他的侄儿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就像哈桑曾经对他一样。
故事有一个良好的结局,不过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更多的孩子仍旧在扭曲中成长,在受着煎熬。
而我们什么都不能做。
上帝与安拉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