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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马读后感800

时间:2018-10-02 03:47

草房子中细马的 读后感想

《细马》这一章讲述了细马是一个倔强的孩子,他被领养到邱二爷家,因为细马是一个江南人,所以大家就听不懂他说话,细马也不喜欢上学。

他就开始放羊,觉得这里很美好。

但一久了,他便告别邱二爷和邱二妈准备回去,不知什么时候,他又回来了,养羊为邱二妈造了一栋大房子。

这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细马小小年纪就很孝顺,很懂事成熟。

没有因为没有漂亮的大房子儿离去,没有因为邱二妈对她不好而离去。

他用一颗感恩的心,回报邱二妈,用他的聪明才干,让邱二妈过上幸福的日子。

细马长大了,困难把它磨成熟了,磨坚强了。

草房子演讲稿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叫《草房子》的书。

这是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部长篇小说写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从一年级一直到六年级之间发生的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事。

其中有桑桑、纸月、秃鹤、杜小康、细马,白雀,桑乔,蒋一轮,温幼菊,秦大奶奶,柳柳,阿恕……   桑桑是个调皮、聪明、善良、勇敢,细心而有正义感的孩子。

他把蚊帐做成捕鱼的网;把碗柜做成了鸽子的家,结果挨了父母的打骂。

桑桑还帮纸月打走欺负她的坏同学。

后来,当他得知自己患了绝症时,他并没有哭,还带领着柳柳去城里玩,最后他的病被一名老中医治好了。

纸月呢,是一个成绩好、漂亮、细心、乖巧的好孩子,还是奶奶的好孙女儿,但她很软弱,被三个欺负自己的孩子吓得连学都不敢上,但最后,还是桑桑救了她。

秃鹤,却是一个孤僻、心中充满仇恨的孩子,因为自己有一点缺陷而失去自信,变得十分自卑。

又一次在演出中扔了帽子,使油麻地小学蒙受了“耻辱”,同学们也讨厌他。

但最后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在另一次演出中为学校争了光,从此变得自信起来,人也活泼开朗了,合群了,对同学们的仇恨也随之消失了。

杜小康是个爱学习、聪明、善解人意,有时也比较骄傲的孩子,他家里十分富有,当他看出桑桑很喜欢自己的脚踏车时,主动教桑桑骑脚踏车。

合适他家因为一次失误,一落千丈。

从此,杜小康就没有去上学了,但他很想读书,就偷偷跑到学校,偷了一个小女孩的所有课本,偷偷读书学习。

而细马凭借着执着的追求,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桑桑六年级的时候为自己的妈妈,也就是邱二妈,造一幢大房子。

秦大奶奶是一个孤单、可怜,固执、善良而单纯的老人。

她刚开始很讨人厌,是因为,为了修油麻地小学,把她和死去的老头辛辛苦苦一辈子才买下的这块地占领了,她还多次把她的鸡鸭放到学校去捣乱。

但后来,她想通了,不再和学校闹别扭,她甚至两次落水:第一次是为了救一个小女孩;第二次是拼了老命去救学校一个掉到水里的大南瓜。

故事中的桑桑在六年的小学生涯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我们不是也有同感吗

进来随便说几句啊要是没人回答我就采纳你了 要写三国演义读后感 求一些建议或指导

读图腾》有感  这个假期有幸拜读了先生的《狼图腾》这本书狼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

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

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

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狼图腾》。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

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

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  狼是智慧的.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团结的.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是勇敢的.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  ----------------------------------------------------------------------  《狼图腾》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狼图腾》这本长篇小说,我读了之后使我受益匪浅。

  在《狼图腾》中,首先让我感兴趣的是对人物和狼的生动的描写。

主人公陈阵是作者的化身,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

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

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

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

狼抓黄羊有绝招。

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

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

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

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

  在我看来,我们人类应该将狼性与羊性很好的结合才能够在有限的能力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准。

所以我们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千万要记得不能像羊一样任人宰割,也不能像狼一样贪得无厌,我们要学会羊一样平和稳定的性格,也要学会狼一样积极拼搏,团结合作的行为方式。

将二者好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成功

沈石溪的《最后的马王》读后感

在油麻地,桑桑算得上是个幸福的孩子,父亲是校长,妈妈是普通农民,还有个可爱的妹妹,一家四口就住在学校。

物质生活上,“桑桑不缺橡皮,不缺砚台,也有钱买糖块和吃”成绩也不错,尤其是作文,常常被老师拿来读。

平时父亲忙也很少管束桑桑,母亲对桑桑的教育方式不是打就是骂,从而造就了桑桑叛逆的性格。

但是父母都是心地善良的好人。

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桑桑是个性格丰满的孩子。

桑桑和大多数同龄孩子一样顽皮,天真好奇:用家里的碗柜做“高级鸽笼”;用蚊帐打鱼虾;夏天看到捂在棉套里的冰棍,自己也穿大棉袄……桑桑的这些举动让人忍俊不禁,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

桑桑勇敢,讲义气:当他看到等人欺负纸月时,他非常勇敢地去解救纸月。

桑桑还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杜小康家落败后,桑桑仍然让把他当做好朋友;没人敢靠近细马,桑桑却愿意与他为伴;人们抵触秦大奶奶,他却和秦大奶奶相处的很好,秦大奶奶去世了,他会非常伤心。

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桑桑是个小英雄形象,但是小说中作者并不是要把桑桑刻画成一个概念化的单一的完美形象,我们还看到了他性格的另一方面:秃鹤“带帽子”抢走了他“穿棉衣”的风头,使他被冷落了,他会生气,和班上的同学一起捉弄秃鹤;杜小康在很多方面比他强,桑桑会有点嫉妒他,玩捉迷藏游戏时桑桑不愿意带他玩。

但是杜小康用自行车就让他丢掉了“骨气”。

从这些方面我们又看到了他的小小虚荣心。

但当桑桑得知自己生命垂危,毫无希望的时候,他没有抱怨、没有暴躁,这时,“桑桑对谁都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更加善良”,“愿意为人做任何事情”、“甚至愿意为羊,为牛,为鸽子,为麻雀们做任何事情”。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桑桑周围的环境变了,人们都对他非常好,他的心里充满了感动与感激。

这就是作者给我们展示的一个性格丰满的小男孩。

桑桑的生活环境、经历、教养、心里素质等都影响了他独特个性的形成。

父母的正直、善良、宽厚,乡村淳朴的民风是桑桑这一形成的主要原因。

老舍的文章《草原》

老舍资料:老舍(1899.2.3-1966.8.24),原名舒庆春,字舍予,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被誉为“人民艺术家”。

满族正红旗人,北京人,父亲是一名满族的护军,阵亡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的时候,老舍这一笔名最初在小说《老张的哲学》中使用,其他笔名还有舍予、絜青、絜予、非我、鸿来等。

1913年考入北京师范学校。

1918年毕业后任北京市方家胡同小学校长。

1922年任南开中学国文教员。

同年发表了第一篇短篇小说《小铃儿》。

1924年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中文讲师。

教学之余,读了大量外国文学作品,并正式开始创作生涯。

陆续发表《老张的哲学》、《赵子曰》和《二马》三部描写市民生活的讽刺长篇小说。

1930年回到祖国,任济南齐鲁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并编辑《齐鲁月刊》。

1934年夏到青岛山东大学任中国文学系教授。

1936年夏辞去教职,专事文学创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到武汉、重庆主持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的工作,任常务理事、总务组长,并组织出版会刊《抗战文艺》。

1946年3月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讲学一年,期满后,留美写作。

1949年底返回北京。

曾任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及书记处书记、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副主席、中国剧协和中国曲协理事、北京市文联主席等职。

1966年被“四人帮”迫害致死。

老舍一生勤奋笔耕,创作甚丰。

20世纪30年代就成为最有成就的作家之一,著有长篇小说《小坡的生日》、《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骆驼祥子》等,短篇小说集《赶集》等。

其《骆驼祥子》问世后蜚声文坛,曾先后被译成十几种外文。

40年代的作品有:长篇小说《火葬》、《四世同堂》等,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短篇小说集《贫血集》、《月牙集》,以及通俗文艺作品集《三四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作品,主要有长篇小说《正红旗下》,长篇报告文学《无名高地有了名》,散文杂文集《福星集》,剧本《龙须沟》、《茶馆》等。

老舍文学创作历时40年,作品多以城市人民生活为题材,爱憎分明,有强烈的正义感。

人物性格鲜明,细节刻画真实。

能纯熟地驾驭语言,善于准确地运用北京话表现人物、描写事件,使作品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强烈的生活气息。

老舍以讽刺幽默和诙谐轻松的风格,赢得了人民的喜爱,195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他“人民艺术家”的光荣称号。

“我是文艺界中的一名小卒,十几年来日日操练在书桌上与小凳之间,笔是枪,把热血洒在纸上。

可以自傲的地方,只是我的勤苦;小卒心中没有大将的韬略,可是小卒该作的一切,我确是做到了。

以前如是,现在如是,希望将来也如是。

在我入墓的那一天,我愿有人赠给我一块短碑,上刻:文艺界尽责的小卒,睡在这里。

” --老舍草原:这次我看到了草原。

那里的天比别处的更可爱。

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

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

四面都有小丘,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

羊群一会儿上了小丘,一会儿又下来,走到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

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

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

在这境界里,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候静立不动,好像回味着草原的无限乐趣。

我们访问的是陈巴尔虎旗。

汽车走了一百五十里,才到达目的地。

一百五十里全是草原,再走一百五十里,也还是草原。

草原上行车十分洒脱,只要方向不错,怎么走都可以。

初入草原,听不见一点声音,也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

走了许久,远远地望见了一条迂回的明如玻璃的带子。

牛羊多起来,也看到了马群,隐隐有鞭子的轻响。

快了,快到了。

忽然,像被一阵风吹来的,远处的小丘上出现了一群马,马上的男女老少穿着各色的衣裳。

群马疾驰,襟飘带舞,像一条彩虹向我们飞过来。

这是主人来到几十里外欢迎远客。

见到我们,主人们立刻拨转马头,欢呼着,飞驰着,在汽车左右与前面引路。

静寂的草原热闹起来:欢呼声,车声,马蹄声,响成一片。

车跟着马飞过小丘,看见了几座蒙古包。

蒙古包外,许多匹马,许多辆车。

人很多,都是从几十里外乘马或坐车来看我们。

主人们下了马,我们下了车。

也不知道是谁的手,总是热乎乎地握着,握住不散。

大家的语言不同,心可是一样。

握手再握手,笑了再笑。

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总的意思是民族团结互助。

也不知怎的,就进了蒙古包。

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主客都盘腿坐下,谁都有礼貌,谁都又那么亲热,一点儿不拘束。

不大会儿,好客的主人端进了大盘的手抓羊肉。

干部向我们敬酒,七十岁的老翁向我们敬酒。

我们回敬,主人再举杯,我们再回敬。

这时候鄂温克姑娘们,戴着尖尖的帽子,既大方,又稍有点羞涩,来给客人们唱民歌。

我们同行的歌手也赶紧唱起来。

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不管唱的是什么,听者总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饭后,小伙子们表演套马,摔跤,姑娘们表演民族舞蹈。

客人们也舞的舞,唱的唱,并且要骑一骑蒙古马。

太阳已经偏西,谁也不肯走。

是呀

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感悟美 回味美 ——《草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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