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午夜之门读后感
《午夜之门》内容概要:诗歌是宗教和革命以外的第三种声音,这声音,并不能真正消除仇恨,或许多少能起到某种缓解作用。
它记录了北岛近十几年间在国内国外遭逢的一些人和事。
文风淡定,谐谑,妙趣其中……《午夜之门》读后感,来自亚马逊卓越网网友:我总是在睡前读它。
跟着北岛漂泊的步伐,在梦中游荡。
这是流浪者写的流浪者的故事。
流浪者的故事一般都很能吸引人。
首先流浪本身是种很浪漫的事情。
文中的流浪者大都是自我放逐的人,净是些性格迥异,行为怪诞,经历非凡的诗人和艺术家。
欧洲、美国、南非,故乡。
在别人的故事中照见出北岛自己的足迹。
朗诵、教书、游历、会朋友。
这种放逐既是源于对现实和故乡的反叛,又是基于对于故乡的爱与不舍,所以文章中透着一股浓浓的乡愁。
他乡的天空,空山,诗人的灵魂无处安放。
北岛惯于以诗人的敏感捕捉瞬间的感觉,用文字准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文字不同于诗歌,又有别于散文。
他只是在跳出来的那一瞬间,抓住他需要的东西,转身离去,毫不拖沓。
而他抓住的那些东西,就足够展示出他眼中的那个人的全部。
神形兼备,栩栩如生。
“侍者彬彬有礼但不夸张,随时准备消失”“L老板个不高,溜肩膀,脸色红润。
唇须贺头发正在变白,好像刚从一场大雪中归来;眼睛眯缝着,在眼睛后频频牵动笑意。
”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
除了语言,他叙述故事的能力也堪称一流。
《刘伯伯》简直就是一篇上好的短篇小说。
散文是大众化的东西,诗歌是属于小众的。
诗人北岛的散文是介于诗歌与散文之间的。
应该是诗歌中最好的散文,散文中最好的诗歌吧。
所以读起来感觉很好
求安武林诗歌读后感
写读后感需情实感,所以还是自己阅读自己动笔比较好,下供关于读后感的方法希望可以帮到你:写作方法:(1)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
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2)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
亮明基本观点。
(3)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
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4)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
“读”的内容不放松。
写作要点:要弄懂原作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
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
要认真思考读后感的主体是“感”。
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
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
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
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谁知道作家徐则臣
《午夜之门》,《天上人间》
是一个70后的著名作家,其作品被认为标示出了一个人在青年时代可能达到的灵魂眼界。
他的作品构思精巧,内容充实,文笔从容而沉静,字里行间流露着他对底层人群命运的悲悯和思考。
他不仅写出了这一人群的艰难和心酸、尴尬与无奈,更写出了他们的正直和坚韧,善良与仁爱,写出了他们面对困境不死的精神和做人的尊严,贴近生活,贴近现实。
想必他便是当年70年代走遍大山寻灵感的被别人骂的热血青年之一。
看见鬼的方法
张良拜师的典故叫做圯桥授书 。
故事如下: 张良,字子房。
他原是韩国名门公子,姓姬,后来因为行刺秦始皇未遂,逃到下邳隐匿,才改名为张良。
有一天,张良来到下邳附近的圯水桥上散步,在桥上遇到一个穿粗布衣裳的老人。
那老人走到张良面前,直接把一只鞋子丢到桥下,然后对张良说:“喂
小伙子
你替我去把鞋捡起来
张良很惊讶,想打那老头。
但看到老人年纪很大,便忍住了。
他下桥把鞋捡了起来,然后又恭敬地跪着替老人穿上。
老人伸脚穿好鞋,然后笑着转身就走了。
张良更吃惊了,盯着老人离开的背影。
那老人走了里把路,返身回来,说:“你这小伙子很不错,值得我指教。
五天后的早上,到桥上来见我。
”张良听了,连忙答应。
第五天早上,张良赶到桥上。
老人已先到了,生气地说;“跟老人约会却迟到,怎么回事啊
再过五天,早些来见我
” 又过了五天,公鸡一打鸣,张良就出发赶到桥上。
不料老人又先到了,老人说:“又迟到,怎么回事啊
五天后再早点来。
” 又过了五天,张良刚过半夜就摸黑来到桥上等候。
过了一会,老人也来了,高兴地说:“小伙子,你这样才对
” 老人说着,拿出一本书交给张良,说:“你要下苦功钻研这部书。
钻研透了,以后可以做帝王的老师。
十年后有大成就。
十三年后,小子你将再见到我,济北谷城山下的黄石就是我啦。
” 然后老人就离开不见了。
第二天早晨,张良看那本书,乃是《太公兵法》。
张良觉得这事很奇特,于是常常用功专研此书。
后来,张良研读《太公兵法》很有成效,成了汉高祖刘邦的重要谋士,为刘邦建立汉朝立下了汗马功劳。
哈姆雷特每一幕每一场主要内容
《哈姆莱特》以12世纪末的丹麦历史为蓝本改编而成。
整个戏剧由五幕剧组成。
第一幕:丹麦国王去世,王位由其弟弟继承,并与皇后结婚,王子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并对叔叔和母亲的婚姻表示极度愤怒与不耻。
此时,他被好友告知其父的鬼魂在午夜出现,当晚便去见了鬼魂,其揭露了现任国王杀兄篡位的罪行,哈姆雷特大为震惊,当即表示要为父报仇,并决定装疯。
另外,朝中元老波洛涅斯的儿子启程去法国,临行前告诫他的妹妹奥菲利娅不要再与哈姆雷特王子交往下去,因为王子没有真心,只是玩弄她。
之后波洛涅斯也命令女儿和哈姆雷特断绝关系,软弱的奥菲利亚决定顺从父亲。
第二幕:哈姆雷特的疯癫行为引起众人关注,国王和王后召见了哈姆雷特昔日的两位同学兼好友,要求他们去陪伴王子,并找出其行为怪异的原因。
此时波洛涅斯求见国王和王后,将哈姆雷特写给其女儿的情书给两人看,认为他的发疯是由失恋引起的,国王不太相信,决定用奥菲利亚来试探哈姆雷特。
同一时间,哈姆雷特见了两位好友,并敏锐的发觉他们是国王派来监视自己的,连讥带讽得骂了二人。
这时来了几个剧团演员,哈姆雷特很高兴,当场让其中一个演员念了几段台词,并让他们排一出戏给众人观看,暗自决定利用这出谋杀戏来试探国王。
第三幕:国王和波洛涅斯决定利用奥菲利亚试探哈姆雷特,并躲在门后偷听,岂料被哈姆雷特发现,得知奥菲利亚骗他,大为震怒,狠狠的骂了她一顿。
此后,戏中戏开演,国王看到自己的罪行被搬到舞台上,惶恐不已,匆匆退场,由此哈姆雷特确定国王就是凶手。
国王退场后当即决定将哈姆雷特送到英国,并在无人时向上帝坦露罪行。
哈姆雷特受母亲召唤,在去见王后时看到毫无防备的国王,觉得这是个刺杀国王的好时机,但他以为国王在忏悔,此时杀他就会把他送到天堂,因此放弃了这次机会。
他走到王后的起居室,而波洛涅斯又躲在室内的帷幕后偷听,被哈姆雷特误以为是国王,一剑刺死。
而后哈姆雷特慷慨陈词,揭露国王罪行,痛斥母亲的不忠和乱伦。
第四幕:克劳狄斯以波洛涅斯的死为借口,将王子送往英国。
秘密地嘱咐英王将王子处诀。
王子在途中偷拆开了信件,知道了其中的秘密,于是偷改了信。
第二天他们遇到了海盗袭击,哈姆雷特在混战中跳上了海盗船,后偷偷潜回国内,找到霍拉旭,把一切都告诉了他。
王子的出走与父亲死,使善良的奥菲利亚精神失常。
她终日游荡,采花、唱歌,有一天,她想把花冠戴上枝梢,身下的树枝断了,她落入河中溺水而亡。
她的哥哥雷欧提斯从国外回来,煽动民众攻打王宫,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
老奸巨滑的克劳狄斯把一切都推到哈姆雷特身上。
他们得知哈姆雷特回国,便定计谋害他。
第五幕:哈姆雷特让霍拉旭陪他去王宫,途经墓地时,就赶上奥菲利亚的葬礼。
看见情人的尸体,内心的悲愤一下子暴发出来,他失去了控制,冲过去跳进墓穴,与雷欧提斯在墓穴里打了起来。
克劳狄斯唆使雷欧提斯用毒剑与哈姆雷特决斗。
哈姆雷特不顾霍拉旭的劝阻,接受挑战。
决斗开始了,哈姆雷特占了上风。
在第一回合中,他击中对方一剑,斟上一杯毒酒,以示祝贺。
王子急于进行比赛,就把酒放在一墨守成规第二回合中王子又获得了胜利。
王后十分高兴地替王子饮下了这杯毒酒。
雷欧提斯深知他手中毒剑的厉害,一直不肯轻易往王子身上刺。
他在克劳狄斯的煽动下,一剑刺中哈姆雷特。
同时哈姆雷特手中的也刺伤了雷欧提斯。
就在这时,王后大叫着倒在地上,中毒身亡。
奄奄一息的雷欧提斯在最后一刻良心发现,当众揭发克劳狄斯的阴谋。
王子举起手中毒剑刺向克劳狄斯,杀死了仇人,自己也毒性发作倒下去了。
让把王位传给福丁布拉斯。
午夜拍门的介绍
《欢乐英雄》之古龙,意志出手不凡,成熟期的一部作品,拿出来都堪典。
读《大人物》像品尝一道很好吃的家常小菜,可以用一本言情小说的书名概括田大小姐的心态及大致情节:《追夫狂想》。
用这种轻巧的笔法写武侠小说也没什么不好,轻松。
有趣、热闹、好看。
可是尚有一个缺憾,它无法承载太多的悲壮与沧桑。
《萧十一郎》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横空出世。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
人心怜羊,狼心独怆。
天心难测,世情如霜……永远的萧十一郎
风四娘是个很可爱的女人,大方爽朗、至情至性、善解人意又不作无谓的纠缠。
有萧十一郎这样的男人才有风四娘这样的红颜知已。
叶开就比较公式大侠化,《九月鹰飞》也是一个传统的武侠模式:一位英俊少侠破获了一起武林阴谋。
更有噱头的是:阴谋的主使者居然是女人,而且是美女,很有来历的美女--还有什么比这更香艳刺激的呢
好在这位少侠不但人品武功一流,又很机智很幽默很圆滑很可爱,我们还有什么好嫌弃的
《九月鹰飞》里,友情看似写得激情澎湃其实并不好。
因为叶开的聪明和世故,使得一切都不那么诚恳,利益摆在了很前沿的位置。
例如说郭定,与其说友情感动了他倒不如说爱情击中了他。
不,我不是在否定这本书,事实上此书故事精彩曲折,文笔晓畅自如,结构完整细致,是难得的佳作。
《流星蝴蝶剑》最传神的就是人物,尤以律香川为最,到现在我一吃蛋炒饭就要想起他(一想起他就要吃不下饭)。
这部作品可以归入只写了一部《三少爷的剑》的江湖人系列,一样的无奈,一样的不可自拔。
《流星蝴蝶剑》的意境是所有古龙小说里塑得最好的,完整而动人。
可能单就语言来讲,这本小说的地位应该很靠前才是。
说《七种武器》整整影响了一代人有点夸张,因为古龙太爱说教反而削弱了主题的表达。
整体素质较高的六部作品让我们领略了六种不同的感情,从长生剑到离别钩,爱与恨同等简单又强烈。
最好看的是《碧玉刀》,轻松有致;写得最好的却是《霸王枪》,动情入心。
求变的《天涯明月刀》,散文诗化的语言,美则美矣,就是影响了情节的自然。
公子羽是一个偶像问题,在稍后的《英雄无泪》里再一次提到。
傅红雪好像是古龙笔下最惨最落魄的男主角,幸好弥补了他一个最温馨的结局。
那朵茉莉花的芬芳,是否可以抚平他的忧伤
《七杀手》是个很奇怪的故事,前半部每出现一个人,都会让你误以为他是主角,直到下一个人把他打败;后半部每出现一个人,都会让你误以为他是坏蛋,直到他摆事实讲道理令你明白他是有苦衷的。
柳长街的名字和心态原始得与这个扭来扭去的故事泾渭分明。
《剑花烟雨江南》则白白浪费了一个好书名,把江湖部分抽掉,简直就是一本琼瑶小说。
有人说像言情小说的武侠小说其实倒也创意,可我的看法是,没有必要,古龙并不是靠这个取胜的。
:)对于《三少爷的剑》我不想多说,谢晓峰得到的不想要,失去的追不回来,那么样的家族里有这么样的一个叛逆,夫复何言
比较一下《陆小凤》和《楚留香》好吗
这两个系列很相似,各方面都是。
而且,《陆小凤》系列成书时间跨度不大,整体水平要远高于《楚留香》,连故事都要好看得多。
但楚留香仍然比陆小凤名气大。
原因不外如下:一、楚留香先入为主。
二、郑少秋怎么着都比万梓良要潇洒漂亮。
比起神化的楚留香,陆小凤则平实可爱。
花满楼、西门吹雪的形象也比胡铁花、姬冰雁立体丰满。
《陆小凤》没能得到应有的承认,实在遗憾。
我一直都不喜欢《并拼萧十一郎》。
它写得好不好先不妄下评论,单只是对连城璧的安排就已极其恶俗。
我实在不明白隔了那么久,古龙又把这个故事拉出来重新排演,是江郎才尽没什么好写的呢,还是让连城璧变成大坏蛋,沈璧君才能合情合理与萧十一郎共效于飞。
为什么不放过连城璧,任他当个做作的伪君子
我宁可他痛苦一辈子,萧沈遗憾终生,也好过如此安排。
愤怒的小马抡起愤怒的《拳头》负起保护蓝兰一行人的重任勇闯狼山,英勇无比。
故事山重水复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柳暗花明,只可惜乱花渐欲迷人眼,简单的真情大白之后,我反而满头雾水,闹不清古龙到底想说什么了。
《边城浪子》打着叶开和傅红雪的金字招牌所向披靡。
但这里的叶开并不可爱,甚至有些装模作样地讨人厌。
他总以为自己做得很对,说出的话很权威。
其实他心底多少有点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和自以为是,持着这种心态的叶开表现自己的博爱和悲天悯人就像在逢场作戏。
过了那么多年,我都不能忘记一个情节--叶开去劝说傅红雪,傅红雪听了半晌后掉头往外走,说:这里俗气太重,我实在呆不下去了。
叶开回答道:一个人若想活在这世上,有时候就是要俗一点。
这样深谙处世之道的叶开实在是太高明了,高明到他对女人动情却绝不用心。
他永远不可能有翠浓死时傅红雪那种整个人被掏空了的感觉,反正自有可爱的女人为叶少侠前赴后继。
最可悲的是傅红雪,做了那么多事,到了最后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
悬念推理武侠走入极致的作品是《血鹦鹉》,我第一次看的版本叫《十万神魔十万血》,都以那个奇诡的神话点题。
情节左闪右闪,不经意间就是一个陷井,让人防不胜防。
最终的萧条表明,这种手法实已走入死胡同。
《血鹦鹉》的重心一直是那个诡异血腥的神话--古龙讲述故事重于刻画人物。
对于故事进程来说,王风更像个载体,是旁观者见证者多于参与者,任凭铁恨血奴他们装神弄鬼轰轰烈烈。
这种重心的转移,我不知道意味着什么。
我只是觉得,自《火拼萧十一郎》到《血鹦鹉》,古龙下笔都不够干净,令人为之郁结,读来殊不痛快。
古龙自己似乎也察觉了这一点,笔锋一转,竟跳入传统武侠的套路里。
《白玉老虎》写得还是可以的,不过创意不甚高明。
若不是古龙的技巧已然纯熟,手法实在老到,这部作品的水平几乎连《名剑风流》都不如。
习惯了二十几万字一个故事的古龙挥起如椽巨笔,煞都煞不住脚,洋洋洒洒六十几万字居然才刚点题。
而我们也是才正视白玉老虎这个东西,就发现文章戛然而止了。
情节就到这里也不是不行,留个悬念嘛。
可是书中太多伏笔搅在一起扯都扯不开,古龙就这样随它去了未免太随心所欲。
更麻烦的是书里要表现的角色太多,赵无忌的形象便有点模糊。
在这本书里,女人的戏占很大比重。
《白玉老虎》中,熠熠闪亮的小雷让人过目不忘。
这个角色有点像龙小云,性格都比较扭曲。
但傲气凌人的小雷有如一个聪明得过了头的弟弟或儿子,并不讨人厌。
有人说《白玉老虎》几乎给打回了《绝代双骄》的水平,这个说法喜欢《绝代双骄》的读者肯定不会认同--《白玉老虎》也确实没有《绝代双骄》好看、精彩、可爱。
但单就小说的艺术成就来讲,这句话并不辱没《绝代双骄》。
《绝不低头》是我唯一没有看,也不敢看的古龙小说,所以作为古龙唯一的现代小说这么特别,仍是不加评论。
《白玉老虎》几乎给打回到前期水准,古龙的挫败感似乎也不小。
在《大地飞鹰》中,他竭力想回到那个充满激情与灵性的武侠空间,可惜失败了。
平心而论,《大地飞鹰》本身算不上失败,但有了成熟期那么精彩绝伦的故事,这样无与伦比的人物,要命的小方想让人喜欢也是一个要命的难题。
一开始还是蛮吸引人的:大漠、垂死的小方、身手高强的白衣人、猫盗、三十万两黄金……几乎是个精彩的故事了--几乎,也只是几乎,因为古龙急不可待地想论证一个什么道理,也许是生命的真谛,也许是生存的真理,反正不管是什么都使得古龙行文不怎么干净,缺少生气与灵气。
古龙大概忘了自己的成功之处:激情在人物的一举一动中,真谛在情节的一张一弛间。
迤逦凝涩的思路里,甚至明显可见古龙的犹豫又坚持。
坚持到最后,班察巴那不知疲惫地喋喋不休,疲惫的古龙简直无法自圆其说,还有即将解脱的松弛。
于是,古龙又回到他驾轻就熟的老路上,《银钩赌坊》、《幽灵山庄》。
而大部分由司马紫烟代笔的《圆月弯刀》构思不错,行文却恶俗无比,像在玩文字游戏一样。
所以古龙再一次祭起了小李飞刀,没想到法宝也有失灵的时候。
《飞刀,又见飞刀》令人感慨万千:李坏,古龙你乱发飞刀也实在是真够坏的。
《碧血洗银枪》是古龙后期难得的佳作:洗练、干净、充满了生命力。
故事很简单,但古龙成熟极了的笔法娓娓道来,也是颇有情致。
中后期的古龙刻画人物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不得不提上评论的议程:除了男主角,任何人你都不能预测他会往哪个方向发展。
难怪有人说:《陆小凤》系列再继续下去,连老实和尚都老实不保。
小镇上马如龙不知自己该过哪种生活--古龙大概也厌倦了,厌倦了尔虞我诈厌倦了江湖厮杀厌倦了无休无止的延续与不可改变。
鸟倦飞而知还,所以紧接着是《离别钩》、《凤舞九天》、《新月传奇》,三个系列各一部,而主角们有志一同地都无可奈何走向淡漠走向归隐。
跟随其后的,是一整部用无可奈何交织的血与泪。
知道什么叫做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吗
看看《英雄无泪》就会明了。
热血狂情的朱猛、无能为力的司马、清新骄傲的小高、总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坚持去要的女人们……都身不由已地沉沦又拼命挣扎。
《七星龙王》看来是想走《大人物》那一脉的路子。
不过古龙忽略了:一个顿顿山珍海味的富翁偶而来点清粥小菜很可口;一个日日粗茶淡饭的蓬门小户咬菜根,就是不得已而为之了。
《午夜兰花》里,神一样的楚留香死了,创造了那么多神话的古龙也只是在暮鼓秋歌中垂死挣扎罢了。
出人意料的是,在这种痛苦挣扎里诞生的《风铃中的刀声》暮气虽重,其实写得很漂亮。
风铃中等待游子的因梦,心是一座小小的城。
丁宁答答的马蹄,无意中踏出个美丽的错误。
茫然的古龙,最后却不知该如何将其进行到底,多亏于东楼为它续了个欢欢喜喜又不知所谓的尾巴。
高处不胜寒,寂寞的古龙终于明白了他把自己给推到了一个什么境地:浮生梦一场 世事云千变 休干 误杀英雄汉。
是啊,再写下去身心都无法坚持,谁知风云诡谲世事沧桑又会怎样地变幻无穷
于是乎,他收手了。
遥想当年,古龙看着自己的故事在申碎梅、丁情的手里成形,是不是长长长长长长叹一口气: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