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读后感800字 谢谢
俗话说的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那么学校就当然有校规了。
本学期一开始,学校就开了一次法制大会来约束我们,同时不制定了许多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且贴在各个班级内。
经过了这几个月的努力有了很大的改善,在校内说脏话、粗话的人少了,追逐打闹,郡欧的人少了,面带笑容的人多,见面互相打招呼的人也多了,我可以这样说了:我们的校园变的更美丽了。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是一天两天能形成的,但是以我看来这样的好习惯马上就会建立在我们每一个学生心中的。
只要你保持这样一种心态就行。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有一天我们会成为一个有素质有修养的好学生的,为我校争光,为国家争光的。
我们虽然不能成多么大的人才,但是我们身为职业学校的学生,最起码要成人,这就是不成才,便成人的道理。
希望我们每一位学生都能铭记在心上。
以上就是我对校纪校规的一些感受
求一篇800字的作文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或《共产党好》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我在很久之前就已经读完了,这个暑假我又读了一遍。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由《我的生活》、《走出黑暗》、《老师》三本书以及发表在美国《大西洋月刊》上的著名散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组成,完整,系统的介绍了海伦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
海伦•凯勒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子,她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
小时候的她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六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
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
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一个充满知更鸟和百灵鸟的悦耳歌声,万花齐放的春天,海伦由于高烧不退而失去了听力与视力,随之而然的又不能说话了。
这三样东西,是人生中必要且不能缺少的。
如果失去了这三样,对一个常人来说,等于失去了生命的乐趣。
如果你是海伦,给你三天时间,你会去干什么呢
。
如果我是她,一定活不下去了。
再大的动力与再大的鼓力,也照不亮我心中那颗又阴又暗,又冷又湿的心。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样活着,生不如死,还是早一点儿结束算了。
然而,海伦的做法与我的想法恰恰相反。
她仅仅依靠触觉,成为了通晓五种语言、知识渊博的学者,并且学会了说话,从而能够更好地与人交流,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她用“忘我就是快乐”来克服生理上的缺陷所造成的痛苦,她的人生态度和她的努力使得她的世界变得五彩缤纷,充满了歌声与笑声。
她一生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年无光、无声的孤独岁月。
而且,正是这位盲聋哑三残的女子,竟然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成就啊,这是离不开她自身的努力的。
与她相比之下,天壤之别啊,我真是自愧不如啊
海伦可以创造这些常人无法想象的奇迹,全靠她有着一颗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心。
她毫不犹豫地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自己那颗炽热的心,用自己那伟大的爱,去拥抱美好、充满生机的世界,以惊人的毅力与困难作战。
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张开了心灵的眼睛,有了信心与希望,走出了寂静与黑暗。
最后,她又把那双慈爱的手——伸向了全世界
海伦从又瞎又聋的女孩成了举世文明的作家,经历多少坎坷啊,可她从没有退缩,而是勇往直前,毫不畏惧地面对困难,去战胜它,跨过它。
一个又瞎又聋的人能做到,更何况我们是一个没有缺陷的人,没有理由做不到啊
一些同学很自卑,说自己笨。
其实,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天才,也没有笨蛋。
天才和笨蛋是取决于本人有没有决心学习,有没有毅力坚持下去,这才是最重要的。
人生的路途坎坷、崎岖,就看你有没有信心和毅力去把它踩在脚下,一步一步登上成功之路。
我们每一个人时刻都在描绘着自己的人生画卷,只有奋斗,只有自强不息,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鲜亮光耀的色彩,我们的生活画卷才会闪光。
你自己稍微改改
求作文好的人帮写一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啊~
1、我们生在福中不知福,既能看到充满阳光的世界,又能听到各种美妙的声音。
我们还有什么遗憾呢
我们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我想:虽然凯勒看不见,听不到,但在她心里也有她自己想象出的世界,那是凯勒的世界,它只属于凯勒自己。
我相信她的世界也会充满阳光、充满笑声。
海伦的一生,是在黑暗中度过的,却给人类带来了光明的一生。
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命运的勇气,给世人留下了一段永不遗忘的凯歌
2、《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写出了一个失明者对光明的无限渴望。
哪怕只有三天,短短三天,她也一定会加倍珍惜,她也能在这短短的三天做出许多事。
那么,大家想一下,我们这些耳聪目明的人,不要说三天,就是三十天,三百天-----甚至更多的时间,大家又是怎样安排的呢
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
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
” 对啊
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
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
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
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应该是我们真正需要做的。
3、在书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
”是啊,知识就是力量,是知识让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海伦把学习比作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
正是这些知识,像明灯般照亮了海伦的内心世界,像彩虹般架起了海伦与外界沟通的桥梁,像小舟般载着海伦冲破狂风巨浪,到达成功的彼岸。
知识就是力量,可是获取知识的过程是漫长而艰辛的。
知识给了海伦一个无与伦比的精彩人生,身为一个盲聋人,她付出的努力是常人无法想像的。
我们有着健康的身体,优越的学习条件,如果因为畏惧困难而放弃对知识的追求,实在是不可饶恕的浪费。
知识给了海伦力量,这力量正犹如一根接力棒又传到我手上。
作为一名即将中考的学生,耳边时常充斥着学习辛苦的怨言,面对无形的压力和繁重的学习任务,我们该怎样去面对呢
是放弃这次艰难的攀登还是迎着困难勇往直前
重读海伦·凯勒的著作,她又一次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
我坚信,只要我们永不放弃对知识的追求,美好光明的未来一定属于我们。
4、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
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这个的幼小生命不知道如何排谴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她古怪、粗暴、无礼,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
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
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
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
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
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书中,海伦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很难相信出自一位盲聋人之笔;她去骑马、划船、游泳、划雪橇,甚至独自一人月夜泛舟,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
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
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
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的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
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
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
是否值得纪念
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
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
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
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
海伦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
” 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
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凯勒一样,在有生之年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欢乐、多少幸福啊
海伦的一生,是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生,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给世人留下了一曲永难遗忘的生命之歌
《朝花夕拾》好词50个 好句30 句,读后感10篇,跪求了,速度啊
伊索寓言通过简短的小寓言故事来体现日常生活中,那些不为我们察觉的真理,这些小故事各具魅力,言简意赅,平易近人。
不但读者众多,在文学史上也具有重大影响。
作家,诗人、哲学家、平常百姓都从得到过启发和乐趣。
许多故事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龟兔赛跑,牧童恶作剧,狼来了,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到几千年后的今天,伊索寓言已成为西方寓言文学的范本。
亦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经典作品之一。
伊索寓言是中的一块瑰宝,数千年以来以其独特的智慧和艺术魅力令人爱不释手,历传不衰。
的确,正是这样,我才在众多名著中选择了这一本。
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是的,这也正是寓言的特点,寓言――这种文学体裁也随着伊索的笔触达到了顶峰。
大多故事中体现了生活经验和非凡智慧。
有的故事教导人们考虑问题要全面――;有的则说明了不可违背自然,勉强做事――;还有的高速我们不可犯经验主义错误――等等。
在所有故事中,我认为最有说服力的要数了。
故事讲的是一只美丽的鸫鸟每年秋天都要去吃那桃金娘树上的果实。
有一年,桃金娘树上的果实还没有成熟,东鸟便每天跑到桃金娘树上唱歌:“美好的生活呀就要来临了,我的心里是多么欢唱,望着那儿的花儿在开放,我对它是多么向往。
”就这样鸫鸟每天都去,每天都唱。
一个猎人发现了,便守候在那。
等果实结出,鸫鸟每天都来吃一整天。
终于被猎人用粘棍粘住了。
它又唱:“桃金娘的果实是如此甜美啊,把我害苦的却是你,因为我太贪恋你那无比的香甜,因而送掉了我自己的性命……”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不要过于贪恋某种事物,这样会葬送掉性命的。
要目光远大,不能象鸫鸟一样目光短浅,桃金娘的果实固然好吃,可吃到连危险接近也不知道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死离你不远了。
这就跟我们一样,一个学生如果过于贪恋游戏,每天背着老师家长去网吧,一玩就是一整天,这样下去一定会损失惨重:一会浪费金钱,家长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全都被你用在打游戏上――值吗
二会用眼过渡,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太重要了
如果你不保护好眼睛,以后戴着个1000多度的眼睛――累吗
三也是最重要的,沉迷于游戏中,你会不知不觉葬送掉吸收知识的大好时光――好吗
玩游戏要适可而止,它是放松,是消遣,但如果你把它当成一项工作,一项任务或是一个专业来进行的话,我相信那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学生,学习最重要,如果你能抛开一切心思杂念――专心学习,那么考出好成绩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最后我要说几句:我这一大堆感想并非本人能说会道,的的确确是本人理解能力强
所有的道理都藏在文章中,不过这也仅仅是一则寓言所给与我的――更多的我也不多说了这些感想是偶尔翻看引起的。
是的,大可看得。
它至少给予我们三种安慰。
第一,这是一本古代的书,读了可以增进我们对于现代文明的骄傲。
第二,它是一本小孩子读物,看了愈觉得我们是成人了,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见解。
第三呢,这部书差不多都是讲禽兽的,从禽兽变到人,你看这中间需要多少进化历程
我们看到这许多蝙蝠、狐狸等的举动言论,大有发迹后访穷朋友、衣锦还故乡的感觉。
但是穷朋友要我们帮助,小孩子该我们教导,所以我们看了,也觉得有好多浅薄的见解,非加以纠正不可。
例如蝙蝠的故事:蝙蝠碰见鸟就充作鸟,碰见兽就充作兽。
人比蝙蝠就聪明多了。
他会把蝙蝠的方法反过来施用:在鸟类里偏要充兽,表示脚踏实地;在兽类里偏要充鸟,表示高超出世。
向武人卖弄风雅,向文人装作英雄;在上流社会里他是又穷又硬的平民,到了平民中间,他又是的文化份子:这当然不是蝙蝠,这只是——人。
蚂蚁和促织的故事:一到冬天,蚂蚁把在冬天的米粒出晒;促织饿得半死,向蚂蚁借粮,蚂蚁说:“在夏天唱歌作乐的是你,到现在挨饿,活该
”这故事应该还有下文。
据柏拉图(phaedrus)说,促织进化,变成诗人。
照此推论,坐看着诗人穷饿、不肯借钱的人,前身无疑是蚂蚁了。
促织饿死了,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同样,生前养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友,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
狗和他自己影子的故事:狗衔肉过桥,看见水里的影子,以为是另一只狗也衔着肉;因而放弃了嘴里的肉,跟影子打架,要抢影子衔的肉,结果把嘴里的肉都丢了。
这篇寓言的本意是戒贪得,但是我们现在可以应用到旁的方面。
据说每个人需要一面镜子,可以常常自照,知道自己是个什麽东西。
不过,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镜子,不自知的东西,照了镜子也没有用--譬如这只衔肉的狗,照镜以后,反害他大叫大闹,空把自己的影子,当作攻击狂吠的对象。
可见有些东西最好不要对镜自照。
天文家的故事:天文家仰面看星象,失足掉在井里,大叫“救命”;他的邻居听见了,叹气说:“谁叫他只望着高处,不管地下呢
”只向高处看,不顾脚下的结果,有时是下井,有时是下野或下台。
不过,下去以后,决不说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只说有意去做下属的调查和工作。
譬如这位天文家就有很好的藉口:坐井观天。
真的,我们就是下去以后,眼睛还是向上看的。
乌鸦的故事:上帝要捡最美丽的鸟作禽类的王,乌鸦把孔雀的长毛披在身上,插在尾巴上,到上帝前面去应选,果然为上帝挑中,其它鸟类大怒,把它插上的毛羽都扯下来,依然现出乌鸦的本相。
这就是说:披着长头发的,未必就真是艺术家;反过来说,秃顶无发的人,当然未必是学者或思想家,寸草也不生的头脑,你想还会产生什麽旁的东西
这个寓言也不就此结束,这只乌鸦借来的羽毛全给人家拔去,现了原形,老羞成怒,提议索性大家把自己天生的毛羽也拔个干净,到那时候,大家光着身子,看真正的孔雀、天鹅等跟乌鸦有何分别。
这个遮羞的方法至少人类是常用的。
牛跟蛙的故事:母蛙鼓足了气,问小蛙道:“牛有我这样大么
”小蛙答说:“请你不要涨了,当心肚子爆裂
”这母蛙真是笨坯
她不该跟牛比伟大的,她应该跟牛比娇小。
所以我们每一种缺陷都有补偿,吝啬说是经济,愚蠢说是诚实,卑鄙说是灵活,无才便说是德。
因此世界上没有自认为一无可爱的女人,没有自认为百不如人的男子。
这样,彼此各得其所,当然不会相安无事。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天下一个蛋。
老婆子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
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
伊索错了
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
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弃,安慰自己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
”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
”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己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
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为诉苦经可以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
”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叹气说:“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
”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这几个例可以证明《伊索寓言》是不宜做现代儿童读物的。
在《爱弥儿》(emile)卷二里反对小孩子读寓言,认为有坏心术,举狐狸骗乌鸦嘴里的肉一则为例,说小孩子看了,不会跟被骗的乌鸦同情,反会羡慕善骗的狐狸。
要是真这样,不就证明小孩子的居心本来欠好吗
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成什么一个世界、什么一个社会,给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
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
我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象在禽兽中间一样的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
缘故是,卢梭是原始主义者(primitivist),主张复古,而我呢,是相信进步的人--虽然并不象寓言里所说的苍蝇,坐在车轮的轴心上,嗡嗡地叫到:“车子的前进,都是我的力量寓言是一个魔袋,袋子很小,却能从里面取出很多东西来,甚至能取出比袋子大的多的东西。
寓言是一座独特的桥梁,通过它,可以从复杂走向简单,又可以从单纯走向丰富,在这座桥梁上来回走几遍,我们既看见了五光十色的生活现象,又发现了生活的内在意义。
寓言很美,美在简洁,美在内涵,美在语句。
大概大家都听说过《狐狸和山羊的故事》吧
它讲述的是掉在井里的狐狸哄骗山羊下井,然后踩着山羊背跳出了井底,却又扔下山羊自顾自走了的故事。
它告诉人们:做好事也要看对象,以免上当受骗。
也许大家看了都会说:现在哪去找这么傻的“山羊”呀
但是,我在现实生活中,还确实碰见了一回这么傻的“山羊”。
那次我去旅游,
一篇过于长的读后感 ——《三体》
众生毁灭一切——重读《三体》有感作者:我的寒星我的梦《三体》本身就是一个宇宙,宏大、深远、辽阔,人类几千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在其中重现,却似沧海一粟,转瞬即逝,生生不息的文明几乎灰飞烟灭,只剩下繁盛辉煌的记忆,漂流在时间之外的虚空中,直到宇宙重新回归奇点的那一刻到来,才得以重见天日。
而这一刻,真的能到来么
我想,这或许只是程心的美好心愿甚至自欺欺人的一丝慰藉吧。
为了躲避宇宙的毁灭时刻,许多生命体只会选择在小世界的空间中无忧无虑地生活,直到宇宙重启后适宜生命体生存时再选择回归。
而无数小世界空间所导致的质量流失,却使宇宙无法实现重生。
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也只能寄希望于像程心这样有责任心的生命体。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宇宙的命运,正是掌握在众生手中。
而很可能的结局是,众生毁于自己之手。
而这,也许正是《三体》要告诉大家的吧。
在第一部《地球往事》中,对人类本身彻底绝望的叶文洁意图引入外星文明来解决问题,却不幸地开启了地球人类的末世之门。
这是人类毁灭自身的序曲。
而在第二部《黑暗森林》中,三体人的罪恶并没有显露多少,人类的黑暗及堕落本性却充分暴露出来。
罗辑博士的前半生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及时享乐的人之本性,而为了庄严和孩子,他最终选择用整个后半生扛起执剑人的大旗,孤独却坚定地行使黑暗森林威慑的使命。
章北海及其他面壁者们早就看穿了在基础科学被锁死的情况下人类必败的结局,只有逃亡才能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只有试图成为操纵命运的威慑者,才有可能反败为胜。
为此,泰勒不惜牺牲全部地球舰队的所有生命以形成量子幽灵舰队,雷迪亚滋不惜以毁灭整个太阳系的手段来威胁三体人,希恩斯和章北海则选择了人类逃亡这条路。
前者不惜为人们烙下“人类必败”的思想钢印,后者则为了地球世界能将资源集中于创造逃亡所必须的无工质飞船,暗杀了若干倡议建造工质飞船的当权者,甚至不惜波及无辜。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与行为看似残忍且有悖于人性,却高瞻远瞩,正是所谓的大仁不仁。
但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众生最基本的权利与利益,所以结果可想而知:章北海及面壁者们被扣上了诸如可耻的逃亡主义、反人类罪等各种帽子。
在众生看来,以他人或地球或太阳系的存在与否为赌注的威慑手段太过凶险,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命运操于他人之手,况且鬼才知道这个操控命运的人会不会以牺牲大多数人来保全自己。
同时,逃亡也必将是少部分人的生存之路,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接受面对死亡的不平等待遇。
所以,他们宁愿大家一起死,也不让部分人先逃走。
这就像书中屡次写到不能乘坐航空器逃跑的众生,以各种方式努力搞破坏,以使别人也逃不掉。
他们或许可以说,在生存面前,众生理应平等。
但果真如此吗
后来逃亡的青铜时代号用行动告诉大家,当人类在太空中面临生存的威胁时,只用5分钟便可以产生极权。
这就是人类之间在太空发生的黑暗战役。
它告诉人们,在生存面前,绝无平等可言,而是先下手为强。
而在第三部《死神永生》中,也正是人类之手(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这种安排很有深意),启动了引力波天线,公布了三体星系坐标,进而暴露了整个太阳系,使其成为全宇宙的众矢之的。
全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他小心地潜行,力图不被任何人发现,而一旦发现了别的生命,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
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
在当今世界,各强国都拥有轻易灭了对方并毁灭世界的超级武器,威慑其实正在进行中,只不过通过科技进步以及信息化、全球化等手段,人类的资源暂时能够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文明的不断扩张,人性的欲壑难填,当各种科学与技术手段都无法满足众生的需求时,一旦资源总量不足甚至枯竭时,又会发生什么呢
退一步讲,我们的世界即便不是一座黑暗森林,至少也会跌入大低谷吧。
人口的锐减使资源出现富余,然后才会有大革命,人性的解放带来科学技术的再次飞跃,接下来又是人口增长、人欲膨胀、文明扩张,等同于末日的资源枯竭将再次来临,人类世界终将成为一座黑暗森林……任沧海桑田,时空变幻,而人性永恒。
这便是第三部《死神永生》。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这导致众生群体意志的无情与善变。
当危机来临时,众生需要一个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来挽救他们的命运,哪怕赋予其面壁者甚至执剑人那样的超级特权也心甘情愿。
而危机一旦过去,众生又不愿让这样的超级英雄操控自己的命运,他们已经不需要英雄了,他们急于夺去他的权力,并宁愿将其赋予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
所以,他们选择了程心……程心两次处于几乎等同于上帝的位置,却两次以爱的名义把世界推向深渊。
在这样的黑暗森林环境中,没有霹雳手段,又谈何菩萨心肠
但程心没有错,她只是一个被众生推上神坛的普通人,只是做了一个普通人在那一时刻都会做出的选择,而这一选择,也正是当时众生所希望看到的。
在众生的群体意志面前,她既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因为她是众生之一员,所以她与他们的想法是一样的,只是比其他人多了那么一点不自量力的责任心。
在众生面前,程心的确是最无辜的。
他们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了程心,而当威慑失败,他们只会以怨恨的眼神和愤怒的声音及行为向她表示:我们当初怎么会选择了你,就像当初对面壁者们那样。
而当危机过去,他们又根据自己情感和利益的需要,重新把她奉若神明。
他们绝不会反思和自责,这是何其的不负责任
在澳洲大移民时,众生争相报名三体组织的地球治安军,两千万人参加了面试,最后只有五百万人被选上。
最后的“幸运儿”并不在意人们的唾沫和鄙夷的目光。
因为他们知道。
那些吐唾沫的人中相当一部分是提交过面试申请的。
在移民返回时,治安军甚至在保证供给和维持秩序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当一切恢复后,大批治安军被处决,而对此欢呼雀跃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初在治安军报名中的落选者……在第三部中,作者更是把人性的黑暗本质,上升到文明的高度。
不仅人类如此,外星文明也一样。
如果说,人必将毁灭自身和一切,那么,文明也必将毁于文明本身。
生命体个性的解放,必然带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这导致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
为了生存,战争就不可避免。
而宇宙中高级文明所做的,竟然是不惜降低自身的维度,以求在不断走向毁灭的宇宙中生存,这简直是同归于尽的做法
而这,又和人类的做法何其相似
对于不断降低维度的宇宙,惟一的希望就是重启归零了,就像凤凰一样涅槃重生。
而蜗居在各个小世界过着幸福生活的数不清的生命体,又有多少愿意像程心一样,为了大宇宙的重生,释放掉自己小世界偷来的质量,重新回到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太空中,去亲历宇宙走向毁灭。
看来,宇宙真要毁于众生之手了。
以上乃一家之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海涵。
《红与黑》的经典名句
1、我的野心终于施展了。
2、对于上流社会,他感到的知识仇恨和厌恶,这个上流社会之际上只是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
3、“我出身低微,夫人,但是我并不低贱。
”4、他叹息道:“人间地狱就在这里了,只要我走进去,我就不能脱离它了
”5、一个幸福的人,首先腰填饱肚皮,然后是穿得漂漂亮亮的。
这便是他们最坚信念了。
6、“这个年轻人虽然出身地下,但自尊心极强,如果伤了他的自尊心,他会作出不太理智的事。
”7、离别把人类一切的情感都毁灭了。
8、家庭主人们的性格深处,由于地位的尊贵和身份的显赫,有太多的骄傲和太多的厌倦。
他们为了消愁解闷,已经习惯于侮辱别人,因此不可能指望得到真正的朋友。
9、她就用笑来掩饰她的局促不安,这笑容也是勉强装出来的,同时还想以此来引起他的注意,这一点她成功了。
10、“让他把我杀死,好吧,这是我愿意给他的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见鬼,我热爱人生……我对我的儿子负有责任。
”11、沉默是尊敬我的唯一方式。
就让我在一般人眼里作为一个普通的杀人犯那样消失吧……12、“我绝不请你们的宽恕,”于连说,口气变得更坚定有力,“我不抱任何幻想,我深信死亡在等着我:它是公正的。
”13、“我的罪行是残酷的,而且是有预谋的,我该当判处死刑,各位陪审官先生,可能我值得怜悯,但有些人还是借着惩罚我来杀一儆百,使这样一种年轻人永远丧失勇气。
他们出生在一个卑微的阶级里,可以说是守着贫困的煎熬,但是他们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并且大胆地混入有钱人高傲地称之为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他们承受着鄙视和极具讽刺的话语。
”14、“这就是我的罪行,先生们,我将受到格外严厉的惩罚,因为事实上我不是受到与我同等的人的审判。
我在陪审官席上没有看到一个变富裕的农民,仅仅只有一些愤怒的资产阶级……他们正愤怒地看着我,盼望着我早些被魔鬼抓去服刑。
”15、“在监狱里最不幸的不幸,”他想,“就是不能关上自己的牢门。
”16、“时代对我的影响太大了。
”他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离着死亡只有两步之远,单独和我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 名句:富有头脑的爱情或许比更有激情,但却缺乏持久的热情。
正如其书名所释——红与黑。
为什么叫红与黑呢
看过小说的人因应该知道,故事主要围绕于连和德·拉莫尔夫人以及三者之间展开,讲述了一段纠结的三角恋情。
德·拉莫尔夫人就像‘红与黑’里的红,其纯真的秉性以及对于连的一片赤诚之爱,以及其为了守护这份爱情所表现初的勇敢在故事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德·拉莫尔夫人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说已经过了会为爱情而冲昏头脑的年纪。
但事实上恰巧相反,她爱于连爱得刻骨铭心。
那这是为什么呢
这就不得不说其生长的环境和经历有着决定性的关系。
良好的家庭背景以及顺风顺水的婚姻使她在尚未感受到生活中常人所会遇到的大多数磨难以前就突然成为了两个孩子的母亲,所以其一方面已为人妇、为人母,但另一方面却因为阅历上的经验不足而导致她的天真与烂漫。
书中也着重表现了这一点。
她对于连的感觉,正如一个怀春少女情豆初开般那样懵懵懂懂但又使之心驰神往,甚至不牺为他抛弃一切。
她也确实做出了这样的牺牲。
对丈夫的责任和孩子的母爱横亘在她和于连的爱情间,她所承担的压力和痛苦都要比那近乎自私且一腔热血的于连要大得多。
然而天性善良的她正如一个不会撒谎的孩子般,既不会欺骗自己更骗不到别人。
那脸上时刻会因于连的举动而绯红,因于连的伤心而怜悯的瞬间,一次又一次地证明她的天真和善良,甚至到了一种恍惚间似乎还有那么一点幼稚的味道。
可就是这样一个在年龄和社会地位以及家庭环境如此复杂的情况下,她与于连所发生的恋情才使人感慨那是多么地勇敢而忠诚。
正如鲜红的玫瑰花的颜色一样,浪漫而果敢,热情而善良。
这就是象征着红色的德·拉莫尔夫人。
既然故事是围绕在这三人之间所展开,那黑色的代表就毫无悬念地落到了贵族家的千金——小姐——头上了。
在说明为什么代表黑色之前,我想先就于连作一番说辞。
看过这部小说的朋友会生有这样的感觉。
于连是个既令人同情,又让人憎恨,最后还让人生出一丝敬佩之意的人。
同情的是他低贱的社会地位,他是一个磨房主的儿子,喜欢读书、性格沉默,但因为家庭环境的缘故而无法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虽然聪明富有头脑并且喜欢掌握各种知识,但因为在那个阶级分化严明的社会生在一个身份低微的家庭,而使之有才无法施展,最终在反抗阶级的一系列举动种落得殒命的下场。
憎恨的是他在德·拉莫尔夫人抛弃一切来回应自己的前提下因仇恨蒙蔽了双眼,不惜伤了德·拉莫尔夫人的心也要飞到另一个贵族家的小姐——既玛蒂尔德——的身边去。
虽然于连对于后者的感情并不纯粹,或者说是他对贵族阶级展开的一场斗争,并希冀以俘获这个贵族小姐芳心的方式来打破在当时社会束缚着亿万劳苦大众的阶级制度。
但无论于连对德·拉莫尔夫人感情的背叛是否出于主观上的情感,结果就是他确确实实伤了德·拉莫尔夫人的心。
但后者却对此表现出不离不弃的一面,这无疑再一次证明了她红色的天性——忠诚。
当然,于连从始至终都有一点令人十分敬佩。
那就是他的聪明才智以及不畏与阶级斗争的勇敢。
这里也要从玛蒂尔德小姐黑色的属性说起了。
玛蒂尔德对于连的感情以及于连对于她的感情,互相间的动机从一开始就完全无关乎于爱情这一主题了。
一方面玛蒂尔德把对于这个年轻有为、聪明过人但身份低微的于连的感情当作是一种对爱情的勇敢,对爱情的牺牲。
另一方面于连也把对她的感情当作是对贵族阶级的宣战。
于是再这样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两人贵、贱的身份开始了各种各样勇敢的尝试。
玛蒂尔德总是再给于连出难题,无非都是充满浪漫色彩、对于爱情敢于冒险的难题。
就像笔下的所作过的一样,至少近似如此。
玛蒂尔德暗示于连在夜里搬梯子爬到自己的窗口将自己从枕边唤醒。
甚至当于连跳下窗口夺路而逃的背影夜都让玛蒂尔德如痴如醉。
仿佛那就是笔下那经典一幕的重现,仿佛那就是于连对自己爱情的忠诚;不牺冒着风险也要来爱自己。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玛蒂尔德对于爱情的想象,也正是因为如此,从一方面反映出玛蒂尔德的幼稚。
而这股子幼稚劲却又与德·拉莫尔夫人的不同。
前者是自私的幼稚,后者是奉献的幼稚。
总之对于玛蒂尔德而言,爱情就应该是狂风骤雨,只又一路披荆斩棘下来方能获得真爱。
而对于于连而言,自己一次次的冒险举动,都是为了俘获这个贵族女人,为了这场他自己向权贵阶级发起的一次小小战争的胜利。
故事就是这三者间的情感纠葛,到了终章时,故事进入了高潮,与此同时。
针对红与黑两种感情的较量作者也在最后给出了答案。
玛蒂尔德怀上了于连的孩子,而于连也因为自己的斗争而被送进了监狱。
现在来看看德·拉莫尔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对此的反映吧。
当德·拉莫尔夫人得知于连锒铛入狱时她悲痛万分,不能自已。
马上抛弃一切赶赴远在天边于连关押之处,充满了对于连的相思之情和担忧之心。
玛蒂尔德小姐也这么做了,只不过有一点不同。
她把自己这样的行为当作是为爱冒险的又一次勇敢而富有烂漫色彩的举动。
她甚至向起自己的祖辈曾经与女王之间发生的一段感情,当女王得知自己的情人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果敢而坚决地冒着各种压力去见情人最后一面。
这想法使玛蒂尔德激动万分,即使自己怀抱着刚出生的孩子,也毫不去想于连的下场会带来的后果以及这孩子未来是否还有没有父亲。
说到这里,关于为什么说玛蒂尔德是黑属性已经不言自明。
黑色有着神秘的气质,正如玛蒂尔德那时常为爱而疯狂转动,想象各种勇敢举动的脑袋般让人琢磨不偷。
黑色既是冷漠的但又富有个性的色彩。
在最后一刻,玛蒂尔德脑海种所勾勒出的无疑又是一次毫无真情实感而又疯狂之至的画面。
只为了满足自己对爱情所保持的幻想而不顾于连是否承受着什么压力和痛苦,自顾自地。
于连在监狱里是怎样度过的已经不重要,在被送上断头台以前,他见了德·拉莫尔夫人一面,并将自己的孩子托付给了她。
德·拉莫尔夫人之所以在抛家弃子与于连相爱之后并不使人厌恶的一大因素,无疑是其天性善良的个性,即使在最后仍然怀有对于连的恨意,仍然接受了这样的请求。
最后包含热泪和于连作了最后的道别。
其实于连心里也明白自己爱的是德·拉莫尔夫人,而非玛蒂尔德。
他也明白玛蒂尔德不会赡养他们的孩子,才会对德·拉莫尔夫人提出这样的请求。
故事的结局以于连的殒命画上了句号。
玛蒂尔德小姐后来怎么样我们无从得知,或许会在经历一些时间后将于连尘封进那青春年代、为爱而疯狂的年代的记忆深处。
谁知道呢
但有一点我深信不疑,那就是德·拉莫尔夫人会将小于连抚养成人,而关于于连的回忆也将一次次在小于脸的脸上重现。
或许那是这样一副画面,风华不再、渐渐老去的德·拉莫尔夫人躺再老人椅里面带微笑地看着向外面走去的小于脸的背影。
富有头脑的爱情或许比更有激情,但却缺乏持久的热情。
黑色的爱情富有头脑和激情,但却不如红色的爱情来得更长久。
或者说黑色的爱情并不能称之为爱情,而是喜欢。
这喜欢可以很深刻,但决计不是爱情。
充其量也之是为满足自己私欲而萌发的一种对喜好事物的占有欲。
是不计较地奉献。
这再最后德·拉莫尔夫人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红于黑,既象征着喜欢和爱情。
最后的最后,对于于连的死。
只有唏嘘和感叹了,他的死并非毫无意义,对于阶级的不满,和敢于斗争的精神永远不会因为死亡而终结。
在你、我的心中,这种精神将会慢慢渗透进心灵的每一个角落。
朝花夕拾读后感结尾大全
其一: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其二: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
《朝花夕拾》。
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
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
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
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
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
她有可爱的一面。
“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
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
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
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
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
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
”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
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
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
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
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其三:《朝花夕拾》读后感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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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2,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朝花夕拾》读后感《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
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
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
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
”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
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我是一名护士想要一篇看完小说后的读后感 随便什么书 重要的是看完书后写一下对工作的态度 急急急……
1: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书,讲述的是一个生活在贫穷地区的小女孩是如何成长起来的。
在生活中,总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的身世或许很不幸,他们的父母或许不宠爱他们或者过早去世,他们总是受到别人的嘲笑……弗兰西就是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童年如同打翻了的五味瓶:母亲偏爱弟弟,深爱他的父亲过早去世,家境贫寒,在学校受人轻视。
她就如那棵长得郁郁葱葱的天堂树,顽强地在贫民区生长着。
她是一个坚强的人。
整本书就如同一首歌,一首古老而又婉转的民谣飘荡在夜空里,在心中的湖面上平添几分涟漪。
它不是阳春白雪,只能在华丽的宫廷中歌唱;它或许是下里巴人,在贫民窟肮脏的街道上、破烂的衣衫旁,高亢地唱着生命的歌。
弗兰西是一个孩子,但是她饱尝了大人们为生计奔波的艰辛:卖垃圾、购物、打工……是这些让她成长起来的。
她养成了坚韧的性格,同时这种性格使她受益终生。
其中有一段令我记忆犹新:弗兰西和弟弟尼雷在上学前要去打天花疫苗,但是因为他们玩泥巴馅饼而忘了洗手,手臂上十分肮脏、沾满泥巴的弗兰西受到了医生和护士的鄙夷:“这些人这么肮脏的活着,实在不应该。
”但弗兰西勇敢地反抗着:“我弟弟是下一个。
他的胳膊和我一样脏,请不要吃惊。
你不用跟他说。
跟我说好了。
”护士很吃惊:“我真不知道我们说的这些话她居然都懂。
”为什么弗兰西应该不懂
难道穷人家的孩子就没有“知书达理”、“有文化”的权利吗
这个护士出身于布鲁克林,可是当她飞黄腾达以后,她选择了忘本——这也是人性的一大悲哀所在。
我在思考着:“布鲁克林有棵树”,这里的“树”指的是什么呢
是那棵天堂树吗
不是的
这棵“树”代表的是一种精神,一种自强不息、奋勇拼搏的精神,一种滋长在穷困孩子心中的精神,一种在贫民区中也可以顶天立地的精神
这种精神不需要有多么优越的条件,只要你的心中有这样的一方土地,书就会茁壮成长,抵达天堂——这就是天堂树。
我们的心中,是否有这样的一棵树
2:引入:1880年5月27日,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诞生了。
然而,100年后,1980年5月29日,在中国南京,另一个即将创造辉煌的生命也诞生了。
100年的时光跨越,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使这两个生命有了某种联系。
她们中一位是海伦。
凯勒,一位是周婷婷。
正文:静心坐下,面对着周婷婷的自传《墙角的小婷婷》,我细细地观赏着。
粉色简洁的封面上,印着婷婷的卡通油画头像。
她淡淡微笑着,眼睛是那样的炯炯有神,耳朵竖起,似乎在努力寻找已经遗失的听力。
我试着闭起双眼,轻轻地抚摸,并去感受着那封面凸起的字——“墙角的小婷婷”,我用了良久才抚出这个标题背面的深度。
不,这不算久,也许用内心去了解周婷婷,会用上比这上百倍的时间。
传记文学《墙角的小婷婷》是作者周婷婷的自传。
她一岁半的时候因为药物过敏导致双耳全聋,在托儿所里总是孤零零地蜷缩在墙角;3岁半才开口学会说第一个词;8岁能背下1000位的圆周率;11岁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13岁荣获首届中国残疾少年儿童成才奖最高奖;16岁成为中国首位聋人少年大学生;17岁被评为全国自强模范,在人民大会堂作了题为《我要做中国的海伦%26#8226;凯勒》的报告;21岁被《中国妇女》评为首届海内外最有影响力的时代人物,并留学美国;24岁同时被哥伦比亚大学和波士顿大学录取为博士生。
本以为,在这样一个传奇的经历中得付出无数的血和泪;本以为,《墙角的小婷婷》将是一部历尽磨难、自强不息的个人奋斗史,但读过之后发现:这本书中几乎看不到苦难的影子,反而婷婷在接受倪萍访谈时说的一句“坚强并不代表快乐,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坚强”给人以最深的震撼。
耳聋的婷婷面对人生的态度,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健康和积极,取得的成就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多,活得比许多健全人更精彩丰富,为什么
婷婷在书中写下——“没有不幸的人,只有不幸的教育”。
只是因为她幸运地受到了最理想的教育,才“把许多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教育家孙云晓评价)。
在此刻,我有了另一种独特的想法。
也许,婷婷并不是墙角的小婷婷,而是广阔天地的小婷婷呢
婷婷又怎么会满足于呆在小小的“墙角”呢
书中,婷婷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写出了身边每一个人的想法、表情,写出了自己的困惑,更写出了自己对他人,对世界的美丽愿望;她甚至能用心中的耳朵,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美好的东西……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活。
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
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无声的环境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
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
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学习,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
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
是否值得纪念
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由此可见,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
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婷婷一样,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何尝不会欢乐、幸福呢
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并不在于自身条件的好坏,而在于自己是否拥有奋斗的精神。
一个人只要有胸怀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就能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让自己主宰着自己的命运。
《墙角的小婷婷》看完了,此时此刻,我的手中也掌握着勇气的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