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
1《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书中的主人公金铃,虽然学习成绩不够好,但她也一直为做一个好孩子而不断努力着。
金铃活泼、开朗、聪明、善良,由于体重过重,脸不知被掐过多少回。
学习成绩老是中等,只有遇到对胃口的作文才会才思泉涌,超常发挥。
数学成绩老让人头疼。
每次考试一看到计算题就头脑发懵······ 金铃看上去什么都不在乎,其实心思细密。
旧的王老师辞职去了美国,她就张罗着写信,甚至会因为想念老师而半夜醒来。
班主任邢老师突然生病了,她会想到老师是因为班级同学们累病的,心里会感觉很不是滋味。
买了康乃馨去看望生病的老师时,为了不让病人生气,她把班里的情况避重就轻、添油加醋地说出来,善意的谎言说的班主任邢老师老师笑眯眯的。
金铃的善良、懂事也让人感动。
有一次,她路过马路旁的一根电线杆,看见许多人围在那里,原来自家巷子里修自行车的老人突然中风去世,丢下了只有五六岁的小孙女幸幸无人照料。
金铃把这个没家的孤儿领回了自己的家,非常细心的给她洗澡,还把幸幸抱到自己的床上一起睡,第二天她早早起床并且为幸幸穿衣服。
为了让幸幸能留下来,金玲在这次考试中考了98分。
这个平日被妈妈照顾得无微不至的孩子担当起了妈妈的角色。
金玲这个富有爱心的孩子为了让幸幸有一件称心的圣诞礼物,她煞费苦心,终于买了一个连自己都没有的芭比娃娃送给幸幸…… 那好孩子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我觉得首先要品德优秀,其次才是学习好,还要会关心他人。
学习不好没关系,只要品德优秀就是好孩子,因为德智体美德在首位,学习和其他东西后天可以弥补,但德不好就无可弥补了。
所以只要品德良好就是好孩子。
其实会孩子是没有标准的,所谓“标准”也要因人而异。
成为好孩子是所有孩子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努力吧
2上个星期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是黄蓓佳阿姨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曾获得:“第五届宋庆龄儿童文学奖提名奖”,第六届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一工程奖”等等。
这个故事讲了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她11岁,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金铃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的话题,时不时还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
可是她的学习成绩中等,但她是一个机敏、善良的女孩子。
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一直在不断的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和纯洁与家长还有老师做了许多“抗争”。
比如说:有一次金铃的学校门口有一个卖蚕的老伯,拿了50条蚕来卖,金铃的一个同学叫张灵灵买了几条蚕说“我敢把蚕放到手上,还敢放到舌头上呢!”金铃不相信,张灵灵就真的把蚕放到舌头上,可是一会没了,原来的张灵灵不小心把蚕吞下去了,张灵灵觉得恶心就去大树下面,好像要把肚子里所有的东西吐出来,然后她就把那一包蚕扔到了地上,转头就往学校里跑去,过了一小会,金铃看到蚕宝宝好像快要死了,她想,我该不该拿呢
如果不拿蚕宝宝就会热死,如果拿,不过乞丐才会捡别人的东西。
结果金铃在没人看到的时候飞快的把蚕宝宝拿了起来,下学之后回到家里,金铃把蚕宝宝放到鞋盒里,不过一会就被细心的妈妈发现了,妈妈说“这是哪来的”。
金铃说“捡来的”。
妈妈又说“你这么小个小孩就学会捡东西了”。
“是蚕宝宝快要死了
”金铃急忙说,终于在金铃的说服下妈妈终于答应了。
在为蚕宝宝找桑叶的时候,金铃认识了孙奶奶,经过孙奶奶的辅导金铃的成绩直线上升,由于孙奶奶不喜欢别人知道她给金铃补习,希望金铃保密,金铃的妈妈怕金铃遇到坏人,问金铃,金铃始终保守秘密不肯说,金铃的妈妈便跟踪金铃发现给金铃补习的孙奶奶原来全国有名的特级教师,特别高兴,金铃妈妈为了感激孙奶奶,去拜访了孙奶奶,由于金铃妈妈的拜访,孙奶奶不再帮金铃补习,好在金铃的功课一直平稳上升,因为不想使喜欢她的孙奶奶失望,最后,金铃和他的好朋友于胖儿、尚海、杨小丽和其他同学一起充满信心的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其实,每个同学都和金铃一样,都想做个好孩子。
但是,又不知道怎样成为一个好孩子。
一个孩子如果自己很想要好,那么他就能做个好孩子。
考试成绩固然重要,但是,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更重要。
提高我们的学习效率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也是我们努力的目标。
我们的父母也希望我们能有所成就,我们要不断改正缺点,要像金铃一样,诚实、关爱父母、助人为乐,做个好孩子。
早点睡我是乖宝宝这本书的读后感
读后感的写法 当人们读到一则材料,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往往会由此及彼地联想到生活中的许多人和事,而产生一些感触、联想和体会,把这些感受行之于文,便是读后感.读后感写作训练是把范文讲读和写作训练两个环节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阅读和写作综合训练的一个重要途径. 下面就从读后感的内容和结构两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读是基础.读后感包括“读和感”两个部分.“读”是“感”的基础,“感”因“读”而触发,没有“读”也就无所谓“感”,所以读和感要求首先要精读原作,准确全面地把握原作写作意图和文章所蕴含的思想意义,然后在此基础上对原作恰当的引述.为下面的“感”酝酿情感,使“感”有坚定的基础,这样不但有助于立论的确立,而且本身就是为立论服务的一个有力的论据.离开了对原文思想核心的理解和掌握,读后感就成了空中楼阁,而缺乏高度的语言组织和概括能力,写作时往往陷入对原文冗长的复述而喧宾夺主,对原文照抄照搬,面面俱到,则是学生写读后感的通病 其次,感是核心.这里的感,既不是离开原文的空发议论,也不是对原作内容的简单重复,而是作者在原作思想观念的启迪下产生的新的观念,是心灵的闪光,是认识的飞跃.一般地说,读后感的“感”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通过对原文思想的进一步阐发,来表现作者认识的深化.例如第四册课本中的练习,对何其芳《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这首诗写读后感,就只要引原作要旨并加以阐发.另一种情况是作者在原作思想内容的基础上生发出来的新的观点.例如《多好的草地也会有瘦马》一文反映的是实际生活中哲理性的现象.从本文体现的普遍原理出发,可以获得关于人才问题的新的认识.即优越的条件能为人们创造更多的成才机会,良好的环境也必将对一个人的成才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但是如果不努力,对良好的环境不加以利用,客观条件再好,又有什么用呢?因此,不论是对原作思想内容的进一步阐释,还是在原作思想内容的基础上产生新的观念,都必须体现作者认识的进一步提高和深化,力求新颖别致,切忌蜻蜓点水,不深不透,这样才算真有所感,感到了实处.
怎样写好一篇读后感
首先开头介绍读了什么书,对自己深有影响……等等之类的印子。
第二段简要介绍本书的内容(写一个梗概)也可以介绍下作者的信息。
结尾写:其中,XXX情节让我印象十分深刻第三段描述这个情节,然后加上你的感受你从中学会了什么,体会到什么最后引申更远,最好联系生活中的实际事情。
完毕
宝贝猪读后感
精彩内容:宝苗苗是级的老师,她像一年级的新生一,也是刚刚走进校园、走上教师的岗位。
她像麻雀一样蹦蹦跳跳地走着,突然觉得这样不太合适,便停下脚步朝四周看了看。
苗苗老师发现并没有人注意她,这才吐吐舌头,向教室走去。
苗苗老师的心情像阳光一样灿烂,像天空一样清澈。
嘿,她终于争取到了做一年级班主任的资格,这可是很难得的,所以她才高兴得忘乎所以,快活得像孩子一样蹦跳起来。
她提醒自己:“我现在是一名老师啦,一定要稳重一点!”这不,她特意换了一双平底鞋,把她心爱的像埃菲尔铁塔一样高的高跟鞋收了起来。
苗苗老师一米七零的个子,身材颀长双大眼睛像夜晚的两颗星星那样明亮。
而那弯弯的眉毛,活脱脱就是月牙儿挂在那里。
她咧嘴一笑,笑得万分动人,她已经对着镜子偷偷练习八百遍了。
与新的班级第一次见面嘛,一定要在这群猪宝宝心中留下一个永不磨灭的深刻印象。
“猪宝宝猪宝宝,哈哈哈!”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个班的男生女生都是猪年出生的,一大群猪宝宝啊。
这是她执意要来这个班做班主任的重要原因,也是唯一的原因。
孩子,请听我说的读后感
我们常说,母爱伟大,母爱无私,可你有没有认真地想过,当母亲老了,怎么办
在我们小的时候,总觉得孝敬父母的日子还长着呢。
等我们长大了,学习、事业、家庭、社会赋予的责任又会让我们忽略了父母。
然而父母,也在一天一天地衰老啊……如果你真爱你的父母,就来用心读我们今天的文章,《孩子请听我说》。
今天,我读了《孩子请听我说》,眼泪湿了我的双眼。
我们总认为父母对我们管得太多,管得太严,又怎能体会父母的爱心呢。
平时我们对父母说话总是没有礼貌,想想是多么不应该呀,我们在长大,父母却在变老。
父母用他们一生为我们铺平了成长的道路,为我们的成长奉献最美好的时光,而我们是否珍惜和体会了这些伟大爱
大家知道,乌鸦虽然外表丑陋,但在养老、敬老方面堪称动物中的楷模。
当乌鸦年老不能觅食的时候,它的子女就四处去寻找可口的食物,衔回来嘴对嘴地喂给老乌鸦。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乌鸦反哺。
而对于我们来说,父母需要的绝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回馈,他们需要我们的精神上的关怀。
孝敬父母,理解父母应该从现在做起,做一个听话的孩子,做一个好好学习的孩子。
用我们好的成绩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来回报父母。
我们的成功和优秀是对父母最好的报答。
读后感大全200字有好词好句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看完了全套。
看完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的作者是维·比安基。
书分为春、夏、秋、冬四册,记叙了森林里一些有趣的事。
比安基儿时的生活大都在森林里度过,有“森林哑语翻译者”和“发现森林第一人”的美誉。
比安基用轻快的笔调,易懂的语句讲述了一些森林里动物的习性、特点和植物之间的争斗,还有一些农场里、打猎时的。
比安基细致地、仔细地观察着森林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轻微变化,比安基总会将它改成一个小故事,让我们明白其中的奥妙和科学道理。
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学学比安基的细致、仔细观察生活中不起眼的小事这个优点呢?我经常粗心大意,常常一次考试下来,错字都得一箩筐,被扣个六、七分,如果我再认真地检查几遍,还会付出那么惨重的代价吗?所以,我要从明天开始,不,从现在开始,认真、细致地做作业、考试,减少错别字。
瞧,那春天的蝴蝶,夏日的繁花,秋风中的落叶,寒冬里的飘雪——在田野,在城市,都吸引着我们去亲近。
我们只要留心观察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会发现生活是那么美好、有趣。
这本书里不仅有一些有趣的故事,还有一些科学知识,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找来看看哦。
我曾经读过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名叫。
文章主要讲了:一天早上,一个猎人刚从帐篷里走出来,就看见远处有一只又肥又大的藏羚羊,猎人立刻拿出了猎-枪要猎杀它,藏羚羊并没有逃跑而是跪下请求猎人别杀他。
可是,这个猎人还是杀了它。
第二天,猎人将藏羚羊开膛破肚才发现藏羚羊肚中有小羚羊,那只母羚羊做着一切都是为了小羚羊!从此,猎人由于觉得罪孽深重消失在了大草原!读罢此文,我感慨甚多,心中那感动久久不能平静。
母藏羚羊为了小藏羚羊是如此的拼命,甚至是连生命都不要,由此我想到了一个在地震中发生的故事。
那天下午,一位妈妈正在弄饭。
突然,一阵就剧烈的摇晃使她意识到地震马上要来了,她立刻抱起宝宝往外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又一阵剧烈的震动,使天花板落了下来,她将宝宝放入怀中,用双手撑起了一点空间。
过了一会,宝宝突然大哭大闹起来,原来是该给宝宝喂奶了,妈妈有抱起宝宝给他喂奶。
可是,几次下来妈妈一直没有进食没有母乳了,妈妈又只好咬破手指喂给宝宝血。
本以为可以这样就等到救援,但是几次下来血已经干了,宝宝吸不到血又开始哭闹。
妈妈急得抓耳挠腮。
就在这时她看见了远处有一把闪亮的菜刀,她拿起菜刀向动脉割去。
一时间,血喷涌而出,宝宝贪婪的吮吸着血!三天后,救援人员找到了这对母-子,这时宝宝还在妈妈那双溅满鲜血的手旁边哭闹。
旁边还有一个手机,上面写着:“宝贝,如果你幸运的活了下来,你一定要健健的活下去,因为你是我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牵挂!”多么伟大的母爱啊!想想这些,我们有什么理由在家里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跟妈妈争吵呢?
兔和猫读后感
兔和猫读后感(一)这是的小说集中的一篇。
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
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
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
所以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
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
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
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兔和猫读后感(二)读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的文章,我知道,生命不存在着天生的贫贱。
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这篇文章吧。
文中后院的三太太在夏间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之后,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
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
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
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
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
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
在鲁迅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
它们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独立的价值,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
鲁迅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
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
兔和猫读后感(三)文中在前面描写了那一对大兔子的可爱之处与作者为何如此喜爱这一对大兔子,()对兔子外貌的描写的出神入化,“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惊疑的神色”,对兔子的动作习性也有具体的描写“孩子们时时捉他们玩耍;他们颇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
”这句话主要写了孩子与兔子玩耍时,兔子所表现出来动作,行为特点。
“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第二天,他们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
”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出兔的一种习性,喜爱掘土。
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成语叫做“狡兔三窟”。
在描写兔子如何掘洞时,作者刻意运用了许多动词,如“抓”,“踢”,“掘”等等,更能生动形象的让读者了解当时兔子掘洞的情景。
从这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读出,这篇文章有两个主角,。
在前面,我们可以读出对兔子细微的描写。
但猫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反面的角色,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谋害兔子的凶手,最后被作者杀死,自然也就不会对猫本身有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几个配角,如三太太,“我”,对猫的看法,来衬托出猫的恶毒。
这种写作手法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用杀死猫做为结尾,我个人认为,真是“天经地义”,反面角色得以恶惩,并展现了作者一种惩恶扬善的观念。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要学习作者对正面角色的细微描写,也要学习对反面角色进行衬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