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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读书让我们不再孤单读后感

时间:2019-06-02 04:36

读书,让我们不再孤单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

《读书,让我们不再孤单》有感工作快三年了,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吃饭逛街看电影之类的业余活动,很难再像大学的时候可以安静专心地看得进去书。

再次捧起书因为两个人,一个是妹妹,一个热血大学生,拉我入群,让我不要浪费生命。

一个是前男友,在我心目中那个温润敦厚知识丰富的男生,他推荐我这本书。

《我读》这本书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书,它是梁文道先生推荐的书的集锦,里面参杂着他对作者的评价,对书里的观点的评价,总体看来梁先生的立场是相对公允的,不偏激。

这本书对我的感觉就是,我就像一个孩子走进了杂货店,而梁先生就站在柜台里。

以前的我看的什么书呢

专业书,因为要考试。

小说书,可以打发时间。

ex是个很喜欢看书的人,涉猎也比较广。

以前我热衷于玩微博和豆瓣的时候他就劝我多看书,现在想想人丑就要多看书绝对是金句。

这本书不仅仅是拓宽了我对书的范围的眼界,很多话也引起我的思考,会不自主地联系自己,会有一种更透彻更豁然开朗的感受。

第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王安忆《众声喧哗》里的一段话:“汽车穿刺过雨幕,带起成片的水浪,道路上已经积水。

转眼间,成了个白茫茫的水世界。

天地间被雨声充满,由于密集就变得无声,积水在窨井口无声地打旋,打旋,忽然咕咚一响,咽进去,又抽噎几声。

路灯提前亮起来,灯光被水雾洇染开,一团一团的,就有了夜色”。

第一次不是因为做语文阅读理解而去赞美一段文字的美妙,这里的声光描写得很动人,无声的文字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声音光线,还有那情景下的压抑和漠然。

第二个执拗地偏爱的一句话是《心兽》里“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头小兽,当我们做了一些良心不安的事情,它会折磨我们。

”我是故意的,因为我希望ex良心不安,在这段感情中目前看来我是个loser,而他已经成双成对。

可冷静的时候也会认同这是最好的结局,只不过坏人被他做了,心里有愧疚的是他,一副受伤很深可怜兮兮的我难道一点责任没有吗

所以我用《然而》里的一句话来安慰自己,“人生如梦,因为世间所有的遭遇都已在梦中经历过。

”这本书基本上看完了,我喜欢上了这种空暇时间不是玩手机而是专注看书的感觉。

在这个信息速食时代,我们不仅仅是被动接收容纳各种信息,更需要去主动地思考,思考存在的合理性,思考自己的意义。

书会继续看下去,奇葩金句女王马薇薇说过,“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和大海”,生命不息,我们就要努力做自己的正能量。

下一本书柴静的《看见》。

读书笔记 读书,让我们不再孤单 速度我需要,谢谢

书,你让我不再孤单书籍是人类的朋友,读书人与书为伍,就是与朋友为伍,有朋友的人,当然不会孤独。

  凡书者,除非坏书,或予人以明智,或予人以怡情,或予人以灵秀。

坐拥书城,浸淫于人类长河星光灿烂的睿智之中,读奇文、赏华章,亮若珠玑、贵若金玉、灿若锦绣的文字如潮水般漫过你的心田,内心的快乐足可以拥有整个世界,此时,你与良师益友在一起,此时,你的孤独不再。

  现代社会流光溢彩,人们在光怪陆离的商品经济中,忙乎如没头苍蝇团团转,忙过之后,到头来,除了兜里多了几个孔方兄,有谁能安下心来读一把书呢

心灵的孤独已悄然袭击被金钱包裹的血肉之,这是不争的事实。

窃以为此时,人类这个良师益友与之相隔得已很遥远、很遥远了。

  本人既不经商,又不从政,充其量只能算一介准书生。

环顾四周,有人在麻将桌上痛赌,有人在饭店酒楼里疯吃,有人在歌厅舞池间狂跳……。

实话实说,于这些自己总是不屑一顾,我不认为这些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快乐,倒不如一头扎进书海“躲进小楼成一统”来得惬意。

于是便有人讥笑自己书卷气,有何快乐可言,不孤独才怪,然而我不以为然,我不认为自己不快乐,更不认为自己孤独。

  从小爱看书,至今痴情不改。

与书为伴的日子,遨游书海的日子,于我是美丽的日子。

如果说真要把读书说成是孤独的话,那么这也只能算是美丽的孤独罢了。

想当年,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自己读得心旌摇曳、读得思想发颤、读得泪水潸然,保尔.柯察金的悲与喜,至今于我仍感受如昨,他的坚强,于我更是一生的鼓舞,这鼓舞,只有挚爱的朋友才能给予的呵。

清代王文治有联云“得好友来如对月,有奇书读胜看花。

”好友奇书是相等的。

家居生活,我更喜欢与书这个朋友在一起,独居蜗室,以茗佐之,闲适、随意,不拘泥于坐姿,或坐或卧或靠,一杯茶在,一卷书在,在幽淡的清香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纵情领略朋友带给你骏马秋风的粗犷豪放,杏花春雨的清丽婉约,使自己心脑归于宁静与淡泊,使生命超然于物外,不亦乐乎

读书让我如此美丽,孤独于我何有

  说句心里话,自己骨子里头敬重的还是那些古今读书人,他们在漫漫书海里与书为友,与书为伍,如骆驼样艰难跋涉,从不言孤独,为人类留下了不朽的文化遗产,实为我们后辈崇尚之典范。

远者,孔子的韦编三绝,匡衡的凿壁偷光等读书故事,无不让人肃然起敬;近者,被誉之为泰斗的钱钟书先生,毕生独立独行,视富贵如浮云,视读书如生命,被誉之为大师的沈从文先生,一生淡薄,读书从文,乐此不疲,何等的高贵。

等等,这些泰斗们、大师们从不把读书看成是自讨苦吃的差事,相反,他们在读书中把寂寞的光阴换成巨大的享受时刻,在读书中把握了人类的智慧与先机,从而推动了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这样的读书人,我等只能望其项背呵。

于我而言,柴门小院,邀来清风明月,让皎洁清辉洒满青青衣衿,心无傍鹜,秉烛而读,让自己朴实的情感与伟大的思想亲密无间地交流,这就是读书人的理想境界了。

  现代社会。

寂寞像一把刀,把多人都逼疯了,消磨寂寞的方式方法很多,但我始终认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回到书本这个朋友当中,不失为一个上策,苏东坡有云“宁可食之肉,不可居无竹,更不可读无书。

”,一个更字,可见之,把读书摆在何等重要的位置,可见之,没书本这个朋友的日子是多么的难过。

浮躁而又自命寂寞的人们呵,什么时候能让书本悄悄地重新回到你的身傍,用它那春风润雨般的语言,轻柔地抚摸你那躁动不安的魂灵

我看什么时候世上众人不把读书看成是阳春白雪,曲高和寡的事情,普遍热爱读书,甚至嗜书如命,这本身就意味着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了。

  书籍最大的优点是不嫌贫爱富,只要你选择了它,它就永远是你的忠实朋友,读书人与书同行,日子永远不会孤独。

读书笔记《读书,让我们不再孤单》

自己写吧,书到用时方恨少呀

求100篇(少一点没关系)短文(随便哪篇都行)读后感,字数不限

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我家书架上,静静地躺着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那本书是我小学里最爱看的一本书。

看完了整本书我才发现,小豆豆每天都过着和我们不一样的生活,在不一样的学校上课。

小豆豆的学校和我们的学校有大大的区别,也和我们过着不一样的生活,我也羡慕小豆豆了,她过的生活是那样的多资多彩的,她一开始一年级就被退学了,小豆豆的妈妈怕她有心理障碍就没有告诉她,给小豆豆另外找了一所学校故事就从这开始了。

她身边的人最让我眼红的就是那个校长了,他表面上看起来就和别的人一样,但我认为校长的那颗心是别人永远都没有的,校长静静的听着小豆豆讲了三个小时,却没有走没有大瞌睡没有做别的事情,就连小豆豆自己都对这个校长惊讶。

我更是对这个校长了许多的敬佩之情,我想我们应该学习他那种无论对谁都是有礼貌的,不要因为她是小孩她的话就没有什么可以听的,小孩和大人都是人,我们小孩也有自己想说的话,而大人永远都不会认真的听小孩说的话,而这个小豆豆的校长做到了。

校长总是会答应孩子们那些纯真的要求,可能在校长眼里人人平等,小豆豆我怎能不敬佩你的校长呢

我记得小豆豆的学校经常组织游戏,我认为最好玩的已经数不胜数了,最好笑的那一次,就是:小豆豆的学校组织捉鬼游戏,扮鬼的同学还没有被人抓到就已经自己跑回学校了,哈哈鬼怕鬼啊

我还记得有一次活动要上树,可小豆豆班上的一个男孩腿不行,爬不上,可是热心的小豆豆,努力和男孩一起,小豆豆拖着他的腿,他往上爬,我心底叫着:“加油

加油

”,终于他们总算爬上去了,我真为他们捏了把汗。

虽然,那所欢乐的学校被火烧了,但这本书上的学校它会永远在我们心里永远永远。

凿壁偷光读后感我在假期里,读了一篇文章叫《凿壁偷光》,很受感动。

凿壁偷光这个故事,讲的是在西汉年间,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叫匡衡,他一心想读书,可是他家穷得连肚子都填不饱,那么上学对他们家来说更是一件奢侈的事,根本不可能。

穷人家的孩子白天要干活,所以只能在晚上看书,可是他家连油灯都买不起,怎么办呢

就在匡衡躺在炕上失望的时候,墙上的一线光亮给了他启示,于是他又把透光的墙缝抠大了一些,从此以后,每天晚上,匡衡都借着邻居家的光来发奋读书。

家里的书读完了,他又找了一个给别人家干活不要钱的工作,报酬只是读这家主人的藏书。

匡衡就是这样勤奋学习,终于成了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后来他做了汉元帝的丞相,成为西汉时期有名的学者。

匡衡的故事,深深地打动着我,他在家徒四壁的环境下,仍能刻苦学习,最终成为知识渊博的学者,而我们的生活条件这么好,可我们却不知道知识的重要性,整天光想着玩,太不应该了,以后我会时刻鼓励自己,多向匡衡学习,多读书,好读书。

读《宽恕自己》有感这是我看了一本书后的读后感,它叫作《宽恕自己》。

人们往往因为放不下心中的郁结而让自己感到痛苦,觉得自己过去做错的事情无法原谅或者别人做的事情无法原谅,而责备自己或者他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人感到愧疚或罪恶感往往是为了逃避承担错误的后果,而责任感则让我们不断的陷入愧疚的漩涡不能自拔,不是我感受不到身边同学的悲伤,我也曾有过那种感觉,觉得自己做的事情伤害了别人,因此无法原谅自己,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坏蛋,因此一直对他保持歉意,不敢期待他的原谅,后来我发现我在他心中早已不算一回事,然后我就一下子释放了。

为什么心中要装那么多的歉意或者不爽呢?或许你早已在他心中不算什么,那么再自责又有什么用呢?我并不是说自责不好,自责最起码是对自己的自省,但过去了的,已经无法改变的,再自责也没有用,选择宽恕,宽恕别人的同时也释放自己!原谅生活中的太多不容易和太多不完美,宽恕自己过去的失败,才能放下包袱,大步向前!放下心中的小悲伤,告诉自己那不算什么,一切都会过去的。

对于爱或不爱,或者在爱中遇到什么伤害,难道你要因为别人对你的伤害就不在相信爱了吗?难道一开始你爱的那个值得你爱的人后来发现他不再值得你爱就悔恨,就恨他,或者恨自己没有看清吗?要明白爱是主动的,而不是你值得我去爱,我才去爱你。

他是会变的,你也是会变的,他变得不再值得你爱,或者你变得不再爱他那种类型。

爱不是需要,不是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而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爱本来就是一种感受,一种不需要值不值得来衡量的付出。

我不知道有没有说清楚我看过这本书的感受,或者你又没有懂,只是最近看到身边的朋友都有一点儿小悲伤,我希望你们能宽恕自己,让自己更快乐一点,这样大家都高兴。

我希望身边的朋友都能去看看这本书,受益匪浅.读《狼王梦》有感《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

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

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

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

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

可是梦中就是梦。

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

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

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

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

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

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

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

那景象就如我小时候被母亲打一样,那都是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啊!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

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

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不会的。

双毛弄断她的腿,媚媚把她赶出家外……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再说,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很多人选择这种教育方式,而更多的是溺爱。

溺爱,使孩子们都越来越依赖父母,从而造成不再自己去实践,不再自己去做事,全都交给了父母。

长大后,他却怨恨父母,小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管教他,使他现在一事无成。

这种爱比紫岚的那种爱更加危险!可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呢?我想了很久,发现母爱是多面化的,紫岚的那种是既残忍而又伟大的爱。

意想到这里,矛盾的心理化成一种愉快的心情。

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

母爱的心是一个深渊,但在它的最深处你总会得到宽恕。

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

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外,而流下了两行属于母亲再悲伤的泪花……唯一的听众读后感每一个人都有天分,每一个人都可以成功,主要是看你努力没有。

如果你勤奋、努力,就一定会很快到达成功的彼岸,收获硕果的殿堂。

但是,在成功的时候,需要一些自信与鼓励,才能让你成功的步子迈得更大些,与成功的距离更接近。

今天,我读了《唯一的听众》这篇文章,让我感动万分。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内容是:这篇文章以写事为主,通过记叙一位音乐学院著名的教授,为了鼓励一名自信不足的孩子鼓起练琴的勇力,树立成功的信念,谎称自己是个聋子,让这个孩子从一个“音乐白痴”成长为能“奏出真正音乐的”小提琴手的故事。

“我想你一定拉得非常好,可惜我的耳朵聋了。

如果不介意我在场,请继续吧

”读到这,我感受到:这句话里写出了老人对“我”的鼓励。

作为一位音乐学院最有声望的教授,老人听出“我”拉得并不好,更从“我”被人发现后“准备溜走”的举去吧,发现“我”缺乏信心。

出于对年轻人的爱护,教练人谎称自己耳聋了,是为听不到好听的琴声向“我”表示歉意。

听惯了亲人对“我”白痴的评价,第一次听到陌生老人称赞,尽管是个聋子,但“我”还是充满了快乐。

老人的话让“我”有了面对老人拉琴的勇气。

文中的老人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在小男孩丧失信心时,说些鼓励他的话,让他立马恢复信心,振作起来。

小男孩就是因为老奶奶鼓励的话语,让他从而努力起来,走向成功的对岸。

其实,每个人都需要鼓励。

就说我学书法这件事吧

刚开始有时候,我觉得特别难,怎么也写不好。

这个时候妈妈做了我最强大的支持者:“你不要灰心,要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和坚持下去,胜利绝对属于你。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很快有了明显的进步。

现在,老师经常表扬我,同学们也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

我越来越喜欢书法了。

这个明显的进步,与妈妈的鼓励是分不开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都是在别人无私帮助中成功的。

默默的关怀,真诚的帮助、持久的关注、热情的鼓励,都能够帮助别人树立自信。

我们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信心,有毅力、刻苦学习,一定能获得成功。

读《钓鱼的启示》有感道德只是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来却很难。

今天,我读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让我领悟了这句话的真正内涵。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我钓到了一条大鲈鱼,因为没有到开放的时间,父亲命令我把鲈鱼放回湖中。

三十四年过去了,每当我面临道德抉择的时候,总会想起父亲告诫我的话。

从此,我便有了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刚开始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脑海中就产生这样一个疑问:父亲让我把鲈鱼放回湖中,是因为他不喜欢这条鲈鱼呢?还是他的道德告诉他不能贪心呢?带着好奇心,我开始了深入的思考,我把文章又仔细地读了一遍,这回我找到了两个不是不喜欢才放回湖里的证据,分别是“我和父亲得意地欣赏这条漂亮的大鲈鱼”、“父亲盯了鲈鱼好长时间后,命令我放回湖中”。

对于这两句话,我的看法是:第一句话的得意和欣赏代表了父亲喜欢大鲈鱼,第二句话代表了父亲对大鲈鱼的依依不舍。

尽管这样,父亲还是让我把鲈鱼放生,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产生了敬佩,正是因为他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正确的抉择,才使我走向了一条正直的道路,他真是一位英明的父亲!看这个文中的父亲,联想到了我的父母,他们也像文中的父亲一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给我做出了很好的表率。

他们平时也对我要求十分严格,违背道德的事情,坚决不能做。

当他们严格要求我的时候,刚开始我还有点反感,有点儿不高兴,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理解了父母的一番苦心,他们这样做是对的。

如果没有他们的约束,我难免会误入歧途。

我也有过类似关于道德抉择的经历。

有一次,我放学后打扫卫生时,竟然在我的座位下发现一枝笔。

那枝笔很漂亮,是我喜欢的一种。

我拾起它正想把它装入自己的书包,突然想起爸爸曾经告诫我的话:“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

”我脸上顿时火辣辣的,就左顾右盼找失主,无奈同学们都回家了,我便先把它装了起来。

第二天一来我就四处打听,才知道是武烁菡丢的,当我把那枝笔还给她时,她微笑地向我表示感谢,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高兴,我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件事虽然很小,但也足以让我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抉择。

人生的路还很长,也许会遇到比这枝笔还要诱惑人的“笔”,因此,我要用道德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终身做个正直的人。

读《热爱生命》有感“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

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

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

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

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

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

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

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

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

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人,一撇,一那。

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

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

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读《单翼天使不孤单》有感我从小就爱看书,每天必看书。

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在我孤单的时候它陪伴着我。

黑夜,在我最孤单的时候也是它在默默伴随着我,陪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无眠之夜,所以我彻彻底底地成了书的忠实粉丝。

每次出去的时候,都要带回来几本有趣的课外书,岂今为止,我家的书数量较多,在这么多的课外读物当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写的《单翼天使不孤单》。

书中叙述了一位名叫张小伟的优秀学生,他是一个失去单翼,性格内向的小男孩。

他的内心是一口永远没有底的深井,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心底始终暗藏着悲伤,孤独、忧伤的他时常想起自己死去的父亲。

他尽力表现的很乖巧,确实想让老师喜欢他,因为他要演饰自己挥之不去的悲伤,他渴望和睦,幸福。

是班上新来的胡老师,让他抹去、擦掉了自己的抑郁,变得开朗起来,让他觉得即使不显得那么乖巧,也能获得别人的关心与爱护。

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知,自己的周围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单翼天使”。

他表面上很懂事、早熟,可这却是他最虚伪最无奈的一面,渐渐的,张小伟知道,“单翼天使”只有互相“拥抱”才可以在天空中更好地飞翔。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懂得了:不管自己是否是一位失去单翼的孩子,家和父母永远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永远给我们数不尽的温暖。

不要因为自己是“单翼天使”,从而感到深深的自卑与伤感。

因为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在默默地关心、支持着你;有人一直在做你心中的“太阳花”,给你希望与自信,让你去追寻、实现理想;有人在向你伸出最温暖的臂膀。

等待着你的是美好的明天……正因如此,我们才更要展现自己最阳光、无瑕的一面,与周围的伙伴更好地相处在一起。

让自己与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更好地飞翔,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快乐的蓝天……也许你失去了一段美好、珍贵的父爱或母爱,但上天总会送一段新的爱来作为补偿还给你,请不要拒绝,因为这是你和你的家人,抚平伤口的一剂良药。

你们将永远地幸福并快乐下去,试着让自己接受另一只新的翅膀,或许刚开始将飞得不怎么好,但只要坚信自己能行,相信时间会让一切永远的美好下去......真诚地祝愿大家永远地幸福且快乐下去,与伙伴们在属于自己的天穹中自由自在地翱翔 。

直至飞向天空的最高点,让别人看到现在的你是最优秀最美好的!读《绾青丝》有感时隔三年重新来看《绾青丝》, 一口气看完,还是像第一次看那样,心好痛,眼泪总是不知不觉地溢满眼眶,一滴一滴的流下,这可能是很多《绾青丝》的读者的共同点吧。

看到云峥死之后就不想再看了,过去从没有看到这样的男主,或许他并不是男主,只是作者为女主所准备的一个过程。

但是正是因为他的死,让我第一次有点恨作者了,为什么要创造出这么一个人,让我心痛,让我到最后一看到云峥这个名字就开始止不住眼泪。

时常在幻想着,云峥会再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哪怕换成另一个身份,另一具身体,毕竟有女主作先例,希望冥焰能够帮助云峥复活,或者希望冥焰与云峥就是是一个人,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个可以解释的通的让云峥复活的借口了。

实际上我一直觉得这样一女N男的文章是有些白痴的,但是绾青丝却没有给我这样的感觉。

楚殇、云峥、冥焰、,宇公子,每一个人都很爱叶儿,可是每个人的爱却又完全不一样,每个人都爱得那么让人心痛,最后却也注定只有一个可以陪叶儿走完一生。

宇公子的爱让我叹息,冥焰的爱让我心酸,楚殇的爱让我感动,可是云峥,他却是让我心碎的。

那个时候,叶儿被情所伤,云峥想远离这个世界,他们是那么的相似,仿佛将一切置身事外.。

任何一个女人,在被情所伤的时候,一个男子来帮助你,你都会有一些好感,不是吗?叶儿一开始对云峥只是知己,两人对于这个世界时如此的相似。

云峥是中蛊之人,中蛊的人,是不可以有情的,云峥一开始认识花花,只是因为叶儿可以解蛊,可以帮助她,但是叶儿又是那样一个人迷人的女子,不是美貌,不是声音,而是性格,叶儿与众不同的一切,无不在吸引着云峥,而云峥,这样一个温柔的男子,又有谁不会喜欢呢?他们俩,是日久生情..呆在云峥身边你不会悲伤,只有幸福,虽然这个自小中蛊的男子,被病痛折磨,但是,他的安全感,真的存在。

和他相处,会感到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有夫如此,夫复何求!所以作者在云峥死后,不断地在写,叶儿对于云峥的思恋,那个血泪,这个男子,真的让人爱上他.....一直觉得云峥的感情是最纯洁的,没有世俗的顾虑,犹如坠落凡间的天使,也许是因为他太好了,所以不是凡间女子所能得到的,所以注定是个悲剧。

看到云峥死后女主的悲伤,我也哭得双眼红肿,老天待他何其不公啊。

一遍一遍的看着那几章,总希望是自己看错了,或者有一天作者能把文给改了。

但是没有了这样的结局,云峥在我们心中的形象不会这么难忘。

最让我想到就心碎的无疑是云峥在转世之前留给叶儿那段话“我的妻子是这世上最美好的女子,若我能活着,我愿意倾尽所有去爱护她,给她幸福,可是上天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我这一生,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她。

我是一个很自私的男人,明知道自己不能陪她一生,仍然瞒着她、娶了她,我为了自己的余生能获得幸福,毁了她的幸福,所以,我希望她以后的人生能过得幸福,我的妻子,值得比我更好的男人去爱她……她那样聪慧,会明白我选择转世,不是想违背对她的承诺,而是想让她知道,我不愿意做她的牵挂,不愿意用我留给她短短一年时间的回忆,去束缚她的心,禁锢她的下半生。

”我受不了看到这段话,每次看着都泪流满面。

这样的男子现实中永远也不可能有,他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但是他给的爱却让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读《斑羚飞渡》有感看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掀起了千层巨浪,感慨万千。

它描写了一群被逼至绝境的斑羚,为了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方法摆脱困境的壮举。

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这是一种为了种族的延续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是一种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道路的精神!“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没有一只老年斑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它们的心里很坦然,很踏实:为了下一代,我们有了坚定的勇气,可以无悔地牺牲自己,完成这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

我敬佩这些勇敢的斑羚,特别是镰刀头羊,他没有做人类的奴隶,没有做人类的囚徒。

“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它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

而有的人,却甘于屈服,在生死抉择之际,他们毅然选择了在他人的膝下苟活,只为了一己私利。

这是可耻的自私蒙蔽了人类的思想,冲昏了人类的头脑,埋没了人类的心灵。

但有的人也具有和老斑羚们一样的牺牲精神,那就是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有多少人本来能逃生却为了救别人而牺牲。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谭千秋老师。

这是一位英雄的教师,当救援人员发现他时,他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四个学生都活了下来,他却永远离去了。

还有一个小男孩手刨四个小时从废墟下救出了同学,但他的双手却血肉模糊,他就是马健。

他们的心灵是伟大高洁的。

假如我们能搏击蓝天,那是他们给了我们腾飞的翅膀;假如我们是击浪的勇士,那是他们给了我们弄潮的力量;假如我们是不灭的火炬,那是他们给了我们青春的光亮。

他们和斑羚们一样,都是可以用自己最大的力量去为他人付出全部的英雄,他们是我们的骄傲。

在赞美斑羚的同时,我也为那些狩猎的人感到心痛,他们是罪魁祸首。

大自然是需要和谐的,虽然我们是最高级的动物,但其他的动物依然有它们自己的生活和情感,它们也有深爱的伙伴,也有感人至深的亲情,但几声枪响,破坏了它们的安宁,让它们失去了美好的家园。

这对我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因为我们不是斑羚,但对它们来说呢?失去亲人的痛苦又有谁能体会,人们为什么不能和它们和谐相处呢?毕竟它们也是生命,我们大家都是大自然的孩子。

将心比心吧,苍天最终还是让斑羚们繁衍了下来,这是它们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而我们人类,从来不需要用任何的代价来换取生存的机会,和它们相比,我们幸福多了。

它们用无私感动了上苍,它们的善良代代相传,这一飞渡的壮举谱写了生命的乐章,也带给我们深深的自责与愧疚。

其实,生命需要奉献与牺牲,这样才有意义。

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开一朵花,你生命的芳香就会灿烂一片;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增添一份温暖,你生命的芳香就会沁人心脾;当这一切在你的心田荡漾着涟漪的时候,你一定会感受到一种温情关爱的芳香。

我想,那些为了救年轻斑羚而失去生命的老斑羚们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我合上书,闭上眼,只听见窗外萧萧细细的雨声,那一幕情景,依旧栩栩如生,只是生命已去,再多悔恨的眼泪也只能化作春夜的一丝细雨,滋润那片曾经茂盛欢腾的草原……由于字数有限只能先给这几篇了

给我来一篇读书感受 不要太好的 一般就行。

我水平不行,老师能看出来~ 500字左右 就行。

+++++分啊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

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这是我看过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

他流落到了孤岛上。

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

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

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

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

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

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

一天

两天

我又能干些什么

会劈柴

会打猎做饭

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

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

我准会憋死的

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读《红楼梦》有感《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

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

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

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读《三国演义》有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

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

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

像汉室刘蝉,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笑逐言开)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

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

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

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

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

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

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

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

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

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

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

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

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

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

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

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

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

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

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

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

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

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

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

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

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

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

举棒打死了白骨精。

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

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

只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而唐僧却没有,所以彼此间产生了很多矛盾,很多误会。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

上面中间那段三打白骨精可以是片段的读后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中学生适用) 压抑的太久,让我们来为有人实现梦想中的自由而欢呼雀跃。

我们是孩子。

想象是我们亲密的伙伴,梦境是我们达成心愿的一条捷径。

谁有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留恋往返

汤姆

汤姆·索亚

是的,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

全世界少年儿童的伙伴。

马克·吐温是世界文明的小说家,他擅长将现实主义的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和谐地统一,因此他的作品被世人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

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汤姆以其栩栩如生的顽童形象,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它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浪漫的美国生活。

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

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将军,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

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

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

“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

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

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了。

小汤姆的故事是一个个令人废寝忘食的故事。

在主日学校里,他是顽皮,惹老师头疼的问题儿童。

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施出诡计,不但让那些男孩不知不觉地自愿成为他的“俘虏”,还自动奉上谢礼。

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证凶手卓依。

成了一个不起的英雄。

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佩琪还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宝藏。

汤姆·索亚的作为,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一切,在汤姆的身上我们能看见许多人童年的幻想。

而实现这一梦境的就是鬼精灵汤姆和赐于他“生命”的小说家马克·吐温。

汤姆·索亚不仅仅是为儿童所作的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为使所有人回忆童年,梦想童年所刻画出来的一个小精灵。

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

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

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们大家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境相同的画面,让自己的想像畅游“世界”吧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

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

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

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

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

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

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

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

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

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

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不再让你孤单电影观后感

[不再让你孤单电影观后感]看了一部电影,是舒淇和刘烨主演的《不再让你孤单》,其中哭了N次,感动,我不是非常相信爱情这个东西,只是一直认为两个人在一起,只是一种荷尔蒙在发作,只是大家都需要肩膀,需要可以搀扶着过一生的伴,可是我突然间很坚信,这个世界中,肯定有像他们这样子和他弟弟那种爱情的存在,小苑说,只要跟他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不再让你孤单电影观后感。

于是我想起了他,我不是很善于表达感情的人,像他说的,我对陌生人很客气,对熟悉的人很苛刻,我所有的坏脾气与坏习惯都在他面前表现的淋漓尽致,心情不好,就骂他,打他,还老是把他贬的一文不值,怪他没在身边陪我,说他没钱,说他家人烦,其实,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他妈妈病了,看见他为他妈妈奔波,看见他把钱都花在妈妈的身上,看见他为了买回属于我们的房子,辛苦劳累,其实一直都很想对他说,你真的很好,很好,你是世界上最好的男朋友,只有你能包容我的无理取闹,我的大脾气,我所有很无理的要求。

我还想对他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妈妈的病一定会好的,我不会再说你家人烦,我会像对待自己亲人一样对你的家人,还有,我会很努力改掉我爱发脾气的坏习惯,我不会再你朋友面前摆臭,不会在你和客户吃饭时故意不挂电话,不会在每次你要走的时候,故意生气不让你走,要你留下来,不会晚上跟你讲电话时让你本来就烦躁的心情变得更烦,观后感《不再让你孤单电影观后感》。

认识快一年了,我们一起走过许多路,我们经历着别的情侣不会经历的事,现实生活一直在考验着我们,但我们都走过来了,我一直想写一篇日志记录我们的点点滴滴,但我怕别人觉得我矫情,承认我是个很爱面子的人,我希望我的男朋友是最最优秀的,我希望我是所有人中最幸福的,事实上,他真的让我感到幸福了,那时,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喝醉了,打电话给他,说我要嫁给他,让他赚多点钱来取我,也许从那时起,我已经认定他了,也只有他会在我喝醉酒时帮我脱鞋,洗脚,帮我拿牙刷和桶到床边,只是因为我不想走到厕所刷牙,还会帮我洗衣服,洗被子,帮我按摩,在我想吃东西时买给我吃,帮我吹头发,还帮我买衣服,鞋子,包包,买完之后还要被我说没眼光。

为我做的事情太多了,而我却像小孩子一样,一直跟你斗气,亲爱的,我错了。

写这篇日志时,接到他的电话,心里一下子变得暖暖的,放心,亲爱的,不会再让你感到孤单.Believe that we will be happy. 。

奥特曼之歌每张照片都有一个故事,这个是去年圣诞节我们在公司宿舍照的,那天真的很开心,我们七八个人在宿舍打火锅,喝酒,每个人都喝的醉熏熏的,后面觉得心血来潮,和亲爱的来张错位照片,有没有被骗到,哈哈,我是个女强人---妞,你就给爷乖乖就范吧。

哇哈哈。

好文。

要支持谢谢你的支持。

亲爱的明天从浙江飞回来,只为了要去我家,心里真的很感动。

图片:http_imgload_副本.jpg   〔不再让你孤单电影观后感〕随文赠言:【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读书,让我不再孤独

书籍是人类的朋友,读书人与书为伍,就是与朋友为伍,有朋友的人,当然不会孤独。

  凡书者,除非坏书,或予人以明智,或予人以怡情,或予人以灵秀。

坐拥书城,浸淫于人类长河星光灿烂的睿智之中,读奇文、赏华章,亮若珠玑、贵若金玉、灿若锦绣的文字如潮水般漫过你的心田,内心的快乐足可以拥有整个世界,此时,你与良师益友在一起,此时,你的孤独不再。

  现代社会流光溢彩,人们在光怪陆离的商品经济中,忙乎如没头苍蝇团团转,忙过之后,到头来,除了兜里多了几个孔方兄,有谁能安下心来读一把书呢

心灵的孤独已悄然袭击被金钱包裹的血肉之,这是不争的事实。

窃以为此时,人类这个良师益友与之相隔得已很遥远、很遥远了。

  本人既不经商,又不从政,充其量只能算一介准书生。

环顾四周,有人在麻将桌上痛赌,有人在饭店酒楼里疯吃,有人在歌厅舞池间狂跳……。

实话实说,于这些自己总是不屑一顾,我不认为这些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快乐,倒不如一头扎进书海“躲进小楼成一统”来得惬意。

于是便有人讥笑自己书卷气,有何快乐可言,不孤独才怪,然而我不以为然,我不认为自己不快乐,更不认为自己孤独。

  从小爱看书,至今痴情不改。

与书为伴的日子,遨游书海的日子,于我是美丽的日子。

如果说真要把读书说成是孤独的话,那么这也只能算是美丽的孤独罢了。

想当年,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自己读得心旌摇曳、读得思想发颤、读得泪水潸然,保尔.柯察金的悲与喜,至今于我仍感受如昨,他的坚强,于我更是一生的鼓舞,这鼓舞,只有挚爱的朋友才能给予的呵。

清代王文治有联云“得好友来如对月,有奇书读胜看花。

”好友奇书是相等的。

家居生活,我更喜欢与书这个朋友在一起,独居蜗室,以茗佐之,闲适、随意,不拘泥于坐姿,或坐或卧或靠,一杯茶在,一卷书在,在幽淡的清香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纵情领略朋友带给你骏马秋风的粗犷豪放,杏花春雨的清丽婉约,使自己心脑归于宁静与淡泊,使生命超然于物外,不亦乐乎

读书让我如此美丽,孤独于我何有

  说句心里话,自己骨子里头敬重的还是那些古今读书人,他们在漫漫书海里与书为友,与书为伍,如骆驼样艰难跋涉,从不言孤独,为人类留下了不朽的文化遗产,实为我们后辈崇尚之典范。

远者,孔子的韦编三绝,匡衡的凿壁偷光等读书故事,无不让人肃然起敬;近者,被誉之为泰斗的钱钟书先生,毕生独立独行,视富贵如浮云,视读书如生命,被誉之为大师的沈从文先生,一生淡薄,读书从文,乐此不疲,何等的高贵。

等等,这些泰斗们、大师们从不把读书看成是自讨苦吃的差事,相反,他们在读书中把寂寞的光阴换成巨大的享受时刻,在读书中把握了人类的智慧与先机,从而推动了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这样的读书人,我等只能望其项背呵。

于我而言,柴门小院,邀来清风明月,让皎洁清辉洒满青青衣衿,心无傍鹜,秉烛而读,让自己朴实的情感与伟大的思想亲密无间地交流,这就是读书人的理想境界了。

  现代社会。

寂寞像一把刀,把多人都逼疯了,消磨寂寞的方式方法很多,但我始终认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回到书本这个朋友当中,不失为一个上策,苏东坡有云“宁可食之肉,不可居无竹,更不可读无书。

”,一个更字,可见之,把读书摆在何等重要的位置,可见之,没书本这个朋友的日子是多么的难过。

浮躁而又自命寂寞的人们呵,什么时候能让书本悄悄地重新回到你的身傍,用它那春风润雨般的语言,轻柔地抚摸你那躁动不安的魂灵

我看什么时候世上众人不把读书看成是阳春白雪,曲高和寡的事情,普遍热爱读书,甚至嗜书如命,这本身就意味着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了。

  书籍最大的优点是不嫌贫爱富,只要你选择了它,它就永远是你的忠实朋友,读书人与书同行,日子永远不会孤独。

  (希望能帮得到你)

一本书的读后感 不少于800字.

读后感有很多,比较经典的,爱国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这本书,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我真正感受到“保尔”这个名字的伟大,领略到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对革命事业的执着追求;工地上的磨难和病床上的痛苦等种种考验,让他具有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让他具有毫不畏惧地面对一切磨难的可贵精神,让他战胜了人生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把自己铸成了一块坚不可摧的“钢铁”。

那是什么力量支配着他呢

是对共产主义坚定不移的信念。

  书看完了,然而书上的一件件事,一幕幕都使我感叹,如何看待人生这个问题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

人的一生究竟应当怎样度过

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什么只属于文我们自己,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前,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在想,保尔为什么能够不知疲倦地工作,工作,再工作,以至于他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写作呢

是什么在激励着他呢

正是这种完美的人生哲理和信念一直鼓舞着他奋斗不息。

  与保尔相比,我们有着优越的物质生活和学习条件;与残疾人相比,我们又拥有健康的体魄。

这些都为我们的成才创造机会,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奋发努力而虚度年华呢

也许正因为我们拥有的太多,所以才不容易感觉到他们的宝贵,才不懂得珍惜。

然而有一天当我们不再拥有旺盛得精力和强健的体魄时,回首往事将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呢

也许是更多的空虚和追悔吧

  以前,我有一个不小的缺点,做事缺乏毅力,常常中途打退堂鼓。

比如刚学英语时,觉得挺新鲜,还能大早起来拼读英语单词。

不久,觉得记单词既枯燥又乏味,慢慢地就没劲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部好书。

保尔的故事曾使多少人面对人生的挑战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毅然前进。

镜以淬而日明,钢以炼而日坚。

希望之路就在我们的脚下延伸,但愿会留下更多闪光的,属于我们的足迹……还有爱的教育“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是啊,爱在我们之间无所不在:父母亲对你的爱;亲朋好友对你的关怀……可当我读了《爱的教育》后,对它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爱的教育》采用了日记体的形式,讲述一个名叫安利柯的小男孩的成长的故事,详细地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

  《爱的教育》全书100篇,其中《仁慈的花朵》最让我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它描述了女子学校的女同学们帮助一个因在扫烟筒时丢了三十个铜板的小少年,并且还瞒着校长——做了一群“无名英雄”。

英国哲学家洛克说得好:“我始终认为人们的行动是他们的思想的最好证明。

”这个故事中闪耀着的崇高的品质和道德的光辉,给我的心灵以强烈的震撼。

  而如今的社会上,有些人则非常势利,他(她)们的行为准则是看是否对自己有利,即使在道义面前也不放弃讨价还价。

这种人是非常渺小的,他们的处事哲学必然会遭到人们的鄙弃。

因为虚伪换不来真情,冷酷换不来热忱。

冷漠自私者失去了做人的道义,他们就很难得到别人尽心尽力的帮助,有失道之因,必然有寡助之果。

人生的错误,往往在于“自私自利”四个字,私利不去,公道则亡。

  反之,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善待别人,等于善待自己;给别人幸福,就是给自己幸福;温暖别人的同时,也温暖了自己。

一个人心里有别人,总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并有真情的奉献,那么得到的将是内心的充实,高尚的人格,爱心的照耀,真情的温暖。

甘愿给社会付出真情和爱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因为幸福总是偏爱那些热爱生活而乐于奉献的善良的人。

  “人间情,不分天南地北,暖你暖我;献爱心,莫谈贫富‘贵贱’,人人可为。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献给他人一份爱心,留给自己一份春天。

”真情,让你我心灵相通;真情,使世界不再孤单。

只要你我伸出温暖之手,让世界充满爱,真情可以到永远。

  愿生活中处处开满真、善、美的鲜花。

还有文学方面的,飞鸟集的读后感“我相信你的爱。

”泰戈尔如是说。

  夏天的飞鸟,穿透黎明前雾霭般的晨光,带过云朵的边角,沾染了森林高处树梢上的凝露,划过天空留下点点痕迹。

飞鸟,永远没有栖息的理由。

它沉默的瞳孔里映射着淡薄的天光,流淌着对大自然隽永的爱恋。

  暴风雨后的初夏清晨,推开卧室的窗户,看到一个淡泊清新的世界。

正如读《飞鸟集》一样,似有淙淙的流水从山间飞漱而下,直流进心田,以缓慢的姿势,流出满满一腔的清新与宁静。

薄暮的晨光从地平线处发散,千万缕光芒明亮了大地,恍恍惚惚间,似回到了童年无数个天真玩耍的早晨。

几只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

  “我曾经历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到死亡,于是我以我在这伟大的世界里为乐。

”诗中伟大的世界一直存活在泰戈尔的心中。

白昼和黑夜,溪流和海洋,在那个世界里是美好的。

白昼里的露珠闪着晶莹的碎光,花草互相依偎,诉说着温情。

黑夜默默无闻地绽放出花朵,却让白天去接受谢意。

溪流是欢快活泼的,一路横亘着的大石磨平了它的棱角。

当它成为海洋便就浸染了静谧与深沉,一如海水默默时海边的暮色。

它们都在给予着,以沉默的方式。

它们爱着对方,爱着所有。

  自然是纯洁的,但它一旦有了思想,就在也不可能纯洁。

《飞鸟集》中除了有明亮的清晨,温柔的黑夜,还有孤独的黄昏,飘摇的风雪。

我们站在人类这一边,脑中灌满了忧思和寂寞。

“我们看错了世界,反而说它欺骗了我们。

”泰戈尔在诗中这样说。

他亦是一个诗人。

自由活在遥远的彼端,被束缚的灵魂浸透忧伤与孤独。

不完满的过去和背叛是他挣不开的枷锁。

纵使他智慧超群,看清万物本身,终抵不过一场苦心积虑的猜疑与指控。

当夏天的气息漫延至每一个角落,几只飞鸟掠过,骨骼作响,声带微不可见振动,开始歌唱。

渐渐的有什么东西苏醒。

诗人的风,穿越海洋和森林,找寻它自己的歌声。

  他是一个诗人,诗人爱着世界。

即使这个“世界”仍存在着阴暗、自私、欲望、背叛与肮脏。

即使只有小小的飞鸟肯为他停留,歌唱者“我爱你”,却已经足够让他虔诚地瞻仰整个世界,深信不疑。

一如泰戈尔曾说的“我相信你的爱。

”  也让这句话作为我的结束语。

这些都是800字,你参考一下,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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