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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的密使读后感

时间:2013-05-11 17:12

一千零一夜中的伊凡王子读后感想谁知道

我读了《伊子》,这个故很受启发。

  这个故事讲了王子伊和蛇妖的决斗中,十勇,而两个兄弟却什么都不管,只管自己的事,当王子身处险境时,七匹狼前来相助,与王子伊凡一起歼灭了蛇妖,在完成国王命令时,伊凡王子千方百计捉拿火鸟和金马,并且得到公主叶娜的喜欢,不久,王子伊凡与公主叶娜结为了一对伉俪。

  读了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我们要惩恶扬善,在我们正义者的心里,不论作恶者是谁,只要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就应受到惩罚,如果心里一直想夺取人家胜利的果实,那么,你将永远不会成功,最终一定是一个失败者。

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王子与贫儿》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

它描写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通过一个阴差阳错的偶在机会互相换了位置,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成了王子。

贫儿汤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宫里尽享荣华富贵,还当上了英国的新国王。

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在外四处流浪,不得不忍受贫穷和乞丐们的欺凌和嘲讽。

在好人霍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经历了重重劫难,改正了自己的坏习惯,最后终于回到了王宫。

而贫儿汤姆在良心的谴责下,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

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和他的子民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故事的想像极其丰富、语言幽默风趣,在带给儿童快乐的同时,能极大地激发儿童的想像力和对纯洁、善良、美好事物的向往。

这篇小说是以16世纪的英国为背景,描写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

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

于是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通过这个童话情节,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难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豪华奢侈。

在此同时,小说还鲜明地表明了人生生来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环境决定人物性格的唯物主义观念。

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

爱德华就曾跟汤姆说:“要是我们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

”的确,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

不仅如此,汤姆在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后,便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否定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的草菅人命,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

而爱德华在穿上贫儿衣服后,也能在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

这是他俩突然心血来潮或良心复苏吗

不,这是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对人的改造作用。

汤姆从人民中来,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

而爱德华从王宫走到人民中去以后,受人民生活的影响,也逐渐具有了跟统治者截然不同的品质和性格。

最后还有一点,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读者从小说所描写的人民大众的苦难生活,很自然会联想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从小说所描写的统治者的为所欲为,很自然会联想到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专横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思想言行,也很自然会联想到深刻的种族歧视。

因此,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其批评的矛头是指向19世纪的美国。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读后感100

故事说有一个叫哈利的孩,魔法学院院长邓布利他放在他姨,在十年里受尽了姨父和表哥达力的打,直到他十岁生日那晚,他收到了一副来自魔法学院的信,说他要到魔法学院去上学,在魔法学院,哈利认识了罗恩和赫敏,并成了好朋友,从罗恩和赫敏口中得知,原来自己的父母都是很优秀的巫师,他出身那年,史上有名的邪恶巫师伏地魔来了,爸爸妈妈为了保护儿子,牺牲在伏地魔手中,伏地魔又但没害到哈利,反而回到了他自己身上,伏地魔九死一身,只好狼狈的回了,哈利额头上却留下了一道疤。

现在,又有一个巫师出名起来,他叫小天狼星布莱克,报纸上说他用一条咒语就炸死了街上的15个麻瓜【等于不懂魔法的人类】,而他自然就被关进了阿兹卡班,据说那里有很多摄魂怪,它们面貌恐怖,吸取人身上的快乐,最后让他们成为干尸。

现在,小天狼星居然逃了,要知道,除了伏地魔,没有哪一个黑巫师能逃脱出阿兹卡班,魔法世界陷入了极度的恐慌中。

夜里,罗恩看见了小天狼星拿着一把刀对着他,他的尖叫声惊醒了全院,哈利再也受不住了,决定去找他,没想到……小天狼星和他爸爸是好朋友,也就是说他就是他的父,根本不是他杀的,是一个叫小矮星彼得杀的,小矮星彼得和他爸爸也是好朋友,他们一起学会了变形计,杀完人后他就变成耗子走了。

现在,小天狼星又被他们抓住了,正当小天狼星要入狱时,哈利救了他,于是,临走前,他对哈利说“:你真是你爸爸的好儿子,谢谢

我认为哈利很勇敢,他为了救教父,学会了守护神魔法,它可以抵挡摄魂怪,但这种魔法很难学,只有成年的巫师才能勉勉强强学会,哈利才13岁,就学会了,真了不起,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梦想需要尝试,如果一点都不尝试,那就肯定没希望,如果去尝试,即使失败了也能获得经验,下次再成功,所以一定要努力

王子的密使好词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一)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特别有意思的书,那就是一到七部,现在我准备与大家分享一下这套书里的故事以及看完这套书的感触。

就在哈利波特11岁生日即将来临之际,突然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

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却都被撕掉了。

  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

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

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

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

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

)。

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

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

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

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  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二)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感觉触动很大,深受教育和启发。

  以前,让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能让这套书风靡全球。

但是,等我读了之后,我就不再怀疑了。

全套共七本,主要讲述了小巫师哈利波特与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与邪恶势力代表伏地魔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

当我读完第一本时,不禁被哈利那颗对魔法执着学习的心打动了。

怀着好奇和热情的心去读第二本和第三本,禁不住被故事中那一件件奇妙的魔法用品震惊了。

接下来每读一本,我都期待下一本是怎样精彩的故事。

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迷住了,除非有急事,否则每读完一本都会心急火燎地找下一本。

当我读完时,我对哈利·波特的智慧和勇敢充满了赞叹。

在读和时,我已经是热泪盈眶。

当读完最后一本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终于取得了对伏地魔斗争的胜利,过上了幸福安稳的生活。

  在《哈利·波特》所展示的奇妙的巫师世界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和惊心动魄的故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阿不思·邓布利多……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巫师,让人感受到正义和光明的力量是多么伟大;除你武器、昏昏倒地、阿瓦达索命……一个个由巫师创造的神奇的战斗咒语,既让人身临其境,更让人认识到知识和探索的重要!我不禁感叹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的丰富!  读完《哈利·波特》,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

不要只是迷恋巫师世界的魔法,其实每个人的学习也都有自己的魔法,考试分数就是魔法值,公式、口诀、成语等就是咒语,自己的笔、大脑就是魔杖。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像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那样,定好自己的人生目标,刻苦学习,相互帮助,努力奋斗。

同时,要像巫师发明咒语一样,我们更要在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地学会探索和创新,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感谢作者J·K·罗琳老师,作为一个单身母亲能想到这么多,写出这么好的作品,太不容易了!感谢罗琳老师教会了我这么多,期待《哈利·波特》的续集尽快出版。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三)  幻妙的场景,奇特的魔法,有趣的事情,一直都以无法阻挡的魅力吸引着我。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有些文人会认为这是一部粗制滥造、用来消磨时间的小说,但我反而觉得它是一部励志小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哈利波特,一位有着特殊身份的男孩,他的出生是个奇迹,他的成长时刻被魔法界关注着,走在路上,所有的人都会议论纷纷,眼中充满着异样的目光,有崇敬,有讶异,哈利波特的心情也由此变得十分复杂。

他极其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了解当时所发生的事,他想弄清一切,他不想再承受这些目光,有时候他就想,他和正常人一样该多好。

  跟随着主人公,我们一起开始探寻他的身世之谜。

偶然,也是必然,哈利被送到了魔法学校,校园生活丰富多彩,他拥有两个好朋友,一位仁慈的校长,他们共同经历了生活中的不顺心、艰难险阻,他们一起哭过,笑过,烦恼过,也曾出现分歧,甚至要面临友谊破灭,但是他们最终依然互相依靠,同生共死,哈利波特也学会为自己身份的特殊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非常羡慕哈利.波特能有如此不平凡的经历,同时更加期待能拥有如他们一般纯洁的友谊,若能如他一样活着,人生将会变得非常精彩!  电影哈利.波特系列被翻拍成电影,吸引了大量人的眼球,魔法学校的背景设置在英国的苏格兰爱丁堡,城堡的唯美的风景深深得吸引着我,哈利波特与他的朋友之间超越性别界限的友谊,独特的风土人情让我让我无限神往!因此我便深深记住了英国这个国家!迷恋哈利波特的那段时间,出国留学网开口闭口都与英国有关,总是会情不自禁关注英国的消息,并且将自己的梦想提升了——去英国留学。

在向父母自豪的宣布了这个消息后,父母嗔笑道:“崇洋媚外!”那时候对父母的话还不以为然,还总是抱怨自己的国家有多么保守,总是达不到自己所谓的要求,但渐渐地,从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我发觉中国人是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们的,中国有着5000年的博大精深的历史,它有涵养,古人的流风遗韵总归是正确的,需要我们传承下去,而不能因为外国风土人情的流入,而忘却了自己国家的文化。

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把中国的文化学好,学活,我们哪样都不比别人差!  我这才发现,从一开始,我的梦想的立意便是错误的,不是为了成为外国人而去外国,不是一味的模仿,而是要去学习,去参考,把他们好的方面学回来,回国之后,加入自己的构思,为国家建设奉献力量,打造独一无二的世界强国——中国!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四)  哈利波特,一个勇敢的优秀男孩,深受大家的喜爱。

他,曾经一人面对过那个令世人恐惧的连名字都不敢提的黑魔头——伏地魔,面对了不止一次两次,而是八次!他所表现出的心中无我,只求大家——巫师界未来的幸福,是令人崇敬的。

  哈利,从一岁起,父母就死于伏地魔手下,自己却因为母亲的爱而活了下来,并且使伏地魔丧失了法力,化成了人不人幽灵不幽灵的东西。

这个从小无父无母的孩子,寄养在了他妈妈的姐姐家里。

在这个家庭里,虽说他们从未虐待过他,但也从没让他舒服过多少。

直到他十一岁,收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时,一切都变了……  在霍格沃茨学习的这几年,哈利结识了伙伴罗恩和赫敏,得到了韦斯莱家的热烈欢迎。

在霍格沃茨,他才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家,懂得了真正的快乐。

  几乎每一年,他都遇见了伏地魔,有时是真实的,有时是梦中的。

而每次,哈利都能死里逃生,摆脱伏地魔。

终于,在他十七岁的那一年,他克服了重重困难,销毁了魂器——伏地魔的六个灵魂;现在,伏地魔只剩下一个灵魂了。

在霍格沃茨,他同伏地魔展开了殊死较量,并极为潇洒地取得了胜利,赢得了老魔杖。

  而真正令我震撼的,不仅是哈利面对伏地魔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更多得是他不求虚荣,不爱施行权力,而是关心快不快乐。

他在校长办公室里,用天下第一老魔杖,修好了自己以前的魔杖——因为,他认为,使用自己的魔杖会让他更加快乐,这套书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感慨。

  哈利具备了伏地魔所没有的许多东西,信任朋友,便是其中一项。

真心信任一个朋友,朋友就会给予你极大的帮助。

就拿哈利波特来说吧,若没有罗恩给予他的鼓励,若没有赫敏给他的帮助,哈利是绝对不会消灭所有魂器,最后打败伏地魔的。

  哈利,是靠什么打败的伏地魔?其中不仅包含了长辈的爱,更多的包含了哈利的勇气——如果哈利胆小,那么,他就不会去想着消灭伏地魔,而是会接受长辈们的保护。

由此可见,勇气是极为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没有勇气,就不会成功。

  伏地魔,他只想着去征服世界,心中只有残酷,好象他认为,只有权力才能说明问题。

如果他真是这么认为,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

其实,快乐比权力更重要!伏地魔利用老魔仗,只想着去征服世界,最后当然没有实现愿望;而哈利,利用老魔杖修好了自己的魔杖,得到了永久得快乐。

  让我们都来做一个勇敢,快乐的人吧!结交一个帮助你的真心朋友,彼此互相信任,共同成就祖国大事!

哈利波特 英文读后感

My favourite bookDo you know Harry Potter? Its one of my favourite sparetime readings and it’s written by J. K. Rowling. She had the idea about Harry Potter when she was on train, “Harry just walked into my head.” She said later. She started writing the first edition of Harry Potter the next day.Harry Potter is a magical school student who wears glasses and has no parents, now he is 16 years old. He is very brave and known by everyone because he is the only person who will not die by devil. At school, he has two good friends, they are Rone and Henry.When read the book my first time, I feel very exciting and interesting. So I read it again and again, each time I have different feelings, sometimes I even feel as if I’m one of Potter’s partners. Now there are five edition of Harry Potter published and they are very popular with young students. Books about Harry Potter have sold millions of copies all over the world. Do you like Harry Potter? If you haven’t read the book yet, read it now and you’ll find a wonderful world.我最喜欢的书你知道哈利这是我最喜欢的业余,它的作者J.K.罗琳。

她对哈利·波特的想法时,她是在火车上,哈利刚刚走进我的脑袋。

”她说。

她开始写作哈利·波特次日第一版。

哈利·波特是一个魔法学校的学生戴眼镜,没有父母,现在他已经16岁了。

他是一个很勇敢的人,因为他是唯一不会死的人。

在学校里,他有两个好朋友,他们分别是罗恩和亨利。

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感到非常激动和有趣。

所以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有时我甚至觉得我是一个哈利波特的合作伙伴。

现在有五版的哈利·波特发表的,他们是非常受欢迎的年轻学生。

关于哈利·波特的书已经在全世界卖了数百万册。

你喜欢哈利·波特

如果你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现在就去读,你会发现一个奇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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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密室逃脱8卖火柴的小女孩第八关大门上的宝石装好然后你旋转一下嘛,旋转一下鼠标就可以找到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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