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年读后感800字左右作文
童年像一杯纯洁无暇的白开水,我们向里面加入何种原料,它都会小心的收藏,永远地刻在我们脑海之中,让我们舍不得,更不忍心去触痛那些美好的回忆…… 马克西姆。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暑期的一个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的童年生活。
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
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
幼小的阿廖沙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
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
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
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
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
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
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
《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着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 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
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
《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
想想我们的童年真是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有老师辛勤的培育;有父母的疼爱;有爷爷奶奶的呵护。
但拥有着这些的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有些人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他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
这些人是多么天真啊
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
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应该不再浪费;应该学会珍惜。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习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
高尔基的生平使我明白:其实人生只有三天,那便是昨天、今天、明天,让我们将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已经得到的更加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作回忆。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
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雪域童年》读后感800字
在与登品校长与原茨中小学张老师的交谈中,个人认为,当地所有的小学生“一刀切”地都到县城去读,对于高原山区的孩子来说,是不是合适或许还是值得商榷的——至少,那些低幼年级的孩子离家太远,生活尚无法自理,而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来说,家庭教育从此也就面临缺失。
登品也认为,德钦县里承担对孩子教育的所有费用(包括来回接送)确实也是好事,但也确实存在着家庭教育的缺失,而且,由于一些家长要去德钦看望孩子,因山路较远而危险,也增加了当地村民的负担。
茨中村以及整个燕门乡的小学生从2012年起迁至德钦第一小学,而茨中小学的老师也都迁到这所学校任教。
学校地处德钦城郊,总投资3.6亿元,从时尚坚固的五层教学大楼,到七八幢崭新的老师公寓与学生宿舍,再到新式的操场,与八年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茨中小学原教师扎拉介绍说,现在的教学条件确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八年前支教团带来的现代化教学设备在他们眼中是很新奇的,而现在已经很普及了,低年级的学生每间宿舍都配有生活老师,四五年级则是八人一间宿舍,学生课间且有免费营养餐。
无论是从学生的学习还是生活条件都可与城市里的学生相提并论的——不过,由于属于山区,学生实行全寄宿制,美中不足的在于家庭教育与亲情的缺失。
在校园里走了一遭,拍照片时,不少孩子都围了过来,自然都是不熟悉的,问他们中是否有来自茨中的,其中一个指着正在远处跳绳的小女孩轻声地说:“她就是——来自茨中
”那女孩穿着校服,跳着笑着,如一只蝴蝶。
在茨中时走访了部分八年前的学生吴珊珊、保罗等的家,所有当时的学生都在外面读书(从香格里拉中学到云南民族中学),个别没考上更高级学校的,也在外面打工。
曾经在雪域童年支教团导演的话剧《白雪公主》中饰演白雪公主的吴珊珊八年前是二年级学生,小学毕业后考上云南省民族中学初中部,现在正在德钦第一中学。
在张老师的多方联系下,终于在德钦一中见到了她。
八年时间,吴珊珊已从一个瘦小的女孩长成了一个中学生,八年后的见面,她依然记得支教团,记得我。
她说支教团的影响对她的成长太大了,让她懂得了很多不知道的知识,也打开了她的眼界,让她立志考入更高级的学校——后来考到云南省民族中学初中部后,由于英语基础差等原因,没能考上民族中学高中部,去年又回到德钦复读一年,感觉进步很明显,也有信心重新考到昆明去,问及她的理想,她说:“也做你们那样的志愿者,大学后还是回到家乡,改变家乡的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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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后感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
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他的英勇意志。
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
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
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
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
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
《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
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
短棍也丢掉了,他就用舵把。
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
我要感谢这本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我们的成功和幸福。
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阿q正传》读后感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
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
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
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
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
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
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
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
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
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
好看
”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
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
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
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
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
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
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
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
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
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
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
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
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
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
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
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
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
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
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
“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
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
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
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 名人传》读读后感《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
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
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
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
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
这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
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
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
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
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
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
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
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
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
《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
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
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读后感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
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
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
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
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
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
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
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
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
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
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
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
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
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
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
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
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
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
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
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
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
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
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
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
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
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
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
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
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
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
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
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
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写高中读书笔记(800字的)
读后感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800字 这是一本被神秘所装饰的书。
幽灵一般频频出现光顾地球的UFO与外星人,是钟情于地球的美丽,还是在追寻他们失落的文明
恐怖的百慕大三角,神奇的大象墓地,传奇的法老的金字塔……历史的长河中,究竟掩埋着多少人们所不知道的秘密。
每当人们满心欢喜地解开一个谜团时,更多时候,会有许多谜题纷至沓来。
这本书不仅是在于告诉人们有多少未解之谜,而是通过这些奇幻的谜团激起人们对大自然和身边事物的好奇心,以及对探索未知世界的兴趣。
透过这些神秘,用心去体味,去探索这本书的精华。
你会发现它一直在向我们诉说一个道理:探索奥秘对人类而言是最美妙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被蒙上神秘色彩的星球,你会探索吗
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虽然不能发明出什么机器,但是面对神奇的科学领域,我们依然心存美好的遐想,以及对它强烈的探索欲望。
千百年来,人类用孜孜不倦的求索精神,不断扩展对大自然,对科学及人身的认识。
科学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束,而探索就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枝。
探索需要勇气,勇气是探索的前提;探索需要务实,务实是探索的基础;探索需要求真,求真是探索是目的;探索需要坚持,坚持是探索的精神。
探索的过程是枯燥的,或许你一整天都只在思考一个问题,或许你一直都在重复做一个实验……但是为一个精确的结果,你只能继续下去。
探索的道路上充满了失败。
爱因斯坦改造电灯,失败了成百上千次,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因为他坚持自己的科学梦想。
探索的结局充满了未知,探索的结果或许与你的想法大相径庭,但只要是真实的他就是科学的。
探索需要付出代价,麦哲伦为证明地球是圆的他付出了生命。
你不会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但是如果你连时间,金钱,精力都不愿付出的话,你不会成功。
你会因为一部热播的电视剧在固定的时间放下手中的笔,停止探索一条数学题。
你会因为要付出太多耐心而停止完成实验。
但是这一切是你与真理失之交臂。
探索一开始或许只是因为一丝好奇与一腔热血,但是坚持下去,你会发现它夹杂的成功的喜悦与失败的灰心。
探索的过程如同品茶——初闻清香,是人想深入感受;入口苦涩,令人眉头紧皱;久过之后,便是口留余香。
探索是现代社会最美丽的花朵,它装扮着世界,改变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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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名著读后感
童年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童年的游戏更是难得的宝石,童年无论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它都会成为生命中最诱人的磁场。
而《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
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
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
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迹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
” 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新的一代是如何坚忍不拔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把在沉睡的民众唤醒。
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
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
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多天真啊。
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
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繁花落尽,败叶随舞,想起了那段最无暇的时光----与雪人相伴,与蝴蝶共舞,童年是多么的快乐
如流星一般,转瞬即逝,一去不返,只留下那美好的回忆
一篇名著读后感。
800字左右
曾经有一份挚爱,漂洋过海来到我面前,那便是《简爱》。
它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她所象征的女性理想和追求已超越了时空,成了人们心中的永恒。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在这本书里渗透着最多的就是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
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
——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本书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但是虽然她们生活在同一生活环境,和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
夏洛蒂的性格比较温柔,很清纯,更加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
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得不到父母太多的关爱,再加上她容貌不美,身材也很矮小。
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她所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容貌不美,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
她坚定不移的去追求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
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
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
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
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
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
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哈姆雷特读后感800字急用高一水准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一: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
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 读后感二: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
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
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
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
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
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
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
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
多么优美的仪表
多么文雅的举动
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
宇宙的精华
万物的灵长
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
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
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
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
为什么
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
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
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
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
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
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
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
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
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
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
,她选择了后者。
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
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
以前没有吗
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
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
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
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
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
但国王是别人。
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
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
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
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
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
他无力地忏悔。
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
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
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
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
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
尽管面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
……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
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
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
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
他们两个可以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
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
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
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
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
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
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
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
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
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
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
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
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
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
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
莪菲莉霞投湖了。
还有那个指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但是最后呢
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
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
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
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
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
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
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
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三: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
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
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
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
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
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
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
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
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
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
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
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
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
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以上三篇,LZ删删改改拼合着用吧。
PS:我也是高一,这几篇也比较符合高一水准了。
另:百度文库还有几篇不错,可参考,内容较多就不粘上来了,LZ自己去看吧。
百度搜索一下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