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篇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 读后感时间:2009-05-06 13:06作者: 点击:4166次 这个假期我读了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
他流落到了孤岛上。
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
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
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
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
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
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
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
一天
两天
我又能干些什么
会劈柴
会打猎做饭
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
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
我准会憋死的
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
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读有感时间:2009-05-06 13:06作者: 点击:2678次 这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保尔?柯察金,是前苏联乌克兰人。
他,平凡而伟大,打过工,参加过红军,还担任过共青团委书记。
在一次攻克敌人暗堡的战斗中,年轻的保尔负了重伤,左眼失明。
但他仍坚持工作,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双目失明,下身瘫痪。
可保尔未被病魔所吓倒,他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靠口述,请亲友笔记,创作了这部长篇小说,实现了重返战斗岗位的理想。
保尔那种为人类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的精神;那种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那种不畏任何艰险百折不挠,艰苦创业的精神;那种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不正是现代化建设所提倡的精神吗
保尔的崇高精神使我联想到了自己,自己却是常向困难低头屈服的人。
记得一次体育课上,老师叫我们男同学跑一千米。
我一开始还跑得很带劲,可跑了一半,我就累得气喘吁吁,于是,我便不跑了。
现在看来,我错了
有毅力的表现是在学习生活的事事处处,而不是单方面的。
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这样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怎样度过。
“回忆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
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这段话,激励了一代代的青少年,也给我增添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世界未来》读后感时间:2009-05-06 13:06作者: 点击:827次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名叫的课外书。
书里告诉我们,未来的人类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和平、友谊、科学发达的美好未来;一种是战争、死亡、面临毁灭的未来。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特别是书里描绘的战争场面太可怕了
合上书,我的眼前好像出现了一幅幅枪林弹雨、战火纷飞的战争场面,一想起来我就感到害怕。
人类历史上,已经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
中使用了步枪、机关枪,死亡了 1000多万人。
规模更大,几十个国家,十几亿人们被卷入战争,战火纷飞,血流成河,死亡了5000多万人。
在日本鬼子的刺刀下,中国人牺牲了近2000万人。
结束前,美国在日本的两个城市投下了原子弹,一瞬间,城市变成了废墟,十几万人成了受害者。
战争给人们带来了多么大的灾难啊
那么未来的战争将是什么样呢
现在科学越来越发达,战争武器也越来越先进,有导弹、火箭、原子弹、氢弹、化学武器、激光武器、……想到这,顿时在我的脑海里出现许多悲惨、可怕的景象:人们在互相残杀,许多人在血与火中搏斗,在枪林弹雨下生活,我们少年儿童不能上学,无家可归,人们的尸骨到处可见。
我越想越感到浑身发抖、手脚冰凉,就好像导弹、火箭正在我的头顶上呼啸飞过,原子弹的蘑菇云笼罩在地球上空,一下天空暗淡了,绿树烧焦了,鲜花枯萎了,动物死亡了。
这时,我感到自己的整个躯体也僵直了…… 战争真可怕,我们要制止战争,消灭战争。
现在我们生活在和平环境下,清晨我们高兴地背着书包上学,假日我们和爸爸、妈妈去公园游览,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
我多么希望世界永无战争,人们永久过着和平幸福的生活。
我想:这不仅仅是我一个少年的愿望,也是全世界少年儿童的心愿。
愿全世界少年儿童团结在一起,反对战争,保卫世界和平。
读有感时间:2009-05-06 13:06作者: 点击:695次 童话是一个美妙而又神奇的世界,它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幻想。
大家一定读过安徒生爷爷写的童话吧
他写的故事是那样的扣人心弦,扑朔迷离,离奇有趣。
那你们知道安徒生是这样创造出这些令人惊叹的杰作吗
安徒生的童年是不幸的,他的爸爸谢世后,他与妈妈相依为命。
但是悲惨的命运并没有使他倒下。
他有着远大的理想与目标,他决心实现自己的梦想。
虽然他经历过无数次的坎坷与失败,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从来没有自卑过。
他凭着澎湃的热情,百折不挠的精神,终于成为了一名童话大师。
我们有着幸福的童年生活,甚至有的孩子一出生他的人生就铺满了鲜花与掌声。
在家里,我们是爸爸妈妈们的小皇帝,小公主,什么都依赖父母。
可安徒生不一样,他不仅要拼命追求自己的梦想,还要承担一切的家务和劳动。
我们就像是温室里的花朵,不知道什么是挫折,什么是失败。
因为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可是还有孩子没有过上我们这样的生活,他们有的连学的上不了,饭都吃不饱啊
安徒生的故事告诉我,要珍惜我应有的一切,好好学习,努力拼搏,不辜负家长的期望。
人生就是这样,只有经历了无数的磨难与打击才能走向人生光辉的顶点。
只有经历过失败后,才能体会到成功的艰辛。
安徒生的童话就像是一朵成功的花,人们只看到它光鲜的一面,却不知道他是经过了浴血奋斗才换来的。
努力吧
人生将有更多的荆棘等待着我们去挑战。
读有感时间:2009-05-06 13:06作者: 点击:520次 今天,我做完作业后,闲得无聊,便拿起语文书看了起来,不一会儿,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篇文章记叙了邱少云从隐蔽潜伏到在烈火中献身的过程,通过描写“我”的内心活动以及邱少云的外表来说明邱少云当时的心情。
从中赞扬了邱少云自自觉遵守纪律,舍己为人高尚品格。
是的,邱少云是一个自觉遵守纪律的好战士。
邱少云从天还没亮就开始潜伏,在这几个钟头里,他一动也不动趴在草里,就边咳嗽一声或蜷一下腿也没有试过,这样需要多大毅力啊
一直到火烧在身上,如果是别人,早已保住自己的性命逃之夭夭了。
但我们的志愿军叔叔邱少云却没有这样做,他为了整个班,整个潜伏部队,自觉遵守纪律。
烈火在他身上整整折磨了半个钟头,他也没有挪动过一寸地方,发出一声呻呤。
看着邱少云,想想我自己和邱少云是天渊之别啊。
顿时,我感到脸上一阵发热,心狂跳着。
这不是惭愧的表现吗?是啊!平时,我做事常三分钟热度,有时觉得困难就退缩.有时,遇到学飞的难题,想了一会儿,就放弃了,扔在一旁。
有时,我在学校里常和同学开玩笑,记得五年级时,在课堂上,旁边的同学说出一些笑话,我不禁地哈哈大笑,不一会儿,我发现老师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吓得我直冒冷汗,顿时面红耳赤。
读了,我知道一位在战场上英勇献身的战士——邱少云的事迹。
同时,我也觉察到自己和战士的差别。
邱少云,这位伟大的战士是我们小学生的榜样。
我们要学习邱少云叔叔自觉遵守纪律的精神。
读有感时间:2009-08-23 17:07作者:奥特曼 点击:581次 爸爸是船,妈妈是帆,载着小小的我驶向彼岸,是爱的动力,是爱的决心,是爱的毅力,是爱的自信,才使我到达彼岸,爱是无私的,爱是伟大的,爱是高尚的,爱是崇高的
自从学了这篇课文,我才真正了解到父爱的无私、伟大。
文章记述了1994年美国洛杉矶大地震后,一位年轻的父亲不顾各种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在人们认为几乎不存在希望的情况下,执著地从瓦砾堆中营救儿子的动人事迹。
没有这种无私而伟大的父爱,谁也不可能坚持这样长时间的、希望渺茫而危机四伏的挖掘,儿子也许便因为人们的放弃而葬身于瓦砾堆中。
我读后心潮澎湃。
这位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儿子为了救同学,让他们先脱离危险。
这真是一对了不起的父与子啊
如果这位父亲仅是来到这片废墟绝望的大喊“我的儿子
”那他的儿子和14个同学就只有长眠于地下了;如果人人都能像这对了不起父子那样,成千上万的孩子或许就能得救。
也许,我们的爸爸平常对我们的关爱不像妈妈那样无微不至,但我们仍然能时时感到父爱的温暖。
记得有一次,闫老师对我们说,区里要进行古诗背诵比赛,让我们把背过的诗打印。
其他人都不屑一顾,我却牢记在心,一回到家,就急忙告诉了爸爸,爸爸一听,立刻给我忙活起来。
晚上,我甜蜜的进入了梦乡,可谁知爸爸努力抵抗着“睡魔”的干扰,依然给我打印着,生怕我完不成老师交给的任务。
第二天,我一起床,发现爸爸的眼睛变成了“熊猫眼”,妈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我,我感动极了。
还记得我小时候,只知道让大人给我买自己心爱的玩具、零食,而不顾大人的重重困难,大人们有时也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
自我读了后,我绝不会在像小时候那样做了。
也许,爸爸的爱不是生病时的陪伴和呵护;不是考试前的千叮咛万嘱咐;不是睡觉时给我们盖被子的身影。
但是,父爱,同样是伟大的。
《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使我更加认识到父爱的深厚。
读后感 朱自清 —— 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
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
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
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
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
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
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
《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
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
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
“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
”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
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
”看到这,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位同样有着海量的包容的母亲。
那时我只有八岁,读一年级,中午放学回家,妈妈正在喂猪,见了我回来,笑眯眯地对我说:“耀仔,粥在锅里,自己盛来吃吧,我待会才吃。
”我以往一直很乖,那天不知那冒出的怪念头:“ 妈妈,我想吃饭,吃菜椒。
”我知道母亲种了菜椒,前天炒了给我吃,很可口。
母亲迟疑了一下,说:“现在我还没有空,明天再做给你吃,好吗
”我就是不依,母亲没有法子,只好将猪潲放下,向菜地走去……当我吃着可口的菜椒的时候,却没有发现母亲走路一颠一颠的…… 后来我才知道,母亲去摘菜的时候,因走得急,不小心让一块石头绊倒了,膝盖给划开了一道口子,但她却不告诉儿子。
她对姐姐说:“我没能买肉给耀吃,他想吃菜椒,我不想让他失望。
”啊,母亲,可爱的母亲,如果我知道你为了我而受伤,我宁愿不吃菜椒
不再淘气
母爱又是无私的。
作者的母亲无私到自己“到了那步田地”的肝病也不告诉儿子,为的就是不想给儿子增添痛苦。
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
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妈妈将只有五岁的我安置在田边林子里,然后去插秧了。
淘气的我在林子里乱走乱窜,将那些小树摇得东荡西晃。
突然,“嗡”的一声,一群状似蜜蜂的东西向我袭过来,我只觉得手臂上像被针狠力地刺了一下、两下……我“哇”的大声哭了出来,向母亲的方向跑去,那群东西跟在我身后乱窜。
母亲正弯着腰在插秧,一见这情形,脸色大变,对着我大声喊:“趴低
别动
”我痛得要命,还以为母亲不管我了呢,跑得更加快了……母亲见我这样,疯了一般向我冲过来,用帽子将周围的黄蜂(后来才知道是黄蜂)拍开,用身体把我罩在怀里,嘴里说:“耀,别怕,别怕……” 那次,母亲被黄蜂蜇得满身红肿,神智不清,发冷发热,但她的嘴里还在迷迷糊糊地喊着:“耀,别怕,别怕……”啊,母亲,可爱的母亲,为了儿子而不惜用自己的身躯去驱赶黄蜂! 啊,包容的母亲,无私的母亲! 史铁生的母亲猝然地去世了,我的母亲还健在,我知道我自己以后该怎样去报答母亲… 《堂吉诃德》读后感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
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
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
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
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
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
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
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
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
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
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简爱读后感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
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
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
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
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
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
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
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
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
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古代的学生是怎样尊敬老师的
人们都知道,Google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市值超过2000亿美元。
但鲜为人知的是,Google公司的食堂同样是“世界上最牛食堂”。
该公司有三分之一员工承认,是公司食堂精美的食物和快乐的用餐环境让他们选择留在Google工作。
羡慕嫉妒恨
我在世界最牛的Google食堂当厨师2008年,在美国打工的中国厨师景俊林有幸进入Google总部当厨师,见识了“世界最牛食堂”的种种魅力。
在崇尚创新发明的Google厨房,景俊林整天沉浸在技艺的海洋里。
如今,他不仅厨艺大长,还升任为年薪60万的总厨助理。
初入“世界最牛食堂”景俊林今年30岁,8年前毕业于广州一家技校的厨师专业,2006年经人介绍来到了美国加州的一家中餐馆当厨师。
一年后,为了进入高级西餐厅当厨师,获取更高的薪酬,他在一家高级烹饪学校进修了一年,学做西餐。
学成之后,他如愿进入硅谷一家西餐厅,成为了一名高级厨师。
2008年,景俊林读到了一本名为《食物2.0:Google前任行政主厨的秘密》的烹饪书籍。
该书作者查理·阿也斯是Google公司首任总厨,1999年进入Google,成为公司的第56位员工。
在公司两位老板的巨额预算支持下,查理将Google食堂打造成了全硅谷甚至全世界最牛的食堂,在公司内外拥有无数粉丝。
2005年查理离开公司自己创业,还一度引发Google员工的恐慌,并引起了《纽约时报》的关注。
在这本书中,景俊林得知,Google公司非常重视员工伙食,在“吃”这一块不惜血本,每年投入8000万美元的经费,使得厨师们能够在最宽松的环境里,运用最优质的食材,最大限度地展现自己才艺,做出最好的饭菜。
因此,在崇尚自由的Google公司,不仅食堂里拥有无数美食,在各个大大小小的办公室甚至走廊上,也都摆满了食物,而且全部都是免费的……正因如此,Google员工的幸福感极高。
在美国《福布斯》杂志评选的“美国最佳雇主”名单中,Google公司名列榜首。
Google公司副总裁马莉莎·梅尔甚至开玩笑说:“我跟两个老板说,即使他们不付我薪水,我也愿意天天来上班。
”事实上,Google有三分之一员工承认,是公司食堂精美的食物和快乐的用餐环境让他们选择留在了这家公司工作。
这些介绍,深深打动了景俊林。
他开始关注Google公司的招聘信息。
2008年7月,Google公司一名叫德西蒙的副总厨被新兴的社交网络公司Facebook挖走。
不仅如此,德西蒙当上Facebook总厨后,还从Google挖走了30名厨师。
Google公司无奈,只得向全球公开招聘30名新厨师。
Google公司开出的招聘条件规定,应聘者必须从事厨师工作3年以上,并有至少1年星级酒店或高级西餐厅工作经验,此外还必须掌握除英语之外的至少一种语言。
除了这些“基础门槛”,更重要的是还要精通百种以上食物的做法,而且能做出几样拿手好菜。
当然,被录取后薪水很高,视具体职务和业务能力而定,月薪在5000~10000美元之间。
看了这些信息,景俊林激动不已,他符合所有的条件
于是,他迫不及待地递交了简历。
一周后,景俊林收到了面试通知。
2008年8月,景俊林来到了位于加州山景城的Google总部参加面试。
为了准备这次大规模的厨师招聘,Google公司专门成立了一个“厨师招聘委员会”,由公司1名分管伙食的副总裁、1名行政总厨、3名副总厨以及5名员工代表组成。
这10名考官分别来自美、欧、亚、非各洲6个国家,他们的饮食文化和个人口味各不相同,应聘者必须打动他们之中一半以上的人才有可能被最终录取。
在回答问题环节,一名考官问他:“你会做什么菜
”景俊林在这之前做了很多准备,便不紧不慢地答道:“我在中国是学厨师专业的,中餐中的八大菜系我全都会做。
来美国后,我又专门到烹饪学校去学了做西餐,除了最拿手的美式西餐,我还会做法式、英式、意式、俄式西餐,并且对东南亚菜和清真菜也略知一二。
”考官见他对各种菜式如数家珍、样样精通不禁点头赞许。
另一位考官又问:“为什么你要来应聘这份工作呢
”景俊林再次侃侃而谈:“我之前看了很多关于Google的资料,我发现自己就像首任总厨查理一样,我认为做出的食物能让人发自内心地喜欢和快乐,是厨师的最高境界。
因此,我特别喜欢和人沟通,努力去理解他们的需求。
如果公司有中国员工,我相信他们会非常喜欢我……”景俊林的精彩回答,赢得了10位考官的一致肯定,他顺利进入最后一轮考试——做一道最拿手的菜。
进入厨房后,景俊林被眼前的场景镇住了:这是一个拥有600平米的巨大厨房,中间是一条通道,两边是被分割成面积均等的数十个厨区,每个厨区的功能都不一样,有的用来做西餐,有的用来做中餐,还有几个放着烤箱的是用来做面包和糕点的。
厨房的尽头是一间100多平米的冷藏库,有另一道搬运食材的门通往外面。
景俊林被带到冷藏库,他要从里面堆积如山却分门别类的原料中挑选自己想要的食材,做出一道别具特色的拿手菜。
考虑一番后,他决定现场独创一道涵盖中西特色的菜——“水立方”法式鹅肝。
因为此时的北京正在举办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奥运会标志性建筑之一就是水立方;而法式鹅肝则因食材贵、烹制难、味道好而被欧洲人列为“世界三大珍馐”之一。
景俊林在美国厨师学校时曾经上百遍地学做这道菜,对于火候的把握已掌握得炉火纯青。
经过一个小时的烹制,景俊林的“水立方”法式鹅肝做好了。
考官们见了这道菜,立即被景俊林的独特匠心吸引住了。
品尝之后,他们更是发现,鹅肝细腻滑润,香而不腥,入口即化,非常地道。
于是,他们无一例外地给了景俊林一个“YES”
不创新,毋宁死2008年9月,景俊林正式入职。
因为Google总部有近140名厨师,他们被分成了若干个部门,如中餐部、西餐部、清真部、糕点部。
景俊林由于来自中国,被分在了中餐部。
不过,因为公司里华人员工不多,中餐部只有不到10个人。
看到自己被分在了一个小部门,而且又当回了学做西餐之前的中餐厨师,景俊林有点闷闷不乐。
不过,令景俊林欣慰的是,大部分新入职的厨师都只定为助理厨师级别,而他与少数的几人因为面试时表现突出,被直接定为了厨师。
当然,Google的厨师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厨师级别的高低,基本上由厨艺决定,公司每年都会举行厨艺大赛,除了总部厨师参加,还有来自全球各分公司的行政总厨,而评委则是总部的“厨艺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的分管副总裁、总厨、副总厨和员工代表,连厨房各部部长都没有资格参与,可见评审之严格、公正。
景俊林的顶头上司老朱,是一名50多岁的华人,他在美国当了20年的厨师,在Google已工作了7年,是查理当上总厨后招来的第一个中国厨师,资格很老。
景俊林上班的第一天,老朱就对他说:“Google公司氛围非常宽松,人与人之间也非常平等,任何一个部门的员工都可以对老板直接提意见,甚至进行辩论。
但是在厨房,不能混淆等级,每个人的地位都是靠自己的厨艺拼来的,如果你有本事,你可以取得我的位置,没有的话,就必须听从我的安排……”景俊林发现,除了厨师之外,Google公司的员工确实非常自由、平等,这从餐厅的设置就可以看出来。
公司有大小13个餐厅,但只分中餐区、西餐区、沙拉区和现做区等不同餐区,却没有像许多大公司那样分员工餐区、经理餐区、老总餐区。
只要在同一个餐区用餐,不管是普通程序员还是公司老板佩奇和布林,都坐在同样的餐桌上,吃着同样的饭菜。
因为Google总部有上万名员工,而且所有的员工都要在公司吃午餐,相当一部分员工还要在公司吃早餐和晚餐,所以厨师们每天要准备近2万份食物,平均每名厨师要做140份左右的食物,工作量非常大。
一开始,景俊林以为在中餐部会轻松一点,因为公司华人少,不需要做太多的中餐,而且中餐一般是“大锅饭”“大锅菜”,不像西餐那样需要一份一份分好再端到餐厅。
可他很快发现,他们每天的工作量并不小,一是因为很多老外都喜欢吃中餐,二是中餐的食材丰富,烹制方式复杂,甚至连洗菜切菜都要厨师自己完成。
一天下来,他要从早上5点忙到下午6点,接受10多个小时烟熏火燎的考验。
更让景俊林不适应的是,作为一家著名高科技公司,Google公司极其崇尚创新,这种“不创新,毋宁死”的理念,还延伸到了厨房。
Google总厨规定,每个餐部必须每天至少推出一种新菜品。
而中餐部因为人少,落到厨师头上则需要每个人每周至少贡献一种新品。
景俊林虽然初来乍到,也被老朱要求每周至少研发一种新菜品。
前两个月,因为还不了解员工的口味和爱好,也不知道哪些菜已经被同事们做过,景俊林只好把自己能做的几千种中国菜菜品写下来,让老朱挑出那些还没有被中餐部厨师们做过的菜,然后一样一样地做。
而每种菜做出来后,都需要经过老朱和其他同事进行品尝和点评,大家一致认可后才能送到餐厅供员工们食用,否则要进行改进。
如果几次改进还达不到效果,这种菜品只能被放弃。
此外,Google厨房还有不少奇怪的规定,比如:在Google做一道菜所用的油,不能超过外面餐馆做同样的菜所用油的二十分之一;而味精则被禁止使用,只能用那些自然的香料。
景俊林在引进新菜的过程中,就有十几道菜因为用油过多或需要使用味精而被老朱毫不犹豫地否定。
幸运的是,景俊林因为刚来美国没几年,他列出的很多菜品都是他来美国之前才在中国大陆出现的,中餐部那些来美国已经很多年的同事们都不会做,Google员工们更是没有尝过。
所以,他引进的新菜品,很大一部分都受到了员工们的欢迎,其中2道菜更是被评为了“每月最受欢迎的菜”。
原来,公司专门建立了一个内部网站Foodback(饮食反馈)。
每种新菜研发出来后,都会被放到网上,供员工们反馈、点评,每个月都会评出5种最受欢迎的菜。
这些经典菜品除了会成为常用菜而被经常性使用,还会被分布在全球的各地分公司的厨师分享和借鉴。
而那些反响一般的菜品,则可能被“打入冷宫”,永不再做。
另外,Google员工们还在公司研发的社交网站Google+上设立了专门的群组,在线讨论菜单的制定、开发和创新。
那些工程师们在这里的讨论,经常会给厨师带来许多灵感。
这种浓厚的创新和互动氛围,极大地激发了厨师们的创造热情,他们在按规定研制新菜品的同时,还主动地沉浸到菜品研发的技艺海洋中去。
这已经成为了他们作为这家创新型公司的厨师的自觉追求和职业使命。
也正因如此,在一般的餐厅,厨师尤其是大厨和主厨,每几年就会更换,以保证有新口味,而在Google公司,所有厨师都可以永远地做下去,只要他能不断地推出新的菜品、菜式和口味。
3年做到“总厨助理”到了2009年1月,那些引进的新菜品都做完了,景俊林开始了真正的“创新之旅”。
这时,他已经对Google厨房文化和员工口味有了比较深入的把握。
但为了在第一次做新菜时一炮打响,他还是做足了功课,光材料的准备就花了一周时间。
最后,他做出了一道名为“混合特色烤乳鸭”的菜。
这道菜在北京烤鸭的基础上进行改良,综合了广东烧鸭的做法,但选用的材料却是南加州出产的仔鸭,肉质细嫩。
其制作方法是:将处理干净的仔鸭放入盆内,倒入腌制料腌渍30分钟取出,冲洗干净,加入鸭盐抹匀表面和内腔,低温腌渍8小时取出清洗表面,将沸水淋在鸭身上,至其表皮收紧,吸干水分,挂上皮水,风干5小时。
然后将仔鸭放在烤炉中,用中火慢烤20分钟,烤熟后再用余温继续烤制10分钟,让鸭肉内的水分继续受热蒸发。
最后放入锅内,加入色拉油烧至六七成热,再油淋4次,至外色红润肉质酥脆即取出上菜。
这道烤乳鸭推出后,立即成了Foodback上好评率最高的菜,月底还被评为了“最受欢迎的菜”。
更让景俊林意外的是,Google中国分公司行政总厨薛荣升在网上看到后,还专门打来电话向景俊林学习,并将这道菜端上了中国员工的餐桌。
因为这给中餐部争了光,老朱非常高兴,在部门会议上对景俊林进行了高规格的嘉奖。
受到肯定,景俊林非常有满足感。
此后,他为了做出更多受欢迎的美食,每天都兴致勃勃地沉浸在研究美食的天地里。
只要有空,他就会上网去搜集新菜谱,拿来试验和改进。
放假的时候,他还会一个人跑到加州各大中餐馆,去品尝各种中国菜,以学习和借鉴别人的长处。
此外,他还广泛地与公司的工程师交朋友,了解他们的饮食习惯,并向他们征集私家菜谱。
有段时间,景俊林在交流中了解到,有很多外国员工都对中国菜中那些雕刻精美、具有造型艺术感的菜肴很感兴趣。
于是,他决定在菜的外形上下一番功夫。
经过构思,他将青萝卜和胡萝卜雕刻成一朵朵漂亮的花儿和一只只精美的蝴蝶。
那些在水里泡了一天的“花朵”和“蝴蝶”被端上桌后,非常的逼真和水灵,看起来赏心悦目,大受老外们的欢迎。
此后,他还将这种艺术发挥到了极致,相继研发出了一系列鲜花造型和动物造型的“中国风”雕刻美食,甚至连早上的粥都做成了系列的“花朵粥”。
2009年底,景俊林还利用回国过年的机会,带了一大批在美国买不到的食材,如豆腐、豆苗等。
没想到,这些中国家常菜,到了Google总部食堂,立刻成了大家争相抢夺的美味。
2010年5月,为了准备当年的Google厨师大赛,景俊林还专门回国,跑到江苏去向“中国烹饪大师”、“河豚大王”周长顺学习做河豚。
凭借这一独特技艺,他在厨师大赛上一举夺得了年度冠军,还引起了公司总厨艾维的注意。
艾维非常欣赏景俊林的才华,将他升为了中餐部的二厨。
3个月后,又将他调到了西餐部锻炼。
西餐部是Google总部厨房中最大的部门,里面人才济济。
为了在这里崭露头角,景俊林结合自己做中餐的经验,在西餐中加入做中餐的技法。
比如,西餐讲究烤,他就适当地加入炖、炒、蒸等做法。
一次,他做美式烤三文鱼时,增加了“蒸”这一技法,先蒸后烤,使得这份菜比别人做的更加酥软美味,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成功之后,他又与糕点师合作,推出了涵盖中西的提拉米苏驴打滚,颠覆了传统的提拉米苏和驴打滚的单式做法。
此后,他开始运用自己的想象力去做美食,在继续打通中西餐做法的同时,还融合美式、法式、意式西餐风格,做出了吸纳百家之长的独特西餐。
慢慢地,他形成了自己做菜的独特风格,并大胆地用自己的风格去塑造用餐者的口味。
2011年9月,鉴于景俊林的突出表现,并经“厨艺评审委员会”审定,他被提拔为总厨助理,给艾维当助手。
2012年,景俊林还多了一项工作——“救菜”。
因为西餐材料比较贵,厨师们有时不小心把沙拉酱调错后,就面临食材浪费,这时,景俊林就帮他们变废为宝,化腐朽为神奇,把做错或者不成功的菜经过加工再变成美食。
这是西餐厨师的最高境界。
凭着不懈的努力和高超的厨艺,景俊林如今月薪达到了8000美元,年薪60万元人民币左右。
去年,他在公司附近买了房子和车子后,还交了一个漂亮的美国女友,准备今年结婚。
“好风凭借力,助我上青云。
”从景俊林的经历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好的平台对一个优秀人的发展能够起到无限“放大”的作用。
要是没有在Google公司“世界最牛食堂”开阔眼界,恐怕“打工仔”景俊林不会有如今的成就。
读者朋友,如果你有机会找到更好的平台,千万不要错过
和朋友们一起去海边感悟的说说
海枯石烂\\\/当你看到海时才可以想象“海枯”是不可能的。
情感有多么坚定
看日出\\\/天天都有。
实现梦想有多么可能
一望无边\\\/胸怀有多么大
有关“筷子”的知识 只要与筷子有关就行了 (越多越好)
编辑本段使用方法 正确拿筷子手势 正确的筷子的使用方法并不唯一,但是都大同小异。
上面的筷子用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控制。
下面的筷子要固定,只动上面的筷子,然后夹住食物,这点很关键。
如右图所示: 两根筷子头部合起来,筷子尖对准,很容易就能夹起吃的东西。
尽量用筷子尖夹取,需要时左手放在食物下方承托,避免在送到嘴之前食物滴漏。
日本、韩国和台湾的人使用筷子的姿势和中国大陆是一样的。
但是,由于大陆对传统文化的忽视,造成现在年轻人使用筷子的姿势大多是错误的,因此导致了很多年轻人和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地拿筷子不一样的地方。
如下图: 正确张开筷子的方法 编辑本段使用的礼节 * 夹起食物之后,不应该放回盘碟; 筷子的相册(20张) 和谐喻意的礼品筷子 * 不能用筷子对着人或用餐时拿筷子指手画脚; *不能够用筷子在菜盘上来回的转而却又不夹菜; * 不能将筷子插入一碗米或饭。
这是祖先奉献物安置方法,参见脚尾饭(有指因为像拜神时,香插入神炉的动作,再者一般拜祭不会这样做,望他人指正; * 不要用筷子敲打碗盆。
逢到家里请客吃饭时,尤其不可将筷子胡乱地敲打碗盆。
*不能够将筷子含在嘴里。
使用筷子的礼仪 筷子是中餐中最主要的进餐用具。
握筷姿势应规范,时餐需要使用其他餐具时,应先将筷子放下。
筷子一定要放在筷子架上,不能放在杯子或盘子上,否则容易碰掉。
如果不小心把筷子碰掉在地上,可请服务员换一双。
在用餐过程中,已经举起筷子,但不知道该吃哪道菜,这时 银筷子 不可将筷子在各碟菜中来回移动或在空中游弋。
不要用筷子叉取食物放进嘴里,或用舌头舔食筷子上的附着物,更不要用筷子去推动碗、盘和杯子。
有事暂时离席,不能把筷子插在碗里,应把它轻放在筷子架上。
在席间说话的时候,不要把筷子当道具,随意乱舞;或是用筷子敲打碗碟桌面,用筷子指点他人。
每次用完筷子要轻轻地放下,尽量不要发出响声。
中国的筷子是十分讲究的,“筷子”又称“箸(筋)”,远在商代就有用象牙制成的筷子。
《史记·宋微子世家》中记载“纣始为象箸”。
用象牙做箸,是富贵的标志。
做筷子的材料也不同,考究的有金筷、银筷、象牙筷,一般的有骨筷和竹筷,现在有塑料筷。
湖南的筷子最长,有的长达两尺左 卡通竹筷子 右;日本的筷子短而尖,这是由于吃鱼片等到片状食物的缘故。
日本的筷子起源于日本本土,但有吸收唐代传入日本的筷子,现在它是世界上生产使用筷子最多的国家,平均年产130亿双筷子,其中90%,是只用一次的“剖箸”。
日本人还把每年的8月4人日定为“筷子节”,并且在使用筷子时讲究”忌八筷”。
中国使用筷子,在人类文明史上是一桩值得骄傲和推崇的科学发明。
李政道论证中华民族是一个优秀种族时说:“中国人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发明了筷子。
如此简单的两根东西,却高妙绝伦地应用了物理学上的杠杆原理。
筷子是人类手指的延伸,手指能做的事,它都能做,且不怕高热,不怕寒冻,真是高明极了。
比较起来,西方人大概到16世纪、17世纪才发明了刀叉,但刀叉哪能跟筷子相比呢
”日本的学者曾测定,人在用筷子夹食物时,有80多个关节和50条肌肉在运动,并且与脑神经有关。
因此,用筷子吃饭使人手巧,可以训练大脑使之灵活,外国人对这两根神奇的棍状物能施展出夹、挑、舀、撅等功能钦羡不已,并以自己能使用它进食而感到高兴。
编辑本段筷子起源 纣王是最早使用象牙箸的君王 我国是筷箸的发源地,用箸进餐历史悠久。
古籍《韩非子·喻老》载: 有刻痕防滑设计的筷子 “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
”司马迁在《史记·宗微子世家》亦云“纣为象箸,箕子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杯;为玉杯,则必思远方珍怪之物而御之。
舆马宫室之渐自此始,不可振也。
”这虽是对纣王生活奢侈而引起朝臣恐惧的陈述,但却从象牙筷所引起的宫廷事件中,为我们追溯箸的诞生与发展提供了最有价值的文字史料。
纣为商代末朝的君主,以此推算,我国公元前1144年前后,也就是说我国在三千一百多年前已出现了精制的象牙箸。
也有人怀疑古籍“纣为象箸”的记载,他们认为河南河北等地根本无象,何来牙箸
据考古学家发现,在出土的商代甲骨文有“象”字,还有“茯象”和“来象”的记载。
《吕氏春秋·古乐》中也有“商人服象”之句。
据《本味篇》载:“旌象之约”,就是说象鼻也是一种美食。
由此可知殷商时代中原野象成群。
正因商代有象群遭到围猎,才有“纣为象箸”的可能。
大禹为传说的中国用箸第一人 木质筷子 我国有一则民间传说,相传大禹在治理水患时三过家门而不入,都在野外进餐,有时时间紧迫,等兽肉刚烧开锅就急欲进食,然后开拔赶路。
但汤水沸滚无法下手,就折树枝夹肉或粉粢(米饭)食之,这就是筷箸最初的雏形。
传说虽非正史,但因熟食烫手,筷箸因运而生,这是合乎人类生活发展规律的。
《礼记》郑注云“以土涂生物,炮而食之”。
这是把谷子以树叶包好,糊泥置火中烤熟。
有专家认为这种烤食法也推动了箸之形成。
当先民把包好涂泥的谷粒置火灰中烤时,为使其受熟均匀,不断用树枝拨动,我们聪明祖先也就是在拨动原始爆米花的过程中得到启发,天长日久,筷箸的雏形也渐渐地在先民手中出现。
这当然是推测,因为新石器时代末期进入到夏禹时代还没有文字,当时无法记录箸之发明过程,但饮食专家的这些推测是不无科学道理的。
《韩非子·喻老》称筷为“箸”,这再次佐证筷最初是以木竹为材质。
因北方多木,而南方多竹,我们祖先便就地取材,故竹木是我国最原始的箸之原料。
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说:箸“从竹者声”,古人云:“箸为挟提”而挟从木,这又一次旁证先民最早以细树杆或竹为挟食工具。
不过用树枝、细竹从陶锅中挟取烫食到箸之形成,这是一个数百年甚至更远的漫长时间。
人类的历史,是进化的历史,随著饮食烹调方法改进,其饮食器具也 不锈钢筷子 随之不断发展。
原始社会,大家以手抓食,到了新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进餐大多采用蒸煮法,主食米豆用水煮成粥,副食菜肉加水烧成多汁的羹,食粥用上匕,从羹中捞取菜肉用餐匙极不方便,而以箸挟取菜叶食之却得心应手,所以《礼记·曲礼》说,“羹之有菜用挟,其无菜者不用挟。
”郑玄注“挟,犹箸也。
”由此可知,新石器时代羹为副主流,食羹用匙极不方便,以手来抓滚烫稀薄的羹,更是不可能的,于是箸便成了最理想的餐具。
总而言之,箸的出现,并不是孤立的。
远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在仰韶文化遗址中,已发现了匕匙。
当历史推进到新石器时代晚期,人的智慧有了一定的发展,生活条件也有所改善,单以匕匙进食已不能适应烹饪的进化,箸也就顺乎潮流而出现。
不过四千年前的夏代,箸还处于雏形,后又经过数百年的不断演化,至商汤时代也就渐渐形成比虎口长一些的两根长短相同的小棍棍。
继而发展到商代末期,纣为满足于自己君王奢侈的高贵生活需要,而下令猎象锯牙而制成象箸。
因箸的诞生史无记载,现在只能根据一些专家的种种推论和旁证来追溯占箸的产生,但我们认为箸的如此出现是历史推衍的必然结果。
筷子的发明与食物形式有关 我们的祖先发明筷子与食物有关。
汉民族很早就开始了农耕生活方 环保便携式筷子 式,主要作物是适应性强的谷子(黍)。
黍类粮食有两大特点,一是颗粒小,二是粗糙的外皮不易被除去。
在最初的时候,我们祖先可能是将谷粒(小米)捣碎煮粥食用的,往往还要掺杂一些野菜、树叶之类一起煮,以便改善口味,并节约粮食。
据有人研究,“茶”字的原始意义是掺有野菜和树叶的粥状食物。
至今在西北地区还有一种叫做“油茶”的食物,用羊油把面粉炒熟,再掺上一些甜杏仁之类的东西,食用时用热水一冲即可。
在这里,“油茶”一词中的“茶”就是使用的它最原始的意义。
广东人至今把吃早点叫做“吃早茶”,实际上也是使用的“茶”比较接近原始的意义。
在湖南口音中,“吃”字读作“恰”,很接近“茶”字读音。
在华北一些地区,把“熬玉米粥”称为“擦黏粥”,同样,“擦”与“茶”同音。
这些现象都说明“茶”原本是一种食物。
茶吃起来比较费事,其中的野菜和树叶之类会妨碍茶的流动,而不容易把茶喝进口中。
这是我们的祖先发明筷子的关键所在。
西方人最早是游牧民族,食物是烤熟煮熟的肉块,可以切成小块拿在手中进食。
印度人的主要食物是稻米,容易去壳,可以蒸煮成团,同样可以用手抓着是进食。
我们祖先的日常食物是茶,是一种粘稠的半流质食物,不能用手抓着吃,也不能用手捞食影响其中的野菜和树叶。
可能有一个聪明的古人顺手取来小木棍儿之类的东西试着把野菜或树叶拨入口中,这就是筷子的最初形式。
筷子最早的称呼是“箸”,箸字的繁体写法是“筯”。
从读音和字形上,就可以看出,筷子最原始的作用是帮助进食,并非必不可少的进餐工具。
但那时的小木棍儿之类还不能称之为筷子,筷子之所以称筷子,主要在于人们必需具有使用筷子的技术,而用筷技术则需经过刻苦练习才能掌握。
我们的祖先发现用小木棍儿之类拨食茶中野菜树叶的方法之后,就会纷纷模仿,最后把小木棍儿的数量固定为两根。
熟能生巧,古人们使用小木棍儿的技艺越来越高,直到把两根小木棍儿使得上下翻飞,巧得如同自己的十指一样灵活自如,筷子就诞生了。
在这里,本人把筷子定义为两根小木棍及其使用技巧,两者缺一不可。
编辑本段名称解析 筷子于唐、宋、元、明、清统称“箸” 筷子有多种名称,先秦时期称“挟”,也作“荚”。
郑玄注释:“挟,犹箸也,今人谓箸为挟提。
”汉代著名史学家太史公司马迁著《史记》时,称商纣时期的筷子为“箸”,古写为“木箸”。
两汉又出现了“筋”字。
隋唐时李白《行路难》诗曰:“停杯投筋不能食”;杜甫《丽人行》诗云:“犀箸厌饮久来下,鍪刀镂切空纷纶。
”从两位大诗人的诗句中,我们知道,唐代“筋”与“箸”通用。
不过自唐代起,宋、元、明、清皆统一称“箸”。
五彩不锈钢筷子 但箸的名称,并非保持到底,明代发生了变化。
明陆容《菽园杂记》云:吴俗舟人讳说,“住”与“箸”谐音,故改“箸为快儿”。
因为吴中船民和渔民特别忌讳“箸”,他们最怕船“住”,船停住了,行船者也就没生意,他们更怕船“蛀”,木船“蛀”了漏水如何捕鱼。
在这种迷信谐音的思想指导下,故见了“箸”反其道叫“快子”,以图吉利。
明人李豫亨在《推蓬寤语》中说得更明白:“世有讳恶字而呼为美字者,如立箸讳滞,呼为快子。
今因流传已久,至有士大夫间亦呼箸为快子者,忘其始也。
”虽然明代已有人称“箸”为“快”,但清康熙并不承认民间将快加了竹字头的“筷”字。
这可以从《康熙字典》中仅收录“箸”而不收“筷”得到证明。
但皇帝也难以抵挡民间怕犯忌,喜口彩的潮流。
在《红楼梦》四十回,在贾母宴请刘姥姥一段中曹雪芹三处称“箸”,两次呼“筋”,而四次直接写明“筷子”。
当今社会,筷子的称呼已习以为常,但专家学者在书法、诗词作品和文章中依然称筷子为箸或筋,并没有如《推蓬寤语》所言“忘其始也”。
编辑本段历代筷箸 要论述筷箸,最好不要凭空而论,参照实物而论也许不会给人泛泛而谈之感。
因为先秦之箸,多为竹木制品,不像青铜器埋入地下数千年依然形器完整,即使銹迹斑斑,或有些残缺, 银筷子 也可修复。
而筷箸因身材细小,又是竹木材质,入土多易腐烂,根本无迹可寻。
但是近五十年来,由于考古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从古墓中也发掘了一些古箸。
据《文物》1980年8期记载:“安徽贵池里山徽家冲窖藏出土,青铜箸一双。
由于岁月的腐蚀两支铜箸长短不齐,但相差无几,平均为20公分,经考证为春秋晚期之物。
” 最著名的为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墓1973年出土的三干多件精美文物中,有一双竹箸,长17公分,直径0.3公分。
笔者1989年曾去长沙拜访湖南博物馆高馆长,当他知道我是一名热心的筷箸收藏研究者,即在我的请求下,提供了一张发掘一号汉墓现场的黑白照片(那时尚无彩照)。
照片中为一漆案,案上放有漆盘、耳杯、酒卮等,而竹箸即斜放在耳杯上。
这双二干一百多年前的西汉圆箸实物,现藏于湖南博物馆,可谓弥足珍贵。
湖北云梦大坟头,也出土了西汉竹箸16支。
甘肃酒泉夏河青又出土了东汉铜箸一双,西汉出土筷箸较多,长沙仰天湖,湖北江陵凤凰山等地也有铜箸竹箸出土。
而四川出土的东汉画像砖《宴饮图》中也出现了箸,三位席地而坐的饮宴者,左边一位手中托碗,碗中插有箸,而在另二位面前的低案上也放有箸两双,由此可知汉代使用箸者已较为普通。
汉代箸之形状大多为首粗下足略细的圆形。
而春秋时代的箸,多为上下一般粗细的圆柱体。
相传西汉有位巨无霸,是位武将,他却以重约数斤的铁箸进食,以显示其臂腕有超人之力。
隋代长安李静训墓出土一双银箸,迄今为止是我国考古发现最早的银箸。
古名医陈藏器说:“铜器上汗有毒,令人发恶疮内疽”。
事实证明,铜氧化就会产生铜腥气,铁氧化銹迹斑斑,都难以进餐,故铁箸铜箸渐渐为银箸所替代。
在考古中,根据现在的资料,很少发现有三国、晋代和南北朝的筷箸出土,这并不是说,这三四百年箸在这些朝代中有所减少,因为考古有很大的偶然性,再说这与当年的战乱 银筷子 和陪葬习俗也有很大关系。
但从唐代出土大量的银箸来看,筷箸在魏晋南北朝的阶段有了很大的发展,在魏晋以前出土的多为竹木箸、牙骨箸和铜箸,而隋代长安李静训墓出土的一双银箸。
长29公分,两头细、中间粗,这是迄今为止考古发现的我国最早银箸。
在我国历史上,从隋到唐的三百多年间,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人民的生活也比前朝有较大的提高,特别是唐代,中外文化交流频繁,冶炼水平有了更一步发展,所以金箸银箸也就在餐桌上不断出现。
《开元天宝遗事》云:“宋璟为宰相,朝野人心归美焉,时春御宴,帝以所用金箸令内臣赐璟。
”当年黄金餐具器皿为皇宫所垄断,北魏时,曾规定上自王公下至百姓,不许私养厂“金银工巧之人”,私造金器者是犯法的。
所以当宋璟听说皇上赐他金箸,这位宰相十分惶恐,愣在恫陛前不知所措。
唐玄宗见状说:“非赐汝金,盖赐卿以箸,表卿之直耳。
”当宋璟知道是表彰他如同筷箸一样耿直刚正时,这才受宠若惊地接过金箸。
但是这位“守法持正”的老臣,并不敢以金箸进餐,仅仅是把金箸供在相府而已。
但是以唐代出土的银箸来看,银箸却为达宫贵族及士大夫阶层所宠爱,现将唐代出土银箸列表於下: 综观以上唐代出土银箸,不但数量多,箸也长,最长者竟有33.1公分,可春秋两汉间出土的各种筷箸中,多在17一18公分之间,最长5l公分,乃木质,银为贵重金属,其价格仅次於金,当年铸造如此长的大量银箸,亦反应出唐代的繁荣昌盛,国富民强。
唐代当年常举行盛大饮宴,让我们来欣赏敦煌473窟的壁画《宴饮图》。
凉亭中长桌两边男左女右坐著四男五女,仅从女方一面来看,人人面前皆放有箸和匙。
还有一幅西安出土的唐代墓室壁画《野宴图》,赴宴者人更多,坐立者十九人还有侍女两名,餐桌上放满了耳杯盘盏之类,同样也可明显的看到一双双横放的筷箸。
李白诗云:“金樽清酒斗十干,玉盘珍饯直万钱。
”唐朝盛世饮宴之风风靡长安,美味佳肴丰富了,箸匙等餐具也向金银豪华方面发展,所以《墨子》说:“食必常饱,然后求美。
” 宋辽夏元也有不少筷箸出土,质地多为银制和铜铸。
若与唐代相比,相对较短,约在25公分左右,最短者仅15公分。
根据现在材料看,没超过20公分以上者。
江西鄱阳东湖出土的两双北宋银箸,长23公分,箸上部有了新突破,改圆柱形为六棱形,其下端还是细圆柱形。
南宋银箸(图片:《中国箸文化大观》) 在四川阆中丝绸厂出土的南末铜箸数量之多大大出乎意外,竟有244支,也就是122双,这批铜箸粗粗细细不一,直径0.3—0.6公分,箸长25公分,器形首粗足细,中部有弦纹。
辽宁辽阳三道壕出土的金代铜箸1双,长26.8公分,上部为六棱形,箸身有竹节纹饰。
到了元代,箸形又有新的变化,安徽合肥孔庙出土的110根银箸,首部呈八角形,长度为26.5公分。
我们从宋、辽、金、元朝代出土的铜箸、银箸来看,其最大特征是器形多变,不像唐代以前的箸,多为素面圆柱体,甚为单调。
鄱阳东湖出土2双北宋银箸,对传统的圆柱形作了革新,改圆形为六棱形,而四川闽中出土的南末铜箸,箸上也出现了纹饰,可以说从末代起,筷箸不仅仅只注意它的实用性,进而开始向工艺品方向发展。
造箸的工匠们懂得,墨守成规难以有出路,他们需要显示自己的才华。
在江苏无锡幸福水库出土的元代4支银箸上,工匠竟然大胆地镶上了自己的姓名。
到了明代,箸的发展特别明显的一点,首方足圆。
所谓“首方”,即是上部为方形;“足圆”,即箸的下半部为圆形。
明代以前无论是银、铜、竹、木、牙箸等,大多为圆柱体,也有六棱形,但四方形极少,可是明代箸却以首方足圆为特征。
由前代的首粗足圆柱形箸改为首方足圆体,看起来变化并不大,但这一小小的改革有三大好处: 1、首先圆柱体筷箸容易滚动,而民间称之为四楞箸的首方足圆箸,不会滚动,设宴待客放在桌上很稳重。
2、四楞箸比圆形箸更稳当的?]纵,如吃拔丝类菜,方头筷握在手中用力拨菜也不易打滑,吃面条更得心应手。
3、四楞方箸为能工巧匠在箸上题诗刻字雕花提供了艺术发展良好条件。
圆柱体筷箸难以表现绘画刻字,方箸不但可以两筷相应拼组成画幅,也可十双筷箸排列组成更大的画面。
所以说箸首由圆体发展为方体,为生产更精美的工艺筷奠定了广宽的基础。
方箸既可以单面刻,也可双面刻,还可以四面刻,圆箸为此相形见绌。
据1980年为7期《文物》载,四川珙县洛表公社的悬棺内,清理出一支明代红漆竹箸,箸长28公分,首方足圆,四楞上部刻有“江山口高曰月口长五子口阿旦休”草书体十四字,其中三字腐蚀难以辨认,由此可以说明,有了方箸也有了箸上诗词。
另在河南宁陵花冈明代的一艘木船中发现一支木箸,长达3l公分:无独有偶,也是方首圆足,还有北京定陵为明代神宗朱翊钧的陵墓,在1956年发掘的地宫中,除了出土有宝石金钗、金壶、金爵、金冠、金匙、箸瓶架等,瓶架上还插有乌木镶金箸。
笔者曾慕名参观定陵,欣赏了陈列的明神宗陪葬品两双乌木镶金箸,此御箸也是首方足圆,不过四楞箸顶端镶有方金帽。
经专家研究,方首圆足款式为明代箸的流行样式。
清代的筷箸,其特点为制作工艺精巧美观。
而竹木筷镶银者特别多。
如上海民间民俗藏筷馆所收藏清代筷箸,就有象牙镶银箸,湘妃竹镶银箸、乌木镶银箸、红木镶银箸等。
这些镶银筷,不但顶镶银帽,下镶6—7公分银套,还在帽顶镶有7—8公分银链,使两筷相系不离。
这不仅仅是为了装饰性,给人以美感:还有它的实用性,两筷配对,易於保管,不会因遗失其一而失去作用。
清代筷箸既有上下双镶箸,也有三镶箸。
《红楼梦》四十回中写道:“凤姐手裏拿著西洋布手巾,裹著一把乌木三镶银箸,按席摆下。
”所谓《三镶》就是顶镶银帽,足镶银套,中部镶银环。
不过到了清代末期,“中环”不再时兴,式样以环镶银链为多。
(来源:中国筷子网) 编辑本段关联易理 筷子直而长,两根为一双。
用筷子夹菜不是两根同时动,而是一根主动,一根从动;一根在上,一根在下。
两根筷子的组合成为一个太极,主动的一根为阳,从动的那根为阴;在上的那根为阳,在下的那根为阴,这就是两仪之象。
阴阳互动,可得用矣;阴阳分离,此太极不存。
这就是对立统一,阴阳互根。
两根筷子可以互换,主动的不是永远主动,在下的不是永远在下,此为阴阳可变。
看筷子,一头方一头圆。
方的象征着地,圆的象征着天。
方形属坤卦,圆形为乾卦,如此乾坤之象现矣。
坤卦有柄象,柄,把手的意思;乾卦象征着天,象征着第一,常言民以食为天,大概言由此出。
手拿筷柄,用筷头夹菜,坤在上而乾在下,这就是《地天泰》卦,和顺畅达,当然吉祥;手拿筷头,用筷柄夹菜,乾在上而坤在下,这就是《天地否(pǐ)》卦,否,闭塞不通,如此用法岂不可笑
用筷子时筷子很自然的把我们的五指分成三部分,拇指、食指在上,无名指、小指在下,中指在中。
这样天、地、人三才之象成矣,天、地、人三才之道存于中矣。
无名指、小指在下象征着地道。
无名指、小指较弱,其位又在下,须相互依倚,象征着广大民众,无职无权,须互敬互爱,彼此扶持,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象征着为人处世,孤木难支,人无辅助难以成功。
拇指、食指在上象征着天道。
五指之中食指为要,曲伸开合属它最巧,把握方向属它最妙。
其象征着官、长,发号施令,作威作福,然肆意妄为,终招大祸,须拇指管之方可成事。
拇指象征着什么
象征着监管、象征着法律、象征着民心、象征着自然规律……这是从不同层面讲的,不可执之一理。
食指灵巧,拇指粗笨,灵巧为用,粗笨制约。
故天道尚变,但不可乱变。
天本健行,但天道不言。
五指之中中指最长,其在人位,象征着人为主体,为万物之灵长。
然居于两筷之间其位尴尬,象征着中层领导,下有民怨,上有官威;象征着人在中年,上有高堂应尽孝,下有弱子要奶吃……总归一句话:做人难
但只有做人才最长。
中年虽不易,中年最辉煌。
筷子很简单,就是两根棍,随处可见,这就是简易。
筷子亦多样,有木也有竹,有金又有银,筷子的种类多样就是变易。
尽管筷子多变化,但筷子直而长,两根为一双的情况始终未变,这就是事物的本质属性不易。
简易、变易、不易这就是《易经》的三易之理。
比如一个人,只用一个名字来代表,简易嘛;但他的容颜、命运、情绪……是始终变化的,这就是变易;可他呢,是男就是男是女就是女,都有七情六欲,都有生老病死,这就是不易。
推而广之靡不如此。
易经与筷子 易道含弘无所不包,太极阴阳无限可分,其大无外,其小无内。
易理又是人性的,就在我们身边,只“百姓日用而不知”。
以筷子小谈或有所益。
易卦解民以食为天:两根筷子,二数先天卦为兑。
兑,为口,为吃。
筷形直长,为巽卦。
巽,为木、为入。
组合在一起,就是用筷子吃东西。
入口的是什么
是筷头。
筷头圆,为乾卦,乾为天。
这样吃的岂不是“天”
因此认为“民以食为天”是由这儿来的。
编辑本段用法忌讳 概述 汉族人使用筷子用餐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古时又称其为“箸”,日常生活当中对筷子的运用是非常有讲究的。
一般我们在使用筷子时,正确的使用方法讲究得是用右手执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个手指自然弯曲扶住筷子,并且筷子的两端一定要对齐。
在使用过程当中,用餐前筷子一定要整齐摆放在饭碗的右侧,用餐后则一定要整齐的竖向摆放在饭碗的正中。
但要绝对禁忌以下十三种筷子的使用方法。
三长两短 这意思就是说在用餐前或用餐过程当中,将筷子长短不齐的放在桌子上。
这种做法 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们管它叫“三长两短”。
其意思是代表“死亡”。
因为中国人过去认为人死以后是要装进棺材的,在人装进去以后,还没有盖棺材盖的时候,棺材的组成部分是前后两块短木板,两旁加底部共三块长木板,五块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长两短,所以说这是极为不吉利的事情。
仙人指路 这种做法也是极为不能被人接受的,这种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无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
这叫“骂大街”。
因为在吃饭时食指伸出,总在不停的指别人,一般伸出食指去指对方时,大都带有指责的意思。
所以说,吃饭用筷子时用手指人,无异于指责别人,这同骂人是一样的,是不能够允许的。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这种意思,那就是吃饭时同别人交谈并用筷子指人。
品箸留声 这种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里,用嘴来回去嘬,并不时的 发出咝咝声响。
这种行为被视为是一种下贱的做法。
因为在吃饭时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一种无礼的行为,再加上配以声音,更是令人生厌。
所以一般出现这种做法都会被认为是缺少家教,同样不能够允许。
击盏敲盅 这种行为被看作是乞丐要饭,其做法是在用餐时用筷子敲击盘碗。
因为过去只有要饭的才用筷子击打要饭盆,其发出的声响配上嘴里的哀告,使行人注意并给与施舍。
这种做法被视为极其下贱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齿。
俗话说“敲碗敲筷子,讨吃一辈子。
” 执箸巡城 这种做法是手里拿着筷子,做旁若无人状,用筷子来回在桌子上的菜盘里巡找,知从哪里下筷为好。
此种行为是典型的缺乏修养的表现,且目中无人极其令人反感。
迷箸刨坟 这是指手里拿着筷子在菜盘里不住的扒拉,以求寻找猎物,就像盗墓刨坟的一般。
这种做法同“迷箸巡城”相近,都属于缺乏教养的做法,令人生厌。
泪箸遗珠 实际上这是用筷子往自己盘子里夹菜时,手里不利落,将菜汤流落到其它菜里或桌子上。
这种做法被视为严重失礼,同样是不可取的。
颠倒乾坤 这就是说用餐时将筷子颠倒使用,这种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正所谓饥不择食,以至于都不顾脸面了,将筷子倒使,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谁帮我写一篇观《越战越勇》有感
看了几期,有几点感慨。
中央台向来有提纲掣领引领潮流的作用。
不得不佩服,央视是越来越有想象和创意:一个纯娱乐的选秀节目居然打上了强烈的感情色彩,这可是一大大的看点。
选手一上来就被逼得“痛说革命家史”,讲述一个个不同寻常的悲情故事。
然后再给你来个惊喜连连:什么老婆、孩子,兄弟姐妹,以至祖孙三代,甚至父母养父母等等,千里迢迢来相会。
济济一堂,悲欢离合,煞是热闹。
锣鼓家耶还未开打,就搞得台上台下观众嘉宾以及歌手本人,一个二个的泪眼婆娑。
只这一小小的点子,便赚足了亿万观众的眼球。
五大评委,咱们居然看到了王为念和王芳。
开始,我是怎么也没整明白央视怎么会请上这么一对“活宝”。
随着赛事的进行,逐渐看出了一点门道:原来,这二人可能正是央视专门为打感情牌所特意安排的。
虽说是娱乐选秀,可毕竟属于一种赛事,也当是严肃和慎重的。
不说大碗儿,至少也该是圈儿内的专业人员。
当然,他们二人也能恪守自己的使命,在专业点评上,不过多涉及。
所以,观众看到他们总是对着干:王为念挺甲,王芳必挺乙;王为念挺乙,王芳必会找些不是理由的理由挺甲。
歌手专属话筒是升是降,看了王为念的决定,则必知王芳的意见;反之,知道了王芳的意见,也就提前知道了王为念的决定。
刚开始我还在心里纳闷儿,这俩人是咋了
这不明摆着故意拆对方的台吗
后来想通了,估计这是他们的一种承诺,或者说是背后的一种默契——正负抵消为零。
其初衷是不参与对歌手去留的决定而把这个权利完全地交给评委席上专业的评委。
咱只当是一对儿摆设,逗逗乐子,找点儿噱头活跃活跃气氛而已。
如果说,对每一位上场的选手都如此,那也不失为一种公正和苦心。
然而,随着赛事的进行,事实并非如此。
有几位歌手,二王却扯去了那块公允的遮羞布,毛痞动起真格来——意见竟一了致。
这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了,至少对那几位歌手而言。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二王有没有对于歌手的最终评判权呢
作为评委按理说应该是有的,谁人也说不起。
那就堂而皇之,大大方方地行使这种神圣的权利,就没必要遮遮掩掩地唱反调演一出反双簧的闹剧;如果说没有,也当在情在理。
必定歌唱不是他们二人的专业,属外行。
那就得自始至终,谨遵其约定,从头到尾守住你们的底线——唱好你们的反双簧,这才显得公平公正。
二王即便是 99 % 的意见相左, 1 % 的意见一致,就有失公允。
因为你们的一个评判,最终会打破场上的平衡而引起决定台上歌手命运的天平的倾斜。
这就有了随个人的喜好而用了不同的标准之嫌。
不管是私心还是出于公心,也尽管这样的判例不多,可对于被他们所决定的歌手来说,都是一种不公。
是一个吸金的舞台,也是一个有魔力的舞台。
但凡在这台上露过那么一小脸的,立马身价百倍,鸟枪换炮:没老婆的,只当是在上面走上一遭——包你能牵到你梦中的桃花;离婚想破镜重圆的,那更是小菜一碟;摆摊儿卖洗发水的,立马能变成声乐老师;没工作的,包你第二天一份轻松体面的差事就会有人联系上你,且任你挑来任你选;端盘子站吧台的,从此能就地咸鱼翻身,一跃即可成为驻唱歌手;打工的能破格提升为老板,还得征求你的意见。
患的,立马有名医免费给你动手术;不用操心,不用起夜排队挂号,这种免费的手术和医疗甚至惠及到了参选的某位歌手的家人身上(为一位歌手的父亲免费做声带息肉的手术)。
无数学子、打工仔打工妹梦寐以求的梦想,只要你往这个神奇的舞台上一站并喊上那么几嗓子,则包你能在一夜之间也神奇的轻轻松松的改变。
“台上自有颜如玉,台下自有黄金屋。
”人生的变化有如梦境,如此的突兀——还有比这更有魔力更神奇的吗
评委中比较靠谱的是耿为华、于文华。
评论公允、中肯、到位,不做作,不来花架子;祖海口口声声“专业”“专业”,几乎成了她的口头禅。
偶尔碰到个别挑不出任何毛病、技巧娴熟、比专业还唱得好、近乎完美的这样一个超高水平的选手,有的评委可能会吝啬自己的语言,甚至投他的反对票。
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
中国历来有“同行相忌”的说法。
我们看到,在各种各样的赛事中,往往拿第一名的不一定是唱的最好的;水平最高的,不一定能得到第一。
著名歌唱家彭丽媛、殷秀梅、关牧村以及三大男高的魏松在青歌赛上都比不过人家。
在第一届青歌赛上,殷秀梅、彭丽媛只得了个三等奖,关牧村二等奖,都唱不赢刘捷,人家一等奖。
难道当今中国最顶尖的这三个女歌唱家水平都不如刘捷
第二届魏松只拿了个三等奖。
一、二等奖是不知名的崔岩光、王必主。
魏松可是公认的中国三大男高之一。
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不胜枚举。
原因何在,难以说清。
三大男高音之一的莫华伦曾在一次电视访谈中说过这样的话: “唱歌是一种主观性极强的艺术。
有人说你唱得好你就好,就是唱得不好也是好。
反之,你唱得再好,有人说你不好,你就倒霉了。
”(请注意,我们下面就将会看到,就真出现了一位正如莫大师所说的那样的一个倒霉蛋)。
评委中最不靠谱的是江涛,是他的招牌。
除此,人们对他再没过多的了解。
这样的歌手实在是太多,一抓一大把。
比如尹相杰,人们只知他“妹妹坐船头”,孙涛什么“杯中酒”。
林依轮什么什么“爱情鸟”。
当然他们这一辈子也不会穷得只唱一首歌,你能责怪人们的记性差吗
而他们给人的就只有这样的印象你有什么法。
也许正因为如此,为了展示自己的另一面,江评委十分珍惜这一千载难逢的面对亿万观众当评委露脸的机会,常常演示示范,也非常的认真敬业。
力求达到一个“”之境界。
最为典型和刻骨铭心的,是江涛对歌手江楠唱刀郎的歌的点评(不清楚是第几期)。
此歌手就是我上面提到“偶尔碰到的个别挑不出任何毛病、技巧娴熟、比专业还唱得好、近乎完美的这样一个超高水平的选手” 之一。
都知道,刀郎此歌音域宽,难度大,旋律隽永、情感强烈。
要唱好她,一要有较高的技巧,二要有一个能刺破天穹的嗓音。
只见他用他那天籁的嗓音一人近乎完美地演绎出了需由男、女声对唱的那种深沉、跌宕又不失婉转的感情碰撞。
给观众耳目一新、一个难得的艺术享受。
这样的难度,别说业余的,就是专业歌手也是难以驾驭的。
难怪歌声一停,场上立即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然而,江涛的点评却有如石破天惊,一下子将此歌手打入了十八层地狱。
把歌手以及在电视机前观战的观众从头到脚浇了个透心凉。
所有的人都懵了。
歌手站在那里,麻木、难堪、委屈、伤心、甚至屈辱,不服,内心翻腾,五味杂陈。
一个大男人,我看到他简直就想嚎啕大哭一场。
此时,如果他脚下有一个地缝,我想,他是一定会拼起老命钻下去的。
江涛的点评,居高临下,一上来就劈头盖脸一个铺天罩:“……你为什么屡战屡败,任何一个流行歌曲的评委都得把你无情的淘汰掉。
因为你的咬字里进外出,声音忽明忽暗,你的风格不纯粹,你到底唱民歌呢,还是唱流行歌曲呢
江楠你可能以前唱过民歌,你的方法的痕迹是流行歌曲的一大忌。
” 说实话,先不说江涛的意见符不符合实际,这样的语气、这样毫不留情面且尖锐严厉的态度是有史以来评委中非常罕见的。
以至于接下来在耿为华、王为念和江涛之间意外地爆发了一场非常激烈的争吵。
其火爆程度,也是十分少见的。
江涛:“……你这样唱下去是前途黯淡的,因为你唱的完全是民歌的声音,你是跟刀郎不一样,但是你唱不出刀郎的声音来, ……因为你唱的是刀郎的歌曲,你就得跟我唱刀郎的。
” 我们说,评委点评严厉点也许不是个坏事,我们也不能过多责怪。
可明显带着情绪,却还把一本经整个地给念歪了,谬误百出,却是大大的不是。
在争论中耿为华说:“我可能和江涛老师的意见有点相左。
我觉得音乐的表现力,它不在于你的方法有多好,你的技巧有多好。
人的情感如果说到那个点上的话,如果说我哭,我要讲究方法去哭,我笑要讲究方法去笑,我觉得好像违背了我们老百姓耳朵的一种真理——好听就是真理。
” 当听到江涛说,“因为你唱的是刀郎的歌曲,你就得跟我唱刀郎的。
” 时,耿为华忍不住立即反驳道:“为什么叫模仿得像它就是好……” 耿在这里特别强调了“为什么”三个字,可话未说完就被江涛闪电般打断:“不是模仿的像,我是说的一种方法。
” 仗义执言,狭义又不失幽默风趣——这就是王为念。
在江涛对歌手江楠一顿噼里啪啦数落后,王为念说道:“我认为他比-很-多-歌手都强(在此特别强调了‘很、多’两个字),紧跟着他提高了嗓门儿:“而且他多么出色的一个演唱,你这么严重的发言,很可能他就,他就退却了,他就不演唱了……你不是说,你这样的声音所有的评委都会否认吗
” 王的这段话是在和江涛激烈的碰撞中进行的。
我们都知道,歌是拿来唱的(除了个别人因为禁止的而外)。
这样,同一首歌不同的歌手就会唱出不同的味道,这是必然的,也是十分正常的。
纯粹的模仿,诸如歌星特有的音色、鼻音以及胸腔、头声等等的共鸣包括不同的颤音特点等等,都力求达到那种惟妙惟肖的效果,那还叫唱歌吗
那也能算作艺术吗
不
那只是一种模仿秀,它只适合一个特定的场合——展现才艺娱乐娱乐而已(就像小沈阳模仿刀郎那样)。
而从对于歌曲的表达,从艺术的角度来说,所有的音乐人(江涛是个例外),对此其实是深恶痛绝的。
显然,一个浅显的道理:因为那样完全照搬,完全模仿,就像 3 D 打印一样,艺术也就死掉了。
我们知道,口技就是一种纯模仿的技艺。
而艺术是一种创作,得加入自己的思考和理念。
怎么能像鹦鹉学舌那样的,人家怎么唱你就怎么唱;或者说,像电脑拷贝一样,完完全全地复制人家的东西,你还有自己的脑瓜吗
这样的方法能算作艺术
“千人一面”“千人一声”怎么来的,不就是靠着对这两个字的追求——“模仿”吗
唱谁像谁,只能说你有这个模仿能力,可它并不等于艺术。
因为你在拾人牙慧,没有自己的特色。
而艺术的本质,则在于创新。
【爱奇异】视频网站记录了2013某期节目期间蒋大为被邀采访的一个片段,蒋先生说了下面一段话: “当前,我们学院派没有个性,叫“千人一声”,看脸不认识,一听声,都好像似曾相识,都一个声。
过去有一个笑话,一个大晚会,许多女孩子,录一首歌,录完以后,找不到哪一句是自己唱的。
如果再这么走下去,中国的民歌就没有任何色彩了。
有些少数民族的歌手唱得并不是很完美,但是评委说唱得好,喜欢。
因为他有色彩,有个性。
就像我们吃饭,你粤菜有粤菜的味,川菜有川菜的味,都是很好的鸡鸭鱼肉,结果你做出一个味道来,那肯定不行。
” 如果大家都按照江涛所说的那样“你唱刀郎的歌曲,你就得像刀郎。
” 你唱刘欢的歌曲,你就得像刘欢;你唱孙楠的歌曲,你就得是孙楠,你唱韩红的歌曲,你就得真的跟我变成韩红……这可能吗
靠谱吗
若都成了这样的德行,那各种赛事上评委口口声声不绝于耳所倡导的那个所谓的“个性”哪儿去了呢
歌手的“特色” 又体现在哪儿呢
可能有一句话我们都听出茧子来了,那就是评委对于歌手经常喋喋不休的一句口头禅:“你不能靠模仿,是歌手你就得唱出自己的特色。
” 没有了个性,艺术的生命也就完结了。
正如耿为华驳斥江涛的话:“为什么叫模仿得像它就是好……” 可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原本原汁原味的唱,你们说是刻意模仿;唱出了自己的特色,却被江涛评委打入了十八层地狱,遭到了彻底的否定。
我耳背,民歌味我没听出来,我倒是在“爱是你和我”的“你和我”几个字之间听出来一点摇滚的味道。
可话说回来,即便是带有民歌味,就大逆不道了吗
就值得大加讨伐吗
能唱成民歌味,说明这首歌里原本就有民歌的元素,能把她发挥出来,倒是意外的功劳,是水平。
你想把电影“”拿来唱出咱民歌的味儿能成吗
为啥呢,因为这洋歌儿里根本就没有咱民歌的基因—— D N A 。
我们看到,民歌揉进美声而成为所谓的“民美”,已然成了千人一面的庙堂之音;美声脱下那厚重的外衣,借鉴民歌率真轻柔的表现,更能符合中国人的审美需求。
咋就流行歌曲是大老婆养的如此金贵和霸道,就挨不得碰不得发挥不得演绎不得呢
我不知道啥叫流行歌曲
流行歌曲又应该是个啥味道
我只知道,一首《南泥湾》,现在的人们可以把她任意的肢解,唱出流行甚至是摇滚的味道;根据广西柳州的山歌“石榴青”曲调而改编的歌曲《山歌好比春江水》,一首地道的民歌能被现代人脱胎换骨,完全地把她唱成了地道的流行味。
可为啥流行歌曲就偏偏不能沾上一丁点其他的味道呢
现在的艺术,越来越大众化平民化,当然也包括声乐艺术。
借鉴各种唱法,兼收并蓄走融合之路,应该是个大的趋势。
君不见,“歌唱家”郁钧剑就曾大言不惭地声称自己是“四不像”,唱起歌来,是既有民歌味又有流行味,也有美声,更有戏曲的方法——融所有唱法于一役。
这样的“唱”将,也堪称“国宝”了。
(见本人多篇郁钧剑之评论)。
天津卫视去年搞过一个由明星参与的《国色天香》的真人秀节目。
那里面,流行的、通俗的、民歌、戏曲、曲艺、二人转等等,像炒花饭一样被搅成一锅粥。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一首歌唱得好好的,突然调子走了,变成了戏曲的味儿——词还是那个词;或者,一段韵味十足的戏曲唱腔,唱着唱着也跑了,跑到二人转的调儿上去了——词还是那个词。
搞得歌不是歌,戏不像戏,曲不是曲,成了一个八不像。
所有的音乐元素,在这里全没了界限。
一个个讥里哇拉,好不热闹。
戏剧、曲艺和歌曲,她们是不同的艺术形式。
对他们进行转基因和杂交,我们的编导以及评委席上的那些当代的戏曲大师们却乐在其中,并没有认为什么不妥。
还对其中某些选手大加赞美,还认为这是艺术,还大呼过瘾。
不知江涛先生看没看过《国色天香》,如果看过,不知其观感如何
一个把流行歌曲唱得带民歌味(即便真的如此)就加以鞑伐,那《国色天香》里被那些选手像揉面一样的肢解得面目全非的咱们的国粹、民间艺术等,那些人在你眼里又该当何罪呢
音乐的要素——节奏、旋律。
其中,对于美声、民族以及流行唱法而言,它并没有一个截然的区分。
她也不可能完全的区分开来。
因而,一首歌,若旋律优美偏于抒情,民族、美声的唱法则更适合于表现;而旋律性不强,参差不齐、节奏散乱,毫无章法,忽高忽低,毫无疑问,这样的歌曲则只能请流行歌手来担纲。
当然,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区分。
而许多的歌曲则是处于一种三种唱法之间的状态,没有明显的特征。
这时你就很难具体地把他归到哪一类唱法上去。
对这样的作品,你就不能拘泥于哪种唱法:怎么样好听,怎么样更适合表现,就怎么样唱。
这才是一个应有的正确的选择。
歌手江楠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才有可能把这首《爱是你我》唱得既深情,又荡气回肠。
就像耿为华评委所说的:“唱得好听——这就是真理。
” 而不在于你用的是哪种唱法。
而江涛把流行歌曲人为地画地为牢,将其他的唱法和表现拒之于门外,却是一大大的谬误。
这样的做法,是既不利于歌曲情感的表达,更不利于整个流行歌曲的发展。
唱歌的可能是改革开放以来付出最小而收获最多的一类人群。
成了歌星就基本上是一本万利。
他们养尊处优,不用学习,不用练功,只凭一张嘴喊几嗓子就能包打天下。
且被亿万人仰望,成为无数粉丝可为他们为之尖叫惊呼的偶像。
世上没有任何人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世上也没有任何的一个职业或行业有如此轻松的赚钱方式。
一个假唱就是好几十万,一个代言一个广告就是咱们的工人农民打工仔一辈子拼死拼活做牛做马都挣不来的。
歌星们是一伙睡觉都偷着乐的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