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狱的第十九层》读后感
[《地狱的第十九层》读后感]我还没看《地狱的第十九层》的时候,我就看过以蔡骏小说《荒村公寓》改编的同名电影《荒村公寓》很好看
有蔡氏悬疑,很有看头
简介:蔡骏,上海人,改革开放同龄人,国内惊悚悬疑小说的当家小生,已出版数部畅销长篇小说,并在《萌芽》等刊物发表多部作品,深受新新人类读者的喜爱,本年度继《荒村公寓》之后,再度推出长篇力作《地狱的第19层》,《地狱的第十九层》读后感。
故事具有西方经典哥特式小说的特点,通过大学女生寝室内流传的神秘短信游戏,透视现代人内心世界的挣扎,为中国读者展现心理悬疑小说的魅力。
故事从某大学女生寝室说起,有人接二连三收到一条“你知道地狱的第19层是什么
”的短信,几名女生由此进入了一个神秘的短信游戏之中。
然而,两名女生却意外地非正常死亡。
她们的室友春雨为了探个究竟,进入神秘的短信游戏,发现在100年前,意大利画家马佐里尼曾经画过名为《地狱的第19层》的神秘油画。
在画家帅哥高玄的帮助下,春雨逐渐深入了“地狱”的秘密……] 我觉得高玄应该很帅
影片《第十九层空间》根据蔡骏的《地狱的第十九层》改编,香港编导黎妙雪、陈十三为了将这个手机故事搬上大银幕,应该动了不少脑筋。
故事类似一个过关游戏,九十分钟的电影时长,以十八层地狱计算,摊在每一层也只有五分钟。
于是黎妙雪在用电脑特效简单地营造了几个类似《异域》的鬼魅场景后,当机立断给钟欣桐饰演的春雨开了地狱的后门,让她直接下潜到地狱的第十八层。
看这个版本枝节丛生,交代混乱,一头雾水,主要情节只能归纳为:四女生各自心中有“鬼”,被神秘跛脚心理医生催眠,内心的罪恶释放,被诱惑去考古地狱的第十九层,以求得所谓的最后救赎,但故事最后峰回路转,四人化险为夷,雨过天晴,恢复了身心健康。
原小说作者蔡骏是个靠写“鬼”发家致富的成功人士,自信满满,常言自己是灵感的宠儿,能写出传世经典。
于是我又读起蔡骏的原作,生怕是香港电影人与内地作家思维上有差异,而折损了蔡骏原作在惊悚小说史上的地位。
而当我读完《地狱的第十九层》后,鉴定结果为:蔡骏的文笔是那种令人惊骇的平庸,与他相比,周德东的黑段子还能表现出一些智慧与灵感。
看看他的景物描写:“气温越来越低,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眼前的鬼楼也似乎散发出一股阴森的气息,让春雨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读后感《《地狱的第十九层》读后感》。
”外貌描写:“使她如此羞涩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见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
这个男人穿着一件长及膝的黑色风衣,黑色的裤子和皮鞋,再加上黑亮的头发,浑身上下都被黑色包裹着,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这些文字如同小学生直接从语句手册里摘抄过来的作文。
而书中借鉴致敬《达·芬奇密码》的部分,也仅仅是抬出了一个叫马佐里尼的意大利画家,因为他画过关于地狱的题材,但除此之外,对于画家本人和画作本身,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揭示,仅仅是把相关资讯分段从不同的角色口中吐露出来罢了。
而在最核心的十八层地狱的设置上,采用最直白简单的手机短信的方式,恐怖场景完全要靠之前的同类经典影视小说作品“借尸还魂”,比如《兰若寺》、《牙买加旅店》、《德古拉城堡》、《午夜凶铃》等等,也莫怪黎妙雪改编成影像时捉襟见肘,因为如果完全按小说中的情节来弄的话,不拍成一部恶搞同类惊悚作品的集锦式电影,那才真是见鬼了。
马佐利尼地狱论马佐里尼认为地狱有19层,他认为“地狱不是让人们受苦的地方,那是让人们丛生的地方,让那些犯过错的人在地狱的磨练,同过地十九层的人才能真正的得到超脱变得纯洁无暇升入天堂,没通过的人将会长眠与此。
”中国的历史神话中说地狱为18层,每一层都是来惩罚那些犯过不同错的人,例如:第一层刮舌地狱:刮断唆人,害人或争讼之人的舌头。
(想知道下十七层往下看)马佐利尼认为地狱有19层,他认为“地狱不是让人们受苦的地方,那是让人们丛生的地方,让那些犯过错的人在地狱的磨练,同过地十九层的人才能真正的得到超脱变得纯洁无暇升入天堂,没通过的人将会长眠与此。
”马佐利尼(中国历史神话),历史,加上一点恐怖做调味,无论这些是真是假我认为意图都是好的都是想让认为认识到自己自身的错误,让人反省,以便及时的改过。
地狱18曾的作用:(1)刮舌地狱:刮断唆人,害人或争讼之人的舌头。
(2)剪刀地狱:剪断唆使人妻再嫁之人的手指。
(3)铁树地狱:离间骨肉,挑唆父子、兄弟不和之人,吊于铁树之上。
(4)孽镜地狱:不吐真情之犯人,照此镜而显现罪状。
(5)蒸笼地狱:将长舌妇或陷害人之人,投入蒸笼蒸。
(6)铜柱地狱:令放火害命者,裸体抱住铜柱筒。
铜柱内燃烧炭火。
(7)剑山地狱:渎神杀牲者,令其裸体爬上剑山。
(8)冰山地狱:害夫、唆人私通、堕胎、诱人赌博、不养父母、不义之人,令其裸体上冰山。
(9)油锅地狱:盗贼、欺善、拐骗、诬告、奸党、谋占、掠夺之人,投入油锅内炸。
(10)牛坑地狱:伤人害畜者,投入坑中使牛触杀。
(11)石压地狱:绞死人、壁毙小儿之人,放入大石间压毙。
(12)舂臼地狱:糟踏五谷,食间秽语者,放入臼内春杀。
(13)血池地狱:难产、吐血、便血而死(见红而死)之人,不敬、不孝、不正之人,投入血池受苦。
(14)枉死地狱:咬舌死、缢死、自尽死等人,关入枉死城牢狱。
(15)磔刑地狱:掘坟扒墓之人,处磔刑。
(16)火山地狱:犯戒僧道、损公肥私之人,放火烧山之人,赶入火山之中。
(17)石磨地狱:糟踏五谷、做贼之人、吃荤僧道,放入石磨磨成肉酱。
(18)刀锯地狱:拐诱他人子弟妇女、买卖不公之人,用刀锯毙高玄,我什么时候才能等到你
〔《地狱的第十九层》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爱情公寓4 观后感
爱情公寓是一部十分幽默和搞笑的都市电视剧,如果你认真看,就一定会发现导演那用心良苦的精神。
如果你在家没事做,就可以选择观看爱情公寓每次观看都有不同的新发现。
这戏最可惜就是不会发行第4部,因为我十分期待他第4部的到来。
剧中有娄艺潇饰演的胡一菲;有邓家佳饰演的唐悠悠;有李金铭饰演的陈美嘉;赵霁饰演的林宛瑜;赵文琪饰演的秦羽墨;有陈赫饰演的曾小贤;由孙艺洲饰演的吕子乔;王传君饰演的关谷神奇;李佳航饰演的张伟;金饰佳饰演的陆展博……这些都是我喜欢的演员。
虽然爱情公寓4还没有出完,但我诚信的希望小贤和一菲能成为最完美的一对,悠悠和关古之间有会闹出什么矛盾呢
而美嘉和子乔有会擦出什么火花,而宛瑜又会何去何从。
再次我也真心的希望美丽动人的诺澜有会如何呢。
戏中有打打闹闹,有温馨和谐,也有感人肺腑的小故事。
我常在绞尽脑汁的思考:导演是怎样作出如此搞笑的台词的呢
在爱情公寓中,我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都是甜蜜的小两口。
每当我想到这里,我都会又想到那一句句幽默的人生哲理:不怕虎一样的上司,就怕猪一样的下属,就当是我上辈子欠他的吧;要想生活过得去,身上就的带点绿…… 好怀念好怀念,那熟悉的声音,那优美的画面,那动听的音乐,还有那美丽的爱情公寓3602室和3601室,那都是充满欢声笑语的卧室。
我爱你,爱情公寓。
我爱你,那演技真是而幽默的演技,都感动了我。
还有那朴实无华的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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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拾荒梦》 的中心思想
过自由的生活,是少年时的三毛流露在文中的心声。
中心思想就是对自由自在人生的一种向往与追求,从垃圾堆里找到宝贝是对世间美好事物的一种挖掘。
《拾荒梦》原文: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
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
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
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
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
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着受罚。
“什么文章嘛
你……”老师大吼一声。
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
乱写
什么拾破烂的
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
”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
别的同学可以下课。
”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
于是,我又写:“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
结果我只好胡乱写着:“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
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并没有改掉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着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
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
树叶一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
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样一面跑一面跟着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
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着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书,眼光也有了长进,虽然书不是木头做的,可是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了化学作用,所谓“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的能够分辨体会了。
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家锯树,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我细看那枝大枯枝,越看越投缘,顾不得街上的人怎么想我,掮着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着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的东西拾起来悄悄打量了一下,这真是宝物蒙尘,它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竖立着的人脸石像,只是它更木头木脑一点。
我将这块木头也换了过来,搬了一块空心砖给阿巴桑坐着,她因为我抢去她的椅子还大大的生了一场气。
在我离家远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说堆满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来的好东西。
当时我的父母一再保证,就是搬家,也不会丢掉我视为第二生命的破铜烂铁。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当时的画室,赞不绝口,也有一些亲戚们来看了,直接了当的说:“哎呀,你的房间是假的嘛
”这一句话总使我有些泄气,对于某些人,东西不照一般人的规矩用,就被称做假的。
我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我父母的爱护下,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
家中四个孩子,只有我这个老二,怪异的有拾废物的毛病,父亲常常开导我,要消费,要消耗,社会经济才能繁荣,不要一块碎布也像外婆似的藏个几十年。
这些道理我从小听到大,可是,一见了尚可利用的东西,又忍不住去捡,捡回来洗洗刷刷,看它们在我的手底下复活,那真是太快乐的游戏。
离开了父母之后,我住的一直是外国的学生宿舍,那时心理上没有归依感,生命里也有好几年没有再捡东西的心情。
无家的人实在不需要自己常常提醒,只看那空荡荡的桌椅就知道这公式化的房间不是一个家。
那一阵死书念得太多,头脑转不灵活,心灵亦为之蒙尘,而自己却找不出自救之道,人生最宝贵的青春竟在教科书本中度过实是可惜。
不再上学之后,曾经跟其他三个单身女孩子同住一个公寓,当时是在城里,虽然没有地方去捡什么东西,可是我同住的朋友们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而杂志,我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地的时候,这些废物,在我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
当时,看见自己变出了如此美丽的魔术,拾荒的旧梦又一度清晰的浮到眼前来,那等于发现了一个还没有完全枯萎的生命,那份心情是十分感动自己的。
到那时为止,拾破烂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停顿,可是它究竟只是一份嗜好,并不是必须赖以生存的工作,我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日,整个的家庭要依靠别人丢弃的东西一草一木的重组起来,会是怎么美妙的滋味。
等我体会出拾荒真正无以伦比的神秘和奇妙时,在撒哈拉沙漠里,已被我利用在大漠镇外垃圾堆里翻捡的成绩,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那是整整两年的时间造成的奇迹。
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一块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
过去小学老师曾说:“要拾破烂,现在就可以滚,不必再念书了
”她这话只有一半是对的,学校可以滚出来,书却不能不念的。
垃圾虽是一样的垃圾,可是因为面对它的人在经验和艺术的修养上不同,它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和回报。
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最奇怪的还是在沙漠。
这片大地看似虚无,其实它蕴藏了多少大自然的礼物,我至今收藏的一些石斧、石刀还有三叶虫的化石都是那里得来的宝贝。
更怪异的是,在清晨的沙漠里,荷西与我拾到过一百多条长如手臂的法国面包,握在手里是热的,吃在嘴里外脆内软,显然是刚刚出炉的东西,没法解释它们为什么躺在荒野里,这么多条面包我们吃不了,整个工地拿去分,也没听说吃死了人。
还有一次西班牙人已经开始在沙漠撤退了,也是在荒野里,丢了一卡车几百箱的法国三星白兰地,我们捡了一大箱回来,竟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结果仍是放在家里人就离开了,离开沙漠时,有生以来第一回,丢了自己东西给人捡,那真说不出有多心痛。
我们定居到现在的群岛来时,家附近靠海的地方也有一片垃圾场,在那儿,人们将建筑材料、旧衣鞋、家具、收音机、电视、木箱、花草、书籍数也数不清,分也分不完的好东西丢弃着。
这个垃圾场没有腐坏的食物,镇上清洁队每天来收厨房垃圾,而家庭中不用的物件和粗重的材料,才被丢弃在这住宅区的尽头。
也是在这个大垃圾场里,我认识了今生唯一的一个拾荒同好。
这人是我邻居葛雷老夫妇的儿子,过去是苏黎世一间小学校的教师,后来因为过份热爱拾荒自由自在的生涯,毅然放下了教职,现在靠拾捡旧货转卖得来的钱过日子。
在他住父母家度假的一段时间里,他是我们家的常客,据他说,拾荒的收入,不比一个小学老师差,这完全要看个人的兴趣。
我觉得那是他的选择,外人是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来下评论的。
我的小学老师因为我曾经立志要拾荒而怒叱我,却不知道,我成长后第一个碰见的专业拾荒人居然是一个小学老师变过来的,这实在是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专业的拾荒同好,比起我的功力来,又高了一层,往往我们一同开始在垃圾堆里慢慢散步,走完了一趟,我什么也没得着,他却抬出一整面雕花的木门来送荷西,这么好的东西别人为什么丢掉实在是想不透。
我的拾荒朋友回到瑞士之后不久,他的另一个哥哥开车穿过欧洲再坐船也来到了加纳利群岛。
这一次,我的朋友托带来了一架货真价实的老式瑞士乡间的运牛奶的木拖车,有三分之二的汽车那么长,轮子、把手什么都可以转。
它是绑在车顶上飘洋过海而来的一个真实的梦。
我惊喜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接着,一本淡绿封面,精装,写着老式花体英文字母,插画着精美钢笔线条画的故事书《威廉特尔》轻轻的又放在我手里,看看版本,竟是一九二○年的。
这两样珍贵非常的东西使我们欢喜了好一阵,而我们托带去的回报,是一个过去西班牙人洗脸时盛水用的紫铜面盆和镶花的黑铁架,一个粗彩陶绘制的磨咖啡豆的磨子,还有一块破了一个洞又被我巧妙的绣补好了的西班牙绣花古式女用披肩。
当然,这些一来一往的礼物,都是我们双方在垃圾堆里掏出来的精品。
拾荒不一定要在陆上拾,海里也有它的世界。
荷西在海里掏出来过腓尼基人时代的陶 瓮十八世纪时的实心炮弹、船灯、船窗、罗盘、大铁链,最近一次,在水底,捡到一枚男用的金戒指,上面刻着一九四七年,名字已被磨褪得看不出来了。
海底的东西,陶瓮因是西班牙国家的财产归了加地斯城的博物馆,其他的都用来装饰了房间,只有那只金戒指,因为不知道过去是属于什么人的,看了心里总是不舒服,好似它主人的灵魂还附在它里面一样。
拾荒赔本的时候也是有的,那是判断错误拾回来的东西。
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极大极大一个木箱,大得像一个房间,当时我马上想到,它可以放在后院里,锯开门窗,真拿它来当客房用。
结果我付了大卡车钱、四个工人钱。
大箱子运来了,花园的小门却进不去。
我当机立断,再要把这庞然大物丢掉,警察却跟在卡车后面不肯走,我如果丢了,他要开罚单,绕了不知多少转,我溜下车逃了,难题留给卡车司机去处理吧。
第二天早晨一起床,大箱子居然挡在门口。
支解那个大东西的时候,我似乎下决心不再张望路上任何一草一木了。
前一阵,荷西带了我去山里看朋友,沿途公路上许多农家,他们的垃圾都放在一个个小木箱里。
在回程的路上,我对荷西说:“前面转弯,大树下停一停。
”车停了,我从从容容的走过去,在别人的垃圾箱内,捧出三大棵美丽的羊齿植物。
这就是我的生活和快乐。
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劳而获这实际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它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不会有结局的谜。
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外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
蒙娜丽莎的赏析
《蒙娜丽莎》 达.芬奇 77X53厘米,现藏卢佛尔美术馆。
<<蒙娜丽莎>>是一幅享有盛誉的肖像画杰作,它代表达。
芬奇的最高艺术成就.,成功地塑造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一位城市有产阶级的妇女形象。
画中人物坐姿优雅,笑容微妙,背景山水幽深茫茫,淋漓尽致地发挥了画家那奇特的烟雾状“空气透视”般的笔法。
画家力图使人物的丰富内心感情和美丽的外形达到巧妙的结合,对于人像面容中眼角唇边等表露感情的关键部位,也特别着重掌握精确与含蓄的辩证关系,达到神韵之境,从而使蒙娜丽莎的微笑具有一种神秘莫测的千古奇韵,那如梦似的妩媚微笑,被不少美术史家称为“神秘的微笑”。
达·芬奇在人文主义思想影响下,着力表现人的感情。
在构图上,达·芬奇改变了以往画肖像画时采用侧面半身或截至胸部的习惯, 代之以正面的胸像构图,透视点略微上升,使构图呈金字塔形,蒙娜·丽莎就显得更加端庄、稳重。
另外,蒙娜·丽莎的一双手,柔嫩、精确、丰满,展示了她的温柔,及身份和阶级地位。
显示出达·芬奇的精湛画技和他观察自然的敏锐。
《蒙娜丽莎》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著名画家达·芬奇的肖像画作品。
画中的主人公是当时的新贵乔孔多的年轻的妻子蒙娜·丽莎,这幅画画了4年。
那时,蒙娜丽莎的幼子刚刚夭折,她一直处于哀痛之中,闷闷不乐。
为了让女主人高兴起来,达芬奇在作画时请来音乐家和喜剧演员,想尽办法让蒙娜丽莎高兴起来。
这幅画完成后,端庄美丽的蒙娜丽莎脸上那神秘的微笑使无数人为之倾倒。
人们对那微笑进行了种种猜测:是和蔼可亲的温婉的微笑
是多愁善感的感伤的微笑
是内在的快乐的标志
是处女的童贞的表现
那微笑仿佛是这一切,又仿佛不是这一切。
它的诱人之处,全在于那微笑的神秘莫测和令人倾倒。
后即以“蒙娜丽莎的微笑”喻指迷人的微笑或神秘莫测的微笑。
[编辑本段]揭秘微笑 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的镇馆之宝:达·芬奇《蒙娜丽莎的微笑》 意大利著名画家 达芬奇创作于1504年左右。
画中的蒙娜丽萨成为美学的,哲学的象征性形象,早已成为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画家模仿的对象。
500年来,人们一直对《蒙娜丽莎》神秘的微笑莫衷一是。
不同的观者或在不同的时间去看,感受似乎都不同。
有时觉得她笑得舒畅温柔,有时又显得严肃,有时像是略含哀伤,有时甚至显出讥嘲和揶揄。
在一幅画中,光线的变化不能像在雕塑中产生那样大的差别。
但在蒙娜丽莎的脸上,微暗的阴影时隐时现,为她的双眼与唇部披上了一层面纱。
而人的笑容主要表现在眼角和嘴角上,达·芬奇却偏把这些部位画得若隐若现,没有明确的界线,因此才会有这令人捉摸不定的“神秘的微笑”。
哈佛大学神经科专家利文斯通博士说,蒙娜丽莎的微笑时隐时现,是与人体视觉系统有关,而不是因为画中人表情神秘莫测。
利文斯通博士是视觉神经活动方面的权威,主要研究眼睛与大脑对不同对比和光暗的反应。
利文斯通说:“笑容忽隐忽现,是由于观看者改变了眼睛位置。
”她表示,人类的眼睛内有两个不同部分接收影像。
中央部分(即视网膜上的浅窝)负责分辨颜色、细致印记。
环绕浅窝的外围部分则留意黑白、动作和阴影。
据利文斯通说,当人们看着一张脸时,眼睛多数集中注视对方的双眼。
假如人们的中央视觉放在蒙娜丽莎的双眼,较不准确的外围视觉便会落在她的嘴巴上。
由于外围视觉并不注重细微之处,无形中突出了颧骨部位的阴影。
如此一来,笑容的弧度便显得更加大了。
不过,当眼睛直视蒙娜丽莎的嘴巴,中央视觉便不会看到阴影。
利文斯通说:“如果看着她的嘴巴,使得我们永远无法捕捉她的笑容。
”蒙娜丽莎的笑容若隐若现,源于人们的目光不断转移。
利文斯通指出,若要临摹《蒙娜丽莎》,描绘口部时便要望着别处。
1993年,加拿大美术史家苏珊·吉鲁公布了一项令人震惊的研究成果。
她说蒙娜丽莎那倾倒无数观赏者的口唇,是一个男子裸露的脊背。
这一论断既新鲜又荒诞,然而论证是有力的。
集画家、雕刻家、建筑师、工程师及科学家等多种才艺于一身的达·芬奇,可谓是个“怪杰”。
他喜欢穿粉红色外套,在胡须上毫无顾忌地涂上五颜六色,还常称自己解剖过不下30具死尸。
他还是个左撇子,习惯从右到左倒着书写,别人要借助镜子才能读出他写的东西。
因此借助镜子亦不失为欣赏者读画的一种方法。
旋转90度后从镜中看蒙娜丽莎抿着的笑唇,恰好是一个背部线条分明的结实男性脊背以及左臂和肘部的一角;再说,表现人体美和呼唤人性的觉醒,既是大师的人生哲学,又是他的艺术观。
确实,在不同角度不同光线下欣赏这幅画,人们都会得到不同的感受。
那微笑时而温文尔雅,时而安详严肃,时而略带哀伤,时而又有几分讽嘲与揶揄,神秘莫测的微笑显露出人物神秘莫测的心灵活动。
几百年来,“微笑”的新解层出不穷。
诸如微笑不露皓齿是因原型虽典雅美丽却口齿不齐;原型因爱女夭折,忧郁寡欢,难掩凄楚之态;更有甚者,把蒙娜丽莎从贵妇宝座上推落下来,把原型贬为妓女,故而微笑中带着讥嘲和揶揄。
美国马里兰州的约瑟夫·鲍考夫斯基博士认为:“蒙娜丽莎压根就没笑。
她的面部表情很典型地说明她想掩饰自己没长门牙。
” 法国里昂的脑外科专家让·雅克·孔代特博士认为蒙娜丽莎刚得过一场中风,请看,她半个脸的肌肉是松弛的,脸歪着所以才显得微笑。
英国医生肯尼思·基友博士相信蒙娜丽莎怀孕了。
他的根据是:她的脸上流露出满意的表情,皮肤鲜嫩,双手交叉着放在腹部。
性学专家推测:蒙娜丽莎刚刚经历了性高潮,所以才表现出令世人倾倒的微笑。
还有一种近乎无稽之谈的说法:她的表情就像吃了苯氨基亚胺似的,显得很陶醉,这是吃完巧克力后人体内产生的一种欢愉激素。
这种说法很少有人相信,因为当时还没有巧克力呢。
画中,左边的地平线比右边的低,蒙娜丽莎的左侧看上去比右侧大。
历史上左边代表女性,体现达·芬奇崇拜女性。
电脑分析显示,蒙娜丽莎和达芬奇自画像的脸部有多处相似,可能蒙娜丽莎就是达芬奇本人,埃及传说中主管男性生殖器的神叫阿蒙(Amon),主管女性生殖器的神叫伊西斯(Isis)——古代文字中曾将其读做L'ISA,因此Mona Lisa就是暗示AMON L'ISA,即蒙娜丽莎非男非女,是两性的融合体。
[编辑本段]《蒙娜丽莎》真伪之谜 按照以往的说法,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收藏于巴黎的卢浮宫。
但在收藏界却有一种说法称,挂在卢浮宫的不是《蒙娜丽莎》,真正的《蒙娜丽莎》是在伦敦一所公寓的墙上。
这间寓所和这幅作品的保管者普利策博士说,《蒙娜丽莎》完成后,作品就留在了丽莎·德·佐贡多家。
后来,又有一个贵族请达·芬奇为他的情妇画一幅肖像,这个被称为“拉乔康达”(意为“微笑的人儿”)的女子,和蒙娜丽莎长得很像。
于是,一时懒惰的达·芬奇把《蒙娜丽莎》的脸部换成拉乔康达。
画作完成后,那个贵族抛弃了拉乔康达,因而没有买下这幅画。
后来达·芬奇应弗朗西斯一世的邀请去法国,带去了这幅画。
普利策说,使卢浮宫增添光辉的是拉乔康达的肖像画。
《蒙娜丽莎》后来流落到英格兰,本世纪初被一家博物馆馆长、艺术鉴赏家威廉·布莱克买下,后来又为瑞士一财团收购,普利策便是其中的成员。
本世纪初,曾经有许多人大规模地复制、伪造艺术名作,有理由怀疑伦敦的那幅是赝品。
但是,普利策博士对他的这幅画的真实性深信不疑。
他用显微摄影技术证实,伦敦这幅画上的指纹同达·芬奇其他作品上的指纹相同;根据记载,蒙娜丽莎比拉乔康多年轻19岁,被画时披着一条表示悼念的面纱,在两幅画中,只有伦敦那幅显示一个更显年轻的女人披着漂亮的面纱;另一个证据是,拉斐尔当年在达·芬奇作这幅画时曾经作过速写,速写中的蒙娜丽莎背后有两根圆柱,这两根圆柱出现在伦敦的肖像画里,而卢浮宫那幅的背景是山崖、小径、石桥、树丛与潺潺的流水。
几百年以来,不少收藏家各自声称他们藏有真正的《蒙娜丽莎》,数量竟达60幅之多。
更有趣的是,美国缅因州伯特兰美术馆在1984年收到一幅《不微笑的蒙娜丽莎》,经测定,此画确实是当年达·芬奇的手笔,画中的人物除了不微笑以外,其余都酷似蒙娜丽莎本人。
专家由此推测,这幅《不微笑的蒙娜丽莎》可能是作者同时画的一幅底稿。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目前卢浮宫内收藏的《蒙娜丽莎》是一幅赝品,其依据在于1911年发生的那起盗窃案。
在那起盗窃案中,《蒙娜丽莎》失窃。
两年后,它出现在意大利,但是画面上蒙娜丽莎身后两旁的廊柱已经被切掉了。
几年后,《蒙娜丽莎》被归还卢浮宫。
但许多专家都认为,这次失而复得只是一场烟幕,真正的《蒙娜丽莎》已经被一位富有的收藏家重金收购,挂在卢浮宫内的只是一件赝品而已。
[编辑本段]《蒙娜丽莎》背景之谜 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卡罗·佩德雷蒂认为,蒙娜丽莎身后的背景是意大利中部阿雷佐市布里阿诺桥附近的景色。
佩德雷蒂的证据是,达·芬奇出生在距阿雷佐约100公里的芬奇镇,并曾经在阿雷佐生活过,这一地区的原始景观与《蒙娜丽莎》的背景几乎完全一样,因此,达·芬奇很有可能采用这一地区的田园景色作为《蒙娜丽莎》的背景。
当佩德雷蒂的这一观点在达·芬奇绘画国际研讨会上宣布后,许多美术史专家都对他的研究结果表示肯定。
[编辑本段]《蒙娜丽莎》死因之谜 按照记载,丽莎·迪·格拉尔弟尼在46岁时抑郁而死,但一位日本心脏病专家说他发现蒙娜丽莎的左眼上有一块黄斑,这是胆固醇含量过高的征兆。
这个日本心脏病专家说蒙娜丽莎应该死于心肌梗塞。
说不尽的蒙娜丽莎 蒙娜丽莎,这是一个永远探讨不完的问题。
自问世至今,将近五百年,后人不知做过多少品评和揣测,留下越来越多的迷局。
当今,世上有研究《蒙娜丽莎》的专著数百部,而有近百名学者将此画作为终身课题。
时间的推移不会使疑团得到解决,只会随着研究的深入,将更多的疑惑留给后人。
人们过分地喜爱她。
无止境地探讨她那难以觉察的、转瞬即逝然而亘古不变的微笑,那洞察一切而又包容一切的眼神,那端庄沉稳的姿态,高贵而朴素的装束,以及无懈可击的完美构图。
人们惊叹:列奥纳多,惟有列奥纳多,上帝一样的智慧,才能采集那么多美的元素,将众多美好合为一个完美。
于是,美、智慧、永恒,三位一体,极致的搭配,再无超越的可能。
就这样,蒙娜丽莎带给人们无限美好的遐想,也给人们无限沉重的压力。
人们既愿意栖身她的庇荫,吸取滋润的营养;又渴望走出她的阴影,呼吸自由的空气。
多少年了,无数醉心绘事的人,都为这一重矛盾所困扰。
这是一个神话,它与达.芬奇无关,完全是后人制造的。
神话像雪球,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滚动,无限膨胀,最终连神话的制造者也被吞没。
如今,蒙娜丽莎坐在卢浮宫一处显要的位置,隔着厚厚的防弹玻璃,每天以我们熟知的、神秘而永恒的微笑迎候数以万计的来访者。
这些朝圣般的观众心中装着各式疑问,他们渴望通过这一张温柔娴静的脸庞读出答案,然而离开时却将更多的问题带走。
问题是五花八门,许多与蒙娜丽莎并无关系。
有人会问:蒙娜丽莎究竟是画中人的名字,还是微笑的别称
画中人究竟是银行家乔.贡多的妻子,还是伊萨贝尔王妃
此画确有真人模特,还是凭想象画成
画中人物没有眉毛,这是当年佛罗伦萨的审美时尚,还是像某人所说,其人正在怀孕,是妊娠反应
画中人是否刚经历流产的伤痛,所穿衣裳是丧服
蒙娜丽莎那令人迷惑的表情真的是微笑吗
难道不是面部麻痹症造成
蒙娜丽莎到底是男是女
其原型是否就是达.芬奇本人
问题越问越离奇,距离画本身越来越遥远,不仅无助于解读该画,反而将人不断引向迷途。
其实,有些问题已经构成了对《蒙娜丽莎》的亵渎,只是提问者尚未觉察。
蒙娜丽莎是男是女,这还用得着问吗
任何一个对性别有感知的人都不该对此产生疑问,可是有人偏要提出如此荒唐的问题。
有人说蒙娜丽莎给人的感觉是中性的,至少她(他)不会给人产生性的诱惑。
试问,难道惟有性感才能构成女性美吗
如此,一幅肖像画与一幅色情照片又有多大区别
无疑,蒙娜丽莎是美的,她的美充分体现在人性美上,而不局限于女性特征;或者说,她的美已经超越了性别阻隔,但这并不等于连性别都分辩不出。
对于显而易见的事实还要发出荒唐的疑问,若不是别有用心也是无聊之极了。
面对一幅分明令人愉悦的肖像却偏要说甚么面部麻痹症,这简直令人愤慨。
蒙娜丽莎表情是僵化的吗
瞬间的表情被定格就说成僵化,那真是荒唐透顶。
微笑是难以描述的,专注中不自觉的微笑,友善的微笑,欣慰的微笑,或是略带嘲讽的微笑,那是每个人不同情绪下的感受,但笑意是毫无疑问的。
至于有人感到蒙娜丽莎的微笑是常人难以企及的,因而断定此画不是以真人为模特,而是完全凭想象画成,这种论断也纯属多余。
人们惊叹达.芬奇卓越的绘画技巧:画中人由面部五官到双手,再到身体的其他部分,包括衣着穿戴,每一处都那么真实可感,几乎伸手可及,这是凭空想象无法完成的。
倘若没有真实人物作参照,达.芬奇纵然有天大的才气也不可能画得如此生动细腻。
有人要问,画中人的眼神、她的笑意是那么遥远和不辩深意,那是其人所独有的吗
为什么今人就摹仿不出
其实这样的问题很好解答。
每一个了解绘画的人都懂得,肖像画并不等同于人物原型。
一幅好的肖像画首先要体现作者与表现对象间的互动;画家将自己的智慧、情感、人生理念、精神渴求等等都融铸进了画中人物,这样观众从画面上读到的肯定比真实人物要丰富的多。
我们了解了达.芬奇的生平,认识了他在诸多领域的非凡造诣之后,上述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既如此,那么画中人究竟是谁的妻子、叫什么名字就不重要了,她是达.芬奇全部艺术才情的汇聚,也是他理想人格的集中体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她不是任何人的妻子,她是一个超乎常规限定的完美人性。
我们可以理解蒙娜丽莎为达.芬奇的精神肖像,但要说是以他本人为模特就显得太庸俗化了。
有人通过电脑技术将达.芬奇的自画像与蒙娜丽莎作以对照,发现两者的基本结构惊人地相似,于是断定该画是以他本人为模特。
其实这是吹毛求疵。
相似不等于吻合,当然完全吻合是不可能的,正如画中人与真实人物也非完全相同;然而不同的人总有相似之处,并且相似性是主要的,差异却是微小的;更何况每一个画家描绘他人时总会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形象带进画面,因为画家对自己最熟悉;这点想来达.芬奇也不会例外。
说到这些,其余的问题也就无须解释了。
如果我们多读一些画,多接触一些画家,那么不着边际的问题就不会提出来了。
驳斥了上述一些问题,不是说围绕《蒙娜丽莎》的研究都是无意义。
作为世界美术史上最具知名度的一件作品,必然会有无尽的问题为后人探讨。
对于《蒙娜丽莎》人们过分熟悉,很难再产生新鲜感;然而醉心于此画的人,却是每看必有新得,各中奥妙怕是只可意会了。
《蒙娜丽莎》不但是卢浮宫的镇馆之宝,简直是法国人的骄傲。
当年《蒙娜丽莎》曾经失窃,千万人为之痛不欲生,政府则把当日定为“国难日”;而当它失而复得时,则举国欢腾,其盛况不啻于国家重获新生。
法国人莫非忘记了,《蒙娜丽莎》本不该属于他们。
在蒙娜丽莎的故乡意大利,拥有无法估量的艺术宝藏;却不曾拥有《蒙娜丽莎》,不能不说是巨大遗憾。
这是世界上拥有最多发烧友的一幅画,不要说艺术界,单就政界要员对她的迷恋就令人诧异:大名鼎鼎的戴高乐总统每当心绪烦躁时,必驱车前往卢浮宫欣赏《蒙娜丽莎》,出来后便满面春风,原先的烦恼荡然无存;而蓬皮杜总统则公开承认无法克制对《蒙娜丽莎》的心驰神往之情。
世纪伟人邱吉尔可谓是曾经沧海了,可他晚年有幸亲抚《蒙娜丽莎》时,竟无法控制颤抖的手指;铁娘子撒切尔夫人亦对《蒙娜丽莎》情有独钟,无缘享有真迹,就收藏了4幅赝品。
看到这些事实,我们会产生疑问:一幅不大的肖像画为何竟有如此巨大的魅力或是震慑力,难道不是有一种神秘的无形力量在驱动么
有些问题是难以回答的,我们先从《蒙娜丽莎》自身来认识。
举世公认的真迹现藏卢浮宫,那是流传有序的。
当年达.芬奇迁居法国,身边就带着这幅画;达.芬奇死后,《蒙娜丽莎》即为法国王室所拥有;卢浮宫建成后,此画就被永久收藏。
然而,人们不解,现今看到的《蒙娜丽莎》与当初描述的不尽相同。
莫非已经过他人做手脚了
的确,我们今天看到的画与当年达.芬奇初画的已经有了不小的差距。
据说,当年拿破仑得到《蒙娜丽莎》,为了将它装进现成的镜框,裁去了画面左右各三厘米;原先的画上两侧有石柱,现在看不到了,只能看见一点柱础。
按说拿破仑给此画造成了极大破坏,可我们今天却不会这么认为。
在今人看来,《蒙娜丽莎》的构图是完美无缺的,人物身后的风景拓展了画面空间,又很好地烘托了人物内心世界,人物形象也极为突出;相反,两侧增加了立柱反倒觉得构图沉闷,视野欠开阔,人物形象也失去了单纯。
拿破仑戎马一生,未曾对艺术有过特殊的关注,却在美术史上留下了显著的一笔,真是不可思议。
看来神圣也不见得是不可动摇的。
我们现在看到的《蒙娜丽莎》是棕褐色调,略带些青绿色相,色彩简洁而沉静,朴素而凝重。
我们以为画向来如此,其实不然。
据达.芬奇同时代人对此画的描述,当时的画是色彩鲜艳,调子明快的,什么时候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呢
当年法王得到了《蒙娜丽莎》,为了更好地保护它,在表面涂了过多的光油;历经数百年光阴,光油变成了暗褐色,像我们目前看到的色彩;画表面已经开裂,形成了蛛网般的细密纹理。
保存状况不佳,那是令人惋惜的;然而,我们宁愿承认当今的《蒙娜丽莎》。
单纯浑厚的色调与人物沉静内敛的精神气质相得益彰;深暗的衣饰、迷蒙的背景将人物脸庞及双手衬托得响亮动人;而均匀的裂纹则给人物增添了神秘气息,让我们欣赏她时带上更多的崇敬与神往。
有人想通过现代科技手段除去表面油垢,恢复原先明丽的色彩;只是担心技术不过关,怕损伤画面。
其实,倘若真的修复了,我们反倒会觉得陌生以至难以接受。
临摹名画是一种喜爱的表现,《蒙娜丽莎》就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临本。
且不说今人的临摹,仅在达.芬奇时代就有好几个版本的《蒙娜丽莎》,那多半是达.芬奇的学生或助手临的。
有几幅技巧拙劣,放在原作跟前不堪入目,不过其中也不乏佳作。
在美国新泽西州也有一幅《蒙娜丽莎》,和卢浮宫的原作极为相似,只是构图略大一些,露出左右两侧的石柱(原作构图本来如此)。
画上的蒙娜丽莎秀丽、清纯,更具人间气息。
专门研究《蒙娜丽莎》的学者雷特认为这幅也是达.芬奇所作,而且是最初作品,该作表现出了人物的青春魅力;而收藏于卢浮宫那幅大约作于1513年。
达.芬奇到了晚年技艺愈加炉火纯青,但多年过去,蒙娜丽莎已不再年轻,而多了些许成熟与深沉。
这种说法颇耐人寻味,但毕竟只是推测,难以得到证实。
多数人对此持否定意见,反对者认为:达.芬奇一生中创作的绘画屈指可数,他从未重复过自己的作品。
《荒村归来》读后感
[《荒村归来》读后感]《荒村归来》讲述了《荒村公寓》出版半年后,“我”收到了一张看起来很诡异的书迷会回执,以及荒村幸存者苏天平发来的求救短信,《荒村归来》读后感。
玉指环的魔咒仍如影随形。
“我”和春雨在苏天平的电脑里发现一张美得令人窒息的面孔。
她叫阿环,良渚古国的末代女王,她说她只能活七天。
而几小时后,“我”竟然在酒吧里离奇地遇到了一个与阿环长着相同面孔的女服务生林幽。
为了再见到深爱的小枝,“我”不由听信阿环,重新戴上了荒村的玉指环,竟然忽略了从苏天平出事算起,已经过去了整整六天……女王之环2005年初,正值《荒村公寓》、《地狱的第19层》出版之际,我开始构思下一部关于荒村的故事。
在《荒村公寓》的故事里,神秘的良渚作为知识背景出现,而荒村公寓这栋房子本身已化为废墟,唯一可以延续下去的线索,就是仍然迷雾重重的良渚,还有那枚具有神奇力量的玉指环。
于是,我选择了“环”,作为这本《荒村归来》最重要的元素,既是那枚指环,也是女主人公的名字,更是那个谁也逃避不了的命运之环。
博尔赫斯有一个著名短篇《环形废墟》,说的是一个有关宗教和哲学的永远循环往复的故事——某个男子在神庙废墟里,认为做梦是人生的最大意义,他利用梦境制造了一个少年,并且把少年派往另一片废墟,最后这个用梦造人的男子却发现,自己也是别人梦中制造出来的幻影......环。
月亮是一个环。
纳兰性德写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夕成环,夕夕都成玦。
”戒指是一个环。
荒村发生过的一切,都与那枚玉指环相关。
生命是一个环。
若从我们的祖辈开始算起,一直计算到我们的孙辈,那么生命就是一个环。
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读后感《《荒村归来》读后感》。
2005年,我对于心理学比较感兴趣,因此在《荒村归来》中杜撰了一本书——《梦境的毁灭》,通过一位从未真正出场过的人物之口,写出那段时间我对于世界,对于人类心理的一些浅薄的看法。
其中,有段文字如是说——我是谁
这是人类永恒的司芬克斯之迷。
当你在问自己谁的时候,也许在你的心里,还有另一个人在问着相同的问题。
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当你躺在床上入睡时,会有两个人分别盘据在你左右两边,你的身体可能就是他们之间的牌桌,他们在你的肚皮上抽烟、喝酒、打牌,他们时常热烈地交谈着,有时是愉快而兴奋的,但有时则是愤怒和激动的。
有时甚至会恶语相向争吵起来,最严重的就是彼此交手,直到其中一人杀死了另一个人。
到这时你才会发现,你的体内有两个你——或者更多。
现在你终于对自己提出了那个问题:我有几个我
是啊,你为什么有那么多你
你始终都在团团迷雾之中,这至今仍是一个迷。
2009年,当我读到《容格自传》以后,修正了我的许多观点。
但是,我至今仍然认为,我的心里有两个不同的我。
你们在小说里看到的那个我,绝不是完美的我,也不是生活中看到的我,而是一个被创造的“我”。
本书最后,收入我在2010年最新创作的一部中篇小说《马桶的自白》——我一直觉得,其实我的中短篇写得比长篇好,只是更多的读者没有机会读到我的中短篇,此篇适合重口味读者,但愿你能喜欢。
2008年8月,根据《荒村》改编的电影《荒村客栈》公映。
2010年8月,根据《荒村公寓》改编的同名电影公映。
2010年9月,《荒村公寓》话剧开始公演。
下一部,可能就是这部《荒村归来》。
荒村的故事还在继续,那是一个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的世界。
一如,那枚女王之环......君与奴兮不同生,奴与君兮愿共死。
生生与死死,生死不可分。
死死与生生,死生长相依。
《荒村归来》典藏版已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上市我更喜欢高玄
《地狱的第十九层》更好看哦
支持支持 〔《荒村归来》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帮忙介绍一下《公众之敌》影片历史中的真实背景
世界十大鬼才音乐人 1 .Marilyn Manson (玛丽莲·曼森) 他无疑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最臭名昭著的人,虐杀,自杀表演,残杀小动物,自我监禁,自残,猥亵\\\/绑架妇女,破坏教会设施,敲碎自己所有牙齿,抨击耶稣,等等一系列似于变态的疯狂举动,让他名声大噪。
而他出名的不仅仅是这些,最重要的是他交出了一份几乎等于满分答卷,是的, 他做出了这个地球上最顶尖的歌特式摇滚,和金锐摇滚。
“鬼才”这个形容词,几乎就是为他创造出来的。
他的暴戾节奏,让无数年轻年为之着迷。
他难以理解的行为,也被很多人所模仿。
包括他那魔鬼式的打扮,都成为了一些疯狂膜拜的因素,无论如何,他是个艺术家,音乐,绘画,文章,他面面俱到。
MANSON这个世界上现存的最顶尖摇滚乐手之一。
史上最顶尖的摇滚乐属于Marilyn Manson的。
玛丽莲曼森可以说是史上最离经叛道的重金属组合,他们的封面不是骷髅就是吓人的死尸(第四张专辑更因为封面的无性别概念遭到唱片商店拒绝出售)而该乐团的所有成员,全都以连环杀手或变态杀人狂的名字为艺名。
因此,他们也是最不受美国家长欢迎的乐队。
2 . Eminem (埃米纳姆) 他是Manson的朋友,又是一个已经臭名远扬的人,同Manson一样的暴戾。
Shady( 别名)的Hardcore Rap里夹杂着太多关于阴谋、下流、厌恶性、毒品、仇杀的字眼,Manson抨击耶稣,Eminem抨击总统、母亲、同性恋以及所有卑鄙下流的人或者现象。
他现在用这种方式向我们诠释了天才在人群中的特殊角色,并且不得不承认,他扮演的非常成功。
时代杂志曾经做过相关的评论:“Eminem的音乐想象是一架战略轰炸机,打击了美国年轻人最薄弱的痛处。
” 其实换个角度想,Eminem是单纯的,也是勇敢的,很倔强,美国文学大师塞林格在他那本当年轰动全球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刻画的叛逆小子霍尔顿,几乎就是他的前身。
他们都很我行我素,他们都满口脏话,他们都痛恨这个世界,痛恨一切肮脏的勾当,他们都深深爱着自己的妹妹和儿女。
Eminem,美国说唱界的旗帜,一个俗世缠身的天才。
3. 2Pac 说到说唱,不得不提他,他是美国说唱圈里的“钻石一代”。
他的身份多种多样,一个艺人、一个歌手、一个帮派组织成员、一个黑帮势力分子、一个在街上被枪杀的明星。
他还在监狱蹲苦牢的时候,他的单曲却一路打榜到冠军位置,在他名利双收的时候,他却跑去参与帮派斗殴,并且曾一度传言他斗殴中还枪杀了一名黑人。
2PAC过人的地方在于,这样一个他,却有着超强的音乐节奏感。
那种与身俱来的音乐细胞,带他走向一段辉煌,但略显短暂的巨星之路。
从Life Gose On,No More Pain到Chettn Gospel,人们领教了什么是优秀的音乐,他之后,无数黑人说唱乐手开始崛起。
匪帮说唱开始在整个美国和世界蔓延开来。
2Pac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Hip Hop历史上的一个传奇人物。
4.Enigma (英格玛音乐工作室) Enigma不是团名,也不是代称,而是一个Project,是一个来自伟大德国的音乐工作室,以其神秘主义风格吸引了无数乐迷。
神秘主义的主题用现代电子乐来表现,使人产生一种时空交错的奇妙感觉。
其中的人声也非常美妙:女声亮丽动人,如夜莺一般悦耳;男声低沉隐约,令人着迷。
乐队的音乐取材也非常广泛,源于世界各地。
Enigma融合了数种相互衡突矛盾的音乐类型:格雷哥里圣歌唱诗班、黑人舞曲旋律节奏、法语说白和类似Vangelis音乐大师作品的键盘音乐效果。
欲营造出虚无灵妙余音妖娆的空幻音乐天地,是“New Age Music”的代表。
5.Tiesto 这个世界上优秀的DJ比比皆是.而是TIESTO是最出色的一个。
他出身在荷兰,14岁就已经崭露头角.2001年,他终于在DJ杂志评选的DJ票选中,击败众多大牌DJ,如愿登上世界第一,并在2002年继续蝉联,这是已经达到了事业的高峰。
Paul Van Dvk 曾这样评价TIESTO:“他非常非常的顶尖
”. Tiesto 1969年1月17日出生 原名:Tijs Michiel Verwest 是一位优秀的音乐制作人,他连同另一荷兰世界级DJ Ferry Corsten,组成了Gouryella,并出版了两首大热细碟“Gouryella”及“Walalla”,都成为了一众著名DJ . 6.Ben scott 也许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你甚至在网络上都找不到他的相关资料.但他的音乐,你一定不会陌生.著名的电影<碟中碟>主题曲,以及众多电影主题曲和游戏背景音乐.都是由这个天才音乐人创造出来的. 他的才华洋溢的非常骄傲.而他的人生恰恰相反,33年的生命历程里,一路都伴随着失意.他换过很多艺名,他本想用这种方式换换他的运气.可没曾想到,却引起了著名的原创抄袭风波.知情人都知道<碟中碟>主题曲却是出自他手,但却莫名其妙的成了别人的作品. 2002年3月,Ben Scott组建了一支名为Pro-test的乐队,乐队名字的寓意,显而易见,Protest(抗议).整个乐队只有他一个人.没有歌迷,也没有支持者.也许真的是天妒英才,2002年11月,Ben Scott在自己公寓中开枪自杀.从此这个天才连着他的名字,以及他璀璨的音乐.一起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留下的,只有照片,还有回忆„„ 7.Avril Lavigne 这是这个榜单唯一女性。
17岁的年纪,别人逃学为了玩,她干脆从加拿大一路跑到美国创作她的音乐.别人学校比成绩的时候,她硬是把自己的歌曲打榜到美国榜单的冠军位置.别的女孩用手刷睫毛,她用手刷吉他,并在美国成功立足成为世界瞩目的摇滚天后。
这就是Avril,不能用文字去修饰的一个女孩,特立独行的她,也许在很多年后,都将成为人们的美谈.毕竟现在这个世界上玩摇滚的女孩不多,像她这样大胆和倔强的更少,AVRIL带动了整个欧美女性摇滚的一股浪潮. Avril是难得一见的集演唱、创作、表演于一身的艺人,她富于激情活力。
Avril的吸引力是跨越年龄、性别、地域和文化界线的。
8.Linkin Park 要是把几个天才组合到一起,他们能释放多大的力量? 答案,就看看现在的LP吧. 几个年轻人. 一些奖项. 很多优秀的音乐 乐感,对音乐理解力,爆发力,纯粹的节奏. 一切一切都昭示,他们必须成功. 千万的歌迷,是他们最值得骄傲的资本 之所有说他们是怪才,完全源于乐队成员的年少经历. 读懂了这些.就读懂了他们桀骜的音乐. 9.Michael Jackson 他保持了很多世界第一,他是世界最值得歌颂的音乐人.他一举一动都轰动着全球,他的舞步是世界上最独特和美妙的.他的演唱会的设施永远是最顶级的。
Dangerous,HIStory巡演甚至专门定制顶级现场演唱会音响,舞台由迈克尔杰克逊和肯尼奥特加两人设计,其舞台空前伟大,梦幻,迈克尔杰克逊的艺术造诣不愧为时代急先锋,只有他才能配的上【King Of Pop】的称号,只有他才能制作出最伟大的音乐,最梦幻的舞蹈,他的音乐曲风是完美地融合了黑人节奏蓝调与白人摇滚的独特的MJ乐风。
他魔幻般的舞步更是让无数的明星效仿。
一生投身慈善事业,曾两次提名诺贝尔和平奖。
同时作为一名全面的艺术家,杰克逊不仅在音乐方面有着卓越成就,在舞蹈、舞台表演、时尚等方面都有着独特的贡献和非凡的影响力,他被公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艺人。
他的fans是王国,他是国王,他在美国的社会地位高过总统。
Michael Jackson是世界上舞蹈能力最强的歌手。
他的舞蹈天赋极强,五岁时就可以做出原地旋转三圈的动作。
他看过Jackie Wilson和James Brown的表演后,就开始模仿他们的动作,后来在舞台上也经常表演各种舞蹈,他和Diana Ross一起排练舞蹈的时候,曾经让Diana Ross感到尴尬,因为他学舞蹈的速度太快了,Diana Ross还没有学到一半时,Michael就已经能够熟练地跳出整个舞蹈了。
Michael Jackson精通的舞蹈有十数种之多,像踢踏舞、爵士舞、牛仔舞、桑巴舞、锁舞„„都是信手拈来,当然,还有他独创的“月球漫步”以及拥有个人发明专利45度倾斜。
他的舞蹈影响了众多歌手和专业编舞家,也不断被其他领域冰舞冠军的冰王子普鲁申科等冰舞冠军的模仿、同时他的巨大影响力,在全球推广普及Poppin‘。
他真的是很莫名奇妙的,5岁,莫名奇妙的上了舞台,8岁莫名奇妙的统治了黑人音乐,14岁,莫名奇妙的冠军单曲,然后莫名其妙的千万唱片,莫名其妙的十万人现场,莫名奇妙的亿万捐款,莫名奇妙的离世。
就这么走到了最后,我们念叨着流行之王,到最后,忽然间,他竟然是流行之王
他是在没什么诡异,到最后,他竟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
十大鬼才音乐人,他的才华超过任何一个,14岁的成就就超过了其中的大半,他是唯一称为伟大的歌手。
他1958年8月29日的深夜出生于美国中部印第安纳州的工业小城加里市的一个黑人家庭中,其父亲杰瑟夫·杰克逊和母亲凯萨琳·杰克逊有九个孩子,迈克尔排行第七。
迈克尔的曾祖母是黑奴的后代,他的另一个远祖是印第安人。
杰克逊家族起初住在一间很简陋的两房屋里,迈克尔的父亲在铸造厂和钢铁工厂工作并住在工厂里,母亲凯萨琳则是担任收银员,家中经济非常拮据。
加里市的治安非常混乱,为了避免孩子误入歧途,父亲的管教相当严厉。
迈克尔和他的兄弟姐妹们都说他们的父亲对孩子非常严格,而且经常打骂他们,在家庭暴力的阴影中成长。
在一次电视采访中被问到这个情况时,迈克尔曾情绪失控哭泣起来。
迈克尔和他的兄弟姐妹某次因弄坏父亲吉他的弦,被要求演奏一段音乐,结果一鸣惊为天人,这使得他们父亲产生了“造星”的念头,希望他们能在音乐界有所造诣。
8亿唱片,3亿捐款,10亿歌迷,原来他需要用亿来计算。
流行音乐歌手、作曲家、作词家、舞蹈家、演员、导演、唱片制作人、慈善家、时尚引领者、画家、作家、人道主义者、黑人领导者、39个慈善机构的领导者。
10.Elvis Aron Presley “猫王”是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昵称,他与鲍勃·迪伦,披头士,迈克尔·杰克逊并称摇滚乐史上最伟大的不朽象征,他的音乐超越了种族以及文化的疆界,将乡村音乐、布鲁斯音乐以及山地摇滚乐融会贯通,形成了具有鲜明个性的独特曲风,强烈的震撼了当时的流行乐坛,并让摇滚乐如同旋风一般横扫了世界乐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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