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该把谁藏起来了改为疑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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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把谁藏起来了。
改为一般疑问句:你该把谁藏起来了吗
改为特殊疑问句:你该把谁藏起来了
《父母的爱》读后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
临行密密缝恐迟迟归。
”这是父母对子的真实写要问这世间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是父母之爱。
这爱犹如园丁栽培花朵的辛苦,犹如绿叶映衬红花的的无私,这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爱。
我也爱我的父母,他们平时虽然像冰一样的冷,像闪电一样的狠,但我很清楚,他们是爱我的。
当我看到母亲因我顽皮而闹出严重的伤那眼里晶莹的泪花时,当我听到母亲等我吃饭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多时,当我看到父亲为我的学习而不吃饭时,我的心是那么的难受,在滴着血泪,我恨我自己的无能,恨我自己的贪玩,恨我自己的不听话。
有时,我多想走到他们面前说声:“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但我没有勇气,因为我没有好的成绩,没有小时候那么听话,他们为了我是伤透了心,我不敢,也不能接受他们的爱,因为他们的爱没有得到回报,因为我没有资格接受那份沉重的爱。
我也爱我的父母,他们平时虽然很忙没有时间来看我,但我清楚他们是爱我的,他们忙是因为他们为了让我有更好的学习条件。
他们不来看我是因为他们相信我可以管得住自己。
每当我与父亲交谈时,我都能深深地体会到他的用心良苦,体会到他的无奈,我恨意志不坚定的我,我恨没有良心的我,我恨不懂事的我。
有时,我多么希望我可以对他们说:“爸爸妈妈,你们辛苦了。
我爱你们,我长大后会让你们过好日子的。
”可我说不出口,因为我没有勇气。
我害怕自己做无望的承诺,但为了他们我会将这句话记在心中并努力去实现的。
我想打自己一顿,因为我没让他们省心,我想打自己一顿,因为我让他们伤透了心,我想打自己一顿,因为我的没良心,我的一颗无情的心。
我应为他们改变自己的,我会让他们为我而高兴的。
爸爸妈妈,其实,有时我也想说我爱你们。
《中国民间故事》读后感50字
苦难与孤独造就了 ————祭奠逝世20周年 今天,是个平凡的不能再。
然而,对于路迷和平迷却有特殊的意义。
20年前的今天,一位伟大而沉默的作家悄然离开了。
什么,什么都是狗屁。
之前,有多少人知道,又有多少人读过他的书
但,不必多说,很多人都已熟识。
初读路遥是在初二暑假,每天看到夜深人静,却舍不得释卷,第二日醒来,习惯性地从枕头边捧起来继续。
也是那种状态—。
同大家一样,最先是,后来便是关于他的一切。
自那时起,他走进我的世界,一直未曾离开。
感谢路遥,这些年,给我巨大的精神支柱,真的谢谢。
路遥的文字,让我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震撼
敬爱他,不仅是他的文字,也为他严谨务实的写作态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作家耿耿于名利,真正静下心来写作的人屈指可数。
而路遥,实在是难能可贵。
谁可以想象,放着舒服日子不过,一个人背着行囊穿梭于荒凉的陕北,没日没夜,饥寒交迫,只为静心写作。
在县城,他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报,写作,但他没有,他宁愿一个人孤独的旅行,下煤矿,啃窝窝头。
在这个喧嚣而悬浮的世界,中国太需要这样的人。
要做到这些,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作家对生活、对艺术、对读者要抱有真诚的态度。
否则,任何花言巧语和花术翻新都是枉费心机。
请相信,作品中任何虚假的声音,读者的耳朵都能听得见。
无病的呻吟骗不来眼泪,只能换取讽刺的微笑;而用塑料花朵装扮贫乏的园地以显示自己的繁荣,这比一无所有更为糟糕。
是的,艺术劳动,这项从事虚构的工作,其实最容不得虚情假义。
我们赞美,我们诅咒,全然应出自我们内心的真诚。
真诚
这就是说,我们永远不丧失一个普通人的感觉,这样我们所说出的一切,才能引起无数心灵的共鸣。
天才都是孤独的。
何况路遥还不是天才,或者说他只是位准天才。
但他却要从事天才才能够从事的神圣事业——文学,这便注定了他更其孤独。
正像他自己告诉给文学青年的一句话,要从事文学创作,必须对自己凶狠一点。
他所说的凶狠,便是要放弃诸多诱惑。
休息、打牌、搓麻、交友、交际、甚至饮食男女食色性等等。
目不旁顾,一门心思看字儿,写字儿,想国事,想人生,回忆过去,憧憬未来。
上一辈作家也说过类似的话:如今有文化的人很多,聪明的人也不少,但这些人却写不出来,为什么,不能放弃。
我以为,不能放弃,便是不能抵抗各种诱惑。
路遥短暂的一生都是实施一种目标——成就文学,于是他也践诺自己的话,对他自己也更其凶狠。
这样,他便生活在自己营造的孤独中。
创作者的路遥是孤独的。
上帝选择了一批最聪明的人,让他们从事叫做文学的神圣事业,而吝惜的却只给了他们最原始、最笨拙、最需要付出心智和精力的生产方式,而且用十分挑剔的眼光去评判他们的创造性劳作,于是文学创作最终成了愚人的事业。
这段话最后的结论是做的,是过来人,有资格发表结论性概括,路遥既崇拜俄罗斯及大家的作品,也崇拜身边的上辈作家等一批作家,也继承了他们的衣钵,从事起了只有愚人才肯从事的工作。
他有句名言:文学创作者对自己更应该凶狠一些。
这便是路遥版的愚人事业,注定了创作中的他是孤独的。
孤独是一种文学从业者的人生状态,特别是敢于向自己做凶狠挑战的人. 孤独的时候,精神不会是一片空白,它依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情绪上的大欢乐和悲痛往往都在孤单中昌盛,孤独中思维可以不依照逻辑进行,孤独更多地产生人生的诗情,激昂的和伤痛的诗情,孤单可以使人的思想向更脘更深邃的地方伸展,也能使你对自己或环境做更透彻认识和检讨。
当然,孤独常常叫人感到的忧伤。
而这忧伤有时又是很美丽的。
我喜欢孤独。
但我也惧怕孤独,路遥对孤独的理解 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悲苦的一生,清贫的一生,奋斗的一生。
他的写作与他的一生紧紧地镶嵌在一起,形成一种精神与文字交织的交响曲,让人感动,催人奋进。
我喜欢路遥先生,不只是他的文学造诣,更是他魅力的精神与人格。
他一生所表现出来的追求的精神比他的文字更感人,更让人奋进。
而这一切都表现在他的悲与苦中。
路遥先生走了,在他还没有想离开世界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用尽生命拼搏过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最辉煌的时候。
多少的欣慰带着遗憾,多少的希望带着无奈,多少的期盼带着辛酸,他走了,走得那样不舍与悄然,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念与哀伤。
假如他的生活能好点,假如他的生命能长点,假如… …没有假如,他走了,就如一盏灯,一颗星,一幕月,永远的升上了天空。
突然想起柳青先生有个中篇小说《咬透铁》,铁谁能咬透
路遥先生就是这种要咬透铁的人。
毒设相思局中王熙凤人物性格分析
在《红楼梦》中, 作者用了极浓笔调写了王熙凤的出场,她满身锦绣,珠光宝气,”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恍若神妃仙子”但是她是面艳心狠.正如兴儿形容她是: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第65回). 贾瑞垂涎她的美色,她给予诱饵,设下圈套,让他上钩,最后使其害相思病致死. 铁槛寺老尼净虚为了要帮长安府太爷的小舅子抢亲,许她三千两银子;她便通过关节暗地使长安节度云光逼婚,结果迫使一对青年男女双双自尽 .贾琏偷娶尤二姐让她得知便又”大闹宁国府”,后来也导致尤二姐无地自容,饮恨含金自杀. 王熙凤虽然是如此的劣迹昭著,罪恶累累, 但是人们都无可否认她的聪明才智.在这个几百口人的大家庭里,只有她能八面玲珑,四出周旋.处理极其复杂的人事关系,也只有她能东借西挪,应付入不敷出的浩繁开支.她对付贾府的种种弊端及危机心明眼亮,处处表现出办大事的魄力和本领. 所以在第五回的判词就写她”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这说明了她的归宿也不会有好的结果,处于”末世”者,最有才干的人逃脱不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命运.------“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个华贵艳丽,具有复杂性格的王熙凤恰似毒品与良药的混合物,比之于罂粟花就再恰当不过了. 画:一片冰山,上有一只雌凤。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注释] 这一首写王熙凤。
1.凡鸟——合起来是“凤”字,点其名。
《世说新语·简傲》说:晋代,吕安有一次访问嵇康,嵇康不在家,他哥哥请客人到屋里坐,吕安不入,在门上写了一个“凤”字去了。
嵇康的哥哥很高兴,以为客人说他是神鸟。
其实吕安嘲笑他是凡鸟。
这里反过来就“凡鸟”说“凤”,目的只是为了隐曲一些。
2.“一从”句——因为不知原稿中王熙凤的结局空间如何,所以对这一句有着各种猜测。
脂批说“拆字法”。
意思是把要说的字拆开来,但如何拆法没 有说。
有人说“二令”是“冷”,“三人木”是“秦”(下半是“禾”非“木”),也不像。
吴恩裕先生《有关曹雪芹十种·考稗小记》中说:“凤姐对贾琏最初是言听计‘从’,继而对贾琏可以发号施‘令’,最后事败终不免于‘休’之 。
故曰‘哭向金陵事更哀 ’云云。
”研究脂批提供的线索,凤姐后来被贾琏所休弃是可信的。
“金陵王”是她的娘家,与末句也相合。
画中“冰山”喻独揽大权的地位难以持久。
《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十一年》说:有人劝张彖去拜见杨国忠以谋宝贵。
张说:“君辈倚杨右相若泰山,吾以为冰山耳。
若皎日既出,君辈得无所恃乎
”“雌凤”,当指她失偶孤独。
红楼梦曲 聪明累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
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
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
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
呀
一场欢喜忽悲辛。
叹人世,终难定
[说明] 这首曲子是写王熙凤的。
曲名“聪明累”,是受聪明之连累、聪明自误的意思。
语出北宋苏轼《洗儿》诗:“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
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 [注释] 1.“机关”二句——费尽心机,策划算计,聪明得过了头,反而连自己的性命也给算掉了。
机关,心机、阴谋权术。
卿卿,语本《世说新语·惑溺》,后作夫妇、朋友间一种亲昵的称呼。
这里指王熙凤。
2.死后性空灵——所依据的情节不详。
从可以知道的基本事实来看,使凤姐难以瞑目的事,最有可能是指她到死都牵挂着她的女儿贾巧姐的命运。
“死后性灵”是迷信的说法。
3.奔腾——在这里是形容灾祸临头时,各自急急找生路的样子。
4.意悬悬——时刻劳神,放不下心的精神状态。
[鉴赏] 王熙凤是贾府的实际当权派。
她主持荣国府,协理宁国府,而且交通官府,为所欲为。
这是个政治性很强的人物,不是普通的贵族家庭的管家婆。
她的显著特点就是“弄权”,一手抓权,一手抓钱,十足表现出剥削阶级的权欲和贪欲。
王熙凤不仅是一个人,而是代表了一个阶级。
“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不光是王熙凤的个人命运,也是垂死的封建阶级和他们所代表的反动社会制度彻底崩溃的形象写照。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这两句道出了正在走向没落的一切反动阶级的共同规律。
王熙凤是四大家族中首屈一指的“末世之才”,在短暂的几年掌权中,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制造了许多罪恶,直接死在她手里的就有好几条人命。
但这一切只不过为她自己的最后垮台准备了条件。
按照曹雪芹的原意,这个贾门女霸的结局是很糟的。
从脂批中可以知道原稿后半部有以下情节: 一、获罪离家,与宝玉同淹留于狱神庙(待罪候命处,还不是监狱),原因不外乎她敛财害命等缺德事的被揭露。
如对“弄权铁槛寺”、逼迫一对未婚夫妻自尽、自己坐享三千两银子一节,脂批就指出:“如何消缴,造业者不知,自有知者。
”“后文不必细写其事,则知其平生之作为,回首时无怪乎其惨痛之态。
”(第十六回)离家在外期间,刘姥姥还与她在“狱庙相逢”(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批)。
此外,在狱神庙见到凤姐的还有小红、茜雪等人。
二、在大观园执帚扫雪。
这当是她获罪外出,经一番周折,重返贾府以后的事。
脂批说过:怡红院的穿堂门前,将来“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第二十三回)。
三、被丈夫休弃,“哭向金陵”娘家。
从第二十一回脂批看,她发现丈夫所私藏的多姑娘头发之事(批:“妙。
设使平儿收了,再不致泄漏,故仍用贾琏抢回,后文遗失,方能穿插过脉也。
”)是一个导火线,丈夫借此闹翻,将其休弃,那时凤姐“身微运蹇”,只能忍辱,这与“俏平儿软语救贾琏”时的“阿凤英气”有天壤之别。
所以后半部那一回的回目叫《王熙凤知命强英雄》。
四、回首惨痛,短命而死。
尤氏对凤姐说:“明儿带了棺材里使去。
”脂批:“此言不假,伏下后文短命。
”(第四十三回) 总之,凤姐的惨痛结局是自食恶果,并不是什么人世祸福难定。
王熙凤----《红楼梦》中人物,贾琏之妻,王夫人的内侄女。
长著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
她精明强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
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
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绔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
“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家的女儿和某守备之子双双自尽。
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
她公然宣称∶ “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
”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著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体己利钱来。
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
王熙凤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在加速贾家的败落,最后落得个“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
《红楼梦》中王熙凤这个艺术形象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问世以来,在红学史上,对王熙凤的各种评语也是非常多的,认为她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把王熙凤叫做“女曹操”,称之为“胭脂虎”,就是母老虎。
在许多评论中,就是“恨王熙凤,骂王熙凤,不见王熙凤想王熙凤”,这恐怕是每一个《红楼梦》偏爱者都会有的一种感受。
王熙凤这个人物在《红楼梦》当中的地位相当重要,可以说这个形象具有独特性。
她有一种支柱作用,一种艺术结构上的、艺术机体意义上的一种聚焦的作用,或者说是一种辐射的作用。
因为《红楼梦》不仅是写薛宝钗和林黛玉的爱情婚姻,作者还写了这个大家族中四百多个人物。
如果没有了王熙凤,那么《红楼梦》的结果会如何。
可以说,如果把贾府中长幼、尊卑、亲疏、嫡庶、主奴等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比作一张网的话,那么王熙凤这个人物就处在一个相对中心的位置上。
从而突出了这一人物形象的独特性,她要同各种各样的人物打交道,所谓上有三层公婆,中有无数叔嫂妯娌兄弟姐妹以至姨娘婢妾,下层有一大群管家陪房奴仆丫环小厮等等。
王熙凤同其中任何一个人物或者联结、或者矛盾、或者又联结又矛盾的这样的关系,都是某一种社会关系的反映。
按说王熙凤在整个贾府当中,她的辈份是很低的,她是孙子媳妇,那么为什么像王熙凤这样一个人物能够来当家呢
这个原因,或者说是多种矛盾发展的结果。
她有娘家“金陵王”的背景,她有贾母的靠山,有邢王二夫人矛盾的牵制,当然还有她本人才干欲望的主观条件。
同时也就把王熙凤推到了火山口上,成了众矢之的,众多旧矛盾的结果又成了新矛盾的导因。
她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形象
可以说,在王熙凤身上概括了各种各样的矛盾,一种家长理短的那种家务事,所谓叔嫂斗法、妇姑勃溪之类,不是那样的。
因为在中国封建的宗法社会里,家国是同构的,历来一脉相通,家是国的一种简化的形式。
封建帝王“家天下”内的权势消长、朋党倾轧、派系争斗,它的雏形,它的胚胎都可以在家族里面看到。
所以从那个王熙凤,以她为焦点的,或者说她辐射出去的种种矛盾,就是给人一种纵深感,不能够就事论事的看成是一种家族的矛盾。
以王熙凤这个艺术形象所能包容的社会生活的广阔程度来说,也是其他形象难以企及的,比如,放债生息这样一个细节。
王熙凤是把那个月钱拿出来去放高利贷,小说里面不只一次的写到,平儿说过,“每年少说也得翻出一千银子来”,连数目都很具体。
这样的经济细节放在别的人物身上是不可能的,比如说老爷太太不会做这种事,不屑做这种事,姑娘小姐她们根本不理财,那么只有王熙凤能够承担。
所以王熙凤这个形象的社会触角是最长的,可以越出贾府的门墙,可以伸向官府,可以伸向佛门,可以伸向宫廷等,也就是说从反映生活的深度和广度来说,王熙凤这个艺术形象是不可代替的、不可缺少的。
如果少了王熙凤,《红楼梦》在它反映生活的深广度方面,就要受到极大的削弱,甚至就不成其为《红楼梦》。
王熙凤的“辣手”在更多的情况更多场合表现为逞威弄权、滥施刑罚。
这方面《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描写,她素常惩治丫头的办法怎么样呀,说这个“垫着磁瓦子跪在太阳底下,茶饭不给”,“便是铁打的,一日也管招了。
”当她发现为贾琏望风的小丫头,喝命“拿绳子鞭子,把那眼睛没有主子的小蹄子打烂了”,而且威吓她要用烧红的烙铁烙嘴,要用刀子来割肉,而且当即就拔下那个簪子来戳小丫头的嘴,这种簪子叫做香闺刑具,戳人是很疼的,扬手一巴掌打得那个小丫头立刻两腮紫胀;另外你看在清虚观的时候,一个小道士,那真是一个小孩子,无意中冒撞到王熙凤身上,王熙凤扬手一巴掌打得那个小道士都站不住。
这种地方,王熙凤的出手之重、之狠、之快,是名副其实的“辣手”了,在贾府的主子里面,像这样亲自出手的人并不多见。
在下人的眼里,像那些小丫头小厮小道士的眼里,真是吓得心惊胆颤,这个时候王熙凤确实像一个恶魔,怪不得有些奴仆在背后诅咒她,说她是“阎王婆”,说她是“夜叉星”,那么在这个时候,所谓的“杀伐决断”就有一股森然的冷气,真是叫人不寒而栗。
在这里还可以举出有名的“弄权铁槛寺”。
这个情节,老尼求王熙凤办这件事,王熙凤有一句很著名的话,人们也常常引用的,就是王熙凤说我是“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
”这句话大家经常引用,而且有的人据此认为王熙凤不迷信。
的确这句话听起来好像很有气概,就是鬼神难挡,有这样的气魄,只可惜这种气魄用在了邪恶的方面。
在这里,并不是说王熙凤不迷信,王熙凤也像一般的妇女一样,她也供瘟神,给女儿起名求福祉,并不说明她不迷信,是说明她不虔诚,没有顾忌,毫无顾忌,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计后果,所以在这个地方点明了,她是“弄权”,如果说,“协理宁国府”时是“用权”,那么,这里就是“弄权”。
“铁槛寺”这一段说她玩弄权术,她府内府外,勾结官府,倚仗权势,在府里欺瞒长上,假借贾琏名义,神不知鬼不觉做成这样一种肮脏交易,贾琏并不知道。
如果说“协理宁国府”的时候是“用权”,权在威随,威重令行,那么在这里就是“弄权”,就是玩弄权术于股掌之上,假权营私。
所以这个是不一样的,小说里头还点明自此王熙凤胆识愈壮,更加恣意作为起来。
可见“弄权”一节正是让人们领教王熙凤手段的一个“案例”。
她这个辣手到了赶尽杀绝,不留后路的地步。
所谓“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王熙凤和其他的妇女,和王夫人比起来,她没有什么“妇人之仁”,没有什么“恻隐之心”,她作了事以后,从来不后悔,而且她要斩草除根,如果我们没有忘记的话,贾雨村对于知道自己底细的门子,最后是把他远远的充发了;那么王熙凤对那个落有把柄的张华父子,最后一定要想办法把他治死。
从这种地方,我们可以充分领教王熙凤手段之辣,这一点在别的人身上是感受不到的。
“辣手”常常是形之于外的,机心则深藏于内,当然这两者是有联系的,尽管“机心”深藏于内,但同样有迹可循。
人们常常说王熙凤少说“有一万个心眼子”,是形容她的心计之多,机变之速。
可以从王熙凤的日常的表现来看。
王熙凤日常的处人当中常常也有利害的权衡、得失的算计。
有一次,为了大观园诗社的费用,王熙凤李纨姐妹在那里说笑,因为这个诗社要有点花销,王熙凤就笑李纨:“亏你还是大嫂子呢
”她就算“你一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
又有个小子,足足又添了十两,---年中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通共算起来,一年也有四五百银子。
”“这会子你怕花钱,调唆她们来闹我--”,就说了一大堆的话,李纨就回她“你们听听,我说了一句,她就说了这么一车的话--”,“天下人都被你算计去了
”李纨的这句话虽然也是带些玩笑的性质,其实对王熙凤是一个恰如其分的评语,她说“天下人都被你算计去了”。
王熙凤的克扣月钱放债生息,不单是把下人的钱拿来克扣,她连老太太和太太的都敢挪用,都先克扣住不发,而且即便是“十两八两零碎”她也要把它攒到一起放出去。
所以李纨说她“专会打算盘分斤拨两”,一点没有冤枉她。
王夫人屋里的金钏投井以后,丫鬟名额出缺,王熙凤作为管家,这个名额迟迟不补,为什么
她说等着人送礼送够了,因为很多人看上这个缺,觉得这是一个“巧宗儿”,大家都要来谋这个差事,王熙凤就拖着,等大家送礼送足了才补。
诸如此类的事很多,“大闹宁国府”的时候还不忘记向尤氏要五百两银子,其实她打点只用了三百两,要了五百两,她又赚了二百两。
王熙凤的算计之精、聚敛之酷,是出了名的,连她自己也都知道,她跟平儿说:“我的名声不好,再放一年(放是放高利贷),都要生吃了我呢。
”可见王熙凤的放债、王熙凤的聚敛,那是出了名的。
这是她的算计,她的心机用在这方面,其实王熙凤的机心固然是用于聚钱敛财,但是更体现在处理人际关系上,她在处理人际关系上,她的心机深细、谋略周密,有更加精彩的表演. 凤姐出场 (见《红楼梦》第三回)黛玉刚进贾府,正和贾母等谈论着自己的体弱多病和吃药等事,“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
’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
”来者是谁,作者没有马上交代;但这一声正好象戏曲舞台上角色还未出场,先从后台送出一声响亮的“马门腔”,他先声夺人,一下子就把来着的三魂六魄给拘定了。
真所谓“未写其形,先使闻声”,作者在没有正面描写人物之前,就先已通过人物的笑语声,传出了人物内在之神。
随着后台这一声,一个浓妆的少妇出场了。
作者接着用重笔浓彩描绘了其外形特征:“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带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官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褃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
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这里,前十数句关于凤姐衣着和外貌的描写,是细腻的工画笔,是实写,而最后两句则是充满了空灵之气的写意画,是虚写;虚实结合,一个有生命的贵族少妇形象合眼如见。
但作者到此还没交代这位少妇是谁。
接下去我们先听到贾母的介绍:“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
”这一介绍虽然体现了这位浓妆少妇的性格特征和贾母对她的宠爱,但依然使黛玉不得要领。
最后众姐妹告诉黛玉“这是琏嫂子”,黛玉这才想起昔日听母亲说过的情况,因而王熙凤这个名字才最终交代了出来。
凤姐一出场,满屋内便只有她一个人说话声。
她先是赞美林黛玉“标致”,顺手就恭维了贾母;接着又为黛玉幼年丧母伤心拭泪,以此来讨取贾母的欢心;等到贾母责备她不该说这些伤心话来招她时,她又“忙转悲为喜”,自责“竟忘记了老祖宗,该打,该打”
然后又以当家少奶奶的身份,一面安顿黛玉,一面吩咐婆子们……至此,读者先闻其声,再见其形,再知其名,再睹其种种表演。
出现在读者面前的王熙凤,自然就不再是个抽象的名字,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了。
凤姐的出场前后做如许皴染,后文焉得不活跃纸上
读后感200字左右30篇
冰心的《繁星·春有感,200个字左,你自己再加工下吧. 好雨节,当春乃发生.春雨,润泽的.爱,滋润的则是心灵.读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在生命路的两旁,我们大家永永远远都会领略到那小桔灯般的爱光的照临,重温生命有极、爱心无价. 最爱那首:“童年啊!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它触动了我们心中对于童年的美好回忆. 读冰心奶奶的文字,你会体会到“友情”、“家人”、“母亲”、“孩子”……是一个个多么美丽甜柔的“名词”!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花开不败原文
花开不败 作者: 职烨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写,准确地说是不知道用怎样的文字把这一年的心情完整地串起来,让它们如绚丽的水晶不失原味地挂在那儿,让你们分享,让你们明白。
在这个热得要命的八月写下第一个字符的时候,我突然注意到窗外成片绽放着许多不知名的小花,红的,黄的,粉白的,澄蓝的,花花绿绿地漾在一起,满目漂亮的色彩。
天啊,这些花是什么时候开放的呢
这样如火如荼的势头应该不会只有几天的时间吧。
我不知道这一年里这些花儿是不是也是这样漂亮地开放着,如果是,我想我应该感谢它们。
我嗅得出空气里有许多甜美的味道,有一个很美丽的词突然冒出来:花开不败! 花开不败。
花开不败啊!我想我终于可以平静下来,告诉你们这一年里发生的许多故事,我想无论将来再发生什么事情,这一年里的点点滴滴、滴滴点点,我是再也不会忘记了。
高三开始的前一个星期,开了一次家长会。
那是一次很严肃的家长会,一次没有人缺席,甚至没有人迟到的家长会。
班主任在那次会议上调动起了家长几乎所有的情感。
高三的重要性自是不用多言的,所谓成也高三,败也高三,无论过去孩子们多么辉煌,也不论他们多么失败。
班主任那么一个瘦弱的小姑娘,竟然靠在讲台边上一讲就是斗志昂扬的两个小时,无非是让我们相信,什么事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奇迹或恶果,都会在这一年里戏剧般地粉墨登场。
学校为了让每个学生清楚地了解自己在班级、年级,甚至在区里、全市的排名位置,精心制作了一张高一高二的各科成绩排名表。
现在想起来,我不得不佩服那张表的细致程度了。
每一门成绩的总分、标分、名次,与年级里的均分对比情况,甚至还有精心设计的由此得出的成绩曲线走势图,最后还附带综合名次的具体分析。
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一张纸,真可谓煞费苦心。
父亲是阴着脸从学校回来的,情况如我所估计的一样不容乐观:年级排名290名。
可怕的位置。
还有希望的。
老师说的,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父亲说他是相信我的,然而我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再相信自己一次。
可是,已经没有退路了。
我们是过了河的孩子,不能回头。
我惟有扬鞭策马,奋起直追,才对得起父母,对得起老师,最重要的是对得起自己。
十一年漫漫的准备期,终于到了要拉开战幕,拼命一战的时刻了。
我必须和我的散漫、不负责任的过去说声再见。
我在已输得一败涂地的情况下仓促应战,然而战斗已经开始了,躲都躲不掉。
高三真的很不一样。
对于高三来说,写文章绝对是一件奢侈又浪费的事情。
我不得不佩服高三的强大动力,书桌上的催稿单越积越多,我收拾起钢笔和稿纸,毅然地和它们说再见。
那只雕着好看的龙纹的银白色钢笔太沉重,我拿起来的时候真有点力不从心,所以,我决定放弃。
在高三刚开始的那段时间,几乎每个人都是踌躇满志地跃跃欲试,每个人都魄力异常得非复旦交大不进。
我在床头贴了一张杀进复旦的特大标语,在每天早起和入睡前都大喊几遍,以增加自己那点少得可怜的信心。
所有的梦想都在高考的压力下抽象成了自己认定的那座神圣学府。
当时一听到关于复旦的一切消息,我就立即热血沸腾,激动不已,仿佛所有的东西都在那所学堂耀眼的光环下黯然失色。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第290名的分数和复旦的巨大差距,周围的同学们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那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可怕阵势。
我们固守着心中的梦想,祥林嫂般地嚷嚷着我要××,那种心理和由此制造的一触即发的紧张气氛,是没有高三经历的人所不能体会的。
来自高三的第一次真正较量很快来临了。
第一学期的期中测验。
一次我们认为已经准备得很好却被杀得惨不忍睹的考试。
我们的排名就如同老师先前所预言的那样来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
班里许多从前名不见经传的同学如同一匹匹的黑马,一下子让大家大跌眼镜,起起浮浮、窜上滑下之间,许多人开始变得实际起来。
北大的校门的确艺术得够格,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在那儿感受高雅的,粥少僧多的尴尬让每个高三学生在现实与梦想的巨大落差前狼狈不已。
我是极少数仍抱着幻想不放的人。
请注意我用的是幻想一词,也就是那种在当时看来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事。
按理说,我这种在高一高二不争气地徘徊在二、三百名之间,而在高三已开始1\\\/4,却仍是保持小幅盘长势头的人对复旦这样一所全国顶尖的学府是不应该再产生任何幻想的。
可是天晓得我当时怎么就会有如此一种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我固执地抱着每考一次,前进50的念头,痴痴地盘算,傻傻地得意。
而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正是由于当初自己那种吓人的乐观,才有了执著下去的动力,才使绝对不可能的事逐渐地一步步闪现出希望的曙光。
接下去的日子开始变得越来越平淡,越来越简单,单一得重复。
每天早晨,我气喘吁吁地冲进那间坐得扑扑满的教室,放书包,拿练习,开始演算。
那一个个相似却又不太相同的日子现在想来已经抽象成了总是写得密密麻麻的草稿纸,黑板上一直擦不干净的公式、习题,教师一句句发自肺腑的叮咛和永远飘浮在空气里的粉笔屑。
班里同学的幽默细胞在这种单纯的环境中被训练得异常尖锐,任何一点细枝末节的小事一旦被抓住了,就立即被夸张地扩大再扩大,然后引来全体的轰动。
某作家的一篇关于放狗屁\\\/狗放屁\\\/放屁狗的文章,竟然引来了全班同学拍桌子大笑、拆桌腿敲打的疯狂举动。
老师说,这是一种高三综合症的表现,因为我们的生活太单一了,因此,任何一点能激得起涟漪的东西都会给我们带来不可估量的快乐。
每周五下午两节课后的短暂时光被我们定为游戏日,我们绞尽脑汁拼命地往学校带东西玩。
有一种弹硬币的小儿科游戏,特别受到我们的青睐。
弄几个一角、一元的硬币放在桌上,用几块橡皮搭起来做球门,不管男生女生全都趴在桌上大叫大笑,煞有介事地玩得不亦乐乎。
我自己也搞不明白,已经举行过成人仪式的我们怎会这么就容易满足,笑起来怎么就这样歇斯底里。
玩的时候就拼命地玩,学习的时候就拼命地学习。
是我们高三学生信奉的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高考倒计时牌上的数字越来越小,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
老师向我们嚷: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后来有一天,不知是谁在教室里插了一捆新鲜的百合,粉白的那种香水百合。
整个秋季,教室里始终萦绕着百合恬静的味道。
我们就不经心地在淡淡的甜香里一日复一日地演算,没有人去刻意注意那捆恬然的百合,但它和它的味道却真真实实地深深烙在了每个人的心里。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准确地表达那一阶段自己的感觉,可能是踏实吧。
我依旧在每天早起和晚睡的时候大喊一句杀进复旦,但却不再一遍又一遍地将复旦挂在口头了。
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将梦想收藏在心底,用各自的方法尽最大的可能努力着。
进步和荣誉这些缥缈的东西都是我们不能抓住的,只有这一天一天实实在在的日子是我们可以看到并握有的。
我看得见我的同学们和我自己在这一天天质朴的日子中真实地努力着,我的成绩就在这种踏实感中稳步攀升,一点一点不快也不慢地前进。
这种感觉,现在想起来,真是很好。
高三第二学期的日子较之第一学期的平静有了较大的改变,增添了许多躁动与不安的成分。
第一轮对知识的梳理和第二轮对综合题的系统掌握已经告一个段落,第三轮紧张的考试和题海战术的轰炸接踵而至。
那真是一段难以形容的日子。
课表改成了语语数数外外+1+1自修自修这样可怕的形式。
老师上课通常不再帮我们概括什么,只是发下一叠一叠的各科模拟卷当堂测验。
我不知道老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考卷,每个区的每种卷子我们都要做一遍,分析一遍,再抽查一遍。
还有别的市的、全国的各类统考卷,甚至连那些不知名的学习类报刊上的怪试题也被老师无一遗漏地搜罗下来给我们做。
一节课的小测验,两节课连在一起的大测验,全年级统一的自修课模拟考,所有的考卷都要算分,老师来不及批的小测验就让同学互相交替着批。
分数于是成了这个冬春交替的忽冷忽热的季节里最刺激人又最不值钱的东西。
那真是一种强有力的刺激。
每天背n个单词,每天做n张试卷,每天完成n份订正。
计划表上涂得密密麻麻,每完成一样就用彩笔划去一样。
那一道一道触目惊心的杠杠和考卷上红艳艳的大**,滴零滴落地洒满了每一个黄昏和早晨,铺满了学校和家庭那条惟一看得见漂亮花朵的小路。
像山一样高的发黄的纸页,浸在发霉的空气里缓缓地挪动。
有时候在家背书背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书都想扔到窗外去。
可是,只要默念几遍复旦马上就会平静下来。
我载着沉重的脑袋、空白的心,心甘情愿地埋在那间要馊掉的屋子里一遍遍地之乎者也,abcd,执著啊执著,我不明白我这么一个散漫惯了的人怎么会一下子变得这么正襟危坐,感天动地。
那是高三最刻骨铭心的一段日子。
到如今,我坐在空调房里惬意地整理着高三一年的书籍,仍是佩服自己当时的毅力和勇气。
几大本密密麻麻写满批注的笔记,半米高的每张都仔仔细细做、仔仔细细订正和分析的考卷,还有一本字典一样厚16开的数学经典习题,每道题竟都有四、五种解法,被看了不下10遍。
在那个冷得要命的冬日和气候怪异的春天里,我用龟裂的双手和粗糙的笔迹一个字一个字、一道题一道题地编织着心中那个惟一的梦想。
我想这就是高三所带给我的影响与改变吧。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它倾斜得颓然倒下时\\\/那些失去了月光的夜晚\\\/该用怎样的声音去抚慰\\\/ 老狼的歌我很喜欢,在那一段日子里,老狼让我安静,让我释然。
我想如果要用一个人的歌声去给我的高三配乐,老狼的,很合适。
平静下藏着波澜的声音。
我带着290名的耻辱,用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和现实作最后的搏斗。
我仔细审视了一下手中的砝码,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努力。
我想,每个曾经拼搏过高三的人都体会过这种拦截掉所有退路的狭隘的美丽,都是在用心在感受最后的心情里的那种悲壮情怀。
填志愿是一件要命的事情,远比我设想的要复杂,让人受不了。
我以为我会潇洒地在第一志愿填上复旦大学的字眼,然后得意地继续我的梦想。
我甚至设想了假如父母反对或老师不赞成,我会用怎样的话语去填塞,用怎样的言辞去反驳。
然而,那都是填志愿以前的想法了。
以为是以为,现实是现实。
而事实上,填志愿这一过程,的确成了我高三历程中最为波折的一件大事。
老师反复强调一定要根据以前几次重大考试的分数和排名以及高一高二的一切表现来衡量自己的位置,我的信心于是在一次又一次地排序和比较中消失殆尽。
我行吗
我可以吗?在杀进复旦的横幅前我的回答一次比一次底气不足,细弱的声音在残酷的现实里被搅得支离破碎。
老师们原本鼓励的态度在这个时候全都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
他们找你谈话,用升学率,用前几届惨不忍睹的失败例子想方设法地让你害怕,让你体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毛骨悚然。
保守,保守,再保守些。
成了填报志愿的首要原则。
我的处境有些令人绝望。
全家上下的那点可怜的背景不足以引起任何能人慈爱的眷顾,自己的成绩又软弱得没有一点呐喊的能力。
纵是大半年的努力换来了年级前80名的稍稍靠前的位置,但在290名的阴影和复旦这道高不可攀的门槛前也变得怅然无力起来。
开始不断地有同盟者退出来。
他们中有的因为某所次一点的学校的五分承诺,有的因为父亲认识某所高校的灵魂性人物,还有的因为被老师们的软磨硬缠弄得晕头转向,总之,他们放弃了。
我一下子变得孤立无援起来。
父亲甚至背着我去华政领了一张10分的加分表格,整日没完没了地向我陈述学法律的无量前途。
最后,甚至连校长也发话了:你考复旦,只有30%的希望。
要考虑清楚啊。
那几日我的神经变得空前脆弱起来,在难以企及的梦想与相对保险的退步中飘忽不定,犹豫不决。
一位华政的学长竟然用这样的话安慰我:先填我们学校吧。
要是真的考了很高的分数,大不了坐到复旦门口去哭一场嘛! 于是,我选择放弃。
我不敢让复旦如同一个美丽的童话仅仅存在于口头,我不敢用不自信的鸡蛋去碰一下那坚硬无比的石头。
我无法忍受万一失败所带来的那种从天堂到地狱的绝望。
我在全票赞成的欢呼声中,颤颤抖抖地写下了那所想也没有想过的学校的名字,任背叛的字眼在脑中炸开。
交掉表格后,我一个人坐了两个小时车偷偷地跑到复旦的校园里去坐了一个下午,去哀悼我梦想的破灭。
复旦真漂亮啊。
铺天盖地的杜鹃安静地在校园里醉人地开放,恰到好处地映衬着我想象中肃穆、神圣的复旦校园。
我的眼泪一下子流下来。
我不甘心啊,我不甘心一个做了12年的梦就这样被一张薄薄的纸所彻底打碎,我不甘心高三这一年来日日不顾一切的拼搏就这样被一句保险的理由而葬送。
我知道没有什么可以替代复旦在我心中的那种举足轻重的地位,若是真的以高分进了其他学校的任何一个系,那种遗憾又岂是坐到复旦门口去大哭一场所能排遣的呢? 我知道那一个燥热无比的星期天下午,对我而言意味着一种执著信念的胜利。
现在想起来,那一个下午的宁静美丽的复旦,帮助我做出了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多么重要的决定。
我终于还是在所有人诧异的目光下要回了我的那张志愿表,郑重地在表格上工工整整地填上了复旦大学那四个令我激动的大字。
那真是我12年来写得最舒服的、最漂亮的四个字。
这四个字也是我这么多年来凭自己的意愿所做出的最重要的一个决定,是体现我人生最初分量的一个决定。
我要我所要的,纵使是在现实面前被撞得头破血流,纵使是在高考场上输得一败涂地,这是我自己做出的选择。
接下去的日子就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书写的地方了。
交掉了志愿表的我们,没有什么再值得劳心伤神的东西,读好书,做好卷子,放松下心情,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至于那被无数人称之为黑色的三天,我以为紧张是有的,但对于身经百战的我们来说,当它是一次特殊的模拟考,坦然面对就可以了。
我觉得自己当时真是超乎寻常的冷静,心不慌手不抖地就做完了所有的考卷,监考老师露出难得的微笑,考完了?嗯。
我的高中结束了。
走出考场的时候,脚有一点发软,脑子里嗡嗡作响。
整个身子像被抽去了主心骨一般瘫作一团。
疲倦像小山一样压过来,我累了,真的累了。
交掉了考卷,仿佛交走了半生的嘱托。
三百多个饱含汗水与泪水的日日夜夜呀! 排山倒海的感觉涌过来,把我无声无息地淹没。
拿到复旦的通知书后终于还是忍不住去看了那间熟悉的教室。
五楼南边走廊向里走的最后一间屋子,高三一年的青春从这里流走。
讲台上的玻璃瓶里意外地插着一束淡紫色的勿忘我,嫩绿的小碎花瓣零星地点缀其中,轻轻地在风里摇曳。
我和我的朋友们就在这样一间一年四季都有花朵绽放的屋子里共同走过了一段最最艰苦的岁月。
现在,他们中间有的去了北京,有的去了南京,或是留在了上海的某一个遥远的角落。
我想起我的同学们把头埋在乱七八糟的草稿纸里演算水的张力的情景,我想起我把脚跷在前座的凳子上叽哩呱啦地背政治的情景,我小心翼翼地将这个小屋子里曾经那么真实地上演过的每一个饱含酸甜苦辣的小故事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它们都是我难忘的高三一年的最好见证。
我们都曾经因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而相聚在这里,现在,每个人又不得不为了新的目标而各奔前程。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毕业晚会上许多男生都留下了眼泪,欢乐也好,痛苦也罢,毕竟这一段的真实是我们共同携手走过的最具有分量的人生。
高三的三百多个日日夜夜里的一点一滴,也正如一朵一朵姹紫嫣红的小花,开在每个人的心里。
也许不是每朵花都美丽得惊天动地,不是每朵花都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但那些花儿的确真真实实地在每个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绽放过一回,也确确实实留下过一些花开的甜香。
这些花儿的影子连同高三带给我们的,是今天我们用来看世界的一双成熟的眼睛,这份刻骨铭心会影响着我们今后在人生路上的每一个选择,每一次决定。
花儿开过了。
我们承认也好,忽略也好,只要花开,就会不败
作者职烨,2001年从上海市北中学考入复旦大学中文系,目前在《申报》当记者。
职烨,上海申报任新闻部记者,生于上海,2001年7月毕业于上海市市北中学,进入上海复旦大学中文系。
其作品有《花开不败》、《刻在生命线上的故事》等;爸爸叫我小丫,朋友叫我毛毛,被办公室的同事取了个难听的绰号叫鸭毛。
自我描述:爸爸叫我小丫,朋友叫我毛毛,被办公室的同事取了个难听的绰号叫鸭毛。
不是黄毛丫头,偶尔有些少女情怀。
很乖,但也倔强。
没心眼,尚有脑子。
走过很多路,写过很多字,心里却只有一个纯白少年。
红楼梦 王熙凤人物分析
一、人物分析:王是《红楼梦》里浓墨重彩的人物,曹雪芹在王熙凤的用笔分量上超过了黛玉。
这也自然,王熙凤是贾府日常运作的总管,王熙凤的命运就是四大家族由胜而衰的写照。
王熙凤是贾赦之子贾琏之妻,是贾政之妻王夫人的亲侄女。
按照封建家庭的规矩,贾母和小儿子贾政一起生活,家事名义上由王夫人总管。
王夫人是个省心的人,整日吃斋念佛,儿媳寡居,只好把亲侄女“借调”过来总理家务。
贾府的家务事包括组织封建上流家庭的社交活动,婚丧嫁娶,迎来送往,大家族的人员工作安排,工资发放,调解纠纷。
贾府因为出了个娘娘,建造省亲别墅大观园和安排娘娘省亲是额外的大事。
贾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是地租和进贡,另外还有皇上娘娘的封赏,世袭爵位的封赏,贾府唯一公务员贾政的工资以及礼尚往来的实物入库。
支出包括大家族吃穿用度,婚丧嫁娶,修建大观园的花费,礼尚往来的礼金,打官司打点费用等。
王熙凤的判词是“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王熙凤精明强干,贾府上下有目共睹。
在红楼梦的前半部分,曹雪芹用尽笔墨描写了一个有心计有能力自信强势的王熙凤,她高智商高情商,“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在贾府这样一个封建官僚机制下,王熙凤如鱼得水。
官僚机制的特点是媚上欺下,王熙凤这一点把握的非常到位,红楼梦里有很多情节讲道王熙凤如何讨好贾府最高统治者贾母,以及贾母喜欢的宝玉、黛玉,王夫人的胞姐薛姨妈,甚至贾母身边颇有实权的大丫鬟鸳鸯。
贾母年已高,贾政不谙俗事,王夫人一心念佛,王熙凤独揽财务大权,每天大量的银子财物从手上过,封建家庭并无严格的审计制度,只要没有揭发,并不会主动审查对账。
王熙凤外表美艳,内心贪婪狠毒。
笼络好上面,对下人苛刻严厉,利用职权受贿。
她用“月钱”放高利贷,“月钱”放的晚,引得下人不满。
馒头庵里以帮人打官司为由轻松赚取几千两贿银,心安理得。
贾芸为了谋个大观园里的差事,也给王熙凤送礼行贿。
王熙凤狠毒的一面在贾瑞之死和尤二姐吞金两件事中表现的淋漓尽致,本可以放人一马,狠毒的王熙凤毫不手软地置人于死地。
王熙凤和丈夫贾琏的关系中也表现的争强好胜,完全违背了封建社会“三从四德”的标准。
在儒家思想统治的封建大家庭里,本应是夫唱妇随,王熙凤仗着贾母疼爱,处处占贾琏的上风。
以前我没太看懂的王熙凤平儿和贾琏的关系,也是王熙凤的“恶行”之一。
封建社会富裕家庭男子三妻四妾很正常,妻子应该帮助丈夫安置小妾,彰显风度。
平儿是王熙凤的配房丫头,按正常情况也就是贾琏的妾。
王熙凤嫉妒心很强,对平儿贾琏看的紧,让平儿和贾琏心生抱怨。
王熙凤生日贾琏和多姑娘鬼混时被王熙凤逮住,现代人看起来贾琏很不在理,可是当时王熙凤必须捏造说贾琏和多姑娘谋害她才能让贾母支持自己,事后贾母反倒劝王熙凤不要吃醋。
以曹雪芹的历史背景看,他也是把“吃醋”当成王熙凤一大恶疾。
因为对手王熙凤太强大,贾琏显得很窝囊。
这在封建社会是多么不正常
在尤二姐一事上,贾琏的谋略、手段根本不是王熙凤的对手。
“月满必亏”,王熙凤最后吃亏也是吃在这。
“一从二令三人木”是说贾琏对王熙凤的态度,王熙凤聪明一世,笼络好了贾母却没有笼络好丈夫。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贾琏调查清楚尤二姐一事的缘由之后当着两位夫人的面揭穿并休了王熙凤。
封建社会女子讲究从一而终,被休是莫大的耻辱。
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曹雪芹的哲学思想是偏老庄的,王熙凤代表了入世的功利主义,她的命运就像贾府命运的写照,如此精明算计,最后也落了个草席卷,逃不过的是运是势
二、人物简介:王熙凤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人物,贾琏的妻子,王夫人的内侄女,贾府通称凤姐、琏二奶奶,金陵十二钗之一。
她长着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
在贾府掌握实权,为人心狠手辣,做事决绝,最后病逝。
哈利波特与死圣
故事开始时场景在马尔夫(Lucius Malfoy)家,斯内普(Snape)和魔法部的一个官员亚科雷(Yaxley)同时伏地魔哈利·波特打算离开德斯里(Dursley)家的日期。
而伏地魔借用了Lucius(德拉科·马尔夫的父亲)的魔杖,因为他自己的魔杖力量不如哈利的。
伏地魔打算在哈利搬到安全地点的路上把哈利杀掉,而且当时哈利超过17岁。
亚科雷说哈利会在30号,17岁生日时离开,而斯内普认为哈利应该会早一星期出发。
斯内普说对了,哈利打算在17岁生日之前离开德斯里家。
那天晚上哈利读到了阿布斯·邓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的朋友,绰号“狗喘”的道奇(Elphias Dogbreath Doge)写的讣告,也在报纸上读到了介绍邓布利多家庭的文化。
里面介绍了邓布利多的哥哥阿博佛斯(Aberforth)和姐姐阿丽亚娜(Ariana),让哈利十分伤心,他很遗憾没有机会更多地了解邓布利多。
德斯里一家被两个巫师安全送走,随后凤凰社的成员们把哈利也偷偷送走了。
虽然凤凰社的6个成员分别服用了分身药(Polyjuice potion)化成了哈利样子,但是在和海格(Hagrid)一同赶路的途中还是被人了出来,因为哈利的习惯是用解除武装咒语,避免伤害别人。
伏地魔和食死徒半途攻击哈利,然而哈利的魔杖还是毁损了伏地魔的魔杖。
可惜哈利的猫头鹰海德薇(Hedwig)被杀了。
哈利一路艰险终于在韦斯莱家(The Burrow)跟凤凰社会合了。
乔治(George Weasley)路上被斯内普用咒语搞掉了一支耳朵,穆迪(Mad-Eye Moody)被伏地魔杀死了。
哈利心怀对伏地魔的愤怒想像到伏地魔质问做魔杖的奥利凡德(Ollivander)为什么自己的魔杖打不过哈利的。
几天之后魔法部长来到韦斯莱家给哈利、和赫敏带来了邓布利多的遗赠。
给罗恩的是邓布利多的灭明器(Deluminator, 或Put-Outer),能够把光线全都吸收掉。
赫敏收到的是一本用古代鲁因文字(Runes)写得童书。
而哈利的是高迪克·格莱芬多(Godric Gryffindor)的剑和哈利抢到的第一个金色飞贼。
魔法部长暂时扣留了那把剑。
三人怎么想也想不出送给他们这些东西是为了什么,不过哈利在他的金色飞贼上看到一行铭文“我在结局开启”。
第二天比尔(Bill Weasley)和芙蓉(Fleur Delacour)婚礼,婚礼快要结束的时候传来消息说伏地魔攻占了魔法部。
哈利、罗恩、赫敏离开和婚礼,先是躲到一个麻瓜的咖啡馆,然而食死徒马上又追了上来,于是他们又转到了格里莫广场 12号,这里是布莱克(Black)家的老房子。
这是三人突然意识到在湖中发现的伏地魔的盒子上写着R.A.B.,可能就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弟弟雷古勒斯(Regulus Arturus Black)。
他曾试图再回到湖里毁掉伏地魔的魂器(Horcrux),然而却死在那里。
不过家中的小怪物克利切(Kreacher),经过三人劝说,告诉他们弗莱彻(Mundungus Fletcher)从这里偷走了盒子。
弗莱彻被克利切抓住,不情愿地承认自己拿那个盒子贿赂桃乐斯·乌姆里奇(Dolores Umbridge),免得自己被逮捕。
寻魂器 在魔法部侦查了一个月之后,三人打算潜入魔法部。
他们服下了分身药,伏击了三个魔法部的工作人员试图从乌姆里奇那里偷出魂器。
三人进入魔法部之后发现了很多变化,有麻瓜血统的巫师受到公开审问。
原本的喷泉没有了,那个地方竖起了一座雕像,一男一女两个巫师坐在一堆麻瓜的尸骨上。
三人在人群中走散,但是最终还是发现了乌姆里奇,当时她正在讯问麻瓜后裔。
三人把乌姆里奇打倒取走了魂器。
三人释放了几名麻瓜血统的巫师,劝说他们尽快离开这个国家。
可是亚科雷发现了三人住在格里莫广场(Grimmauld Place)12号,于是三人只得逃到农村,一路颠沛流利。
如此几个月之后,三人偶然听到一段谈话说魔法部里的格莱芬多剑是赝品,真正的不知所踪。
哈利请教了菲尼亚斯(Phineas Black)的画像,原来邓布利多曾经用那把剑摧毁了一个魂器。
哈利打算去找真正的剑的下落,但是罗恩反对说找那把剑根本没有意义。
罗恩与哈利大吵一架后离队了。
哈利和赫敏消沉了很多,但是还是决定前往高迪克山谷(Godric's Hollow),说不定邓布利多把真的剑留在那里了呢。
到了高迪克山谷,二人先是去探望了哈利家的纪念地,随后去了墓地,哈利家和邓布利多家的许多人都葬在这里。
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个老妇人,是邓布利多家的老朋友,她还曾经写过一本《魔法历史》。
二人觉得这个老妇人可能知道剑的下落就跟跟她回家了。
可是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老妇人是毒蛇娜吉妮(Nagini)假扮的。
幸好哈利和赫敏在这里逃开了伏地魔的追杀,不过哈利的魔杖坏了,而赫敏试图用自己的魔杖修好,可是也失败了。
两人又在那里躲藏了两天,终于在一只出现在他们住所旁的雌鹿的带领下找到了格莱芬多剑的下落。
剑沉在树林里冰冻的水潭下,哈利脱了外衣潜到水里寻找宝剑,但是哈利身上的魂器却总是误导哈利,差一点让哈利溺死在水中。
幸好罗恩回来了,把哈利从水中救出,也从把剑从湖里去了出来。
两个人合力用剑把哈利手中的魂器毁掉了。
赫敏见到罗恩回来不止是喜悦,还发现了下一步的任务:找到 Xenophilius Lovegood,卢娜·洛夫古德(Luna Lovegood)的父亲向他讨教一路上出现过许多次的格林华德(Grind elwald,岩石森林)记号是什么意思。
死圣物 在洛夫古德家,哈利、罗恩、赫敏听到了许多以前的巫师的故事。
比如有三个兄弟战胜了死亡,每人都得因此到了一个圣物。
这三件“死圣物”(Deathly Hallows),一个是战无不胜的魔杖,长者杖(Elder Wand);一个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宝石,回魂石(Resurrection Stone);还有一个是隐身斗篷。
哈利相信自己身上的斗篷就是那一件,所以很兴奋。
然而很快他们三人就发现Xenophilius向魔法部告了密。
他的女儿卢娜,被魔法部抓住了,所以他想要是他把哈利等人交给魔法部,自己的女儿或许就能放出来。
三人逃脱诸多巫师的追捕时颇为惊险,但是哈利仍然很有勇气,他相信只要收集齐三件死圣物就能打败伏地魔。
一连几星期这三人还是没有找到什么死圣物和魂器。
他们偶然在收音机上搜到一个电台在讲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此时哈利一不小心吐出 “伏地魔”三个字。
伏地魔的名字根本没人敢提起,说出这三个字只会惹上祸端。
伏地魔的手下人马上就找到了哈利、罗恩和赫敏,带到了马尔夫家。
赫敏受到贝拉(Bellatrix Lestrange)残酷无情的审讯、折磨,追问格莱芬多剑是怎么到赫敏手中的。
贝拉以为是从她那里偷来的,其实不是因为她手中的其实是伪造的。
哈利和罗恩也被囚禁了,同被抓住的还有迪安·托马斯(Dean Thomas),精灵拉环(Griphook the goblin),做魔杖的奥利凡德以及卢娜。
哈利拿出自己的魔镜的碎片向Dobby求救。
Dobby赶来救了Dean和奥利凡德,可是虫尾巴(Wormtail)听到声音追回来查看,被哈利和罗恩二人制服,不过虫尾巴始终都没有试图要杀死哈利。
罗恩取下虫尾巴手中的魔杖,拽下伏地魔为他做的假手,又用这一只假手扼死了虫尾巴。
罗恩、哈利和Dobby此时冲上楼梯去救赫敏。
他们很迅速就逃跑了,没有遇上正匆匆赶来的伏地魔。
可惜的是Dobby却在逃跑途中被贝拉杀害。
随后几人来到了贝壳屋(Shell Cottage),比尔和芙蓉的家。
哈利和朋友们埋葬了Dobby,又重新计划一番。
哈利向奥利凡德询问了长者杖的事情,决定不去阻止伏地魔从上一任主人邓布利多的墓中寻找魔杖了。
哈利转而询问拉环怎么才能闯进Gringott,而且答应把本来是精灵做的格莱芬多剑送给他作酬劳。
详细地计划好之后几人出发去了Gringott,看是不是有机会在贝拉家的墓穴里找到伏地魔另一个魂器。
赫敏扮成贝拉,罗恩也乔装打扮。
拉环和哈利一起穿着隐身斗篷走下墓穴。
他们走过很多全套终于找到了另一个伏地魔的魂器霍夫帕夫杯。
然而就在拿杯时他们却被发现了,拉环抓上宝剑慌忙逃跑,哈利、罗恩和赫敏也惊险地逃了出来。
不过伏地魔也终于知道了原来哈利正在寻找他的魂器。
逃跑后不久哈利仿佛又进入了幻境,他看到伏地魔的眼睛也能听到他的话。
伏地魔原原本本地说出了所有的魂器都放在了哪里,伏地魔也知道哈利正在找自己的魂器。
伏地魔无意间提到自己最后一个魂器还在霍格沃茨学校,哈利怀疑那件魂器附在了学校创始人雷文克劳留下的遗物上。
哈利觉得要是像拿到霍格沃茨的那个魂器,就应该马上行动,因为如果伏地魔发现其他的魂器不见了一定会加强戒备。
霍格沃茨的第二战 哈利、赫敏、罗恩在霍格斯米德(Hogsmeade)的街上被食死徒碰上,是阿博佛斯的机智救了他们。
阿博佛斯在他姐姐阿丽亚娜的画像后边开了一条通往霍格沃茨的暗道。
哈利来到霍格沃茨之后警告管理者伏地魔在秘密行动,低年级学生为了安全都被疏散了,而高年级的学生鼓励留下来战斗。
凤凰社的成员也都召集了起来准备帮忙。
弗雷德疏远了的哥哥Percy也跟家人又团聚了。
哈利、赫敏、罗恩来到有求必应屋寻找雷文克劳(Ravenclaw)的冠冕。
马尔夫和他的两个小弟高尔(Goyle)和Crabbe也在那里寻找。
Crabbe用错了咒语,把几个世纪以来学生们攒下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烧得一干二净,冠冕也被烧掉了。
哈利和朋友们用在那里找的扫帚飞走了,走时还从火里救了德拉科·马尔夫和高尔,但是没能及时找到Crabbe,被烧死在火中。
罗恩和赫敏则跑到密室里取走了怪蛇的毒牙,只有毒牙才能毁掉做在霍夫帕夫(Hufflepuff)杯子里的魂器。
弗雷德在一堵墙爆炸时被烧死了,海格也被抓在Acromantulas手里。
哈利又一次进入幻境之后,他和罗恩与赫敏推断出了伏地魔的居所在哪里,于是三人来到了Shrieking Shack。
他们看到伏地魔命令毒蛇娜吉妮除掉斯内普,伏地魔以为这样就能把长者杖的魔力传到他身上。
在被毒蛇咬伤的弥留之际,斯内普把自己的记忆完完全全送给哈利·波特。
哈利在冥想盆(Pensieve)里回顾了斯内普的记忆,原来斯内普一直都是邓布利多一边的,而且他一直都对哈利的母亲Lily Evans心存爱意。
邓布利多命令斯内普情势危急时杀掉自己,况且放在藏有魂器的指环上的咒语已经造成邓布利多的性命只剩一年了。
哈利也发现自己居然也是一个伏地魔的一个魂器,只要哈利还活着,伏地魔就除不掉,哈利一时觉得人生没了意义。
哈利叫上纳威(Neville)帮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杀掉毒蛇娜吉妮。
这时伏地魔建议双方停火一个小时,以便双方都能料理死伤者,如果一小时之后哈利不自动出现,那伏地魔就会继续杀戮。
哈利穿着隐身斗篷走向死亡森林去面对伏地魔,路上他看到了卢平(Remus Lupin)和唐克斯(Tonks)的尸体。
死在那里还有Colin Creevey,一个留下来战斗的学生,才上六年级。
他走到死亡森林边缘突然想起金色飞贼上的铭文里的“结局”,于是哈利把金色飞贼放在嘴里,心中想的是 “我要死了”。
哈利发现那颗金色飞贼里藏着的是那颗回魂石,三间死圣物中的一个。
于是哈利召唤回了父母的、小天狼星布莱克和卢平的灵魂,他们飘在哈利两旁,给他帮助和保护。
见到伏地魔之后,哈利发现海格被押作人质。
哈利一现出身来就被一记Avada Kedavra咒击倒。
哈利醒来时仿佛置身在国王十字车站,碰到了已经去世的邓布利多。
也说不清哈利是真的死去,还是邓布利多偶然到哈利梦中来访。
哈利发觉咒语击溃了参在自己体内的那一部分伏地魔的灵魂,梦中的火车站角落里有一个将死的生命,或许就是那一点灵魂。
他也发现邓布利多曾经奋力寻找三件圣具,不过理由倒并不那么高尚。
最后邓布利多兄弟二人和Grindelwald曾有一场决斗,决斗中阿丽亚娜被误伤致死。
而事到如今,只有哈利才有资格拥有三间死圣物。
哈利也知道了自己的魔杖之所以会击败伏地魔的,是因为曾被哈利的魔杖施过Priori Incantatem咒语;下一次遇到伏地魔时也会有这样的反应,不管他拿的是不是自己的魔杖。
邓布利多问哈利是要“一起走”还是要继续活着除掉伏地魔,他选择了后者。
在森林里伏地魔命令海格把貌似死了的哈利带回霍格沃茨学校,杀杀士气。
然而纳威勇敢地站起来拒绝加入伏地魔的食死徒队伍。
作为惩罚伏地魔给纳威施了咒语还给他头上戴上一定着火的帽子。
就在此时霍格斯米德城的男女老幼都冲上前来和霍格沃茨最后的守护者们一道与伏地魔决一死战。
哈利趁乱给自己批上隐身斗篷,而纳威也敏捷地解除了自己的咒语,抽出格莱芬多剑一剑下去砍掉了毒蛇娜吉妮的脑袋,藏在毒蛇体内的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就这样被毁掉了。
同时厨房的门也猛地开了,一群小妖怪在克利切的带领下也参与战斗。
紧接着Antonin Dolohov被Filius Flitwick杀死,贝拉被莫丽杀死了。
哈利为了保护莫丽不要被伏地魔报复,现出身来。
哈利在大殿里直面伏地魔,表面看起来好像哈利根本没有优势,毕竟长老杖在伏地魔手中。
可是哈利猜测长老杖原来的主人不是斯内普而是马尔夫。
解除邓布利多武装、决斗时把他打倒的是马尔夫,而斯内普只是依照邓布利多的愿望把他杀掉。
然而又是解除掉马尔夫武力的人却是哈利,所以长老杖真正的力量应该在哈利这里。
所以伏地魔用长老杖对哈利施死咒时哈利只是用他惯常的Expelliarmus咒语让死咒又反弹到伏地魔身上。
伏地魔就这样结果了。
哈利与罗恩、赫敏呆在邓布利多生前的办公室里,墙上挂着的历任校长的画像对哈利无一不是热情赞扬。
哈利用长老杖的魔力修好了自己的魔杖,而长老杖没有留给自己而是放回了邓布利多的墓地里。
斯内普是好人,当时是魔杖自己选择杀死邓布利多,或者是他自己求斯内普杀死他,因为他活不了多久了,斯内普为了保护哈利才在伏地魔那当卧底,他爱哈利他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