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愁-余光中-句子赏析
乡 愁一、课文分析读这首诗,我们能感到诗人余光中心灵深处一个执著的主导情感——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认同感。
很显然,这首诗以形式上的四个小节,将“乡愁”分为四个阶段。
这四个阶段在时间上是前后顺承的,即:小时候—长大后—后来—现在。
这几个标示时间的短语,都明确出现在这首诗每一小节的第一行。
我们可以看出,诗的每一小节,实际上都对应着人生的某个阶段。
作者以空间上的阻隔作为这四个阶段的共同特征,即:小时候的母子分离—长大后的夫妻分离—后来的母子死别—现在的游子与大陆的分离。
诗人为每个阶段的乡愁找了一个具体的对应物:邮票、船票、坟墓、海峡。
时空的隔离与变化,推进了诗情的层层深化。
少小离家,与母亲书信往来,乡愁寄托在小小的邮票上。
成年后,为生活而奔波,与爱人聚聚离离,船票成了寄托乡愁的媒介。
到后来,一方矮矮的坟墓,将我与母亲永远分开了!诗至此处,读者不禁会想,世间还有什么样的离情比死别更令人断肠
有,那就是乡愁!一湾浅浅的海峡将“我”与祖国大陆隔开,个人的故乡之思上升到了家国之思。
全诗在此戛然而止,留下长长的余味。
这首诗,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映射着中国古典诗词的神韵和魅力。
从内容上说,“乡愁”是中国传统文学经久不衰的主题,余光中虽曾接受过现代主义的浸染,但骨子里深受中国古典文学的熏陶,诗歌内容触及思想深处的“中国意识”时,自然而然地摄取了“乡愁”这一主题。
历代爱国知识分子有借诗词歌赋流露家国之思的传统,本诗在这一点上可谓传承了民族的历史文化。
从形式上说,这首诗恰到好处地运用现代汉语,使之带上了古典诗词的格律美和音韵美的特点。
诗的节与节、句与句均衡对称,但整齐中又有参差,长句短句变化错落;同一位置上词语的重复和叠词的运用造成一种类似音乐的回环往复、一唱三叹的旋律,给全诗营造了一种低回怅惘的基调。
二、问题研究“乡愁”本是一种抽象的情感,但是在余光中的里,它转化成了具体可感的东西,作者是如何实现这一转化的
作者巧妙地将“乡愁”这种情感进行了物化,也就是找到了它的对应物。
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里,“乡愁”分别寄托在邮票、船票、坟墓和海峡等对应物上,这样,诗人的乡愁就不至于无所依附。
类似的托物寄情的技巧在余光中其他的诗作里也时有所见。
如:钟整个大陆的爱在一只苦瓜皮靴踩过,马蹄踩过重吨战车的履带踩过一丝伤痕也不留下——台风季,巴士峡的水很拥挤我的血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黄河太冷,需要掺大量的酒精浮动在杯底的是我的家谱喂!再来杯高粱!——在林肯解放了的云下|惠特曼庆祝过的草上坐下,面对鲜美的野餐|中国中国你哽在我喉间,难以下咽东方式的悲观——“钟整个大陆的爱在一只苦瓜”,是诗人参观故宫博物院藏品后吟出的名句,他巧妙地将大陆之爱与一只晶莹剔透、几经劫难仍完好无损的白玉苦瓜联系到了一起。
而诗人留学异邦因孤独冷寂而酗酒的情绪,被别出心裁地喻为“黄河太冷,需要掺大量的酒精”。
类似的例子还有,“我便坦然睡去,睡整张大陆……这是最纵容最宽阔的床\\\/让一颗心满足地睡去,满足地想”(),“在此地,在国际的鸡尾酒里,\\\/我仍是一块拒绝融化的冰”(),等等,这些诗句均将诗人心中难以言说的情绪物化成具体可感的东西,激荡着读者心中共有的情感。
三、诗人评说:溶哀愁于物象(流沙河)这是台湾诗人余光中的《乡愁》(写于1972年)。
这首小诗我用四川土话朗诵过好几次,听众反应强烈。
诗写得好,一目了然,谁要我来詹詹费词。
真要叫我说说,却又感到为难。
这是一粒水晶珠子,内无瑕斑,外无纹痕,而且十分透明,一眼便可看穿,叫我说些什么。
我看见了的,别人也都看见了,还要我来说吗。
看来看去,这粒水晶珠子仿佛不是工匠琢磨成的,而是天然形成的……不。
这是诗,人写的。
既然是人写的,总不会是一挥而就的,其间必有一个创作过程。
这个过程,如果作者自己出来说说,我们听了,或有助于今后写诗,也未可知。
可惜沧海横隔,同胞难聚,遗憾遗憾。
那么,参照着写诗的一般经验,我就来冒昧地猜一猜余光中是怎样写成这首诗的吧。
故国故乡故园,人之所恋,古今一样,中外相同。
翻翻唐诗宋词,游子抒写乡愁之作,多得叫人吃惊。
现代中国人,粗具文化的,差不多都念过或听别人念过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30年代的和40年代的学生,恐怕都唱过或听别人唱过这支歌吧:“念故乡,念故乡,故乡真可爱。
天甚清,风甚凉,乡愁阵阵来。
故乡人,今何如,念念常不忘。
在他乡,一孤客,寂寞又凄凉……”只是这支歌的曲调是从捷克音乐家德沃夏克的里挪借来的,这点唱的人未必都知道。
至于40年代的那些不愿做亡国奴的流亡学生,几乎没有一个不会唱的。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台上一唱,台下都哭,感人至深。
这支歌余光中肯定会唱。
他还会唱:“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因为他在一首诗里提到过这支歌。
髫年所唱,没齿难忘。
那些遥远了的记忆不可能同他的这首《乡愁》无关。
厚积薄发,一首小诗里涵藏着多少年的感受啊!余光中该记得很清楚,自己小小年纪,做了流亡学生,逃到大后方去读书求学。
学校里有一个取信栏,他每天去那里看两次。
紧着心弦,扫视着那一长排信封的队伍,要看看有没有熟悉的字迹——母亲的字迹,写着自己的姓名的。
多次失望之后,收到一封信了,比伙食团打牙祭还快活。
恭读了一遍又一遍,都背得了。
然后细察信封上的邮票,那上面盖着邮戳呢。
一个小圆圈内有一个大城市,母亲就住在那里呢。
看能看见,摸能摸着,就是没法回到那个小圆圈内去。
浩浩长江万里,他在这头(上游),母亲在那头(下游)。
这一枚小小的印着孙中山先生肖像的盖着故乡的邮戳的邮票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以至十多年后,他写了一首:一张娇小的绿色的魔毡,你能够日飞千里;你的乘客是沉重的恋爱,和宽厚的友谊。
两个灵魂是你的驿站,你终年在其间跋涉;直到他们有一天相逢,你才能休息片刻。
邮票啊,邮戳啊,家信啊,印象太深刻了,直到1981年他还在一首《梅雨笺》里写到它们: “方的邮票\\\/圆的邮戳\\\/只轻轻地一敲\\\/扁扁的心情(河注:薄薄的家信)\\\/就留下了烙印。
”《乡愁》的第一段抓住邮票这个物象,说小时候的乡愁,一个流亡学生的乡愁,是母亲从远方寄来的信件上贴着的那一枚邮票。
这样写,对他说来,不但是很方便的,而且是很合情的,很合理的。
少年时期匆匆去了如烟云之过眼,未来的诗人渐渐长大了。
40年代末,他随父母迁居香港,旋即去台湾,插入台大外文系三年级。
1952年毕业后,第一本诗集《舟子的悲歌》出版,得到梁实秋的好评,名声大噪,同时入伍服役。
1954年同未来的妻子小名咪咪的恋爱,有一首情诗《咪咪的眼睛》为证。
1956年退伍,入东吴大学任教,结婚。
两年后去美国留学进修,该算是新婚别。
台湾基隆港上船,横渡太平洋,美国旧金山港登岸。
身在异国,心在家里,捻弄着那一张窄窄的来程船票,乡愁顿起。
不过这时候乡愁的内容已经变了,慈母让位给新娘了。
少恋母,长恋妻,人之常情啊。
《乡愁》的第二段抓住船票这个物象,说长大后的乡愁,一个异国孤客的乡愁,是把他从新娘身边引走的那一张船票。
这样写,对他说来,也是很贴切的,他写他自己的真实感受嘛。
1958年母亲去世,遗体火化。
他把骨灰匣安放在窗台上的盆花丛里,写诗为母亲招魂,唤她的慈魂快快回来,回到这“火后的小城”里来,回到这“四方的空城”里来。
在这一首《招魂的短笛》里,他对母亲的慈魂说:“春天来时,我将踏湿冷的清明路,\\\/ 葬你于故乡的一个小坟,\\\/葬你于江南,江南的一个小镇(河注:他的母亲是江苏武进人)。
\\\/垂柳的垂发直垂到你的坟上,\\\/等春天来时,你要做一个女孩子的梦,梦见你的母亲。
”余光中是个孝子,多有悼亡母的章句,写得十分感伤。
送母亲的骨灰匣回她的故乡去入土安葬,这一孝思,迄今二十多年了,尚未实现,虽然春天已经来到了。
那骨灰匣想来早已入土,大约是安葬在台北市郊的圆通寺吧,因为他在一首诗里说,清明节扫墓日他听见母亲在圆通寺喊他。
以常理推之,那里该有一方小坟吧。
邮票啊,船票啊,坟墓啊,这些物象里潜溶着多少哀愁啊!它们象征着距离:邮票,船票,空间的距离;坟墓,阴阳的距离,死生的距离。
薄薄的一层混凝土,内外相隔,那么遥远,比千山万水的相隔更遥远啊!《乡愁》的第三段抓住坟墓这个物象,说母亲去世后留给他的乡愁,一个孝子的乡愁,是使他抱恨终天的那一方坟墓。
这时候乡愁的内容又变了,爱妻让位给亡母了。
这一段是高潮,出奇制胜。
读者为之惊愕,细细一想,悲从中来。
我朗诵到这里,嗓子都颤抖了。
人到中年以后,阅历既多,五味尝遍,渐渐地看透了人世的诸般畸形怪相,于是不再好奇;渐渐地懂得了事业的艰难,于是雄心消泯。
他的头脑里憧憬日少而回忆日多,愈来愈像反刍动物,常常咀嚼肚子里的旧闻往事,竟有回甜之感,于是“鸟倦飞而知还”,有了落叶归根的愿望。
白天忙着,不太觉得,到了夜间,故国故乡故园便频频地来入梦了。
早晨醒来,梦去无痕,依然人在台北市厦门街的小巷中的一座古老的院子里。
乡愁难遣,翻翻中国地图,神游太湖,溯江而上,直抵重庆市江北县悦来场,又沿江而下,看那“蒋山青,秦淮碧”的南京城,想起昔年那里有许多美丽的表妹……最可恼的是那一湾海峡,二指宽罢了,浅浅的一层海水比纸更薄,就是涉不过去。
这时候乡愁的内容再一变,变成了那可恼的海峡。
《乡愁》的灵感也许是这样来的吧
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腹稿里支起的第一个构架,很可能就是这样的。
有了这个构架以后,便回头去翻查记忆的仓库,专找如海峡那样的象征着距离的物象。
不费多少工夫,就找到了邮票啦船票啦坟墓啦之类的物象。
于是用这些物象做横梁,仿照着第一个构架,又支起了下面三个构架:邮票。
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
船票。
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
坟墓。
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
这便是《乡愁》的雏形了。
第一个构架,就其意义而言,分量最重,虽然是先出,却做了结尾。
何况按时间顺序排下来,也应该做结尾。
诗人写过去,只是为了写现在。
现在望着一湾浅浅的海峡发愁呢,这才是全诗的落脚点。
余光中把《乡愁》归入他所说的“浅易之作”。
他所说的“浅易之作”是指那些如《乡愁》一类的 “一读就懂”的诗,不是说“浅易”的一定不好。
“浅”是文字浅显,“易”是容易读懂,他不反对“浅易”,但是,台岛那里“许多读者”“要求一首诗一读就懂”,却遭到他的反感。
他说:“一个人如果只能读浅易的诗,就注定自己终身在诗国做匆匆过境的观光旅客。
”这话恐怕说得太重了吧。
除了写诗的内行,一般读者,各有各的事业,奔波忙碌,然疲役,偶有余暇,不去看电视看电影看跑马看黄书,而去观光诗国,也就算是很不错的了,哪怕匆匆过境呢。
对这样的读者,理当叩头称谢才是,不宜责之太重。
何况台岛那里就是有些深奥得可厌的诗,不但一般读者叫苦,写诗的内行也说读不懂呢。
例如张默的《无调之歌》,大诗人如洛夫者竟然都这样说:“这首诗我看了很久,看不太懂。
”何况一般读者呢。
要求浅易一些,一读二读三读终能读懂,而不是愈读愈头疼,难道不应该吗
我之所以要向读者介绍《乡愁》,正是看中了它的“浅易”。
而它的精巧的构思,溶哀愁于物象的本领,值得我们潜心揣摩,从中学习诗艺,乃是自不待言的了。
(选自《流沙河诗话》,四川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四、《乡愁》赏析(李元洛)乡愁,是中国诗歌一个历久常新的普遍的主题,余光中多年来写了许多以乡愁为主题的诗篇,《乡愁》就是其中情深意长、音调动人的一曲。
正像中国大地上许多江河都是黄河与长江的支流一样,余光中虽然身居海岛,但是,作为一个挚爱祖国及其文化传统的中国诗人,他的乡愁诗从内在感情上继承了我国古典诗歌中的民族感情传统,具有深厚的历史感与民族感,同时,台湾和大陆人为的长期隔绝、飘流到孤岛上去的千千万万人的思乡情怀,客观上具有以往任何时代的乡愁所不可比拟的特定的广阔内容。
余光中作为一个离开大陆三十多年的当代诗人,他的作品也必然会烙上深刻的时代印记。
《乡愁》一诗,侧重写个人在大陆的经历,那年少时的一枚邮票,那青年时的一张船票,甚至那未来的一方坟墓,都寄寓了诗人的也是万千海外游子的绵长乡关之思,而这一切在诗的结尾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
”有如百川奔向东海,有如千峰朝向泰山,诗人个人的悲欢与巨大的祖国之爱、民族之恋交融在一起,而诗人个人经历的倾诉,也因为结尾的感情的燃烧而更为撩人愁思了,正如诗人自己所说:“纵的历史感,横的地域感。
纵横相交而成十字路口的现实感。
”(《白玉苦瓜》序)诗人的《乡愁》是我国民族传统的乡愁诗在新的时代和特殊的地理条件下的变奏,具有以往的乡愁诗所不可比拟的广度和深度。
在意象的撷取和提炼上,这首诗具有单纯而丰富之美。
乡愁,本来是大家所普遍体验却难以捕捉的情绪,如果找不到与之对应的独特的美的意象来表现,那将不是流于一般化的平庸,就是堕入抽象化的空泛。
《乡愁》从广远的时空中提炼了四个意象:邮票、船票、坟墓、海峡。
它们是单纯的,所谓单纯,绝不是简单,而是明朗、集中、强烈,没有旁逸斜出、意多文乱的芜蔓之感;它们又是丰富的,所谓丰富,也绝不是堆砌,而是含蓄。
有张力,能诱发读者多方面的联想。
在意象的组合方面,《乡愁》以时间的发展来组合意象,可称为意象递进。
“小时候”“长大后”“后来啊” “而现在”,这种表时间的时序语像一条红线贯串全诗,概括了诗人漫长的生活历程和对祖国的绵绵怀念,前面三节诗如同汹涌而进的波涛,到最后轰然而汇成了全诗的九级浪。
《乡愁》的形式美也令人瞩目。
它的形式美一表现为结构美,一表现为音乐美。
《乡愁》在结构上呈现出寓变化于统一的美。
统一,就是相对地均衡、匀称;段式、句式比较整齐,段与段、句与句之间又比较和谐对称。
变化,就是避免统一走向极端,而追逐那种活泼、流动而生机蓬勃之美。
《乡愁》共四节。
每节四行,节与节之间相当均衡对称,但是,诗人注意了长句与短句的变化调节,从而使诗的外形整齐中有参差之美。
《乡愁》的音乐美,主要表现在回旋往复、一唱三叹的美的旋律,其中的“乡愁是——”与“在这头……在那(里)头”的四次重复,加之四段中“小小的” “窄窄的”“矮矮的”“浅浅的”在同一位置上的叠词运用,使得全诗低回掩抑,如怨如诉。
而“一枚”“一张”“一方”“一湾”的数量词的运用,不仅表现了诗人的语言的功力,也加强了全诗的音韵之美。
《乡愁》,有如音乐中柔美而略带哀伤的“回忆曲”,是海外游子深情而美的恋歌。
【席慕容的《乡愁》】【诗歌全文】乡愁席慕蓉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离别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诗歌赏析】对故土的眷恋可以说是人类共同而永恒的情感。
远离故乡的游子、漂泊者、流浪汉,即使在耄耋之年,也希望能叶落归根。
席慕蓉将这份乡愁用简短的七行三节诗进行概括:第一节写乡音的清新缭绕,笛声“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试想一年四季又有几个晚上没有月光啊,这就隐隐喻出游子无时无刻不在怀恋故乡。
第二节写乡情的怅惘,对故乡的怀念渐渐遥远,时间的推移摇落了故乡的轮廓,仅剩一种模糊不清的怅惘,如雾里别离,浓似血却又隔着一层迷蒙的云雾。
用雾里的挥手别离来比喻对故乡的模糊而怅惘的印记,是用一种可观可感的具象来描述抽象的主观感受,可谓生动形象、贴切自然。
第三层写乡愁的永恒。
是从上两层的乡音缭绕和乡情缠绵过渡而来,这在形式上极具新颖意味。
层次的渐递使主题由模糊逐渐鲜明。
诗人用没有车轮的树永驻游子心中“永不老去”的形象比喻抒发了深似海洋的愁绪和怀恋、怅惘的情感。
情感抒发与意象选择的融合,使整首诗的意境深邃悠远。
比喻的贴切自然、语言的朴素优美更使整首诗具有牧歌式的情调。
【作者简介】席慕容(1943-),著名诗人、散文家、画家,祖籍内蒙古察哈尔盟明安旗。
出版的诗集有《七里香》、《无怨的青春》、《时光九篇》、《边缘光影》、《迷途诗册》、《我折叠着我的爱》等。
新作《席慕容和她的内蒙古》用优美的文字和亲手拍摄的照片,记录了席慕容自1989年与原乡邂逅后,17年来追寻游牧文化的历程。
生于四川,幼年在香港度过,成长于台湾。
于台湾师范大学美术系毕业后,赴欧深造。
一九九六年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
曾在国内外个展多次,曾获比利时皇家金牌奖、布鲁塞尔市政府金牌奖、欧洲美协两项铜牌奖、金鼎奖最佳作词及中兴文艺奖章新诗奖等。
曾任台湾新竹师范学院教授多年,现为专业画家。
著作有诗集、散文集、画册及选本等五十余种,读者遍及海内外。
近十年来,潜心探索蒙古文化,以原乡为创作主题。
2002年受聘为内蒙古大学名誉教授。
参考资料:百度知道找的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600字
这本书还写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险情。
这些故事都是非常曲折紧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
海底两万里,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
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法国人阿罗纳克斯,一位博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
其时,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
科考活动结束之后,博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改弦更张,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的活动。
经过千辛万苦,“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创,博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舰上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怪物”的俘虏!“怪物”非他,原来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
潜艇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内莫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
阿罗纳克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
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博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海底两万里》写的主要是他们在这十个月里的经历。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
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
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
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
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但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不过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一定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现在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己可以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
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暖冬】的 读后感
找了几篇,你拼凑一下就成一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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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1)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
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
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
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
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
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
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
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
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
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
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
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
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
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2)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看完这本书后铭记脑海的一句话。
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
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
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
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
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
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
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错过、悔过,才能懂得珍惜、学会守候
我国着名文学家鲁迅先生也曾说过:“友谊是两颗心真诚相待,而不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敲打。
”哈桑正是用他自己的方式实践了“友谊”之词。
友谊是一棵树,只有以真诚去浇灌,才能开出灿烂的花朵。
让我们静静等待、那一朵花开……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3)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具有浓重的异域风情的书,这本书有许多令人感动值得揣摩的方面。
开篇随着作者的娓娓道来,我首先感受到的是一个美好、和谐、虔诚的阿富汗;随着作者对仆人哈桑的描写,我又不禁为他们童年纯洁的友谊而触动;当作者面对他的父亲一种孩子对父亲的爱与崇拜又令人不禁回想起自己童年里一直守护自己的父亲的伟岸的身躯;当作者为了独占父亲的宠爱,自私的将哈桑赶走又不禁感到惋惜。
当俄罗斯的战火燃到阿富汗,那个美好的阿富汗开始褪色。
主人公父子二人踏上背井离乡之路,那种父子之间的相依为命,那种身处异乡的漂泊感,那种极大的民族自豪感,又震撼着我。
同时,主人公埃米尔始终被一件事所困扰,就是当年将哈桑赶走,他的懊悔已属不易,当他得知自己有机会赎罪时毫不犹豫的踏上了重返阿富汗之路,他的勇气,不得不叫人钦佩。
重回家园不见了以往的美好,只有塔利班统治下看不到边际的恐怖。
身陷敌巢,他冒生命之危险就出了自己的侄子,他解救的不只是孩子,更是他自己,他自己多年来从未平静的心。
这个埃米尔自我救赎的故事里,有对于祖国的爱,有对于信仰的虔诚,有对于友情的忠诚,有对于爱情的坚守,有对于亲情的感触,有对于自己心灵的救赎;沉浸其中有一种被深深溶解的感觉,一种灵魂被净化的感觉,读这本书可以让人反思,回忆寻找心灵的一种归属。
对于阿富汗的现状,不敢妄加评论,就像作者一样默默地为这个曾经美好的国度祝福吧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4) 《追风筝的人》围绕一个不爱说话、憨厚老实的少年仆人哈桑与他的少年主人懦弱的阿米尔之间的友情故事展开的。
哈桑肤色如泥巴,鼻子很扁受到了当地其他富少年的欺凌,然而阿米尔与哈桑之间渐渐有了隔阂。
我喜欢卡勒徳笔下的喀 布尔的 冬天,他说:“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 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暖 和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
”他们有一年一度的冬天风筝比赛,阿米尔想借此机会改变父亲对自己的印象,这不仅为了夺回属于自己的爱,也是作为主人对仆人的尊严。
在哈桑的帮助下,阿米尔赢得了比赛 哈桑在追回被割掉的风筝时被其他富家少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而出帮助哈桑。
阿米尔的懦弱让他不敢直视哈桑,最后他决定栽赃哈桑,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
阿米尔就是如此的自私和懦弱。
到后来阿米尔获知哈桑是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内心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他却不顾危险,前往战乱的阿富汗救赎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此时的阿 米尔是勇敢的。
这让我体会到人总有丑陋的一面,”丑陋总是与美好如影相随,在美的背后,丑正探出半张脸庞。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5) 看《追风筝的人》是因为身边朋友的强烈推荐。
《追风筝的人》作者是卡勒德·胡赛尼 (Khaled Hosseini)。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阿富汗有很多儿童,但没有童年。
卡勒德·胡赛尼大获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写出了这样一句话:即使在最黑暗的夜空,依然有最璀璨的星星在闪烁。
这片土地因保守的思想令人压抑,又因对宗教不移的信仰让人明朗;这片土地因战争令人绝望,又因古老的传统让人希冀:这片土地明显的阶级观念令人沉重不堪,又因美好、单纯的思想让她的儿女义无反顾地坚守着这片“灾难深重的土地”。
这本书一直在传递这样一个思想:珍惜爱,珍惜和平。
这本小说让其作者于06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因为这位拿着美国绿卡的医生,原为阿富汗移民。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
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
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
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
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
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
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
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
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
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最大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强暴了
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
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
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
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
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
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
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
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
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这本书除了阿米尔和哈桑,还有阿富汗。
我们只知道阿富汗贫穷,只知道阿富汗与美国的战争,但是阅读这本书之后,我们还能更加了解阿富汗的政权、治安生活条件等等。
是贫穷与战争导致的后果,人们没有机会接受心灵上的熏陶,蛮横、自私、邪恶充斥着,危机四伏,使人为阿米尔的处境心惊胆战。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丰富内涵,看一遍也是一种浪费,我必须多次阅读才能进一步体会其中的精华。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篇6) 大学时就听同学说过《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很好,一直都没机会看;就业后偶尔有同学提起这本书很值得一看,遂决定买来看看。
今天看完了,确实很好看,很不错的一本书。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
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
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
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
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
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
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
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
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
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
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
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
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
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
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
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如何看待学习
光阴似箭,岁月如俊,一晃眼,5年的光阴像云彩一般离我远去,我已六年级了。
小学的生活令我怀念;令我迷恋;令我回味。
如今,我们的同窗生活只有一年了,想起过去种种往事不禁感概万千。
在母校的时间只剩下短暂的一年了,在这个上千多个日子里。
我就像一根幼苗,像一根小草,像一个种子,在“园丁”——老师精心的照料,用心的灌溉下,茁壮成长,长成一棵苍天大树,将来回报祖国,回报母校,回报老师。
听着老师一遍又一遍的叮嘱,听着老师一遍又一遍的教诲,靠着同学们的互想帮助,互相鼓励,我们同学都一起日渐成长。
似乎在班级里还回荡着我们琅琅的读书声,在操场上仿佛缭绕着我们的欢声笑语,在校园里还有我们嬉戏的身影,在每一个角落里,我们曾留下过难忘的回忆。
往事还厉厉在目,记忆犹新。
在母校老师的教诲下,我得到了许多。
我得到了许多朋友,也得到了老师的金玉良言和新的知识,使我成为了一个有知识懂礼貌的好学生。
我在母校留下了许多难忘的往事,也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最重要的是得到了最好的教育和今后做人处事的指南针。
但现在我在母校的时间已不多了,猛然回首,回顾往事,仿佛督促我的老师,鼓励我们的师长,还有可爱的校园,都要从我们轻唱的骊歌声中失去了,不知何时我们已成了校中的大哥大姐,成为弟弟妹妹的榜样。
如今我回首想起,老师的教诲,我们琅琅的读书声,同学们的欢笑声,都还萦绕在耳边,把握最后留在母校的一年时间,看一看可爱的校园,看一看教导我们的老师,看看鼓励我的同学,珍惜最后笔砚相亲的日子。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光阴一去不复返,我会永远记住老师的教勉,做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记住,明日三保以我为荣。
啊
美丽的校园,你带给我多少欢乐,多少启迪,我一生难忘。
难忘的小学生活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眨眼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过去了。
烟墩山下的那所历史悠久的学校,正是我的母校。
这里绿树成荫,这里书声朗朗,这里是我们成长的摇篮。
在这里,我们留下了多少童年的足迹,多少快乐的笑声。
小学的生活是多么难忘啊
记得我在一年级的时候,那天是家长开放日,有许多家长进来了我们的教室听课。
这节是黄老师的语文课,她叫我们朗读第17课《秋天》我们大声地朗读了起来。
读着读着,我开始没劲儿了,便从抽屉拿了一块橡皮来玩,把书竖在桌面上,我以为这样老师就不会看见我在玩。
我玩着玩着,看了看老师,发玩老师下瞪着看我呢。
我连忘把橡皮放进抽屉,又跟着大家一起读起书来。
下课了,黄老师带我到办公室谈话,批评我上课开小差。
顿时,我感到的不仅仅是后悔,还有羞耻…… 还有一次在二年级的一节英语公开课,陈老师叫我出来讲台用英语表演卖水果。
我骄傲自喜地走到讲台上,不但没有把英语单词的发音发准确,而且还不知道老师正在生气呢。
陈老师又叫了一位同学出来表演,老师立刻不生气了,而且还在笑呢。
下课了,老师奖了一朵小红花给那位同学,可是我没有。
这时我的脸红了,不由得惭愧地低下了头。
这六年的小学生活,历历在目的往事,我难以忘怀。
在小学生活了六年的我,今天已经是一个毕业班的学生了。
还有两个月,我就要离开陪伴了我六年的母校,小学的生活使我过得充实、快乐,更使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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