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著读后感
一、《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流浪,对于我而言,是一种个性的洒脱,源于内心的追崇流浪,对于三毛而言,是一种命苦的象征,源于父母的抛弃,流浪是一种生命的状态,但并不代表其低人一等,受人垂弃。
流浪,是艰苦的,沿街乞讨,路人给予三毛的是“小瘪三”的称号,拳打脚踢的待遇;与狗抢食,一个包子便可引发人狗大战,为了生存,他只能挣扎着面对。
困了,靠着街角睡会儿,饿了,端着油漆就想往肚子里灌;下雨了,打着哆嗦,站在角落,忍受着风吹雨打的双重考验,此时的我才发现流浪并不重要享受。
流浪,是执着的,当三毛被大户人家收养了小少爷时,他还是想着他的朋友们,把好吃的好玩的通通拿给他们吃,还让他们在“家”中玩闹,把那个来之不易的“家”搞得乱七八糟,最后,他还是决定脱去鲜丽的外套,穿上自己的破絮,坦然走出大门,当时正是大雪纷飞的腊月,三毛因为“家人‘不能接受自己的朋友而选择离开,与朋友肝胆相照,试问,二十一世纪的宠儿哪个能如此执着,能为朋友两助插刀,弃舍富裕生活,为友情而浪迹天涯呢
至少我不能。
流浪,这种快感也许是我一辈子都无法体验的,但是我们并不能因为自己生活的富裕,而去贬低他,看不起他,认为他是一种卑微。
是的,他不是,假如一个人用一生去演绎他的存在,那么他将要变得雄伟,假如一群人用一辈子探索他的内涵,你就会明白,他其实很单纯,他原来并不卑微
一、 《格林童话》读后感我读了一本叫《格林童话》的书,它是德国格林兄弟写的巨著,共有五十一个故事。
它里面的故事丰富多彩,讲述了一个个美丽的故事。
《格林童话》中《灰姑娘》的故事中,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灰姑娘受尽了后妈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
还有《白雪公主》,它讲了一个女孩长得像白雪一样白,非常的美丽。
因为她长得美丽就遭到坏皇后的妒忌,王后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最后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
从中,我知道了:不要像王后那样恶毒,要像白雪公主那样善良。
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个善良、要有爱心人。
《格林童话》是我非常喜欢读的一本书,它可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理解能力,多看几遍不仅会增长许多知识,而且会使我们充满了美丽的幻想。
三毛作品读后感
[三毛作品读后感]这个假期,没有搬起大块头的那部所谓名著,生生的硬啃,只是在夜色微澜的时候,重新温习了静静躺在书橱里的那套三毛全集,三毛作品读后感。
一本书,最可贵的便是用自己的思想引起人们的共鸣,不想拘泥于名著的限制,只想把三毛教给我的那些感动缓缓地书写,似水流深。
有人说,三毛的是柔软的,柔软的爱、柔软的痛。
也有人反驳,三毛是热烈的,敢爱敢恨,歇斯底里。
三毛的一生,其实一段漫长艰难的旅程。
一段路途,总是靠着一份热烈的执着,面对路途中险山恶水,坚持着走到最后。
总会有雨过天晴,露水荷花映面的美好时光,若我们只看到泥泞湿了裤脚、雨水打湿华衣,亦然不能看到拐弯处,桃花开的正好。
三毛教给我们的,便是在挣扎时,依旧要记得抬头,看漫天灿烂的星光。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句歌词不知道寄托了多少人的梦想。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未知、神秘的地方怀有莫名的向往。
三毛是一个传奇女子,几乎走遍世界,当她以一种洒脱、豪爽的姿态出现时,我们心中潜藏的浪漫因子都在她信马由缰的文字中被激活了。
“万水千山走遍”,这是三毛一部作品的书名。
三毛长发飘飘,常有爽朗的笑声,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让人过目难忘,她身上散发出的迷人魅力来自于她至情至性的率性。
我是循规蹈矩的学生,但在内心里也渴望着有一天能恣意而为。
在满大街都在用大喇叭广播播送“潇洒走一回”时,三毛用笔为我们注解了潇洒的含义。
如果三毛只是教给我们浪漫,那三毛只是浮云。
其实,在三毛的作品中,她是一个生活的高手,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活得自在自得,妙趣横生。
如今的伪小资们,坐在丽江的茶馆里晒太阳;怎么看都显得有些矫情,哪里比得上三毛的快意行走和快乐生活。
喜欢过三毛的读者应该都记得,她在大沙漠中造出的那个家。
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沙漠中物质的匮乏,生活的贫瘠,也可以在三毛那里产生的愉悦和陶醉。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三毛的作品,很多源于爱情。
她和荷西那场泣天动地的宛若神话的爱情,让多少人为止扼腕痛惜。
三毛,让我们看到什么是爱情的相濡以沫,什么是爱情的无欲无求。
对一个人的依恋,不是因为自己的无力,亦非浪漫的堆积。
依恋,是源于内心的需要。
你是我的荷西,睡觉一定要牵着我的手才能睡着的荷西。
我是你的三毛,你凶我一句我便会死般绝望的三毛。
爱情,或许是我们这个年纪拾手可见的,问问自己,真的懂爱么
三毛告诉我们,爱,是一份责任,是即使对方不在了,也要让他的墓碑永远光洁的承诺。
在我看来,三毛是个极有传奇色彩的女子,她生性豪爽,乐于助人,有着一份善良朴实的心境。
虽然从图片中看出三毛并不是个漂亮艳丽的女子,但是由她身上所散发出的人格魅力却闪闪发光。
可亲可敬中透露出的气质之美一度让我赞叹不已。
然后我认识了荷西,那个等了三毛6年的男人
我一直以为荷西长了一幅娃娃脸,比三毛小4岁,带点稚气,然而从网上搜到的照片却是一个大胡子
\\\\再等我六年,让我念完四年的大学,服两年兵役,六年后我人便可以结婚了.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有一所很小的房子,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太太,然后我去赚钱养活你,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梦想.\\\\ (荷西语录) 看的三毛作品不多,写不出什么感想之类的读后感,中学生作文《三毛作品读后感》。
从《撒哈拉的故事》到《梦里花落知多少》,每一篇都在认真地看,似乎我早已融入他们的生活,真的会笑,会哭,会难过得心疼。
她的文字,她的精神,让我悟彻,让我悲痛。
她真的深深令我折服
很真实,纯朴又不缺乏幽默。
从三毛的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三毛对爱情是非常苛求的,在与荷西结婚前,32岁的三毛可以说对爱情已经是“曾经沧桑难为水”,而且在这之前的许多追求者都是荷西无法相比的。
三毛一直说,“荷西苦恋她六年”,但从来没有说“她也恋了荷西六年”。
在那六年里,三毛三年在国外,三年在台湾。
在国外期间,最少有三位追求者都是在最后一刻才被三毛拒绝:在西班牙时,被一位日本籍的富商同学追求;在德国时被一位后来成为外交官的德国同学追求;在美国时,被一位台湾籍的在美博士追求。
这些人都远比荷西优秀,都比荷西更加接近三毛的爱情标准,但是三毛拒绝了,因为三毛心目中的爱情标准比这三位所能达到的还要高。
回到台湾的三年,当她终于选到了愿意结婚的人,却在结婚前被死神夺走了未婚夫。
三毛在未婚夫去世不久,就背井离乡与荷西仓促结婚,是因为爱情,还是因为对爱情的绝望,已经非常清楚了。
从三毛的文章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荷西与三毛婚后的关系并不融洽,争吵不断,更重要的是三毛是个感情细腻丰富的人,荷西是个粗线条的大男人倾向很严重的人,两个人在性格上,文化上,情趣上,人生观上等都有着巨大的差异。
再加上,荷西忙于工作,整天不在家,所以,在撒哈拉的三毛几乎是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写作使她走进理想的世界。
但是我这样说,并不否定三毛与荷西之间有爱情,但有的是“先结婚后恋爱”的爱情,更重要的是这种爱情产生于三毛出名之后。
因为当《撒哈拉的故事》出版以后,荷西已经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三毛的丈夫,而成了三毛笔下的一个理想人物,读者需要这样一个理想人物,三毛更需要这样一个理想人物。
在荷西意外去世后,这个理想人物得到了进一步的神化。
正是这种神化,使得三毛背上了永远无法卸下的枷锁,不管她多么渴望爱情,为了维护神化了的荷西与三毛的故事,三毛都不能再与任何人结婚,尽管荷西去世时,三毛才38岁。
三毛曾经说过,她是个比较传统的人,主张嫁鸡随鸡。
其实,这样的表白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不一定是三毛真实的想法。
三毛从小就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而是一个叛逆性很强的人,再加上在国外生活十几年,她的爱情观不可能那么陈旧。
读她的《倾城》,可以感觉到她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强烈地爱上一个人。
从她未婚夫去世后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与荷西结婚,也可以看出她不是一个主张寡妇不改嫁的人。
但是为了她自己塑造的荷西与三毛的完美形象,她不能再嫁。
谈到三毛的爱情就不能不谈她的最后一部作品《滚滚红尘》,这是她唯一的一本电影剧本,完成于她自杀的前一年1990年。
剧本由名演员林青霞和秦汉主演,但由于剧中的男主角是一个日伪时期的文化汉奸,所以电影拍好后遭到禁映,甚至被指责为美化汉奸。
其实这部电影纯粹是感情戏,不是政治戏,它是三毛一身爱情故事的缩影:她是一个为了爱情追求一生,付出了一切的人,但却并没有获得真正的爱情,就像影片中的女主角一样,明明知道自己所爱的人不值得爱,对自己不是真心,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爱。
她与荷西的爱情简单、朴实。
也许是我还年轻,再也想象不出会有比他们爱的更疯狂的夫妻了
我真的惊异,六年来,竟日日如新婚,分离半晌就相思难耐。
不是春花秋月,缠绵细语,而只是平日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饭、洗碗、吃饭、劳动、看夕阳、吹海风------两个人真想融为一体,永远都不要分离。
这样深刻的感情,为什么要让一个人先走呢
为什么要留下一半去忍受活着的煎熬
我能想象那会是怎样的痛苦。
如此善良、温柔、和气、孝顺的三毛呀
老天不公,为什么要让她去独自承担这切肤的绞痛,即使她说“愿意”......一如三毛的为人,简单是真,平凡是实,那种天荒地老的感觉让人心底为之震撼:虽然它不轰轰烈烈,虽然它也没有什么浪漫可言。
但是,打动人的就是为种平凡中所显露的真实。
至于她对生和死的一些看法,曾经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经历一些生离死别的事件后,我才终于明白她所阐述的真正含义:生者的痛苦逝者无法体味到,所以宁愿自己死在爱自己的人之后,这样让生者独自承受这种生离死别的痛苦。
可是三毛最终的选择依然让我觉得有些难过,虽然她已去世多年,我依然喜爱她甚至于崇拜她,为人为文都让我由衷地钦佩。
三毛去了,但是她却永远地留在了我的心底,我想对一个已逝去者的最大怀念也只能如此吧。
三毛对于我,不是一个偶像,只是一个可以在夜深时候,静静听她故事的长辈。
曾经在一本电子杂志里听到她的一个专访。
那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热闹的,纯净的,有活力的。
她乐观的生活态度,淡然的处事方式,都深深地撼动了我。
我知道那是我希望成为的自己。
可以在荒芜的沙漠里,守着一个家,安静的画一块石头,不管外面漫天飞舞的风沙……
求两篇名著读后感,500字,谢谢
[三毛作品读后感]这个假期,没有搬起大块头的那部所谓名著,生生的硬啃,只是在夜色微澜的时候,重新温习了静静躺在书橱里的那套三毛全集,三毛作品读后感。
一本书,最可贵的便是用自己的思想引起人们的共鸣,不想拘泥于名著的限制,只想把三毛教给我的那些感动缓缓地书写,似水流深。
有人说,三毛的是柔软的,柔软的爱、柔软的痛。
也有人反驳,三毛是热烈的,敢爱敢恨,歇斯底里。
三毛的一生,其实一段漫长艰难的旅程。
一段路途,总是靠着一份热烈的执着,面对路途中险山恶水,坚持着走到最后。
总会有雨过天晴,露水荷花映面的美好时光,若我们只看到泥泞湿了裤脚、雨水打湿华衣,亦然不能看到拐弯处,桃花开的正好。
三毛教给我们的,便是在挣扎时,依旧要记得抬头,看漫天灿烂的星光。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句歌词不知道寄托了多少人的梦想。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未知、神秘的地方怀有莫名的向往。
三毛是一个传奇女子,几乎走遍世界,当她以一种洒脱、豪爽的姿态出现时,我们心中潜藏的浪漫因子都在她信马由缰的文字中被激活了。
“万水千山走遍”,这是三毛一部作品的书名。
三毛长发飘飘,常有爽朗的笑声,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让人过目难忘,她身上散发出的迷人魅力来自于她至情至性的率性。
我是循规蹈矩的学生,但在内心里也渴望着有一天能恣意而为。
在满大街都在用大喇叭广播播送“潇洒走一回”时,三毛用笔为我们注解了潇洒的含义。
如果三毛只是教给我们浪漫,那三毛只是浮云。
其实,在三毛的作品中,她是一个生活的高手,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活得自在自得,妙趣横生。
如今的伪小资们,坐在丽江的茶馆里晒太阳;怎么看都显得有些矫情,哪里比得上三毛的快意行走和快乐生活。
喜欢过三毛的读者应该都记得,她在大沙漠中造出的那个家。
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沙漠中物质的匮乏,生活的贫瘠,也可以在三毛那里产生的愉悦和陶醉。
急需一篇三毛的《闹学记》读后感,和一篇杨绛的《我们三》读后感800字
明天要报道了
跪求回答
读《闹学记》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闹学记》,三毛写的,非常不错。
这本书写了三毛出国,再去上英语班的事。
作者在上面写到:“我看到有一本书叫《手牵手》,我猜还有一本书叫《肩并肩》。
”三毛经历了许多事情,最后决定回国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美国的数学是怎么样的,美国的老师是怎么样的。
看完我不仅惊叹
“太棒了
”在我看来,一些根本在中国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在美国发生
如:上课讲话、发糖、看电影、发漫画、还要迎新年,包饺子等……如果我是美国人就好了
三毛在得知父亲中风后返回中国了,在后面,她写到:“再见了
可爱的人儿们
” 如果,我是一个美国人,那我会不会跟现在不一样吗
美国现在的人才比中国多,为什么
是因为教学,我想,出生美国的好处是自由吧
不能出生,那就改吧。
我长大以后,一定要改善中国的教学
让同龄不再产生“去美国”的想法
中国,一定是因为教育才这么弱的,以后的以后,一定很强吧
平凡日子的背后——《我们仨》读后感 7月15日,学校新一报名招生。
临下班时赶到图书馆借书,那里正要关门,匆匆地抽了一本书,一看来是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曾在报上看过部分节选,心中曾有一丝莫名的情愫在流动。
这本书其实是作者对钱钟书、杨绛、钱瑗一家人的亲情回忆,记叙了一个知识精英家庭大半个世纪的家庭故事。
这本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我们俩老了》,只有两页;第二部分《 我们仨失散了》用意识流写的梦境,冥冥蒙蒙,虚虚实实,亦幻亦真,我看不太懂,可能是属于“后现代主义”的文学吧。
第三部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是着墨的篇幅,娓娓道来的是一个家庭最普通最平凡的一个个日子。
在怀念往日的生活,杨先生的笔触总是平缓的,温暖而洋溢着淡然的味道,像秋天的落叶,像冬日的阳光,那样平静而柔和,即使如“文化大革命” 那段岁月,那段扭曲了人的心灵的岁月,在杨绛先生的笔下,只不过对生活变化的一种适应。
对于“文革”的态度,作者小心的绕过去了,让我都怀疑钱钟书先生在文革中的待遇是不是如别的知识分子一样命运多粲
书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让人撕心裂肺的呼喊,然而处处洋溢着思念,对丈夫、对女儿的思念。
如今,我们仨只剩下杨绛女士形影孤零,阴阳相隔,但是活在回忆中,也是如此地甜美。
那种经过岁月沧桑的洗礼,一种大爱无言,荣辱不惊的情怀也许是支撑着杨绛先生的精神力量吧。
几十年的风雨路程,他们相濡以沫,特别是钱瑗先去后,对于杨绛女士这样不喑厨事,专做学问的人来说,他们的生活起居更是简单、不容易了。
所有经历过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在作者眼里是一种淡定自然,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了。
在读者那里却常常禁不住感慨万千、长叹不已…… 对于《我们仨》,有一点我感觉不太好,就是有时感觉杨绛先生总是以参透了生活的禅意,站在超凡脱俗的角度,总是以冷眼旁观的眼光看待芸芸众生,凡人凡事,总是和生活保持一点距离,沉溺在他们仨的世界中。
不知是不是他们已达到了对生、老、病、死的透彻超然境界。
七情六欲构成生活的多姿多彩,也许对我等凡人来说是不能达到的境界。
书中最后说:“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 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 路在何方,家在何处
愿杨绛先生在这寻寻觅觅中永远怀着我们仨这份曾经的幸福2.这个暑假,我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洗澡》等一些著作。
有一些感触,写在这里,是一种总结,也算是一种回顾。
杨绛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是钱瑗女士的母亲,《我们仨》就是她写的他们家的一些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每句话,每个字,都透着浓浓的亲情气息。
整本书的开始是一个“梦”,一个“长达万年的梦”,梦的主要内容是作者与她的家人在一条古栈道上的离离合合、聚聚散散。
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不懂她的那个梦是要说明什么,只是看字面的意思,就当看一篇小说。
但当我看到后面的内容时,我才明白,这个梦是她们一家在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人生路的写照。
她欲扬先抑,开篇就抓住了我的心,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杨绛的写作风格和我以往见到的许多作家的风格不同,前一段时间我看余秋雨的文章比较多,他的文章总是在表象中寻找内涵,寻找风景之后的文化,寻找大背景、大道理的。
他追求的是“大”,还有许多作家群起效之,结果却都丢了自己的风格,又学不到他的“大”,所以余秋雨得以闻名。
而杨绛不一样,她注重细节,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下笔,看似零散的点点滴滴,都可以成为她文章中的亮点。
而这些点点滴滴,正是我们平时觉得不足挂齿的那些片断,但杨绛却可以把它们串在一起,就像把散落的珍珠串起来,就变成了一条项链。
她不直接抒发感情,不直接议论人事、阐述道理,她只是从容地叙述,将那些她家里的小事娓娓道来,变成一篇篇的文章。
但就是这样细致的、不动声色的讲述,使读者有了更多理解、想象的空间,她所要表达的主题也在这样的讲述中慢慢地浮上水面。
这本书的内容我也比较喜欢,字里行间满满的全是要溢出来的亲情。
我很珍惜亲情,很爱我的爸爸妈妈,很喜欢幸福的家庭生活。
所以这本书的内容也算是配合了我的心情,所以特别喜欢。
杨绛的书我还在找着看,她的作品风格是我比较喜欢的风格。
我从她的书中也学到了很多。
的确,珍珠每个人都有,但是项链却是珍贵的。
因为许多人都对自己的珍珠视而不见,任它们散落,却不会将他们串起来。
所以我正在学,学会了串珍珠,就拥有了项链。
同学你好,如果问题已解决,记得右上角采纳哦~~~您的采纳是对我的肯定~谢谢哦
三毛 我的宝贝 读后感
读三毛的我的宝贝有感 这是我读的她的作品的第一本书,这本书记录着她的生活片段和心灵轨迹,文字风趣幽默,甚是好看,于是乎被她深深地吸引,很有耐心的看了下去。
首先,从它的“缘起”开始,作者介绍说她有许多的收藏,全是一些古老的东西,她说她的这些宝贝珍藏,每件背后都有一段故事,并把她的宝贝用照相机拍了下来,保存起来,后面的所有故事就是根据她看到的任意一张照片,然后写下的一篇篇故事,最后,因为某些原因,她把这些东西送给了别人。
她的宝贝很多,每个宝贝后面都有一段珍贵的记忆,和那些可爱的人。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的裙子”:因为她的父亲说她的衣服不够,所以她买了两条裙子,一条是从古董店里买来的,是那种桃红色的古裙,就像红楼梦里穿的,她把衣服穿到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裙子的做工,她笑着回答:“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
”看到这里时我就想笑。
另外一条是妹妹的,相传当年把她的裙子陪给了,嫁人之后,有一次翻东西时,就看到了这条裙子,并把它收到箱子里去了。
后来流落到民间,流到了她的家里,大概就是这条裙的来历了。
两位红楼梦里的人,现在活脱脱的以另一种姿态显现了出来。
“红心是我的”:小时候,我买过一颗“绿色的心”,很好看,放在手上冰凉的,很舒服,后来,不知怎的,弄丢了。
作者“三毛”也有买心,在一个小摊子上,有五颜六色的心,好似调色盘,她打算买十个,然后,跟那位卖家谈价钱,于是乎,有了下面很搞笑的对话:他说:“心哪里可以减价的,要十个心放在哪里
”“三毛”说:“可以送人。
”他说:“你将这么重要的东西拿去送人,自己活不活
”“三毛”说:“可以留一个给自己。
”他说:“自己居然还留下个
那么送掉的心就算是假的,不叫真心了。
”“三毛”笑着说:“你到底是卖还是不买呀
”他说:“这个,你买去,刻得饱满,染得最红的一颗,不要还价,是你的了。
最后,他从他的衬衫里面掏出来了一颗红色的饱满的心,作者笑的买了下来。
想来这个卖家在“心”上面较劲,倒是不甘示弱,大概他的那颗心是热情的、真诚的,所以,他要别人对自己的心也是忠诚的,问心无愧的。
“刻进去的生命”:有一年,“三毛”去台湾,一去就是几个月,留她丈夫一个人在远方的家里,当她回来时,丈夫给了她两个铜盘,在这上面,他倾诉了对妻子的爱,对海的爱。
我觉得一切爱尽在无言中,真挚的爱,不需要甜言蜜语,它就像大自然一样本身并不需要任何雕琢。
“痴心石”:这是有关亲情的故事,这次的宝贝是父母在海边捡的石头。
“三毛”在小时候开始,就喜欢收集稀奇古怪的东西,还被亲戚叫成“怪人”,有一次还从外面把树根拿回了家,她的父母并不责备她,反而包涵她。
许多年过去了,全家人打算一起去海边,第二天早上,因为她起得迟了,就没去,父母和小弟去了,回来的时候,还责问她怎么不吃中饭,她问爸爸在哪里,妈妈说,在洗东西,后来,还神秘兮兮的不给她看,最后爸爸拿出两块石头,他们知道女儿喜欢画石头,这是他们辛辛苦苦在海边捡的,里面包含着父母对子女的痴心的爱。
我读完之后很感动,父母无条件的支持儿女,给予我们无穷,就像那两块痴心石一样,无怨无悔。
“广东来的老茶壶”:香港广播电台邀作者去录音,她以为只是访一场,觉得又有飞机坐、又有旅馆招待、又有好酒好菜好朋友,真是值得去的。
她没想到电台给她安排了六个不同单元的节目,还要她全上,匆匆的见过好朋友夫妇和后,就又做了四场访问,做完之后已到深夜。
第二天早上,她准备偷溜到古董街,没曾想,撞见了两个女记者,不接受她们的采访,想走了,但她们一直跟着她,于是到了古董街,还甩不掉她们,她就坐在石阶上,还点上了一根烟,居然她们过来拍照,她立即转过脸去,把烟往后一藏,突然,她看见一把大茶壶,接着跟老板讲价格,最后买了下来,再后来为了感谢那两位女记者,她接受了采访,她说,如果不是她们,就不会得来这件宝贝。
可能有时候,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不管是人和人的,还是人和物品的,一切的一切,都有因缘的巧妙安排,要珍惜这份得来不易的缘。
一本书看完了,从一篇篇的故事中,懂得了许多的道理,对作者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了解到了她的一些生活习惯,觉得这样子的人生也是很好的,闲静、舒适,并且,可以一直活得这么的潇洒。
可能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珍贵的宝贝,在心里某个角落。
静静的躺着,静静地躺着。
我推荐大家看一下三毛的“我的宝贝”,真得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你也可以把它当成故事书看,也别有一番趣味呢。
急急急 求三篇读后感(可以是名著,也可以是其他)
最近,我读了一本漫画书,是《三毛流浪记》,里面的故事把我深深地打动了。
同亲爱的爸爸妈妈围坐在桌边,吃着可口的饭菜,感受着双亲的爱抚和体贴,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和同学们一起感受着灿烂的阳光,聆听着老师温暖的话语,接受着知识的洗礼……在当今的中国大多数孩子都能享受的快乐。
可是,在旧中国,那三毛却是个无爹无娘的流浪儿,他小小年纪却饱尝了常人难于想象的痛苦:他没有饭吃,常常拣别人的剩饭,实在不行时,还肯树皮,他穿不起衣服,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光着膀子,而且常常被人欺负,对他来说能够拥有一个家庭,能够背着书包上学,简直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是镜中花,水中月……而我们呢,和三毛比起来,过的简直是天使般的日子,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享受着阳光一般灿烂的童年,有时却还要在双亲面前撒娇,嬉闹…… 三毛虽然贫穷,但是他人穷志不短,他恨坏人经常同那些欺压人民的坏蛋作斗争,连梦中都在用头把三个坏人顶到大江里去了,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而现在,我们就像生活在蜜糖中,却不好好珍惜美好的时光,学习上不踏实,懒散,作业不认真完成,不积极动脑,成绩也不怎么理想,妈妈整天唠叨,说我胸无大志,没有理想……与三毛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三毛机智勇敢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有一次,他看见有个小弟弟跑到河边,扶着铁栏杆朝下边看,用小手够河岸石缝里长着的一朵小黄花。
小弟弟够了两下没够着那朵花,就干脆把头探出了栏杆外边,使劲够。
可他手抓的栏杆不知怎的活动了一下,小弟弟往前一栽,“呼”地一下就从岸上掉下去了,“扑通”一声,落到了水里。
站在一边的三毛看见了,就赶紧一纵身,从栏杆上一个猛子扎到了水里去救人,而自己,却被河水浇了个透。
读到这里,我被他同情好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而现在,社会中的许多人,见到坏人,却像没头苍蝇一样,跑开了。
有一次,我正要去买早饭,突然,有一个高个子的初中学生向我要钱,我不给,他就抢了起来,周围看到的人却跑得无影无踪了,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助我,我个子小斗不过他,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无奈地把身上的仅有的准备买早点的2元钱给了他,难道这些人就连旧社会的一个穷孩子的精神境界都没有吗
看了这本画册,我感慨万分:我恨旧社会,恨那些欺压人民的坏人
我十分同情三毛,也喜欢三毛,画里的三毛虽然只是一个人,但代表着千万的流浪儿。
可惜,令我十分痛心的是在当今的新社会,像三毛这样的流浪儿似乎还有不少,我也经常会在街头巷尾看到现代三毛的身影。
我大声地呼吁我们的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都来关心他们,给他们幸福,给他们阳光,让他们都能像我一样幸福地成长,快乐地生活
读《三毛流浪记》有感《三毛流浪记》是一部描写旧社会的漫画,讲述了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
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吃不饱,穿不暖。
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
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
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三毛流浪记》让人们引起对社会的反思。
在我的记忆里,有两篇故事最能反映当代的社会的普遍现象,第一篇故事是: “三毛和小男孩外出捡破烂,路遇一个大伯,送来一堆罐头、礼盒,并叫三毛他们拿着这些食品拍照,照完相,大伯突然露出凶相,一把夺过三毛和小男孩手中的食品,赶他们走。
三毛和小男孩的照片被贴到救济社的门口,原来是救济社的社长要为自己歌功颂德,把三毛他们找来作假证,三毛和小男孩气愤极了,拿出笔,把照片上的三毛和小男孩都改成社长的样子,还画了一只手,写上‘都是他’三个字,指向社长的照片。
” 第二篇故事是:“ 有钱人家的小孩有书读,可是却吵着不肯上学。
他的妈妈好言规劝不管用,小孩竟然扔下书包一溜烟跑了。
三毛指指自己,对那个妈妈说:‘我要读书
让我去读吧
’妇人别过身,恶声恶气的叫到:‘快滚
’”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也觉得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不要等到灾难降临时,才后悔莫及。
我们也应该像三毛一样,在灾难降临时无所畏惧,就像一个故事所说的那样:杯子里面有半杯水,乐观的人会说,还有半杯水;悲观的人会说,只有半杯水。
跋 涉世未深。
在物质生活极度丰富的今日,作为新时代的宠儿,89点中的太阳,我们似乎更加多了些许理由去无病呻吟——猜想,我们是不是贫穷的只剩下声息
正如同三毛贫穷的只剩下三根头发——不,三毛比我们拥有的更多。
他有我们没有的坚强,他有我们没有的坚持,他有我们没有的知足常乐,他有我们没有的……在读完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后,我暗揣:我们中的每一个人应该都如同三毛一般,有过迷茫,有过对灯红酒绿的这个世界的困惑,有过因这个世界的不公而呐喊,却更多的是在风雨之后的坚定脚步,是自己寻找到了专属于自己的方向。
三毛是早已读过几遍罢。
犹记得孩提时代,便捧着小人书不肯放罢。
当初还像个坏孩子般,竟在课堂上忍不住偷瞄两眼。
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因没有认真听讲,满脸通红,想说我在看《三毛流浪记》。
可那“三”字刚说出口,老师便说正确坐下。
现在想起那道题,根本是没什么印象,只是那一份被老师叫起来的紧迫感还身临其境,更清楚的记得三毛带给我的回忆以及快乐和三毛的魔力。
我们每个人都要想三毛一般,即使在那样的辛苦的年代,我们也要每一天都开心的面对生活——记住,只要笑一笑,没什么过不了——这是三毛交给我们的。
如今,作为一本红书来再一次的阅读,也添了几分不一样的情绪。
三毛从军记,是以“1937年,中华民族的危亡到了最后关头,全国进入非常阶段。
无家可归的三毛参了军”为开端的故事,却以“三毛第一期复了员。
他摘下帽露出久违的三根白毛。
农村荒芜,城市凋敝。
三毛不知该向何处去…”无奈的命运为结束的。
在这部片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很爆笑。
可是,却在爆笑的时候感觉很心痛。
还记得有一幕,三毛到了军中,因为太小和别人抢饭吃,不够别人抢,只有吃粘在桶壁上的饭粒,他的表情、动作配合起来十分搞笑。
可是,笑完后,我觉得很心痛,那么小的一个小孩子去当兵,无疑是一种摧残祖国未来的花朵。
在当初那个时代,又有多少人会认为那是花朵呢,可能更多人认为是累赘吧,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哀
想比之下,我们现在能够安安稳稳地坐在学校里上课是多大的幸福呢
还有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幕是三毛的队长正在杀鸡,三毛不敢看杀鸡,这时,一个敌人匆匆走过,没有发现三毛和队长,三毛镇定的拿出手枪把鬼子毙死。
我们可以看出三毛对许多事物充满了爱怜之情,而对敌人(鬼子)却心狠手辣。
三毛有正确的价值观,他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我马上要进入三年级了。
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和考验,就像三毛在他的一生中有过的各种各样的苦难一般,我会遇到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我会面临学业上的困难,我会渐渐地了解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会很好很快乐的度过这一切,如同三毛的坚强和乐观。
快开学了,我们大家要像三毛一样的努力啊
别忘了,即使是三毛,也是上帝的宠儿啊
我一口气看完了《三毛流浪记》这本漫画书,心中激动万分。
张乐平爷爷以漫画加文字的形式描述了三毛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精彩、生动,让我爱不释手。
我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书中每一幅画,每一个字,生怕错过每一个情节。
从书中我了解到三毛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没一个亲人,吃不饱、穿不暖,甚至没有遮风避雨之处。
他一无所有,甚至连头上的头发都只三根。
他流浪,到处流浪……在饥饿难忍的时候,他甚至和狗抢食物,把训狗的链子套在自己头上,还吃贴标语的糨糊,三毛的童年真是太悲惨了。
看到这,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泪水一滴一滴地滴在书上,我伤心极了。
我的童年和三毛相比,真是差别太大了,我生长在蜜罐里,我拥有的真是太多了,我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
三毛受尽屈辱和磨难,为了活命,小小年纪,替别人擦皮鞋,卖报纸,当保姆,做学徒等等。
为了活着,他甚至给自己贴了个标签:我卖一万元,商店里的洋娃娃还卖十万元呢。
天哪
我咬紧牙关为三毛深感不平。
我为他的顽强而感动,为他的痛苦而流泪,为他的欢乐而高兴。
当同学们都嘲笑三毛这么大还穿开裆裤时,三毛觉得很难为情,于是就找来纸和笔,写了“不是开裆裤”几个字,盖住屁股。
调皮的同学,拿着扇子在三毛后面用力一扇,结果三毛的光屁股又露了出来。
我看了笑弯了腰,觉得三毛实在是太可爱了。
三毛是一个聪明、机智、正直、善良,可爱的孩子,他的身上有很多优秀的品质,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
三毛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
将来不管前进的路上遇到多少困难,我都要顽强不息,奋勇向前。
回忆我童年读过的书,我只能记起《365页故事》和《三毛流浪记》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家里的书柜里就只有这两套适合我看的书。
《365页故事》的包装为黑色,分为上下两册,封面上画着一个妈妈和一个孩子,孩子正津津有味地听着妈妈讲故事。
《三毛流浪记》也分为两册,一册是粉红色的封面,上面写着《三毛流浪记》,而另一本的封面则是绿色的,上面的大字变成了《三毛从军记》。
对于《365夜故事》里的文字我已经忘却,倒是能依稀记得《三毛流浪记》里的情节。
现在想来倒觉得有些奇怪,几乎没有文字的图画,我却能从中读出许多故事。
小时候看书,只关注它是否有趣,没怎么多想其背后深刻的意义,因为这次的作业,我又上网重温了这部漫画,因为好多细节都记不住了,必须再看看才能写出点东西。
没想到才看第一眼,记忆的水龙头就像被打开一样,每幅画似乎不是从电脑屏幕映射到眼睛里,而是从记忆里蹦出来一样,不断的在我脑海里跳动。
这里我想小小的感叹一下:小时候的记忆力果然好,不像现在,昨天看得书今天就忘了。
真后悔小的时候没多看点文学名著,落到现在肚子里没多少墨水。
对于三毛,我想说他真是个倒霉的孩子,一个诞生于中国漫画家张乐平笔下受尽凌辱、身世凄凉、穷得只剩下三根头发的倒霉孩子。
他在各个小故事中遭遇着各种各样的不幸,也许小故事的开头他会碰上好运,可小故事的结尾他必定又会倒个大霉。
小时候看书,大多是看书上本身就具备的东西,不会想太多,而现在就不同了,现在能看到书本以外的东西,就像这次重温《三毛流浪记》,我没有因为三毛滑稽倒霉的经历而开怀大笑,反而因为三毛的可怜遭遇而感到难过。
在看的过程中脑袋里会跳出从电视剧中积累的有关旧社会的画面,画面中总有两个世界,一个是灯红酒绿歌舞生平,而另一个则是穷困潦倒水深火热。
漫画中那些人物的面容我都觉得有些可怕,不管是“不白之冤”里的大婶,“推车上轿”里的有钱夫妇,“小心烛火”里的老大爷,还是“学习印刷”里的小工,我都觉得他们的面孔是扭曲的,我不知道现在的小孩子看这部漫画能得出什么感悟,我只能落入俗套的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三毛流浪记》揭露了旧社会的黑暗、丑恶与冷酷。
或许我们还能从其他角度剖析他的含义,比如培养孩子的同情心,激励孩子学会一种叫不屈不饶的精神等等。
我们所认为的儿童文学应该具有纯美、质朴、稚拙、欢愉等特点,但我觉得自己看了《三毛流浪记》之后没有愉快的感觉。
三毛那衣衫褴褛的形象没让我觉得他有一点可爱,特别是三毛的一些痛苦的表情甚至让我觉得他有些可怕,不知道现在的小孩子看这部漫画会不会有被吓到的感觉。
虽然《三毛流浪记》无情地鞭挞了旧社会人间冷酷、残忍、欺诈和不平,颂扬了在极度困境中依然意志坚强、乐观、善良、机敏、幽默的“三毛精神”。
但对于这部陪伴我走过童年岁月的漫画,它给予我更多的是一种情感,一种对童年生活美好的回忆。
想到它,我就想到绿色、粉色的两本小书,就想到我趴在床上随意的看着它,在某个时候被它里面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但一合上我似乎有能马上忘记它,立刻就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对于它我只想说三毛活在我的心里,活在我的童年岁月里,也许它还活着几代人的童年岁月里,三毛的故事能激起了几代人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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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张嘎,三毛流浪记算不算名著
在中国的话应该勉强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