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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取名

时间:2018-08-26 01:11

给我的读后感起个名字

一、读后感的拟题方法:读后感的拟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或;一种是有正、副标题,如正标题是,副标题是。

正标题往往简洁而凝练,副标题来点明所读之书或文章的名称。

这两种拟题方法各有千秋,第一种简洁明了,第二种则显文学韵味。

使用时应因文而异、因人而异,不可强求。

二、以下题目供您参考:1.读后感;2.读有感;3.合久必分 分久必合 ——读有感;4.没有国哪来的家 ——《三国演义》读后。

写一篇读书心得 400字左右 六年级文化

三国演义读后感《三国演义》主要是介绍东汗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的野心为背景,故事主要是由魏、蜀、吴这三国组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所以,作者对蜀汉中的主角包括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则是赞赏有加,对魏中的主要角色。

曹操,则是以贬居多。

《三国演义》,亦是章回小说之一,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多的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使很多人拍案叫好,包括:三顾茅庐、草船借箭、火烧连营……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猛、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情景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当时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 研究明清小说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三国演义第五回的感受

第五回 发矫诏诸镇应曹公 破关兵三英战吕布 这章是比较精彩的一章 出场人物相当多十八路诸侯第一镇,后将军南阳太守袁术。

第二 镇,冀州刺史韩馥。

第三镇,豫州刺史孔伷。

第四镇,兖州刺史刘岱。

第五镇, 河内郡太守王匡。

第六镇,陈留太守张邈。

第七镇,东郡太守乔瑁。

第八镇,山 阳太守袁遗。

第九镇,济北相鲍信。

第十镇,北海太守孔融。

第十一镇,广陵太 守张超。

第十二镇,徐州刺史陶谦。

第十三镇,西凉太守马腾。

第十四镇,北平 太守公孙瓒。

第十五镇,上党太守张杨。

第十六镇,乌程侯长沙太守孙坚。

第十 七镇,祁乡侯渤海太守袁绍曹操手下名将相继登场 温酒斩华雄 三英战吕布 都是非常精彩的段落全三国演义不可不读的一章

求一篇有正副标题的读后感,最好三国演义。

可以不是三国演义的吗培养狼王的路程——读《狼王梦》有感有一本书让我行思坐忆;有一本书令我泪流满面;有一本书让我惊险心慌;有一本书令我赞叹不已;这本书就是沈石溪动物系列小说中远近闻名巨著《狼王梦》,这本书分“狼王梦”和“狼种”两部分,介绍了两个不同的故事,第一部分最令人深刻、感动。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沈石溪,原名:沈一鸣。

上海人,生于1952年10月,汉族。

中共党员。

大专文化。

职称文学创作2级。

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娶一妻,生一子。

善于写动物小说,如《白天鹅红珊瑚》、《最后一头战象》、《太阳鸟和眼镜王蛇》、《会做生意的狐狸》等,部分作品也获得了许多奖项。

《狼王梦》中狼群捕猎的残忍景象和母狼紫岚为了让其它四只刚出生的狼崽有充足奶水时,吃食了第五只狼崽遗体的情景令人念念不忘,透过沈石溪逼真的描写,让我有丰富的想象力,令我感觉到了母狼紫岚分娩时被狗追杀导致后颈被咬了一块肉和每次失去儿女的痛苦。

这本书有两大部分,我要介绍的是第一部分,一共六章,每一章都让人感动的流下泪。

故事是说:一位叫紫岚的母狼怀孕时,快要成为狼王的丈夫去世了,在警犬的追捕时分娩,共生了五只狼崽,有一只被冻死了,为了生存紫岚吃食了它的尸体,剩下四只狼崽三公一母,根据毛色依次取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因为黑仔长得像它父亲黑桑,所以紫岚决定培养黑仔成为狼王。

但命运捉弄人,黑仔在紫岚的培养下变的大胆,所以还在幼崽的他出洞猎物,但有一次飞翔的金雕看见了黑仔孤身一人,便咬死它之后叼走了它。

紫岚得之后便开始培养蓝魂儿做狼王,所以让蓝魂儿每次都站在别的狼前面冲锋陷阵,捕捉食物。

但正是如此蓝魂儿陷入猎人圈套,被捕兽夹夹死了,紫岚没了希望,在加上双毛和媚媚对它的无情最后也血洒碧空。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母狼紫岚,它为了丈夫的梦想拼命的培养后代,内心一直在发自内心母爱的关心和培养狼王残忍性格的梦想斗争,最后却落得有家不能回,亲人不认它的下场。

这本书表达了狼王成长的艰辛和母狼对后代培养时的错误,我建议回家给父母看一看,了解对孩子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用错方法。

求三国演义摘抄 读后感 堂吉诃德摘抄 读后感 各一篇每篇1500字

三国演义读后马谡之死  马谡,我实在舍不得你贤才

奈何军令如若不按军法处置,只怕难服众人。

  丞相,我亦知自己当初刚愎自用,导致街亭痛失。

我甘愿受军法处置,以警醒后人。

只求丞相善待我的妻儿,马谡于九泉之下亦瞑目了

  孔明掩面黯然,一挥泪袖。

刽子手手起刀落。

马谡双目闭合间,不觉隔了阴阳。

  当是时,孔明马谡心甘情愿地带着哀伤遵守着如铁般的军法。

军令如山,铁血男儿,绝不苟生

  只是,弹指间已过千年,一切已成定局。

不过被后人或称颂或感慨或哀叹已过千回。

  马谡,当斩矣

  但我对马谡也并非没有感情的。

根据《三国》的描述,马谡乃马氏五常之一,自小聪颖、熟读兵法。

尽管在书中并无丰功伟绩的描写,但既与孔明攀谈后又能深得孔明其中,使之力排众议,被任命为先锋。

可见马谡也并非等闲之辈。

或许是对孔明有点个人崇拜,起初我对马谡是有所期待的,谁知街亭一役使我大失所望矣——原来不过是个言过其实之辈,还是刘备当初英明,洞察细腻

诸葛孔明终有失策的时候。

  其实马谡之死,错不全在马谡,反而更多在于孔明。

  最后还落得后人“马谡用兵——言过其实”的笑柄。

其实马谡本无错,军中无用无谋者甚多,又有勇有谋者亦不少。

错在孔明在错误的时间用了正确的人。

  马谡啊,我会善待你的妻女的。

你的儿子,将成为吾之义子

  聪明如孔明,想必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但无奈军纪严明,即时心里万般惋惜,亦无计可施,只得向刘后主自降三等职位。

  又如何

过去已成空,错了的,已无法挽回。

  可怜马谡,可叹孔明。

ceekay  作战的成败即是人格的成败  纵是“是非成败转头空”。

但那一段逝去的往事、一个英雄争霸的年代确实给后人留下了可叹可鉴之处。

  三国纷争,孰主天下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其实所谓成败,也不过是当时英雄于纷纷扰扰的争夺厮杀中人格的成败。

  多疑是曹操的一大人格弱点。

但据我看来,曹操并非单纯的多疑。

而是疑了不该疑的,没疑该疑的,可见此人虽说有雄才大略,但有时在一些关键的问题上还是没什么定准。

比如说赤壁之战——一个历史上以少胜多的绝好例子。

曹操八十万大军,在赤壁一役占有绝对优势。

但是刚出师便中了周瑜的反间计,对蔡瑁、张允起了疑心,未多加思考就把这两个熟悉水性的将军砍了。

可是,面对新来的庞统,他尚且是个外人。

曹操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臣子说的“若敌人用火攻,如之奈何

”却丝毫不加怀疑。

最好导致了火烧连环船的悲剧。

而曹操最后也因对华佗起疑而死于头风症。

  所以说,一代奸雄曹操,纵有千般本事,一个人格的缺憾,便可将其置诸死地。

  刘备可以说是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人物。

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

他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正因为他这种仁义,才以“三顾茅庐”的诚心感动了孔明,使之出山辅助大业。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可谓传为佳话。

但董卓与吕布之所以会兵刃,还不是让一个小女子貂婵在中间挑拨离间,董卓和吕布便是败在了自己的好色上。

曹操也有点好色,他对袁绍的儿媳殷氏的美貌慕名已久 。

但不料他的儿子曹丕也喜欢殷氏,为了顾全大局,曹操便把殷氏给了曹丕。

可见曹操非如董卓般目光短浅之辈。

  关羽可以算是《三国演义》中最为正派的人物了。

他勇猛: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

他过五关、斩六将,只因“身在曹营心在汉”,可见其对刘备的忠心义气;他也不贪恋财色:从曹操百般以财色诱降都不为所动便可看出了。

可是关羽还是输在了那一点傲气上。

关羽自恃勇武,对孙氏集团始终踞傲不敬。

鲁肃与他单刀相会,讨要荆州,他尽管理亏,但仍然不肯从两家联合的角度着眼来妥善解决问题。

孙权派使者为自己的长子孙登向关羽的女儿求婚,关羽不但不应许亲事,反而厚骂使者,双方关系越来越僵。

这一切的一切,成了他死在孙权手里的导火线。

  精彩的英雄争斗、传奇故事,一切的是非成败,也不过是由人格演绎的成败而已。

  堂吉诃德 读后感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

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

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

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米盖尔·台·塞万提斯萨阿维德拉是西班牙伟大的小说家、戏剧家和诗人,也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现实主义作家。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

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

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

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全名为《奇情异想的绅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上卷叙述拉·曼却地方的穷乡绅吉哈达因阅读骑士小说入迷,企图仿效古老的游侠骑士生活,他拼凑了一副破盔烂甲,改名为堂吉诃德,骑上一匹叫做驽辛难得的瘦马,物色了一个挤奶的姑娘作为意中人,决心终生为她效劳。

他第一次单枪匹马外出,受伤而归。

第二次找到了邻居桑丘·潘沙作为侍从,一同出游。

由于他头脑中充满了骑士奇遇,竟把风车当巨人,把旅店当城堡,把羊群当敌人,把理发师的铜盆当成魔法师的头盔,把苦役犯当成受迫害的骑士,把赶路的贵妇人当作落难的公主,把皮酒袋当作巨人,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干了无数荒唐可笑的蠢事。

但他仍然执迷不悟,直至几乎丧命,才被人救护回家。

下卷叙述堂吉诃德和桑丘·潘沙第三次出游。

堂吉诃德的邻居参孙·加尔拉斯果学士,为了医治堂吉诃德的精神病,故意怂恿他再次外出,然后自己也扮成骑士,准备打败他迫使他放弃荒唐的念头,回家养病。

不料交手后反被堂吉诃德打败。

参孙于三个月后重新找到堂吉诃德决斗,终于打败了这位奇情异想的骑士。

根据事先约定的条件,堂吉诃德回到家中便病倒在床,临终时才恍然大悟,痛斥骑士小说的毒害,并嘱咐外甥女不得嫁给骑士,否则将得不到遗产。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

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

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

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

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一经问世,立即受到了人们的欢迎,近四年来,这部作品在世界各国共翻译出版达一千多次成为读者普遍喜爱阅读的世界文学名著之一。

与其他文学大师一样,塞万提斯的语言和他在书中描绘的世界,无须多加解释,便能为现代读者所理解。

  堂吉诃德这个人物已经成为世界文学中的一个著名典型。

他的性格是复杂的。

他一方面脱离现实,终日耽于幻想,对自己的力量又缺乏足够的估计,屡遭失败;另一方面,他的动机纯真善良,立志铲除世间的恶魔,反对压迫,锄强扶弱,充满了无私无畏的精神。

对于骑士外的问题他的议论总是清醒而深刻,明确而富有哲理。

作者塑造了一个令人可笑、可叹而又可敬的人物形象。

堂吉诃德清廉公正的社会理想,不可能通过复活骑士制度予以实现。

马克思曾经说他误认为游侠生活可以同任何社会经济形式并存,结果遭到了“惩罚”。

因此,塞万提斯在嘲笑骑士制度的同时,是以理想化骑士精神来反对没落的封建阶段。

堂吉诃德揭示了西班牙的丑恶的现实,然而他的理想却是回复到古代淳朴的社会中去\\\/小说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桑丘·潘沙,虽然处于仆人的地位,却与堂吉诃德相辅相成。

主人耽与幻想,仆人处处求实,主人急功好义,仆人胆小怕事。

在下卷里,桑丘的性格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他在当总督时断事公平合理,为官清廉正直,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

他的政绩充分说明了他所具有的智慧和才能,作者通过这个人物体现了对民主精神的追求。

  塞万提斯写作《堂吉诃德》的宗旨是要把骑士小说那一套扫除干净,但是,这部作品的社会意义远远超出对骑士小说的嘲讽和抨击,是对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西班牙封建社会状况的真实全面的反映。

小说中出现将近700个人物,有贵族、教士、地主、市民、士兵、农夫、囚徒、强盗、妓女,等等。

描写的生活场面十分广阔,从贵族的城堡到外省的小客店,从农村到城镇,从平原到深山,从大路到森林,展现了一副完整的社会生活画卷,暴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荒淫腐朽,对人民的疾苦表示深切的同情。

此外,小说还广泛地触及了当时的政治、经济、道德、文化和风俗等方面的问题。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急需5篇,一片3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美国著名作家写的代表作品——。

故事是这样的:在很久以前的一天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王子爱德华与贫民汤姆在同一时间出生了。

虽然是这样,但他们的身份却是天壤之别。

一个是衣衫褴褛的贫民汤姆,一个是王位的继承人爱德华。

在他们十三岁的一天中,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汤姆和爱德华戏剧性地对掉了角色。

由于他俩长得像,所以无人认得出来。

汤姆在宫里待的时间长了,学会了应付和使用权力。

而由于他小时候在“垃圾巷”生活,知道一些人民的疾苦,所以废掉了很多残忍的刑罚;而爱德华在社会底层受尽了苦难,亲身体验了人民的痛苦和不平以及官员们的盛气凌人。

还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再次与汤姆互换了角色,登上了国王的宝座,废除了王法,制定了新法,最终成了一位受人爱戴的新国王。

我认为汤姆在十三岁以前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当上王子纯粹是一个偶然。

这本书上说得对,贫民想拥有一个王子的荣华富贵,却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自由;而王子希望拥有自由,但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荣华富贵,这说明人在任何时候都有一个奢望,就拿汤姆和爱德华来说,汤姆在他十三岁以前,是一个乞丐,虽然没有钱,但他却能自由玩耍,幻想能当上王子,拥有荣华富贵,可他当了王子之后,便觉得自己被囚在一个黄金做的“笼子”里。

虽然享受荣华富贵,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但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思念在“垃圾巷”的自由时光。

当真正的国王爱德华如自己的心愿,喘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像汤姆以前一样,到处流浪。

虽然这样,我觉得他们这样弄拙成巧。

因为爱德华贫困潦倒,所以尝尽了人生中的辛酸苦辣,因此从中受益匪浅:因为过着与老百姓一样的生活,所以发现了政治弊端,这对他统治国家是大有益处的,况且,我还认为汤姆和爱德华都很善良,因为如果王子不善良的话,汤姆也不会进宫,更不会引出这一系列的事情。

而且汤姆当了王子后,废除了许多残忍的法律,释放了许多无辜的犯人。

好人有好报,最后王子终于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汤姆也成了一名皇帝的顾问。

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以前从未想过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十全十美,做什么事都有利有弊,因为所有事情都是相对的:你拥有了这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

而且,我还感受到人不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在贫困交加中,都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为大家,为别人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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