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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少年的读后感

时间:2015-08-29 01:20

骑行少年读后感600字

一个暑假期间,彭大蓬带着山地车去旅游,在路上,他遇到了许多小伙伴,玛丽娅,胡子大叔,胖头于。

他妹妹彭小蓬时长给他发消息。

读后感:有梦想的人就去追求梦想,这样就会梦想成真。

读后感:在路途上,那些好伙伴相处的很好,他们之间的友谊很强大。

完、(两答)

一篇关于安全的读后感

安全读后感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

您的生命,您珍惜吗?要想生命得到保障,那就请您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人的生活中,处处离不开交通,同时也离不开安全,所以我们处处都要做遵守规则。

想到这儿,我编了一句顺口溜,送给大家,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安全要牢记。

街头标志要遵守,警-察手势要看懂。

拐弯时,要打灯,街头巷尾要慢行。

酒后驾车真不好,赔了车子又蹲狱。

在高速,勿超车,切记车速要控好。

大客货车忌超载,交通安全你我他。

我们的生命安全就在一瞬间,我们身边处处都有危险。

我是一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我的身边也有危险。

我每天都要坐车回家,我每天提心吊胆的活着,我害怕我有生命危险。

我每天都要五点起床。

我害怕被人抢劫,有生命危险。

交通安全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针对所有的人,它让我们知道:我们必须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一去不返,它就像一只小小的贝壳,在大海中遨游,一路总是有一些坎坷。

我们要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永远铭记血的教训,学习交通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让生命之树矗立挺拔。

安全的交通有色彩吗?有!它是绿色的。

交通安全的很重要的,几乎每一天都会发生。

你是否看到了潜藏在我们每日行走的交通路线上的危险呢?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

但因为人们对交通意识的淡薄,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笑声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拿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你能不感到吗?就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才会有这么伤人的事情发生,因此——珍爱生命!动荡年代最可怕的是战争,二和平年代最可怕的是车祸,这不是危言耸听。

在全球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相当于一此中型战争的阵亡人数。

就天天在马路上行走的行人;骑自行车的车主;开车的驾驶员等一些人二言,谁能说他们万事称心如意呢?有的人乱闯红绿灯;有的人乱窜马路;有的人不走人行道等一系列违规行为,谁又能保证他们的安全呢?违了落实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大力宣传和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杜绝各种,防止发生。

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求《亲爱的安德烈》或者《目送》或者《请用文明来说服我》的读后感一篇 600字 急急急

然而,即使是看透了生活,也还是要生活人,怎么可以无聊地活着

怎么可以活得这么无聊

难道,天真得已经黑到没有月亮了吗

如果是天狗吃月亮,那么,明天的太阳也不再升起了吗

人,是应该自私地活着

还是无私地活着

我曾经告诉自己,活着,就是要干自己想干的。

……我也曾告诉自己,活着,就是要把地球的水准提升到全宇宙最有竞争力的一颗行星……两者都是我的终极目标,前者是最小值,后者是最大值。

中间的人生目标用六个点概括。

其原因是,我自己都还没想好,当中的目标

或许有:考上University Of Victoria当个经济学硕士

还是谈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轰轰烈烈的恋爱

(类似于红色生死恋

)或是平凡过一辈子,成为自由职业者,当当准Model老姐的未来经纪人,偶尔窥探一下与老姐见面的传说中的她的偶像兼梦中情人的某男,名曰大东

见得到吗

据可爱的只比我大2个月的老姐说,她的未来学姐有见过那个某男,为了一场红色生死恋,我老姐在中考出色发挥,考进那个她朝思暮想的见得着某男的学校……祝福她吧~也祝福我吧,只要祝我的红色生死恋快点来,或是做梦多梦见几次类似Calvin的我的偶像兼梦中情人。

虽然我知道,这些多次出现在荧屏的人,或许都不会来我的戏里客串露个脸……我总是遇不到的……但这样,还是要带着开心的笑脸活着,否则会被面部神经错乱者——即再也笑不好看的人们所谴责……笑着笑着,虚伪的也就渐渐真实了~我的人生还是充满乐趣的~因为充斥着我喜爱的剧们~因为没有不开心的事~结果生活就无聊地像该书中的“我”了。

有这么一段给我深刻的印象:老枪凭吊自己的青春凭吊了大概三个礼拜,觉得熬不住了,要和她做更深层次的交流。

我一向的观点是,初二的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除了一个叫青春的东西。

他们知道什么是他们要的吗

青春,其实还轮不到他们。

青春是什么,不就是青年人发春吗,而他们还是少年儿童。

然而,老枪依然抱着要交流的想法,并且私下觉得,这个孩子好像很有文学功底,看过很多东西,理由是,从她骑车的姿势里可以看出来。

在这个时期里,老枪写了一个校园的中篇、两个爱情故事、一些哲理散文。

于是发现,写小说要有寄托,每一个人物都是在你的生活里生活过的。

还要有一个给你凭吊自己失去了什么的东西,比如你失去过一个馒头,你就买一个放在你桌上,怀念自己不小心把当初的馒头掉地上的时候就格外的逼真。

所谓青春这个东西,不比馒头简单,所以要有一个很青春的人,每天在你眼前晃过,不要和你说话。

因为她只是一个寄托,一个东西。

和寄托说话,就什么感觉都毁了。

好比你掉的馒头,某天突然开口对你说话,它就不是馒头了。

咋看不知道在说什么的泛泛而谈,其实包含了对青春的追思及对人生空虚和毫无意义的厌恶和无奈。

青春就像个馒头那样,切实存在平淡无奇。

就像馒头那样平淡无味。

有时候青春就像手纸,看着挺多,用着用着就没了。

人活着就该折腾个形状来。

好也罢,坏也罢。

希望我到“老枪”这个年龄时是回忆青春,不是凭吊,更不是祭奠。

叛逆和疯狂青春的读后感

叛逆的疯狂青春 初中的第一个学期,算是踏踏实实的过完了。

在第一个学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好朋友,洁。

她是典型的大姐大类型,个子小小,脾气不小,而且还有点小势力,认识不少高年级的人,家里也有哥哥是社会上的人,在学校里,也算是有点小名气的人物,长相很可爱,但是人嘛,却是一颗小辣椒,谁都不敢惹。

我记得那时候岗小学毕业,人也瘦小,班里大个的,都喜欢有事没事的欺负我,当然是善意的,不是恶意的。

她都会帮着我,让我很感动。

有时候我会跟着她一起逃课,一起上学,放学。

她平时里都是阳光灿烂的,活泼动人,并没有泼辣暴躁,只是在生气或打架的时候,才会暴露出不一样的性格。

对于她,我是非常有好感的,在当时模模糊糊的感觉里,还谈不上喜欢或者暗恋,只是很有好感,觉得她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

一个学期过后,我们也可以算是好朋友。

假期也有跟她和一些朋友们一起玩过几次,但是一个学期后,第二个学期没多久她就转学了,这个事情让我难过了好一段时间,少了一个好朋友,心情总是会不好的。

暑假的第一天,当然是睡到自然醒。

太多关于假期的细节,我不记得了。

我只模模糊糊的记得一些事情,也是我第一次放假没有回去外婆家,贪玩的跟学校里的新伙伴们一起疯狂的度过。

这个假期时间很快,踢足球,打电动,小聚会,爬山,玩水,烧烤,也第一次品尝了香烟的味道,尝到了酒精的不良反应。

什么叫不良少年的的学校,就是你想乖乖学习,除非你家里人管着你。

像我一样的父母忙于生计,我就是像个县城里放养的小孩一样,直接堕落沉沦了。

一个假期,2个月。

我经过了洗礼,变成了半个不良少年,尽管我还有读书考大学的理想。

开学后,我知道我错了。

整个人的心思已经完全飘到了假期里的种种欢乐。

迟到,早退,请霸王假,已经开始出现在我的字典里。

作业不交,抄作业,我的名字也出现在了老师的名单里。

但是有惊无险,又一个学期结束了。

总结了一下这个学期,在开学后,开始关注到了一些普通人或着正常人不关注,不敢关注的东西,就比如,班级之间谁跟谁玩得好;哪个人跟高年级的玩得来,遇到麻烦高年级的会帮忙;谁跟谁有仇的,说不准哪天就会打架;谁跟谁是一伙的,谁跟谁像帮派一样,能号召几十个人打群架;学校里谁跟谁比较有势力,哪天什么地方,谁要打谁,谁要被打;怎么请假能百分百的被批准,怎么科学的逃课,从哪里翻墙,从哪里可以躲开老师保安的眼睛。

哪里是学校禁区,去了会惹麻烦等等。

初中一年级,就在晃晃悠悠中度过了。

寒假的时候,跟往年一样,去了外婆家,但是没几天就受不了了,整个人完全呆不住,心思早已经野了。

于是就跑出县城,找到玩伴们继续整天胡混,打电动。

在这个假期过后,一个新事物开始变得时髦起来,飙自行车

哈哈,没错,那个时候,学校里骑自行车上学的同学可多了,男同学很多人都喜欢飙车。

在学下大门出来后不远,就是一个很斜的陡坡,也是城镇的中心地段和主道地段,来往的车辆都是不少的。

由于后来事故太多,几年后,把坡底道路增高,坡顶道路挖深,降低了坡度。

这个陡坡,就是放学后,很多骑车上学,住在同一个方向的男孩子的小游乐场了。

那时候,但凡调皮的男同学,最后一节课的铃声响起前,都已经做好了冲出教室的准备。

下课后,第一轮比赛开始,谁先第一个冲到停车场,第二场比赛,谁先冲出学校大门,第三场比赛,谁先冲下斜坡。

这个是个危险的事情

当时不顾及后果,现在回想,实在太危险了

冲下斜坡的时候,还要使劲猛踩脚踏,让自行车急速往下冲,中途还不刹车的。

那个时间,刚好是下班的时间,人流还是挺多的。

不过相对于现在,还是少了太多了,但是这种举动,还是非常危险的,毕竟道路上都是人。

坡道冲下去后,就开始比谁能靠自行车的冲劲,在不继续踩自行车的前提下谁滑行得更远。

这个事情,老师包括学校开校会的时候都说过不可以做。

但是什么叫不良少年的学校,就是可以无视校纪校规,可以自我嚣张的做事的。

这个危险的比赛项目,一直被我们断断续续的保持了将近2年,期间还有初中一年级的同学参与进来,直到我们快毕业,才收敛不再继续做这个事情。

初二的时候,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混混本质加深,已经是一个学校里比较典型的不良少年了,绝对的反面教材。

在浑浑噩噩的日子里,记忆很深刻的事情还是有几件的。

第一件,跟同桌闹矛盾,罗林。

不记得什么事情了,反正张开了我的血盆大口,使劲咬了他,几乎要出血了。

下课后,他找人说我,当时我也确实挺愧疚的,毕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于是下课时朋友们说了几句,也就道歉了,上课后和好了。

后来才知道本来是打算揍我的,后来让我先道歉,然后才不揍我的。

毕竟我哥哥送我来学校的时候,也介绍过几个认识的人,一点小事,没必要动手打架。

第二件事,也不记得原因了,跟好朋友欣哥闹矛盾,下课的时候大打出手,桌子凳子都用上了,把班里的同学都吓了一跳。

过了几天,又和好了。

说到这,想起来小学的时候,也和同学动手打过架,对象是谁不记得了,只记得,整个班一个组10几张桌子被我连人带桌子一直推到教室后面的墙边才停下来,我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劲,还回家拿起菜刀要去学校砍人,最后被爸爸叔叔拦下了。

之后再老师的调解下,才缓和下来。

还有一次跟班里一个很高的女孩子也打架,叫张斯

好像是,也是打得彼此浑身鞋印。

第三件事,也是跟朋友一起去打架,一个同学,叫什么不是很记得了,只记得是跟小时候的那个“娘娘”是一个村里的,跟一个低年级的同学闹矛盾了,于是找了几个人要去揍他。

我知道了以后,就跟着一起去了,毕竟是一起玩得比较好的,出手相助,两肋插刀嘛。

揍了别人一顿后,没想到那人也不是好惹的主,后来又叫了一群人来把我朋友给揍了,听说还被打得很惨,之后双方叫人准备再打一场,也不知道是怎么的,中间有人出面,两个人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此后,那个低年级的,就开始把目标转向我,三天两头的找我麻烦,我想着也没必要打来打去纠缠不清,就躲躲闪闪的避开,有时候被抓到了,也就应付过去,有时候塞几块钱打发一下。

有时候身上没钱,他也不打我,就要钱,我还得去问别人借,有时候借不到钱还得着急一下,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自己还是太单纯。

就这样,一直持续了到我初中毕业后,这个事情还有后续,在这里就不多说了,也是当时年少气盛,好勇斗强,也可以说是太小孩子气了,做事不顾后果,如今回想,我当时去打架是多么幼稚和可笑的举动,对于其他打架斗殴的人和事,我也觉得是多幼稚的时代啊。

或许,这就是青春,这就是叛逆吧

在这个大环境下,都会经历的事情。

也只有经历了这些,长大的我们,才更成熟了。

第四件事,就是那时候觉得跟樱的关系模模糊糊的,不喜欢这样,于是就提出分开了。

后来听说她母亲过世了,只是在那时,并没有太大的感觉,只是到后来后来,聊到这些事情时,我们都长大了,经历了不少,我才能够理解,她那个时候应该很难过,很难过。

第五件事,就是跟欣哥一起,每天放学后,去游戏厅玩,他喜欢去赌马机,我喜欢玩格斗拳皇。

那时候我们几乎每次去都是白玩,有时候还能赚点小钱。

他赌马几乎都能赢,我就等于去白玩。

走的时候把币退了,花的钱赚回来了,有的时候还有多,就买好吃的。

一个学期,几乎都是这样。

以前我们是在我家斜对面,他家隔壁的一个游戏厅玩,因为太近,被家里抓到过好几次了,于是就跑远了玩,哈哈。

第六件事,莫过于期末的时候,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告知我的表现太差,成绩非常不理想,决定把我调回95班,不能留在“尖子”班级了,那时候说得很委婉。

但其实就是被抛弃了,本来应该是非常难过的事情,但我却是如鱼得水一样欣然接受,回到我本该属于的地方,多好的事情啊。

后来也有点耳闻,当初叫我去97班的老师也很遗憾我的表现,也很失望,97班的老师也很失望。

但是对于当时叛逆的我,这些事情,是完全不在乎的。

初二也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蒋庭明,一个傅国勇,那是我们也是经常在一起玩的,相比之下,蒋庭明跟我的关系更好一些,我经常去他家找他玩,踢足球,打篮球,无论足球还是篮球,他都玩的不错,我只是兴趣爱好,玩玩而已,经常我们单挑,总是败下阵的,但是依然不减少我们在一起玩的热情,那时候很流行灌篮高手的动漫,我们也追了很长时间。

那时候学校初一新生有一个很漂亮的妹子,我们三人经常谈论她,还经常跟着她,做些什么事情吸引她的注意,随着后来时间慢慢过去,这种热情就熄灭了。

初三后,由于不在一个班级,交际的人群也变了,所以很少聚在一起了。

但有事没事我还是回去找蒋庭明玩,经常去他家玩,吃饭,过夜。

他家人也对我很好,也很和睦,我也挺羡慕他们家。

期间很多细节,也很多事情,忘了很多了,记得的不多,也就不在一一记录,留在内心回忆吧。

一匹野马,关久了,会变成家禽。

一只鸟,关久了,会变成笼中鸟。

我不是马,也不是鸟,一只鱼,离开水,会死去,如果一只鱼在离开水快要断气后,放到水里,它贪婪的使劲用鳃去呼吸,欢快的享受。

我就是那一只鱼,离开水后,回到水里的鱼。

95班本来就是转走的,而且也一直有联系,回到这个班级,自然不会陌生。

很快打成一片,也开始了一段最嚣张的学海深崖

开学后,免不了晚上要上自习,我可是个乖孩子班级转来的,明显第一天晚上我算见识了不良学校的班级是如何不良的,很明显在开学的时候那一场打架,和我在这个学校经历的2年,都只是小巫见大巫,皮毛而已。

自习就10来个人,老师来看了一眼,走了。

睡觉的睡觉,看小说的看小说,聊天的聊天。

还没下自习,走的走,散的散,眼见要没人了,我也走了。

走的时候还担心会不会被记旷课什么的。

同伴说都这样,走吧,没事。

于是就大着胆子走了,第二天,真的没事。

这下胆子大了,第二天,来转了一圈,走了,玩去了。

第三天,就几个人在了。

那时候,学校流行班级轮流代替老师去巡课,就是上自习后,每个年级的每个班级派出一两个学生去其他班级检查登记出勤情况的表格,看看有没有迟到请假什么的。

那时候作为高年级,出入低年级班里的时候,扯高气扬的,拽得像二百五一样的劲头,就觉得自己是牛的,来巡查了

巡查啊

能不牛吗

记得印象很深的一件事,就是一次轮到我们班级巡查了,几个没事巡查完回到教室,不知道谁拿来的扑克牌,就开始了。

起初还比较小心,玩了几局下来,失控了

大喊大叫的声音从三楼传到一楼。

这还得了,第二天轰动全校,开校会批评

然后直接取消了我们班的晚自习。

这下好了,彻底不用晚自习了,晚上就是没事瞎晃悠,跟家里说去自习了,然后就跑出去玩了。

打电动,玩电脑,那个时候还不能上网,都是玩局域网或者单机游戏,印象非常深刻的游戏是《红色警戒》《仙剑奇侠传》《金瓶梅》还有《大富翁》。

在那些日子里,课本上都是涂鸦,画得乱七八糟的,上课什么的,除了每周的班主任的课程会几乎全班到齐,平时没有一节课是全班到齐的。

最常见的就是旷课和霸王假,所谓霸王假,就是不经允许,直接写一张,或叫别人帮写一张请假条丢到讲台上,就不去上课了,老师不承认但是也没办法的管的这种请假行为。

当然,我也是其中一员。

哈哈。

记得有一次上课,老师一来看到讲台10几张请假条,肺都快气炸了

直接拍着讲台骂没礼貌,不尊师重教,然后扔下一句话自习,走人了。

总结初三的一句话,就是一个字,“乱”

上课的时候,看小说的,睡觉的,聊天的,传纸条的,尽然还有前桌后桌打牌的,完全当老师不存在一样,还有吸烟的,还有上着课,从后门直接溜走的,虽然都是小声不敢放肆的做着这些事情,但是也是毫无纪律而言了。

记得有一次,上课前,全班就几个人没到,快临近上课了,三五成群的开始走了,写假条的,叫别人代写的,或者直接不写的,一窝蜂直接走了一大半,剩下一些书呆子,还抱着学习的心态,留了下来,还有一些懒得走的,直接趴下睡觉了。

我就跟着大军,直接从教室后门,然后从三楼的阳台跳到学校的围墙高地上,从学校后门溜出去学校玩去了。

游泳,打电动,出了学校,爱干什么干什么,只要注意在街上不要被家长或者老师抓到看到就好了。

就在这样的环境下,任谁都很难变好的了。

我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彻底丧失了学习的劲头,掉进了学渣和混混的圈子里,期间也有认识一些社会上的人,也跟着去打过几次架,索性没事,现在想想,都觉得后悔当初的这些行为。

但是这就是叛逆的青春,也是最无忧无虑的青春时光,虽然不光彩,不荣耀,但也是精彩的,充满回忆的。

第31辆自行车读后感

今天,我与爷爷奶奶同读一本书,叫《增广贤文》,使我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书中有句话“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令我印象最深刻. 书中有个故事,我最爱看.这个故事说的是:宋代有具神童叫方仲永.小的时候有人叫他定题目,他立刻作诗.可是,他长到13岁的时候,他学过的知识完全忘记,因为他没有花时间学习,加上他骄傲自满,以为自己很了不起.所以他才会把所学的知识给忘了.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明白,只有坚持付出不懈的努力,才会拥有更丰富的知识,不然就会一无所获.  爷爷看到“不患老而无成,只怕幼而不学”这句话,感触最深.这句话也来自于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李白以前的时候很贪玩,而且经常逃学.一天,他偷偷溜出去,走到河边看见一个老奶奶用力去磨铁棒,他就问:“老奶奶,你磨铁棒来干什么?”奶奶说:“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李白又问:“铁棒这么粗,什么时候磨成绣花针?”奶奶说:“只要下功夫,总有一天会磨成的!”李白受到启发,从此以后,他发愤读书,最后成为一名大诗人.看完后奶奶对我说:“孙子,你得向李白学习学习,不要顾着玩,时间不等人呀,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呀.”我听了奶奶妈的话,现在我做每一件事,都不会像以前那样,总是拖到最后才做.

最美孝心少年读后感,多给发几个

博 爱 每个人都有爱。

但人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而的爱给世上所有可怜的人、贫穷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

以至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

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

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他对芳町与母女的关爱。

为了实现芳町临死前能见一面自己亲生女儿的愿望,他不惜再一次越狱(而这一次越狱,对他来说则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

虽然最后芳町还是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就死去了,可他却始终坚持不渝地完成他对芳町——一个毫不相干的死人的诺言…… 最终他救出了。

并用毕生的精力把她当作自己女儿一样细心地照顾着。

是什么力量促使他去对那么多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爱呢

因为他已经把这个世上所有贫苦、可怜的人都看作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以“父亲”的义务与责任感去照顾每一个“子女”。

这种爱才是至高无上的,才是

高尚的灵魂 这个世上,凡是伟大的人都有一个高尚的灵魂。

而,正是这样一个伟大的人。

有一位老人被 压在车下,整个车子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胸口上,此时除非谁去把车子从下面撑起来,否则无法把他救出来。

谁有那么大的力量呢

人们都知道只有一个正在被通缉的苦役犯——,才有那么大的力量。

当时身为“市长”的冉阿让正在旁边,可他要是去救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

可要是不救或是再犹豫几分钟的话,那位老人就会死去。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还是冒着可能被认出来的危险救下了老人。

又有一位老人,他被别人冤枉顶替冉阿让被捕。

当身为“市长”的冉阿让知道后再一次犹豫了。

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冉阿让就是他自己

但如果他不承认的话,没有第二个人会知道。

况且他还是一个了不起的“市长”。

而那位老人只不过是个年过半百、毫无用处的人而已。

可就在宣布那位老人有罪的时候,他竟公然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

为此他放弃了一切已得到的地位与荣华,以再一次进那已经呆了19年的牢房为代价,救下了那位又是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看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与当时黑暗、丑恶的社会现象相对应的,竟是一颗如此善良、无私的心;以及那么高尚的道德品质。

为了使一些陌生人不受到伤害,他竟然一次次地挺而走险,甚至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

要知道这是要付出多么巨大的勇气和力量啊

这一切都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灵魂的高尚

当然我也隐约地感到一层悲剧成分:在那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即使你再高尚、再伟大,在与命运、与社会丑恶现象的搏斗中总显得有点孤立、单薄。

不过我认为就是这种差距悬殊的对抗,才更凸现出主人公冉阿让英雄的本色。

有一句话说的不错:时代造就英雄。

我们从小也学过、之类的英雄人物的高尚品德。

可当今社会难道就不需要英雄了吗

答案是:人类需要发展,需要下一个英雄

然而他在哪儿

他又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老师、家长总教导我们:我们是新世纪的人才和栋梁

而此话的言下之意则是:若干年后,世界的美好与和平就要靠我们去创造、维护了。

可在我看来,我们这代人还是相当自私、利己、冷漠、麻木的

什么青少年入室杀死八旬老太;什么骑车撞伤他人而逃之夭夭;什么看见伤者见死不救……都已经屡见不鲜了。

而这些都是我们这一代人和整个社会都应该反省的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社会将变得更美好,世界将变得更和平

”但愿我们这一代人,能够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期望

或者这篇悲惨世界》读后感 在书中,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着他人的歧视。

社会的不公与排斥,一点点的磨灭了他重新做人的希望,改过向善的信心。

是慈悲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无私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

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那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叮嘱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

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 我开始深深的感悟到,原来,在当时那个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竟然也有这样的世外圣人存在,正是主教的宽大和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是他重新燃起了冉阿让心中那快熄灭的希望之火,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

所以说,冉阿让的命运并不是永远都是那么的悲惨,悲惨的是那时候的整个世界观,就是因为有了主教这样的人,整个世界才有了救世主,整个世界才有可能在水生火热之中艰苦摸索前进。

在主教的感化下,冉阿让开始变得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这一切得转变使我既倍感欣慰。

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低劣的人。

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

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无论如何掩盖不住他丑陋本性的事实。

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

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的人……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

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

洗新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

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

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

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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