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2000字左右
我是一棵小草,我不愿永远呆在人工栽培的草坪中,整天为了谁比谁更健壮、更秀气而争得面红耳赤;也不愿永远呆在主人细心浇灌的花盆里,每天享受着主人无微不至的照顾。
假如我是一棵小草,我愿意生在医院的前后,生病的小姑娘看到我生机勃勃的样子,忘记了身上的疼痛,露出了花儿般的美丽微笑;生病的老人们看到我,想起了自己美丽、快乐的童年往事,又重新点燃对健康生活的憧憬和渴望。
我是一棵小草,我愿生长在贫瘠的山岗。
让让光秃的山坡披上绿装,能因为看到了我,而增添了对幸福生活的憧憬和追求;让那里的孩子们能天天在我身上玩耍嬉闹,快乐成长。
我是一棵小草,我希望能在四季生长。
温暖的春日,在小鸟悦耳的鸣声中,我和小花开始装扮世界,为人间装扮一个美丽的大花园;炎炎的夏日里,我和姐妹们挽起手,尽情地吸收灼热的阳光,为人们捎去一份舒心、一丝凉意,让他们忘却夏日炎热带来的烦恼;瑟瑟的秋风中,我和匆匆赶路的人们聊聊知心话,为他们驱赶独行的寂寞,展现生命的顽强;严寒的冬日里,我和白雪一道,把单调的山川打扮得如诗如画,让严寒悄悄流逝。
假如我是一棵小草,我要扎根在黄土高原。
用身体阻挡水土的流失,让黄河变得清澈见底、鱼儿畅游;让沙尘暴不再横行霸道,不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使蓝天更蓝、白云更白。
假如我是一棵小草,我愿世世代代同荒漠作斗争。
用我单薄的身躯阻止荒漠的蔓延,全力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肥沃土地;用我顽强的毅力和生命,让沙漠变成绿洲,再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丽景色。
我是一棵小草,我愿意尽我的一切力量,让地球处处披上绿装,变得生机盎然,让人们生活得更快乐,更幸福
我是一棵小草,一棵不起眼的小草。
身上没有花裙子,头上也没有五彩的帽子,可是每当春姑娘来临是,总会送我一件美丽的衣裳做为礼物——一件绿色的长袍子。
当我还是一棵小种子的时候,妈妈告诉过我:“这是一个美丽而又可爱的世界,也是一个可怕而又恐怖的世界。
”当时我还小,不知道什么是美丽、可爱,也不知道什么是可怕、恐怖,只知道,在地底下是最温暖的地方。
但是,时间是不留人的,很快,我也慢慢地从地底下爬了出来。
风婆婆吹来了,我们随着她摇晃着脑袋。
它让我踮起脚望望,于是我听着话,踮起脚举目四望,只见我的四周不仅只有泥土陪着我,还有许多多的小伙伴。
这时,我想起了一句话:“我的朋友布满了天涯海脚”。
这是我最爱唱的一首歌。
一场及时的小雨刚刚过去,它让我痛痛快快地洗了一个阳光浴,身子变得一尘不染。
没过一会,来了几个孩子,他们在我的身上走来跑去,有时还躺在我的身上晒太阳。
一天,我正向往常那样晒太阳。
突然,一个农民伯伯赶着一群羊来到了我们的家园。
它们想像是见了仇人似的,大口大口地啃起来。
当时我昏了过去,醒来时,我的上半身已经没有了。
这时,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妈妈总说这个世界是一个可怕而又恐怖的了。
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也是我们枯萎的季节。
这时,有一位老奶奶向我们走过来,她把我们连根把起,当我奄奄一息时,我知道我的生命即将结束了,老奶奶把我们都扔进火炉里时,我终于发现,我是多么伟大
我土生土长,最后献身于人,是多么不平凡呀
我是一棵小草,在世界上只是一棵微不足道的植物,穿着一身朴素的绿衣裳。
当强风凶猛地扑过来,软弱的身体便会东倒西歪,但我仍会坚强地生存下去。
我还要尽自己小小的职责去服务人们。
我生长在公园里,和成千上万的兄弟挤在一块不起眼的草坪。
我不会因自己的渺小而自卑,因我觉得世界上有自己私存在就会多添一分美丽。
旁边鲜艳夺目的花儿姐姐在我的衬托下变得更加漂亮,但人们只会赞赏惹人注目的花朵。
大地没有我这些小草,便会变得死气沈寂,我会努力绿化这儿,令它生气勃勃。
偶然,顽皮的小孩会故意践踏我,可是不到一会儿,我就会挺起胸膛重新站起来,看我多尽责
尽管是冰冷的雨点无情地打下来,还是轰隆隆的雷电划过,我也能屹立不倒,仍然默默地熬过夏天。
我己无声无息地点缀公园大半年,可能某君也曾看一看我,摸一摸我,欣赏过我,虽然我也不太清楚,如果是真的话,也许会给我很大的鼓励。
听说多看绿色东西能改善视力,相信我对人类的眼睛也带来了不少益处
秋天来临,天气的改变令我换上了金黄的新衣服。
我快要枯萎,但我相信“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道理,当我再次发芽时,我又会欣赏到迷人、充满生气的春天
我觉得自己坚强、尽责,很了不起。
但我有时看到公园里一些垂头丧气的失业者,不禁为他们难过,希望他们能像我一样坚贞不屈,重新振作。
春天来的,百花怒放,万物复苏,大地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这时,一年一度的春游活动也悄悄地拉开了帷幕——我们背上鼓鼓的包,排好整齐的队伍,就开始出发了。
不一会儿,我们便来到目的地——公园后山的山脚下,开始登山了。
同学们一个个学着猴子攀爬的姿势一踩一拉,吃力地往上攀登。
可老师就不走运了,被同学们一个个“扔”在路边。
大家摇摇摆摆地通过第一关“台阶”,又“呼哧呼哧”地通过第二关“山沟”。
眼前只剩下最后一关——“绕山转”。
可同学们不是提不上劲儿就是被大山弄得晕头转向。
原来还净白的脸如今却成了“小泥脸”,那麻利的手脚也笨重了许多。
还是大山体谅我们,让小草们排在两旁,腾出一条小路方便我们行走。
石头可不愿意了,调皮地拦在路中间,等哪个马大哈一个不小心,好来个“嘴啃泥”呢
眼看就要到山顶了,可同学们的力气却显得所剩无几,正一个个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老师跟上了我们的步伐,逐渐超过了我们。
正当大家惊讶之际,老师回头一看,好像在说:“嘿,孩子们
快站起来,看看我们谁先到山顶。
”我有点气愤,咬紧牙关,一个箭步“飞”了过去,终于到达了山顶。
我听着小鸟婉转的叫声,抚摸着山里朴素的风,开心极了。
风吹来,大大小小的松果从松树上落了下来,“哒哒”地奏乐着,都咧开嘴笑了。
我向下望时,雾遮住了我的视线。
只能隐约看到过往的车辆。
自由活动时间到了,大家忙的忙歇的歇。
没有了对大山的畏惧,似乎全融化在大山的热情之中:听MP4、吃零食……有的还当上了小记者正在实地采访呢
该回去了,大家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大山的怀抱。
这时,天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似乎在欢送我们……
培根随笔读后感2000字必须两千字要原创
我的纯属原创,这是我参加作文大赛的作品抄袭者死全家
畅谈《培根随笔》 ——读《培根随笔》有感大家都说《培根随笔》是日常生活的结晶,是堪称经典的大作。
有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
我却跟他们完全不同,开始,我非常的讨厌他,因为他总是以贵族的身份、站在男人的立场上来看待每一件事;总是以神的伟大、宗教的信仰及所谓的“真理”来起笔,总是讲一些神话,令人一头雾水……怀着不满的心态,我气愤的读完了整本书。
让我惊讶的是,看完这本书,我发现了一个与我想象中截然不同的培根
他是个对哲学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以及对理想的追求的伟人
我恍然大悟:“看来我是错的,这才是真正的培根
”这本书共收录培根随笔56篇,篇篇标题意指鲜明,直奔主题,使人一目了然。
读者既可以通读,由于每篇随笔的结构自由,又以主题为中心来展开细腻的描写与评论,所以还可以择篇而读。
就是这样,在这本书,不对,是在这本宝典优美的的文字及无比深刻的哲理下,我好好的领悟了一番,结果是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自然离不开精华,因为精华是一本好书的灵魂,《培根随笔》作为一本世界名著,精华的部分那是数不胜数。
《论美》堪称精华中的精华
语言简洁,内涵独特。
平常穿的腰金衣紫,现显出大款的风格,就是美了吗
不
完全错了
一个人的美不是穿着的美,不是外在的美,而是内在美,而是品德的美
正如文中所说:“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没错,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
还记得不久之前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吗
网上的她,名牌跑车加时尚的衣服
无不叫人惊叹,打扮得非常漂亮,惊艳脱俗。
可是这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不单单是炫富,还假冒红十字会。
为什么大家这么的不满呢
原因很简单,这些人亵渎了美丽
如果只注重表面,而不注重优雅的内涵——这种人可以说不配佩戴“美丽”这一光荣的称号
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些人不懂得这么一个道理:人不是因美丽而可爱,是因可爱而美丽
我记得,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每个人的梦想与信念也大有不同,当然,每个人的美也是截然不同的,不可把自己的美强加给别人,或许你的美,不是他追求的美。
或许你应该看看别人的优点,用优点来补充缺点,把自己做的更完美。
今年夏天,一位女孩打伞为乞丐遮雨,自己却被雨淋湿,看似是一个举手之劳。
这一举手之劳,也许是那个女孩的一种习惯,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
但这种下意识的举动,却诠释了一个人的包容、平等与善良。
因此被大家称为是“最美丽的女孩”用自己的内涵美去帮助需求的他人,这才是美的最高境界
这才是美放射出的真正的光辉
时机,也就是机会,个人只有抓住时机才能走向成功。
于是《论时机》应运而生。
如果说《论美》是这本书“精华中的精华”《论时机》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
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
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既然是时机,它的出现有绝大部分都是偶然的。
所以要想抓住时机,最主要的是当时机来临的时候,你一定要全力以赴的把握住,俗话说的好:机遇,往往是给有准备的人。
还要有优秀的观察力,因为时机不会先告诉你它在那里,需要你努力的观察并发现时机。
再把握住它,就像文中的那句:“善于在做一件事的开端识别时机,这是一种极难得的智慧。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
“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
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
”这是全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
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
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给了我很多启示。
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它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
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爱迪生,他有一项伟大的发明——电灯丝。
可是他遭遇了成百上千的逆境,电灯丝都是失败品。
在这种逆境下,他放弃了吗
没有。
他不屈不挠,经历了重重磨难后,终于制成了电灯丝,也就是电灯丝,才让人类进入光的世界。
正是人们在遇到逆境时不同的表现,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
消极的人,遇到逆境,只得叹息、报怨,最终堕落或者崩溃;就像前不久的那位母亲,因为两个孩子得了脑瘫,遭遇严重困难,在逆境面前,她并没选择知难而进,相反,她知难而退,因受不了逆境的折磨,最后她崩溃了,丧心病狂的她背负着无比巨大的压力,竟然溺死了她两个13岁的双胞胎儿子
也许是压力巨大的缘故吧,她得到了人们的同情;可积极的人,却能从逆境学会坚持,得到勇气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有句话说的好:“患难见真情。
”这样看来,逆境不仅教会我们如何奋斗,还尽显世间的真情和美德。
在我看来,遇到逆境就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验,如何利用这种经验,就是成功的关键,逆境的德性是不屈不挠,而逆境要教给我们的,也正是不屈不挠。
可真正把逆境当良师的人,却一点儿也不多。
一本好书可以给你智慧,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
一本好书犹如是一扇窗,窗户打开光亮就会射进来,照亮美的心灵。
正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之学使人能言善辩” ,不得不肯定的是,这确实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男生贾里,女生贾梅读后感2000字
《男生贾里》读后感 里面有很多的人个个生动活泼。
有贾里、贾梅、鲁智胜、林晓梅等等。
林晓梅是以打扮为自豪,她有一次打扮了一个“云遮月”,林晓梅的发式、服装变来变去;王小明喜欢用眼泪来打官司,她每一次作文都只写几十个字,老师给她打低分,她就哭;贾里很爱面子,尤其是在妹妹贾梅面前更要显得威风. 读了老师推荐的《男生贾里》这本书受益非匪浅。
《男生贾里》这本书是著名的大作家秦文君所创作的。
里面有很多的人物,个个生动活泼。
有贾里、贾梅、鲁智胜、林晓梅等等。
林晓梅是以打扮为自豪,她有一次打扮了一个“云遮月”,林晓梅的发式、服装变来变去;王小明喜欢用眼泪来打官司,她每一次作文都只写几十个字,老师给她打低分,她就哭;贾里很爱面子,尤其是在妹妹贾梅面前更要显得威风。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角写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性格。
以及我们这一代所遇到的问题.比如.抽烟,和父母的关系等等。
男生贾里这本书的主人公贾里是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人。
总是以为自己是最了不起的人.对与父母对双胞胎妹妹贾梅的宠爱非常不满。
总是想赢得父母的宠爱却常常适得其反。
闹出了不少的笑话.这是一本很逗的书.其中最逗的一章是:歌星效应。
讲的是贾里的双胞胎妹妹贾梅喜欢一个歌星.恰巧这个歌星要开演唱会。
贾梅为了得到买门票的钱又是去打工又是帮父亲抄稿子。
使得父亲终于亲自给贾梅买了一张门票.贾里非常希望父亲也送给自己一份礼物。
可是父亲却给了贾里一张钢笔字培训班的报名表。
对她说你明天开始要去练习钢笔字。
你难道希望自己写的字不如妹妹吗?贾里非常嫉妒.心想父母凭什么这么偏心。
就和自己的好朋友鲁志胜在演唱会哪天悄悄溜进剧场。
结果因为没有买票被人发现而被罚刷厕所。
而弄的得狼狈不堪。
这本书值得一看哦
《男生贾里》读后感 你知道贾里吗
他不是“快男”选手,也不是“好男儿”,他是著名儿童作家——秦文君的长篇小说《男生贾里》中的主人公。
《男生贾里》,一听这个书名大家就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贾里的男生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的人物,有可爱的马大哈——鲁智胜、有胆小的天才——陈应达,还有贾里的妹妹——贾梅。
这些人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主人公——贾里。
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聪颖机智,热情侠义。
但也很调皮,他经常和他的伙伴们做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
贾里在班级里名声不怎么好,女生们都传他善于恶作剧。
闲着没事时,他就给同学起外号,班里有个叫做“洪裳”的女生,因为很胖,贾里就偷偷叫她“卡门”。
别人听了都觉得蛮好,像个外国名字,挺好听。
但贾里的意思:因为很胖,在走过门时会被卡住。
惹得洪裳伤心地大哭了一场。
你看这个贾里多调皮。
别以为贾里只会这种恶作剧,关键时刻他还是很勇敢的。
一次在公园里春游,忽然听见一个女人的呼叫:“快停下
快停下……喂,快抓住他
”然后就见一个男青年拿着一个红提包在前面跑,一个年轻妇女在后面边跑边追,贾里二话没说,奋不顾身地冲上去,将男青年死命抱住……虽然事后搞清楚是一场误会,可贾里的表现是不是够英雄
虽然贾里有许多小毛病,但他仍是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幽默、知错就改的人。
他就像我的同学,让我感到可亲、可爱、可信,读着这本书就感到写的就是自己的学校生活,有时读完后真搞不清楚,哪些书书上的事,哪些是我自己经历过的事,在这我要真诚地向作者说声:“谢谢
谢谢她这么关心孩子;谢谢她为我们写了这么精彩的小说。
” 《女生贾梅》我也记不清翻阅了《女生贾梅》几次了,总是百看不厌。
我每一次阅读,总能体会出更多不同的感受,思想得到更深的感悟。
令我过目难忘的是第三章和第七章。
第三章写得是贾梅为了去看左戈拉的个人演唱会,寒假去林晓梅的表叔的餐馆打工挣演唱会门票的钱。
期间,贾梅工作地兢兢业业,到最后,原本老板答应兑现的50元只给了2元
从餐馆打工可以看到社会上某些黑心人的阴险狡诈,居然欺骗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女,使我知道如果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难以立足在这个五花八门的社会。
贾梅又去爸爸那里“打工”——为爸爸抄写五万字的稿子,虽然后来贾梅没完成任务,爸爸还是送了她一张左戈拉个人演唱会的门票。
我看见了人间存在着血浓于水的亲情,父母与儿女之间即使没有更多的语言交流,却是心连心的。
第七章是写贾梅和林晓梅被一位姓胡的女导演招去当演员,没想胡导演是让她俩演有四个特写镜头的村姑。
高傲的林晓梅认为演村姑埋没了她的才华,就甩手不干了,而贾梅却留下来演了村姑,演得很棒
贾梅所在的学校都组织同学去看了那部电影。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生存下来,受到大家的青睐,不光要有真材实学,还不可以心急浮躁,要一步一步从零开始,因为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我最信服的还是这本书的作者秦文君阿姨。
她刻画出了一个E时代少女——贾梅。
秦文君阿姨笔下的贾梅,漂亮、新潮、充满活力、单纯、善良。
《女生贾梅》曲折的故事情节让人回味无穷。
它更贴近了我们这些二十一世纪的少女,表达我们内心世界的独白,让我们的灵魂震颤,真无愧为儿童文学的优秀之作
水浒传林冲读后感2000字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
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
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 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
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
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
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生辰纲事发与晁盖的关系网 劫了当朝太师的生辰纲,绝对是死罪一条。
作为这桩劫案的首犯,晁盖在生辰纲东窗事发之后,利用他多年精心编织的关系网居然安然逃脱,远走高飞。
《水浒》虽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小说,不过里面的108将很少是正儿八经的正宗农民,晃盖当然也不是。
晁盖是山东郓城县东溪村的一名富户,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
他独霸一方,在江湖上很有些名气。
晁盖有很多钱,也很会花钱,他的钱绝对不会是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得,生辰纲都敢劫,他还有什么事不敢做的。
晁盖用大量的钱财精心编织了许多的关系网,而这些关系网在紧要的关头发挥了作用。
先是他的把兄弟--在县衙门作事的宋江从济州府捕头何涛处获得秘捕晁盖的消息后,便立即前去通风报信,使晁盖得了宝贵的时间。
在围捕行动中,郓城县的两位和他交往很深的,平时得了许多好处的都头朱仝、雷横更是心怀鬼胎,阳奉阴违。
打前门的的雷横故意大惊小怪,高声叫嚷,暗示晁盖快逃,打后门朱仝更是不但放过了他,还特意为他指出了一条逃生之路说?quot;你不可投别处去,只除梁山泊可能安身。
关系网织到这个份上,谁还奈得他何
宋江使梁山泊兴旺发达,宋江又把梁山泊引上绝路,真可谓成也宋江,败也宋江。
应该说宋江取得梁山泊第一把交椅之前,还是为山寨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的,尤其是彻底抛弃了王伦的闭关自守、盲目排外的路线,广纳天下豪杰,使得山寨一片繁荣。
他还常亲自下山,率领一帮弟兄冲州过府,立了不少军功,三打祝家庄、攻克高唐州,都有他的功劳。
不过,耐人寻味的是,当梁山泊英雄排定座次,宋江坐稳了法定的第一把交椅后,他的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身先士卒的宋江不见了,自那以?quot;一向不曾下山,每日肉山酒海,大吹大擂,与弟兄们打团儿吃酒。
而且他下山的第一件事竟是去东京赏灯,任凭众人苦谏不住,他坚执要行。
拿着弟兄们出生入死换来的血汗钱供自己肆意挥霍。
看完了灯会之后他还去逛妓院,为了会一会名妓李师师,光见面礼便花了黄金一百两。
为了不使自己的所作所为引起弟兄们的不满,他早就想好了一个绝妙的理由:这一切都是为了山寨的前途着想,为了让大家将来有个好的归宿。
说到底,他的旅游、嫖妓都是为了工作的需要。
为了山寨宋江真可谓是奋不顾身。
《水浒传》毕竟是宝藏,不时会有新发现。
最近,一位著名史学教授的研究又出新成果:“《水浒》是中国第一反腐名著”。
教授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直接迫害农民的是贪官污吏,是高俅一类人物。
农民起来反抗,矛头直指贪官,这是理所当然。
农民铲除贪官污吏,实现天下太平,实际上就是反贪污、反腐败。
“《水浒》虽然情节复杂纷纭,但其主题总离不开一件事———反贪污、反腐败。
”端的是有一千个学者就有一千个主题。
《水浒》反腐,第一斗士该是宋大哥了。
宋江“祖居郓城县宋家村人氏,为人仗义疏财”,老太爷宋太公和胞弟宋清“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
”宋大哥则在郓城县衙当文书。
“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端的是挥霍,视金似土。
”宋王朝该不会实行“高薪养廉”吧
一个县衙的小文书,不知工资有多少
竟能挥金似土,不知是有灰色收入还是有其他收入
莫非黑三郎上山之前也腐败
那岂非成了以腐败反腐败了
最坚定的“反腐斗士”当推李逵,那铁牛的板斧砍起江州百姓的头颅来就如切菜,“只要杀得快活”。
事情缘起乃智取生辰纲,理由非常充分:“此不义之财,取之何碍”,因为是反腐的正义行动,打劫也就不叫打劫,叫智取。
《水浒》反腐,本是古人的事,与咱何干
只是那浓浓的《水浒》气绵绵不绝:晁盖们劫生辰纲是“反腐”,今天小偷偷贪官的赃款赃物更是“反腐”了。
那宋押司在政府机关干事,却一心编织关系网,哥儿们来了“终日追陪”。
利用职务之便为犯罪嫌疑人、也是关系网中一哥儿们的“乡长”晁盖通风报信,指使他们脱逃,那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通知赖昌星快点出国好像就颇得宋江的真传。
宋江杀阎婆惜之后,郓城县“公安局长”朱仝、雷横私自放走宋江,“县长”也有心为宋开脱,那浙江温岭市原市长周建国、市公安局长杨卫东与黑社会头子张畏的瓜葛,那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副市长马向东与刘涌的关系,不就与此一脉相承吗
慕绥新、庄如顺、周建国、杨卫东们,血液中就浸透了《水浒》气。
以上就是我读水浒传的感想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youtheme.cn欢迎您投稿)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