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花夕拾每一章的读后感(10篇),每一章的好词佳句、概括段意(把那段写下来)。
1、《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阿长与〈山海经〉》。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无常》,《琐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无常》。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 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佳句:1.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朝花夕拾》小引 ) 2.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狗·猫·鼠>>) 3.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范爱农>>) 4.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描写高山的好词好句好段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好句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飘读后感1到4章
整篇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社会环境,描述出了那个时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以及拥有独立自主意识的女性们站起来改变现状的故事。
在战前,这是一个男性为主宰的世界,男性在各方面压制着女性,妇女被禁锢在家庭里, 失去了经济自主能力, 她们获得社会地位和经济保障的惟一出路是结婚生子。
不仅如此,男性还在精神上压制着女性,他们可以在一些家庭琐事上迁就自己的妻子,但是决不允许她们插手外面的事情。
更为可悲的是, 一些妇女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男性给她们的社会定位。
出自名门的母亲爱伦,在斯嘉丽小时候就开始教育她如何成为一个男人所喜爱的妻子。
而嬷嬷在斯嘉丽的成长的礼教教育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左邻右舍如 梅里韦瑟太太、 埃尔辛太太和米德太太等充当了礼教的捍卫者, 监视着年轻妇女的一举一动,不允许斯嘉丽参加舞会,与男子接触,更在斯嘉丽经营木材厂的时候对她大肆侮辱。
小说的南方女性尽管受到压制, 但却不是无知的弱势群体, 她们以自己的博爱、 智慧和坚韧撑起了南方文明和南方种植园经济, 证明了她们完全有能力走出家庭, 摆脱男性附属品的社会地位。
在战争前,爱伦实际上才是整个塔拉农场的核心,是塔拉农场真正的掌权者,虽然她从来不滥用权利。
她管理这塔拉农场的账目,管理着黑人们的劳作,更肩负起了三个女儿的教育。
“ 十二橡树村”的善良高贵的威尔克斯太太, 费尔希尔庄园性情爽直的塔尔顿夫人, 还有米莫萨庄园勇敢睿智的方丹老太太, 她们管理着丈夫的庄园, 是种植园经济的真正支柱。
而她们的丈夫们虽然拥有庄园和奴隶, 却丢给妻子去管理, 自己尽情地享受生活。
玛格丽特·米歇尔以女性的视角描绘了 19 世纪中期的南方社会生活, 在小说中赋予女性中心地位, 男性被掩盖在女性的光辉下。
对以梅勒妮为代表的传统女性, 给予了赞美和怜惜, 对以斯嘉丽为代表的叛逆者, 寄予了殷切的希望。
斯嘉丽敢爱敢恨, 勇于冲破礼教的性格和不甘于附属地位, 大胆向男性世界挑战的精神给小说增添了光彩。
《 飘》 绝不是一部仅供读者消遣的言情小说, 它所折射出的女性价值观使它具有了新的意义
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
读《飘》遐思----》读后感 我不得认,自己读的书确实,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
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
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
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
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
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
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
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
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
”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
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
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
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小说 飘 的读后感
第一次读《飘》的时候,还在大学里,看完后,留下最深的印象,应该是作者的写作功力和那些精彩的对白。
第二次,是在参加工作后,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思嘉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
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少女时代,思嘉爱上了艾希礼,当艾希礼跟媚兰结婚以后,她冲动之下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
丈夫死了,她没有悲伤,然而,她却因为艾希礼不得不跟所有的人一样去做农活、扎栅栏而痛苦而心疼,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换来了塔拉农场的安宁和艾希礼等人的生活保障。
但到最后,却发现,她的爱情就象她缝制的一套精美的衣服,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她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也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
她只是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一种虚构的爱情,一个虚构的爱人,而根本不是艾希礼这个人。
因为虚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喜欢思嘉,她是一个率性的人,敢作敢当,从不掩饰,为了她虚构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
为了不伤艾希礼假清高的面子和虚伪的圣洁,她不敢再在艾希礼面前谈论感情,生怕一涉及此类话题,艾希礼会跑会躲,从此再也见不到,听不到了。
为了艾希礼一句话,就跟瑞德分居。
因为她所有的情感与用心都在艾希礼身上,所以,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感情。
直到最后,当她失去了所有的人之后,才明白她是爱瑞德的,因为他和她一样---坚强、无所顾忌、热情而粗俗。
才了解瑞德曾经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当她醒悟,奔跑回家时,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告诉她,“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你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
你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
……我的爱就这样被消磨殆尽了。
” 爱一个人太累,爱使瑞德精疲力尽,对于思嘉,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思嘉不是太固执的抱着自己的幻想;如果瑞德不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感情,维护自己的自尊;如果他们能够敞开心扉,坦露情怀,真诚沟通;如果他们在所有的过程能够不互相伤害;如果…… 为什么一切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
为什么要等到无可挽回,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与期待的
生活没有如果,人,一生都在旅途中,走过了一村,错过了一站,无法回头。
即使痛定思痛,但失去的永远是心里的最痛,那印记是一生也无法抹去的。
所以,我不得不欣赏思嘉的那种坚韧不拨。
最后,瑞德走了,无法再面对他曾经全身心爱着的女人,思嘉却想着,“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
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
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有期待,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心。
但愿天下爱着或正准备去爱的人,都能从思嘉的感情中,有所领悟,珍惜现在拥有的,呵护那颗敏感而脆弱的爱人的心,别让一切随风而逝......
汤姆索亚历险记第一章第五章读后感
早听说,因为同学中有许多同学都读过了,我一直想抽时间读。
说来也巧,因为咳嗽,去医院输水,让老妈回家拿本书来看,她就拿了这本。
闲话少说,翻开书。
……
竟是一段对话,开篇就用对话的书,真是少见。
呵呵,汤姆好有趣啊,声东击西,开篇就把波莉姨妈耍了。
几句话就把汤姆.索亚可爱的形象给勾勒了出来,可见马克.吐温写作功底非常深。
同时,也将波莉姨妈对汤姆的爱,通过姨妈的心里独白描绘了出来。
汤姆,天啊,他竟敢逃课去游泳
唉,要是现在还能这么自由……还是别想了。
果然,汤姆在晚上被姨妈盘问,只可惜啊,姨妈竟没找到漏洞。
但是尽管汤姆,还是被堂弟锡姆指出钉领子的线变了色。
呵呵,有趣,或许这才是汤姆,一个真正的男孩。
一个真正的男孩怎么能少了打架这一项呢
OK,汤姆和镇上新来的一个男孩干了一架,结果嘛,自然是K O。
(呵呵,应该知道表胜利吧
)不愧是个勇敢的家伙
可是汤姆接下来就不是那么好过了,他竟追着那个男孩到了男孩的家。
唉,这也有些过分了,被男孩母亲骂了一顿,回家后,更是坚定了姨妈惩罚他的想法。
这个莽撞的家伙,还是得到了惩罚。
但是既然是汤姆,又怎么会接受如此不公的条件呢
呵呵,他先是叫了杰姆来帮忙,可是被姨妈发现了……有什么办法呢
若是我,定就老实的刷了。
果然是汤姆,他竟把小伙伴骗来帮忙刷,说刷墙是一种荣耀。
My god,这家伙疯了。
唉,果然是汤姆,自佩不如啊。
o(∩_∩)o...他还说不要和本换,本也有些傻,竟要拿一个苹果和汤姆来换刷墙的机会。
没办法,人就是这样,画个圈就往里跳。
希望这种人少些吧,省的给骗子行骗的机会。
人总会累,本一会就累了,没想到,竟有前赴后继的一群人来帮忙刷,而且都是拿着他们的宝贝来换一次机会。
一会,汤姆成了镇上孩子中的富翁,当然,墙就被刷了三遍石灰水。
对此,(墙被刷了三遍),姨妈非常兴奋夸得汤姆飘忽忽的。
然后,当然是放汤姆去玩,那种小男孩在小时候一定会玩的小游戏,打仗。
不会是真打,做样子而已,但还是很好玩的。
这不是重点,在此之后,汤姆遇到一个女孩。
她像天使一般美丽。
(至少汤姆这样认为)这位天使就是本书的女一号蓓姬.。
一个可爱的女孩,不然汤姆为何会喜欢她呢
先不多说,接着看这个可爱的汤姆能闹出什么新花样。
Oh,那时的美国竟还有这样的规矩,无语……背两千首上的诗,就可以换一本做工并不太精细的。
天,(汤姆是的昵称)竟敢用刷墙的所得——一堆破烂,和他们的主人交换背诗后的凭证——红、黄、蓝票,然后用这些票出风头。
没想到啊,少了一算,竟有人来考验。
唉,连作者也不想再描写下面的惨况了…… 十点半左右,小教堂开始聚起了人,接着是牧师的演讲,当然汤姆不会闲着。
他玩起了小虫,弄得连牧师都想笑了。
礼拜结束,大家竟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可见汤姆有多么不老实了。
怎么说呢
这个家伙,这五章留给我的是笑声,是惊叹,是羡慕,是可怜。
这个家伙,果然是具有一切不朽男孩的品质。
怎么说吧,喜欢,他的聪明。
马克.吐温真的不愧为文豪
I服了You。
(*^__^*) 嘻嘻……
我要《飘》的读后感,题目是《一本女孩子必读的书》,要500字以上,请勿抄袭,谢谢。
:D
思嘉丽是我初二冬天的时候看的书,那个时候有自己的小思想,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看完,我不着急,在心静的时候慢慢赏读,推敲,体会玩味,有感动的流泪时刻,我喜欢她和那个跋扈男人的情感,爱的深刻,体己,在南北战争时期,斯嘉丽是新女性,有思想,不敢说自身有些相像,不过,所经历所成长有个共同点,始终是过自己的生活,不管怎样,生活要继续,每天都是崭新的一天
《飘》读后感
读《飘》任何女人都需要读一读《飘》。
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是在一个机缘巧合的下午。
在整理父亲的旧书时,无意中看见角落里这本积了厚厚灰尘的小说。
它大大的标题《随风而逝》吸引了我的目光。
我立马想起曾经看到过的电影《飘》的宣传海报,美丽的斯卡莉特身着绿色的天鹅绒晚礼服,骄傲的神情似乎要把一切风霜踩在脚下。
故事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整个小说以斯卡莉的经历为线索,记录了一个女性从任性自私天真懵懂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坚强隐忍狡猾勇敢的女人的故事。
我几乎可以猜到这个女人是天蝎座,只有天蝎座女人会表现得如此果敢残忍,同时又坚强不屈。
她的字典里几乎没有妥协二字。
而看完这本书,我的体会却和之前看完电影版本之后截然不同。
我认为这个故事应该以两个女人为线索,也就是梅兰妮和斯卡莉,她们的融合才能鲜明对比出两种几乎对立的人格。
梅兰妮温柔和善,对一切都富有同情心,而斯卡莉性格热烈率直,只关心和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有关的事情。
一开始,几乎所有观众都会被梅兰妮的和善温柔吸引,对斯卡莉的自私任性感到反感。
第一次见面时,斯卡莉出于对梅兰妮的嫉妒,对她冷嘲热讽。
为了得到艾希礼的爱,她不顾他的已婚身份对他投怀送抱,甚至因为赌气利用梅兰妮的表弟,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
这时的斯卡莉完全是一副养尊处优、任性自私的大小姐形象,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不顾一切,完全不在乎他人的感受。
后来战争爆发,男人们全都上了战场,斯卡莉匆匆出嫁,之后很快做
城南旧事里有五个章节,写每一章的读后感,共五篇。
帮帮忙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
它就像一支路标,开启了我心灵的道路。
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迷茫的心找到了方向。
一个“旧”字,就让我感受到它深刻的含义:老屋的瓦片;大河边垂首的杨柳;树下的枯叶;店门上的老门牌;围墙边摆放的破酒坛……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
回忆童年,有许多梦一样的故事。
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
不管人、物,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
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消失了。
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所以,童年的每时每刻都是重要的,快乐的,美好的。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戏剧化。
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
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其中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
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
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大为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
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
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当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读完此书,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我都不会忘记。
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即将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所以请大家好好珍惜属于我们的童年。
海底两万里每一章的分别读后感
1866年,在大海的不同地方,一些船只发现了一个闪闪发亮的怪物,它身长数百米,偶尔浮出水面。
在不少船只受到这怪物攻击而沉没之后,美国政府派出护卫舰“林肯号”前去跟踪追捕。
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参加,这个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的教授,曾经撰文探讨过这海洋怪物,认为是一头巨大的独角鲸。
“林肯号”在大海里游弋了三个星期,却一无所获。
一天晚上,教授正在甲板上欣赏夜景,猛然发现漆黑的水面突然闪现红光,接着冒出一个庞然大物。
教授奔回船舱报告了舰长,护卫舰随即向怪物驶去。
临近时加拿大捕鲸叉手尼德•兰猛力投出锋利的鲸叉,只听得“当”的一声,仿佛撞击在钢板上,毫无作用。
护卫舰便开炮射击,可是炸弹均被怪物的尾部弹出,溅起一片浪花。
怪物似乎被激怒了,从头上喷出两股水柱,向护卫舰右舷猛力袭来,随着轰隆一声巨响,教授、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鲸叉手三人被抛入水中。
教授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教授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铁屋子里,身边坐着康塞尔和尼德•兰。
他大惑不解。
两位陌生人进来向他们致意,可是教授试用了几种语言,他们都听不懂。
正在为难之时,他们的主人出现了。
他身材高大,目光炯炯,用法语作了自我介绍。
他叫尼摩,自称与整个人类断绝了关系。
他说虽然他们已成了他的俘虏,但仍享有自由。
只是为了保密,他不会释放他们,而且要求他们唯命是从。
教授虽然对失去自由感到难过,但是他还是被神秘的潜艇和海底的奥秘所吸引。
在尼摩的邀请下,他们三人参观了他亲自设计建造的“鹦鹉螺号”。
尽管它的部件是拼凑起来的,可船体坚固,结构合理,承受得起海水的冲击和高压。
艇内有漂亮的客厅,舒适的卧舱,图书阅览室和娱乐场。
潜艇的电力和氧气都是从海水里提取,能在海底停留很长时间。
食物也是取自海洋,有些美味的鱼教授从未品尝过。
布是由海洋纤维织成,烟叶来自海草。
尼摩还让他们参观了猎取海洋动物的枪支和便于在海底行走的装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