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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600字

时间:2015-08-29 19:25

飘读后感600字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实践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初读《飘》时。

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

讨厌的是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不惜损害自己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特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再读时,突然间感觉:斯佳丽那种对金钱和土地的狂热追求是可以理解的,在那种战争爆发的动乱的社会,她一个女子却要独自承担起养活包括自己情人和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的重担,那是多么繁重的担子啊

况且,在亚特兰大,作为一个妇女,平时出门就也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她,为了担负起此重担,不得不与黑人做生意。

  斯佳丽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斯佳丽认为自己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爱她,就像白瑞特说的那样,阿希礼是一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是撞得一鼻子灰。

可是斯佳丽却不明白,越是得不到,难以实现的,就越追求不舍,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她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却不曾意识到,等到明白时却为时已晚。

但斯佳丽就是斯佳丽,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斯佳丽,始终是这样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读《飘》时,对斯佳丽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佩服;对她有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反感;对她对阿希礼迟迟不肯防手的愚蠢固执而气氛;对白瑞特对斯佳丽的默默付出而倍感愉悦;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惋惜。

  很容易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就像斯佳丽每次面对困难时的乐观,有时自己遇到不顺的时候,也会轻轻地对自己说一句:“T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的读后感,800字左右,高中水平

《飘》的主人公Scarlette(斯佳丽)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印象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的风一般的善变性格,正如本书题目“随风而行”一样。

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

因而,在我读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真爱在何方的性格悲剧感到遗憾。

毕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 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

如今就凭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

她能够让瑞德回来。

她知道她能够。

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以自强不息的精神。

而在我看来,“没有哪个男人无法得”并不能表明她的成功,反而是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

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制造出一切她所能制造的假象。

可最终,她也不会再获得什么真正的爱情。

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没有失败,仍然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

这种自私、虚伪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圆满的归宿。

我认为这是一部由于主人公的性格特点引发的一个过程坎坷而结局悲凄的故事。

然而字里行间也能体现出斯佳丽是一个善良的人,有着“三大精神”。

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

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与命运抗争。

这好像成为了她让自己的妹妹终身失去幸福,让自己可以去欺骗和隐瞒他人,以至于让自己的幸福之路多次夭折的“借口”

面对这样的家庭窘境,事情难道真的就没有更好的解决的办法么

这样说来,斯佳丽在庄园里辛苦劳作和遭受的一切不幸,只是斯佳丽爱情悲剧的陪衬而已;斯佳丽的人物性格必然成为这部伟大的爱情故事的核心。

所以,最终,还是这故事自始至终的悲惨引发了人们对主人公的同情和对其性格的深深思考。

她的性格多么真实,仿佛这个人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

《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

“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就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怎能获得她的幸福

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

所以,我们不妨站在斯佳丽这位主人公的视角,遍历整个故事,你会对“一个人如何挑战自己的人性的弱点而最终成功”的话题有自己的思考。

如果站在白瑞得等主要人物的角度上看,你会感觉到: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这本书也激励着我,也激励着大家,改变自己的性格,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怀揣着实为“茫然”和“试一试心理”的“自信”,在老路上重蹈覆辙。

只有勇于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明天才真正是“新的一天”

小说 飘 的读后感

第一次读《飘》的时候,还在大学里,看完后,留下最深的印象,应该是作者的写作功力和那些精彩的对白。

第二次,是在参加工作后,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思嘉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

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少女时代,思嘉爱上了艾希礼,当艾希礼跟媚兰结婚以后,她冲动之下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

丈夫死了,她没有悲伤,然而,她却因为艾希礼不得不跟所有的人一样去做农活、扎栅栏而痛苦而心疼,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换来了塔拉农场的安宁和艾希礼等人的生活保障。

但到最后,却发现,她的爱情就象她缝制的一套精美的衣服,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她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也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

她只是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一种虚构的爱情,一个虚构的爱人,而根本不是艾希礼这个人。

因为虚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喜欢思嘉,她是一个率性的人,敢作敢当,从不掩饰,为了她虚构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

为了不伤艾希礼假清高的面子和虚伪的圣洁,她不敢再在艾希礼面前谈论感情,生怕一涉及此类话题,艾希礼会跑会躲,从此再也见不到,听不到了。

为了艾希礼一句话,就跟瑞德分居。

因为她所有的情感与用心都在艾希礼身上,所以,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感情。

直到最后,当她失去了所有的人之后,才明白她是爱瑞德的,因为他和她一样---坚强、无所顾忌、热情而粗俗。

才了解瑞德曾经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当她醒悟,奔跑回家时,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告诉她,“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你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

你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

……我的爱就这样被消磨殆尽了。

”  爱一个人太累,爱使瑞德精疲力尽,对于思嘉,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思嘉不是太固执的抱着自己的幻想;如果瑞德不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感情,维护自己的自尊;如果他们能够敞开心扉,坦露情怀,真诚沟通;如果他们在所有的过程能够不互相伤害;如果……  为什么一切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

为什么要等到无可挽回,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与期待的

生活没有如果,人,一生都在旅途中,走过了一村,错过了一站,无法回头。

即使痛定思痛,但失去的永远是心里的最痛,那印记是一生也无法抹去的。

所以,我不得不欣赏思嘉的那种坚韧不拨。

最后,瑞德走了,无法再面对他曾经全身心爱着的女人,思嘉却想着,“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

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

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有期待,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心。

  但愿天下爱着或正准备去爱的人,都能从思嘉的感情中,有所领悟,珍惜现在拥有的,呵护那颗敏感而脆弱的爱人的心,别让一切随风而逝......

求《飘》的读后感,最好是自己写的,六百字以上就行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

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

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

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

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

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

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

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

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

“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

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

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

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

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

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

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

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

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

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

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

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一篇600字左右读后感,急求

莎士比亚喜剧集:作者:(英)莎士比亚。

类型:喜剧\\\/戏剧。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看多了莎士比亚的悲剧,再看喜剧好像有些异样的感觉。

莎士比亚的戏剧写得更像是那个时代的偶像剧。

总是相同的套路,女扮男装的少女大胆寻爱,经历重重波折找到白马王子(《第十二夜》等)。

或者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被嫉妒的小人从中陷害(就像《奥赛罗》中的伊耶戈一样),婚事告吹,最后误会解除皆大欢喜。

总体来说还是很有意思的,情节妙趣横生,虽然喜剧,不过也反映了很多生活中的现实(《温莎的风流娘们儿》)。

生活本来就是有两面性的,悲剧反映的是忧愁的一面,那么喜剧反映的就是美好的一面了。

当然其中有名的还是《仲夏夜之梦》,讲述了雅典的两对男女之间的爱情纠葛,最终还是皆大欢喜,不管怎么说,人生离不开现实,也离不开梦想。

求一篇读后感,600字,什么都可以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在书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

”。

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

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这个的幼小生命不知道如何排谴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她古怪、粗暴、无礼,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

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

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

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

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

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书中,海伦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很难相信出自一位盲聋人之笔;她去骑马、划船、游泳、划雪橇,甚至独自一人月夜泛舟,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

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

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

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的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

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

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

是否值得纪念

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

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美丽而又善良的女神艾丝美拉达,和相貌丑陋却品德高尚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们演绎着一段传奇,令人久久不能忘怀。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

艾丝美拉达在广场上欢快的舞着,她有着美妙的歌声,使得所有人都被她吸引。

与此同时,平时被人唾弃的卡西莫多成为了丑人王被大家簇拥着。

卡西莫多被副教主支使去做坏事,伤害了艾丝美拉达。

但在卡西莫多遭鞭打时,艾丝美拉达不计前嫌,用她善良美好的心灵包容了他,让卡西莫多心中深深的刻下了她的美丽。

在那个不公平的时代中谁也不能得到丝毫的同情。

人们恐惧黑魔法,厌恶吉普赛人。

艾丝美拉达也难逃被诬陷而处决绞刑的命运。

她心中那位能保护她的白马王子卫士长,更是眼睁睁的看着她即将被判处死刑。

卡西莫多为了救她不顾一切,但是并没有出现什么奇迹。

在艾丝美拉达死后,他便紧紧地追随着她。

在看完《巴黎圣母院》后,最多的就是对卡西莫多的同情,他的正直与单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

他自小因为畸形而被抛弃,由副教主收养,长大后也不曾离开教堂。

他从没有得到过别人的一点关爱,但是他的心灵却和他的外表大相径庭。

他向往着美和爱情,然而,艾丝美拉达太优秀了,对他来说,艾丝美拉达是一位女神,是高高在上的,也绝对不容一个污点。

他开始自卑,痛苦,他的爱情给他带来了痛苦。

但是他们的爱超越了生与死,上帝终究给了他们一个爱的世界。

最后的结局正是文章出彩的一笔,也是我最喜欢的。

前几天去内蒙古博物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只头对头倒下的恐龙骨骸。

那段时间我们也恰好听到了实习导游的讲解,他们倒下的形态是十分奇妙的,好似是互相搂抱着。

导游开玩笑说这是恐龙界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而我却以为这是巴黎圣母院的翻版。

也许,卡西莫多和艾丝美拉达就是爱情的化身,代表着至死不渝的爱情。

《窃读记》读后感》 开学了,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我们语文的第一课,就是林海音写的《窃读记》,描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很穷,没有钱买书,只能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

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

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

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精神粮食。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我却不怎么爱读书。

想一想从前,作者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写作的水平。

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百度专家组为您解答,请采纳、好评

谢谢

鲁宾逊漂游记读后感600字

自己挑挑,1)《鲁滨孙漂流记》感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小说后,一个高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2)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

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

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

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

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

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

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

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

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

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

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

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

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

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

学习,同样如此。

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

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3)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鲁滨逊漂游记》读后感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 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 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 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 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现在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我们要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要勇于付出,在战胜困难的同时不断取得好成绩.要知道付出铸就收获. 他搭窑造罐,失败后总结教训,终于成功;磨粮食没有石磨,他就用木头代替;没有筛子,就用围巾.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鲁滨逊在荒岛过着贫困的生活,正是艰苦的环境促使他立志成长,为改变处境而奋发;也正是这种奋发才使鲁滨逊克服难以数计的困难,从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实,艰苦的环境,也会促成人成才.是的,安逸的生活炼不出精干的水手,平静的湖面造不出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一个人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才.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淤埋弱者的深渊. 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4)如 果 我 是 他--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名著读后感600字

有趣的童年  ——读后感  .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先生的《朝花夕拾·从到》,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中的那条赤练蛇.在,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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